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产业扶持方案

时间:2024-09-07 15:32:44 方案 我要投稿

蔬菜产业扶持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蔬菜产业扶持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蔬菜产业扶持方案

蔬菜产业扶持方案1

  一、指导思想

  围绕产业提档升级、农民增收致富、保障市场供给、助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按照扩规模、提品质、强龙头、创品牌、延链条、拓市场、增效益的总体思路,构建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装备设施化、产品品牌化、经营产业化、市场信息化的现代蔬菜产业体系,打造特色鲜明、绿色生态、产业高效的蔬菜全产业链,切实提高南县蔬菜产业市场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实现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大力推广蔬菜种植,到20xx年,全县蔬菜播种(含复种)面积发展到40万亩(其中标准化蔬菜示范基地5万亩),蔬菜总产量达到100万吨,蔬菜总产值达到40亿元。推广一批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培植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园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蔬菜全产业链发展,到20xx年,全县蔬菜加工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发展到3家以上,蔬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达到99%以上,蔬菜“二品一标”认证产品达到20个以上,绿色食品认证产量2万吨以上。打造“南县蔬菜”“南县菜苔”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全国知名的 “菜苔之乡”。

  三、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依托湖区水乡自然资源禀赋,结合产业发展基础,以菜苔等秋冬蔬菜为主,以四季蔬菜和水生蔬菜为辅,加快产业结构调整,逐步形成“一中心两带两区”的蔬菜产业发展格局。“一中心”:以县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的蔬菜加工引领中心。“两带”:以河西片区厂窖镇、武圣宫镇、麻河口镇、浪拔湖镇4个乡镇为重点,建设10万亩以菜苔为主的百里秋冬蔬菜长廊;以南茅运河百里水系周边乡镇和乌嘴乡为重点,建设10万亩以冬瓜、南瓜为主的百里四季蔬菜长廊。“两区”:以南洲镇为中心辐射全县的1万亩粤港澳大湾区精细蔬菜外销区;以华阁镇为中心辐射全县的3万亩莲藕、藕尖等水生蔬菜供应区。充分发挥设施功能作用,搞好蔬菜提前、延后上市,切实解决蔬菜品种季节性短缺问题。按照 “一镇(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发展模式,充分挖掘区域优质种质资源与特色优质产品,优化蔬菜产业结构。

  (二)壮大产业发展平台。扶持蔬菜协会发展壮大,建立和完善“协会+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蔬菜协会在技术服务、市场信息服务、区域公用品牌打造等环节提供统一服务,实现全县各类蔬菜生产经营主体“一条龙”联手、“一盘棋”联合、“一体化”联动。鼓励蔬菜合作社成立合作联社或公司集约化发展,通过合作联社和公司的`组织形式把优质经营主体整合到一起,统一规划生产、统一市场销售,到20xx年,至少建立5家蔬菜生产合作联社。扶持引导蔬菜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小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到20xx年,全县蔬菜生产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至少达到30家、示范家庭农场至少达到50家。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服务组织开展育苗、病虫草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精准化服务,到20xx年,全县蔬菜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至少达到10家,基本实现蔬菜生产全覆盖。引进和培育一批粤港澳大湾区蔬菜外销企业和大型加工企业,在20xx年前,力争引进1家蔬菜加工上市公司在南县建设基地,培育引进一批达到一定规模的蔬菜加工企业。

  (三)推广标准化生产。支持县级以上示范主体建设蔬菜标准化育苗基地,到20xx年,标准化育苗钢架大棚至少达到50亩、钢管简易育苗拱棚至少达到200亩,蔬菜种苗供应能力至少达到5000万株。支持蔬菜标准化生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点支持500亩以上露天蔬菜连片基地的田间道路、灌排等基础设施建设和20亩以上的设施钢架大棚智慧蔬菜生产;组织专家制定菜苔、冬南瓜等万亩以上作物的生产技术规程;对100亩以上蔬菜主体大力推广“四统一”标准化生产模式,集成推广“三减三增”、水肥药一体化、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到20xx年,力争实现绿色蔬菜标准化覆盖率达90%以上。持续规范种植户农业投入品使用,加大蔬菜抽样检测力度,完善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制度,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健全蔬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力争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9%以上。

  (四)打造区域特色品牌。瞄准粤港澳等中高端市场,采取整体打包、捆绑式运作和全方位推进,形成市场整体合力,创建南县蔬菜产业品牌,重点打造“南县蔬菜”“南县菜苔”区域公用品牌。开展蔬菜产品“两品一标”认证,对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国家地理标志的相关单位给予财政资金奖励。鼓励蔬菜经营主体创建企业品牌,到20xx年,全县至少打造蔬菜企业品牌30个。加强蔬菜产品宣传推介和产销衔接,积极组织蔬菜协会和县级以上示范主体参加粤港澳大湾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主动同粤港澳加强协作,稳定粤港澳大湾区蔬菜供应保障。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创新产销对接形式,积极推进“互联网+”订单模式,提高产销对接精准度,推进“农超对接”“农贸对接”“农社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重点加强与兴盛优选、盒马鲜生等知名生鲜企业的对接。

  (五)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加强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筛选与推广应用,建设现代蔬菜科技支撑体系。支持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武汉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湖南农大等科研院所在南县设立工作站,重点与协会、新型经营主体就新品种筛选、集约化育苗、标准化生产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农技队伍服务水平,坚持“请进来,派出去”,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菜农”,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500人次。

  (六)推进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蔬菜冷藏保鲜设施和加工体系建设。扶持田头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xx年,力争蔬菜预冷库达40个以上、库容6000m3以上,冷藏气调库达40个以上、库容10000 m3以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冷冻脱水、净菜包装、干制腌制、粉汁饮料等深加工。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创新中心,研发新产品,延伸产业链条,使特色蔬菜向深加工高附加值方向转移,促进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支持打造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南洲镇或浪拔湖镇打造1个“智慧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引进新、特、优资源,展示、推广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引入观光休闲旅游农业理念,建设集生产、展示、培训、推广、观光、休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高标准智慧蔬菜现代农业产业园。

  (七)健全销售流通网络。加快蔬菜批发市场体系建设,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产地蔬菜收购批发网点,重点建设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供求、价格等)、电子结算、交易厅棚、物流服务等基础设施;在主销地长沙、广州、深圳等地建立一批与产地相衔接的销售专店和网点。加强蔬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物流服务企业和蔬菜流通大户,发展蔬菜冷链物流,到20xx年,力争实现蔬菜冷调运输车达20台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南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检验检测中心、县气象局、人民银行南县支行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高标准统筹推进全县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日常工作安排、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

  (二)强化工作合力。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职责,支持和服务蔬菜产业发展。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做好蔬菜品牌打造、技术规程制订、产业技术培训服务、组织开展“二品一标”认证、蔬菜产业项目立项、农业执法、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县财政局要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加大对蔬菜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整合投入。县发展和改革局要争取蔬菜产业项目立项、及时收集发布蔬菜市场价格信息与生产资料市场信息。县自然资源局要积极支持蔬菜基地建设工作,保障蔬菜生产设施以及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县商务局负责完善线上线下蔬菜市场流通体系,搞好蔬菜生产基地与销售市场的衔接,做好“农超对接”,积极推动电商平台建设和蔬菜零批市场建设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蔬菜市场秩序管理以及蔬菜区域公用品牌打造和管理。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要加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对关键环节、重要领域的科技攻关给予重点扶持。县检验检测中心要做好经营主体监督指导,开展市场蔬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人民银行南县支行、县金融办负责协调金融保险机构提供信贷支持,给予蔬菜种植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放宽抵贷条件,简化程序。县气象局要及时提供农业气象信息,加强灾害性天气预警。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要把蔬菜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形成实施一个产业布局、建立一个专班、制定一个行动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设立蔬菜生产专项资金100万元,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每年整合涉农资金500万元用于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与推广,标准化生产,蔬菜加工与市场发展,集约化育苗设施和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品牌打造等。逐步将蔬菜规模种植、价格指数纳入政策性“三农”保险范围,提高蔬菜生产抗风险能力。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冷链物流建设、乡村振兴等项目向蔬菜产业倾斜。积极鼓励工商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蔬菜产业发展,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蔬菜生产工作成效纳入乡镇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加大对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与农业项目安排及奖补措施挂钩。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蔬菜产业扶持方案2

  一、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湾区海西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完善蔬菜全产业链体系,全方位抓好蔬菜产业发展。20xx年,全县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4500亩,新培育本地职业菜农450户,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5家,认证绿色、富硒、“圳品”等蔬菜产品5个。通过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的示范带动,推进全县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二、重点任务

  采取示范基地带动、国企筹资建设、乡(镇)监督管理、村级经营、分户种植、政府服务的模式,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合力,确保我县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

  1.科学选址、高标准设计(4月30前完成)。成立大棚选址工作专班,由县蔬菜办、振兴集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业务人员组成。选址应优先选择一般耕地、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地块,重点布局在交通便利、农户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势头足的乡(镇)。选址完成后由县振兴集团聘请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设计需根据地形及风向,按照土地集约利用、节约成本、生产方便、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征求县蔬菜办、水利局、杆线涉及部门和乡(镇)的意见。

  2.快速推进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5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杆线涉及部门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杆线搬迁,施工班组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水利局、乡(镇)及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在耕作层剥离、管材接口、路基压实、设备安装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

  3.高质量抓好大棚搭建(7月31日前完成)。新建大棚采用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的设计方案,大棚建设工程由县振兴集团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成立由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及监理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全过程监督大棚建设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对大棚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做到材料批批过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及合同期限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在大棚基桩、水槽、棚膜等重点安装环节加强监管。

  (二)种植主体落实及大棚管理

  1.坚决落实分户种植模式。20xx年新建大棚种植主体必须是本地菜农,承包面积一户在10亩左右。乡村两级负责新建大棚种植主体落实。乡村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户长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把蔬菜产业的优惠政策、发展前景宣传到位,动员一批接受能力强、肯吃苦、抗风险能力强的本地农户、返乡农民工、创业青年发展成为职业菜农。种植主体分户落实不到位的,由乡村干部兜底领种。

  2.规范大棚建后管护。新建大棚产权归县振兴集团,乡(镇)负责管理,村集体负责经营,大棚承租方是日常管护的主体。在签订大棚承租合同时,县振兴集团要明确村委会、承租方的权责。承租方先预缴1000元/亩的大棚换膜押金,到户的棚内设施(包含大棚、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承租期满大棚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破损,拒不修缮、更换的,按市场价赔偿。基地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由村委会或者基地合作社牵头负责日常的维护。

  (三)技术服务

  1.种植品种选择。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以辣椒为主,推广大螺丝椒瑞克斯旺37-94、红椒红福8号等高产高效品种;现有大棚设施蔬菜基地根据种植效益及农户意愿分片区引导种植,集中2-3个品种,南片种植红椒为主,北片种植贝贝小南瓜、西葫芦为主,中部种植贝贝小南瓜、油豆为主。

  2.技术攻关与培训。县蔬菜办组建一个技术攻坚专班,与赣南科学院、江西农大、西北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制定一套辣椒、贝贝小南瓜、西葫芦、油豆等品种的种植技术规范;管好一批菜技员队伍,对现有菜技员重新考核,择优选聘,建立县乡双向考核、指导基地成效与日常出勤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机制;完善一套培训机制,建立县蔬菜办每月集中培训一次菜技员、菜技员每周集中培训一次菜农的培训机制,根据作物生长期,提前培训,提前预防,切实提升农户种植水平。

  (四)销售推广

  1.坚持品牌战略。一是打造“国企+基地合作社+本地菜农”的蔬菜产销运营模式,唱响“独好会昌”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二是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必须全面申报绿色有机食品、“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基地等产品及基地的认证;三是打造富硒品牌。以小密硒谷为中心,辐射西江、文武坝、珠兰等乡(镇)作为富硒种植示范点,打造富硒蔬菜特色品牌,积极创建富硒农业产业园。

  2.完善销售体系。充分利用振兴集团现有营销团队,抽调蔬菜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人员组建销售攻坚专班,同时鼓励蔬菜协会、职业经纪人积极拓展销售市场,重点拓展南昌、长沙、广州、深圳、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建立销售信息平台,线上分别建立菜农、收购商微信群,实现供销有效对接,线下设立县级蔬菜销售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全县蔬菜供销数据;建立蔬菜销售集散点,每个乡镇设立2-3蔬菜集散点,鼓励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菜技员提供蔬菜代收、代销服务。

  3.强化采后处理能力。一是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支持田头冷库和采后处理场地建设,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二是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引进蔬菜产品领域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蔬菜产业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振兴集团、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组建大棚建设、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三个工作专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大棚建设专班具体负责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及老旧大棚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技术指导专班具体负责县主导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推广、菜农培训等工作,市场销售专班具体负责供销信息收集、销售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工作。各工作专班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快速落实各项工作。

  各乡(镇)长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村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做好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协调做好基地建设、种植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事宜,保障蔬菜产业良性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壮大。

  (二)资金保障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础设施资金由县振兴集团筹集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给予县蔬菜办50万元/年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经费(包含销售奖补资金,具体的销售奖补方案由县蔬菜办另行研究制定),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农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农户发展蔬菜产业的,在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风险保障

  推广发展特色产业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四)考核奖惩

  对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列入每月农口重点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排位”机制。各乡(镇)蔬菜大棚种植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奖励10万、6万、3万元,评选出3名先进村集体、3个优秀蔬菜基地、3个优秀合作社、3名优秀菜技员、5户种植能手、3名销售能手,并分别给予先进村集体、优秀蔬菜基地、优秀合作社5000元奖励,分别给予优秀菜技员、种植能手、销售能手3000元奖励。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出现空棚撂荒、新建大棚租金不上交等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蔬菜产业扶持方案3

  一、文件发布的背景和依据

  近几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蔬菜产业发展,通过攻克产业发展各个环节问题,发展方式从零星走向规模、从露地走向设施、从传统走向现代,蔬菜产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不断向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三大战略”“六大主攻方向”的决策部署,推动蔬菜产业扬优成势,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州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出台了《南康区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方案明确了全年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主要包括:

  1.目标要求。全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3000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0xx亩,改造提升现有规模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高运营和种植水平,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贫困户)”生产组织模式等。

  2.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扩大蔬菜基地规模、巩固提升蔬菜基地、提升蔬菜基地效益、壮大职业菜农队伍、补齐产业发展链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等六大任务。

  3.扶持政策。从新(扩)建大棚设施、喷滴灌设施、新建规模露地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棚膜更换、引进市外职业菜农、蔬菜基地认证、蔬菜保险等八个方面进行扶持,按标准给予奖补。

  4.保障措施。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了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指导、建立督导机制等四项保障措施。

  三、文件的政策亮点

  今年的工作方案,有效衔接了去年的'政策,保证了政策的连续性,又立足当前,突出年度性,补齐短板弱项,优化出台了扶持政策。主要亮点概括为:

  1.创新经营模式。创新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大棚蔬菜基地。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贫困户)”生产组织模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建设蔬菜大棚,有偿租赁给大户、基本菜农(贫困户)种植,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和贫困户稳定增收。

  2.实施改造提升。坚持巩固与发展并重,加大现有规模设施蔬菜基地的改造提升力度,实施棚膜更换,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对老基地的排灌沟渠、机耕道路、机井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增强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基地稳定生产,保障种植效益。

  3.支持基地认证。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唱响蔬菜品牌,鼓励蔬菜种植主体申报“二品一标”产品认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富硒”蔬菜品牌认证,对年内获得认证的,分别给予奖励。

蔬菜产业扶持方案4

  一、发展定位

  加快推进蔬菜产业转型升级,巩固提升“全国蔬菜产业重点县”“浙江省蔬菜产业强县”的产业地位,打造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放心菜园”。

  二、发展目标

  按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省力化、精品化”的“五化”要求,大力推广蔬菜集约化穴盘育苗、设施化栽培等技术,形成“一藕两茄三豆四瓜五带”的布局(一藕:莲藕;两茄:番茄、茄子;三豆:豇豆、鲜食蚕豆、鲜食毛豆;四瓜:八棱瓜、苦瓜、南瓜、黄瓜;五带:豆类、瓜果类、叶菜类、水生蔬菜、高山蔬菜五个产业带)。到20xx年,建成“浙西南农产品集散中心”1个,培育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2个,省级现代化产业化育苗中心1个,省级“放心菜园”示范基地5个以上,建立产业技术服务团队1个。

  三、发展举措

  (一)发展设施栽培

  1.补助内容:蔬菜设施大棚、冷库建设,购置农业机械。

  2.补助标准:对新建单体钢架大棚和连栋钢架大棚的,补助总造价的50%(含上级补助资金)。对购置已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按中央或省级补贴资金1:1累加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购机总额的50%(含上级补助)。对新建冷库,在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累加补助200元/立方米。

  3.申报条件: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新建连片单体钢架大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连栋钢架大棚面积20xx平方米以上,符合浙江省农业机械学会团体标准“农用单体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003—20xx)、“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T/ZJNJ004—20xx)建设标准的基地。擅自改变用途的,补助资金将予以收回。

  (二)推广蔬菜嫁接苗

  1.补助内容:蔬菜集约化穴盘嫁接苗。

  2.补助标准:每株蔬菜集约化穴盘嫁接苗给予0.5元补助,全年用于嫁接苗补助不超过30万元。

  3.申报条件:当年新发展推广的种植户,以村为单位组织申报,由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三)支持市场建设

  1.补助内容: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

  2.补助标准: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按工程决算额补贴70%,每个补助不超过20万元。

  3.申报条件:在蔬菜主要生产区新(修)建区域性果蔬集散市场,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四)提升蔬菜加工

  1.补助内容:新(修)建蔬菜加工厂房、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

  2.补助标准:新建蔬菜加工厂房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45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修建蔬菜加工厂房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内,按中央或省级购置补贴资金1:1等额累加补贴,最高补助不超过60%(含上级补助);未列入中央、省级补贴目录内,按设备实际购置价格的50%给予补助(含上级补助),单个业主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不含上级补助)。

  3.申报条件:新(修)建厂房且取得SC认证、新购置蔬菜加工设备,经业主申报,乡镇(街道)审核,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五)促进技术创新

  1.补助内容:蔬菜产业技术创新与服务团队项目。

  2.使用范围:重点解决在蔬菜产业发展中的重点生产技术问题、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与推广。

  四、组织保障

  立足蔬菜产业发展基础,遵循“五个动”工作要求(全区发动、政策驱动、龙头带动、考核促动、典型推动)和“五个一”工作机制(一个专班、一个规划、一个政策、一个品牌、一个专家团队),区农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蔬菜产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组织领导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具体建设要求与验收办法,组织检查和技术指导;区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与监管工作;各乡镇(街道)做好宣传发动及属地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三服务”工作的要求,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五、本实施方案自20xx年4月28日起施行。试行一年。之前区政府出的相关政策,与本实施方案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方案为准。

蔬菜产业扶持方案5

  一、发展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开展蔬菜基地“30万亩回头看”,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战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巩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着力构建现代高效的蔬菜产业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力争20xx年,全面推动老旧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和破旧棚膜更新,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5万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万亩,新培育职业菜农5000户;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23家,认证富硒蔬菜产品20个。通过引导农户务工就业、土地流转等方式,累计联结带动15万户农户增收。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巩固现有基地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坚持动态跟踪,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空棚撂荒现象。

  2.推动基地标准改造。区分类型、因棚施策,全面推动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完善排灌设施和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栋大棚加装二膜,提升保温和设施功能。

  3.实施大棚焕新行动。全面清理修复老旧破损大棚,严格把控棚膜质量,推动三年以上老旧基地棚膜更新换代,做好废旧棚膜回收利用工作。

  4.科学指导生产管理。指导蔬菜基地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全面建立和落实年度生产种植计划,推进精耕细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有效益。

  (二)持续扩大设施规模

  1.优化产业发展布局。接续培育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集中精力打造1—2个主导品种,加快形成单一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其他县(市、区)重点发展茄果类、瓜果类等外向型设施基地,兼顾发展应季露地菜,逐步形成错位协同、特色突出的优势产业带。

  2.严把基地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基地建设程序,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推动科学选址、标准建园,全面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标准。

  3.积极创新投资渠道。以财政奖补资金激励,撬动社会资本、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资发展蔬菜产业,引导职业菜农抱团、合作社、国有企业等投资建设大棚。

  4.推广高效组织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职业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通过细化产业分工,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生产效率。

  (三)大力培育职业菜农

  1.选树种菜致富典型。每个县(市、区)遴选一批职业菜农致富典型,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创业经历,邀请职业菜农深入镇村一线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动员更多农民参与发展蔬菜产业。

  2.提前落实本土菜农。根据年度蔬菜基地建设布局,压实所在乡镇、村组责任,通过召开户主会、上门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动员、比选和落实一批本土菜农。组建专业合作社,引导新菜农入社抱团发展。

  3.帮带发展职业菜农。强化政策激励,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自主创业、承包大棚,逐步培育发展成职业菜农。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的若干政策措施,招引一批家庭型职业菜农。构建老带新、熟带生传帮带机制,鼓励职业菜农对周边农户开展产业引导、技术帮带。

  4.大力开展技术培训。线上线下结合,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普及推广土壤改良、吊蔓栽培、逆境管理等实用技术,推进技术转化落地。力争全年培训蔬菜技术员、职业菜农5万人次以上。

  5.支持菜农评定职称。鼓励和支持生产一线的职业菜农申报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建立专门档案,纳入乡土专家库管理,享受相关培养、扶持和服务政策。

  (四)提升产业发展体系

  1.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与蔬菜专业院士专家对接合作,强化关键性技术攻关和测试,提升本土种业和技术研发创新力。依托蔬菜标准分中心、蔬菜研究所、“两中心一基地”平台,突出辣椒、丝瓜、芦笋等品种,制定地方生产技术规范,推动技术本土化和标准化。

  2.完善技术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技术员常驻基地蹲点指导,以300亩左右为单元充实田间地头服务力量。用好乡镇蔬菜定向培养生,专职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3.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探索开展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拓展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4.做长做强产业链条。延伸发展种苗繁育、农资生产、大棚钢材和配件生产等配套产业,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拓展科普和农事体验等功能。

  5.推广发展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五)创响绿色有机富硒品牌

  1.积极开展品质认证。坚持品牌兴菜、品质取胜,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契机,对规模基地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布局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基地,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认证。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强园区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

  3.加快培育蔬菜品牌。大力培育“宁都辣椒”“于都富硒番茄”“兴国芦笋”“会昌贝贝南瓜”“全南高山蔬菜”等区域公用品牌,激励和推动经营主体开展商标注册与品牌创建,加快构建以赣南富硒蔬菜为引领,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协同推进的品牌发展格局。

  4.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线上线下互动,组织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品牌推介会等形式,打响品牌名气、放大品牌效应。

  (六)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1.完善蔬菜市场框架。依托华东城、中农批等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完善蔬菜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引导生产稳定发展、市场平稳运行。结合产业区域布局,在重点乡镇、专业村发展一批专业性产地批发市场,提升区域调控供应能力。

  2.强化采后处理能力。加大田头冷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经营主体采购冷链车辆、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冼、分选、装卸等设备,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3.深度融入湾区市场。布局申报一批直供优质蔬菜供应基地,依托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

  4.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大力引进或培育销售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流通主体,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销促产,倒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和品种。以县(市、区)为单位,组建专业销售队伍,重点拓展南昌、广州、深圳、长沙、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推动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商超、批发档口。

  三、政策扶持

  市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新建大棚设施、创建标准菜园、老旧基地棚膜更新、田头冷库及采后处理场地建设等方面,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瓶颈。

  (一)支持新建大棚设施。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对新(扩)建相对集中连片100亩及以上蔬菜钢架大棚的主体进行奖补。信丰、兴国、宁都、于都、会昌、瑞金6个蔬菜产业重点县(市),按大棚面积7000元/亩进行奖补;其他县(区),按大棚面积5000元/亩进行奖补。鼓励各地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对权属清晰、四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在原有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一定的奖励。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一亩计算。

  (二)支持创建标准菜园。鼓励现有大棚设施园区进行现代化改造提升。对集中改造面积200亩以上的大棚设施园区进行综合评审,竞争性评选出20家,一次性给予30万元/个的奖补扶持。

  (三)支持老旧基地棚膜更新。对已通过市级复核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按换膜大棚面积500元/亩进行奖补。

  (四)支持新建田头冷库。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奖补,每个基地的最高奖补资金不超过30万元。

  (五)支持新建采后处理场地。对新增采后处理场地,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六)支持产品质量认证。对获得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和出口认证的蔬菜基地,根据认证核定的面积,有效期内一次性给予200元/亩的奖励。

  (七)支持开展技术提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全国蔬菜质量标准中心赣州分中心、赣南科学院、市蔬菜产业“两中心一基地”等科研技术团队开展技术研究与培训等科技服务。

  扶持项目具体验收方法、标准与程序,由市农业农村局商市财政局另行制定下发。奖补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奖补项目设置,着重在良种良法、土壤改良、菜农培育、品牌培育、市场流通等环节进行扶持。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县长工程”,县(市、区)长直接负责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判工作进展,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地要对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分解年度目标,做好宣传发动,强化工作调度,适时组织现场会推进赶学比超,浓厚产业发展氛围。

  (二)形成工作合力。压实部门职责,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推进,住建部门负责基地质量,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材料质检、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商务部门负责市场开拓,赣南科学院负责技术攻关等,形成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督促乡镇、村组落实属地责任,抓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合作社组建、蔬菜基地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指导督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实地调研,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限时督办。每季度开展新建大棚设施面积实地抽核,对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进行通报。将蔬菜产业发展列入乡村全面振兴行动每季度重点工作进行排名,对未完成时序进度且两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三次排名后三位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并取消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评先评优资格。

  (四)严格考核奖惩。将蔬菜产业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高质量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年度大棚设施指导计划的县(市、区),给予一定的正向激励;对未完成年度大棚设施指导计划的县(市、区)扣减10%市级奖补资金,差额部分由县级财政补齐兑现,并取消创建标准菜园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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