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25 11:49:03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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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幼儿园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幼儿园依法依规管理,有效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校园腐败现象发生,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幼儿园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据镇江新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清单履职积分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经幼儿园研究决定,在我园设立园务监督委员会,现就规范幼儿园园务监督委员会有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路线、方针、政策为宗旨,以强化依法治校、推进民主管理监督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实行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工作机制,努力使决策更科学、执行更高效、监督更有力,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和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发生,为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发挥园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让幼儿园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反映权,强化幼儿园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广大教职工对幼儿园事务的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反映权得到保障和强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有效执行;幼儿园领导和教师依法行政、依法执教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二)加大幼儿园事务的公开力度,把决策过程、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等各个环节置于有效监督之下,使幼儿园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三)幼儿园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良好作风,坚持公道正派、勤政为民,带领全体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本领显著提升,实现教职工对幼儿园的满意率提高,社会对教育的公信力增强,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认可率提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四)逐步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实施园务监督,不断提高园务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和有效性。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委会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与本单位整体建设统筹协调、相互促进、科学发展。

  (二)坚持双重领导,准确定位。监委会实行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和本单位党政组织的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为主。

  (三)坚持改革创新,有效管用。把握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学校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发挥监督组织作用,提高监督的实效。

  四、组织机构

  幼儿园建立园务监督委员会,挂牌公示,并将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社发局党委和新区纪监委派驻纪检组备案。

  (一)职能定位

  园务监督委员会是对幼儿园工作实施监督的自治性常设监督机构,在幼儿园党组织的领导下,建立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园务监督工作。

  (二)组织成员

  园务监督委员会由5人组成,主任(1人)由幼儿园工会主席徐文琴兼任,成员从工会(2人)、普通教职员工(2人)中产生。其中,主任由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中直接任命,成员由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幼儿园园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幼儿园工会主席;

  成员:政协委员;幼儿园经审委员;幼儿园教师代表;幼儿园后勤代表。

  (三)任职条件

  园务监督委员会任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热心为师生服务,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热心幼儿园公共事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监督、乐于奉献,在教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3.熟悉幼儿园情况或在某一领域有专业特长,能正确履行职责。

  4.监委会成员实行回避制度,现任幼儿园园级领导及其直系亲属、从事财务管理和重大项目管理的学校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监委会成员。

  5.有参加邪教组织或其它非法组织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等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监委会成员。

  (四)主要权责

  1.园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职责

  能紧紧围绕幼儿园“三重一大”实施情况开展有效监督,认真督促幼儿园党组织、行政正确履行职责,主动收集和受理教职工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监督园务、提出意见、反映问题。

  2.园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基本权利

  知情权。园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可向幼儿园和全体教职员工了解情况,可查阅与监督有关的文件资料,了解掌握园务的决策、管理及执行情况。

  监督权。园长要主动接受园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园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列席或参加幼儿园“三重一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对幼儿园“三重一大”事项、党务、园务、财务公开以及需要监督的其他事项执行程序进行监督。

  建议权。对幼儿园园委会和行政部门的各项事务的公开,有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反映权。幼儿园园委会和行政部门拒不听取园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或建议,或发现有违规操作及腐败现象时,园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有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的权利。

  (五)产生程序:

  1.推荐:由幼儿园按照各部门为单位推荐候选人。

  2.审查:由幼儿园园委会、教代会、工会共同从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中审定5名候选人。

  3.选举:幼儿园召开教职工大会,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幼儿园监督委员会委员(差额1名),候选人必须以参会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幼儿园监委会委员产生后,由园委会提议,在监委会委员中推荐一名园监督委员会候选人,交监委会会议投票表决,超过半数同意通过的,当选监委会主任。如未通过,另行提名。

  4.公示:候选人确定后正在幼儿园园务公开栏公式3天,公式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5.备案:选举产生的幼儿园园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幼儿园公示栏公示结果,书面报县教育科纪委审批备案。

  6.换届:届满当月,通过上述1-5项程序产生新一届幼儿园校务监督委员会。

  (六)撤换或罢免

  1.幼儿园监委会成员违法乱纪、严重失职或故意刁难幼儿园工作、民主评议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撤换或罢免。撤换或罢免监委会成员,由教代会征求幼儿园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同意,以书面形式向幼儿园园委会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

  2.幼儿园委会在接到要罢免要求一个月内召开教职工会议或教代会扩大会议,进行投票表决,经过半数通过生效。

  3.表决结果由幼儿园园委会报教育科纪委审批和备案。

  4.监委会成员出现空空缺,按委员产生程序进行补选。补选的监委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监委会任期满为止。

  五、纪律要求

  工作纪律。园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幼儿园园委会的领导和监督,不越权,不滥用职权,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园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违规违纪违法、工作不力、滥用职权的,经幼儿园党组织报局党委和派驻纪检组批准后,停止其资格。

  活动要求。园务监督委员会为幼儿园常设机构,接受幼儿园园委会领导。委员会成员任期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但连任人员不得超过50%。委员会主任每学期召集两次例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每季度安排一次园级“三重一大”集体审核专题会,审核结果及时向园长反馈,每学期末向社发局党委和局纪检组书面汇报园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

  六、监督内容

  (一)对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监督的重点: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内容是否全面,各岗位业务流程图及相关制度是否公示,各岗位是否按照权力流程执行,程序是否规范。

  园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事项结束后,对监督的结果要及时向园长或园长办公会议反馈,必要时可通过公开栏、召开教职工会议等形式公布监督结果。

  (二)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1.对幼儿园重大问题决策实施监督。

  监督重点:幼儿园章程、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中层干部任免;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教职工聘任和工作岗位调整;招生及涉及学生经济利益的事项。

  2.对幼儿园重要干部任免实施监督。

  监督重点:行政机构设置;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选拔程序、任用规定、绩效考核等。

  3.对幼儿园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监督。

  监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建设项目标后管理是否严格,是否有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随意变更工程设计等行为;工程建设是否合格;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和支付是否规范;对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集体货物采购项目、食堂校店招标项目、资产出租项目是否按规定实行招投标;政府采购、学生教辅资料征订是否符合规定。

  4.对幼儿园大额资金使用实施监督。

  监督重点:经费使用是否有预算安排,是否保证专款专用,是否擅自改变项目内容或扩大使用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票据使用是否规范;收入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存在公款私存,设小金库和挪用公款情况;固定资产管理是否规范,债权债务是否清晰,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进行;合同履约情况是否按规定公开,承包款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兑现;各类经费收支是否符合幼儿园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类经费使用是否按幼儿园经费核算规定执行。

  (三)对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实施监督。

  对幼儿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和纪律情况,公办中小幼儿园学杂费、住宿费、伙食费、军训费、校外活动、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等收费(含应收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项目、标准以及使用管理情况,义务教育阶段免费课本选用、执行教材教辅管理规定情况、执行校服款式、质量、数量等合同条款等进行监督。发现幼儿园有违反政策法规和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可进行质询,提出批评,建议整改;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检查处理工作。

  (四)对园内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实施监督。

  对幼儿园领导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及违规打高尔夫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实施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情节严重的,可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七、工作制度

  (一)情况分析制度

  围绕园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幼儿园廉洁自律、园务监督和群众诉求等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

  (二)工作报告制度

  园务监督委员会每学期至少一次向幼儿园委员会和社发局园务监督委员会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每学年至少一次向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报告园务监督工作情况。

  (三)工作评议制度

  园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材料档案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制度健全,成员分工明确,坚持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指导,接受幼儿园教职员工的评议。凡属于有关回避制度规定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要主动回避。

  (四)成员公示制度

  选举产生(或调整)后,园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及分工、联系办法等信息应即时在园务公开栏、宣传栏、校园网上公布,教职工、学生家长反映诉求渠道畅通。

  (五)激励制约制度

  园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与园务监督工作不重新计算工作量,以无私奉献为主,以精神激励为主。园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由委员会主任和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召集全体委员研究处理,做到及时除名并更换新人,处理结果应及时报社发局园务监督委员会领导小组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八、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幼儿园园长室和园委会要把设立园务监督委员会放到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明确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民主监督的针对性,推动幼儿园民主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园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为园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全面开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加强监督,履行职能。监委会要按计划和规定流程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当好常规工作的“监督员”、财务工作的“审计员”、政策法规和幼儿园决策的“宣传员”、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征求意见,广纳建议。监委会征询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进行,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时,要填写征询意见书,加盖幼儿园园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后发至教职工代表,由代表独立自行实名或匿名填写。

  健全制度,建立台账。监委会要建立校务监督台账,健全制度,按章办事,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资料,监督档案必须完整规范。设立“四簿两书”:即会议记录簿、工作情况登记簿、重大监督事项登记簿、意见收集登记簿、征询意见书和意见反馈整改建议书,保证监督工作开展的完整性。

  接受监督,参与考核。监委会成员要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每年与幼儿园行政人员一同接受民主评议考核,监委会成员连续两年被评议为不合格的,应当主动辞职。拒不辞职的,应当启动罢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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