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范文(精选8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范文(精选8篇),欢迎大家分享。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1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12月xx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2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09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3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维护我校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性和导向性,真正意义上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干好干坏不一样,使教师们有个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良好和谐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心校指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葛寨乡义葛寨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草稿)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价值观、质量观和评价观,着力构建长效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实现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结合,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注重工作过程,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准确地评价教职工工作实绩,努力推进我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绩效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方法恰当、定位准确的.原则;突出重点、比重合理的原则;科学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校长?支教教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乡中心校分配办法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两部分控制,中心学校掌握部分包括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学校掌握部分包括:师德、考勤、工作量和平时教研、竞赛、教学效果。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按照全乡人数平均计算,不再涉及职称等问题。
学校格局乡中心校实情,如果乡中心校单独核算发放“班主任费和乡组织的两次质量检测依成绩发放费”,学校则不在考虑此两项内容;如果乡中心校把这两部分费用重新拨到学校有学校发放,则学校按照有关方案执行。
四、考核内容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考核内容共分为两大项:(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分为五个小项,师德规范5分,考勤15分,工作量20分,教学成规20分,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效果40分,(二)是奖励加分(10—20分)
(一)基本目标考核(100分)
1、师德规范(5分)。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无私奉献。(1分)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务实肯干。(1分)
(3)能顺利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声誉,能团结同志,和睦相处,不扎堆聊天,不传播小道消息,不诽谤他人。(1分)
(4)关心爱护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不挖苦学生,不损害学生利益,不造成不良影响。(1分)
(5)在师德方面不在学校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1分)
2、考勤(15分)。
(1)教职工考勤以签到册、例会记录、领导值日检查、临时抽查等有效记录为依据。
(2)平时请假(以为准)在准许范围内(事假一学期5天,其它假以《伊川县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伊教【XX】31号为准)不扣分,超出时间的有无办理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一人次扣2分。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4
为充分调动中小学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意见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3〕53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绩定薪、责薪一致、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绩效工资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倾斜,解决“干多干少、干优干劣一个样”问题。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功能,调动教师坚持立德树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个性化成长。
(三)坚持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考核分配机制,实现收入分配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实施对象和岗位划分
(一)实施对象:全市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在册教职工。
(二)岗位划分:实施对象按岗位划分为教学岗位人员、非教学岗位人员两类。教学岗位人员指承担教学工作的专业人员(含教练员);非教学岗位人员指行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等。
三、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和来源
(一)绩效工资总量。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3〕53号)中“市人民政府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补贴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体水平。按照‘托低、稳中、限高’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和最高控制线,最高控制线原则上在基本标准线的2.5倍以内”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标准线4万元的1.5倍核定,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至6万元。
(二)绩效工资分配。中小学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60%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6万元),随月发放;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2.4万元),由学校根据考核结果拉开档次按学期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包含班主任津贴、课时(工作)津贴、超课时津贴、考核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三)绩效工资来源。将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综合考虑各旗区财政收支情况,参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7〕57号)有关规定,资金由市、旗区财政按比例承担,市对杭锦旗补助100%,对东胜区、康巴什区补助50%,对达拉特旗、乌审旗补助30%,其他旗补助20%。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内容、权重
(一)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从师德水平、综合考评、满意度测评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
1.师德水平(权重10%)
严格遵守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围绕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坚持言行雅正、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考核。
2.综合考评(权重85%)
(1)工作业绩(权重40%)
从过程性评价、效果评价两部分进行考核。
过程性评价要围绕专业素养、课程建设、教学常规、教研教改、示范引领、课题研究、研修培训等方面开展。其中专业素养主要包括教师的知识素养、人文素养、专业技能、授课能力、信息素养等;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模式和教学模式建设等;教学常规主要包括备课、授课、作业留批、辅导、考试与评价、课后反思等;教研教改主要包括教学研讨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的改革创新等;示范引领主要指骨干教师发挥传、帮、带等示范引领作用;课题研究主要指教师参与课题研究及运用成果情况;研修培训主要指教师参加的学历提升培训、继续教育等。
效果评价要围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等方面开展;要围绕教师的教研教改成果、创新成果、业务考试,教学质量等方面开展。
(2)工作量(权重40%)
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按照《鄂尔多斯市教育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规程(试行)>的通知》(鄂教基发〔2013〕10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规定和学校实际进行核定。各学校在各学段各学科教师满工作量标准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工作量,考核分值相应增减。工作量不满60%的教师,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考勤(权重5%)
按照《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两个规定〉的通知》(内人薪字〔1999〕19号)规定,结合各学校的考勤制度进行考核。超过文件规定时限要求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满意度测评(权重5%)
学校通过信息化手段以无记名方式,在学生、家长、领导班子中对教学岗位人员围绕敬业精神、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低于60%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非教学岗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制定岗位考核细则进行量化考核赋分发放。非教学岗位人员的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不得高于教学岗位人员平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
(三)班主任津贴单独进行考核赋分发放。参照《鄂尔多斯市委、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党发〔2018〕18号)确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各学校围绕班级建设与管理、班级特色、学生核心素养等方面制定班主任考核细则,其中班级建设与管理主要包括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文化建设、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班级特色主要指创建温馨班级、特色文化等;学生核心素养主要包括学生的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等。考核赋分分三个档次,档次之间的差距原则上不低于10%。
奖励性绩效工资计算方法:个人考核得分×(资金总额/参加考核教职工总分数)。得分中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低于3倍,充分体现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各旗区、各学校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时,考核内容权重可上下浮动,但不得超过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各学校要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各学校的考核分配方案或细则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通过,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批复后方可实施;学校绩效考核结果须报所属教育体育局和派驻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备案,经同级人社部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后方可发放。各旗区和直属各学校要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按学期报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二)科学透明实施。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过程要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参与、表达与监督权。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公布并反馈教职工本人。
(三)强化资金监管。市旗区两级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中小学绩效工资预算。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将中小学绩效工资主体责任落实到资金具体使用部门和学校,由用款学校负责填报绩效目标和开展自评,用款学校所属教育体育局会同财政局负责绩效目标的审核。绩效工资实施后,各旗区、各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补贴,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级教体、人社、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评估、检查工作机制。市教育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负责对直属学校绩效工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对旗区进行抽查,并将绩效工资发放情况纳入市对旗区教育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资金落实不到位、存在“吃大锅饭”等现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核减下一年度资金。
六、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骚扰学生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七、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由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5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和《开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开教字【20xx】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校情,充分听取全体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现形成20xx年修订稿,经安庆十六中四届三次教工大会表决通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师德为首,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凡从事有偿家教,一经查实,一律按安庆市教育局《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进行处理,并扣发当年师德奖。
三、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教职工。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具体考核方案和量化标准如下:
Ⅰ、工作量的认定
1、月工作量为基本工作量*4+教辅管理等认定课时。
2、学科系数: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系数为1.2;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化学学科系数为1.1;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系数为1。
3、跨年级、跨学科计4标准课时/月。
4、周满工作量为14个标准课时,各教职工周工作量计算方法为学科系数*实际周课时,如带两个班语文的老师周课时为1.2*12=14.4,跨学科按不同的学科系数分别计算后相加(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5、教研组长工作量:1课时/周。
6、教辅管理人员工作量
A、物理实验室,化学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体育器材保管室各安排一人负责管理,计1标准课时/周;
B、学校网站、全彩LED电子显示屏安排一人负责管理,计2标准课时/周;
C、语文、英语早读,早操计2标准课时/月,政治早读计1标准课时/月。
7、后勤岗位工作量(依据区教育中心下发的《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稿)》开教字【2010】19号文件精神:后勤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全体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单独核算)
A、门卫:14标准课时/周=14*0.7=9.8标准课时/周;
B、教务员+两操广播:14标准课时/周=14*0.7=9.8标准课时/周;
C、教务员+信件收发:14标准课时/周=14*0.7=9.8标准课时/周;
D、校医+卫生监督:14标准课时/周=14*0.7=9.8标准课时/周;
E、仓库保管+图书阅览+零星采购:14标准课时/周*0.7=9.8标准课时/周;
F、报账员+教工保险:14标准课时/周*0.7=9.8标准课时/周;
G、学生保险理赔:1标准课时/周*0.7=0.7标准课时/周。
8、行政干部岗位课时:中层干部8标准课时/周,校级副职10标准课时/周,校级正职12标准课时/周。
9、大班额、超课时与不足课时
A、全体教职工必须以学校工作为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若因教职工个人不服从学校安排,工作量不足1/2的不享受课时津贴,在1/2至2/3之间的按该学科课时津贴的1/2发放(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的除外);
B、有书面作业的学科设置大班额系数,50人为标准班额,50—60人的班级系数为1.05,61人以上的班级系数为1.1(此系数只作为作业补贴用,不计入周工量)。
C、周实际课时(含行政干部岗位课时)超过14的及由教导处安排的临时增加的课时为超课时,超课时津贴为10元/标准课时(教职工因病事假影响正常教学,扣10元/实际课时,临时安排给班主任的不能上自习课)。
10、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全体教职工享受师德、安全奖,教师教案、作业检查,未完成核定任务,行后人员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不享受师德、安全奖。
Ⅱ、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由二部分组成,其中150元为基础部分,100元为浮动部分。基础部分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发放一次,浮动部分在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结束后对全体班主任从晨检、安全、一日常规、两操、班级成绩等七个方面进行考评后,按考评结果分三档发放,各档人数均为班主任总人数的1/3,其中第一档发放浮动部分的100%;第二档发放浮动部分的80%;第三档发放浮动部分的60%。(考评细则将另行下文)
2、管理人员(校长、书记、副校长除外)津贴:70元/月(行政值班补助一律取消,自该条例通过之日起执行)。
3、加班原则上应为突发事件或学校组织的大型学生活动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双休日、节假日临时安排且不可预计的工作,其余一律不计算为加班。加班津贴按工作量严格核定天数,实行承包制,在5%校长基金中支出,面向全体教职工公示后,年终发放。(教师加班津贴超过800元,按800元计算)
4、增设年级组长津贴,标准为50元/月。
Ⅲ、教育教学成果奖
1、评比论文及优质课比赛(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活动,需附比赛通知和评比结果文件,同一篇文章重复获奖的,以最高奖项认定,优质课参照执行)。
2、发表论文(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查询,正式发行的教育教研类刊物)奖励等同于相应级别获奖论文一等奖。
3、教坛新星评比,国家级2000元/位,省级800元/位,市级200元/位(市学科带头人比照省级教坛新星,市级骨干教师比照市级教坛新星,市级教学能手比照市级优质课一等奖奖励)。
4、教职工个人各种荣誉称号奖励:国家级1000元/项,省级500元/项,市级300元/项,区级100元/项。
5、辅导学生竞赛获奖
A、市运会奖励:以选拔进入区代表队的学生人数进行奖励,每生200元。(具体分配细则依据中心文件及会谈纪要执行)
B、各项活动日常训练以奖代补,大型比赛安排赛前集训20天,按10元/天发放补助。(此项不含体育训练)
C、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信息技术奥赛、科技创新、演讲、航模、征文等比赛(以获奖学生人次为计算单位)省级一等奖4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30元;区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奖励对象为具体技术辅导老师)。
6、中考奖
A、奖励标准:
a、达一中统招分数线的,3000元/生;(一中理科实验班面向全省招生时被正式录取,等同于一中统招)
b、以一中统招分数线以下每十分为一个分数段为准,从800元/生开始,依次递减至第八段为100元/生,从第九段开始至普高线,50元/生;
c、单科优秀奖:各文化课中考A类成绩计算为优秀,10元/生。
B、分配办法:
a、以班级为单位核算奖励金额;
b、中考学科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按1.2:0.8:0.6:0.2分配。
c、七、八、九年级按2:3:5分配;
d、八年级开设的中考学科,八、九年级按4:6分配;
e、中途转入我校的考生,相应班级三年分别按2:3:5获得奖金;
f、中考理科实验、体育测试满分率(满分人数除以报考人数)超过25%,每名授课教师奖励100元。
g、班主任奖金按相应班级总金额(不含单科优秀奖)的8%计算;
h、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教育教学成果奖中兑现中考奖,并按当年中考奖励总额(不含单科优秀奖)的8%从剩余教育教学成果奖中提取(不减少中考教师奖励金额),面向非中考学科教师发放教育教学成果集体奖。若当年中考教师奖金额未达到集体奖金额三年之和的,则在第三年予以补齐(兼中考和非中考学科教师不重复计算,并以奖励金额高的为准)。
7、教学优秀奖
①奖励范围:该奖适用于参加每学期期末卷面测试的各学科教师。具体学科为:七年级:语、数、英、政、历、生、地;八年级:语、数、英、物、政、历、生、地;九年级:语、数、英、物、化、政、历。
②奖项方法:a、期末测试时,教师所授学科平均分位列年级第一(该学科需二名以上教师执教),奖励100元;b、某学科在年级仅一名教师执教,该教师所授学科平均分最高的班级与最低的班级分差低于二分,奖励100元,超过二分,不奖励。
③计算方法:a、学科平均分计算名按各班初一入学学生的90%计算;b、学科平均分以校教导处核算为准。
Ⅳ、考勤
(一)考勤原则
该考勤细则是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相关规定及《安庆市第十六中学教职工请假制度及坐班制度(草案)》为依据,为保证安庆十六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而制定。
(二)考勤人员
安庆十六中全体教职员工(含代课、支教教师)。注:年龄在55周岁(女职工50周岁)以上(含男55、女50周岁)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实行弹性坐班制度;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
夏季坐班时间:上午7:50—11:00,下午2:50—放学(非班主任)
上午7:05—11:00,下午2:25—放学(班主任)
冬季坐班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30—放学(非班主任)
上午7:15—11:00,下午2:05—放学(班主任)
中层值班时间:上午:6:50 下午:1:40(冬季)
上午:6:40 下午:2:00(夏季)
中层值班结束时间为放学后30分钟。
2、签到时间:
上午:6:00—上班时间(上班签到时间);
下午:13:00—上班时间(上班签到时间);
(四)考勤制度
1、签到次数
执行每工作日签到二次制度。即每工作日上、下午上班各签到一次;
2、计算原则
①教职工漏签、迟到或早退一次计算为缺勤一次,旷工一次计算为缺勤四次;
②教职工每周请假半天(不影响上课),不计入累计,不扣课时津贴和满勤奖;
③每周请假超过一天(含一天),每天扣发当月考勤奖的10%,扣完为止;
④每周缺勤据实计算,每次扣发当月考勤奖的5%,扣完为止;
⑤为保证学校政治学习和教研活动时间,凡请假1次,除扣除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还需扣除当月课时津贴的1/8。
(五)请假制度
1、坐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教师在无课情况下,确因有事需要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批准后离岗;
2、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处负责审批,1-2天的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及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当时履行请假手续的,应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及时请假,经批准后补办手续;
4、长期请病事假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教师参加省、市、区教育行政机关组织的各项教育教研活动,应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并做好备案。无备案一律按缺勤处理。
注:学校将不定期检查,检查早退等出勤情况。
(六)奖惩制度
1、全年(以10个月计算,下同)考勤为满勤的,依据《安庆十六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足额发放全年考勤奖及师德奖,当年度优先评选各级各类先进个人;
2、全年有2—3个月月缺勤超四次或事假超过二天的,除扣除当月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当年师德奖发放90%;
3、全年有4—5个月月缺勤超四次或事假超过二天的,除扣除当月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当年师德奖发放50%;
4、全年有6—10个月月缺勤超四次或事假超过二天的,除扣除当月相应次数的考勤奖外,当年师德奖不发放。在当年度各级各类先进个人的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Ⅴ、财产管理
为培养学生热爱集体、爱护公物、讲究文明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我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特设班主任班级财产管理规定。
1,各班班级财产包括:门、锁、窗、黑板、课桌椅、讲台、日光灯、吊扇、开关、插座等,以及划分到各班的公共设施。
2,各班班主任为本班财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校将配置完整的课桌椅及其他各类设施、设备交给班主任管理,总务处与班主任签订财产承包责任书。
3,各班班主任要将班级桌椅财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4,在学期中间,学生的课桌椅如出现螺丝松动等小问题,学生可自行修复或班主任及时向总务处报修,学校免费维护。
5,各班财产原则上应即时损坏,即时维修。每学期最后一周,总务处对各班班级财产进行验收。对于各班损坏的班级财产:能够维修的按维修价赔偿;不能维修的按原价赔偿。赔偿款由班主任负责上交至总务处。
6,对于班级财产管理完好和交清赔偿款的班主任全额发放其绩效工资中的安全奖;对于交不清赔偿款的班主任,按以下标准发放安全奖:
(1) 欠款额大于500元发60%安全奖;
(2) 欠款额在300元—500元(含500元)之间发70%安全奖;
(3) 欠款额在200元—300元(含300元)之间发80%安全奖;
(4) 欠款额少于200元(含200元)发90%安全奖。
注:学校组织大型考试、综合实践课等活动时,班级课桌椅将定点安排到具体学生,损坏后由定点学生赔偿。学校将出台具体的细则。
Ⅵ、特色教育
1、开课方式:
A、十六中全体教职工根据本人兴趣爱好自愿申请并经过学校同意;
B、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教职工开设;
C、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外聘相关教辅人员开设(报酬另计)。
2、申请时间:每年5—6月。
3、上课时间:每周四下午第三节课。
4、上课周期:1学年。
5、班额大小:30—50人(少于30人不开班,建议重新选择选修科目,大于50人要提高入学门槛)。
6、招生对象:面向七、八年级全体学生,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选择自己的选修科目,科目一旦确定学期内不可更改;原则上要求所有学生都要上选修课,若学生对学校所开科目都不感兴趣,将安排这部分学生在本班开展课外阅读。
7、课时津贴:500元/学期(因故未上课时按25元/课扣除)。
8、管理要求(综合实践课是我校特色办学的重要载体,也是我校的一大亮点,为能更好地开展这一活动,故提出以下要求):
A、所有开课老师需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本期开课的具体计划和活动课详案,学期末要上交开课小结,并交学校教导处查验;
B、各综合实践课每学期需开设一节(以上)活动展示观摩课,为综合实践课同学提供展示综合素养的平台和机会;
C、强化过程性管理,学校将所有开设的综合实践课纳入推门听课范围,以便及时了解综合实践课的开课的常态情况;
D、学期末各选修课要进行学业考核,考核成绩上交教导处存档,并将真实成绩按原始班级送交各班班主任,填入学生《素质报告册》。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学校特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组长:孙毅,副组长:龙三齐、吴恵兵、杨金洪,成员:刘改友、秦尚纯、周忠、江兴禄、章俊、刘涛、汪俊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严明纪律,确保实效。领导小组要确保绩效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公正公平进行,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3、健全制度,完善体系。领导小组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又好又快发展,为开发区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6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派机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派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派原则
1、贯彻按劳分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派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派距离,向一线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足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派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派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派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派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保证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组成,负责对教师常规及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奖金的分派、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工资发放
(一)职业道德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绩效考核拟定为不称职: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考核不合格的;
2.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3.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
4. 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有价证券的;
5. 擅自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教辅资料用品或其它商品谋取私利的;
6. 无教案上课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
7. 凡玩忽职守、管理不善,致使学校设施导致损失,甚至导致人身伤害的;
8.其它违犯法律法规师德行为规范,导致不良影响后果的;
(二)、出勤(30)
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工作时间,对教师出勤予以如下积分规定:
此项考核以签到表、请假条为依据,由学校统一管理执行。
1、请假一天扣3分。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联校长批准,7天以上由教育局批准。没有学校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解决。
2、个人婚假、直系亲属的婚丧假为五天,直系亲属陪侍假换课陪侍。
3、请课时假的累计六节为一天。
4、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30分钟按旷课解决。早退一次扣一分,旷课一节扣3分。
5、事假、病假必须与班主任协调把课调换(如教导处安排调课,每节课扣5元,从期末本人所得款项中扣除,并付给替课教师)。
6、上班时间查岗,不在教室或不在校的教师一次扣除绩效工资30元,当天公示,期末直接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三)、常规教学(60分)
上课(10分)
1、按课表上课。
2、上课必需带教案和必要的教学用品。
3、教师要认真组织教学保证课堂纪律,不得出现课堂混乱。
4、教师上课不得看报纸、杂志和其它与教学无关的书籍。
5、教学目的要明确,讲授对的,重点突出,难点突破,体现新课程理念,大胆改革创新。
6、理化、自然、生物等实验课要依据教材实际,结合我校现有设施情况进行实验。
7、对学生提出的知识性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推诿。
8、音、体、美、信息课、必须按照课程内容上课。
9、上课时不准以接打电话或接待私客为由外出教室。
10、各学科必须根据科目特点渗透德育教育。
此项考核以学校不定期检查和听课为依据。违规一项次扣2分。
备课(25分)
1、备课要提前备课,不得月底突击备课,或不备课。
2、备课要根据本班学生实际情况,不能抄袭别人备课。
3、教师按照新课改规定去写教案,环节齐全,紧跟进度;带多个班的教师,至少写两本教案。教案规定:至少有教学目的、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教学程序、板书设计,教后记。有缺项,酌情扣分。
4、备课要依据学科的.特点,渗透德育教育,适应课改、不断创新。
5、学习笔记:每学期五千字,每月一千字,字数不够者,酌情扣分。
作业的布置与批阅(25分)
凡开设的课程要根据学科的特点,教师要精选习题,布置适量的课堂作业,课外作业,加强学生的训练。学校考核重要以作业本的量、质、批阅的情况为依据。
1、学生的作业本要整齐、干净、书写规范。
2、学生的作业要准时完毕,并批阅。每个学生批阅的次数要相同。
3、学生的作业本数量要与人数相符。
4、为体现学校、家庭共同管理学生,学生的作业布置要适量,并每周与学生家长见面。
5、教师的批阅作业次数最低标准见下表:
6、三年级以上学生天天坚持写日记,语文教师每周每生批阅一次。
7、作文规定每月三篇,至少精批两次,每月安排一节作文讲评课。
作业与备课两项考核由教导处组织教研组长、校委成员共同检查打分。
教研活动(10分)
为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此项考核在校委的监督下,由教研组长具体执行。
1、各组教师要准时参与本组教研活动。
2、教研活动每月两次,分别为集体学习、公开教学与集体评课。
3、参与听课要做好记录,评课要积极发言,提出优缺陷和改善意见。
4、积极撰写教学论文,积极参与“金园丁”、“名师”、“楷模”、“优秀课”评选活动,服从教研组安排。
5、积极配合教研组长完毕各项竞赛活动。
6. 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以上各项活动,听课、评课、小组活动缺一次扣2分,拒绝公开课展示扣10分,以上累计扣分直接从期末总积分中扣除。
六、管理岗位补贴的分派:
1、班主任补贴(学校出):中小学班主任每月按班级人数,分三个档次,分别补贴1.5元、1.8元、2元;
2、取消年级组,只设教研组。组长每月补贴20元。
七、奖金发放
学校每学期筹资至少1万元,作为教师奖金。
业绩奖励分派:
教学质量优质奖:根据期末联校教学质量检测成绩,联校第一名得300元。除此之外,每名教师所带科目按以下办法奖励(名次奖以联校考试为准,成绩奖以本校考试为准):以近三年来我校各年级三次联校统考成绩的平均分减少3分为基准,用奖励总款(扣除名次奖)除以各位教师基准分以上分值总数,再去乘以教师提高的分值,为教师本人的奖金。
8、音、体、美教师的业绩奖励:
音乐教师每学期教会学生5首以上歌曲,组织一个小乐队且有一定效果,记学校所有教师提高分的平均分.
体育教师,按抽查班级达成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百分之70以上,记学校所有教师提高分的平均分.
美术教师期末缴上各班优秀作品(作业外)30幅,记学校所有教师提高分的平均分.
9、其他奖:
学校安排的对外公开观摩教学:联校级每次奖50元,区级每次奖100元,市级每次奖200元;学期末(或教师节)学校政教处推出文明班级(文明班级不得超过学校班级数的30%),奖励班主任100元。
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末累计发放。上述每一大项发放总额中,若有剩余的连同出勤补贴中的罚款,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
八、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与绩效工资分派的对象
故意不完毕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因素不参与年度考核或参与年度考核拟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成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
3、经组织选派参与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毕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九、有关规定
(一)学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派、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
(三)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结识,发明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对的解决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派制度改革。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7
为落实好国家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政策,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做好我校绩效工资的考核、检查、分配工作,根据兰教发【20xx】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教育和财政部门下拨我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的教职工(特岗教师)
三、教职工基本情况:
啦井中学在编教职工49人,退休6人。
在编教职工中高职7人,中职16人,初职25人(含特岗教师3人),三级技工1人。
四、分配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3、坚持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倾斜原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啦井中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小组,负责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和实施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杨庆文
组员:和剑坪 张照忠 和文勇 杨金林 和丽娟(教师代表) 奚彦松(教师代表) 和静江(教师代表)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我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全县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20名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县实施绩效工资总人数×我校教职工总数+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70%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7880.00元
1、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0%=1788.00元,作为我校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70%--1251.6元,作为班主任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30%--536.4元,作为班主任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2、(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80%=12873.6元,作为我校过程奖励性绩效工资
3、(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班主任奖励性绩效工资=16092.00元)×20%=3218.40元,作为我校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
小型建筑公司薪酬激励方案8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等部门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xx]84号)、《南京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宁政办[20xx]109号)以及宁栖教字(20xx)2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建立适合教育事业特点和我校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合理拉开绩效工资的档次,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红色部分为区教育局最新下发文件精神)
二、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拟修订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优绩优酬)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科学、规范、简约”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项目
依据宁栖教字【2012】122号文件精神,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按两块考核发放:月考核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8%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名优骨干教师津贴、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2%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教龄津贴等。
拟修订为:按宁栖教字(2016)209号文精神,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切块方法。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用于学校教职工教育教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区教育局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班主任津贴、学校发展综合评估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用于学校统筹,考核发放项目有中层以上人员管理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目标考核奖,超工作量(加班)津贴补贴等。
(一)月考核
1.月考核津贴标准:人均800元。(拟修订为:1000元,其中800元考核工作量和工作业绩,200元考核出勤)
分为四项:①考勤奖200元;②师德奖200元;③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奖250元;④安全卫生奖150元。以上4项根据《金陵小学月考核细则》经考核后每月发放。(拟修订为:①考勤奖200元;②师德奖200元;③教育教学常规考核奖300元;④安全卫生奖300元。)
2.月考核津贴发放形式:当月考核,次月发放,每学年考核发放十个月。
3.具体考核见《金陵小学月考核评价细则》。
(二)学年度考核(500分考核)
1.按《金陵小学教师500分考核评价细则》(后附)进行。
2.考核办法:学年末综合两学期500分考核均分作为个人500分考核实得分数。(拟修订为:每一学年末进行一次500分考核)
(三)学校自主考核
自主考核主要有:班主任考核、校内职务岗位津贴、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
1.班主任考核
每月人均300元。学校结合考核情况(参见金陵小学班主任考核条例),每月发放。发放十个月。两个月的班主任费用奖励副班主任。(拟修订为:每月人均500元,同时德育部门进一步明确副班主任工作职责)
2.校内职务岗位津贴:
⑴津贴系数设定:(以班主任津贴为单位1,即300元/月)(拟修订为:500元/月)
校级领导:正职1.5,即450元/月;副职1.4,即420元/月
中层:正职1.3,即390元/月;副职1.2,即360元/月。(拟修订系数降为:校级:正职1.4,副职1.2, 中层:正职1.0, 副职0.8 )
年级组长:50元,教研组长:50元。(拟修订为:年级组长:80元/月,学校学科教研组长:80元/月,年级学科教研组长50元/月,部门干事200元/月)
⑵以上管理津贴每学年按十个月考核发放。
⑶说明:
①正、副校长、书记由教育局统一考核,不参加学校考核。津贴由学校发放。
②一人身兼两职,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拿一份津贴,班主任除外。
③行政组成员兼班主任的,班主任津贴全拿,行政津贴拿一半。
④行政组加班原则上不再拿加班费。(拟修订为:校级领导加班不拿加班费,其他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教龄津贴:
为鼓励教师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特设立教师教育工作奉献奖,根据从教年限,按1年7-9元计算,40年封顶。一次性发放。学校视分配总额的变化,每年适当微调。见习期不享受。
◆以上各项津贴因病、因事请假达到1个月,当月各项津贴不享受。
4.超课时、超工作量津贴:
⑴代课按10元/节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代班主任,按10元钱一天补助。(拟修订为:20元/节)
⑵节假日、下班时间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加班的,一天加班费50元,半天25元。
(3)体育老师组织课外训练按课时计入工作量(20元/节),带队比赛按加班一天100。
5.一线骨干教师津贴:(以下一线骨干教师津贴拟修订为:只针对区优青、区教坛新秀的,其他区及以上级骨干均由区教育局统一考核、奖励)
对于常年在教学一线的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经考核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学校每学期给予一定奖励(按年发放)。
一线骨干教师津贴分为四类:A、特级教师; B、市学科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C、区学科带头人(注:A、B、C类教师津贴由区教育局发放);D、区优秀青年教师、区教坛新秀(300元一年)。
考核标准:严格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三要八不准”要求。
一线骨干教师达到考核要求方可发放全额津贴,有一项未达标下浮100元,两项未达标不享受津贴。教师如拥有多个骨干称号,按最高称号标准发放津贴,不重复计算。
6.全勤奖:
⑴一学期不迟到、不早退,不请任何病、事假,奖励200元。
⑵每个月教师有两张2个小时的事务卡,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张连用。在使用时,要把事务卡交给年级组长签字留存。课务自行安排。事务卡一张未用,按10元一张发放,未用完,按一张5元发放。(以上两项未执行,建议删去)
⑶婚假、产假等国家法定的假期,每月考核奖全额发放,但全勤奖不享受。对于法定假未休或未休满即上班,学校给予奖励(全勤奖)。
7.教育教学成果奖:
每学年末按照《金陵小学考绩方案》,经个人申报,学校考核小组核实发放。
8.完成任务奖:
说明:
⑴以上条款按人均200元标准(见习期教师享受一半),结合教师完成各项任务情况,进行积分累加,按1分2元计算奖金。
⑵每项任务全部、认真完成计10分,未全部完成酌情扣分,未完成不得分。一学期因病因事请假,累计五天以下(含)不扣除任务奖奖;五天以上,10天以下(含),扣除完成任务奖的十分之一;10天以上,一月以下,扣除五分之一;一月以上,达到两月,发放一半。两月以上不享受此奖,公假、法定假除外。
9.创建目标奖:
学校在各类创建、评比中,经全体教师的努力,完成既定目标,获得集体性荣誉称号,按照获奖级别,给予教师一定奖励。(拟修订为:在学校奖教基金中考核体现,下文略去)
一学期病事假达到两月以上(含),享受一半奖励,达到3月以上(含),不享受。(放入考勤全勤,也包括全年病假累计超过的)
当年调进的栖霞区以外的教师以及见习期的教师享受一半奖励。
10.其它补贴:(已成为正常工作量或落实,建议删去以下两小点考核)
⑴跨年级教两班数学、三班(含)以上中高年级英语、高年级教两班数学,每学期给予100元奖励。
⑵自2014年起,每位体育教师每年12月报销服装费850元,从学校办公经费中支出。
五、考核办法与相关说明
1.月考核奖、班主任津贴每月由校长室、教导处、工会及年级组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校长室,由分管领导做出月津贴发放表,会计室按时发放。
2.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校党政工联席会。遇有此文件中未涉及的内容,由校长室研究,给予相应的奖惩。
3.本实施方案的实施标准是动态的,视教师工资总量的变动而适当调整。
4.本方案自20xx年起实行。(待通过后修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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