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通用8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通用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1
为了确保学校线上教学质量,保证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适应线上教学的特点,并结合在线课程平台和视频直播课程平台,学校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组织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教学校关于组织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分层分类、线上线下、实质等效”的原则,分层分类开展线上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落实落细线上教学各环节要求和质量标准,加强校院两级线上教学督导工作和学生信息员反馈工作,保障教学组织有秩序,教学环节不缺失,质量要求不降低。
二、工作原则
1.分层分类,加强引导。针对各个年级、不同类型课程要求和教学环节,强化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和教学单位监管责任,提高质量意识。
2.创新方式,精准监控。根据线上教学特点和教学实际情况,进一步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内容和方式,针对线上教学开展精准监控与督导,保障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实质等效。
3.分级督导,确保质量。学校校院两级督导组和各教学院部二级质量监控体系切实做好线上教学的督导管理工作,确保线上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
三、工作内容
1.各教学院部二级质量监控体系要履行教学质量监管责任,积极发挥学院教学督导队伍的作用,根据本单位开课实际情况,做好线上课程巡查和督导工作,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督导,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在线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将运行情况报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
2.学校教学督导组通过任课教师提供的课程时间安排、线上教学平台账号对线上教学课程进行督导,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在线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认真记录督导工作情况,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突发问题及时报告。
3.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将坚持贯彻“学生中心”理念,组织学生信息员对线上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及时反馈。对线上教学存在问题将按照《南阳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的意见》(南理工字[2017]63号)《南阳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纲要》(南理工字[2017]64号)文件规定,反馈给相关部分,进行持续改进,并将通过校教学督导组对改进效果进行跟踪检查。
4.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教学督导办公室)及时开展线上教学效果分析。通过开展师生问卷调查、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反馈等途径,对线上教学的总体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为学校线上教学改革和资源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四、工作要求
1.督导方式
校院两级督导组同步开展线上教学督导工作,根据时间安排,可同步进行,也可交错开展。督导员根据所负责学院的课表随机选择课程开展巡课听课工作,进入所在课程群平台内,进行线上听课。督导员通过网址链接、二维码扫描、接收邀请等方式进入课程班教学群或平台,积极开展在线巡课听课工作。
2.督导次数
为保障本次线上教学的督导听课覆盖面,每周巡课听课原则上不少于4节课。听课中,除关注传统授课的备课充分度、内容熟悉度、表达清晰度等要求外,可适当挖掘线上教学工具和平台使用的合理性和特色,注意线上师生交互情况和教学节奏控制。督导员听课过程中可采用截屏、录屏等方式对授课过程有所记录。
3.结果反馈
校院两级督导组成员认真填写南阳理工学院在线课程教学质量评价表,对听课过程中发现授课存在较大问题或特别优秀的教学案例及时反馈。
4.工作衔接
各教学院部及时将汇总的线上授课信息上报教务处的同时,报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中心备案,由校教学督导办公室共享到校级督导工作群,供校级督导听课。校督导办公室信箱:**********。
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2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认真执行《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20年修订版)》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积极构建良性竞争的教育环境,本着科学性、公正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和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为宗旨,以发现、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凸显的问题为出发点,以开展中小学教学过程监督和教学质量评估为手段,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能力,推进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评价对象
全县各小学、初中和普通高中。
三、任务目标
(一)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树立正确办学导向
建立具有评价、激励、导向功能的线下教学评价制度和开展好具有本校特色的信息化评价管理体系,使践行课堂改革、实施素质教育、落实教学常规成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专业成长的自觉行为。
(二)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鼓励教师自主学习、自我反思、引导教师主动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三)激励学校制度创新,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通过规范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鼓励学校积极进行教学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整体实现内涵式发展,获得良好的教学效益和社会评价。
四、组织领导
为了使常规教学质量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在质量评价活动中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收到实效,教育局成立常规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
五、实施办法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全开足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能够结合本校实际开设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本课程,并正常实施。学校依据《县中小学教学常规(2020年修订版)》要求落实常规管理工作,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价细则,明确评价项目和赋分标准、奖惩措施等。
(一)评价内容:
备课:教师应做到教案(电子教案)项目齐全,按照要求各年级各学科要努力创造条件,发挥集体备课的效用。集体备课的主要内容有:研读课程标准,明确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进度;讨论教学重难点及教学方法等。备课做到“五统一”(统一进度、统一要求、统一重难点、统一习题、统一测试);“八备”(备目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学法、备练习、备板书、备作业、备教具学具);“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教案(电子教案)应具有创新性。每节课要有教学反思,对反思问题要有改进措施。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教案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授课:课堂教学要面向全体学生,树立新的教学观,人才观。牢固树立一种意识:向课堂教学要效率、要质量;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教学目标;贯彻两个始终:情感教育和反馈矫正;体现三个为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落实四个要点:基础知识的落脚点、思维开发的着眼点、能力培养的训练点、思想教育的渗透点;掌握六个环节:前置补偿、自主学习、精讲点拨、师生互动、变式训练、归纳总结。
作业、批改:作业要依据每节课的特点,做到精心设计,规范合理,数量适中、着眼全体、分层布置,确保实效。优等生可布置一拓展性的、实践性作业;学困生的作业坚持“低起点、小步走”原则,适当降低作业难度。教师应及时检查、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巩固程度以及实践中运用知识的能力。学校每学期应至少进行两次作业检查,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做到“三凡是”:凡是布置学生做的作业,教师必须先做;凡是学生作业,教师自觉做好批改记录,让批改更有针对性,禁止让家长或其他人替代批阅作业;凡是订正作业,必须做到面批,尽量做到当日作业当日批阅,批改之后要有反馈性建议。
听课:校长对年级教育教学有适时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5节,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记录详细,有点评。学校要经常组织教师参与听课,将听课形成一种常态化。每节公开课,同学科教师须全员参与听评,听课后学校领导要有评价、有反馈、有记录。
辅导:学校要坚持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对优秀生辅导可适当加深知识的难度,拓展知识面,使其个性特长、思维深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和发展;对中等学生要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强能力的培养和智力的开发;对学困生要指导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双基方面的辅导和训练;学校要制定“培优辅困”整体工作要求,教研(备课)组、教师应根据学情切实制定“培优辅困”计划。
考试:考试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任课教师、教导处、学校领导要重视学生的考试,认真研究改进考试的形式,内容以及方法等问题,使之更好适应当前教育形势。教师要搞好讲评,指出学生测试中存在的优缺点,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学校要及时总结,组织教师做好质量分析,指导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明确工作方向。
(二)评价方式
通过抽查教案(或电子教案纸质版)、学生作业、听课笔记、作业批改检查记录、备课过程材料、课程安排表、作息时间表、任课教师一览表、随机听课、与教师、学生座谈等方式,检查学校常规教学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监督学校实现当堂达标检测落实“堂堂清”;通过生生盯背、师生盯练等措施落实“日日清”;通过周清卷、查缺补漏落实“周周清”;通过质量检测、质量分析、查缺补漏落实“月月清”的目的。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实施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可以激励学校内涵发展,确保常规教学管理系统化、规范化,实现教师工作积极主动,学生学习氛围浓厚的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县教育局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学校、校长、教师的业绩考核,作为评价学校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把过程监管和教学质量评估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重点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3
教师教学质量考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和教育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检验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确立“教学神圣”的理念,客观评价教师的教学效果与质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切实抓好各项教学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我校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订本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考评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教师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加强教学管理,促进教师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意识的形成;表彰在教学岗位上忠于职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营造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励教学院部(以下简称“院部”)特别是教师个人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考评坚持以下原则:效果至上原则,实行教学效果一票否决;院部为主原则,实行分层考核,集中评优;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行群众评议,民主考评;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甄别选拔与诊断激励并重,关注结果与重视过程相统一,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第三条本考评办法中的教学指遵照学校教学计划、有明确的教学大纲及教学目的的课堂教学活动,有关实践教学质量的考评办法依照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条教学质量考评对象为承担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专任教师;临时承担我校教学任务的非专任教师不在本考评之内,其教学质量的考评由其聘任单位自行制定办法施行并上报学校。
第五条教学质量考评重在平时,其日常考评细则由各院部自行制定并施行。集中考评以自然年为单位,每年考评一次。
第六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第二章考评机构
第七条学校成立“许昌学院教学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学质量考评的领导、组织与评定工作,处理考评过程中有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制定教学质量考评的评选办法、日程安排,组织、协调、指导各院部工作小组的工作,处理考评工作中的日常事务,受理考评对象对考评工作的复议申请等。
第九条各院部成立由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或副主任)等为副组长、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及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
第三章考评标准
第十条教学质量考评优秀标准(除具备1-4款外,还应具备该条5、6款之一)
1、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
3、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
4、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5、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和同行教师一致好评,在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中评教成绩突出;
6、获学校教师课堂教学大奖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第十一条教学质量考评良好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认真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3、能主动进行教学改革,参与教学研究;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近3年内未发生过教学事故。
第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合格标准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能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
3、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当年没有严重违反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教学质量考评认定为不合格
1、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50%;
2、不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3、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效果差;
4、当年发生过一次及以上重大教学事故;
5、其它严重有违教师身份及教育教学规范的行为。
第四章考评程序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集中考评分院部初评和学校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第十五条初评由各院部组织进行。各院部工作小组,按照本单位教学质量考评细则,通过学生评教、查阅教师教学资料(如教学大纲、教案、课件及教学成果等)、召开学生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效果。在此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六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通过初评,将拟定的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人员的名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学校公示的考评优秀人员外,各院部考评优秀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考评良好人员的比例为其考评人员总数的50%,其余的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次。
第十七条各院部工作小组需同时报送非专任教师及其他教师的考评办法及结果。
第十八条终评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其主要工作为:对各院部上报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考评各等次人员建议名单,并上报领导小组。
第十九条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确定教学质量考评的各等次人员名单,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公布优秀人员名单。
第二十条实行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公示制度。各院部在将初评结果上报学校之前,须将初评结果向本单位全体教师公示,学校最终评定结果须向全校教师公示,公示期均为五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或提出复议申请。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教学质量考评结果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年度(任期)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并作为评选“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二条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除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原则上其下年度第一学期最高授课时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教学基本工作量的50%。
第二十三条连续两年教学质量考评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视情况进行转岗或解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经学校批准全年度外出进修学习或攻读学位的教师以及当年新进教师不在教学质量考评之列。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环节,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核心内容,是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进一步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对课堂教学过程的全面动态检查和监控,保证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评价目的
第二条通过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检查与评价,帮助教师及时了解和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为教师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提供依据。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第三条为教学管理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全面了解教学情况,不断收集、分析、综合教学工作及教学质量的反馈信息,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第四条促进师资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教师评价机制。为教师业务考核、教学评奖、职称评审等提供参考依据。
第三章评价对象与时间
第五条在我校承担全日制本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教师。
第六条每学期评价一次。
第四章组织领导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任组长,教务处、评估处处长任副组长,由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教务处、评估处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学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指导和监督全校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科负责组织。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评价小组一般由二级学院领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员、系主任、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
第五章评价指标
第九条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xx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制订,分为两类:
(一)《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见附件1)。
(二)《xx师范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用)(见附件2)。
第六章评价体系构成及评定办法
第十条评价体系构成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由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三部分构成。
(一)学生评教
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对每学期所修读全部课程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学生评价工作由学校安排,一般在每学期的选课之前进行。
(二)同行评价
同行评价以系为单位,同一个系的教师在互相听课的基础上,对本系教师进行网上评价。同行评价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结束前进行。
(三)专家评价
专家组成员一般包括二级学院领导、系主任及部分骨干教师,以及学校指派的校教学督导员。各二级学院应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将评价结果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校级教学督导员及中层干部的随机听课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采集的信息,可以为二级学院课堂教学水平监控提供参考。对于校级教学督导及中层干部随机听课、学生教学信息员提供的信息中,涉及任课教师违反教学运行的相关规定(具体按照《xx师范学院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试行)》执行)的情况,经核实后,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外,在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综合结果中按照Ⅰ、Ⅱ、Ⅲ级教学事故分别扣除10、8、5分。
第十一条评定办法
(一)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在学生评教、同行评价、专家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每一方面的评价结果均按百分制给出评价分值。
(二)教务处教学质量科每学期开学初对上一学期每一位任课教师的情况进行统计处理,汇总得出每位教师的最终得分。
第七章评价结果反馈与处理
第十二条评价结果反馈
(一)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将汇总后的结果将以书面的形式下发到各二级学院。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单独反馈给每位参评教师,评价结果不对外公开,不互相查阅。
第十三条评价结果处理
(一)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将作为任课教师的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与教学有关的各种奖励以及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校设立“优秀教学质量奖”,近两年内教学质量评价分值均位于本二级学院前20%,或位于前30%且符合一定条件的教师将获“优秀教学质量奖”,学校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三)课程教学质量得分排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由其所在系对其进行帮扶;连续二次排名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由本人写出书面分析、改革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所在学院,由二级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负责对其进行帮助、督促落实,提高教学水平的具体措施或变换工作岗位。
第八章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若有教师在同一学期开设多门课程,且这些课程同属于一个学院,教师最后评价得分为这些课程的平均得分。
第十五条院、系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组织与管理情况,将作为优秀教学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二级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教学运行情况。
第十七条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树立教学质量意识,紧紧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关键工作,明确管理职责,落实管理任务,扎扎实实地做好课堂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价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八条本方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5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温州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温政办〔2014〕137号)文件精神,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确保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激发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教学工作责任心和质量意识,特拟定河天一小教学质量考核评估方案。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全面考评”与“重点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在考评中注意考评内容的全面性,防止主观片面,特别要对平均分、优生率、合格率、进步值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2、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后进相结合的原则。对该项考评成绩达到或超学校给予通报批评。
3、坚持评估与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我镇小学各学科的工作实际,对下届小学各学科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考评办法
实施考核评估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教学质量计算方法为优秀率、平均分、合格率、进步值等四项按一定的比例权重计算。其中,优秀率占比重的30%,平均分占比重的50%,合格率占比重的20%。考核分A、B、C三档
(一)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教学业绩计算公式:
教学业绩得分=(平均分×50%+优生率×100×30%+及格率×100×20%+进步值)×权重
2.各子项目计算方法:
(1)平均分
平均分是指本班参加考试科目单科成绩与参考人数的平均值。
平均分=单科成绩总分÷参考人数
(2)优生率
优秀率=优秀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优秀分以原各年级优秀分为标准)
(3)合格率
参加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合格率=合格人数÷参加考试人数×100
(4)进步值
①进步率指任教学科学生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的数值。
②评价范围为:统测科目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
进步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平均分)+本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优秀率)+本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上次统测考试数值(合格率)]÷3
(5)任教科目权重(指统测科目)
①任教两个及以上主科科目以及跨级段教学的,权重为1.1。如语文两个班级,数学三个班,英语、科学四个及以上班级的,权重为1.1。
②任教两个或两个班级以上的教师,对任教的班级均进行评估,教学质量评估分取几个班级的平均值。
(二)一二年级语文数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根据学校《河天一小一二年级游考办法》组织学生考核,根据学生得星量评定等级。一、二年级如有进行检测,以检测结果为准。
(三)其他学科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
1.任教音、体、美、综合实践、品德、信息技术等学科的专职老师,以学科为单位进行等级考核,分A、B、C三档。
2.根据学期教学要求确定考核内容。由考核小组对任教班级进行学业质量考核,体育学科以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要求进行考核,并以所任教各班级平均分为标准。
四、奖励办法
分低段、中段、高段三个级段,其中A档(占30%),学业质量考核加20分;B档(占50%),学业质量考核加18分;C档(占20%),学业质量考核加16分,并计入个人学期目标考核。
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6
一、评估目的
全面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整体提升我市小学的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评估与督查,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促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与学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促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市小学的办学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原则
1.方向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实施教学全过程评价为原则,以学生、家长、社会满意为标准。
2.科学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坚持发展性评估,做到评估与教学管理相结合,评估与教学研究相结合,评估与教师发展相结合,评估与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相结合。
3.可行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教育发展的不同程度提出不同的质量要求,对不同类别的学校实施有区别的评估。通过评估,进一步形成全面的教学质量观。
三、核算办法
本评估方案满分为500分。由过程性评估(400分)和教学质量评估(100分)两部分组成。
学校的``最后得分:过程性评估得分+教学质量评估得分。
四、评估内容
第一部分:过程性评估内容分为学校管理、课程改革、日常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成果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满分为400分。
此项由各区教育局考核、核算后,每年六月底之前报市教育局。具体评估时间由各区根据工作计划自行安排。
过程性评估细则见附件。
第二部分:教学质量评估由基础年级教学质量(20分)、教学质量抽测(20分)和小学毕业水平测试(60分)三项指标组成。
1.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20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10×(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区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区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区最高及格率);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2.教学质量抽测得分(20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10×(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区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区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区最高及格率);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3.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60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30×(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市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1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市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1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市最高及格率);
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学校累计考核得分=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教学质量抽测得分+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
以上核算,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一位。
平均分: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相加的总分÷3。
优秀率:优秀分占总分的85%。
及格率:及格分占总分的60%。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指的是:四年级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成绩。教学质量抽测的年级由市教科所在抽测前一个月通知各区。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教学质量抽测得分由各区教育局完成,并且在考试半个月后,上报市教科所。
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由各区教育局核算所属各学校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上报市教科所,由市教科所最后核算。
各学校累计考核得分由市教科所核算。
五、保障措施
1.市教科所应加强对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评估的水平;
2.市教科所和各区教研室必须重视做好监测年级和试题考前的保密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意见》,做好每次教学质量监测的考务管理工作,教师交换监考,保证考试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3.每次评估后,均不得给学校和学生排名,不能公布名次。
六、结果运用
1.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在监测后,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的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对平均分、及格率较低的学校,市教科所和各区教研室要帮助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
各县可以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7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管理永恒的主题,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从开始就奠定坚实基础,使我院迅速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管理体系,特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一、总则
1、教学质量评价目的:通过教学质量评价,使教师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获得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反馈信息,提高教学技能,与时俱进,与华立职院共同发展。
2、教学质量评价原则:客观、公正、透明,实事求是,同时保证教师应有的尊严。
3、教学质量评价与绩效工资挂钩: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成绩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与教师绩效工资待遇和奖金挂钩。
4、教学质量评价必须全面综合:除了教学业务水平外,根据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由于我们培养目标为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因此教师的动手技能作为参考因素纳入考评范围。
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程序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程序分为教师个人总结、同行评价、督导评价、学部评价、学生评价五个阶段。
2、教师个人总结阶段即为教师填写《教师学期教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本登记表最终进入教师业务档案。
3、同行评价阶段即为学部组织同行填写《教师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见附件2),进行互评。
4、学部评价为学部部长会同学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及系主任及同系两名教师代表对本系教师进行的综合评价(对教师代表本身的评价采取回避制度),填写《教师教学质量学部评价表》,(见附件3)。
5、督导评价方式较为灵活,学院的教学督导组成员采取听课、听取同行意见、访问学生等方式归纳意见,填写《课堂教学督导评价表》(见附件4)。
6、学生评价阶段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填写《学生评教评议表》(见附件5)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召开学生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7、由教务处填写《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定表》(见附件6),评价结果经院务会议审定后由学部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教师本人,每学年在此评价基础上评选出学院的优秀教师。
三、附则
1、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原则上与期中教学检查同步进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3、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小学线上期末评价方案8
一、指导思想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的评估,将有效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改进和提高,强化教学管理机制,进一步树立以教学质量理念为先导的全面质量观和多元质量观,把握教学质量管理的新内涵,明确其主要内容即教学工作的各要素管理、各环节管理和现代教学技术管理,做到既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又要切合实际,科学规范。通过评估与督查,有利于全面深入的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竞争机制,促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与学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促进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
二、评估内容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中影响教学质量的最直接、最核心的有关要素和环节,共设立“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教科研工作、特色特长教育、保障体系、考测与成绩管理”六个一级指标和十九个二级指标,并把二级指标分解为四十七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估。三级指标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力求使评价做到全面、准确、完整、公正和合理,并便于操作和比较。
三、评估方法
1、采用加权评分办法,以三区文教体局、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为评估对象,三个学段都有相应的评估内容和分值,满分为1000分。
2、采用直接评估和抽查评估两种方式。对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业务部门、市直属学校采取直接评估的方式,由市教体局全面评估;对区属学校采取抽查评估的方式,抽签定校,其学校所得的分值算作各区的分值。评估结果分类按照位次管理的办法在全市予以通报。
3、评估内容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听课、验证、统计等方法采集。凡涉及指令性任务和师生竞赛获奖情况、考测成绩等以市教体局或相关科室(馆、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对某些工作的具体要求,亦以市教体局或相关科室(馆、中心)的要求为准,计算方法以市教体局确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4、评估时间:从20XX年起每年11-12月份进行评估。
5、各区文教体局可以按此方案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
四、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附后)
五、组织领导
成立“乌海市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市教体局局领导与相关科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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