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03 14:57:16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优秀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施方案【优秀5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认真落实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质量强县示范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省质监局、省经信委、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检验检疫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以建设产品质量强区、强业、强企为支撑的质量强县(含县级市及市辖区,下同)示范创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建设产品质量强区、强业、强企,以县域范围内的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园区)、农业“两区”、特色支柱产业、规模以上企业为重点,通过提升标准化水平、扶持品牌建设、强化安全监管、创新质量管理、建设技术平台等多种途径,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建成一批产品质量强区、强业、强企,以此推动县域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为创建质量强县、建设质量强省奠定扎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重点及主体

  (一)建设目标。围绕“到20xx年,力争创建20个质量强县示范县”的总目标,自20xx年开始,力争用4年时间,在每个县域范围内着力建设2个以上产品质量水平高、质量安全稳、质量创优强的质量强区;2个以上质量机制全、质量管理强、质量服务优,产业规模居全省前列的质量强业;30家以上质量基础实、标准创新强、生产经营诚,龙头带动作用明显的质量强企。每年从中推荐命名一批“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示范单位”。

  (二)建设重点。质量强区建设的重点是:县域范围内的各级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包括其分区、片区)、产业集群示范区以及各级农业“两区”;质量强业建设的重点是:当地主要特色产业,特别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产业;质量强企建设的重点是:所有开展质量强企建设的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

  (三)建设主体。质量强区建设的主体是县域范围内的各级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产业集群示范区、农业“两区”的管委会、有关职能部门或当地政府;质量强业建设的主体是重点产业、特色行业的管理机构、行业协会、龙头企业或职责明确的职能部门;质量强企建设的主体是列入建设重点范围的所有企业。

  三、建设标准

  (一)产品质量强区建设标准

  1、质量水平高。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稳定在93.5%以上;种养、加工、流通、餐饮食品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6%、94%、91%、91%以上,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6%以上;涉及健康安全的生产许可、强制认证产品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分别达到95%和94%以上。

  2、质量创优强。研究、制订和实施当地块状产业联盟标准、行业技术标准或行业质量诚信标准;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际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主要工业产品质量损失率大幅下降;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60%;建立形成针对新兴产业或重点扶持行业的出口产品示范区。

  3、质量安全稳。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效保障;实施食品、3C及生产许可目录产品分级分类监管和风险监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职业人员持证上岗率、隐患治理率均达到100%;未发生区域性、行业性及重大级以上质量安全、特种设备事故和出口产品多次被国外通报、退货、索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事件。

  (二)产品质量强业建设标准

  1、质量机制全。产业符合转型升级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当地政府有促进产业质量建设的政策意见;已建立行业协会并在规范同质竞争、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制定行业质量诚信守则并纳入联盟标准;建立诚实守信、安全为本、追求卓越的行业质量文化。

  2、质量管理强。50%以上的`规上企业导入和实施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20%以上的规上企业设立总经理质量奖;50%以上的规上企业开展质量损失率统计且质量损失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单位能耗水平低于全省同类产品,千吨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达标率95%以上。

  3、质量服务优。块状产业没有相应标准的,已制定行业协会标准或企业联盟标准,且60%以上的规上企业实施联盟标准;为主制订1个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50%以上的规上企业实现采标;有4个以上名牌、著名商标等省级以上品牌,其销售产值占30%以上;已获区域名牌的其行业内使用区域名牌标志企业产值占40%以上;有配套的质量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4、质量安全稳。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涉及市场准入的企业100%持证生产;近两年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未发生行业性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产品质量强企建设标准

  1、质量基础实。导入并实施先进有效的质量管理方式;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奖惩制度;设立并实施总经理质量奖;实施关键岗位质量考核和质量工程师持证上岗;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小组、质量攻关、质量培训等活动;有效开展质量损失率统计。

  2、标准创新强。主导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积极参与各级标准的制修订;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获得1个以上名牌、著名商标等省级以上品牌,品牌产品市场份额在全省同行业中领先。

  3、生产经营诚。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有专门的质检机构并自觉履行产品出厂检验义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质量信用和社会信誉;近2年内在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未出现主要特性指标不合格,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无因企业责任导致的重大有效投诉。

  4、节能减排优。能综合运用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信息化节能等手段,实现节能降耗目标。属非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产品生产企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质监局牵头负责产品质量“三强”建设的组织实施。市、县(市、区)质监部门应参照本实施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切合实际的行动计划,明确本地推进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分工和责任。强区、强业、强企各主体要全面把握要求,制定建设方案,找准切入点,以扎实的创建行动提升质量、促进转型。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善于运用政策、组合政策,在项目规划、要素配置、名牌评价、质量创新和标准化项目资金安排、检测平台建设等等方面支持“三强”建设。要对照建设内容和标准,加强对“三强”建设单位的培育,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采取适当方式给予扶持。

  (三)明确职责程序。各级质监部门要充分履行牵头职责,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适时组织工作督查。产品质量“三强”建设中的先进典型,每年11月由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逐级推荐、省级相关部门审定、强省办授予“省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示范单位”。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组织开展质量战略讲师团巡回宣讲、千家企业现场观摩政府质量奖评审、示范创建先进经验交流等活动,并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宣传质量强省建设的重要意义,动员各方力量参与质量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质量强省建设的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快推进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的建立,加快形成“小病在乡镇,大病进医院,康复回乡镇”的就医新格局,加快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和90%的患者在县内治疗的医改工作目标,加快缓解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医改基本原则和《XX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株政发〔20xx〕8号)、XX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促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乡村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全面落实各项惠农便民举措。

  二、基本原则

  (一)患者知情自愿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就近分级治疗原则。根据病情需求,能在门诊治疗的不收住院;能在村卫生室治疗的,不到卫生院治疗;能在卫生院治疗的,不到县级医院治疗;能在县级医院治疗的,不到市级医院治疗;能在市级医院治疗的,不到省级医院治疗;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坚决按程序转上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治疗;按规定需要转诊到定点医院诊疗的病种,坚决按要求转定点医院治疗。

  (三)医技资源共享原则。认真落实同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的相关规定,建立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和对上级医疗机构相关检查“直通车”,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减轻参合农民就医的经济负担,促进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

  (四)“无缝隙”对接原则。逐步建立上下协调、严密有序、高效实用的转诊渠道,为患者享受到分级诊疗带来的连续、完整、快捷、有效、价廉的医疗服务。

  三、就诊范围划分

  (一)村卫生室: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

  (二)乡镇卫生院:主要接诊A型病例暨病种单纯,病情较稳定的一般门诊、住院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病例,包含: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人;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人;

  3、各种恶性肿瘤病人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与管理的慢性病人;

  5、老年护理病人;

  6、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人;

  7、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

  (三)县二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B型、C型病例暨急需紧急处理但病种单纯的一般急诊和病情复杂或有复杂的合并症、病情较重的急、慢性病人、诊断治疗均有很大难度预后差的病例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的部分D型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科危急重症,基层医院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基层医疗机构及一级医院不能确诊的较疑难复杂病例;

  3、较大伤亡事件中受伤的病人。

  (四)市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C型和D型病例暨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有循环、呼吸、肝、肾、中枢神经功能衰竭病变之一者以及与技术水平、设施设备条件相适应、国家确定的部分重大疾病的救治,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人;

  2、二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人;

  3、二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4、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生的病例。

  (五)市外三级医院就诊范围:主要接诊D型病例和国家确定的重大疾病救治病例,包含:

  1、临床各种危急症病例;

  2、县、市级医疗机构因技术或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上转病例;

  3、市级医院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四、程序及要求

  (一)转诊程序

  1、除危急重症病例和病人及病人家属强烈要求外,对因技术、设备等能力所限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人,原则上基层医疗机构上转至二级医院,二级医院诊疗有困难的病人上转至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

  2、转诊病人或病人家属持下级医院开具的“分级诊疗转诊单”到对应的'上级医疗机构就诊;

  3、上转病人病情稳定后,上级医院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基层医院作进一步的康复治疗;

  4、对长期在外务工或危急重症病人,接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及时告知病人或病人家属转诊规定,督促其尽快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

  (二)转诊要求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成立分级诊疗责任科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并设立专线电话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2、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具体分级诊疗实施细则,明确转诊服务流程,确保转诊服务的人性化和连贯性、有效性;

  3、基层医疗机构上转病人时必须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情况,诊疗用药情况和建议上转医院名称;上级医疗机构下转病人时必须详细填写《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并附患者的治疗情况及下一步的康复计划和下转医疗机构名称(原经治医疗机构或基层医疗机构);

  4、危急重症患者上转时,上、下级医疗机构要做好“无缝”对接工作,上送或下接均需派出专人护送并书面和口头同时向接诊医生介绍病情;接诊医疗机构对转来的病人要及时、认真进行登记,并安排专人将患者送至病区或门诊作进一步治疗;

  5、各医疗机构对上转来的患者统一实行“一优先、两免费”暨优先就诊,免收挂号费、诊查费。

  五、实施步骤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分级诊疗实施细则,建立办事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20xx年3月底之前完成。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分级诊疗制度的广泛宣传,要召开各种会议、印发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宣传分级诊疗的好处与做法,使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20xx年4月底之前完成。

  (三)强化培训,稳步实施。要分层次、分批次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医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组织广大医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领会实施步骤、方法和要求。20xx年4月份起步,分别在5月1日、7月1日之前全面实施。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导检查,实行奖罚兑现。县卫生局成立分级诊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立军,成员:万邱华、洪健、兰晚霞。县卫生局将分级诊疗制度实行情况纳入年度对各乡镇卫生院、医院的考核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每季度督查一次,通报一次,讲评一次;同时列出专项经费用于年度考核奖励。

  (二)加强各级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快现有卫生服务人员中医师、护士的岗位培训,熟悉和掌握分级诊疗基本原则和要求,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诊疗服务水平,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要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积极开展家庭医生服务工作及慢性病管理、康复跟踪服务;要加快建立推广电子病历和就诊“一卡通”系统,提高转诊会诊质量和效率,在有效保障公民隐私的情况下逐步实现患者健康信息的合理互联共享。

  (三)加快建立分工协作和对口帮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XXX对口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医院要做好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工作,落实专家坐诊制度,定期安排高中级卫技人员到基层开展临床会诊、病案讨论,建立长效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协作制度,帮助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要按照省市对口支援的相关文件精神,采取签订技术合作协议等多种形式,建立市、县、乡、村“四点一线”的分工协作架构,落实好对口支援与分级转诊工作。

  (四)加大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力度。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支付制度促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实行新农合基金总额预付、单病种管理和新农合指标控制的综合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适度提高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门诊就诊的报销比例和报销范围;凡未经医院开具“分级诊疗转诊单”而私自到上级医院就诊的,将降低报销比例的20%,除危急重症或长期在外务工等情况外,但4日内须向当地农合办报告并补办相关手续,报销比例可不受影响,分级诊疗转诊率纳入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助报销资料管理。

  要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转诊标准,严格控制住院率、转诊率,既不得拒接病人,也不得随意转诊病人,如果发现降低住院指征或转诊标准,所在医疗机构要支付该病人10%的医疗费用。

  要继续抓好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全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严格控制医疗费用过度增长,次均费用、大型检查阳性率、药占比等考核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附件:XXX分级诊疗转诊记录单

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县民政局关于霍乱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提高霍乱防控能力,营造健康文明的五保老人生活环境。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

  1、召开一次霍乱防治健康教育会议,传达县民政局相关文件精神,宣传霍乱防控相关知识。

  2、购置并张贴霍乱防治健康教育宣传画,在敬老院宣传橱窗内悬挂,普及霍乱的防治知识。

  二、环境集中整治工作

  这次环境集中整治的'主要内容:

  1、清除卫生死角。

  2、敬老院围墙周边卫生保证。

  3、疏通和清理下水道。

  4、清除敬老院院内公用厕所化粪池。

  5、开展室内外灭蝇为主的除四 害工作。

  三、加强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工作

  食堂饮食卫生管理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1、不得制作或购进凉菜及各类卤菜制品。

  2、加强对食堂卫生监督管理。主要检查食堂进货情况,卫生设施,消毒情况,饭菜供应情况等。

  3、加强敬老院饮用水供应管理,确保五保老人喝开水、干净水。

  4、开展井水消毒监测工作。购置相关消毒用品对水井进行安全消毒。

  四、步骤安排

  本次环境卫生整治和霍乱防控计划分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9月24日——26日):敬老院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环境卫生整治计划,积极部署开展整治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9月27日——30日):敬老院按照计划,广泛开展集中整治和防控活动。

  3、检查督促阶段(10月1日——2日):为加强和督促敬老院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霍乱防控活动的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镇民政科将对敬老院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4、总结汇报阶段:(10月5日前):敬老院要于10月5日前将敬老院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和霍乱防控的总结上报镇民政科,然后上报县民政局。

  镇民政科

  20xx年9月25日

实施方案 篇4

  主要目标 主要措施

  (一)健全我局各驻郑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

  目前,我局已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各驻郑单位也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督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节能减排的推进。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文件报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着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节能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培养良好的办公用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落实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实行规范管理,狠抓日常节能。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暖、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办公及业务用房照明、空调、采暖及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的能耗监管制度和措施。继续实施拉闸限电、水电动态监测、及车辆公示管理制度等。以上制度在局机关实施后,实效显著,并得到了省节能工作检查组的肯定,从20xx年起在驻郑单位推广以上节能措施。

  2、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向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季报、年报。季报日期为每一季度结束后5日内,季报采用电子报表形式报送到电子邮箱。年报日期为下一年1月31日前,年报实行电子报表与纸制报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纸制报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逐步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及节能设施的`改造。按《计划》要求,各单位应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快进行节能设施改造,使用节能灯具,节水洁具,要求各驻郑单位落实相关措施。

  4、实行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各驻郑单位节能联络员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国家机关、省委、政府以及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新精神、新要求;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

实施方案 篇5

  一、治理工作重点

  按照市水利局呼水建发2011126号及呼水建发2011127号文件精神,确定××*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是:一是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二是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三是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安全管理;四是加强对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五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物资采购和预算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六是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七是加强监督发现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

  二、专项治理主要任务和措施

  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促进项目规划和审批公开透明、依法实施,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

  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管理规定,完善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项目决策和审批时,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规范运作,对重大项目采取适当方式征求相关部门或公众意见,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决策上马项目和审批规划、违法违规行政审批;坚决杜绝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以及索贿受贿等行为。

  2、完善水利行业发展规划体系,把发展建设规划作为项目审核批准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行业准入标准,研究出台地方水利投资指导意见,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国内建设标准,完善地方水利建设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

  3、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建立前期工作经费正常保障机制,提高前期工作各环节的质量和水平。严格执行政府水利投资管理规定,加强项目概算审查和调整管理,合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提高服务水平,发挥项目决策的专业参谋作用。

  责任科室:业务股、工管站、水保站、人饮办。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主要措施:

  1、规范招标活动。要在政府水利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标准文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提高招标质量。

  2、进一步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加强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监督管理。加快推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招标投标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加大招投标过程中的监督力度和违法行为记录披露力度。

  3、严格招标事项核准工作。依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投标行为的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防止规避招标,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4、加强建设实施过程监管,制定和执行建设程序制度,督促建设各方按规定订立合同和履约。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业务工作的监管。

  责任科室:业务股。

  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实施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项目中标以后资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项目管理技术力量配备不足、私招滥雇;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工程监理职责不到位;随意变更建设标准和建设规模,擅自变更工程设计、质量检测弄虚作假,工程质量低劣;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不公开透明,滞留、挤占、截留、挪用以及虚报冒领、铺张浪费,暗箱操作、个人违规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等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无事故。

  主要措施:

  1、加强执行法定工程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施工许可、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移交等法定工程建设程序。

  2、加强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监管。严格质量现场查验,重点监督检查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管理技术力量配备、持证、到岗、履职情况。制定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明确挂靠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认定情形及相应处置措施。严格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严肃查处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豆腐渣的工程”。

  3、加强水利工程监理和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监理、质量检测等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认定情形,制定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决杜绝项目业主单位与勘测设计、监理等中介服务机构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资金等行为。

  4、强化水利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执法。加强工程建设监督执法机构及监督执法力量建设,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监督执法的职责、程序、履行要求和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办法,改善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消除监管“盲区”。

  5、建立健全水利行业自律机制。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督促支持水利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积极开展对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加入行业自律及行业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市场准入、请出、招标投标的依据之一。

  责任科室:业务股、工管站、水保站、人饮办。

  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和目标,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安全许可证准入,细化安全措施,强化项目监理制度。

  2、依法检查和治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推进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和管理力度。

  3、严格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生产安全事故,深挖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科室:水政股、业务股

  加强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的管理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和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管。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加大财政水利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算、预算、结算、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推进建立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信息不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室、办公室

  加强监督发现水利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

  目标要求:按市水利局呼水建发〔20xx〕127号文件要求及时纠正问题对突出问题和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坚决进行纠正,确保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安全、廉洁实施。

  主要措施:

  1、严格按照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监督。

  2、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等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严防腐败现象出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上报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室、业务股、工管站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部门协作形成合力。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落实任务分工。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责任科室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部门切实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狠抓责任落实,办事公开。水利投资建设项目必须落实负责制,建立问题台账,逐个项目清理,逐个问题解决,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每一个项目都要落实责任人。同时,建立健全水利建设领域公开制度,主要是推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管理、设计变更、资金使用、项目审批结果、施工过程管理、质量检查结果、项目建设计划、合同履约情况和竣工验收结果的公开。

  强化监督检查,注重工作实效。要紧紧抓住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计划执行、资金安排使用、质量安全、工程进度等重点环节和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召开督查反馈会议,及时向有关科室或部门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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