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件仓库竞争上岗方案

时间:2022-12-29 09:29:17 方案 我要投稿

备件仓库竞争上岗方案(精选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备件仓库竞争上岗方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备件仓库竞争上岗方案(精选5篇)

  备件仓库竞争上岗方案1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筑党发〔20xx〕2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印发〈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筑人通[20xx])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竞聘上岗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实施竞聘上岗的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范围:

  1、局属各事业单位出缺的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

  2、局属各事业单位聘用期已满或出现空缺、新设的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

  3、局属各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因市房改办中层干部为科级职务,不列为此次竞聘上岗范围)。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竞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以及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在所竞聘岗位上坚持正常工作;

  5、竞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基本任职条件

  1、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专业技术岗位的七、十级等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我省现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各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按照省人事厅制定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指导意见执行。局属各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根据不同等级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制定具体办法。

  3、局属事业单位中层正副职岗位任职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具备大学专科及其以上文化程度。

  (四)下列人员不能参加竞聘上岗: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市人事局是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本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的责任部门,负责下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方案的审核把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单位应成立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纪律检查部门和工会、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为5人或7人,领导小组负责集体研究提名推荐聘用人员,领导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五、程序及时间安排

  事业单位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包括:制定《竞聘上岗工作方案》,学习动员,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群众测评,成绩公布,组织决定,公示,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

  (一)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25日

  1、9月14日—17日成立事业单位竞聘上岗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2、方案经职工大会通过,于9月18日前送局人事处审核,报市人事局批准后,再组织实施。

  3、9月23—25日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岗位待遇以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日期等事项。

  (二)实施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

  1、9月26日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人员申报应聘岗位;

  2、9月27日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3、9月28日,公示资格审查结果;

  4、10月9日—10月14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考试;

  (1)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是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面试分为A、B两类,其中A类为专业技术职务竞聘上岗面试,B类为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竞聘上岗面试。既要竞聘十级(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的人员又要参加竞聘单位中层正副职位的,则需参加A、B两类面试。竞聘九级职员(科员)及其以下管理岗位的,只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考试结束后,在本单位公布考试成绩。面试考官由5人或7人组成,其中主考官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面试考官的'确定要严格执行有关回避制度。

  (3)面试计分方法:面试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为15分,每名考生的面试得分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分数相加后除以考官人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5、10月16日组织民主测评,参加测评的人数不得少于本单位或应参加测评总人数的80%,同等条件下民主测评得票数多者优先聘用;

  6、10月19—21日领导小组根据竞聘人员考试成绩以及民主测评结果,确定拟聘岗位的考察对象。通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作出书面评价,提名推荐人选;

  7、10月22日—23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8、10月23日—29日公示竞聘结果;

  9、10月30日—31日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送人事部门进行鉴证。

  (三)总结阶段:11月2日—11月16日

  1、11月2日—4日,报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总结;

  2、11月5日—16日,由市人事局和局人事处,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兑现工资。

  六、聘任和待遇

  1、竞聘上岗的岗位实行聘任制,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

  2、竞聘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享受相应的待遇。实行按岗定酬,岗变薪变。

  3、单位对竞聘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履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记入考核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升降、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根据不同情况,予以解聘、低聘或调整工作。被低聘或调整工作的人员按照新聘任的职务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4、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竞聘上岗落聘后,可以参加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竞聘,可以以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参加有关技术、学术活动。

  5、对实施竞聘上岗后未能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人员,应视情况另行安排适当工作。对因竞聘上岗而产生的内部待岗人员,应积极提供上岗机会,妥善安置。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局属各事业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实施竞聘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班子成员要认真领会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推行竞聘上岗的领导工作。

  (二)严格政策、严肃纪律

  开展竞聘上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考官、命题组的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严格做好相关试题的x工作,防止试题内容外泄,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严肃查处。

  (三)扎实工作,切实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实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单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单位自身的稳定与发展,各事业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在引导职工支持并积极参与岗位设置工作的同时,要保证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志要积极参加竞聘上岗,在搞好竞聘上岗的同时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备件仓库竞争上岗方案2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东营市事业单位岗位竞聘上岗指导意见的通知》(东人社发〔20xx〕5号)和省、市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事业单位社会职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建立与完善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符合事业单位特点、适应不同类型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形成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能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二、聘用原则

  (一)按岗聘用、总量控制的原则。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基础,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数量、类别、等级总量控制。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三)先入轨、后规范的原则。实现事业单位岗位的全面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暂按各层级的最低等级聘用。

  (四)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事业单位要以人为本,深入细致地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好事办好。

  三、聘用范围和条件

  (一)聘用范围

  1、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

  2、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况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实行竞聘上岗:

  (1)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后首次聘任的;

  (2)工作人员调出或退休等自然减员出现岗位空缺的;

  (3)聘任期满,需要重新确定拟聘人员的;

  (4)根据干部管理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轮岗交流的;

  (5)经批准调整了岗位设置方案的;

  (6)其他需要竞聘上岗的。

  3、事业单位以下几类岗位可暂不列入竞聘上岗的范围:

  (1)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岗位;

  (2)因岗位任职条件特殊不宜公开竞争的岗位;

  (3)其他任免机关认定不宜进行公开竞争的岗位。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暂不参加竞聘上岗。

  (二)聘用基本条件

  1、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基本条件:

  (1)岗位设置方案已按干部管理权限经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2)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明确;

  (3)制定科学的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2、事业单位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①遵守宪法和法律;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本行业、本单位岗位需要、职责任务和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还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四、竞聘程序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成立聘用小组。聘用小组成员由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人事(政工)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等5至7人组成,研究制定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竞聘上岗工作。

  2、研究确定竞聘方式。根据单位集体领导研究意见,经全体职工共同确定竞聘方式。

  3、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

  4、公布竞聘岗位。岗位名称、任职条件、聘期和工资待遇等事项。

  5、个人报名。

  6、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进行公示。

  7、组织竞聘。采取答辩、测试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竞争。

  8、确定拟聘人员。根据竞聘成绩、推荐意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10、审核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将岗位拟聘结果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管理岗位拟聘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备案。

  备件仓库竞争上岗方案3

  一、基本遵循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严格遵循《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20xx〕6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xx〕28号)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岗竞聘、人岗相宜,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三、岗位任职条件

  竞聘人员必须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的原则,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竞聘专业技术内部高等级岗位,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业绩条件。具体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执行。

  四、竞聘程序

  (一)公布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依次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依次为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十一级至十三级。

  具体设置及数量如下:

  (二)个人申报

  1、申报本层级内部高等级岗位者(专业技术二、三、五、六、八、九、十一级),须严格对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内部高等级岗位申报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2、未申报本层级内部高等级岗位者,仍以原岗位等级按照上一个聘期内的累计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直接进入本层级最低岗位的竞聘。

  3、具备正高资格,但综合考核得分排名靠后,可能聘用不到正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副高层级的高等级岗位(五、六级岗位),未申报者,聘用到七级岗位(《全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上一聘期量化考核得分排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的规定,对申报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考核原则上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党校事业部门首次岗位设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办法》(校发〔20xx〕27号)执行。综合考核主要以上一个聘期3年内的累计综合考核得分为依据,聘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聘任年限内取得业绩为准。分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内部高等级岗位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在全校公示。

  (五)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提出各等级岗位拟聘人选,提交校事业部门三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按排名顺序无法确定拟聘人选时,由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人选。审议通过后报校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将校委会研究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岗位认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表册材料上报省委组织部进行岗位等级认定备案后,按照有关程序兑现岗位工资。聘期内退休人员,聘用合同随本人退休自行终止。

  五、时间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各环节具体时间详见《中共甘肃省委党校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日程安排》。

  六、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在校委领导下,由校事业部门三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到工作不乱、思想不散,确保竞聘上岗工作和日常教学科研智库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备件仓库竞争上岗方案4

  根据中国共产党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和〈彭州市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彭组通〔20xx〕8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四川省、成都市有关文件,按照中国共产党彭州市委组织部、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办法(试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际,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逐步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科学用人机制,激发全体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进取。

  二、竞争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是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是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六是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

  成员:

  四、竞争中层干部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本单位在岗职工(其中旅游大队正副大队长只限于执法大队10名同志报名);

  (三)按规定的报名截止之月计算,竞争中层正职职位,应当任中层副职满一年或任科员满三年;

  (四)按规定的截止报名之月计算,竞争中层领导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现任中层干部竞争相应职级的职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新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一般应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任中层干部参与竞争上岗的,可适当放宽;

  (六)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必须是近三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人员;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身体健康。

  五、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办法

  (一)操作程序

  按照“制定方案、报批方案、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行文免任、报送备案”等十二个步骤进行。

  (二)职位职数

  全办共计8个中层干部职位。分别是:办公室主任、规划建设科科长、风景名胜管理科科长、行政审批科科长、市场开发科科长、纪检监察科科长、旅游执法大队队长、副队长。

  六、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阶段

  1、在全办干部职工大会上宣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公布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位和职数;

  3、公开报名,具备竞争中层干部条件的每位同志可报两个职位。报名时间:20xx年2月6日至20xx年2月7日

  4、资格审查。20xx年2月10日前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第七纪工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后,确定竞职者,及时通知竞职者本人。

  (二)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阶段

  1、演讲答辩(占总分值的60%)。2月中旬,组织演讲答辩。参加人员以抽签为序进行5分钟演讲,再进行5分钟答辩。评委由风旅办班子成员、一般干部职工代表,并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第七纪工委相关领导组成。考评小组以百分制标准评分:责任感与进取心(30分),政策水平(20分),应变能力(15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仪表举止(5分)。

  2、民主测评(占总分值40%)。2月中旬,领导小组组织干部职工对竞职者进行民主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20分)、工作能力(30分)、组织协调服务能力(20分),敬业精神(20分),廉洁自律(10分)等方面。

  3、组织考察和讨论决定。由领导小组根据竞职者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测评的意见,结合竞职者平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召开风旅办主任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务人选。

  (三)任前公示、报送备案阶段

  1、任前公示。由领导小组按规定对拟任人选于2月下旬进行任前公示,任前公示以张榜形式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送备案。拟任人选公示期满后,无影响任职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完善任免资料,并按规定向组织、人社部门报送任免备案。

  七、本实施意见由市风旅办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备件仓库竞争上岗方案5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年轻干部尽快成长,使高素质、有能力的干部走上重要工作岗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任用股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任用股级职务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此次竞争上岗仅限于提拔副股级职务或由副股级职务升任正股级职务的人员。原已任命的副股级干部不报名参与竞争或参与竞争而未成功的,保持原职务不变。

  三、竞争方式及数量

  此次竞争上岗采取职务资格竞争的方式,设5个正股级职务、4个副股级职务。参与竞争的人员通过面试、民主测评、考察等环节竞争取得股长或副股长的任职资格,由局党组研究确定上岗人员的具体职位。

  若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竞争职务数,则不实行竞争上岗,不进行面试,直接进入民主测评环节,最后由局党组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四、竞争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务职责;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四)参加工作满两年;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机关人员参加公务员培训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七)报名竞争正股级职务的。必须是现任副股级职务人员。

  五、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陈树华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的竞争上岗领导小组,负责竞争上岗的组织实施工作。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明确填写拟竞争职务资格以及是否服从组织安排等,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局党组研究确定后,公布准予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名单。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务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时限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并将面试成绩张榜公布。

  4、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主要是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及其对竞争职务资格的适应程度进行评价。局竞争上岗领导小组组织由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对竞争者进行测评。民主测评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共五项,细分为18个要素,每个要素划分为“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档次并确定不同的分值,各档次折算分数分别是:“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100%、“基本胜任”为占该要素分值的50%、“不胜任”为0分。民主测评主体分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其他人员两类,测评票分别统计,各占分数的50%。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票,然后由工作人员汇总计算出每位竞争者的分数。民主测评按百分制计分。民主测评结果张榜公布。

  5、组织考察

  考察对象通过综合遴选的方式择优确定,即竞争者参加面试、民主测评两个环节的竞争,按照面试占40%、民主测评占60%的比例计算出分数,加上考察得分,计算出总分,由局党组根据总分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公布名单及最低入闱分数。

  考察分数的`确定主要考虑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和表彰情况两个方面。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一次加2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的,不加分。表彰情况包括综合评比表彰和业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单项奖励。受局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一次加1分,受县委(含县直机关党工委)、县政府或市级部门表彰一次,加2分,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一次,加3分,受省级以上表彰一次,加4分。

  总分相同人员以学历、资历作为参考条件。

  对民主测评分数低于70分,经考察确属不胜任的,不作为任职人选。

  考察对象确定后,局党组组织人员成立考察组,采取填写征求意见表及召开个别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考察完毕,考察组写出署名的考察材料,向局党组汇报。

  6、任职

  局党组根据竞争者面试、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确定后,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要求将有关材料报县人事局审核。

  经县人事局审核后确定的任免人员,属人事部门任免的,由人事部门行文公布;属本单位任免的,由本单位行文公布,并将公布文一周内送人事部门备案。事业单位新提拔的股级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两年。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面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讨论情况等;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不打人情分;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行为。对竞争上岗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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