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1-11 19:29:39 方案 我要投稿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9篇)

  工作方案是对项目进行周密的思考、预想。当提出某个项目时,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那么工作方案有什么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9篇),欢迎大家分享。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范文(精选9篇)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1

  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以及镇委和镇政府工作部署,深刻吸取“8.12”天津爆炸事故、“12.20”深圳山体滑坡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镇政府定于即日起到20xx年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和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专项行动,督促各企业落实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结合各行业领域岁末年初事故防范工作特点,提前周密部署,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镇年末岁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两节”、“两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镇委、镇政府成立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罗耀生同志担任组长,常务副组长由镇长黄卓豪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彭健忠同志、党委委员副镇长陈雪峰同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建文同志、党委委员王东旭同志、党委委员姚铸斌同志、党委委员任勇同志、党委委员黄党辉同志、党委委员游招发同志、党委委员魏秀莲同志、副镇长叶永强同志、副镇长刘贤景同志、人大副主席彭秀来同志担任,由综治办、派出所、安监所、交管所、村建所、水利所、国土所、供电所、工商所、卫生院、林业站、食品站、城监队、观音阁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各村(居)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办公室主任由叶新林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检查范围

  在全镇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在督促企业全面自查自纠基础上,针对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校园、水利、电力、农用机械、民爆器材、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春节等重点时段,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重大节庆活动,深入开展检查,突出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检查时间和检查方式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从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5日,采取各企业自查自纠,镇安全部门全面排查整治,并组织检查验收,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落实整改。

  五、重点内容和实施部门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做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回头看”工作,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各类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做好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巩固深化阶段工作,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春节等节假日停产和复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及储存场所、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工作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情况。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

  1。春运安全及交通运输。由姚铸斌委员牵头,组织镇交管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按照省、市和县政府关于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春运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处置春运期间的突发事件;指导并组织运政、路政执法单位加强客运站场源头管理和公路路政管理,进一步加强摩托车安全整治工作,狠抓无牌摩托车的治理,严肃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和摩托车超载等违法行为;深化公路通行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客货运车辆超载、超速、酒驾以及疲劳驾驶等各类违规行为。督促公路管理单位加强公路巡查,清理路障,保障畅通;组织和督促各道路运输企业、客运站场开展春运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确保春运安全、优质、圆满。

  2。消防安全。由陈雪峰副镇长牵头,组织镇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开展“三合一”场所及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隐患治理,推进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储存经营场所违规住人、老城区和城中村、家庭作坊“五个专项整治”;突出抓好特殊时段、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工作;依法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镇派出所要对“三小”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整治,全力遏制火灾多发或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加强对各村村民的安全防山火教育,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3。建筑施工。由叶永强副镇长牵头,组织镇村建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以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突出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密闭空间施工、深基坑施工和塔吊、建筑用提升机等大型建筑机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燃气销售。由叶永强副镇长牵头,组织镇村建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瓶装燃气综合经营企业(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企业、公建用户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是消防设备、避雷设备、喷淋设备、液压器、压力表等器械的运行情况。加大燃气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加强家庭式燃气热水器和餐饮类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止中毒、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发生;对全镇燃气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黑户,加强对报废瓶和过期未检测瓶的管理。

  5。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由陈雪峰副镇长牵头,组织镇安监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开展反“三违”活动情况,检查安全基础管理、生产(储存)场所安全保障、依法生产等情况,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管理混乱、违章作业等突出问题;排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要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仓储企业、零售网点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力量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6。特种设备。由游招发委员牵头,组织镇安监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充装、销售及使用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索道缆车和厂内机动车辆,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校园安全。由陈雪峰副镇长牵头,组织镇安监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加强校舍检查和维修,加大学校电力设施及学校设备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对校车及其驾驶人的资质管理,强化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严防校车超员超载,严禁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车辆接载学生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8。食品安全。由王东旭委员牵头,组织镇食安办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各类集贸市场特别是农村的小商店、小摊点、小作坊以及校园周边食品摊当;以肉及肉制品、酒类制品、粮油、果蔬、乳制品、保健品、散装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强化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伪劣食品制售及“地沟油”、“瘦肉精”犯罪等专项工作。同时对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进行检查,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9。水利、农用机械等行业领域。由刘贤景副镇长牵头,组织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0。地质灾害和用电安全。由彭秀来副主席牵头,组织镇供电所等相关单位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辖区内一些在建的大型工程、边坡、采沙场、排土场和公路沿线等人为工程活动比较剧烈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人口密集场所、公共场所、公共照明设施线路,机车维修店、“三小”场所的电线裸露问题,老城区的线路老化、乱拉私接问题。

  11。敬老院等孤寡老人居住安全。由王建文委员牵头,重点检查消防、用水、用电、饮食等方面。严防火灾、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党委政府首长负责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尤其是在春节来临之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现场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登记在案,并层层上报,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严密防范,做好值守。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五)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部门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于20xx年2月14日前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镇安全办备案。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2

  为贯彻落实《惠东县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惠东安办〔20xx〕112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省、市、县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我局将对全县工商贸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本局消防安全进行自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二、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二)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值班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重大隐患的治理、督办及管理情况;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五)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的安全管理情况;

  (七)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剧x品、易制x品、易爆品的采购、储存、使用、运输、相应资质等安全管理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三防)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储备维护情况;

  (九)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操作,设备是否超温、超压运行。

  三、检查对象

  (一)本局大楼和属下机构;

  (二)全县商贸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来料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历次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和部份消防安全重点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一)局大楼及报关组办公场所消防及各种电路设施安全隐患和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情况。

  (二)全县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1。商场或厂房、宿舍等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严禁未取得许可擅自开业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2。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

  3。企业的仓库、配电房、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管理情况;

  4。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制度情况,尤其是重点工种岗位人员的消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5。员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从业人员均应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台帐建立情况等。

  五、检查安排

  (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组,由刘文波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分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检查工作人员从各股室抽调。

  (二)此次检查活动分五个小组进行,第一小组负责本局大楼,第二小组负责部分新落户及第一、第三产业外资企业,第三小组负责加贸和商贸企业,第四小组负责外贸企业,第五小组负责加工装配服务中心业内管理企业。

  (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六、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各股(室)负责人是本股(室)内保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企业要突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全县外资企业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隐患,采取查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座谈听取企业汇报、深入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等方式进行,坚决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立足预防,加强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加强岁末年初期间24小时值班工作,并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宣传与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素质,防止出现松懈情绪和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杜绝各种安全事故。

  (四)跟踪督查,落实整改。如发现有安全隐患,未能当场立即整改的,各检查小组应安排一名成员跟踪督查,确保企业在给定期限内落实整改,确保隐患排除。

  七、检查总结

  各检查小组要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动态,于2月1日前准时将检查小结送局办公室汇总后于2月3日前送县安委办。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3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xxx〕13号)文件和全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xxx年3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xxx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面对 “十三五”规划开局,岁末年初,“两节”、“两会”贯穿其间,岁末年初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一些企业单位赶工期、抢任务的意愿强烈,“三违”行为势必抬头;节日群众出行和文娱乐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和客流、车流、物流的增多、诱发交通等各类事故的因素陡加;风干物燥导致火灾易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任务十分艰巨。

  “两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复产开工的同时,随即迎来“两会”,因此,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繁重,安全管理难度加大,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压力也进一步增大,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倍加警觉,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安全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举一反三,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岁末年初特别是“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整体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会办公室,洪乃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永辉、杨宗跃、王辉、杨发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组

  第一综合督查组:组长 杨永辉(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成员从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县农机中心、县交警队抽调。联络员,安全生产监管局,xxx,联系电话:xxxxxxx

  负责督查平溪街道、新店乡、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含道路运输局、海事处)、城管局、公路管理段、林业局、水务局、工业商务局、国土资源局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第二综合督查组:组长钟 晓斌(县公安局副局长),成员从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水务局、工业商务局抽调。联络员,xxx,联系电话:xxxxxxxxx

  负责督查皂角坪街道、朱家场镇、安全监管局、消防大队、县公安交管局(交警大队)、县农机服务中心、火车站、县气象局、文体广电新旅局、教育局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第三综合督查组:组长 陆志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成员从县农牧科技局、气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新旅局抽调。联络员,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负责督查田坪镇、亚鱼乡、县发改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供电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玉屏大队大队长 、铁路护路办、玉屏路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工作开展情况,并延伸检查上述乡镇、街道、部门管辖的企业。

  综合督查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具体时间安排在每月下旬,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报告,次月3日前报安委办,安委办形成综合报告报县领导,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成立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明察暗访组(另行文)

  三、检查范围

  (一)全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有色、民爆物品、消防、水上交通、园区(开发区)、水务、电力、卫监、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高速铁路桥梁、隧道,市政设施建设等行业领域。

  (三)突出重点区域。突出我县的工业园区、开发区,突出歌舞厅、网吧、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突出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 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未根治的重大隐患的场所和项目。

  四、检查方式、内容及措施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是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责任主体,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负总责,组织实施本行业的大检查。

  (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全面检查。

  负责统筹组织乡(镇、街道)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做到全面覆盖,加强对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检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继续深化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学校、旅游景区景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式稳定,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组织对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综合督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要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工作措施,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的管控治理力度,加强雨雪、大雾、冰冻等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防止出现大规模交通拥堵和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危险品“三品”查堵制度,严格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运营状况,防止带“病”运行。要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工作,认真制订和完善安全运营应急预案并加强监督检查。要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和科学调度运力,强化安全检查,确保春运的安全有序。

  2、加大非煤矿山整治力度。以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全面推动资源整合、整顿关闭和事故查处工作;以“专家会诊监管”为着力点,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监管”工作。继续抓好非煤矿山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等巡查、监控、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等事故发生。

  3、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监管。监督危险化学品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季节特点,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安全监管,继续加强液氯、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安全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防滑工作,严防因冻凝、雨雪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街道)要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从生产、经营、运输、燃放、产品质量、应急救援和事故查处等各个环节着手,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加强节日期间市场监督检查,严防零售店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完善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严格审查焰火晚会的烟花爆竹燃放方案,引导和教育群众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4、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易发、高发特点,高度重视防火工作,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和燃气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针对高层建筑等特殊火灾的防控,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特别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足配齐相关消防装备,加强综合演练,不断提高灭火实战能力。

  5、切实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管。深刻汲取遵义市新蒲新区三渡镇平丰村五星组一在建饮水工程的水池盖板发生垮塌的建筑施工垮塌等事故的教训,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执法。以预防垮塌、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治理。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故障抢修,确保供电、供水、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6、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四个一律”。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继续保持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进一步深化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重点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公开处理,巩固和扩大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特别要针对岁末年初市场需求趋旺的实际,严厉打击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车辆超员、超速、超限运输和建设项目抢工期、抢进度、抢任务施工等行为,严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所属行业(领域)大检查。

  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细化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县政府和县安委办,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专项检查的重点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市政设施及燃气、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消防、民爆物品、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和汛期安全、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学校、林业、旅游、物资储备、文化市场、地质灾害、国资企业、高速铁路施工等行业领域。

  (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自查自纠。

  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认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事故处置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上报县政府和安委办备案。驻玉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在内部进行认真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准确、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

  (四)创新检查方式。

  要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的“四不”原则,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等方式进行,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

  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时间安排

  从xxx年10月28日起至xxx年3月31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一)自查自纠阶段(xxx年10月28日—12月10日)。

  各企业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将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录入隐患排查系统;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所属企业、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建档和整改验收。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限期整改。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xxx年12月11日—xxx年2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企业完成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方、行业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真正打在痛处,治住要害。要切实加强隐患整改工作,对一般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要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整改;对重大隐患,能立即组织整改的,不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企业,应实施停产、停业整改,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限期整改和停产、停业整改的重大隐患,整改期间应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县综合督查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检查。

  (三)巩固提高阶段(xxx年3月1日—3月31日)。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认真进行整改落实,确保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县综合督查组和县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周密部署。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历亲为,认真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人、财、物保障。

  (二)严格检查,确保实效。

  经开区、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乡(镇、街道)、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全覆盖;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督查全覆盖。企业自查的事故隐患和部门督查检查执法情况都要上报到“安全云”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严格做到 “五落实”;对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切实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严肃追责“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止生产,确保安全。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动员和引导本乡镇、街道、本部门、本单位干部职工全员参与专项行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公开曝光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违法典型案例。

  (四)加强调度,及时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委办)要加强工作调度,督促乡镇、街道和部门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县安委办建立各乡(镇、街道)、单位联络员QQ群(群号:xxxxxxxx),从xxx年10月28日起,每日下午16:00时前报送日报表,每周四下午17:00分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书面报安委办.11月3日前将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各乡镇、街道、部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没有变化的可不报)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各综合督查组、暗访组要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一并将电子版于xxx年4月2日前将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各级督查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4

  为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王凯省长批示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火灾防治工作紧急会议精神,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监管职责,有效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缺损等突出问题,增强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有效预防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

  三、职责分工

  (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网格员对本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清理违规住宿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排查台账,指导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对存在重大隐患或对发现隐患拒不改正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教育体育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培训机构、小型私立幼儿园、学生托管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三)旅游和文化广电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景区、星级宾馆、旅行社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四)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小医院、小诊所等卫生领域内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五)民政局

  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对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对影剧院、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七)公安局

  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特别是对违规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气、违规留宿住人的单位,要采用强制手段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对涉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改正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

  (八)城市管理局

  负责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区域道路、门面等开展排查清理,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道等动态隐患。

  (九)工业和信息化局

  负责对工业行业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商务局

  负责对商务领域相关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一)市邮政分公司

  负责对邮政储蓄、邮政物流网点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二)文物管理所

  负责对革命文物建筑、博物馆、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开展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单位整改隐患。

  (十三)消防救援大队

  负责消防安全综合监管,对各镇(街道)和部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定期向市、县两级政府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十四)其他行业部门

  负责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本行业领域范围内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建筑情况进行摸底统计,严查各类隐患和违法行为。

  四、工作阶段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7月5日)。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隐患整改阶段(8月31日前)。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分场所类别建立检查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查漏补缺,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组织对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考评,考评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内容。

  五、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具体标准见附件1)。

  (一)明确主体责任。“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承租者、经营者应当明确并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火灾防范措施。涉及租赁关系的,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要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

  (二)清理留宿住人。对存在“多合一”现象的“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要搬出违规住宿人员,并将住宿的床铺、被褥、衣物等生活用品同步移出;对属于出租房屋的,通知房屋产权人协助清理,告知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等法律责任。

  (三)设置防火分隔。住宿部分与非住宿部分的防火分隔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应采用不燃烧体隔墙和楼板,隔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部;当墙上确需开门时,应为常闭式乙级防火门。严禁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建筑或者进行房屋内部分隔。

  (四)用火用电安全。电气线路规格应满足用电设备负荷要求,采用金属套管、封闭式金属线槽或PVC阻燃套管进行穿管保护,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营业结束时后应切断场所内非必要电源。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严禁厨房违规使用液化气罐或其他燃料。电源、火源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五)畅通疏散通道。禁止在人员住宿部分的外窗或阳台上设置金属栅栏;确需设置时,应设置易于从内部开启的装置,开口尺寸应满足人员逃生需要。建筑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堆放货物和停放电动车。

  (六)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各场所要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逃生自救等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做好维护保养,场所内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

  (七)推广应用技防措施。要在“九小”场所、沿街门店推广配备轻便消防水龙、智能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简易喷淋、电气火灾监控等技防手段,前移火灾防范关口,实现火灾事故早发现、早处置,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六、整治措施

  (一)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的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严格压实属地安全责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各行业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迅速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是此次治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将纳入市政府政务督查和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内容,奖优罚劣。

  (二)开展全面排查。各镇(街道)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对“九小”场所、沿街门店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各行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联动配合、互通信息,凝聚维稳工作整体合力。

  (三)强力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

  (四)精准宣传教育。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要每周组织网格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消防救援大队要积极配合提供课件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市政府启动督导机制,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市委市政府督查中心要开展联合督导,督导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5

  为认真吸取“4·3”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沿街门店及“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随着疫情在我市影响逐渐减弱,各类商业经营逐步恢复,随之而来的是群众聚会、购物的反弹,人员的回流,对商业门店、经营场所(三合一)的消防安全压力增大,尤其是作为我市商业中心的老城区及各乡镇办事处所在地,沿街门店林立,商业景象繁荣。但由于老城区人口密集,老建筑物较多,防火等级较低,且多数几乎为“连体建筑”,加之老城区消防设施相对滞后,防火基础较为薄弱,一旦发生火情,极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同时,近期我市及省内一些地方商业门店火灾事故时有发生,非常值得我们警示。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范围

  重点排查整治市区沿街门店与“三合一”场所。各乡(镇)、街道也要参照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认真抓好本辖区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三、时间要求

  20xx年4月20日起至5月31日

  四、整治内容和标准

  (一)整治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达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二)整治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配备不足、员工不会使用消防器材,达到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

  (三)整治线路老化、电气线路私拉乱扯、超负荷违规使用电气,到达用电安全规范。

  (四)整治楼梯、走道、管道井等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其他物品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达到楼梯、走道、管道井等畅通、整洁,无占压通道、违规用电现象。

  (五)整治安全通道不畅、安全出口不足,违规改变一楼的使用功能影响安全疏散,达到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楼梯设置达标规范。

  (六)整治沿街经营性餐馆违规使用连体液化气,达到规范用气、安全用气。

  (七)整治住宿、经营、储存“二合一”、“三合一”或“多合一”现象。凡存在“二合一”、“三合一”或“多合一”的,一律责令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住宿部分必须与其他部分完全物理分隔,且住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必须设置独立的疏散楼梯、通道等设施;不得在外窗设置防盗网,确需设置的要保证火灾时易从内部打开。

  五、责任分工

  对市区主要干道按照店面分布进行划分,由蒲东街道、蒲西街道牵头,公安、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文化旅游局、商务局、城管局、电力等部门配合,组织人员成立联合检查执法组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其他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内工作方案,组织属地派出所、安监所、市场监管、城管、电力等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属地沿街门店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各执法检查小组要对辖区内沿街门店逐门逐户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澄清底数,建立台账,确保检查一个不漏、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在案,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建立整改台账。能当场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限,及时验收。确保排查出的隐患不缺不漏,并按照时限要求进行整改。排查整改期间,实行工作情况周报制,各执法组要将每周排查整改情况,由属地政府行政正职签字后,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报县安委办(联系电话:,邮箱:)

  (二)深化整改,建章立制。各乡(镇)街道要将排查梳理出的问题清单,逐条细化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集中时间和力量,推进整改,确保形成具体的可检查、可量化、可实录的整改成果。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认真研究,把握规律,形成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制度保障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运用召开培训会、发放宣传(册)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剖析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曝光隐患突出的单位和区域,警示提醒广大公众,引导群众主动配合检查活动。普及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存放、安全充电和火场自救逃生知识,提醒落实“三清三关”(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煤气、关门窗),指导开展消防检查和灭火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县安委办和县委督查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坚持责任追究关口前移,发现问题严肃问责,发生事故严格追责。凡督察发现中工作不负责、措施不落实、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通过训诫谈话、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导致发生伤亡火灾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6

  为全力遏制火灾易发高发的态势,严防此类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市安委会印发的《龙泉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决定在剑池街道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

  二、专项整治重点

  剑池街道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和“下店上宅”式的农民联建房,重点检查店铺内是否违规住人、消防设施配置是否符合要求、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的障碍物、瓶装液化石油气使用是否规范、是否采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电器线路铺设是否规范、逃生通道是否畅通、经营户(员工)是否掌握灭火和逃生技能等内容(详见附件1)。

  三、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架构

  组长:郑国民

  副组长:

  成员:

  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设在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5日至2月28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15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对照《沿街商铺(历史老街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标准》(详见附件1)对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逐家发放《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详见附件2),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并填写《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检查表》(详见附件3),如发现有消防隐患的商铺请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4)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隐患统计表》(详见附件5),自3月1日起通过钉钉每周五上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洪小庆处。

  (三)攻坚提升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6月30日)

  各行政村(社区)要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形成长效机制。做好沿街店铺特别是老街区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打击沿街店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存储燃气等行为。工作总结材料于20xx年6月30日前报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村(社区)要根据辖区实际,组建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抓好专项整治工作。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以讲政治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以专项整治筑牢本质安全。

  (二)坚决压实责任。街道各科室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行政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开展沿街商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按标准排查隐患,下发《告知书》和《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隐患整改落实。村(居)委会、全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经常性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活动。对沿街店铺内违规设置广告牌和全封闭式防盗窗,违规住人,私拉乱接电线,燃气使用不符合安全规范等问题,督促业主强化自主管理、整改问题隐患。

  (三)落实闭环整治。各行政村(社区)要加大整治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提升对沿街商铺的治理能力。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分类梳理,对拒不整改和整改后反弹情况,各行政村(社区)要及填写《抄告单》(附件5)抄送至剑池街道消防工作站办公事报备,形成闭环管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堵塞漏洞、杜绝盲区,防止问题死灰复燃。

  (四)强化督查追责。街道纪检监察办公室要通过现场督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排查不尽责、不到位的村(社区)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7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沿街商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羽林街道决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整治时间

  20xx年11月15日20xx年至1月31日。

  二、专项整治范围

  辖区范围内所有沿街商铺。

  三、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及标准

  1.沿街商铺严禁违规住人。

  2.沿街商铺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沿街商铺应配备消防设施,200平方米以上的沿街商铺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或消防软管卷盘);200平方米以下的沿街商铺应配备2具以上4kg的ABC型干粉灭火器;商铺内设置明火作业的应配置灭火毯。

  4.沿街商铺严禁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高层建筑内的沿街商铺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其他沿街商铺确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存量不得超过30KG(2瓶)。

  5.沿街商铺内的所有电线应穿管防护,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表后应安装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

  6.沿街商铺内、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区域严禁停放电瓶车。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1月20日前)

  街道召开动员部署会,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开展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逐家发放《沿街商铺消防安全告知书》。

  (二)排查整治(20xx年11月21日至12月25日)

  各村、社区要对照整治内容对本辖区内沿街商铺开展地毯式排查,对重点村、社区(主要是104国道沿线临江社区、羽东社区、拔茅村)街道再组织力量,联合应急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综合执法、消防以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专项集中行动,建立沿街商铺花名册及隐患清单,并填写《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检查表》和《沿街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于12月25日前报街道经济发展办。

  (三)重点攻坚(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1月15日)

  各村、社区要按照“边摸排、边整治”的`要求,及时督促沿街商铺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对隐患较重、整改难度较大、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组织力量集中攻坚,逐户突破,对违规住人拒不整改的商铺,一律予以关停处理,确保重点隐患整治到位。

  (四)总结验收(20xx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研究建立常态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切实巩固和深化整治工作成效。相关工作总结于20xx年1月25日前报至街道经济发展办赵耀鑫处,街道将适时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推进,成立羽林街道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事处领导班子为成员。各办各站所要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沿街商铺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疏导。认真做好群众工作,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疏堵结合,讲究方式方法,注意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妥善解决好规范整治工作中实际问题。

  (三)强化督查追责。羽林街道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通过现场督查、定期督查等方式,切实推进工作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实行通报、问责机制,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不履职尽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深刻吸取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惨痛教训批示指示精神,严防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省、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区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30日,对全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淇滨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范“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平稳。

  二、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内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店、小歌舞娱乐场所(含棋牌室)、小美容洗浴场所(含足浴)、小旅馆、小网吧、小诊所、小培训机构(含托教机构)、小餐馆等“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特别是“二合一”和“三合一”场所。

  三、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影响逃生的金属栅栏(防盗网)、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重点问题;四季青农贸市场、淇滨商贸城、贸易区、九州农贸市场、黎阳商贸城、大梁庄、姜庄商业街、钜桥商贸城、玖街十巷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场所。

  四、整治措施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其中存在严重隐患的要立即搬出;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九小”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营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三)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四)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五)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六)对饭店、网吧、美容、娱乐场所、洗浴场所(含足浴)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七)对非法液化气充装点、作坊式化工加工点、小炼油化工厂等违法生产、储存、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八)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九)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住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关键环节,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各乡镇(街道)是直接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区委区政府督查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适时派出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全面拉网排查。要依托“一办十组一联席”工作机制,开展全面拉网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进行专题安排部署,细化分解排查任务和时限,组织乡镇(街道)网格人员、公安派出所、“一村(格)一警”等力量,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一登记造册,逐一开展消防检查和宣传提示。各有关行业部门要派员会同乡镇(街道)对属于其行业系统监管范围的场所门店开展检查;消防救援大队要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对乡镇(街道)、公安派出所逐一进行分包,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7月20日前,要澄清检查单位底数和场所基本情况,以乡镇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检查台账。

  (三)强力整改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对“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见附件2),并按照网格划分,对辖区“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进行划片包干,逐一明确分包督导人员,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对发现的突出隐患,要实行“一隐患一专班”,切实形成闭环管理,果断整改。8月30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9月,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对前期排查整治情况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要结合“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智慧消防”建设,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技术手段,提升场所本质安全水平。

  (四)精准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发动基层力量,采取约谈房东、传单入户等形式,上门开展宣传提示。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消防救援大队要每周组织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和“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业主、营业员,集中观看典型火灾案例警示片;结合每月25日隐患曝光日,集中曝光隐患问题。

  (五)严格责任追究。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精准、不果断、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上级约谈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定代表人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7月3日前,各乡镇(街道)、有关行业部门要上报动员部署情况,4日起实行日报告制度,每日下午3时前上报当日隐患排查整治情况;7月份起,每月9日、19日、29日上报《“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计表》,9月3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社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9

  20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实施“平安奉节”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重庆市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着力推进我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奉节”的主线,加强安全社区建设,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总体目标

  广泛宣传安全社区的理念,倡导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安全的氛围,贯彻执行《重庆市20xx年度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以及市安监局《市级安全社区基本条件》的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提高预防伤害的水平,促进社区安全。

  三、组织机构

  成立竹园镇安全社区创建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负责安全社区创建的协调及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

  按照重庆市安全社区评定标准,竹园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分线负责的原则,其职责分工如下:

  1、消防安全工作组

  组长:覃南术;副组长:李德庭;成员:规建办、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加强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社区内单位和居民的防火安全工作,开展消防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居民的防火意识,定期开展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社区消防设施建设,减少火灾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社区消防安全;

  (2)建立辖区消防档案,并归档。

  2、家居安全工作组

  组长:蒋中权;副组长:罗谋祥、朱代荣、张平、覃南术;成员:镇妇联、镇团委、综治办、民政办、计生办、社保所、教管中心、竹园派出所、竹园司法所、竹园卫生院、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1)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反家庭xxx,开展心理咨询,传授急救常识,普及健康知识,关爱社区残疾人,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利,开展计生优抚调查和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开展社区司法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家庭“零就业”工作,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安全知识,开展防煤气中毒、溺水、跌伤等知识,开展帮困扶贫活动;

  (2)建立精神文明、社会治安、卫生、民政、妇女儿童、青少年、计生、就业、学校、司法档案,并归档。

  3、学校安全工作组

  组长:罗谋祥;副组长:唐家荣;成员:镇属学校校长。

  工作职责:

  (1)组织开展防火、防震等应急逃生演练,组织开展各学校安全排查,定期检查学校食堂卫生,保证各学校教学活动正常开展;(2)建立各学校学生档案,并归档。

  4、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组

  组长:张平;副组长:王洪、侯文毕;成员:竹园卫生院、竹园工商所、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开展社区食品卫生检查,做好社区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普及,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保证辖区居民健康;

  (2)建立食品卫生档案,并归档。

  5、社会治安工作组

  组长:许登立;副组长:李正刚、袁海涛、丁建平;成员:综治办、竹园派出所、竹园司法所、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组织指导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和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和社区普法宣传,做好人民内部矛盾的调处,化解社会矛盾;

  (2)建立社区治安、帮教和矫正档案,并归档。

  6、农电安全工作组

  组长:龙洋飞;副组长:钱直涛;成员:竹园供电所、各村、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维护社区电力设施设备及线路安全,做好电器设备的安全排查和农村线路的排查,保证社区线路安全;

  (2)建立社区农电安全档案,并归档。

  7、市政安全工作组

  组长:覃南术;副组长:周贤明;成员:规建办执法中队、竹园市场社区居委会。

  工作职责:

  (1)做好城市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做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垃圾清运、城区垃圾的清扫保洁和社区公共区域的市政设施维护;

  (2)建立社区环境卫生及市政社区维护档案,并归档。

  凡涉及创建安全社区专项工作,恳请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3月底前)。落实创建工作领导班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专项安全工作项目,召开动员大会,具体开展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11月底)。按照奉节安委办的文件精神,成立竹园镇创建安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认真开展各方面资源整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案,并按照重庆市安全社区建设评定标准制定安全社区各项制度和档案,逐项推进落实。

  (三)评定阶段(20xx年12月)。迎接县创建安全社区工作组初验,做好市级验收组终验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关系到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是减少事故和伤害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建设“平安奉节”的基础工作,是实现社会安全稳定xx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健康安全的宏伟工程。竹园镇将切实加强与县级各部门的密切配合,真正把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在创建过程中,竹园镇将加大安全社区创建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共驻共建、居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广泛宣传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全面提高社区居民和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格坚持创建标准,注重工作实效,加强创建工作档案资料的收集和保管,确保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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