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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
为有效控制大新县麻风病的流行,消除麻风病的危害,切实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县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自治区卫计委等11部门联合下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桂卫疾控〔20xx〕92号)和《大新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新卫疾控〔20xx〕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发现一例、治疗一例、关爱一例、消除传染源,控制疾病传播,减少麻风病畸残”的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综合防治,努力消除麻风病危害。
二、工作目标
(一)麻风病联合化疗规则治疗率达到95%以上;
(二)麻风病患者开始联合化疗后2年内新发生畸残者控制在10%以内;
(三)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年检查率达到95%以上;
(四)严重麻风病不良反应治疗率达到100%;
(五)到20xx年底,麻风病患者早期发现率(延迟期在2年以内,且无可见性畸残者)达到75%,新发现麻风病患者中2级畸残者控制在17%以内;
(六)皮肤科及神经科等相关医疗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技能培训率达到90%以上;
(七)公众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八)麻风病人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三、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雷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皮肤性病防治站,办公室主任由赵万宁站长兼任。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消除社会歧视。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为主旨,进一步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和手段,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麻风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切实提升宣传效果,不断提高公众和密切接触者对麻风病的认识。引导和带动社会公众消除对麻风病人的偏见与歧视,为病人主动就医,配合治疗,尽快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技术水平。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在诊疗过程中及时发现、提供麻风病可疑线索。
(三)开展麻风病疫源地调查等多种形式,争取早期发现病人。
1、疫点调查:按10年内活动的谭卜屯等20个疫源地调查。实检人数占应检人数的90%以上。
2、线索调查:充分发动乡医、村医、村干、教师和群众堤供的麻风病可疑线索。计划对榄圩、宝圩、雷平等部份乡镇的自然村屯作线索调查:初查由乡村医生完成,皮防站负责复查。
3、密切接触者调查:开展对近10年麻风病患者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检查率95%以上。
4、愈后监测:对近10年来治愈的麻风病康复者共25例,实施临床监测和细菌监测。
5、门诊筛查:强化门诊筛查和检测,对疑似病例做好鉴别、筛查,杜绝漏诊。
(四)乡(镇)卫生院及麻风病防治兼职医生职责。
1、掌握本辖区麻风流行及防治工作情况(有档案材料)。
2、负责本辖区麻风病人的管理及家属体检(每年一次),了解病人分布情况。
3、协助和配合县皮防站专业医生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
4、发现麻风病人及时上报县皮防站。
5、负责指导和监督乡村医生开展麻防工作。
6、承担本辖区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
(五)乡村医生麻风病防治职责。
1、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每季度对本村巡视一次,每年在辖区内开展一次线索调查,收集可疑线索,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的专管医生。
3、发现患者出现麻风反应和毒性反应时,应作出相应处理,并在12小时内上报乡(镇)卫生院或县皮防站。
五、加强对现症病人的规范治疗和管理
(一)对新发现的麻风病患者,要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并及时给予规范的治疗。
(二)预防和救治残疾病人。加强对现症病人的神经功能和麻风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神经炎等各种不良反应,防止新的畸残发生。
(三)对符合临床治愈标准的患者及时给予判愈。
(四)资料管理,认真做好麻风防治数据,统计各类资料,整理归档和图表上墙更新工作,按时上报各类报表。认真做好麻防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六、经费来源
每年中央和自治区划拨的重点(传染病)疾病防治项目经费。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健康中国”战略,进一步树立“大卫生、大健康”发展理念,抓重点、攻难点,继续以早期发现病人,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为问题导向,更加精准对接和满足全市大众对防治麻风病的健康需求,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新、复发病人畸残率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和人民群众麻风病防治知识知晓率。总结和巩固消除麻风病危害成果,拟定中长期麻风病控制新规划。高质量完成中央和省级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
(二)年度目标
1、全市至少报告16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其中转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高度疑似病例不少于4例,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各镇卫生所年度麻风疑似病例报告至少1例。新发病人畸残率控制在20%以下。
2、麻风治愈者随访率、畸残患者康复指导率90%以上。
3、麻风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率80%以上,密切接触者检查率100%。
4、村级医疗机构《麻风病早知道》使用率≥95%。
5、以镇(区、街道)为单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接受市级培训培训率≥90%。市级综合性医院及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全覆盖。
6、麻风病疫点调查和皮肤病检查完成率100%。
7、完成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项目。
二、工作内容
(一)麻风疑似症状监测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来本单位就诊人群中符合下列1条或1条以上可疑症状者,均应作为麻风病监测对象进行登记,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转诊。
1、诊断不明或久治不愈的慢性皮肤病(三月以上);
2、皮肤闭汗(局部干燥)或感觉异常,如麻木、蚁行感;
3、眉毛稀疏脱落,酒醉样面容;
4、面部或耳垂出现肿胀或结节肿块;
5、水肿性红斑损害、结节性红斑损害;
6、神经粗大、疼痛或触痛;
7、手或足发生反复无痛性伤口、溃疡或容易烧/灼伤;
8、闭眼不拢、口角歪斜、手掌指肌肉萎缩或出现爪形型手、垂足。
对需转诊的监测对象,转诊单位应填写《麻风病症状监测报告卡》一式三份:一份存档;一份于一周内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份由监测对象携带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复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转诊到位的监测对象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于一周内反馈给转诊单位。在监测对象一月内未到位就诊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通过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主动追踪。
全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麻风病疑似病例月报和零报告制度。
(二)麻风病线索调查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口(外来人口主要指麻风高流行区云南、贵州、四川、安徽的人员)的管理,及时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
(三)麻风病疫点调查
通过疫点调查方式,在搬经镇搬经村开展麻风病主动监测,及早发现隐匿病例。
(四)麻风现症病人管理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现症病人所属地卫生所(院、服务中心)要协助南通市定点收治医院加强对病人的'管理,规范化服药,及时发现和报告麻风反应,同时开展无痛性神经炎监测工作。
(五)治愈存活病人随访和康复指导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负责完成2次随访,及时发现新、复发病人,对畸残病人开展康复知识辅导,及时发放康复护理包,随访率需达到90%以上。各镇(区、街道)卫生所(院、服务中心)每半年进行一次随访质量考核,抽查病人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存活病人数的50%。
(六)麻防队伍能力建设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村医开展麻风病防控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以知识竞赛的形式,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主动学习,形成“以赛促学”的新机制,不断提升村医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镇(区、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培训。
(七)宣传健教工作
1、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结合麻风节,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宣传我国当前的麻风防治政策,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进一步消除社会歧视和恐惧现象,为麻风病人主动就诊、治疗和身心康复创造有利氛围。
2、做好《麻风病早知道》的发放工作,大力开展麻风病健康教育工作。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综合性医疗机构的皮肤科、神经科、中医科等重点科室各张贴一份;村卫生室(服务站)至少在显著位置张贴一份,使用率95%以上。
三、资料管理
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及时做好历年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档案化要求进行装订和管理(年度工作结束后,村级资料收归卫生所保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国家、省、市麻风病防治工作要求,根据相关工作数据,及时完善和更新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加强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该工作纳入疾病预防控制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和管理,按时完成麻风疑似病例报告、治愈存活病人随访、疫点调查、高流行区外来人口线索调查、病人家属健康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定期开展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医疗单位麻风病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三)各镇(区、街道)卫生所要定期主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按规定收集、整理、总结、上报各类工作资料。
(四)各级医疗机构要指定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麻风病疑似病例的报告和转诊工作,加强院内相关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3
根据《关于印发20xx年盘州市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盘州卫健通〔20xx〕29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乡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做好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保证我乡麻风病防治工作顺利开展,消除我乡麻风病危害,特成立羊场乡麻风病防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兰岚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府副乡长候选人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卫生院行政办公室,邓永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统筹调度;罗翔负责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随访等工作。
二、项目目标
(一)开展普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全乡麻风病病例的搜索,在年底前完成对麻风病的普查工作,对多菌型麻风病密
切接触者开展重点调查,并对高危人群实施预防性服药。
(二)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新病例诊断和治疗工作。
(三)协助做好统计上报、护理工作。针对重症麻风病人,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1级、2级畸残病人自我护理工作;针对严重不良反应患者,统计上报患者信息到盘州市疾控中心,并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做好1级、2级畸残病人自我护理工作。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乡16个行政村。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及可疑患者的筛查
工作要求:
(1)乡卫生院项目人员组织对卫生院临床医生及辖区的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我乡虽然属于低流行乡镇,但要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人群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开展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并在乡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好工作。
(5)各村实行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10元报病补助。
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黏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要求:
(1)家属检查。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5%以上。
(2)疫点调查。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完成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的检查。
3、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完成相关工作。
4、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要求:
(1)所有现症病人进行动态追踪管理,通知患者按时参加神经功能监测;
(2)协助盘州市疾控中心开展好各项工作。
5、消除传染源主动搜索
工作任务: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主动搜索工作。
工作要求:
(1)组织医院临床医生、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认真实施麻风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度。
(2)乡卫生院组织对我乡中小学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课程和学生体检等活动。
6、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要求。
工作要求:
(1)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以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咨询宣传等多形式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使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应达到90%以上。
(2)开展宣传慰问活动。结合“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主题日,开展一次麻风病防治集中宣传慰问活动,并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项目人员及时收集相关工作资料上报至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人员培训
医院安排项目人员参加盘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项目人员培训结束后对辖区内村级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村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培训对象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项目人员要收集好通知、日程、会议内容、图片、小结资料,并整理归档。
8、督导指导
接受盘州市疾控中心对我乡该项目的所有督导,项目人员负责收集、整理督导资料。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4
根据县级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20xx年凤冈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消除麻风病项目各项目标,落实麻风病防治工作,如期实现项目目标,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加强病例发现,采取线索调查为主(上报线索调查达100%)、现存治愈病人通知复查(复查率达95%以上)等多种方式,早发现、早治疗病人。对新发现麻风患者或可疑麻风患者的统一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率达100%。
2、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采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对新病人、复治病人进行走访、督导、跟踪管理。
3、病人监测:临床监测:做好来院病人的监测,服药治疗后观察病人的临床表现,直至临床症状消失。治疗结束后,督导病人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查。
4、培训:我院将加强对医院防保医生、临床医生及村级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单位在早期发现病人中的作用。
5、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镇6村1社区。
(二)项目内容
1、抓好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要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面、加强宣传力度,以健康教育来促进发现病人工作,麻风病防治宣传资料要发放到自然村,张贴到人群活动集中的地方,增进公众自我保健意识,杜绝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促进患者主动就医。
2、举办全镇麻风病防治相关诊疗知识培训,加强对村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意识,提高全镇麻风病防治医疗队伍的建设和诊疗水平。
3、开展麻风病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病人。加强治疗管理,及时处理麻风反应和药物反应,按要求定期访视,并做好记录。
4、重点做好每年对本辖区麻风病病人的基本情况(如累计发现麻风病人数、现有存活病人数、现症病人数、畸残病人数、现存麻风村情况等)的数据收集。完成本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5、设立报病奖励制度。对上报线索确诊为麻风病人的报告者,按上级规定奖给提供线索的第一报告人600元人民币。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5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xx〕185号)精神,为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实施成果,加强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消除麻风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更好地利用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早发现、早治疗、早治愈,消除麻风传染源,控制麻风病流行,预防和减少麻风畸残的发生,维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巩固《鹿寨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的实施成果,实现消除麻风目标。
(二)年度目标
1、早期发现麻风病人。实施麻风病症状监测,通过主动就医者检查、可疑线索上报、密切接触者检查、治愈存活者监测、疫点调查、体检筛查等措施实现早期发现病例。全年可疑症状监测人数不少于50例。
2、规范诊疗及管理病人。通过完善检查,精确诊断麻风病病例。加强对病人规范化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做到规则治疗。鼓励主动报告,发现病例,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对20xx年新发麻风病人实行100%报病奖励发放。对全县所有现症病例开展监测工作,通过监测现症病例的管理和治疗,减少新发畸残和原有畸残加剧。
3、通过乡村医生协助管理病人,加强患者管理,促进规范治疗和转归,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乡村医生相应补助。
4、加强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不良反应的处理。对麻风病人所出现的麻风反应、神经炎(含无痛性神经炎)以及严重不良反应给予相应的处置救助。
5、利用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质量控制和维护等,保证资料质量。开展质量控制、信息处理、现场疫情资料收集等。
二、项目实施措施和要求
(一)项目资金:20xx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麻风病监测专项资金2万元。
(二)执行单位:鹿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执行时间: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用于全县的患者发现、密切接触者调查、病人治疗、麻风反应及不良反应处置救助、预防性服药、工作督导、健康促进、知晓率调查、人员培训、关爱及麻风病人康复训练、麻风信息系统维护、评估等麻风病防控工作领域。
1、项目范围:全县所有人群。
2、项目内容
(1)开展早期发现病例工作:可疑麻风病人线索报告及调查工作、全县治愈存活麻风病人及家属等密切接触者调查工作、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工作;
(2)开展现症病例治疗、监测工作,对重症病人、麻反、不良反应进行救治;
(3)开展现症病例及愈后存活者康复指导;
(4)开展重点人群及公众知晓率调查;
(5)开展疫情监测及现场资料收集工作。
(6)加强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和网络维护等;
(7)加强麻风病健康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开展接触者预防性服药工作;
(9)开展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病例发现
1、可疑麻风线索筛查。加大发现病人的力度,深入开展麻风病线索调查,发动乡村医生和群众寻找和报告麻风可疑线索,专业医生及时排查可疑线索,做到早期发现麻风病例。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要求报告的麻风病可疑症状病例任务数为上年底常住人口数的2.0/10万以上(具体见附表);全县排查麻风可疑线索人数≧50例。
2、密切接触者检查。直接接触是麻风病传播的主要途经之一,麻风病人家属以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在全县范围内对所有现症病人所在地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要求调查每个病人(包括已判愈者)的家属及邻居。通过专业医生现场调查,对麻风病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问诊及医学检查,实现早期发现病例。
3、治愈存活麻风病人、活动性疫源地调查。开展调查及时发现复发及新发病例,重点监测新的畸残发生,及时给予畸残康复救助;采集治愈存活者的`基本生活工作状况信息,及时发现有困难的治愈存活者,在各乡镇政府的协助下,联合县红十字会、县残联和县民政局等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二)诊断、治疗和管理
通过完善检查,规范化对诊疗的管理,开展DDS综合征筛查,对新发现病例及时给予联合化疗并按有关规定发放报病奖励。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麻风病监测方案》对新病例和现症病人进行检查和随访,分析判断疗效,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反应及严重不良反应。
充分发挥农村基层麻风病防治网络的作用,促进乡村医生报告病例、参与麻风病的治疗,实现确诊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最大限度地控制并消除麻风传染源,最终实现基本消除麻风病和减少麻风畸残发生的目标。检查治疗效果,乡村医生要积极报告病例,做好病例的治疗管理。对协助管理病人的乡村医生,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相应补助。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将病人检查、治疗、监测情况上报。
坚持推行麻风报病奖励和工作补助制度,按照中央补助麻风病防治项目的补助标准和工作的难易程度及成本计算给予适当补助。乡村医生深入偏远、艰苦地区,主动开展线索调查,对主动提供可疑麻风病线索的工作人员,按50元/例的标准给予可疑麻风报病补助费,对可疑麻风病线索及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检查者80元/例,专业医生核查病例时交通、食宿及补贴120元/例;报告的可疑线索经专业机构检查确诊为麻风病,按2000元/例的标准给予麻风报病奖;直接参与麻风病人管理和疗效观察的,病人完成疗程判愈后给予工作补助1200元/例,对提高农村居民公众知晓率和接触者知晓率有贡献者给予工作补助10元/份。
(三)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因麻风病患者的治疗时间长且机体对麻风杆菌抗原会产生急性或亚急性超敏反应,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麻风反应,出现该情况时接诊的医疗机构应免费提供药品和相关医学检查服务,专业医生应根据不良反应的类别赴现场进行不同频度的检查,预防畸残发生及避免病人死亡。每次检查后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治疗档案。
(四)康复、预防性服药、关爱
1、麻风病主要损害的是皮肤和神经,易发生畸残及残疾后遗症,为了避免畸残发生须定期指导病人进行康复训练;
2、根据《全区麻风病预防性服药工作方案》对麻风病患者居所内的接触者进行化学药物预防,并定期开展随访工作;
3、为了消除对麻风病的歧视及动员全社会对麻风病人进行关爱,每年在麻风节期间与县红十字会、县民政局联合组织慰问、关爱麻风现症病和治愈存活者;
(五)疫情监测
按照《麻风疫情监测方案》,收集、分析和整理数据,其中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规范疫情监测报告,麻风病报告要求及时、完整、准确、逻辑好、规范;
2、推进报病奖励制度。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实行可疑线索报告制度,进行主动监测。向全县发现麻风病人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报病人员给予报病奖励。
3、不定期地加强对疫情监测薄弱地区的现场技术指导;
4、对病例诊断、治疗和严重不良反应处置进行监测;
5、对现场疫情资料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接受上级部门对我县的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实施效果的考核和评估。
(二)项目活动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并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和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6
20xx年1月31日是第X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X届“中国麻风节”为巩固《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以来的防治成果,推进“十四五”期间麻风病防治工作,动员社会关爱麻风病患者,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中国残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xx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1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是“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活动旨在号召各有关部门携手合作,消除麻风危害,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发生,关心尊重麻风病患者和防治工作人员,推动麻风病防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6日至31日
三、活动形式与内容
(一)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卫健局、县发改局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终期评估方案的通知》(那卫健发[20xx]109号)要求,及时完成部门自评工作,及时将《那坡县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各相关部门完成工作指标统计表》纸质盖章后交到县疾控中心备查。继续加强多部门合作,强化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麻风病患者发现工作,全面梳理麻风病防治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巩固成绩,补齐短板。
(二)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识和关注度。
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单位于20xx年1月26日上午九时在县武装部旧址门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县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创新形式,注重活动实效,提升公众对麻风病认知和关注度,共同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1、县卫健局安排城厢镇卫生院做好宣传场地的.准备工作,负责通知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参加宣传活动,做好相关单位的台签
2、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在麻风病宣传活动期间,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麻风病防治宣传标语(内容:①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②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3、县疾控中心做好宣传活动宣传材料的准备。
一是宣传主题的横幅(内容:全面消除麻风危害,共同走向文明进步);
二是咨询台横幅(内容:20xx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
三是准备麻风病防治宣传资料;
四是麻风病防治成就展板、麻风病防治宣传栏。
(三)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县卫健局牵头联合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疾控中心等部门深入有麻风病现症病例和愈后存活者的百都、百省、坡荷、德隆等乡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对7名麻风病受累者进行走访慰问,实地解决麻风病受累者的医疗、康复、生活等实际困难问题,落实麻风病畸残者保障和救助政策。县疾控中心负责组织策划慰问活动,制作“20xx年那坡县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慰问活动”横幅,要求在1月25日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并协助县卫健局于1月27—29日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四)宣传报道。
县卫健局负责联系县融媒体中心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和关注度,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弘扬正能量
四、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开展麻风病日宣传、慰问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各乡(镇)卫生院和县直各医疗单位于2月4日前将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的材料发到县疾控中心疾控科,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完成活动情况总结,并于2月5日前将工作总结、图片资料一并报送县卫健局审核后于8日前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皮防院。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7
根据中央、省、州、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及第十九届国际麻风会议关于“未竟事业—终止传播,预防残疾,促进融合”的主题要求和国家、省、州、市《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消除麻风病危害,结合我市健康扶贫工程、精准扶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钟萍副市长
副组长:
组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卫生的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计局,由张邦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按年度组织召开协调会,及时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调整,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发改部门:负责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据国家有关规划和要求支持有关业务用房建设。
教育部门:负责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实麻风病患者子女的入学工作,保障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子女公平享有入学的权利。
公安部门:依法打击侵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落实麻风病患者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工作。
民政部门:为符合条件的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救助,做好流浪乞讨麻风病患者救助工作;为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和村外孤、残、老麻风康复者缴纳新农合参合费;将居住在麻风村(院)内的康复者纳入城镇低保,散居在麻风村(院)外的麻风病畸残康复者和麻风病现症患者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将其纳入城镇或农村低保,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财政部门:要将麻风村(院)的运转经费、住麻风病村(院)康复者的生活和医疗等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经费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人社部门:负责按规定将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让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病有所医。
宣传部门:每年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等公众媒体开展30次以上的麻风防治知识公益宣传。
卫计部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制订麻风病防治规划、政策、策略和措施;层层签订市、乡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责任目标书,按年度进行考核;继续将麻风病防治工作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防治经费。稳定防治队伍,保障县级防治专业机构人员数量,加强麻风病防治科人员配置,市皮防站按每人负责1个乡(镇)的标准配置麻风病防治科人员,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麻风病防治专职人员负责辖区内防治工作;积极开展麻风病治愈者随访,家属健康检查,在10年内麻风病疫村组织开展皮肤健康体检,做好麻风病人的治疗工作,提高麻风病人发现率、治愈率和康复率。
残疾人联合会:为所有麻风病II级以上畸残者办理《残疾人证》,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安装假肢、矫形器,发放轮椅、拐杖,及时维护和更换。
红十字会:积极筹措款物,开展对麻风病患者慰问等人道救助活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辖区内消除麻风运动组织、协调、宣传、动员工作,将辖区内麻风病贫困人群纳入低保,解决因疾病、孤寡、残老等生活不能自理病人养老问题。组织乡、村广播站(室)开展麻风科普知识宣传,消除社会对麻风病的歧视。
二、目标任务
根据《文山州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要求,20xx年底全市麻风患病率控制在0.1/万以下,达到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20xx年6月向州级申报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20xx年10月前通过省级达标考核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纳入市、乡(镇)人民政府和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层层签订责任目标书,并按年度进行考核。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要组织召开1次部门协调会,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其他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各级消除麻风病危害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齐抓共管,及时解决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居住条件、医疗救助、生活救助、《残疾人证》办理、假肢安装、肢具维护、子女入学和畸残康复等社会民生问题,提高麻风病患者和康复者的生存、生活质量,消除社会歧视。各单位要安排本单位工作联络员,协调解决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
1、年度考核。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每年对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形成书面报告向文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2、达标验收及终期评估。由市消除麻风病危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云南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达标考核验收方案》(云卫疾控发〔20xx〕56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向州卫生计生委申请达标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考核验收工作。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及国家、省级安排开展终期评估要求,于20xx年6月前完成自查工作,10月接受上级组织的终期评估。
3、责任追究。对因贯彻落实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影响全市消除麻风危害进程的乡(镇、街道)、部门和个人,按规定严肃问责。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8
为落实贵州省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各项措施,如期实现项目目标,根据黔卫计办函〔2017〕72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做好我县麻风病防治工作。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病例发现,发现新复发麻风病人不少于1例;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二)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新病例诊断和治疗不少于2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三)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四)对重症麻风病人进行救治,开展必要的医学处置,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县2个街道办事处、6个镇、2个乡。
(二)项目内容
1、病例发现
1.1可疑者筛查
工作任务:全县可疑者筛查人数不低于40名。
工作要求:
(1)县县各乡镇要采取各种形式和方法,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等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
(2)以乡、镇为单位的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麻风病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覆盖率应达到100%,高流行乡(镇)、村的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
(3)开展各类人群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在各县乡(镇)卫生院进行2期麻风病防治知识专栏宣传;在全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4)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见《基层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手册第30页)。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5)各乡镇实现可疑线索“零报告制定”。乡村医生要主动寻找并报告可疑患者,专业医生负责赴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应达到100%;麻风高、中流行乡镇通过报告可疑线索发现病人率分别不低于4%、2%,切实提高线索报告的数量和质量。
(6)乡村医生主动参与线索调查,推荐病例并最终确诊后给予每例800元报病补助;推荐病例符合“十大线索”之一,但最后未确诊为新复发麻风病人者,给予每例50元报病补助。
1.2密切接触者检查
麻风病通过呼吸道和皮肤粘膜接触传播,病人家庭成员及近邻等密切接触者是高危人群,较易被传染。
工作任务:全县密切接触者检查人数不低于30名。
(1)家属检查:对近10年来发现的所有新复发麻风病人的家属进行医学检查,检查率要求达到98%以上;
(2)疫点调查:由县麻防机构专业人员对现症病人疫点周围5—7户接触者进行检查,每一个疫点检查人数不得少于20人,检查率应达95%以上。
工作要求:
(1)为保证检查质量,密切接触者的医学检查应主要由专业人员进行,必要时也可由经培训后胜任此项工作的乡、村卫生人员实施。
(2)检查中发现的疑似病例必须作皮肤组织液查菌,查菌阴性的疑似病例应作皮肤组织病理检查。
(3)使用家属检查情况记录表和疫点调查情况记录表,家属检查需留存检查工作照待查。县级负责各乡镇家属检查和疫点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密切接触者检查工作,麻风专业防治人员(或经过相关培训的乡、村级卫生人员)每例(新复发麻风病人)可领取补助费100元(追踪补助标准:25元食宿+25元交通+50元体检补助/例)。
2、病例诊断和治疗
工作任务:全县新诊断病例达到1例;现症病例的治疗不少于1例。
工作要求:
(1)关于病例诊断,严格按照卫生部下发、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麻风病诊断标准》(WS291—2008)执行,所有确诊的新复发病例必须经专业医生进行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皮肤组织检查等,有明确的诊断依据才能确诊;对于经过临床检查及皮肤组织液查菌不能确诊而又不能排除麻风病的疑似病例,需取材皮损送贵阳市疾控中心、黔西南州疾控中心或有麻风病理诊断能力的综合医院进行皮肤组织检查,年终由省级根据两中心完成的其他市州送检的病理检查数量,按每例100元的`标准补助相关病理检验专业人员。
(2)联合化疗(MDT)和统一联合化疗(U—MDT)后复发病例的诊断,要取皮肤组织活检进行病理诊断及耐药监测,填报“麻风短程联合化疗复发患者申请鉴定表”和“耐药监测表”,逐级报送市级、省级防治机构。
(3)所有新复发病人必须建立完整的病历档案,统一使用“贵州省麻风病联合化疗病历”,并按相关要求按时、准确填报“全国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资料。
(4)新病人要求在确诊1周内给予免费联合化疗(MB或PB方案),所有确诊的复发病人均按MB方案免费治疗。
(5)病人在治疗期间,应每月发麻风药并随访查体1次、每半年进行1次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1年进行2次皮肤组织液查菌检查,(初诊时查菌阴性的病人,可1年只查1次菌),并对随访情况、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进行详细记录。治疗期间专业防治人员按要求完成随访内容、结果记录及上报至系统的,可按每次10元给予补助(P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6次计,MB方案治疗病人最多按12次计)。
(6)乡村医生在经过培训后,按专业医生的指导和要求,对辖区内现症麻风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提供健康教育指导,按时发放药品,观察治疗效果(每月随访观察1次),及时发现、报告并处理不良反应,规则地完成治疗疗程(各类随访、发药、报告等均需要有相关记录)。通过有效的治疗管理,病例被专业机构判定为治愈后,给予乡村医生管理病人补助费。
3、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处置
工作任务:对严重不良反应进行处置,救治麻风反应、神经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人数分别不少于1例、1例、1例。
工作要求:
(1)专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类神经功能检查、记录方法,并在每次随访时,对现症病人进行规范检查、记录。
(2)所有现症病人都必须进行神经功能监测(服药期间的病人每月随访1次,完成治疗但未判愈者每3月1次),并在病历档案中填写“神经功能检查记录表”。
(3)发生上述三种严重不良反应情况,要根据不同病情,及时进行处置,在患者病历档案的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症状轻者给予强的松、反应停等药物在家治疗;病情重者要转诊到综合性医院进行救治,并及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所需医疗费用先由新农合报销,再申请民政医疗救助,剩余不足部分再由各级防治机构逐级补助。
(4)不良反应处置结束后,要将不良反应的症状、异常化验结果、反应类型、程度、处置情况、处理结果等书面材料存档备查,需要时上报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4、重症病人医学处置与基础康复
工作任务:
(1)对1级、2级畸残病人提供自我护理包不少于4人。
(2)对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一次性换药包不少于2例。
(3)对至少15例足底麻木、足底溃疡患者发放防护鞋。
工作要求:
(1)对现症病人中的所有1、2级畸残者和其他残疾病人,要根据病人畸残情况提供自我护理包和病人病情所需要的自我防护用品、用具,如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小镜子、凡士林、眼药水、眼药膏等,并及时补充其中的消耗用品。
(2)对所有1级、2级畸残病人发放《眼手足自我护理手册》,通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使病人掌握相应的技能,学会自我护理。特别对现症病人和今年新发现病人中的1级、2级畸残者,麻防专业医生必须进行详细的自我护理方法、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对手、足部位有伤口、溃疡的病人提供溃疡换药敷料包,包内有病人换药所需要的医用纱布、胶布、75%酒精或碘伏、棉签、生理盐水、抗生素等。
(4)专业人员对病人和乡村医生进行自我护理、溃疡换药方法的指导、培训,由专业人员或乡村医生开展治疗工作。
(5)向麻木足、足底溃疡患者每年提供2双防护鞋,防止创伤的发生和溃疡的恶化。
(6)各地开展的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工作及效果情况应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到20xx年底前,流行地区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到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的要求。
工作要求: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促进麻风病人主动就医。各乡镇应在“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开展一次上街宣传麻风病防治活动,并在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学校宣传栏等广泛张贴。
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落实麻风病宣传工作。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媒上以专栏的形式,开设麻风病防治健康教育栏目,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开展本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历史资料整理及宣传工作。对麻风病疫情较重的乡镇,在农村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健康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对所辖区域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层卫生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覆盖率必须达到95%以上,高流行乡镇(街道)、村(社区)培训应包括村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6、疫情监测
工作任务:
(1)县疾控中心,按照市疾控中心要求按时上报疫情相关资料;
(2)利用LEPMIS系统开展麻风病网络直报、信息收集、处理和网络维护等。按照要求上报全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疫情分析报告和工作总结等。
7、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县疾控中心制定督导计划,至少对所辖乡镇进行2次专门的麻风病防治工作督导。
工作要求:
(1)所有督导均应采取查资料与现场检查病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要注意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2)完成对乡镇的督导、指导后,要及时书写督导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被督导机构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县卫健局负责对项目实施管理与监督,县疾控中心麻防科负责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二)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安排我县麻风病防治专项资金5.1万元,对麻风病例发现、诊断及治疗、神经功能监测与严重不良反应治疗、重症病人医学处置和消除传染源、培训督导等工作给予补助。
四、项目监督和评估
(一)县卫健局将组织对县级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检查。
(二)每项活动结束后,县卫健局应完成评估报告和总结。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9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x卫办疾控函〔20xx〕x号)精神,现就组织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有关安排如下:
一、建立健全麻风病防治工作机制。
各地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切实加强对麻风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通过专题汇报、部门协调会、基层调研等方式,将当前麻风病防治工作形势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多方支持,制定完善麻风病防控、救治救助、康复和生活补助等政策措施,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机制。
二、组织开展麻风病防治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广泛宣传贯彻《xx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1年)》,深入开展以“麻风病可防可治”为核心内容的大众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引导公众消除对麻风病患者及畸残者的歧视和偏见,弘扬尊重和关爱麻风病患者的社会风尚。
三、积极落实麻风病患者和畸残者关怀、救助措施。
要结合扶贫、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等活动,到麻风病院(村)开展调研、慰问及送温暖等活动,实地解决麻风病患者和畸残者的医疗、康复、生活困难等问题,为患者主动就医、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各级卫生、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要积极为麻风病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发放辅助用具,装配假肢等,帮助他们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
四、总结推广麻风病防治工作经验。
认真总结并积极推广近年来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成功案例,探索适合当地实际的麻风病防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工作模式。大力宣传麻风病防治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麻风病防治工作树立典范,弘扬正能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从职称、待遇等现实问题着手,关心麻风病防治工作者,着力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0
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进一步宣传普及麻风病防治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扎实推动各项防治措施的全面落实,消除麻风恐怖和歧视,如期实现《贵州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目标,荔波县红十字会将结合第XX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荔波县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能够取得圆满成功,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创造一个没有麻风的世界
二、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5日至2月28日
三、活动地点:
荔波县
四、活动内容:
(一)调查实施阶段:
20XX年1月25日至2月24日,积极主动联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我县麻风病患者的调查工作。
(二)开展宣传阶段:
时间:20XX年2月25日
地点:荔波县时来运转农贸市场中央城门口
活动单位:荔波县红十字会、荔波县疾控中心
活动内容:在宣传点设立咨询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大众传递视听材料,宣传麻风病防治政策,传播麻风病防治策略,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防治麻风病行动,做好消除麻风危害等防治工作。
(三)开展慰问阶段:
时间:20XX年2月28日
地点:荔波县玉屏街道水利村
活动单位:荔波县红十字会
活动内容:深入贫困麻风病患者家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积极发挥部门职责,为困难的患者提供救助和关爱,使麻风病患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防治麻风病宣传工作作为县红十字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好活动方案;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主动与县疾控中心联系,共同打造宣传平台,形成宣传氛围,掀起宣传热潮。广泛向群众宣传防治麻风病的相关知识和政策,把防治麻风病宣传推向一个更高的层次。
(三)活动结束后,及时收集整理资料,认真做好工作总结上报州红会。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1
根据县级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xx—20xx年)《20xx年凤冈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推进我县消除麻风病项目各项目标,落实麻风病防治工作,如期实现项目目标,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加强病例发现,采取线索调查为主(上报线索调查达100%)、现存治愈病人通知复查(复查率达95%以上)等多种方式,早发现、早治疗病人。对新发现麻风患者或可疑麻风患者的统一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率达100%。
2、强化新病例的诊断和治疗,采用专人管理的原则,对新病人、复治病人进行走访、督导、跟踪管理。
3、病人监测:临床监测:做好来院病人的监测,服药治疗后观察病人的临床表现,直至临床症状消失。治疗结束后,督导病人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查。
4、培训:我院将加强对医院防保医生、临床医生及村级卫生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医疗单位在早期发现病人中的作用。
5、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全镇6村1社区。
(二)项目内容
1、抓好麻风病防治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要注重宣传实效。扩大宣传面、加强宣传力度,以健康教育来促进发现病人工作,麻风病防治宣传资料要发放到自然村,张贴到人群活动集中的地方,增进公众自我保健意识,杜绝对麻风病人的歧视,促进患者主动就医。
2、举办全镇麻风病防治相关诊疗知识培训,加强对村医生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强化村医生麻风病防治意识,提高全镇麻风病防治医疗队伍的'建设和诊疗水平。
3、开展麻风病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麻风病人。加强治疗管理,及时处理麻风反应和药物反应,按要求定期访视,并做好记录。
4、重点做好每年对本辖区麻风病病人的基本情况(如累计发现麻风病人数、现有存活病人数、现症病人数、畸残病人数、现存麻风村情况等)的数据收集。完成本年麻风疫情监测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5、设立报病奖励制度。对上报线索确诊为麻风病人的报告者,按上级规定奖给提供线索的第一报告人600元人民币。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2
20xx年1月27日是第xx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xx届“中国麻风节”。为进一步消除麻风病危害,倡导全社会关注,提升全民防治麻风病意识,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公众正确认识麻风病及其危害,掌握基本防治知识,树立“早诊早治预防畸残”的防治意识,让全社会共同关注麻风病人群、关爱麻风病致残者,消除误区、消除歧视,帮助康复。
二、活动内容
(一)形成各方共同防治麻风病的良好氛围。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中国麻风节”期间,围绕宣传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活动影响力。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了解麻风病防治知识、关爱麻风病患者和受累者。要以实现消除麻风病危害为目标,加强对医务人员麻风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升医务人员早期发现病人及传播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的能力,及早发现患者,消除传染源,减少畸残的发生。
(二)积极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要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制订宣传方案,通过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对麻风病的认知程度,消除歧视和偏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积极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的优势,通过播放宣传片、刊发专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鼓励麻风病治愈者参与宣传,以真实事例消除公众对麻风病的认识误区。坚持正面报道,大力宣传各地麻风病防治成就、防治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精准帮扶麻风病受累者。认真履行职责,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深入麻风病患者和受累者家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走访活动,了解麻风病患者和受累者在医疗、康复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助力精准帮扶。对于少数无家可归、生活难以自理的重症残疾麻风受累者,按照知情同意的原则,汇总上报到区卫计局疾控科,局里联系费县麻风村安排入住事宜。
三、其他事项
(一)围绕今年主题和社会关切,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麻风节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结束后,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整理有关活动情况,形成总结,于20xx年2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照片(包括电子版)报送至区疾控中心皮肤性病防制科。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3
一、项目目标
提高全社会对麻风病的认识,消除公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使病人能主动早期就诊和治疗,促进麻风病人的早期发现,保障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目标的实现。达到公众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80%,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95%,公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和歧视明显降减。
二、项目范围
在省、市、县范围内,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其中省级1个(省寄研所麻防科),市级2个(景德镇市皮肤病医院、新余市疾控中心),县级3个(贵溪市、万载县、峡江县皮防所),详见附表。
三、项目内容
(一) 省级
制定全省麻风病健康素养促进计划,结合“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制作适合本省情况的健康教育相关材料(如传单、彩页、影像制品等),采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媒体扩大宣传覆盖面,进行健康素养促进和麻风病科普知识宣传。
(二) 市级
制定本市麻风病健康素养促进计划,采用各种宣传活动,发放传单、彩页等方式,结合大众媒体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宣传活动、健康素养促进活动和麻风病科普知识宣传。
(三) 县级
突出重点、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目标人群制定本县(市)麻风病健康素养促进计划。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发放传单、彩页等方式,结合大众媒体和“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大力开展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提高公众和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素养和麻风病核心知识知晓程度;培训乡村医生,提高医务人员的'麻风病防治意识和知识;促进麻风病可疑症状者能够及时就诊;麻风病患者能配合医生的治疗和督导。
四、资金安排和使用
由中央财政安排麻风病防治健康素养促进项目经费11万元。其中,省级3.5万元、市级1.5万元、县级1.5万元。各级麻风病防治业务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各级财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保证专款专用。
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项目任务后2周内,将相关材料(包括健康素养促进项目通知、活动成本预算结算、活动相关照片、宣传材料样稿、效果评估与总结报告等)装订成册,上报到省麻风防治指导小组。省卫生计生委将组织有关人员,采取查阅资料、现场随机访谈和问卷调查、检查财务支出账目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五、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4
为贯彻落实《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进一步推进全县麻风病防治工作建设进程,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
一、目标
(一)完成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项目任务,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疑似病例报告等,指标完成率达100%。
(二)规范开展麻风患者治疗管理工作。
(三)年度麻风病防治培训任务完成率100%。
(四)对辖区内麻风病防治工作完成1次以上督导。
(五)加强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完成“世界麻风病防治日”宣传;村级《麻风病早知道》宣传画使用率达95%。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加强部署,提升麻风病防治能力
各单位要对照《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要点》,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麻风病防治工作计划,及时召开麻风病防治工作会议,布置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加强麻风病防治机构建设及人员能力建设,做好人员培训工作。
(二)认真落实20xx年麻风病防治目标工作任务
1、做好麻风病治愈存活者核实调查工作。充分利用近几年我县开展的麻风病防治项目,依靠《全国麻风病防治信息系统》和20xx年的《省麻风病治愈者畸残康复需求调查表》,对我县历史存活的麻风病治愈者进一步核实调查,提供存活人数和畸残康复需求情况。
2、继续按照中央及省财政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要求,完成麻风病防治项目相关工作。
3、强化麻风病人早发现。继续加大病人发现力度。按照《省麻风密切接触者检查实施工作方案》要求,年内对各例现症麻风病人周围的'4名麻风密切接触者(主要为病人家属)进行检查。年内完成5例以上麻风疑似病例报告任务。
4、做好麻风病患者的救治和管理工作。对所有现症及新(复)发患者进行免费救治和管理,确保各类严重不良反应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5、积极开展麻风病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以“世界防治麻风病日”为契机,积极开展麻风病患者慰问等活动。通过发放并使用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折页,引导村医宣传普及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提高群众对麻风病的知晓率。继续做好《麻风病早知道》宣传材料发放和使用工作,村卫生室使用率达95%以上。在市疾控中心网站或《疾病控制信息》或市级报刊至少刊用1篇麻风病防治信息或报道。
三、工作督导与评价
以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以提高麻风病专科病历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做好各类麻风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分析、归档工作,对各种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卫生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消除麻风病危害十年规划的落实情况、年度中央及省公共卫生麻风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等工作,进行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评价依据。
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5
一、起草背景
20xx年1月27日是第66届“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暨第32届“中国麻风节”。为巩固我市消除麻风病取得的成果,普及“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的理念,关爱麻风畸残患者,扎实推进各项防治措施的全面落实,根据《四川省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的通知》(川重传办发〔20xx〕2号),市重传办印发了泸州市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实施方案(泸市重传办〔20xx〕1号)。
二、活动主题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xxxx”。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月27日前后1周。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
以“世界麻风病日”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制定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结合自身优势,对流动返乡人员、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等人员有针对性的宣传麻风病防治相关知识,消除对麻风患者歧视和偏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等大众媒体,通过播放宣传片、刊发专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使公众正确认识麻风病及其危害,掌握基本防治知识,树立“早诊早治预防畸残”的防治意识,减少畸残的发生。
(二)主要宣传内容
1.麻风病可防可治不可怕。
2.麻风病早期症状是浅色或红色皮肤斑片,常伴感觉丧失。
3.早诊早治可避免畸残发生,规范治疗可完全治愈。
4.国家对麻风病的诊断和治疗实行免费,报病有奖。
5.绝大多数人对麻风病具有免疫力,发病率低。
6.积极宣传麻风病防治成就、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事迹。
(三)返乡麻风患者检查
在春节期间,各区县疾控中心组织对流动返乡的麻风病患者开展随访检查工作,对畸残患者需要救治帮扶者提供溃疡换药、手术矫正救治等工作,对其密切接触者开展皮肤和神经检查,争取早期发现麻风病例,消除麻风危害。
(四)加大.麻风患者发现力度
春节临近,外出返乡人员多,各区县要动员乡镇、乡村医生等积极发现麻风可疑线索,开展线索报告核查、接触者检查及皮肤科门诊筛查转诊等工作,以早期发现麻风患者。
(五)精准关爱麻风病人
各区县卫计局应联合民政、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根据区县疾控中心掌握的麻风病人生活和畸残情况,在麻风病日或春节期间,深入走访慰问麻风病受累者,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走访活动,了解麻风病患者和受累者在医疗、康复、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受累者最大限度恢复健康、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和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五、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及时下发活动通知和宣传材料,制订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麻风病日系列活动。
(二)市级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慰问系列活动。
(三)各区县重传办负责收集、汇总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2月22日前将总结和《泸州市20xx年世界防治麻风病日活动相关数据统计表》报送市重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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