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方案通用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春节慰问困难群众方案通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省、市、县的相关要求和布署,切实安排好各类群众的生产、生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按照镇党委的会议精神,在全镇开展春节“送温暖,送红包”活动,具体慰问方案如下:
一、慰问对象:
户口在春华镇范围内的各种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
1、全镇集中、散居三无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对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双定对象,三属家庭,烈士家庭,计生失独家庭。
2、全镇低保户、下岗职工、基层老党员、疑似参战人员(边防3师、南海舰队、涉“核”人员)、退职基层干部等中的困难家庭。
二、慰问资金
慰问资金分一、二、三类、四类,分别为3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共计慰问1534人,慰问金额119万。资金由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筹集。
三、基本原则
(1)县民政局确定的慰问对象,确保慰问。
(2)面上慰问
1、按困难指标分大鱼片(6个村),春华片(6个村,1个居委会);大鱼片与春华片按1.3:1的比例安排资金。
2、居委会负责全镇非农业户口慰问。在集镇范围内农业户口的困难户由所属村负责慰问。
四、要求:
1、时间安排:
1)1月11日镇召开春节慰问工作会议。
2)1月14日-17日各村(居)委会确定慰问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3)1月17日各村(居)委会将名单报送镇民政办。
4)1月18日镇民政办将审批后名单送到民政局。 5)1月18日-25日星沙时报、
6)1月29日-30日县镇村慰问到户。
2、具体要求
1)慰问对象必须准确,困难属实,不能拿作人情,不能挪作他用;不能挪做村组干部工资。
2)各慰问对象交村、居委会摸底确定后,必须进行张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镇人民政府研究后确定。一经举报,举报属实立即取消,不予补缺。
3)慰问资金不能拆开进行慰问,必须足额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4)全镇统一慰问时间定于1月29日至30日,全镇分13个组,由党政领导负责,县直机关干部、联村干部、村支两委、群众工作人员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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