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时间:2024-08-07 15:21:31 方案 我要投稿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最美家庭评选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1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最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最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最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最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最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2

  为配合做好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动我乡形成讲文明、讲卫生的农村新风尚,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拟于近期举办乡“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最美家庭”的基本要求

  家庭和谐、邻里和睦、文明礼貌、卫生整洁

  二、评选步骤

  1、评选对象的确定。

  采取自主报名+村委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评选对象。山水活动通知后,群众报名自荐的,将基本信息发送至山水。同时,每个村委会推荐2户家庭参加评选,并将基本信息发送至李慧静处。

  基本信息包括以下内容:所在自然村、户主姓名、联系电话、其他家庭成员姓名、1张家庭照片、100-200字家庭简介。

  2、评选方式

  (1)初步筛选: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对自主报名和推进的名单进行核实,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取消参选资格;

  (2)网络投票: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山水网络投票,得票最高的前5个家庭入选“乡最美家庭”。

  3、颁奖

  评选活动结束后,乡党委将适时举办“最美家庭”颁奖活动。

  凡入选“乡最美家庭”的,颁发“乡最美家庭”牌匾一块,同时奖励高档行李箱一个;获得提名奖的家庭奖励普通行李箱一个,予以鼓励。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报名或推荐方式参加活动,在全乡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2、各村推荐的'家庭要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群众普遍反映较好的家庭推荐出来,使本次活动真正达到引领全乡文明风尚的效果。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3

  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营造爱岗敬业的校园氛围,传递正能量,凝聚精气神,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最美家庭”的评选活动,本次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教师、吸引教师,最大限度地扩大教师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通过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开展“寻找”活动,深入挖掘、选拔和宣传教师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自觉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树立、宣传一批有代表性、高素质的教师楷模,对他们奉献教育的炙热情怀给予褒扬和鼓励,在全校进一步掀起尊师重教的热潮;为广大教师树立起身边的榜样,引导更多的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推进学校教育发展。

  二、参评对象

  凡我校在职在岗、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三、评选名额

  七、八、九各年级组各推荐3名,共9名。

  四、评选标准

  学校围绕“晒家庭幸福、讲家庭故事、展家庭文明、秀家庭梦想”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部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的初赛、复赛,并结合实际开展各类相关活动。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自荐、教师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1、最美家庭摄影赛。以美丽女性、幸福家庭、和谐邻里为主题,晒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城市文明之美。单位组织,各年级组推荐、教师自荐作品。

  2、家庭故事演讲比赛。各年级组在各自活动场所组织比赛,讲述家庭幸福故事,分享并传递幸福家庭正能量。

  五、评审表彰阶段

  1.初选审查:活动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选出“最美家庭”共6个。再将这6个“最美家庭”张贴在宣传栏公示,接受大家的初选。

  2.投票公示:教职员工无记名投票,评审委员会通过评委打分的形式进行投票,教职员工直接投票占60%和评委投票占40%的比例计入总分,并按照得分排名情况取前3名进行公示,接受评议监督。

  3.表彰奖励:为当选的“最美家庭”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4

  一、主办单位

  省文明办、省妇联

  二、活动主题

  发现、学习、宣传“贵州最美家庭”50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5户,“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0名——“慈母”10名、“贤妻”10名、“孝女”10名;开展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三、活动目的

  以亲情、爱情、友情为纽带,倡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引导广大妇女学习先进、崇尚模范、见贤思齐,促进社会和谐。

  四、活动内容

  (一)“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评选活动

  1.推评标准

  “贵州最美家庭”标准: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文明礼让、睦邻友善、守望相助,事迹模范、故事感人,在群众中有良好影响的家庭。

  “贵州最美家庭之星”标准:从“贵州最美家庭”中推选产生。培育形成良好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事迹特别突出,故事特别感人,受到群众高度赞誉的家庭。

  “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标准:在家庭生活与社会活动中,充分展现“慈母”“贤妻”“孝女”精神面貌与实际行动的贵州女性。

  ——慈母: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慈爱晚辈、无私养育,善待亲朋、和睦相处,堪称家人坚实温馨的“避风港”。

  ——贤妻: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夫妻恩爱、患难与共,孝敬老人、贤惠善良,堪称家庭和睦幸福的`“催化剂”。

  ——孝女:传承并发扬中华传统美德,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知义明礼,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堪称家庭责任意识的“主心骨”。

  2.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启动活动。(2月中旬-2月28日)成立省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召开组委会会议,提出省宣传顾问委员会名单;制定活动方案、下发通知,部署启动工作,在贵阳孔学堂举行活动启动仪式。第二阶段:寻找宣传“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3月-8月)

  (1)发动群众推荐。各市州、各系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广泛组织开展。在省市县级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选标准和办法,发动广大群众、单位推荐人选。各级妇联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宣传栏、展示平台,举办家庭美德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在社区网站开设专栏,充分发动群众踊跃自荐、相互推荐、相互评议。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按属地原则,由各级妇联受理。在群众推荐、评议的基础上,各市州、各系统推荐“贵州最美家庭”候选家庭不少于8个、“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慈母、孝女、贤妻候选人各不少于6名,共不少于18名。推荐家庭和人物需填写被推荐人(家庭)登记表一份,附500字情况简介和1300字左右的家庭故事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由推荐地妇联代盖章;个人提供两寸近期彩色标准照电子版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象素不能少于360×520或文件体积不得少于600KB),五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照片规格jpg或其他图片格式,文件体积不能少于1MB),家庭提供反映家庭幸福生活、展现家庭风采的照片2张。“贵州最美家庭”推荐材料于3月25日前上报省妇联宣传部,“贵州家庭美德之星”推荐材料于3月26日-6月30日报省妇联宣传部。

  (2)宣传报道。活动组委会将在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支持下,建立省级活动官网,与全国“最美家庭”活动官网相链接,设立“贵州最美家庭”、“贵州家庭美德之星”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晒家庭故事、家训、家庭图片,各省级主流新闻网站、知名网站同时响应并与活动官网链接。在省级主流媒体、贵州文明网、贵州妇女网、贵州妇讯、省妇联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开设活动专栏,宣传活动动态和主要事迹,并推送中国妇女报、《中国妇女》杂志、全国活动官网等中央媒体宣传。各地推荐的人选和家庭要在各市州主流媒体进行本级集中宣传。

  (3)确定候选人并公示。活动组委会将审定各推荐人选和家庭事迹材料,将候选人(家庭)在省活动官网公示。

  第三阶段:公众网络推介。(4月1日至4月12日“贵州最美家庭”公众网络推介;8月1日至8月30日,“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公众网络推介)

  (1)广泛发动群众投票。组织公众网络投票,按照专家和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负责人、广大网民3:3:4权重相加的原则,最后确定“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名单。

  (2)推荐上报全国妇联。4月14日将最终优胜的5户“贵州最美家庭之星”上报全国妇联,参加全国妇联和中央电视台合作开展的“最美家庭”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及时将事迹材料上报全国妇联和中央媒体。第四阶段:宣传总结表彰。(9月)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入围的“贵州最美家庭”、“贵州最美家庭之星”、“贵州家庭美德之星”先进事迹。编印《贵州家庭的动人故事》书画本。在贵阳孔学堂举行简朴而隆重的表彰暨宣讲报告会。

  (二)百场“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1.活动原则环节简约、主题突出、形式鲜活、宣教并重。

  2.活动形式专题讲座、学习研讨、专家访谈、网络专栏。邀请专家面向群众开办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时代新风、家庭教育、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专题讲座;邀请相关领导、文化名人、教育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开展专题研讨;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开设家庭文化专题栏目。

  3.活动时间

  2月28日在贵阳孔学堂举行大讲堂活动启动暨首场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宣讲“慈贤孝”家庭传统美德;

  3月-9月,省组委会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各市州在当地文化阵地和“妇女之家”、高校、女性集中的企事业单位组织大讲堂活动2场,县级至少组织1场。

  五、组织机构

  省“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组委会

  主任:

  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群众、依托基层开展活动。要将“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主题活动与“我与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评选、身边好人评选、巾帼志愿者服务等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注重思想发动、注重宣传过程、注重扩大影响,把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到千家万户。全国妇联统一印制即将下发的“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要作为活动的配合宣传资料,在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等进行张贴和播放。要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各地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要随时报送省妇联宣传部,重要新闻线索要及时提供以便进入省和全国宣传计划。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5

  为充分认识做好家庭工作的使命责任。深化拓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到家庭。引导妇女和家庭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营造家家幸福安康的生动局面。区委宣传部、区妇联继续深入开展20xx年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最大程度地发动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参与度和覆盖面,提高活动吸引力、影响力和教育激励作用,通过生机勃勃的创造性实践,让美德善行走进每个家庭、走进人们心灵,动员更多的家庭助力创建文明城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到每个家庭。

  二、主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妇联

  三、活动要求

  1、立足村居,进一步扩大活动参与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一项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常态化开展的群众性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活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广大家庭和家庭成员为主体,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主要内容,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要始终坚持不设门槛、不定标准、不限名额、把“最美家庭”的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过程中接受好家风的熏陶和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积极探索深化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既要注重依托村居“妇女之家”,通过组织家庭故事会、家风交流分享会等面对面的方式,又要采取网上评议、网上互动等键对键易于参与的形式,有效扩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参与率和互动性,吸引和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寻找活动,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2、拓展领域载体,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注重通过线上线下活动方式,推动“寻找”活动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拓展延伸。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家庭组织开展富有时代特征、贴近群众生活的寻找活动,让更多的.家庭参与其中。在街道社区以寻找“最美家庭”为主,在镇村以寻找“最美绿色庭院”为主。如针对机关干部家庭,寻找“助廉家庭”;针对低碳环保,寻找“绿色家庭”;针对农村家庭,寻找“最美绿色庭院”;针对志愿服务,寻找“志愿家庭”等。要善于抓住传统节庆、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因地制宜开展寻找活动,寻找各具特点的“最美家庭”,如“六一”儿童节前寻找教子有方“最美家庭”,世界环境日前寻找绿色生活“最美家庭”,重阳节前寻找孝老敬老“最美家庭”,着力将寻找活动贯穿全年,在城乡社区、不同群体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创新传播方式,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要注重把寻找过程作为开展活动的重要环节,常态化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家风家教、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突出价值引领、注重示范带动,通过组织群众说一说、看一看、比一比,寻找身边家庭典型,让妇女和家庭在参与寻找的过程中相互学习欣赏、相互启发提高,润物无声地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通过在城乡社区、农村和互联网上普遍设立“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光荣榜,线上线下共同讲述“最美家庭”故事,最大限度放大“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的示范效应,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从“听故事”到“学美德”,从“看别人”到“自己做”,激发更多家庭努力向善、争做最美、传扬好家风,营造好环境。

  四、评选步骤

  1、宣传动员(20xx年6月13日—8月10日)向各镇街、各单位下发评选活动通知,广泛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2、推选展示(20xx年11月-12月)各镇街、各单位积极挖掘本单位人物典型,各社区妇联至少评出1-15户“最美家庭”,类型包括:“绿色家庭”、“助廉家庭”、“志愿家庭”、“和谐家庭”;各村妇联至少评选出1-10户“最美家庭”,类型包括:“最美绿色庭院”、“志愿家庭”、“和谐家庭”;各单位至少评出1-10户“最美家庭”,类型包括:“绿色家庭”、“助廉家庭”、“志愿家庭”、“和谐家庭”。并于12月20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报区妇联,报送邮箱:25263508@qq.com,联系人:郑美娜,联系电话:69842568。

  3、评选表彰(20xx年4月—5月)4月20日前,区妇联联合区委宣传部,对各单位推荐家庭材料进行联合审查,进行表彰。事迹突出的家庭择优推荐“首都最美家庭”和“全国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4、集中宣传(20xx年6月—7月)区融媒体中心对评选表彰活动进行广泛报道,区妇联微信公众号开辟“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专栏,大力宣传门头沟区“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先进事迹,充分报道活动动态、典型故事,形成舆论宣传声势,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推出,适时举办评选表彰大会,扩大活动吸引力感染力和覆盖面影响力。

  5、学习实践(20xx年8月—12月)各单位、各镇街围绕学习宣传门头沟区“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这一主题,结合实际运用故事会、演讲会、报告会、交流会和典型访谈、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最大限度放大“最美家庭”、“最美绿色庭院”的示范效应,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从“听故事”到“学美德”,从“看别人”到“自己做”,激发更多家庭努力向善、争做最美、传扬家风,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要将此次活动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2、严格评选标准。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程序进行,杜绝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发生,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全面比较,综合衡量,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真正把好的典型评选出来,增强评选结果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3、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强寻找门头沟区“最美家庭”活动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使活动的内容、标准和具体做法家喻户晓,切实提高广大民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6

  为深入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大力倡导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家庭文明理念,充分发挥家庭在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的独特作用,为我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增砖添瓦,校工会女工委决定在全校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最美家庭·文明创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0日—6月10日。

  三、评选名额:

  各分工会原则上推荐1户“最美家庭”候选家庭(60人以上分工会可推荐2户,100人以上可推荐3户)。校工会将成立组委会,对候选家庭进行综合评审,最后评出10户“最美家庭”。

  四、评选条件

  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设置“热心公益”、“夫妻关爱”、“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勤俭持家”、“ 睦邻友善”六个条件:

  1、热心公益:遵纪守法,热爱学校,爱岗敬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努力为学校、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

  2、夫妻关爱:夫妻间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上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家庭责任。

  3、孝老爱亲:能够弘扬孝道,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在其他家庭成员处于困境中时给予援手相助。

  4、教子有方:在家庭教育中以品德教育为主,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起良好家风。

  5、勤俭持家:践行低碳生活方式,自觉摒弃陋习,坚持移风易俗,生活中能够厉行勤俭节约。

  6、睦邻友善:做到邻里之间友善互助,相处和睦,团结友爱。

  五、推荐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由各分工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进行有组织的层层推荐。凡报名参加活动的家庭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最美家庭”故事:叙述自己或身边家庭平等和谐、孝老爱亲、科学教子、低碳生活、学习向上、勤劳创业、爱心奉献等感人事迹,或是描绘美好家庭梦想的温馨故事。要求原创、真实、朴实感人(字数在1000字左右)。

  2、“最美家庭”家训:能够体现家庭美德和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家训语录,作品形式不限,要求原创、真实、简洁凝练、易于传颂(字数在200字以内)。

  3.“最美家庭”照片:

  能够反映热心公益、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家庭美德,或有特色、有意义,令人难忘故事的电子照片,要求原创、画面清晰、主题鲜明(照片背后的'故事需用简要文字说明)。

  六、有关要求

  1、集中联动进行寻找,使活动形成规模声势。各分工会要充分认识到这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集中力量广泛发动,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让教职工知晓参与活动的路径。通过活动的开展,感受中华民族美德,接受核心价值观教育。

  2、因地制宜进行寻找,使文明家庭建设永葆生机。各分工会要从实际出发,找准活动与时代精神的对接点,与教职工的共鸣点,与家庭需求的契合点,创造性地组织开展工作,力求把更多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的“最美家庭”事迹宣传推广出去,为文明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力量。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7

  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细落小,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生动实践,在全乡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文明社会新风尚,乡党委、政府决定,在全乡开展第三届“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培树和弘扬家庭和睦、邻里和善、自立自强、团结共进、遵纪守法、为民服务的文明乡风。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以道德模范为榜样,让爱岗敬业成为职业操守,让诚实守信成为良心底线,让助人为乐成为社会风尚,让见义勇为成为正义声张,让孝老爱亲成为自觉品行,用道德榜样激发人们的道德意识,树立见贤思齐、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气,进一步提升全乡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培育良好风尚。

  二、评选范围

  凡在高仁乡长期居住的所有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推荐对象。已获得县级及以上各类道德模范和最美人物称号的,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三、评选类型和标准

  被推荐的“最美人物最美家庭”需庭院整体布局合理、美观舒适,院内各类生产工具、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有序;屋内家居布置整齐,厨卫干净。优先推荐“美丽庭院”示范户。

  1.最美人物:好儿媳:婆媳关系融洽,夫妻和睦,妯娌之间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好丈夫:孝敬老人,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好婆婆:家庭内部和谐相处,婆媳之间没有矛盾,不偏心,对待媳妇和女儿一样,能带好孙辈,不摆架子,不啰嗦,不守旧,能接受新的观念,在家务方面不提过高要求,尊重儿媳私人空间。

  2.最美家庭:文明和谐户:积极弘扬爱国守法、和睦向善、孝老爱亲、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勤俭持家、勤劳致富、民族团结的家庭美德;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关心乡村公共事业,保护环境,积极参加村民会议,履行各种义务,主动参与道路、水利等公益事业的修建维护工作。勤劳致富户:自强自立,勤奋努力、合法劳动,不等不靠、敢闯敢干,通过自身努力脱贫致富,且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自强脱贫户: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党的.引领下,在扶贫政策的推动下,不等不靠、自强不息,积极发展特色增收产业(包括外出务工)脱贫致富,改变贫困面貌并通过自身脱贫经验和优势资源带动周边贫困群众共同富裕。移风易俗模范户: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和“婚丧喜庆公约”,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高价彩礼”、提倡厚养薄葬,在本村有示范带动作用。

  四、评选方法及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民微信群、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动员,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二)提交申报材料(3月1日-3月10日)。各村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形式确定候选人,经村委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对无异议的推荐人选,按照综合考量、好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每村可评选6名最美人物,4户最美家庭。于3月10日前将推荐表、500字左右真实准确感人的事迹材料、情况统计表1份报送乡文化站(电子版发邮箱),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组织综合评审(3月11日-3月20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各村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最美人物最美家庭”人选,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开展表彰宣传(3月20日-3月31日)。举办颁奖表彰活动,对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给予表彰奖励,并加大宣传,通过“道德讲堂”“百姓讲堂”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最美人物最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万晓山同志担任,副组长为苏万龙同志,成员分别为郭华利、焦峰、梁建华、赵雪、杨涛、郝丽、刘涛、陈宁、孔姣姣、赵志强、贺新明、哈金明、骆文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评选活动安排,明确时间进度,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引导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先进、争当先进。

  (二)面向基层一线,坚持标准程序。评选活动要面向基层广大群众,多推荐受群众尊敬的平民英雄、身边好人。要突出示范引领,坚持好中选优,把最能代表道德典型形象的工作模范、优秀人物、先进典型等评选出来。评选活动要坚持标准从严、公平公正评选,认真做好群众推荐、审核资格、公开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评选出的“最美人物最美家庭”具有先进性、代表性。

  (三)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关爱机制。坚持把宣传贯穿评选活动的始终。乡党政办、乡文化站要大力宣传“最美人物最美家庭”的感人事迹,在全乡形成崇尚模范、学习典型、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8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以“传承家风、弘扬正气”为主题的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省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美丽幸福新邵庄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凡在邵庄镇内有固定居所,成员无违法犯罪、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本次“文明家庭”评选为十星标准,共设100个左右表彰名额,“文明家庭”表彰对象中,再择优评出10户“最美家庭”。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一)十星标准:

  爱国爱党星、遵纪守法星;

  敬业奉献星、勤劳致富星;

  热心公益星、邻里和谐星;

  勤俭持家星、孝老爱亲星;

  移风易俗星、尊学重教星。

  (二)名额分配:以村为单位每200户推荐1户(见附件3),企业推荐2户,镇直部门推荐2户,教管办推荐2户,镇机关推荐2户,共计130户左右。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社区、党政办、党建办、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文化站等分管领导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最美家庭”评选由党政办、团委、妇联具体负责。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4月28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在三务公开栏、宣传栏、主干道等张贴评选活动公告,利用发送手机短信、网站发布、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9日—5月29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搭建载体、丰富内容,制定具体推进方案。(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5日前)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牵头单位:党政办责任单位:各社区、经贸办、教管办、团委、妇联,完成时限:5月25日前)

  ①广泛宣传动员。在人流密集位置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星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②开展“四孝”创建。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分别开展孝廉机关、孝德校园、孝亲村庄、孝诚企业,“七个一”实践活动(为父母洗一次脚、给父母做一顿饭、陪父母进行一次体检、为父母添置一套新衣服、陪父母进行一次旅游、看一部孝德主题电影、参观一次孝德文化基地)。

  ③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要根据情况组织开展一次“晒家风、亮家训”主题活动,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成员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候选对象。(完成时限:5月29日前)

  (三)评选公示阶段(5月29日—6月15日)

  1.组织推荐:各成员单位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并按照分配名额,向评选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公开栏、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邵庄镇首届“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群众可登陆相关网站或客户端下载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电子版报名表直接发送到组委会邮箱(xxxxxx@163.com),纸质版交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统一申报。

  3.网上公示:期间,评选组委会将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评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评议、广大网民投票,在100户左右的“文明家庭”中选出10户“最美家庭”。同时,借助相关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评选组委会对“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进行审核确认、命名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委会择优推荐获表彰家庭参与各级“文明好人”评选。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在青州新闻网、青州花都网、邵庄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助短信平台将其事迹编辑成简讯进行宣传,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家庭”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巡回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对活动进行指导,统筹各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立体化宣传报道。

  2.党政办、研究室: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3.镇妇联、团委:

  ①配合党政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团委、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并围绕“最美家庭”开展各类丰富多彩文娱活动和比赛。

  ③做好“最美家庭”事迹采访联系及服务工作。

  ④负责筹备“最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4.镇文化站:负责收集、编排文明家庭、最美家庭先进事迹,汇编成册,印制专题图书。

  七、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镇村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精心组织好推荐申报、评审工作,通过家庭(单位)自评、互评和群众座谈等形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邵庄建设的过程。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层层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通过开展家风家训征集比赛,晒最美家庭照片等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家庭”,并将活动图片、稿件上报镇党政办。

  (三)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四)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5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非邵庄籍家庭凭结婚证等有效证件,由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四是1-2张家庭生活照片。所有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发组委会邮箱)须经成员单位交由组委会,由党政办牵头,镇纪委、司法所、计生办、派出所等对推荐对象进行把关复审,确定最终推荐名单,并连同所有文字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组委会。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家庭重视家庭角色塑造,增强责任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家庭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县妇联、县文明办文件精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扬活动,树立尊老爱幼、夫妻恩爱、婆媳和睦、邻里团结的良好风尚,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家庭美德建设,进一步推动家庭成员成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

  二、评选条件

  (一)好婆婆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爱护晚辈,教子有方,邻里关系和睦。

  2、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尊重科学,尊重知识。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好媳妇评选条件

  1、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难处,在情感与生活上体贴关心公婆,尽其赡养义务。

  2、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3、举止文明,勤俭持家,理解和支持丈夫工作,科学教育子女,主动分担家务劳动。

  4、爱岗敬业,崇尚科学,积极关心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口碑好。

  (三)最美家庭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团结,关系和谐,爱国爱家,积极向上。

  2、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家风清正廉洁,积极参入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邻里团结互助,互帮互学,事迹突出感人,社会反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评选办法

  1、宣传阶段(2月5日-8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召开会议、主题党日等手段,大力宣传此次活动的目的意义及评选标准,扩大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把评选表彰过程变成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激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评选表彰活动中。

  2、评选阶段(2月9日-12日)。各工作区、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表彰工作,切实遵循评选原则,精心组织安排,通过层层选拔,认真筛选,真正把符合条件,有说服力,群众公认的“好媳妇”、“好婆婆”评选出来。同时每村推荐1名好媳妇、1名好婆婆、1家最美家庭,将本村(社区)活动开展情况、推荐表电子版发界湖街道妇女工作群,纸质版于2月19日前报乡村振兴办公室(三楼东)。

  3、表彰阶段(3月5日)。经党工委研究确定名单后,在“三八”节期间召开专题表彰会进行表彰奖励。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10

  为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全国妇联《“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和省妇联《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省妇联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妇函〔20xx〕200号)精神,以社会最小细胞家庭为单元,寻找体现崇德向善、崇俭尚廉、家庭和睦、环境优美的“最美家庭”,引导广大群众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弘扬精神文明主旋律,吸收传统家风的道德精髓、红色家风的精神养分和当代“最美”家风的时代正能量,用千千万万家庭的好带动和平大地政风清、党风正、民风纯。经研究,阳明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家越美·粤幸福

  二、实施时间

  20xx年5月——20xx年12月

  三、实施单位

  阳明镇各村(居)常住户家庭

  四、指导思想

  严格对标党的十九大部署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牢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抓手,着力培育新农民、倡导新风尚、发展新文化,努力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乡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提供思想保障、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五、工作目标

  最大程度地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活动参与率,到 20xx年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 50%以上。通过广泛开展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深挖资源,选树典型,线上线下开展 “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宣传活动、家庭绿色环保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清廉正直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大力宣传绿色环保理念和生活常识,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细落小落实,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让不断涌现的“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汇聚成推动阳明振兴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六、工作原则

  (一)坚持导向性原则。各村(居)委会要高度重视,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推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结合起来,结合各村(居)实际,兼顾各村(居)特色,既体现共性要求,又反映个性内容,评选标准坚持适度超前,培育树立新时代美丽乡村中的创业先进、道德标杆、和谐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引导人。

  (二)坚持整体性原则。从20xx年6月开始在全镇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梅径村、七窖村作为全镇示范先行点,应在5月下旬开始实行,其他村7月份开始实行。各村(居)委会上报命名表彰一批“最美家庭”,到20xx年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群众知晓率达到 90%以上,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 50%以上。

  (三)坚持连续性原则。立足于常态化推进,注重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不设定门槛,让广大家庭知道参与活动的路径,大力提高群众参与率、活动覆盖面、家庭受益度,不断扩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影响力,切实使全镇广大群众和家庭在全过程参与中接受生动鲜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有力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环境和美、和平和谐。

  (四)坚持惠民性原则。注重从农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直接的方面入手,选准工作切入点,深挖家训文化内涵,整合资源、落实政策,使“最美家庭”成为农村工作的有效载体,使群众真正享受到惠民政策的好处,充分发挥村“两委”的积极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发挥他们在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至6月)

  各村(居)委会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列出时间表,逐级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主阵地,注重发挥网络新媒体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将活动向各行业和各群体延伸,吸引更多年轻家庭、流动家庭等不同类型的家庭加入到活动中来,使参与活动的人群和家庭类型更丰富,活动覆盖范围更广泛,扎实推进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和乡风文明建设。

  (二)申报推荐阶段(7月至9月)

  通过家庭自荐、群众互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借助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组织动员家庭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好“晒家庭幸福生活、谈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5 个环节活动,宣传真实感人的“最美家庭”故事,展现“最美家庭”的幸福生活。

  1.家庭自荐。群众可到当地村(居)委会或“妇女之家”提交身边令人感动的家庭故事、图片、视频等推荐或自荐候选家庭。

  2.群众互荐。各级妇联组织依托“妇女之家”阵地,广泛开展“讲故事、谈家风、晒幸福、展风采、秀梦想”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组织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推荐“最美家庭”活动。

  3.组织推荐。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村(居)委会、镇直机关单位可择优推荐本单位“最美家庭”,将“最美家庭” 候选家庭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该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

  (三)评选命名阶段(10月至12月)

  镇、村二级联合发力,结合不同节日,立足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在广泛动员宣传的基础上,本着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各村(居)委会要组织群众召开故事会、交流会、评议会、推荐会等,让群众进一步自我推荐、互相举荐,从而产生“最美家庭”初评户。各包村(居)工作组会同各村(居)及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各村(居)“最美家庭”初评户进行复评、审核后,在村(居)宣传公开栏显眼位置公示,公示后将入选“最美家庭”名单上报镇政府。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通过综合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及再次公示,并组织命名揭晓活动,发放“最美家庭”标志牌。

  八、相关措施

  (一)监督措施。各村(居)委会将入选“最美家庭”名单上报镇政府时,应出具推荐意见及公示情况。镇政府对入选的“最美家庭”名单进行终审后再次公示,通过村内公示、微信群、广播等渠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激励措施。“最美家庭”先进事迹在村(居)张榜宣传,“最美家庭”标志牌上墙,并可优先获得申报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项目。

  (三)退出措施。“最美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最美家庭”称号并收回“最美家庭”牌匾:家庭成员违法违纪;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发生家庭暴力事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列入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考核。各村(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的重要意义,把寻找过程作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要让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活动群众参与率达到 50%以上。

  (二)整合各类资源。各村(居)委会要把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与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党员活动室、基层文化站、农家书屋、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建设结合起来,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共建共享。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以及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教师、社工、志愿者、“五老”人员等的作用,凝聚家庭文明建设合力,壮大家庭文明建设工作队伍。

  (三)营造良好氛围。在辖区内制作反映家庭美德、家风家规家训等内容的展板、墙报或宣传品,各村(居)设立“最美家庭”、家风家训宣传栏,有条件的村(居)可设立宣传“最美家庭”、宣传好家风好家训的广场、公园、文化长廊等,图文并茂地展示好家风、好家训。同时,定期通过宣传展板、视频资料、微信、网站等多媒体形式,生动鲜活地宣传最美家庭的典型事迹和工作经验,大力营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报送材料。请各村(居)委会高度重视,梅径村、七窖村的开展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活动方案于20xx年6月15日前上报镇政府,其他村的活动方案于20xx年7月20日前上报镇政府;各村经过复审后的候选乡村“最美家庭”填写《阳明镇寻找乡村“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公章)和《阳明镇寻找乡村“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另附家庭事迹材料1000字。每个推荐家庭需提供3张jpg格式的幸福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xx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只需电子版),经过复审后的候选乡村“最美家庭”申报材料要及时上报镇政府。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11

  一、评选标准

  1.双十佳小学生评选标准

  (1)身心健康、品德高尚、习惯良好、学业优秀、有责任担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为班级、为学校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 ;

  (3)往届已经被评上的学生不再参选,以前的提名奖可以参评。

  2.百优小学生评选标准

  (1)能严格按照《小学生良好习惯七个好》和《师生在校一日流程》的标准要求自己,基本达到了良好习惯七个好的标准;模范遵守学校纪律,能在班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下列表现的学生可以优先考虑评为百优小学生: 品德高尚,有责任担当、劳动能力突出 ,学业优秀

  (3)往届已经被评上的学生不再参选。

  3.优秀少先队示范岗标准

  (1)有责任心,按时到岗、认真执勤;

  (2)有一定管理能力,敢于管理,效果好。

  4.最美家长评选标准

  (1)品行端正,举止文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参加家长学校和家委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注重言传身教,掌握了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法,努力培养子女良好的社会公德习惯、生活习惯、学习习惯和劳动习惯等,并取得显著成效。

  (3)与班主任、教师、其他学生家长关系融洽,当孩子的学习、行为或习惯等方面出现了问题,能够主动配合教师的`教育工作,信息交流通畅,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

  (4)为推进学校、班级重点工作出谋划策,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5)争做志愿者,积极做好家校共建工作。如社会关系的协调、学校的义务宣传等,积极帮助学校解决困难。

  二、评选程序

  (一)双十佳小学生评选

  1.各级部名额分配:

  三级部:5人 四级部:5人 五级部:5人 六级部:5人

  双十佳提名奖:

  一级部:5人 二级部:5人

  2.双十佳的产生:

  各级部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结合学校关于评选双十佳小学生的标准,由级部主任牵头,在班级内、级部内认真组织评选,确定出双十佳小学生。

  (二)百优小学生评选

  1.各级部百优名额分配:

  一级部:12人 二级部:12人 三级部:20人 四级部:20人

  五级部:18人 六级部:18人

  2.按照百优小学生评选的标准,以级部为单位组织评选。 级部主任为本级部百优评选的组织领导者,要严密组织,切实保证将真正优秀的学生评选出来。

  (三)优秀少先队执勤岗评选

  从现在所有的少先队执勤岗中综合执勤教师、执勤岗等的意见,产生20名优秀少先队执勤岗,具体工作由李晓明老师负责。

  (四)最美家长评选

  根据评选标准,每级部上报两名最美家长候选人。

  (四)颁奖

  学校在六一儿童节前后,统一组织隆重的双十佳及百优小学生的颁奖仪式,届时邀请学校发展顾问、家长委员会代表、双十佳小学生家长及教育局有关领导为获奖学生颁奖。

  三、其他事项

  1.双十佳、百优小学生、最美家长的评选工作各级部在5月20日前完成,并将评选结果以级部为单位汇总,写清级部、班级、学生姓名、班主任姓名,统一用WORD文本4号宋体,文件夹名称为“X级部双十佳百优学生、最美家长名单”。

  2.各级部要做好双十佳、百优小学生、最美家长评选的宣传动员工作,通过评选活动,切实为级部、班级树立起学生学习的好榜样。双十佳、最美家长事迹材料及颁奖简介要统一用WORD文本4号宋体编辑,电子稿以级部为单位,上交德育处。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12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在全乡倡导尊老爱幼、孝敬父母公婆、邻里之间相互帮助等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正能量,营造美丽乡风,建设和谐戴家埔,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最美家庭”、“孝顺儿媳”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弘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团结和睦的传统美德,倡导真、善、美,建立家庭和美、邻里和睦、人际和谐的美丽乡村。通过评选表彰“最美家庭”、“孝顺儿媳”,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社会形成乡风美、促和谐的良好风尚,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建设秀丽和谐茶乡戴家埔提供强大的精神保障。

  二、评选标准

  (1)“最美家庭”:在孝顺父母、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公益事业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

  (2)“孝顺儿媳”:具有无私的.大爱情怀,纯朴的善良品性,孝敬公婆,婆媳关系融洽,懂得老人心理,体谅老人困难,在照顾赡养老人方面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夫妻恩爱,家庭和睦,科学教子,妯娌、姑嫂间相互尊重,感情融洽。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最美家庭”6个、“孝顺儿媳”7名。

  四、评选程序

  乡党委成立评选委员会,由乡党委书记任评委会主任,成员由班子成员、部分乡直单位负责人组成。

  1、初步推荐(2月20日-2月25日)。各村(居)党支部初步推荐“最美家庭”、“孝顺儿媳”各1-2个(名),并形成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连同推荐表报至评委会办公室黄珍媚同志处。

  2、考察评选(2月26日—3月4日)。评委会组织若干考察组,对各村推荐的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除征求村组干部意见外,还要实地了解其家庭成员、左邻右舍的反映。对通过预审的候选名单,评委会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进行不计名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3、公示(3月5日前)。评委会将当选名单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群众反映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当选资格,并由评委会决定是否递补。

  4、组织表彰(3月8日前)。召开表彰会议,对“最美家庭”、“孝顺儿媳”进行隆重表彰,广泛宣传“最美家庭”、“孝顺儿媳”的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重在推动工作。各村(居)要充分认识评选“最美家庭”、“孝顺儿媳”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作出周密部署,把评选活动作为提升公民素质、推动工作进展的有效抓手,使评选表彰的过程,成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真善美的过程,促进戴家埔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

  2、坚持面向群众,重在群众参与。评选活动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村(居),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先进人物推荐和评选出来,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重在示范引领。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大力宣传“最美家庭”、“孝顺儿媳”的先进事迹,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的浓厚氛围。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13

  最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最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最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最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最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最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最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最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最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最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最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最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最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最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最美家庭。县直最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最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最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最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最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最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最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最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最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最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14

  家庭是群众心灵栖息的港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是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力量组成。以家庭为单元,引导群众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弘扬精神文明主旋律,对凝聚发展改革的正能量,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县妇女联合会、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决定联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广泛开展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加深对群众的了解,增强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责任意识;通过深入挖掘、宣传“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符合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引导党员干部以群众为榜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加深干群之间的感情,汇聚建设富强文明幸福美丽新xx的强大力量。

  二、活动组织

  寻找xx“最美家庭”活动时间为xx年3月10日至5月10日。

  活动设立组委会,由县委副书记胡明刚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夏齐勇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刘从明、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晏业焕、县妇女联合会主席胡利荣、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鲁述坤任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妇女联合会。

  三、寻找对象

  xx县内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美德的家庭均为本次活动寻找对象。

  四、活动步骤

  (一)活动启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县妇女联合会、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联合印发《xx县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在xx电视台、xx妇联微博等媒体开设专栏,争取移动公司支持发送活动信息,在全县播发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知和倡议书,吸引广大家庭参与。

  (二)推荐方式。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乡镇、开发区、高铁新区、县直各单位于4月10日前择优推荐1—3个候选家庭,并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壁报、展示平台,举办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多种方式丰富活动内容。

  2、群众自荐。在xx妇女网登载《xx县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家庭可自行登陆xx妇联官网活动专页或者关注xx妇联微博,下载表格。纸质版就近向所在乡镇妇联、单位妇委会申报,电子版直接发送到县妇联邮箱。

  (三)事迹展播。在组织推荐和群众自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20户候选家庭,在xx电视台、xx妇联微博等媒体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四)评选表彰。事迹展播结束后,在进行公示,网上投票选出10个家庭。联合主办单位对xx县十佳“最美家庭”进行表彰,并上报参加孝感市“最美家庭”评选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广泛发动。各乡镇、开发区、高铁新区、县直各单位要以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城乡“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女性社会组织等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张贴和播出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引导妇女和家庭踊跃参与。

  (二)精心组织。各乡镇、开发区、高铁新区、县直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 制定活动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最美家庭”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

  (三)突出重点。各乡镇、开发区、高铁新区、县直各单位要将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家庭美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讲文明树新风、巾帼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合起来, 使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最美家庭评选方案15

  根据沧州市妇联《关于开展寻找“五好家庭”等系列“最美家庭”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展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成果,践行“夫妻相爱,家庭和谐,孝敬父母,培养后代”新时代家庭观,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寻找“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系列的“最美家庭”活动,为提升家庭文明素养,推进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沧县做出贡献。

  评选的具体标准和评选方案如下:

  一、推荐名额

  推荐沧县五好家庭、最美绿色家庭、最美抗疫家庭、最美平安家庭、最美廉洁家庭、最美孝老爱亲家庭、最美书香家庭、最美艺术家庭、最美公益家庭等各类最美家庭,各乡镇共推荐“最美家庭”10户(其中“五好家庭”3户“绿色家庭”1户、“抗疫家庭”1户、其余共5户)。

  二、推荐的具体标准

  推荐标准

  1、沧县最美抗疫家庭推荐标准

  积极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在医疗救治、疾病防控、科研攻关、后勤保障、社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志愿服务、复工复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的家庭典型。

  2、沧县最美廉洁家庭推荐标准

  (1)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知法、守法,不断提高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品德廉洁。

  (2)勤俭持家,厉行节约。在家庭生活中不慕奢华。杜绝浪费,倡扬时代新风,摒弃婚丧嫁娶等活动中大操大办的陋习,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家庭生活方式。

  (3)严于自律,洁身自好。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的诱惑,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勇于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不以权谋私,不徇私舞弊,不收不义之财,不拿非分之礼。

  (4)防微杜渐,从严治家。家庭成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相互教育、相互勉励、相互影响、相互监督;家风廉洁,家庭文化积极、乐观、向上;家庭无违纪违法行为,无信访举报情况。

  3、沧县最美绿色家庭推荐标准

  (1)热心环保,积极参与。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家庭社会责任感和节能减排意识,自觉地在家庭生活中体现节能减排观念,并热心公益,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宣传实践活动,具有较好的影响带动作用。

  (2)节约资源,控制污染。安装使用节能设施及环保型设施;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爱绿植绿护绿,垃圾废品科学回收和处理。

  (3)行为环保,绿色消费。日常生活不扰邻,不污染环境;外出多乘公交汽车,消费购物节约节俭,拒绝过度包装,抵制豪华、奢侈消费。

  4、沧县“五好家庭”推荐标准

  爱国守法,遵德守礼;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风优良,科学教子;移风易俗,绿色节俭。

  5、其他各类典型最美家庭推荐标准

  坚持不设门槛,把决定权交给群众、充分激发群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在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基础上,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评议的最美家庭榜样。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推荐上报确定程序

  评选方案,由各乡镇妇联、县直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候选家庭推荐材料上报前各推荐单位要完成资格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沧县妇联将对推荐上来的家庭事迹进行横评后,择优选定。

  四、申报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荐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各推荐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对候选家庭典型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做到程序规范、所推荐家庭材料真实准确、事迹突出、群众认可。

  2、健全机制,充分动员群众参与。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在常态化开展寻找活动的基础上把好基础关,最大限度地把寻找过程作为组织发动群众、教育激励群众,大力弘扬良好家风家教的过程,确保所推荐家庭都是经过群众认可和评选产生的,同时组织好社会公示这一重要程序。

  3、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创新开展“最美家庭故事传递”活动,注重对家庭成员的思想引领,大力宣传各类最美家庭的家风故事,特别是宣传报道各类舍小家为大家的感人事迹,深挖蕴含在最美家庭中的价值内涵,在全社会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

  4、不重复命名。凡是以往沧县妇联表彰命名过的家庭不得参与本次相同荣誉的推荐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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