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08 10:55:27 方案 我要投稿

【精】实用的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实用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三家联合发布的【20xx】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顺利推动我校学生校服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河天第一小学学生校服采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我校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加强社会监督,促进学校依法办学,我校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动我校学生校服订购制度的落实,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程序目标

  1、按【20xx】5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校服采购工作。

  2、积极稳妥和规范地做好校服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周一、周五晨会或校级大型活动时要统一着装,但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不强迫或变相强迫其在其余时间也统一着装,

  3、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努力选择质量保障体系健全、产品质量合格稳定、社会信誉好的供应商采购校服。市勤工办推荐的专门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企业及家长推荐的社会企业均可参与学生校服招投标,家委会代表与学校共同参与学生校服采购工作的全过程。

  三、实施步骤

  1、学校做好前期的了解工作。召开学校班子会议,认真学习[20xx]52号文件,落实有关精神,了解教师、班主任、家长近年来对学校校服采购的`有关想法和合理的建议。同时,向教育行政专管部门咨询规范操作学生校服工作的全过程,做好前期了解工作。

  2、召开校级家委会商讨学生校服采购有关事宜。收集各班家长有建设性的可行性意见。

  3、建立组织机构。为了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成立由胡树良校长为组长,刘娴副校长、张彬俏、王挺益家委会主任为副组长,总务处、政教处、工会、办公室及其他家委会成员为组员的学校校服采购领导小组即招投标小组,共同负责校服采购工作。

  4、邀请三家或三家以上,由市勤工办推荐的定点生产学生校服的优秀厂家或家长推荐的专门生产童装的品牌企业携带现有的样品参与产品展示,或有家委会提供样品,由采购单位根据样品定做。

  5、招投标结束,向上级教育行政专管部门报告招投标的有关情况,同时在公示栏和校园网中向全校家长公示中标企业及中标价格。

  6、公示结束后,与中标企业签订详细的校服订购合同。学校、家委会、企业三方就校服制作的相关细节及交货时间、地点及售后服务等意向达成协议。全校家长签订自愿定做校服意向告知书。

  7、建立和落实校服送检制度。校服完工后,送有关部门检测,产品是否具有出厂检验合格证,产品标识,标注,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让学生放心使用。

  校服采购领导小组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把质量关。认真监管中标企业的执行情况,做到万无一失。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本着对学生和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20xx】52号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保证此项工作稳定顺利的开展。

实施方案 篇2

  秋瑞玉米简化高产种植模式历经多年研发定型,其核心技术填补行业空白,达到国内同类研究先进水平,目前已通过市级科技成果鉴定。为确保秋瑞模式的规范运作,确保实现“产量更高、农民更富、粮食更安全”的企业发展规划,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现将县级运营中心运作实施方案规范如下:

  一、签订秋瑞农业县运营中心合作代理协议。

  二、自代理保证金缴纳之日起合作协议生效,获得授权委托书,不保护没有获得授权委托书的代理协议。

  三、县级运营中心在获得授权委托书之后,可在牌匾设计、悬挂、室内布局上体现秋瑞农业相关的'文字、图片。

  四、秋瑞模式不仅在种植模式上而且在运营模式上都将创造一种崭新的农业格局,因此要求运营中心正确领会秋瑞模式与常规的农资代理和促销方式的差别。

  五、运营中心在取得授权委托书之后,可利用集市散发资料、推广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并组建乡镇秋瑞农业店。

  六、运营中心的效益来源于秋瑞模式各类生产资料的差价,其差价与正规企业持平。

  七、运营中心对秋瑞模式实施档案化管理,确保秋瑞模式的成功率,并建立对照田、高产攻关田。为配合秋瑞农业省级或国家级项目的申报,要求运营中心在秋收前邀请当地农业部门对秋瑞模式出具验收意见。

  八、每两行的播种机播种秋瑞模式不低于100亩,三行的不低于150亩。

  九、禁止在秋瑞模式的运作过程中运用有奖销售、赊销等形式进行促销。

  十、秋瑞农业将把各地的经验进行汇总供大家参考,同时也要求各地运营中心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灵活运用、充分发挥。

  十一、运营中心建好高产创建档案和跟踪服务,秋瑞农业对面积最大、产量最高的地块组织专家验收,实施大范围的观摩,并给予奖励。

  十二、有条件的运营中心可组建内设机构:技术部、农机部、市场部、肥料部、种业部,整合行业资源,发挥合作优势,提升综合竞争力。

实施方案 篇3

  一、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

  1、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2、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行“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原则。

  二、主要内容

  (一)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高校在校生的3%左右,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

  3、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xxxx元,学校可分为二至三档。

  4、资金分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按6:4比例分担。地方分担的基本原则是: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即省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省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供给的学校由市级财政分担。

  (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每人每年xx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为切实减轻贫困地区中职学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xx-20xx年)》有关精神,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给予学校全额补助。

  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三)按时足额规范发放。

  高校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采取银行卡形式逐月发放。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通过专用银行卡按月发放。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于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方式。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要及时发放给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通过银行卡按学期发放,不得发放现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更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四)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并定期公布有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做好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和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职资助子系统,加强学籍管理,建立健全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库,并与中职学校受助学生名单比对,避免重复注册申请资助资金,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制订宣传方案,广泛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组织各学校对学生进行政策宣传,使广大学生及其家长及时知晓受助的权利。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四、资助工作责任与分工

  1、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系统内各公办(民办)高校、中等职业、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系统内有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完善资助工作申报、审核、认定以及资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3、财政部门积极支持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资金预算编制、资金安排等工作,及时拨付资助经费。

  4、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资助工作的分口统计工作,强化与省级对口行政部门的联系,健全高校、中职、普高资助工作的信息沟通渠道。

  五、监督检查

  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将进行绩效评价。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领导的责任。

  各类奖助学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专项资金或挤占、挪用、延压发放国家助学金的行为,以及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的地方和学校,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 附 则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诚信水平的提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检验检疫局将对**外贸企业(下称企业)实施诚信评价制度。实施办法如下:

  一、企业诚信评价制度是检验检疫部门对各类企业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情况、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情况以及征信信息进行综合评审,将企业分别设定为不同诚信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和服务的一项制度。

  二、**检验检疫局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小组(下称诚信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对企业的诚信评价认定,并指导全局诚信评价工作;各处室负责分管业务所涉及企业的诚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三、企业诚信评价内容,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一)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行政许可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三)企业报检时发现的情况;

  (四)对进出境货物及包装实施检验检疫发现的情况;

  (五)对进出境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时发现的情况;

  (六)出证、领证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七)检验检疫日常监管和定期监管中发现的情况;

  (八)检验检疫监管模式改革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九)基地备案及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十)进口产品后续监管中发现的情况;

  (十一)行政处罚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十二)产地证申报、调查及年审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十三)在检验检疫计收费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十四)在检验检疫卫生除害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十五)其它征信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包括海关、税务、工商、客户等渠道反映的情况。

  四、企业诚信评价实行等级制度,设定A、B、C三个等级。

  (一)企业在诚信方面达到下列标准的,评定为A级:

  1.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2.在申请行政许可的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3.在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模式改革、日常监管、定期监管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4.在报检、领证和产地证申领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5.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6.在检验检疫计收费工作中,没有失信行为;

  7.在基地备案、进口产品后续监管和卫生除害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8.其它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9.企业诚信评价得分在90分以上(不含90分)。

  (二)企业在诚信方面达到下列标准的.,评定为B级:

  1.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

  2.在申请行政许可的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3.在检验检疫部门实施检验检疫、模式改革、日常监管、定期监管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4.在报检、领证和产地证申领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5.在行政处罚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6.在检验检疫计收费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7.在基地备案、进口产品后续监管和卫生除害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8.其它工作中,没有较重失信行为;

  9.企业诚信评价得分在80分以上(不含80分)。

  (三)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诚信评价评定为C级:

  1.有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事件;

  2.有严重失信行为;

  3.有其它违法违规事件;

  4.企业诚信评价得分在80或80分以下。

  五、企业诚信等级评定方法。

  企业诚信满分为100分,按其失信行为等级进行扣分,根据得分确定企业诚信等级。企业失信行为分为严重、较严重、一般3个等级。严重失信行为是指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检验检疫有关手续工作中,故意、过失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正常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且情节严重的不道德或违法犯罪的行为。较重失信行为是指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检验检疫有关手续工作中,故意、过失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正常检验检疫工作秩序,且情节较重的行为。其它失信行为列入一般失信行为。严重失信行为每次扣20分,较严重失信行为每次扣10分,一般失信行为每次扣5分。

  六、诚信评价实施。

  企业诚信评价每季度1次。各处室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企业诚信信息报办公室汇总。企业诚信等级由诚信评价工作小组认定,并报局党组审核批准。经诚信评价工作小组评审,评定为A级诚信企业的,可在**检验检疫局网页或本市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七、诚信等级转换。

  对取得相应诚信等级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等重大失信事件,应在1周内及时调整评价等级。日常管理中,发现A级企业达不到A级诚信标准的,降为B级;B级企业达不到B级诚信标准的,降为C级。B级和C级诚信

  企业每季度评审中,符合条件的上升诚信等级。企业因违法行为,诚信等级降到C级的,至少在半年以后才能上升诚信等级。

  八、企业诚信后续监管。

  实行良好企业制度和企业黑名单制度。对C级诚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跟踪监督。良好企业制度、企业黑名单制度及A级、B级诚信企业待遇另行制定。

  请各处室对照第三条所列的诚信内容,按照业务分管范围,制定相应的诚信评分项目、严重等级和扣分标准,并以表格的形式报办公室,经诚信评价工作小组审核后实施。同时,对业务所涉及企业的失信情况进行登记(附件1),并报办公室汇总(附件2)。各处室在实施企业诚信评价制度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企业诚信评价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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