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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消防保障方案范文(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燃放烟花爆竹消防保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燃放烟花爆竹消防保障方案 1
为认真做好2022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杜绝安全隐患,切实改善空气质量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全面打赢禁燃禁放攻坚战。现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街道辖区2022年全面禁燃禁放。
二、组织领导
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专班,分为两个层面,办事处层面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环保办,由办事处副主任朱育良兼任主任,谢艳梅、秦明为成员,负责具体工作中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日常工作。
社区层面由各社区书记担任组长,并2-3名干部为组员。
三、整治范围
(一)办事处辖区内11个社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面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
(三)依法取缔违法经营、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四)春节期间街道将协同区应急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对违反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的商家进行没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5日—1月20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LED、QQ群、微信群等发送相关信息,广泛宣传,在社区和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张贴资阳市人民政府《资阳市2022年禁燃禁放公告》,并进行入户宣传,根据公告内容录制音频在辖区范围进行播放,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认识非法经营、存储、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不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1日—2月15日):城北、向阳社区安排专人巡查城北市场及莲花路周边香蜡的门市业主,严厉打击违法存储、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其他社区安排专班,进行日常巡查,建立台账。办事处将组织派出所、城管、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该取缔的当场取缔,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通报阶段(2月16日—2月18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整治结束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各社区、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将责任明确到每名社区干部,劝导看守,确保不发生燃放现象。
(二)突出重点,加强宣传。禁燃禁放排查整治重点包括各社区禁放区域、学校、超市、物业小区、敬老院、餐饮酒店、非法储存销售点、宗教场所全方位零缝隙无死角大排查;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楼院、超市、等场所张贴《公告》,同时利用微信、QQ群、LED、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部门联动,强化执法。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所、城管大队、应急环保办、综合行政执法办要按照职责分工,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对销售、储存的烟花爆竹一律没收,坚决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消防保障方案 2
为进一步提升我街道空气质量,打好环保攻坚战,减少环境污染,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落到实处,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做好2022年度春节、元宵节期间我街道禁放区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保证空气质量达标,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青衣街道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扎实有效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组长:吴昊青衣街道党工委书记
李茂青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孙宇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罗毅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郑纪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工委副主任
周宏青衣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万嘉文青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尹丽红青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江青衣派出所所长
成员:王建洪、郑杰、张亮、邹强、陈松涛、张朋龙、罗勇、汪学明、沈焱军
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孙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杰、张亮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协调、调度和统筹领导小组工作。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禁放区域
1、以G245线、乐雅高速为界,依凤村、青衣江村、凤山社区靠城一侧为禁放区。
2、千佛社区、滨江社区、迎春社区、在古社区全域禁放。
(二)宣传教育
全街道按村(社区)范围分为7个工作小组,由各村(社区)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实行包村(社区)负责,对本村(社区)村(居)民实施全覆盖宣传教育。(具体名单见附件1)
要求:户户知晓禁放区域,人人遵守禁放规定。
措施:各包村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带领包村干部、村(社区)干部广泛发动网格员、志愿者对禁放区域内所有农户、小区全覆盖粘贴发放禁放区域公告或宣传单。
(三)巡查检查
春节期间每日开展巡查检查,特别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查检查。
要求: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及街道需安排值班值守人员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
措施:1、春节期间各村(社区)每日对各自辖区禁放区域开展巡查检查,落实禁燃禁放规定。
2、各村(社区)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需安排村(社区)干部或网格员在重点区域值守,劝导燃放人员遵守禁放规定。
3、街道值班组需每日对街道重点区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检查,同时对各村(社区)落实工作情况开展督查。
4、1月31日(除夕)18:00--20:00,23:00--次日1:00;2月1日(初一)6:00--8:00;2月15日(元宵节)6:00-8:00等重要时段,街道值班组需到青衣江河堤两岸、滨江广场、千佛岩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无人燃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各包村(社区)领导和各村(社区)书记要亲自带队开展入户宣传和巡查检查,确保户户知晓,人人遵守。
(二)强化沟通协调。要强化与生态环境局、派出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带班领导要主动对接,开展联合巡逻、联合劝导、联合执法等方式,确保禁燃禁放工作人员及措施落实到位。
燃放烟花爆竹消防保障方案 3
为进一步建设美丽“大花园”,加强社会治理,倡导移风易俗,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噪声干扰和环境污染,创建和谐、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在学习借鉴周边松阳、景宁、遂昌、缙云等县做法的基础上,结合龙泉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的自觉性,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处违规、违法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建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禁止燃放区域、时间和种类
(一)禁止燃放区域:东至:武潭村(含武潭村),53省道石达石隧道西出口。南至:衢宁铁路(寨背山山脚)。西至:54省道与剑池西路交接处,53省道凤凰山隧道南出口,53省道凤凰山隧道北出口(含龙泉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区块)。北至:53省道凤凰山隧道北出口与环城西路北段交接处,环城西路北段与西独线东端交接处,西独线东端与白云路北端交接处,苍松路新村,殡仪馆,51省道公墓山入口。
包括龙渊街道的金乐社区、大洋社区、东升社区、贤良社区、城东社区、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菜村,西街街道的清风社区、西新社区、白云社区、七村、八村、九村、宫头村,剑池街道的水南社区、南秦社区、南大洋社区、大沙社区,六村、南秦村、水南村、周际村、松溪弄村、曾家村、吴处村、东岭村、芳野村、翁仁村、张家村、立新村、武潭村、衢宁铁路龙泉站站场区块。
(二)禁止燃放时间:从20xx年1月1日0时起,禁止在龙泉市城区上述划定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举办重大庆典活动,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三)烟花爆竹制品: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龙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市考核办(督办):负责全程跟踪督办本实施方案。
市纪委监委:督促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带头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事报告制度,查处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党员干部。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职责,追究失职行为。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制定宣传教育方案,协调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传媒中心等单位开展在龙泉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题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切实增强市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市财政局: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经费保障。
市公安局:负责受理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负责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取消禁放区烟花爆竹运输许可审批;负责重大庆典活动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行政许可审批。牵头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取消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门店,组织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市民政局:配合乡镇街道做好对丧户在丧事活动中自觉遵守《通告》的规定,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使用殡葬礼仪电子炮;督促殡仪馆对殡仪馆区域内出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劝告、制止,对制止无效的,在向110报警的同时,做好现场保护,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居民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综合巡查执法工作,对发现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劝告制止,保护现场,调查取证后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市环保局:负责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电子礼炮噪音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检测工作。将相关单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受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注销登记,停止受理烟花爆竹零散经营者的工商设立、变更登记。配合查处无照经营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的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商户开业、庆典等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负责做好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烟花爆竹质量检测工作。
市文旅委:负责对龙泉市范围内星级饭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指导和管理工作;落实星级饭店在接受宴席预订时的告知、劝告。
市新闻传媒中心、市广播电视台: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营造氛围;曝光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行为。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龙泉市城区划定范围内学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督促中小学校开展禁止燃放专题教育活动,向学生及家长印发宣传单(册),教育广大学生及家长积极参与禁放禁售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对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行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予以劝阻。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市民宗局:负责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内禁止燃放的宣传和督促工作。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对开发区企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的宣传和企业开业、庆典等活动的管理工作。
市消防大队:负责消防安全,制定消防安全预案,及时、快速处置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消防事故。
各街道: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制,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劝导社区居民、村民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主动协助公安机关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四、奖励措施
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规定,对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劝阻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安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人民币500元,对劝阻者、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8月31日前):做好禁止燃放工作的调查摸底,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10日):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座谈会等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由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实施方案。
(三)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禁放氛围,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市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月1至20xx年2月28日):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责,齐抓共管,采取发动群众举报奖励、查处考核和依法严管等措施,坚决制止全市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加大对重要节日以及高峰时段的巡查和宣传力度,对举报或报警的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案(事)件,由110、12345(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指令辖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派出所、相关部门单位和街道联动处警,依法调查处理。
(五)长期整治阶段(自20xx年3月1起):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持续的开展整治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安监部门要始终保持及时处置违反通告规定燃放、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态势。市纪委监委要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严肃查处违反禁止燃放规定的党员干部。市环保局要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禁售的区域、时间以及注意事项等相关规定,通过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二)认真履行职责。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对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禁放规定。对相关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推诿、扯皮等现象,纪检、监察部门要予以责任追究。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对全市城区划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管理机制,通过日常巡查、发动群众举报等途径早发现、早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村(居)的管理监督职能,加强对村(居)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日常监管。
燃放烟花爆竹消防保障方案 4
为认真贯彻执行射洪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射洪市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22〕1号),切实做好我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防治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范围
禁止在平安街道办事处全域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领导机构
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办,谢语秋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飞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调度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传热潮。一是通过悬挂标语、LED横幅,手机短信、宣传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群众。二是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入户宣传,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传不漏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喻户晓,努力营造人人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良好氛围。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节期间上坟祭祖活动在各社区规定地点进行,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
(二)严厉打击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办事处为主负责,派出所协同配合。各社区要对辖区进行巡查,采取有力措施,严查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燃放时段及婚丧喜庆活动期间,要集中力量做好宣传教育和查处工作。派出所负责配合市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查处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对妨碍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形成联动机制。在办事处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社区在接到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工作合力。二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社区要分解责任,确保各片区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对各社区出现的大范围或长时间燃放无人制止等失职行为,将按照安全生产分片管理分工实行追责。同时,各社区要制定和实施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居民公约,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
燃放烟花爆竹消防保障方案 5
一、工作目标
根据“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管理、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坚决确保辖区范围内不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二、组织领导
成立谢塘社区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中心组成员唐波、分工领导夏春雨指导,社区两委成员为主体,社区居民参与的'联动体系。全面提升我社区禁燃禁放管理水平。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禁燃禁放工作的组织指挥、督查指导、宣传发动等工作。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三、工作措施
1、20xx年1月18日召开禁燃禁放动员会,向党员、及社区居民组长签定承诺书及(1+5)包保责任制,同时发放了由社区印制的禁燃禁放宣传信500封,会上张书记要求每名党员及社区居民组长,以身作则,做好20xx年全面禁燃禁放工作。
2、20xx年1月1日各社区民组及主干道拉禁燃禁放横幅20副,张贴禁放标牌150个,向社区民宣传禁燃禁放政策法规;
社区广播滚动播出《致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车辆每天在各自然郢道路用车载广播宣传,每天来回巡查;
自然郢醒目位置张贴禁燃禁放公告;
利用社区委会的电子显示屏播放禁燃禁放标语。
3.落实禁燃禁放工作责任。明确一名禁燃禁放工作直接负责人负责统筹协调社区禁燃禁放工作。
4.健全巡查监管体系。社区两委工作人员全员上阵,党员、各社区居民组长,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实行包片守点和全天候巡查,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工作制,合理安排力量,每个班不少于29名,分工负责,不留空档,确保及时有效。
5.把握重要时间节点。一是腊月23小年夜,重点巡查自然郢,巡查时间为下午17:00到凌晨24点;
二是大年三十年全天至新年全天,做到无缝对接巡查。三是正月初八,重点巡查自然郢,巡查时间为早上5:00到晚上20:00;
四是正月十五元宵节,重点巡查自然郢,巡查时间为早上5:00到凌晨24:00。五是春节期间红白喜事排查,做到早摸排、早发现、早沟通、早制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社区居委会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迅速制定好春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方案和值班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队开展禁燃禁放巡查,分片包组,层层明确,责任到人。
2、畅通信息,整体联动。禁燃禁放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为此,社区两委禁燃禁放工作人员要严守禁燃禁放纪律,严格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将禁燃禁放工作的实施情况上报镇禁燃禁放工作领导小组。
五、落实奖惩措施
对全年和重要节点没有违规燃放烟花炮竹的网格责任人给予表彰奖励。发现有违规现象,对违法居民按社区村规民约进行罚款处理并同时上报派出所予以处罚。
燃放烟花爆竹消防保障方案 6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防止环境污染,切实改善我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涡政〔2022〕14号,以下简称《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深入广泛宣传发动,严格依法打击整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做到禁燃禁放宣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点击、手机有短信、重点场所有《通告》、居住区有宣传牌、街道(村巷)有标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禁燃禁放工作,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确保禁燃时段和区域内烟花爆竹“零燃放”,最大限度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造成的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我镇空气质量和人居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镇成立组织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禁燃禁放工作的日常管理,统筹谋划禁燃禁放工作相关事宜,起草相关文件,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对各村(居)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三、职责分工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管理区。按照区域划分做好管理区禁燃禁放督查和对村督促指导工作。各班子成员按照所在管理区协调配合工作。
(二)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禁止燃放工作,利用广播、微信开展禁燃禁放的宣传教育、配合执法等工作。协助市场所、派出所等部门依法查处本辖区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制定村(居)民公约,约定本区域内不得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并实施监督。在本辖区逐户开展禁燃禁放宣传,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发现和劝阻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三)文化站。通过广播广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宣传工作,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围绕禁燃禁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禁燃规定。
(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负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环保等部门进行处理。
(五)创建大队。利用城管宣传车沿街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
(六)环保站。对电子鞭炮、电子礼炮等造成噪音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会同公安等部门进行查处。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禁止燃放宣传工作。
(七)市场所。负责沿街店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售卖大盘香宣传管理工作。向旅馆、餐饮服务行业业主发放一封信,对其燃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八)应急(安监办)。负责在禁止燃放的时段和区域、地点内,对烟花爆竹进行全面禁售、限售,依法查处全镇域内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违规燃放行为。
(九)中心校。结合“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负责好在学校家长群和学生进行宣传禁燃禁放。通知积极发放“一封信”,要求学生家长签字后,开学后交学校备案。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
1.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2.广泛宣传动员
(1)各村(居)要结合职责分工,通过单位办事大厅、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张贴发放宣传禁燃禁放通告、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各村(居)要利用广播和禁烧宣传车等开展宣传,禁燃禁放网格员要配备红袖标和小喇叭等不间断开展宣传。
(2)各村(居)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邻长制优势为广大群众逐户发放《致牌坊镇广大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确保禁燃禁放宣传“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3)要紧盯除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间节点,紧盯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居民乔迁等重点活动,有针对性地下大力气开展禁燃禁放宣传活动,确保禁燃禁放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声势,为实现全镇禁燃禁放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集中行动阶段(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开展集中整治。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提前消除本行业单位、企业违规燃放隐患。
(1)管理区做好对村(居)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2)派出所依法加强烟花爆竹运输管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
(3)执法队要会同市场所、派出所、环保站、安监办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流动兜售烟花爆竹摊点。
(4)各村(居)落实红白喜事报备制度,提前掌握辖区内婚丧嫁娶、开工封顶、开业庆典、居民乔迁等易发生违规燃放行为信息,提前做深入细致的工作,消除违规燃放隐患。
2.强化巡查防控。建立全镇禁燃禁放工作邻长制包保责任体系,管理区区长、镇干部包村,各村(居)干部要包到村组、小区、街巷、路段。
(1)镇级层面。充分发动党政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力量,织密织牢包保网络,落实包保监管责任。
(2)村(居)层面。各村(居)要充分发挥邻长制基层组织作用,制定细化到村组、小区、街巷、路段的“村(社区)基层包保网格图”,层层压实禁燃禁放工作责任。
(3)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各村(居)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三级包保责任人,按照划分的网格,组建巡查小分队。24小时不间断宣传巡逻,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行为,确保全镇“零燃放”。
3.严查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广大群众和包保干部在发现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等行为后,拨打7529110派出所报警电话,镇有关单位协调联动,开展应急查处。同时,对第一时间举报违规燃放者,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充值100元话费的奖励。对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迅速应对,及时查处,严厉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细化执法单位责任。建立镇、村(居)三级包保网络,并细化到街巷、路段的“村组、社区基层包保网格”。要明确村(居)的主体责任,各执法单位的监管责任,在除夕、春节、初三、初五、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要全员上阵、形成工作合力,采取交叉巡逻、死看硬守等方式,确保在禁燃禁放区域内“零燃放”。
(二)加强工作保障。镇按照管理区划分成立五个督导组有针对性的对村进行督导,不间断地分管理区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各督查组要进村入户开展现场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和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问题及处罚情况于每天下午下班前报镇党政办汇总。
(三)加强考核奖惩。镇政府按照每个村(居)给予1000元奖补经费,待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后予以结算。各村(居)统筹安排禁燃禁放工作有序开展。镇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列入月重点工作和环保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问责。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包保不到位,辖区出现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大盘香)行为的,每发现1例,给予该村(居)500元罚款,该村(居)书记向镇党委、政府写出深刻检查;发现3例的,该村(居)环保月考评分数为零分,村书记在大会作检讨;禁燃禁放工作失控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该村(居)书记予以免职,并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违规燃放数量的认定以镇督查发现及信访举报查实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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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xx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把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准入关。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全县烟花爆竹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副局长程德胜兼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许可证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和存在违规现象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
(二)公安部门负责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许可焰火晚会燃放,严格审查燃放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加强燃放活动的安全管理。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侦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监管,严禁违法运输烟花爆竹,严查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乘车。
(五)供销部门加强对所属经营单位的管理,严禁购进、经销非法产品,严禁向无证摊点销售产品,严禁三违、三超储存产品。
新闻宣传单位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组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全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查职责范围内的非法违法行为。
凡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0月26日11月6日前)
研究制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目标任务,确定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落实责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部署我县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确保责任的落实。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11月6日20xx年2月22日)
1。各乡(镇)要在20xx年11月10日前,将受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地点、电话等相关信息报送县安监局,由县安监局向社会进行通告,方便群众办理;
2。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并监督其按照许可规定的范围、时间和地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3。全县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4。严格查处无照经营、假冒商标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5。严厉打击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非法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刑事案件。
(三)检查总结阶段(20xx年2月1日2月27日)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烟花爆竹经营进行安全管理,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手段,对我县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进行打击。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2月27日前报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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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纪昌庄镇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题会学习传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禁燃禁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禁放宣传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宣传、排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明确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片,并积极与包村干警联防联治,坚持提前谋划、源头治理,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把禁燃禁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悬挂条幅、张贴通告、出动宣传车、村大喇叭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及时地向广大群众、商户宣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相关政策,使群众认识到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的环保和安全意义,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参与禁燃禁放禁烧工作,广泛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倡导文明新风,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重点管控
全体镇干部进行包责任村区域划分,充实各村两委落实禁燃禁放工作力量,明确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片,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扛牢主体责任。成立工作落实组、机动宣传巡查组,全体班子成员、村干部根据责任划分,深入各村不间断进行巡逻排查,并逐户向村民进行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及后果,不断加强其禁燃禁放意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劝导、督促整改。
四、加强监管力度
坚持堵塞监管漏洞,对非法生产、运输、存储、经营等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坚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的原则,按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责令关闭。由镇应急办牵头,联合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单位对辖内商户实施全面排查,依法查处违规销售行为,严肃治理藏匿经营、违规燃放等行为。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销售、储存、运输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拓展监管渠道,提高监管成效,最大限度发挥部门合力,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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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镇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镇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和伤人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确保春节期间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和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的原则,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和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包鸾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谭明权任组长,政法书记、副镇长黄波,派出所副所长兰学锋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应急办、党政办、平安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服中心、经发办、规环办、民政办、文服中心、派出所、财政所、中小学、镇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简称“燃放办”),政法书记、副镇长黄波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主任余明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朱国锋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具体工作人员有:李建文、谭城、李昱燎,“燃放办”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和协调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及“打非”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各村(居)职能职责
各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综治专干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辖区有关单位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协助镇“打非”办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行为,落实辖区内重大危险源、销售网点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三)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广大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不符合我区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开展“打非”工作,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负责乡村道路上路执法工作,加大“三危品”查处力度;负责制定全镇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镇党政办:负责督查各部门关于燃放烟花爆竹开展的工作和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的车辆安排。
镇平安办:负责全镇稳定工作,加强重点人头和不稳定群体的监控;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杜绝上访、集访等事件发生;负责协调解决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事故所产生的矛盾纠纷。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镇经发办:负责各企事业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发动工作,安排各单位召开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动员会、部署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镇规环办:负责组织对全镇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大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及上路执法工作;负责联系能源部门。
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组织、协调宣传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烟花爆竹经费保障。
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重庆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镇政府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
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镇中小学:负责对中小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安排值班,加大对校园的看护。
镇卫生院:负责制订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开通绿色通道,精心组织医护力量,安排好值班,加强医院周边的看护。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20xx年12月15日起起至20xx年2月13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严排查、打非法、强管控、重宣传、保平安”主题的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排查整治和综合执法工作,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道路运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派出所、交通安全劝导站、镇应急办要加大对外来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对进入我镇的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派出所、工商、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派出所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公布举报电话,严格销毁非法产品。镇燃放办“打非办”电话:70636044、70730177,同时积极受理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核查和查处。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应急办、派出所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三)广泛宣传,注重教育,提升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意识
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将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以“购买合格产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突出政策法规、燃放知识、安全措施、注意事项、提升素质等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和教育方式引导村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切实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村居,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以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工作局,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在本地区、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督查部门要加强对各村居、部门、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报送情况
各村居、镇级有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镇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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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燃放秩序工作方案,为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安全地燃放烟花爆竹创造条件,在全区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广大市民自律,社会公众监督,基层组织引导,政府部门执法”的原则,力争实现“燃放时段秩序好、禁放时段禁得住;五环路内不死人、少伤人、少火情;五环路外少死人、少重伤、少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烟花办)负责组织,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三、职责任务和分工
本着“部门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坚持“专门机关主动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广大市民齐参与”的方针,条块结合,紧密衔接,不留死角。
(一)执法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公安朝阳分局是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在维护燃放秩序的工作中要发挥主力军作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带领社会各界力量实施各项维护和看护措施,依法查处携带和燃放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燃放的行为、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燃放和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fanwen/1582/处置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为其他部门依法行政当好后盾。
2、工商朝阳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固定经营场所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以及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采购、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
3、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依法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划定加油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派人看护。
4、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工作。
5、市交通执法总队第五执法大队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6、区城管監察大队负责查处街面流动无照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其他部门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1、区委宣传部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宣传工作。
2、区政府办负责各街、乡和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区街办、区农委负责指导、协调、检查各街、乡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管理工作。
4、区法制办负责限放法规的解释工作。
5、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划定气瓶站周边禁放范围,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设立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6、区发改委负责监督烟花爆竹销售价格。
7、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开展安全燃放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幼儿园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8、区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指导有关单位在施工工地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9、区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街、乡和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并进行考核。
10、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所需工作经费。
11、区统计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统计监测人员伤亡、环境噪声、火灾警情,统计分析相关的社情民意。
12、区卫生局负责制定应急救治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3、区环保局负责监测因燃放烟花爆竹形成的`环境噪声和污染情况。
14、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开展调查,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5、区文化委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文物保护单位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6、区绿化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公园、森林、苗圃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7、区民政局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敬老院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8、朝阳供电公司负责制定供电设施的应急抢险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输变电设施等禁放区域设置禁放标识,并组织看护。
19、朝阳供销社负责协调组织全区烟花爆竹的配送工作,保障网点供应。
(三)街、乡党委政府的职责任务和分工
街、乡党委政府要统一组织本地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此项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提供保障。
四、工作方法和措施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要将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列为岁末年初的重点工作,本着“全面部署、重点加强”的原则,抓紧抓好,切实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
(一)宣传教育到位
在前期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各街、乡及有关部门要结合燃放阶段的特点,以市场供应、安全燃放、综合执法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调动宣传资源,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居(家)委会、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力争使限放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大力宣传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表明政府态度,维护限放法规的严肃性,对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要充分曝光,以震慑违法,引导群众增强法制观念。
(二)市场供应到位
要本着“管住源头、保障供应、方便群众、确保安全”的原则,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确保合法渠道货源的供应,提供质优价廉的烟花爆竹,为群众选购和燃放创造安全、方便的条件。
(三)场所控制到位
各街、乡和相关部门对限放法规严格限定的禁放区域,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组织、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设置统一的禁放标识,方便群众识别与遵守。在划定的燃放区域内,要采取限定燃放人数等方法,为安全燃放创造条件。对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要加强人员培训和检查控制。要组织在本地区、本系统开展大规模清理可燃物的活动,清除防范死角。
(四)看护力量到位
1、禁止燃放区域的看护
禁放区域由所属单位自行看护,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2、五环路内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
限制燃放区域的秩序维护实行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在元旦、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零时至七时等禁止燃放的重点时段,街、乡政府要统一组织,坚持居(家)委会、村委会分片、分段管理,积极分子
看楼看院的做法,切实加大限放区的控制。在除夕、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七时至二十四时等允许燃放的重点时段,要组织党政机关干部、居(家)委会、村委会干部、单位内保干部、治保积极分子及其他社会力量,加强巡逻、看门护院,保证重点时段各类控制力量摆上街面,做到限放区的每一条街、每个胡同、每个大院、每个楼群都有干部、群众看护,维护限放秩序。要组织、协调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村民会议和业主会议,就本居住地区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引导群众在空旷、开阔地区有序、安全、文明地燃放。
3、五环路外允许燃放区域的管理
有关街、乡和执法部门要将日常燃放与除夕、初五、十五等重点时段燃放的管理相结合,自行划定燃放区域、限定燃放人数,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各项燃放规定,确保安全。
(五)执法手段到位
对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各执法部门要依权限坚决予以处罚。对元旦和春节前违法燃放的行为,公安、城管部门要坚决予以处罚。对春节期间的违法燃放行为,要以疏导、劝阻、批评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对因违法燃放扰乱公共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拘留。对违法燃放的烟花爆竹,要坚决予以收缴,对大二踢脚、礼花弹等伪劣、超标烟花爆竹,要追究其来源和流向,依法查处。
(六)应急措施到位
区卫生局要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制定详细、全面的伤员救治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区消防支队要制定详细、全面的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要组织全体消防官兵,做好应急备勤,确保及时处置各类火灾警情。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监督指导居(家)委会、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制定防火救灾预案,落实看护和处置力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XX年元旦、春节是限放法规实施后的第一个“两节”,法规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形象和法规的严肃性,是对我区各级政府执政能力的一次考验。全区各街、乡及相关部门一定要从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出发,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分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努力为群众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气氛。
(二)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条块结合、不留死角,搞好各项工作的衔接和配合。
(三)全面部署,突出重点。各街、乡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设想工作难度,评估风险,认真全面地研究部署工作。要抓住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问题,以点带面,拉动全局。坚决避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事故。
(四)加强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由区烟花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组织成立联合检查组,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各街、乡也要组织力量加强对辖区内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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