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精选10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1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正年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建工局、质监局、环保局、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安委办负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具体督查工作由专门成立的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负责实施。
㈠综合督查组
综合督查一组:督查湖西片,由安监、环保、公安消防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安监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二组:督查北片,由建工、安监、公安交巡警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公安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三组:督查东片,由监察、安监、农机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四组:督查临城片,由总工会、质监、安监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总工会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五组:督查南片,由安监、交通、水务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各综合督查小组对督查责任片抽检乡镇不少于2个,抽检乡镇由各综合督查小组组长确定。
㈡专项督查组
1、道路交通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督查组:由市建工局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非煤矿山、冶金、船舶修造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5、烟花爆竹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6、内河水上交通督查组: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7、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督查组: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9、水利督查组: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10、农业机械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督查期间市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负责与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联络协调督查相关事宜,掌握督查动态。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设联络员一名,由各组长在本单位参加督查人员中指定,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督查工作计划。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驻邮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㈠非煤矿山、船舶修造、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道路交通、水运、客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㈢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㈣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㈥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㈦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三、督查内容
㈠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5、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扬州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6、针对重大危险源、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协调部署以及进展情况。
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工作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重点督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发动和自查情况。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各乡镇园区先行对所辖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并发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
5月4日-5月25日市各督查组按照分工赴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8日市各督查组再赴相关地区对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消除。
7月21日-31日,市各督查组重点对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已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收集整理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还要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特点,重点督查非煤矿山、地下设施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是否治理到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措施是否到位。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底前提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扬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
㈢反馈督查意见
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每一阶段都要适时要向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㈡分门别类,实地检查。督查组按照督查内容,对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对象都要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尽可能多查一些重点单位和企业,扩大覆盖面。
㈢对照台账,随机抽查。各督查组要对照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上报隐患单位进行验证式检查,查看上报情况是否准确、数据是否真实,重点抓住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零隐患上报的单位。
㈣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各督查组每到一地,都要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㈤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现场处理。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督查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并在下一阶段督查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召开前得到解决。
六、工作要求
㈠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督查工作计划,在督查前要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且明确人员分工。督查组组长对本组督查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做到合理安排、务实高效。参加督查的人员由督查组负责管理,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如更换督查人员需经组长同意。各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与被督查单位以及市安委办的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㈡各专项督查方案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专项督查要督查该重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项督查的进展要与综合督查的三个阶段相协调、相衔接。
㈢各督查组要抓住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做到部门和区域相结合、整体和局部相结合,督查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督查活动取得实效。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㈣在督查期间,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合力。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督查期间,不得在履行督查职责之外干预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的正常工作。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掌握全镇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群众和社会反映情况,促进民生又好又快实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组织领导
民生工程督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综合督查组、重点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人员由镇政府、镇民生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民生办)及镇直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督查和重点督查由镇政府、镇民生办组织实施;专项督查由民生工程各实施部门负责实施。
三、督查内容
主要督查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制定、资金落实、工程类项目进展和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具体内容为:
(一)民生工程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是否按规定的标准、范围和要求开展实施工作,是否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
(二)各村和镇直责任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是否按规定建立政务、村务公开制度,是否履行职责,有无失职读职行为。
(三)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项目资金的筹集和到位情况,是否有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问题;应发放或补助到人的资金,是否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落实。重点检查相关部门建立民生工程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是否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并按评价办法对实施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建设方面是否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后管养上是否制定建后管养办法,是否落实管护主体、管护人员,是否安排并落实必要的管护经费,是否因地制宜探索研究购买服务、建后管养等方面的'新办法、新举措。
(五)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民生工程宣传工作要求,主要检查各村和镇直相关部门是否制定本村、本部门民生工程宣传工作方案;是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持久开展政策宣传和社情民意调查;是否及时宣传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成效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的实施;是否创新方式、提高宣传实效,扩大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音率等。
(六)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档案资料是否规范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资金发放类项目档案是否有民主评议和三榜公示;工程类项目档案是否有“六制”有关资料;各项档案是否归档成册等。
四、督查方式和方法
民生工程督查主要采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三种方式进行。综合督查主要检查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情况,由镇民生办负责制定具体督查方案,从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组织人员参加,并负责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根据领导或项目进展的要求、群众举报、重点难点问题等情况,抽调有关人员采取现场督查、暗访、社情民调和互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查主要由镇民生工程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自行制定监督检查方案,从本部门组织人员对各村和施工单位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进行检查。
五、督查时间
综合督查由镇民生办分别于7月、11月开展;重点督查由镇民生办在4月、8月、9月分别对工程类项目、资金发放类项目、宣传工作和档案管理等进行督查;专项督查由镇直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根据项目进度每个项目每年至少安排4次,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镇民生办。
六、督查要求
1、督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督查工作要有严肃性、要认真开展,尽到责任;要深入群众,讲究督查方法,注重检查效果,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2、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督查内容和要求,认真督查,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把督查的重点放在查找和发现问题上,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快速解决。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3
为切实做好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根据市保密委员会的专项保密检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成立保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张敏任组长,强化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保密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检查范围
局各科室所
三、检查内容
根据市保密委员会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此次专项保密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两项:
(一)涉密文件信息资料管理。主要包括涉密文件信息资料起草、印发和传输、阅读管理、清退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况,特别是个人留存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的清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
1、在起草环节,订密是否科学准确,密级标注是否符合要求,设备和场所是否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2、在印发和传输环节,是不遵循“根据工作需要知悉”和“知悉范围最小化”原则;
3、在阅读管理环节,是否制定相关保密管理制度,是否存在超范围阅读传达或擅自复制汇编文件信息资料;
4、在清退销毁环节,是否定期进行清退和销毁,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销毁,是否对个人持有的涉密文件信息资料和电子文档进行清理。
(二)网络管理。主要包括涉密网络建设、防护和保密管理,互联网门户网站保密管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等情况。具体检查内容包括:
1、涉密网络建设是否经过测评和审批,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安全审计、边界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符合落实要求,是否违规连接互联网及其他非涉密网络;
2、在互联网门户网站发布消息是否符合保密审查制度,是否存在违规发布问题;
3、涉密网络、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保密要求。
4、各科室所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实行登记和责任制度,直接责任人对设备负管理责任,科室所负责人负全面责任。
四、时间安排
从本工作方案下发之日起开始至7月31日结束。
五、检查办法
(1)自查阶段(6月20日-30日)。严格对照检查工件方案中规定的检查项目、方法和要求,逐项认真细致地检查,查找管理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
(2)督察阶段(7月1日-10日)。局保密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所、特别是重点科室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保密管理措施的落实。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4
为快速推进市局环保专项督查行动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园(街)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以“立行立改,快速整改”为工作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推进园(街)经济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规范发展、集约发展。
二、整治范围
环保专项督查工作中交办的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经营的企业,对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依法提出停产搬迁、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逾期无法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二)对涉及污染物超排、直排行为的企业,要依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废水、废渣(危险废物)直排外环境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出重拳、用重典”,一律采取停限产或关闭等措施。
(三)对存在不按规定储存、转运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
(四)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标准较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范整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的企业可暂时予以保留。
四、职责分工
(一)配合检查组。
配合检查组分为一组、二组、三组,一组负责人:,组员:;二组负责人:,组员:;三组负责人:,组员:
配合检查组负责对接市局组织的xx互查组,协助互查组对辖区企业开展环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督查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对督查的企业和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每日检查结束后整理报至整改组和档案整理组。
(二)整改组。
整改组组长:,成员:
整改组负责对配合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对企业下达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并将资料整理后报至档案整理组。
(三)档案整理组。
档案整理组组长:成员:
档案整理组负责对接配合检查组和整改组,对整改企业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到一企一档,确保整改资料完整详实。
(四)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园街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联合各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打造强大的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三)注重风险防控。各部门、社居委应充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一标准尺度,对关闭取缔对象要落实风险
防控措施,积极引导被清理关闭对象落实规范要求,多方引导其再就业,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5
为促进全地区“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全地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力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地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地区维稳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地区行署决定对全地区各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和范围
(一)时间。自20xx年2月21日至28日。具体出发时间各小组自定。
(二)范围。11县及部分重点乡镇。
二、督查内容
(一)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对各县贯彻落实区地两级维稳指挥部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
1.是否成立了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2.是否进行了动员部署;
3.否层层落实了责任;
4.否制定了具体行动措施。
(二)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
1.单位内保工作;
2.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3.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寺庙文物古建筑、“九小场所”、“三合一”、群租房、老城区、农牧区等场所,开展火患清理专项整治情况;
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降雪天气条件下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对照公安机关排查出的隐患路段,强化排险工作落实情况和上路执法检查情况;
5.当前区外已出现炒作大昭寺局部火灾相关舆情管控情况;
6.涉宗领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寺庙文物古建筑防火、宗教活动现场防拥挤踩踏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7.各级各类学校假期间用电用火等工作部署情况;
8.医疗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9.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特备是各加油气站、水电站等重点企业工作落实情况;
9.“双集中”供养场所、物资储备场所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0.个体工商户用火、用电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情况;
11.各驻村工作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12.特种设备,特别是电梯、锅炉等特种行业安全专项检查情况;
13.电力安全情况,特别是电力线路运行情况;
14.停工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5.气象部门气象监测预警情况。
三、组织领导及车辆安排
(一)第一组:由地区安监局负责对巴青县、索县、比如县进行督导检查。
地区安监局、地委宣传部、地区旅发委、地区安监局。
(二)第二组:由地区公安处负责对那曲县、安多县、嘉黎县、聂荣县进行督导检查。
地区公安处、地区公安消防支队、地区住建局、地区公安处。
(三)第三组:由地区农牧局负责对班戈县、申扎县、双湖县进行督导检查。
地区农牧局、地区交运局、地区质监局、地区农牧局。
车辆安排:第一组由地区安监局派车;第二组由地区公安处派车;第三组由地区农牧局派车。
四、督导方式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各部门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入手,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制度、关注细节、检查督促等重点环节,对安全生产思想重视程度、体制机制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防范等方面进行一次彻底大排查,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相关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地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联合执法、务求实效。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违规违章问题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安委办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违法情节严重,不接受安全检查,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的生产经营单位,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在督导检查工作期间,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切实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不包庇、不袒护,严禁走形式,走过场。
请各督导组将督导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以简报或专报形式上报;3月1日前,要形成督导检查专题报告上报至地区安委办,地区安委办负责汇总整理和上报全地区工作开展情况。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6
为加强对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督查检查工作力度,促进"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和制度化的终端落实,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组,安排如下:
督查工作组下设三个督查小组,具体督查责任区域和人员组成如下:
二、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和决策部署,根据《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相关职责、任务,重点督查各镇(街道)、村(居)以及各职能单位推进专项行动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督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按照《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的推进情况;
(二)各镇(街道)年度、阶段性指标完成情况;
(三)各责任单位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中履职情况;
(四)重点对专项行动中重难点工作的督查,如"四重点、六先拆"、"两违"制止拆除后的跟踪控制情况等;
(五)党员领导干部在参与"两违"中的各种违规情况;
(六)通过督查及时将存在问题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组下属三个督查小组对所属督查责任区域进行督查,推行"一事一单"模式,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督办通知单》的形式,责令相关单位、人员立即整改。三个小组适时展开交叉督查。
(一)定期督查。各督查小组根据督查要求,做到每天督查一次,了解掌握"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二)现场督查。根据各镇(街道)报送数据,定期对各镇(街道)完成拆违情况、内页资料进行现场"对账单"督查。
(三)节点督查。对专项行动中明确的时间节点以及春节、国庆等"两违"多发关键时间节点进行重点督查。
(四)跟踪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督查工作人员务必强化责任意识,勤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督查小组要建立完善督查工作台账,于每周四前将本周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督查工作组。督查工作组于每周一对各督查小组上一周汇报情况进行汇总并上报区"治违办"进行通报,表扬先进、督促后进。
(三)督查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召开督查工作会议,听取各督查小组汇报,厘清督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思广益,不断探索研究对策,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对督查过程中发现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等情况的责任单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相关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督查结果将纳入各项与"两违"相关的考核、绩效评估内容。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7
一、按照《xx地区政务督查工作规定》要求,进一步增强一把手抓督查的意识,建立健全政务督查工作奖惩等新机制,不断完善制度保障,夯实政务督查工作基础。
二、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在选配好专(兼)职督查工作人员的同时,注重督查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督查人员为领导、基层群众的主动优质高效服务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高效廉洁的督查干部队伍。
三、继续把上级政府、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行署全体会议等重要会议及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件的落实做为政务督查工作的重点,注重在重大工作措施落实过程中善于发现问题,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服务。
四、在积极开展督查调研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务督查工作直报点的`作用,切实做到客观公正,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讲真话、报实情,坚决防止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决不能谎报、瞒报、漏报、虚报。
五、督促检查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与落实。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六、各县(市)人民政府、政务督查工作直报部门要进一步做好《督查专报》的报送工作,并努力提高报送材料的质量和时效性。各县(市)人民政府全年报送《督查专报》不少于24期,地区政务督查工作直报部门全年报送《督查专报》不少于12期。报送情况和采用情况将在《督查通报》上进行通报,对督查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对不报送《督查专报》,督查工作做得差的县(市)和部门将通报批评。
政务督查工作直报点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均为地区政务督查工作直报点,各县(市)在本县(市)选定3个乡(镇)作为地区政务督查工作直报点(直报点名单及联系电话于6月15日前报行署办公室督查科,电话:
二、地区政务督查工作直报部门为:地区公安局、农业局、农经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环保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口岸委、发改委、经贸委、人事局、财政局、民政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建设局、国土资源管理局、教育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8
为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推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和精细化,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建立职业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意见》(苏职教[20xx]25号)、《南京市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等文件精神,坚持规范、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完善和创新督导工作机制,针对学校重点工作与教育教学常规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常规督导、专项督导活动,充分发挥督导的功能和导向作用,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任务目标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中心任务,打造高效目标管理运行局面,以发现问题,诊断问题,落实整改、提炼经验的方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
三、组织机构
1、督导工作组织机构的构成
学校在校长室领导下设立督导室作为独立的督导工作常设机构,在校内成立督导工作组,同时引入校外第三方专业督导团队,逐步推进对教学工作、德育工作和相应管理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工作。通过督导促进各项标准落地,使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
2、校内督导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兼职督导员:
此外,每学期学校将根据督导工作的实际需求,聘请部分教研室主任、南京市学科带头人、正高级讲师、省市名师工作室的领衔人参加到具体的督导工作中。
四、工作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职责要求,逐项进行督导,做到有据可查。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工作,切实使督导工作落到实处。
3、灵活多样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期督导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集中督导与日常督导相结合;校内督导与第三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保证督导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五、督导内容及途径
1、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
(1)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每学期组织开展课堂教学的检查、指导工作,包括课堂听课、作业检查、教案检查和授课计划的检查,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交流;
(3)配合学校教学工作重点,不定期抽查教师授课计划表、教学日志、教案、学生作业、考试方案、试卷等,发现日常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师生对教学工作、教风、学风的意见和要求;
(5)参与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特别关注学生评价有争议的教师所担任的课程;参与评优、晋职和评奖等工作,对有关教师的教学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2、德育工作和德育管理工作的督导
(1)德育督导工作是学校德育质量管理和德育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德育督导的主要任务是对全校的德育工作和德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2)每学期组织开展班主任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包括主题班会评比、班主任工作计划的检查,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与交流;
(3)配合学校德育工作重点,不定期抽查班主任工作计划表、活动方案等,发现日常德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不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和及时反馈师生对德育工作、班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5)参与班主任工作评估工作,特别关注特殊班级;参与评优、晋职和评奖等工作,对有关班主任的德育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
六、督导反馈
及时反馈评价和意见是督导反馈工作的关键。督导室对每学期开展的各项督导工作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提出具有指导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学校教学和德育工作的发展。
每学期督导工作结束后两周内,以文字形式形成《学期督导工作报告》和《专项督导工作总结》,提交校长室,并通报相关系部。
七、评价与诊改
对教学和德育督导评价为优秀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时作为重要指标和主要依据。
在课堂教学督导中被评定为不合格课(包括出现教学事故的课)的教师,不得参加学期教学评优。由与该教师专业(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教学督导员跟进督导,帮助其找出原因,促进其尽快改进。一年内将再次组织专家随堂听课,若仍被评为不合格课,在编人员停课一学期进行学习进修,同时按待岗处理,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在德育督导中被评定为班主任工作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参加学期班主任评优,同时教学评优的最高等第为合格。由德育督导员再次跟进督导,帮助其找出原因,促进其尽快改进。一年内如无改进,在编人员停课一学期进行学习进修,同时按待岗处理,劳务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各系部应就督导报告中指出的问题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在整改时间段内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项进行整改,狠抓落实,督导室将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后的跟踪督查。
八、兼职督导员的待遇和权利
1、学校根据督导员所承担的工作量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津贴。原则上每学期不低于1000元。
2、各系、部应保证督导员能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学校安排的督导工作。
3、教学督导员享有参加学校的教学(教育)工作会议、参加学习交流的权利,以及要求相关系部就督导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反馈的权利。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9
为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月”文艺演出进园区活动,按照市安监局、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xx年6月13日上午10:30,区少儿活动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领导讲话。区政府领导致辞。
(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市、区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
(三)观看演出。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代表观看演出。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园区企业50人;
2、化工企业60人;
3、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20人;
4、烟花爆竹经营户10人;
5、每个街道办事处2人,每个安委会成员单位1人,共44人;
6、每个区属小学1人,共13人;
7、全区每个社区(村)2人,共156人。
(四)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负责演出活动现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营造氛围。
1、区安监局负责场地的`布置及彩虹门、标语的悬挂;
2、街道负责组织30人腰鼓队在少儿活动中心营造氛围。
三、活动要求
1、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好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2、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按任务要求组织本单位观看演出人员在6月13日上午10:00准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入场。
3、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到场人员进行督查,凡不按时、按要求组织参加观看演出活动的街道、单位、企业将取消20xx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10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区所有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一)认真传达学习。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把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府办通知》、《区府办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加强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把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过程,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确保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讨论。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检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是否真正树立;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检查安全责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对照近期发生的事故,检查安全隐患漏洞是否彻底得到整治,着力把思想、行动、措施统一到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企事业单位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等渠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配发评论、开展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重点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要加强典型宣传,既大力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也公开曝光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要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强化对全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二)各街道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股室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同时明确牵头股室和联络员。
四、细化实施方案
(一)各街道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街道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五、严格自查督查
为切实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街道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责任,进行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检查方案或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干部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政府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在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政府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复查,其中:对街道的检查抽查面要达到100%,对行业领域的复查面不少于50%,并重点抽查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区级督查抽查。一是7月15日前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督查检查;二是8月份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具体督查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六、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所有查处的问题和隐患,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反馈到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由相关部门、安委办挂牌督办的意见。相关部门和安委办要及时研判,根据情况下发通知,及时挂牌督办。
(四)严重问题、果断处置。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处的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区政府,并报告区安委会研究解决。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现象,要提请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七、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发生1起一般事故或者超过控制指标实施进度、违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街道分管负责人,由区安委会领导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二)工作例会制度。区安委会每月听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例会,汇总分析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交流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三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调度统计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五)总结报告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请各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9月20日前,系统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六)长效管理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八、有关要求
(一)作风要深入。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接待要从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被检查单位不上水果、不上烟酒、不宴请、不安排娱乐。
(三)态度要坚决。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务必检查严格、工作细致、措施明确、确保实效,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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