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时间:2023-01-06 18:10:46 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通用17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通用17篇)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1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做好“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技术服务指导,注重解决堵点困难,稳定“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做到生产不能停、供应不能断,同时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开展“菜篮子”重要产品调运工作,为我市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尽责任、作贡献。

  二、重点工作

  1.精准掌握生产底数。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计监测,每日监测蔬菜产量、在田面积、平均价格,生猪存出栏量、屠宰企业猪肉产品产量、猪肉价格,鸡蛋产量、鸡蛋价格,水产品在塘存量。

  准确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一周之内预计供应量。

  准确掌握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能够为大型商超、重点区域直供“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企业情况,重点掌握品类、日产量、日直供量。

  2.分析研判生产形势。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日监测和生产供应情况,及时分析生产形势。

  对市场供应紧张、价格波动较大的农产品,及时进行专项分析,研究制定稳产保供措施,加大生产调运力度,保证产品供给。

  3.科学指导农业生产。

  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稳定生产,在现有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及时扩大生产。

  积极引导种植业生产主体根据季节特点,抢种速生叶菜和产量较大的蔬菜。

  根据市场监测形势,指导生猪屠宰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增加我市肉蛋奶供给。

  服务指导养殖企业提前储备饲料、兽(鱼)药等生产投入品,保证生产资料充足、生产不断档。

  4.深入开展技术服务。

  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开展全方位“菜单式”服务,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实行“点对点”技术服务。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条件下和当前冬春季生产特点,组织专家利用各种方式,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和答疑。

  指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指导做好棚室防寒保温和病虫害防治,保障蔬菜品种均衡上市,推动新建设施尽早投入使用,尽可能扩大种植面积。

  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抓好冬春季畜牧生产,指导畜禽养殖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加大生产规模,提升供给能力。

  指导在产的水产养殖企业稳定水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导海洋渔业加大捕捞力度,提高保障能力。

  5.持续狠抓质量安全。

  全面加强对我市大宗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管,督促落实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和农产品产地追溯管理要求,全力防止使用禁用药物以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发生。

  督促指导生产主体认真开展产品自检,切实把好自我检测关。

  严格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管理,切实组织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充分发挥乡镇基层检测点和各放心农产品基地快检室作用,加大速测比例。

  对于检测发现的问题,要随查随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迅速彻底整改。

  要按照网格化智慧监管要求,指导推动各乡镇农产品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用“国家平台”监管APP系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

  6.严密防范动物疫情。

  严格落实动物防疫属地责任,深入推进防控责任到人,措施到村、到场、到户“四到位”责任制落实,强化养殖、运输、屠宰等关键环节防控措施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严防重大动物疫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

  一旦发生动物疫情,按照“早、快、严、小”原则进行处置。

  7.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日调度机制,掌握应急保供主体的种养规模、生产点位、产量、上市档期等动态生产情况,做好为重点防控区域直供农产品的准备,必要时引导畜禽重点生产基地或规模畜禽养殖场户畜禽提前出栏,并给予适当补助。

  要积极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与外埠生产基地建立密切联系,适时做好应急调运供应。

  各涉农区要切实保障好“点对点”调运屠宰企业生猪跨省调运工作,加强动物防疫和质量安全监管,及时协调解决运输受阻等问题,全力保障我市供应。

  8.协调畅通运输环节。

  及时协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解决农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受阻问题,为生产企业快速开具《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作为疫情期间运输车辆的临时运输凭证。

  在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农资的运输通行效率,确保种植、养殖主体及农资企业正常生产和农产品稳产保供。

  三、保障措施

  1.强化责任落实。

  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抓好工作统筹,沟通协调,指导推动等工作。

  市农科院、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涉农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做好政策宣传、技术服务等工作。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动物防疫、质量安全检查等工作。

  2.强化生产保障。

  积极协调电力、石油等企业为“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用电、用油及清洁煤保障。

  要加强农资供应情况调度,及时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企业面临的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短缺情况,协调属地政府稳定相关农资、原料、上下游产品的生产和保障,畅通运输渠道,制定应急配送机制,及时满足“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需要。

  3.强化气象服务。

  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应急等部门沟通会商,分析研判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活动的影响,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及时将气象信息和应对措施通知到生产主体,充分做好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工作,提早安排应急蔬菜生产,备足抢险和生产物资。

  4.强化政策调控。

  积极协调市财政部门,争取出台抢种速生叶菜补贴政策。

  落实好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充分利用我市100余个国家级和市级产能调控基地,合理调控生猪产能,保证畜牧业生产稳定。

  落实好对我市远洋渔业企业按照远洋自捕水产品回运数量和比例,给予补助的政策,提高我市水产品供给能力。

  5.强化信息报送。

  要指定专人负责“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供应、价格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报送、数据分析、监测预警等工作,确保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全面掌握“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困难和问题,合理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稳产保供工作。

  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各级及时掌握情况、信息一致。

  6.强化沟通协作。

  加强财政、商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系沟通,根据“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形势,及时出台相关生产扶持政策,协调做好产品调运供给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抑“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价格,协调菜肉蛋奶、活畜禽、相关农资产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运输保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掌握情况。

  要指定分管负责同志,统筹抓好各项具体工作。

  要结合季节特点和生产现状,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过程中因履责不到位、玩忽职守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加强应急值守。

  要强化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确实在岗尽责,确保政令畅通。

  面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服从安排、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扩散和蔓延。

  3.加强宣传报道。

  要及时公布“菜篮子”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直供企业名单,及时发布生产形势,积极宣扬责任企业和典型事迹,消除百姓恐慌心理。

  要加强生产、供应、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舆情监测,及时掌控负面报道,对各种谣言、恶意炒作或不实报道,要主动发声、加强科普、妥善处理,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近期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和农业生产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2

  一、适用范围

  (一)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落实责任

  (二)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场所管理

  (三)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

  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

  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四、人员管理

  (五)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六)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七)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八)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

  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九)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十)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五、食品安全管理

  (十一)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六、应急管理

  (十三)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

  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3

  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确保疫情期间有序组织各地蔬菜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一、延期采收

  疫情期间,部分达到商品成熟的蔬菜来不及运输,如结球甘蓝、白菜、青菜、莴笋等露地蔬菜,采取适当控水控肥延期采收;部分地区规模种植青蒜的,合理追施钾肥,促进鳞茎生长,由收青蒜向收蒜头转变;低热河谷区域生产的瓜类蔬菜,可以疏掉部分弱果、弱瓜,设施种植的番茄,加强通风和温度管理,控制长势。

  二、适时采收

  加强与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和疫区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货源、协调调运、保障供应。

  对有条件组织销售的基地,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花菜、胡萝卜、莴苣、青花菜、菜心等达到商品成熟的在田蔬菜,及时采收,整理、分级和包装,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三、采后贮存

  贵州冬季大部分地区土壤和空气的湿度较大,蔬菜存储损腐率较高,在冷链条件较为完善的基地,根据贮藏能力,对达到采收期的蔬菜,应选择晴天或阴天下午集中采收,采收时适当多留外叶,蔬菜采收后,及时进行分拣包装,入库贮藏,减少搬运次数,减少机械损伤,提高蔬菜商品率。

  四、保温防冻

  防止凝冻、阴雨、雨雪或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及时剪去受冻的枯枝,提前增施磷钾肥,或叶面喷施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1-2次,提高植株抗寒能力;中耕培土,疏松土壤,覆盖稻草或秸秆,提高地温;已定植的早春果菜还应搭建小拱棚,将要定植的蔬菜可采用深窝栽培法,结合地膜加小拱棚栽培。

  五、科学肥水管理

  在田在土的正直生长期的豌豆、蒜、葱、芫荽、菠菜莴笋等蔬菜,及时中耕、松土、除草,追施肥水,合理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逆性;对于长势弱的植株,追腐殖酸、黄腐酸、聚天门氨酸等可溶性有机肥料,或鱼蛋白、生物菌肥,沼液等,促进根系生长,恢复植株长势。

  六、加强设施环境管理

  部分区域采用越冬大棚生产果菜类蔬菜的,注意密闭大棚,提高棚温,防止冻害冷害发生;采用全地膜覆盖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晴天中午适当通风,根据生育期合理配合磷钾肥施用,增强植株抗性,防止徒长。

  七、加强病虫害防治

  重点加强软腐病、霜霉病、病毒病、根肿病等病害的防治,虫害防治菜青虫、蚜虫、黄曲跳甲等。

  及时清理老叶、病叶、病株、病果;采用土壤调理、免疫诱抗,灯光诱控,性诱剂诱控;必要时选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防治,如软腐病选用噻霉酮、氯溴异氰尿酸等;霜霉病选用银法利、普力克、丙森锌等;病毒病选用香菇多糖、宁南霉素、氯溴异氰尿酸等;根肿病发病初期用碧净+碧护+安融乐灌根或喷淋茎基部;菜青虫等鳞翅目害虫选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短稳杆菌等;药剂喷防宜在晴天上午进行,注意安全间隔期,避免农残超标。

  八、抢抓当前育苗

  不误农时,抓紧利用现代化温室、塑料大棚为春夏季蔬菜储备优质壮苗。

  做好育苗设施维护管理,检查育苗大棚的密闭性,及时对受损的棚膜进行补修,必要时搭建小拱棚,增加棚温,加强保温防寒。

  尽量用嫁接育苗、基质育苗、精量播种等先进的育苗技术,苗床温度保持白天20~25℃,夜间12~16℃;苗床湿度干见湿为宜,通风在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时进行;可通过补光、控水、施用阿速勃钙镁600倍液+磷酸二氢钾300倍液等方式,有效调控植株生长,抑制秧苗徒长,培育壮苗。

  九、抢种速生蔬菜

  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适当扩种速生蔬菜面积,包括芹菜、生菜、菠菜、菜心等种类,丰富疫区和当地急需蔬菜品种和类型,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蔬菜均衡供应。

  十、强化质量安全

  加大蔬菜产品检测力度,重点将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运往疫区和本地的蔬菜,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自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抽查式,对基地蔬菜进行检测。

  坚持检打联动,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的,一律通报并立案查处。

  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产品合格后上市。

  十一、强化冬季充电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运用网络平台对农户进行“冬季充电”,如“智汇三农”农业专业知识服务平台、微信视频等现代信息手段;鼓励技术专家利用腾讯会议等客户端开展线上技术指导和答疑;编制实用技术明白卡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农户,科技服务到人。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蔬菜生产者要增强防护意识,分时段安排务工人员,体温检测后,分时段、分散式进行田间作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生产工具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勤于洗手,蔬菜交易时佩戴口罩和护目镜,转账收费,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有发现疑似病例,不能带病工作。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4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事关疫情防控期间民心稳定、事关疫情防控大局。我市蔬菜自给率不高,发展蔬菜生产有较大的空间和潜力。根据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稳产保供要求,为了逐步提高我市蔬菜生产供应水平,增强蔬菜稳产保供能力,增加自给率,特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措施,加大支持,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一、目标任务

  全市20xx年第一、第二季度每月蔬菜种植面积及产量同比增长15%,新增蔬菜基地面积1500亩,每个县(市、区)有一个以上蔬菜基地新增面积100亩以上,全年蔬菜种植面积、产量分别增长10%,力争全年平均自给率达到90%以上。在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全市蔬菜在田面积在16000亩以上,每月保障供应蔬菜8000吨以上。

  二、主要措施

  1.抓好任务分解落实。全市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明确全年及各月生产任务,确保全市全年任务完成。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到基地,落实新增基地面积。

  2.统筹资金投入,加大蔬菜生产扶持。争取市财政投入资金300万元,支持规模蔬菜基地扩大春季蔬菜生产规模、扩大蔬菜基地规模。各地也要统筹项目资金、扶贫资金,加大项目资金扶持。

  3.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蔬菜基地建设,改善蔬菜基地生产条件。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方,要覆盖到蔬菜基地。防城区要重点布局防城—那梭公路沿线蔬菜生产带。

  4.加快土地流转,解决蔬菜生产用地。各地要利用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成果,发挥好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作用,化解土地流转困难及问题,加快土地流转力度。

  5.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蔬菜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农业投资融资平台资金支持,加大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镇村组织支持服务,合力发展蔬菜产业。

  6.及时组织农资调运,保障充足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等农用物资供应。掌握农资、种子经销企业经营情况和物资储存情况。

  7.组织广大农业干部深入生产第一线,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春耕生产,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切实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加大春季蔬菜生产力度,组织动员蔬菜种植户、蔬菜基地扩大种植面积,采用大棚、小拱棚、地膜覆盖等设施技术提早生产、加快生长,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

  三、实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财政奖补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任务完成,确保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打好蔬菜生产基础,对我市春季蔬菜生产给予重点支持。

  (一)支持规模

  争取市财政“菜篮子”蔬菜生产专项资金300万元,专项扶持疫情防控期间我市蔬菜生产增产保供。

  (二)支持方式

  1.支持蔬菜基地提早生产。对基地面积1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在2—3月种植的蔬菜面积给予奖补,每亩100元。资金用于补贴购买种子、化肥、农膜、农药、用工等项。

  2.支持种植大户、蔬菜基地扩大基地面积、新建蔬菜基地。

  (1)对基地面积10—50亩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3亩以上的给予每亩300元奖补;

  (2)对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今年2-6月新增加蔬菜基地面积在1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奖补。

  以上奖补资金用于补贴地租、机耕费、大棚、灌溉设施及其他蔬菜生产农资支出。重点奖补新增或新建规模100亩以上蔬菜基地。

  3.鼓励基地面积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建设蔬菜大棚。种植大户在今年2—6月建设蔬菜大棚10亩以上的,给予大棚主体建设资金投资总额50%的奖补。

  (三)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

  1.项目申报时间为20xx年2月20日—3月20日,4月20日—5月20日。

  2.10亩--50亩奖补项目申报、审核及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申报、验收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50亩以上奖补项目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申报。蔬菜生产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企业为申报主体。申报主体填报防城港市蔬菜生产扶持项目申报表(附表1),报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蔬菜大棚建设项目需要详细列出建设内容及预算。

  项目核查审核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申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现场核查和材料审核,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

  项目验收由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核验,市级核验不少于30%项目。

  4.项目验收及核验时间:2—3月种植奖补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3月下旬;新增基地面积和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为20xx年2月下旬—7月上旬。

  5.资金拨付。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统筹确定补助方案,送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到县(市、区)财政局。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接财政局落实奖补资金,确保及时拨付项目业主。

  四、抓好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生产其他工作

  摸清在田蔬菜底数和生长情况,掌握蔬菜种植计划、投资计划和新建蔬菜基地情况,全面掌握蔬菜生产及供应情况。及时统计蔬菜生产基础数据,落实每周一报。加强蔬菜质量监管,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5

  为确保全省蔬菜生产稳定、市场供应充足,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蔬菜生产确保秋冬蔬菜稳产保供的`通知》(农明字〔20xx〕77号)要求,结合我省蔬菜生产实际,现就做好今冬明春蔬菜稳产保供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9月下旬以来,我省各地不同程度出现阴霾、淋雨、大风、降温等灾害性天气,给蔬菜生产带来不利影响,导致部分区域、部分蔬菜品类价格持续高位运行。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发生阶段性极端强降温可能性大。加之严格的疫情防控政策、增长的生产运输成本,给蔬菜生产保供带来较大压力。蔬菜是城乡居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农产品,同时也是保障市场平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生活资料,今冬明春是蔬菜消费的旺盛期,抓好冬春蔬菜生产保供工作意义重大。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保大局、保稳定,聚焦农民增收,强化责任担当,把蔬菜稳产保供作为当前农业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秋冬蔬菜生产,确保冬春季特别是元旦、春节的蔬菜供应。

  二、强化负责制落实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围绕大中城市蔬菜保供,积极推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统筹调节生产、流通、消费,确保充足的应急蔬菜储备,切实稳定市场和价格。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收与使用、常年菜地保有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调节稳定蔬菜价格的政策措施、蔬菜产品质量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加强蔬菜生产、流通、质量安全体系等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各市(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出台政策措施,积极协调财政资金、加强信息服务、强化市场监管,促进生产发展、流通顺畅、市场价格稳定。

  三、抓好蔬菜生产供应

  蔬菜生产具有季节性、区域性,各地要在提高自给能力的同时,做好均衡保障供应,合理确定蔬菜品种结构、生产规模,安排好冬春市场紧缺品种和上市档期。西安、咸阳、宝鸡等大中城市近郊要重点发展短生长周期叶菜和地方特色蔬菜品种,稳定提高自给能力。关中、陕北设施蔬菜产区,重点抓好温室大棚及可越冬拱棚的生产利用率,合理安排茬口;陕南蔬菜产区要因地制宜抓好可越冬拱棚及露地蔬菜生产;受灾地区要及时修缮损毁菜田及设施,改种补种,增加生产供应。承担千亿级设施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的地区,要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投入生产,确保早日形成生产供应能力。

  四、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专家根据天气和生产实际,及时制定发布秋冬蔬菜生产技术意见,指导农民落实田管措施。深入重点产区和受灾地区,开展技术指导,帮助生产主体解决实际困难。设施蔬菜以防寒保温、高效安全为重点,加强温度、光照、水肥管理,及时加固棚体、棚膜,做好除雪和防风;露地生产要谨防冻害,做好大蒜、洋葱、菠菜等耐寒性蔬菜田间管理。充分发挥全省农技体系及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的作用,针对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开展技术攻关和咨询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不断强化技术培训,为蔬菜稳产保供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做好信息监测与预警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不断完善信息采集、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采集点、信息通道、网络中心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密切关注产销动态,进一步做好冬春蔬菜生产信息监测,规范信息采集,坚持蔬菜周报制度,建立健全蔬菜产销大数据平台,强化产地信息监测预警。各地要及时根据蔬菜生产形势进行科学分析,发布产销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做好茬口安排和品种调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蔬菜均衡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确保蔬菜供应不断档、不脱销。

  六、抓好防灾减灾

  针对可能的灾害性气候条件,各地要及早制定完善蔬菜生产防灾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加强生产应急队伍建设,提早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灾害防控与应急处理知识培训及演练,不断提高蔬菜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和预防控制,推行绿色防控,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减轻病虫害危害损失。各地要加强秋冬季防灾减灾生产自救及技术措施的宣传引导,及时准确将防范措施传递到生产主体,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七、促进产销衔接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蔬菜产销推介力度,组织农超、农社、农校、电商做好产销衔接,促进蔬菜产品销售顺畅。积极引导大中城市与优势产区加强协作,发展订单生产,建立稳定的蔬菜供应保障基地。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延伸经营链条,与生产基地和零售客户建立直接购销关系。要全力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促进蔬菜快速、有序流动。推动大中城市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增加零售网点,方便市民购买。

  八、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蔬菜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确保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关键。各地要大力实施蔬菜“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开展高质高效生产,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推广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化学农药和化肥用量,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高产品品质。加强蔬菜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完善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质量追溯制度,构建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长效机制。在抓好标准化生产的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加强检验检测、风险预警处置,进一步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保障蔬菜消费安全。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6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应急准备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四、千方百计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五、多措并举畅通“菜篮子”产品运输通道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六、切实用足用好“菜篮子”产品对接机制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七、全力以赴顺畅“菜篮子”产品市内分销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八、综合施策保障“菜篮子”产品终端配送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九、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7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县城区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县城区农贸市场防控工作包联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包片、市场监管所长包区、工作人员蹲点”工作机制,对县城区农贸市场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农贸市场分成六个小组,各小组要加大农贸市场专项治理力度,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分组情况如下:

  二、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对进入农贸市场人员的管控措施1.对进入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业主和管理人员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和体温测量等工作,并做好记录。2.每天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开展全面消毒和做好记录。3.在各市场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要求所有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必须测量体温,体温正常者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市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进入人员,进行防控与巡查劝导工作,并按照程序上报社区。

  (二)做好市场环境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市场保洁员每天打扫冲洗市场,全天候保洁。每天开展全面消毒,不留死角,并做好记录。市场垃圾要及时清运,清除卫生死角。

  (三)加强值守,正确引导各农贸市场严格执行专人值班制度,坚持每天早上7点钟到位,市场关闭才能离开市场,保持监管的常态,维护好市场的经营秩序。同时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要第一时间上报,迅速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宣传普及科学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和流感等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的知识和防病能力。指导经营户做好自身防护。

  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维护社会稳定。值守人员无故、不请假、临时脱岗不报告的,发现一次聘请人员扣除80元每天的报酬,我局值守人员发现一次扣除100元的待遇,并在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农贸市场管理方值守人员发现一次,将相关情况通报到农贸市场管理方公司,由管理公司执行相关规定扣除相应报酬。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8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xx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行方案,具体以下:

  1、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大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大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1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1定范围、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3、工作职责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须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安稳,保障辖区内人民大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xx:保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动。

  3.区卫健委:指点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1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4、工作措施

  (1)疫情防控措施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会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逐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鸩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洗手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算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透风换气频次。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搜集桶。

  6、全面制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1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丈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的人员,1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干部门。

  8、对空间密闭、透风功能差、不具有消鸩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1律暂停营业。

  (2)生活必须品保供措施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会,稳订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大众平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顺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5、保障机制1、依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xx、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动。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1对1”、“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逐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逐日1检查,逐日1汇总,逐日1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梗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干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背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理,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干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干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加快全街道蔬菜产业发展步伐,保障全街道蔬菜供应,有效平抑和调节蔬菜市场价格,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省、市、县疫情防控和抗旱减灾有关要求,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以“立足保供,拓展外销”为战略,紧紧围绕中心城区进行布局,按照“确保大宗菜、稳定香细菜、丰富特色菜”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500亩相对稳定的中心城区保供蔬菜基地,以确保全街道鲜食蔬菜供应安全、丰富、价稳。

  二、资金安排

  街道投入资金2万元,其中种植蔬菜示范点200亩,涉及资金2万元。

  抢种蔬菜。优选生长期短的蔬菜良种,通过小拱棚育苗和露地直播将结合,采用深沟栽培及合理肥水,配套应用蔬菜无公害标准化效培技术等综合增产技术,通过建设示范基地带动种植蔬菜400亩。街道书记、主任各领办一个至少50亩以上的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全街道共建示范点200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2万元。补助范围必须是种植商品蔬菜5亩以上的大户或者专业合作社9月1日以来新建的示范基地,种植品种为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蔬菜。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各社区根据种植任务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建立蔬菜保供生产主体花名册,并在基地所在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生产主体根据种植面积、时间要求种植蔬菜,并及时申请验收。

  (三)项目验收。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地验收工作,建立项目验收台账,对符合种植时间、种植面积和品种要求的,视为完成实施并出具验收意见.做到一个主产主体一份项目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种植情况照片、土地承包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照片和验收意见等

  (四)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级验收后,生产主体可向乡镇申请拨付资金,乡镇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生产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蔬菜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把灾后恢复蔬菜生产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加强统筹调度,明确生产主体,落实生产用地、种子种苗,保障农资供应,尽快整地播种,确保任务提前落实、人员和措施提前到位.建立完善应急调运机制和保供重点生产主体名录,加强产销对接,提高保供稳价能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社区要加快保供蔬菜基地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救灾资金用好用足,确保速生蔬菜种植任务全面落实,顺利推进冬春蔬菜保供工作。

  (三)强化技术服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菜篮子”蔬菜保供的指导服务,要推广“菜+稻+菜”和“稻+菜”等轮作模式,选择抗旱、抗逆性强品种,推行集约化育苗,减少疫情、旱情对播期的影响,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帮助解决基地蔬菜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区域布局。各社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生产效果。一是低海拔,交通便捷、耕地条件好的区域,建设调剂型保供基地,负责品种、数量调剂。重点抓好冬春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保供蔬菜,芹菜、菠菜、香葱、芫荽、茴蒿、蒜苗等香细莱和区域特需蔬菜生产.完善周年轮作模式,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新模式集成应用,突出品种结构优化和更新,探索构建产销联合体,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益。二是在高海拔,抓好结球甘蓝、花菜等反季节蔬菜生产。通过合理布局、设施辅助和栽培技术集成,探索应用夏秋反季节生产模式和技术,打造夏秋冷凉蔬菜优势产业带。(五)加大督查指导。街道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指导和帮助社区抓好农村产业革命“夏秋决战”蔬菜产业发展。在生产过程中,实行进度跟踪管理制度,抓好秋冬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督促推进各项工作,将蔬菜保供生产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产品市场供应能力,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稳定有序进行,依据《陕西省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物质保障的通知》(铜政发〔20xx〕1号)和县联防联控指挥部第5次会议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全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严竣形势,预防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影响,统筹资源、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基本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群众需求基本满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建立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支撑,努力提高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分类储备、共享资源、综合调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统筹和指导工作。

  (三)适度完备、重点突出。市场保供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保供品种为米、面、食用油、猪肉、蛋、蔬菜、食盐、方便食品、瓶装水共9类。市场保供要求至少满足全县居民一周的基本需求,收贮和投放数量每周实行动态调整。

  (四)多种形式、注重实效。政府储备以利用现有社会仓储能力代储为主;商业储备以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实行最低库存管理为主;生产能力储备以扶持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保有必要的生产能力为主。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县经贸局牵头,对全县米、面、食用油、蔬菜、肉、蛋、奶、盐、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和供求信息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市场行情,预测市场运行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建立货源档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摸排全县猪、牛、羊、禽、蔬菜、瓜果等种养殖情况,以及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货源渠道,掌握农畜产品供应渠道和供应能力,对规模以上的种养企业和货源企业建立档案,及时统计供应信息,建立县级“菜篮子”基地联系制度。

  (三)强化货源保障。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生产企业、货源企业与我县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加强联系,通过市场预测和财政补贴,引导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和储备协议,建立安全可靠的商品供应链。

  (四)增加市场储备。县发改局负责,增加大米、面、食用油、瓶装水储备量;县经贸局负责,加大肉、蛋、蔬菜、方便食品储备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食盐储备量。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储备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及时收贮和投放,在疫情防控期内不断增加储备量。

  (五)提高生产自给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各项政策,加快设施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尤其是要加快设施蔬菜生产,要制定蔬菜保障供给预案,积极动员设施农业企业、合作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提高产量、加大保供能力;要加强设施蔬菜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强化设施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市县设施蔬菜生产支持政策,暂定2月底前种植蔬菜的企业、合作社,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500元,动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尽快复产,不断提高猪肉、蔬菜生产能力和自给率;强化检疫监管,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供销联社牵头,保障饲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供应。县发改局牵头,县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经贸局配合,动员米面加工厂、豆腐加工厂以及酱菜、方便食品、瓶装水等应急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复工,扩大生产能力。

  (六)拓宽供应渠道。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在严格落实防疫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动员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利店,农村超市等经营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企业规范营业。县经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适时在各乡镇、街道、大型社区设立市场保供投放网点,鼓励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开通线上线下供应渠道。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为相关企业发放通行证,开辟“绿色通道”,扩大运输能力。

  (七)做好典论宣传。领导小组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供求状况及我县采取的相关措施,稳定预期,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引导市民合理消费,避免因不实炒作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八)维护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九)做好服务保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加大人力运力和种植补贴,专项用于保障“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调运、储备、平价投放等。领导小组协调县联防联控指挥部将市场保供的重点企业列入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象,优先加大防控物资保障供应。各牵头部门要对各类市场保供网点,完善消毒措施,加大防控技能培训,保障重点企业安全运营。

  四、组织保障

  成立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指挥协调有关事项。

  (一)组织架构。由县长曹全虎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朱伟和副县长郭海鹏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经贸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增产和保供工作办公室,增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晓军兼任;保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局长张忠民兼任。

  (二)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研判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协调相关单位组织落实商品储备和市场供应,协调保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舆论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和增产保供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抓实各项重点工作。本方案印发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的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指挥系统政令畅通。

  (二)科学制订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充足人员力量。各成员单位要按周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确保圆满完成市场保供各项任务。

  六、实施期限

  “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实施期限暂定为省上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为止。期满后,“菜篮子”增产保供工作转入常态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既定职责负责运行。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现代农业攻坚战工作总体部署,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升级,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17〕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把全南打造成为赣州南部重要的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全市工厂化育苗基地、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和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重要蔬菜直供基地这个目标,按照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三化”思路,发挥高标准蔬菜基地龙头带动作用,以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规划布局,重点在乡(镇)建立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基本目标。20xx年蔬菜播面稳定在11万亩以上,总产达到20万吨。在巩固提升原有大棚蔬菜基地的基础上,新(扩)建50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新增钢架大棚面积2000亩,全县钢架大棚面积在1万亩以上。蔬菜联产联销区面积稳定1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区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每个乡(镇)保持1个以上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大棚蔬菜基地。江禾田园综合体全面建成,示范引领作用凸显;通过引领贫困户参与务工、土地流转,以及入股分红、返租倒包、联产联销等直接发展蔬菜产业联结方式,覆盖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规划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和品种布局,有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要科学谋划布局,大力发展钢架大棚等设施,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合理安排种植品种,积极抢占粤港澳市场。重点以江禾田园综合体为支点,打造成为全县蔬菜产业的种苗繁育区、采摘体验区、休闲观光区;依托金龙镇木金村、水口村、增坊村、来龙村,城厢镇小慕村、黄埠村等产业基地,打造县域蔬菜供应区。同时,要以主要交通干道为轴,打造南线、中线、北线蔬菜产业带,形成以点带面、以线扩面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巩固提升规模基地建设。

  1、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加强江禾田园综合体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和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全面建成南迳蔬菜冷链物流中心,加快推进北线冷链物流园建设,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

  2、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在巩固原有规模基地基础上,改善大棚蔬菜基地的水电路渠和地力条件,提升设施蔬菜基地标准化水平。同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向蔬菜规模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大户集中,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设计,原则上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段都要用于发展蔬菜产业。

  (三)构建新型经营方式。一是推进联产联销,发挥江禾田园综合体龙头带动作用,推广企业提供种苗、技术、农资和产品回购销售,农户负责种植并按产量、品质获得收益的“五统一分”联产联销模式,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大棚蔬菜种植。二是推进产业扶贫,落实“五个一”产业扶贫机制,推广“蔬菜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培育基本菜农,带动贫困户资金入股、就业务工、订单生产。通过“一对一”结对措施,把蔬菜产业打造成脱贫致富的平台。

  (四)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各乡(镇)要抓紧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投资新建规模蔬菜基地。通过土地、资金、技术、品牌等入股或采取合同制、订单制、委托制、代理制等方式,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间由带动向合作转变,让更多的收益留给蔬菜种植户。大力发展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巩固提升已有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做到蔬菜专业合作社覆盖80%的村。

  (五)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大力推广吊蔓栽培、长茬栽培、深浅根轮作、绿色防控、土壤改良等技术,以及水肥一体、生物调节等机械化装备。加快推进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提升1个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辐射带动全县的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年内形成3个以上蔬菜品种种植技术规程,引导专业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积极对接赣州“两中心一基地”科研培训平台,全力以赴打造南部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开展4期业务骨干、种菜主体集中培训,加快培养本土农民蔬菜技术员和生产一线能手,破解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同时,组织乡(镇)领导及技术人员、规模蔬菜基地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和部分蔬菜种植大户到农业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种植和经营管理经验。

  (六)加强质量监管。强化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的监管,开展蔬菜农残速测,建立蔬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对生产的主体、品种、数量、销售渠道等进行登记,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溯。强化监督检查,将百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纳入监管监测范围,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三品一标”奖补政策,引导各类蔬菜经营主体发展适销对路、绿色健康的高品质蔬菜、品牌蔬菜,开展基地认定、产品认证5个以上,打响高山蔬菜品牌。

  (七)搞活市场流通。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连锁(超市、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积极构建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供应链。鼓励蔬菜种植大户、基地等参与超市生鲜蔬菜采买对接。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形成一个功能完善、开放有序的蔬菜销售市场。依托江禾田园、中农益康、深圳和众、广州华行、全南天成等龙头企业的渠道优势,加强与珠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大市场的对接,大力发展蔬菜直销,实现蔬菜产品利益最大化。

  (八)积极引进蔬菜加工企业。积极开展蔬菜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引进蔬菜加工企业,开展蔬菜深加工,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解决蔬菜“销售难”问题。

  三、政策扶持

  (一)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继续执行《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南县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府办发〔20xx〕20号)文件制定的奖补政策。

  1、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钢架大棚10亩以上、跨度在6米、内空高2.6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纵向各拱架间用拉杆或斜交式拉杆连接固定形成整体的钢结构大棚,补助10000元/亩。

  2、高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连栋大棚10亩及以上,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2.5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补助16000元/亩。主要材质: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

  以上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符合市级补助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种上菜的不予验收。

  3、喷滴灌设施。露天连片50亩以上新建喷灌设施的,补助600元/亩;露天连片50亩或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滴灌设施的,补助400(原300)元/亩;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微喷雾喷设施的,补助500元/亩。滴灌、喷灌、雾喷补助政策不叠加享受。

  4、预冷设施。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冷库,累计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200元(原2万元),并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

  5、完善基地道路。对进行人行道硬化、铺设吸水砖的,按其建成面积给予40元(原20)/平方米补助。

  对已享受过蔬菜项目奖补政策的设施易地搬迁、按“一事一议”政策享受补助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补助政策。之前有关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如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奖补政策为准。

  (二)加强信贷扶持力度。全力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和“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落实,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全县成立村级合作社,配合金融工作局做好“蔬菜贷”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发展蔬菜产业摆上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发展、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发展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出台本乡(镇)的扶持政策。把蔬菜基地和大棚建设任务,尽早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持续用力抓落实、促发展,要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抓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二)破解发展瓶颈。创新土地流转新机制,探索推广土地托管和“政府垫付、先流转后招商”的模式,降低土地流转难度。探索蔬菜大棚等设施质权认证、抵押贷款,搞活金融资本,解决大棚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过大的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蔬菜产业发展作为现代农业攻坚重点考核内容之一,重点考核各乡(镇)落实蔬菜发展计划、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资金投入落实等情况。实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约谈诫勉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前三名乡(镇)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12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顽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肯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肯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分,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觉体温异样的顾客或超市员工,马上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掌握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开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准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枯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特地的废弃口罩等特别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全部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掌握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准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主动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

  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急、货源缺乏、物流渠道不畅或选购价格异样波动现象,应准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13

  为有效应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旱灾造成的蔬菜保供影响,切实保障群众生活需求,根据《雷山县防疫抗旱蔬菜生产应急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抗旱减灾有关要求,压实“菜篮子”行政负责制,把抢种80亩速生蔬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确保完成秋冬种蔬菜5000亩的.目标任务。

  二、生产安排

  1.种植品种。种植小白菜、菜心、红菜藁、生菜、油麦菜、茴蒿、菠菜、范菜、芥蓝、小芥菜、瓢儿白、芹菜和芫荽等速生蔬菜。

  2.种植区域及时间。全镇抢种速生蔬菜80亩,种植地点主要安排在堡子村、连城村、白碧村、龙塘村,确保在10月上旬完成。

  3.及时行动争取主动。要充分利用秋收作物收获闲置地,选择水源条件好、土壤埔情好的寨脚田、玉米地或大棚基地等,采取人工浇灌、机耕机种、水田漂浮种植等措施,“快、早、好”等抢种速生蔬菜。

  4.抓好采收上市和生产管理。达到采收要求的蔬菜要及时采收上市。加强当前在田蔬菜管理,适当追肥,延长采收,增加夏秋蔬菜供应量。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病虫害绿色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强化对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村支两委负责人是“菜篮子”负责制的村级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蔬菜保供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统筹调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明确生产主体,落实生产用地,保障农资生产需求,尽快整地播种加。

  (二)强化技术服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农技部门要积极组成工作组主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各村要推广“菜+稻+菜”和 “稻+菜”等轮作模式,也可以充分利用冬季养鱼田块,尝试推广漂浮盘植菜模式,选择抗旱、抗逆性强品种,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三)强化生产调度。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建立生产进度日报制,及时分析研判,为决策提供依据;确保“种得下、长得出、有产量、见效益”。各村要细化种植台账,明确到村、到户、到地块。

  (四)强化督促考核。镇纪委组成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慢的要进行通报、约谈,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要进行宣传报道、正向激励。将防疫抗旱蔬菜生产情况 纳入“菜篮子”行政负责制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陕政发[20xx]46号)精神,不断完善蔬菜生产、销售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强化“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狠抓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强化蔬菜销售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落实“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做好“菜篮子”工作的各项措施,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

  稳定和提高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要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量,科学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并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市人口增加一人新建一分菜地的标准,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征占菜地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补偿标准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逐步提高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收缴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

  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服务与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按照20~3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5~1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蔬菜批发市场、2~3万常住人口社区建设一个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蔬菜交易市场的标准,改造建设一批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汉滨区要主动与蔬菜产区加强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地对接”、“场企对接”,强化产销衔接。要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在特定时段为蔬菜早市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探索和推行蔬菜晚市的有效方法,方便于民。要加大对蔬菜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的扶持力度,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整治乱收摊位费以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结合当地蔬菜需求,重点做好越冬春蔬菜储备。汉滨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省内外市场,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及时安排主要蔬菜品种的临时储备和应急调运计划,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各级财政设立一定的财政专项储备基金,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时,组织货源,平抑菜价,保障供应。要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县区长负责制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将设施蔬菜重点县区蔬菜生产纳入市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推进基地建设。抓好三大重点区域布局。一是以月河川道沿线为主的蔬菜生产优势带,保证中心城市城镇居民蔬菜供应量占80%以上。二是发展县城周边平坝地区蔬菜区,保证自给和稳定市场供应。三是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重点发展夏秋鲜销蔬菜,并积极开发利用野生蔬菜资源。优化蔬菜生产的品种结构。一是实行错时播种,适当延长播种期,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拉长上市时间。二是要按照不同的季节突出不同的重点,冬春季主抓大宗蔬菜,夏秋季主抓高山反季节蔬菜,早春季主抓设施蔬菜,冬季主抓冬闲地间套轮作蔬菜,同时积极开发野生蔬菜资源拓展外地市场。把设施蔬菜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扩大设施生产规模,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以“一体两翼”为重点,认真抓好汉滨、汉阴、石泉、旬阳、平利、白河等六个省级设施蔬菜项目县区建设,通过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严格目标考核,使其成为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各项目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条件。到2012年,六个项目县区设施蔬菜建设要达到10万亩以上,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达到6个,实现通路、通电和通水,蔬菜产后全部经过预冷处理。非项目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预算资金,整合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财政部门要设立“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投入,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的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农业部门要按照设施蔬菜与露地蔬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蔬菜发展规划与基地建设方案。要大力发展精细菜,注重发展适销对路的大路菜,稳步增加蔬菜生产基地面积,保证蔬菜周年供应。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保险机构要完善蔬菜保险品种,尽快设立蔬菜生产设施和大田蔬菜保险品种,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扩大蔬菜保险覆盖面,有条件的县区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

  加强科技推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整合有关项目,支持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工厂化育苗中心和专业化育苗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和良种覆盖率。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各县区蔬菜优势产区要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

  强化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建立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蔬菜产业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蔬菜产地、销地质量检测及追溯机制,严格蔬菜市场准入准出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建立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推行蔬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构建从“田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追溯体系,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三)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蔬菜冷链物流建设。加强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汉滨区要率先在20xx年底前建设1个大型产地蔬菜预冷设施,配套建设1座冷藏设施。市、县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和引导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流通企业,完善对贮存、加工、运输、销售实施全过程温度控制的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无缝衔接、运行规范的全市蔬菜冷链物流体系框架,最大程度地保证蔬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

  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立足于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从今年起,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改造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南门菜市场、兴安蔬菜市场,扩大金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贮能力,完善宝业农贸市场功能,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增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着力推进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在全市建设20家标准化城市菜市场,使全市菜市场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建立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以及超市生鲜部为载体的菜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取消露天市场和马路市场,实现退路进厅,规范市场经营管理,优化居民消费环境。

  完善蔬菜“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四)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市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商务局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鼓励和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直接进入超市、社区蔬菜零售市场、便利店,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费用。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积极扶持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动。

  (五)强化蔬菜产销信息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完善产地、销地、批发、零售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蔬菜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搜集、整理、发布蔬菜产量、质量、价格等信息,注重信息引导,促进蔬菜生产和产品流通。财政部门要把蔬菜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给予资金扶持。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者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物价部门要做好蔬菜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和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建立由物价、商务、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蔬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六)统筹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中、省、市关于支持畜牧、鱼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确保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区域调剂,及时动用储备,严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15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及经营秩序,维护广大菜农和经销商利益,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升蔬菜供给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二、监管标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5.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应配置污水收集和过滤设施,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宜采用暗管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或市政排水管网。对市场内餐饮等服务性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方案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整改方案,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整改方案内容包括:符合标准条件的市场名称、拟整改保留市场名称及整改时限、拟取缔市场名称、整改措施等。具体整改标准为: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提供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二)严格规划选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属地乡镇负责编制蔬菜批发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并监督实施,实现市场布局、建设规模与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及周围交通状况等相适应,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对重点蔬菜产区,根据商业网点规划,保留一定数量的蔬菜批发市场。

  (三)提升品牌建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引导菜农、合作社、经销商开展分选分级、统一包装等,打造“苍山蔬菜”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规划布局“一村一品”,引导菜农、合作社按照市场导向调整蔬菜品类、品种,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蔬菜供应基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内交易的蔬菜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蔬菜实施销毁,确保产品质量。

  (四)强化产品销售。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负责对接江浙沪等销地市场,构建紧密型产销关系,鼓励发展品牌化、标准化、包装规范化、运输冷链化运销模式,直供超市和中高端市场,提升“苍山蔬菜”附加值和影响力。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市场采集、分析、发布交易信息,与销地市场开展信息共享,共建蔬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市场工商注册;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场内公平交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县税务局对涉及经营的市场主体、商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展相应的税费征缴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出预警,组织应急救援。县交警大队、属地乡镇负责场外交通信号灯设置、路标设置等项工作,维护场外交通秩序。

  (六)注重环境保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负责监督市场主体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场排污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16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依据省应急指挥部第12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顽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肯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肯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分,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觉体温异样的顾客或超市员工,马上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掌握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开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需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常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准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枯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要在入口位置设置特地的废弃口罩等特别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全部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掌握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准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主动拓宽进货渠道,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急、货源缺乏、物流渠道不畅或选购价格异样波动现象,应准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根据xx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xx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xx、区卫健委协作,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动。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xx一对一xx、xx点对点xx包保联系,随时把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状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状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状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觉的问题,要准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准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背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马上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疫情防控蔬菜保障方案 篇17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2022年2月18至2月28日之间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等棚膜设施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在此期间进行生产的且在田苗期生长正常的棚室,建筑结构完整、保温设施完整,完全用于蔬菜生产,具备冬季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当前蔬菜生产。叶菜类蔬菜以生产现状符合栽培要求的正常株距、行距、密度、生长期、上市量等条件为补贴标准,防止套取补贴的现象发生。茄果类蔬菜以结出果实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等条件为补贴标准。

  二、补贴金额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这次补贴资金额度是200万元,对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每平方米棚菜补贴资金数额按全市实际生产棚室在田面积验收结束后核算。

  三、补贴原则

  (一)严格程序、按级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和补贴面积核准,通过采取生产主体申报、村屯核算统计、乡镇公示、县(市、区)验收、市里抽查复核验收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据实补贴、逐级备案。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面积据实补贴,只补贴一茬。各级严格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案。存档具有佐证意义的电子数据材料。

  (三)合力推动、强化问效。市、县、乡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切实将资金用好,用出成效。对验收、审核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依法追加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实施办法

  (一)生产主体申报。生产主体在2月28日前进行申报,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人员拍摄申报主体和棚室室内蔬菜生产全景经纬水印照片,水印相机要求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等信息采集。作为申报主体的基础材料于2月28日前上报村委会,信息采集错误和超过申报日期的不予补贴。

  (二)实行公示制度。对蔬菜生产的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依据等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不得少于7天)。统计公示结束后,于2022年3月7日前报乡镇政府。

  (三)乡政府公示。乡镇政府将各村屯上报的核算统计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将“两表(附表1-2)”、“一图”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四)县级验收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验收申请,会同各乡镇组织实地核查验收,于3月25日前,完成验收任务。完成验收任务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形成验收报告文件,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里复核确认。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申请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复核验收。

  (六)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安排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的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和市级财政局指标文件兑付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本级财政状况,统筹安排资金,与市级财政形成合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加市场供应。

  (二)要科学安排。各县(市、区)要抓好该项工作的指导、跟踪、协调和调度,要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乡镇抓好补贴申报、面积核算等工作,及时组织项目核查验收。

  (三)要严格核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两表”、“一图”、“一报告”的基础材料备案制度,按照要求严格核报。

  (四)要注重实效。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申报、公示、验收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期内完成申报、公示以及验收等工作。要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按照“先验收后兑付”规定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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