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时间:2024-12-16 10:15:06 毅霖 服务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通用15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通用15篇)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1

  学校学生全部在校用餐,保证学生一日二餐吃得饱、吃得好、吃得安全,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一直以来,学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如履薄冰,牢固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紧紧抓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校领导对食品卫生工作非常重视,经常在各种会议上宣传“学生健康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安全重于泰山”、“生命不保,谈何教育?”的思想,每年都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并由一名副校长具体分管。同时,还设有一名安全工作专干,负责学校安全包括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制度完善,责任落实。

  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依据《食品卫生法》,建立健全了“食堂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食堂管理办法”、“卫生检查奖惩制度”等20多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涵盖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方面。同时制订实施了岗位责任制度,具体规定食堂每一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制订了学校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建立了食物中毒及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制度,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每年学校食堂、分管领导及主管人员都要与学校签订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确保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到人。

  三、加强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依法经营。

  学校食堂有卫生许可证,5个食堂工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坚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坚决辞退体检不合格的工作人员。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原材料的采购、贮存、加工、烹饪等各个环节都要严守操作规程。学校食堂的大米、油、盐、酱、醋、鱼、肉、青菜等都是从县城集市采购回来的材料,坚持留取样品,有专人保管,食品的浸泡、清洗、加工、烹饪都有严格规定,做到浸泡足时,消毒合格,生熟食分开,粗加工与精加工分离,并有主管人员监督记录。

  3、开展经常性的以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检查。每周星期二,我校由分管领导、食堂主管人员组成的'食堂卫生工作检查小组都要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并记录在案,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患未然。

  四、加强教育,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1、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培训。我校不定期地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法规、食品卫生知识,通过典型案例、从严处罚违规行为发挥警示作用,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2、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校经常利用健康教育活动、校园板报、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同时告诫学生不要或尽量减少到校外小食店、小摊小贩购买食品。

  五、加大投入,完善食品卫生设施

  学校食堂设置在学生宿舍附近,与之成为相对独立的生活区。食堂周围25米以上的范围内没有垃圾堆、坑式厕所、粪池等污染源,没有圈养的禽畜,食堂设备先进,操作方便。

  六、注重环境治理,创造卫生环境。

  清洁的环境卫生是食堂卫生安全的重要保证。学校食堂每天都轮值工作人员打扫卫生,清运垃圾;有严密的防蝇、防鼠措施,每年春季期,抓住各类害虫复活并大量繁殖的时节,进行喷药除害,把害虫消灭在生长初期。同时,重视搞好食堂周围的环境卫生。学校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制度。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多年来,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切实实地把食品卫生安全作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工作中一一加以解决完善。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2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借鉴郑州市区中小学午餐供餐服务工作经验,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协调配合,统筹规划,为学校学生提供健康营养的午餐,切实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为实施美好教育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公开透明。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主动公开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内容、形式、费用标准、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自愿参加。由学生监护人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费用自理,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中小学校午餐供餐服务。

  3、就近方便。供餐企业选择坚持就近原则,保证午餐能够按时送达,确保饭菜质量;有利于加强供餐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成立组织

  成立新郑市市区中小学午餐供应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市区初中、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体卫艺科。具体负责学校午餐供应日常管理工作。

  各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名、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委员会,原则上不少于13人(其中家长代表占三分之二,学校随机确定)。

  三、职责分工

  1、体卫艺科。牵头组织市区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工作;指导各学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指导各学校规范各项工作流程,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集体配餐制度;对各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配餐服务合同和配餐企业资质进行备案;对各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配餐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各学校做好校内午餐供餐服务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基建科。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加快学校食堂建设改造力度,满足学校供餐需要。

  3、计财科。落实学校午餐供应所需资金,保证学校餐具和设备的采购和配备。

  4、各学校。各学校午餐供餐服务委员会负责统计有需求就餐学生数,定餐标,定价格,公开选择供餐企业等后续相关事宜。设立日常午餐管理、内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机构,完善相关工作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四、实施范围

  在市区18所中小学校开展午餐供应工作,其中小学11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学校1所。

  五、午餐供餐企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且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证明。

  4、出具前三年(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餐企业、法定代表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餐企业自行负责。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xx〕125号)文件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餐企业禁止参加报名(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6、供餐企业与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六、工作任务

  1、明确供餐形式。市区崇文中学和实验中学七年级部由学校食堂供餐,市区其他所学校采用集中配送的形式供餐。教体局牵头,家长代表、学校代表、市场监管、纪检和属地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分管领导参与,严格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考察并确定供餐企业。根据学校摸底情况,公开选择4家供餐企业开展集中供餐。各学校按照程序组织人员参与集体配餐各项工作。

  2、做好动员宣传。市区各初中、小学要迅速成立午餐供餐委员会,充分发挥家长代表的作用,做好学生午餐就餐宣传工作,在坚持“学生自愿、费用自理”的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得到家长的认可和支持。积极争取新华路办事处、新烟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中心城区新区管委会等属地的`支持。

  3、完善设施设备。加快启动食堂设施改造和建设力度,做好配餐使用分餐器具、用餐工具、消毒设施购置等工作,满足学生就餐需求。集中供餐学校做好配餐间、接餐区域、检测留样设施等各项准备。

  4、强化日常管理。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华路办事处、新烟街办事处、新建路办事处、中心城区新区管委会和各相关学校,共同做好供餐企业监管,强化学校午餐配送的日常管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周定期对餐具清洁度进行检测;学校要落实好食品留样、配餐间管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5、加强合同管理。学校公开选择供餐企业原则上周期为一年,签订合同时效为一学期,即上学期或下学期,并将合同送至教育局审核备案,下学期合同期满,由各供餐学校组织午餐供餐委员会按照教育局要求对供餐企业重新进行公开性选择。

  6、加强收退费管理。学生午餐质量和价格根据安全、卫生、营养和健康的原则由学校午餐供餐委员会和供餐企业协商确定。学校和供餐公司要公开选择第三方银行提供专用账户,对午餐费用进行严格监管,明确收费退费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

  七、配餐价格及要求

  参考周边县市的实际情况,小学每人每餐12元标准,初中每人每餐13元标准,两荤一素一汤一主食一水果,每周不少于一次面食(或包子),荤菜量在视觉直观上达1/3以上。

  八、实施步骤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招标,确定集中供餐企业。按照确定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集中供餐企业下载招标文件并网上招标报名、集中供餐项目开标、组织对供餐企业的实地考察、发布中标公示,根据就近原则,划定供餐企业服务学校、签订集中供餐合同、实施集中供餐等环节进行。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完成任务。局机关相关科室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各项工作,确保20xx年底底前完成中小学校学生午餐供餐服务工作。

  2、制定方案,重点关注安全。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午餐供餐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培训,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异物卡喉、踩踏、烫伤、欺凌等事故的发生。特别是要重点关注特异体质的学生,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3、依法依规,做好全程留痕。各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明确校长是午餐供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确保就餐学生安全。各学校要将午餐供餐委员会成员产生、集体配餐企业选择的过程性资料(含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评分表、投票单或其他纸质材料和其他电子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完善各种档案。

  4、加强评比,提高供餐质量。教体局将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和午餐质量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学生进行满意度调查,若满意度低于70%,教体局将责令该校停止供餐服务,学校重新选择供餐企业。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3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委领导在监督推动教育工作专题会上指示要求,针对当前我省部分学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侵占学生利益、危害学生健康的现象,在全省各级各类(公办、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中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深刻汲取江苏无锡、辽宁海城等地食品安全事件教训,围绕挪用、克扣学生伙食费,违规从外包食堂收取食堂承包费,从学生配餐中牟利和不履行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工作原则,通过在全省全面深入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问责失职失责行为,防范我省发生类似事件,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确保学生利益不受侵占,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和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工作有序健康稳步发展。

  二、重点内容

  (一)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情况

  要加强食堂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学校食堂或学生身上谋取利益。

  学校自办食堂大宗食品应规范招标,实行定点集中采购,不得违规操作。不得在日常进货中向供应商收取好处费。不得挤占学生伙食费或将伙食费挪作他用。

  服务外包食堂应通过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不得暗箱操作或收取、索要好处费。学校不得收取服务企业的承包费和管理费,或巧立名目以物管费、保洁费、困难学生补助金(实际未发放至学生手中)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学校应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定价、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监管,不得一包了之或以包代管。

  配送餐企业应由县(市、区)统一规范招标,择优选定或推荐,将企业资质、经营能力作为招标核心内容。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对配送餐企业在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运输、饭菜质量、营养标准等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管,核定和监督企业制定营养带量食谱。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配送餐企业收取任何利益。不得克扣、挪用学生伙食费。

  (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各地各校要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领导陪餐制和学生、家长民主参与学校食堂监督制,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管理,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建设重要内容,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部署,重点加强对配餐企业、自办食堂和服务外包食堂在食品卫生、食材采购、价格确定、饭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三)制止食堂餐饮浪费情况

  对餐饮浪费行为亮剑出拳,坚决遏制舌尖上的浪费。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学生会、团支部、少先队作用,通过校报、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努力营造按需用餐、按量取食、拒绝浪费的浓厚氛围,提倡光盘行动,构建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工作格局。

  三、工作步骤与要求

  各地各校要认真对标不同供餐模式《20xx年学校食堂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表》(见附件),按照专项治理行动分步实施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第一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举一反三,及时开展学校食堂内部自查。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坚持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从学生食堂盈利原则,以整治损害学生利益为重点,对本校自办食堂、服务外包食堂、校园配餐企业和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或服务企业违规违纪违法、漠视学生利益问题和上级文件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全覆盖全方位排查,立行立改,完成自查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9月10日至10月10日,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加强对辖区内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在各校全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拉网式全面复查,复查率达到100%,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消除问题隐患,对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整改不到位、风险点较多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阶段:10月10日后,在各地复查基础上,省教育厅牵头组成联合督查组,赴全省各地各校抽查并进行督查审计,下发《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省级督查组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根据问题性质,约谈相关责任人,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以适当方式予以肯定、推广,推动形成善于破解难题、勇于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4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我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控制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的发生,有效提高我校的卫生水平,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校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排查隐患、防控风险,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校校园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有效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重点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

  2、建立和健全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配备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全体师生的食品安全培训与安全教育,在校园内形成全员重视、人人讲卫生的良好氛围。

  3、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量化分级考核。

  4、加大食品安全设施投入,改善食品环境,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系数。

  5、开展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等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学校饮食饮水中毒事件发生。

  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要加强教育,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抵制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3、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加强食堂检查督导,严查违法行为。学校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要始终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紧紧围绕确定的工作目标,狠抓落实,力争取得明显效果。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提高餐饮质量。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建立采购食品时索取产品合格证制度,严把进货渠道关,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并有专人负责;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规范食品存贮、加工、烹饪各个环节,禁止向学生出售变质的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严防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调查校园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状况,加强与家长、食药局、街道办协调,沟通,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3)加强事前预防工作,严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要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提高警惕,预防校园侵害。切实做好食堂管理,严格控制外人进入操作间,严防盗窃和投毒事件发生,严把房门关。

  (4)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监管水平

  对经营食品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其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掌握卫生操作规范,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坚持培训上岗、执证上岗制度,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5

  一、指导思想

  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改善学生体质状况,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和标准

  城关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部实行食堂供餐,每天通过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午餐,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195天计算。学校食堂应坚持“公益性”和“非盈利性”原则,由学校自管自办,不得对外承包。供餐学校食堂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自备水的食堂,自备水需经卫计部门检验,并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须取得卫计部门颁发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三、供餐内容和模式

  (一)城关中心学校辖区内有9个自然学校设有食堂,能同时为6000名在校学生提供餐食。供餐方式:采取“4+x”模式,即在国家4元钱的基础上,向学生收取“x”部分费用,参照其他县市做法,我县“x”部分定为小学每人每餐2元,初中每人每餐3元,用于提高学生的伙食标准,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一顿完整的午餐。午餐标准为两荤一素一汤。

  (二)资金预拨:中心学校依据实际在校生数和供餐天数编制预算,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负责审核,县财政局将专项资金直接跟配餐公结账。

  四、供餐食堂从业人员及经费落实

  (一)供餐食堂从业人员按照食堂供餐人数的1:100配备,从业人员由教育部门统一公开招聘。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和教学点每校至少配备1名食堂工作人员。

  (二)供餐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含各种保险)核发,并全部纳入县财政预算。

  五、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城关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六、原材料供应管理

  所原材料配餐公司配有送,供应商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设立食品检验员,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有质量问题的食品,食堂供餐学校拒收拒签。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七、食堂供餐退出机制

  食堂退出:学校营养餐食堂(包括公、民办)供餐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中心学校及时上报县营养办,停止其食堂供餐资格。

  (1)严重降低供餐质量标准。

  (2)供餐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者。

  (3)供餐期间对就餐学生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或服务态度恶劣者。

  (4)在供餐时间连续停止供餐三天以上,或频繁发生停止供餐情况者。

  (5)在县营养办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八、食品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预案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城关镇中心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和相应保障措施,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学校制定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定期培训制度、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安全保障工作制度。

  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在教育局的统筹下,部门联动,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工作,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由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参与。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人员抢救、事故原因调查、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6

  一、工作目的

  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依据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20xx〕20号文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

  三、适用范围

  山东省内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

  四、评定要求

  建立了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健全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年度等级已评为A级;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堂建筑、流程符合相关规定;实施“厨房亮化”工程,通过透明玻璃或视频设备对厨房实时监控;倡导健康饮食,配备专职营养师,开展学生营养配餐;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连续三年以上无违反《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五、评定标准

  按许可管理、人员管理、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建筑布局与流程和健康饮食等内容进行具体检查评分,评分表附后。

  六、评定程序

  示范食堂分为省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和市级餐饮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示范学校食堂的评定是在量化等级A级学校食堂的基础上进行,由学校申报,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逐级推荐命名。

  市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联合检查验收并授牌,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备案,每年评出的市级示范学校食堂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总数的10%,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50%。

  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局从市级示范学校食堂中推荐,每年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学校食堂数量的2%,且不超过A级学校食堂的20%,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教育厅联合组织省级示范学校食堂的检查验收并授牌。

  七、日常管理

  示范食堂应在食堂醒目位置张挂公示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管理督查和监督指导。示范食堂每2年进行一次复查,学校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和重大违法行为时,除依法处罚外,按照规定撤回示范食堂命名。

  八、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关系社会和谐与稳定,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开展示范学校食堂评定工作是加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学校餐饮安全管理要求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增强抓好学校餐饮安全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以实施本方案为契机,不断改善食堂硬件条件,完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学校餐饮安全保障水平。

  (二)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加大经费投入,按照规定建设流程合理、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学校食堂;定期组织学校餐饮安全工作培训;在学校新、改、扩建食堂前,主动商请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食堂建筑设计图纸。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学校餐饮安全监管,指导学校建设符合餐饮安全要求的食堂,督促学校及时整改食堂餐饮安全问题。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餐饮安全规定,建立校长为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学校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学校食堂餐饮安全检查。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7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原则,各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学前根据《食品安全法》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自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通过开学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管理措施,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三)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公示制度,学校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报告备案、废弃食用油脂的流向记录等台帐的建立。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10日—20xx年3月18日。

  三、整治重点

  (一)严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严查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是否存在不具备条件后未及时注销许可证等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严查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环境是否定期清洁和保持良好;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

  (四)严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认真核查是否具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严查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湿粉干)、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索证索票并验收,是否具有进货台账,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用油脂、散装食品、食用盐、含乳食品、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严厉打击采购和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含乳食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六)严查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核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是否建立消毒台帐。

  (七)严查食品生产加工是否规范操作,重点检查原料采购验收、食品储存、加工制作、销售供餐、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粗加工蔬菜、肉类、水产品清洗池的分设、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八)检查学校食堂公示情况,未按县食药局要求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公示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的,要求尽快整改落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张贴食品安全动态晴雨标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及实施。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主任科员任副组长,按包片责任区开展监督检查。

  (二)确保整治效果。检查组要认真对校园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认真开展量化分级评审,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学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严厉查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积极指导学校制定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及应急处置能力。各校园在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要立即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并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和食药监部门开展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加强食堂设施设备建设改造的指导。对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陈旧、破损的学校食堂,要加强改造更新的指导工作,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布局的合理性,配备符合食品生产加工需要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六)强化责任意识。各学校(托幼机构)既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也是具体管理者,必须认真履职,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自查和执法监督机构现场检查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彻底进行整改。对管理不善,造成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根据情节,抄告相关部门和领导,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加强我校食堂管理,减轻学生家长负担,消除学校食堂安全隐患,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制止侵占学生餐费的违纪行为,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目标:

  1、规范学校食堂账务管理,确保记账合规合法、票据真实、手续齐全、账表规范。

  2、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确保收支合规合法,把紧支出关,严禁非伙食支出在学生伙食费中列支,严禁占用学生伙食费。

  3、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完善食堂卫生设施和管理制度,严防食品中毒事故的发生。

  4、加强学校食堂人员思想作风管理,确保食堂人员服务态度好、工作质量好,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努力服务于学校教学和师生生活,力争食堂满意度达95%以上。

  三、主要措施

  1、强化学校食堂责任制,把食堂安全卫生管理放在首位,完善食堂管理和安全卫生工作制度。食堂人员必须把握好质量关,严禁购买使用腐烂变质、有害有毒食物,严格执行索证制度,做到无证不购,严格操作规程,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用电用火以及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食堂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食堂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加强食堂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政治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加强食堂物品采购管理。执行上级对大宗物品统一采购制度,签订好合同,招标定点采购,对于其他小宗物品要选点采购,对产品价格、质量等内容逐一验收和记录。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把好食品质量关。严堵违纪漏洞。

  4、加强食堂收费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合理收取学生伙食费,及时开出票。

  5、加强食堂财务手续管理。较大数量的食品、物品的采购要由采购组操作,购进食品、物资的验收、领用、证明及审批手续必须齐全,做到透明公开。

  6、加强食堂会计核算管理。杜绝非食堂费用的支出。按日进行核算,按周平衡,按月结算,确保学生伙食费专款专用和伙食收支平衡。

  7、加强食堂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学校食堂会计人员要依法取得原始凭证、填制好记帐凭证、登记好各类帐册、编制好财务报表,保管员要验收好、保管好、出库好各类材料并登记好材料明细帐。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9

  一、年度目标任务

  (一)建立全市中小学生午餐补助机制。市直义务教育段学校补助到学生个人,每人每餐补助4元。市直高中补助到学校食堂,根据对食堂的考核结果确定补助数额,资金用于改善食堂设施、提高饭菜质量、降低饭菜价格。县市区参照执行。

  (二)积极改扩建学校食堂。对现有学校食堂提升改造,全市年底前新建食堂29处,改扩建24处。

  (三)实行配餐公司统一配餐。对没有条件建设食堂的实行配餐,年底前有就餐需求的配餐覆盖率要达到100%,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四)建立泰安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平台。4月份开始试运行,年底管理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实现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采购配送、食材加工、财务管理、安全监管实时网上管控。

  (五)持续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春季学期开始市直学校调整作息时间,设计好课后服务内容,加强课后服务管理,逐步解除家长接送孩子后顾之忧。县市区秋季开学实行。具备条件的学校课后服务率要达到100%。

  二、资金来源

  市直学校午餐保障与食堂改造提升工程所需资金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县市区参照执行。

  三、责任单位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3月底前)。各县市区、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和市直各学校,认真组织学习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管理的.通知》(泰政办发〔20xx〕7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布20xx年市委市府为民要办的10件实事的通知》(室字〔20xx〕2号)文件精神,全面启动中小学午餐保障及食堂改造提升工程。

  (二)开展摸底阶段(20xx年4月底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对本辖区所有学校食堂状况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列出供餐模式、就餐方式、就餐学生数等,估算食堂基建、设备配置等所需资金,为有效实施实事项目提供基础数据。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至10月底)。市、县教育部门会同同级公安、财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督促落实实事项目各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

  (四)督导评估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底)。市教育局联合会同市公安、财政、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各县市区实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督促落实实事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目标措施,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制订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实事工程。

  (二)加大推进力度。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强化统筹、加大保障、群策群力、积极推进。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级各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压实领导责任,强化纪律约束,加大问责力度,对因推进不力、特别是引起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不得借午餐补助抬高饭菜价格,更不得借课后服务乱收费。市教育局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和媒体代表,组成实事项目推进监督指导专家团,监督督促实事项目落地、落实,适时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确保实事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向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10

  一、创建目的

  通过开展健康食堂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食堂员工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营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普及健康饮食相关知识,提供健康行为指导,培养师生员工的健康饮食意识,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创建目标

  1、通过健康食堂的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2、全体动员,全体参加,广泛宣传,让100%的师生员工了解此项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3、普及健康知识,让食堂员工及就餐对象了解亚健康的危害。

  4、改变就餐者的饮食习惯,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5、改变传统的`烹调方式方法,合理膳食营养。

  6、提高就餐者增强高血压,肥胖病的防治知识水平。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健康食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及全体班主任

  2、食堂有专(兼)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与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专职营养配餐管理人员:xxx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xxx

  3、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并让厨师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四、工作措施

  1、食堂内安装纱窗、门帘、防蝇灯、挡鼠板等防护设施,确保食堂环境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

  2、坚持每天对食堂内外进行打扫。

  3、张贴无烟标识,创造无烟就餐环境,聘任控烟督导员。控烟督导员:xxx

  4、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生熟用具、容器、冰箱分开使用。

  5、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6、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和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7、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师生员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8、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9、加强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

  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

  逐步提供奶类、豆类、新鲜果蔬类;

  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师生就餐。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x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11

  青少年营养健康状况关系个人成长发育和全面发展,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兴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和民心工程。为了更好、更快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切实改善我校学生营养状况,提高我校学生健康水平,加快我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在上级部门召开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会会议精神指导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营养餐工程”,改善农村小学学生营养缺乏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我校1-9年级现有943名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均可享受营养餐。营养餐配发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即每生每年600元,标准随政策变化进行调整。

  三、健全组织,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年级组长、班主任、学校总务处、财务、后勤及炊事员等人。

  2、职责分工

  (1)、校长全面负责营养餐工作。

  安全副校长负责全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总务主任负责制定本校“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计划”实施过程中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学生营养与健康状况跟踪监测。

  (2)、学校必须健全专项财务人员,确保资金的需要和专款专用。XXX负责全校营养餐资金预算、决算、支出、票据收集工作。XXX负责全校营养餐计划的数据业务处理,档案建设管理,用餐的发放工作;XXX负责全校营养餐计划的实物保存、账目管理、分发实物工作;XXX负责早餐材料计划安排、实物出库、登记工作。

  值周教师:负责学校就餐安全、取餐秩序、用餐文明等教育工作。

  (3)、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营养餐食品的发放及学生用餐的安全及进行综合监督,做好本班学生的用餐记录,定期开展班级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

  (4)、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校食品卫生的日常监督,按要求做好相应的记录。

  (5)、学校采购人员做好学生食品供应环节的监管,严禁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

  (6)、学校财务人员负责对“计划”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7)、学校建立专项举报箱,接受社会监督,征求家长、学校学生意见,改进计划,并向社会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8)、学校其他职工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计划”的相关工作。

  (9)、学校负责落实好“计划”实施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营养餐食谱的搭配制定、食品的保管加工、组织分发、学生健康教育和特困学生救助等工作。

  四、管理措施

  1、建立实名制管理

  学校以学生实际人数实际姓名建立花名册,每餐后学生必须签名,并在备注栏内填写满意程度。

  2、建立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

  从变化大、无明显变化、变差、不适四个方面,通过学生自评、家长评、老师评,每月一评,然后汇总。对健康状况变差或不适的学生要具体分析,研究切实可行的营养方案。

  五、监督机制

  1、推举产生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

  组长:

  组员:

  2、监督小组职责

  监督食品配送,供餐流程,食品数量、质量。

  监督食品的安全、卫生、营养搭配是否符合要求

  广泛听取、收集学生、家长的`意见,及时反馈学校,并监督迅速整改。

  六、食品采购供给

  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

  2、采购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据,并做好采购记录,便于溯源;向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批量采购食品的,还应索取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3、入校前严格验收,如实登记,作好记录。

  4、食品运输工具要保持清洁,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5、“营养餐工程”的实物采购。每天有采购清单,出售人员签字,采购员签字。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

  6、出售人员必须经防疫卫生部门体检,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持证上岗。

  七、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1、食用品要合格,实物要留样检查,此项组织机构全面负责,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关,确保安全关。

  2、班主任负责本班“营养餐工程”的日常管理,负责食用品的发放工作,每天对食用品的发放造册登记,每月汇集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3、学校安装餐具摆放卫生柜,实行餐具定点摆放,避免学生乱用他人餐具。

  4、食品提供商必须讲究卫生,发放前必须洗手,食堂内外必须天天打扫,橱柜等经常擦洗,保持洁净。

  5、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上报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在改善学生营养计划工程实施中上级有关部门应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

  1、我校共有学生943人,有教职工厨房405平方米,只有120个就餐位,没有学生食堂,不但无法加工鸡蛋面条等,而且保管储藏牛奶豆浆面包糕点也比较困难,需购买餐桌椅600个就餐位。

  2、我校后勤人员紧缺,为了确保学生营养计划落到实处,需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8名,月工资1800元。才能正常实施改善学生营养计划工程。

  3、为保证食堂正规化,需购买留餐样品设备,电冰箱等设备,预计所需资金10000元。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12

  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学期来临之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辖区内的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隐患,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发生。

  2、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切实落实预防食物中毒的各项措施。

  3、建立有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校(园)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加强对学校食堂原料进货查验、台账登记、加工操作、留样制度等内容的监督检查,促进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1、学校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是否明确;

  2、学校食堂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情况;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建立情况、落实情况;

  3、学校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条件、操作间墙体、天棚有无发霉或脱落等现象;

  4、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制度,有无漏登漏项现象;

  5、食品加工用具和餐饮具的清洗消毒情况、各功能清洗消毒洗涤池有无明显标示,有无混用现象;冷冻冷藏设施和设备的检修和运转情况等;

  6、加工食品原料是否使用非食品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是否专用台帐、专店采购、专人负责和专用称量工具;

  7、食品库房存放食品原料是否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是否有非食品原料或个人物品存放的`现象;

  8、食品留样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等为主要检查内容。

  三、具体时间安排

  1、于年2月日至2月17日完成全市各中、小学校监督检查工作;

  2、于2月24日前完成资料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

  四、具体人员安排

  本次学校专项检查由稽查科和食品保化科10名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具体人员分组和各组检查范围如下:

  一组:(组长)、(教育局)

  二组:(组长)、(教育局)

  三组:(组长)、(教育局)

  各组监督人员在检查时应认真负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特别是新、改、扩建的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和第一责任人及时沟通交换意见,当场写意见书并督促整改;针对存在违法行为而又拘不改正的单位要依法严肃处理。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13

  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推进清廉建设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县委建设“清廉衡南”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在全县推进“清廉学校”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清廉学校”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扎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倡导和树立教育系统的清廉之风。强化风险防控和执纪监督,以传播清廉价值理念为核心,以校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为抓手,以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总体目标

  按照“清廉衡南”建设的总体要求,对标“清廉学校”,把清廉思想、清廉纪律、清廉规则、清廉文化等融入党建思政、人才培养、管理服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等各项工作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锤炼清正担当的干部队伍,建构清廉高效的管理服务体系,塑造品正气清的“四有”教职工队伍,培育知廉守信的新一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高质量提升衡南教育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举措

  (一)塑造清明政风,营造清廉高效的教育生态。

  1、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学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对照责任清单,建立履责纪实制度,形成职责明晰、履责留痕、考核问责工作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定期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分析会,及时总结、分析、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落实党支部书记上清廉党课制度,坚持开展清廉课堂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3、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明确权力清单,规范服务事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重大教育决策和涉及民生的教育政策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坚持阳光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深化党务政务公开,使教育决策在阳光下运行。

  4、严格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强化清廉、实干导向。严格组织程序,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全程纪实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规范干部日常教育管理,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等制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肃组织纪律,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5、持续强化作风建设。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督促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认识,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持续推进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整治,加强执行力建设。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专项行动,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正风肃纪工作,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加大通报力度。进一步规范“三公”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持续做好办公用房清理规范工作。

  (二)建设清净校风,打造风清气正的清廉学校。

  1、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落实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试点,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落实党员发展纪实制,健全党员发展工作责任追究制,做到严格程序,责任到人。积极创建教育系统“五强党支部”,不断提高学校党建水平。

  2、推进全面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信息公开等要求,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健全学校行政管理组织架构及运行机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廉洁风险的防控与排查,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职务评聘、干部选拔、经费使用、物资设备采购、后勤基建、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办法。规范各类评审和奖惩制度。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畅通学生、教职工民主管理的渠道,促进学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切实发挥教育内审职能,实现轮审全覆盖,做好专项审计调查。

  3、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学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端正办学理念,把立德树人贯穿于各级各类教育的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个环节。加强和改进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课堂教学和文化宣传阵地的管理,确保学校办学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公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强化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深化课程改革,积极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办好每一所学校。

  4、不断优化校园服务机制。全面梳理学校面向师生和社会的管理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层级,拓展“互联网+”服务,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减轻师生的办事负担。系统梳理部门职责,加强资源整合,完善校园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校长信箱管理,畅通线上线下沟通反馈渠道,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5、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以省委巡查整改为契机,强化问题整改、加强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建设,抓好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持续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工程”、“阳光食堂”、“阳光人事”,坚决遏制招生招聘招标等教育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对学校开展综合巡察、专项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督促学校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政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围绕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保持纪律审查高压态势。

  6、抓好“小微”权利管理。梳理编制学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教育、管理、服务各个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坚决清除学校工作中的顽疾。明晰教工职责,规范教工行为,防止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夹私活,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给学生贴上分数标签,不只关注学习好的学生而忽视大多数学生。科学安排学生家庭作业,坚决遏制“家长作业”和家长辅导作业负担过重的倾向。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开展抽查审计,规范食堂收支行为,落实学校领导与学生同吃学生餐制度。完善教育资助体系,规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办法。

  7、推动“清廉文化”进校园。开展“清廉文化”宣传教育,努力把清廉文化渗透到校园环境布置、文化艺术活动、主题班会中,使清廉文化走进课堂、浸润校园、滋养心灵。充分挖掘本地本校清廉文化资源,开发清廉文化校本课程,把清廉文化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充分拓展清廉文化的宣传阵地,通过微博、微信、学校门户网站、广播、电视等阵地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防止校外不良文化向校园渗透。

  (三)营建清正教风,树立清明正派的教育形象。

  1、严格教师从业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引导广大教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争做“四有”好教师。深化教师教育改革,从源头抓起,培养教师清廉从教的品质。完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质量标准,明确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教师学习和培训。建立健全教师全员暑期师德专题教育和日常师德教育制度以及新教师岗前和班主任上岗师德教育制度,落实教师集中政治学习制度,让每一名教师熟知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学校”建设要求。在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中增加清廉教育内容,加强教师法治教育,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教师职业行为“十不准”全员培训学习,严格落实“学术无禁区、讲课有纪律”的要求,防止在任何教育教学领域散布错误言论。进一步完善培训机制,注重提升德育工作者队伍的能力和素养。

  3、加强师德师风考评。加强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学校对教师使用聘任、评价考核的核心内容,把清廉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行为中。健全师德师风督查机制,充分发挥督导督学、学生反馈、社会监督的作用,把教育管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典型案例警示制度和师德师风定期通报制度。

  4、落实奖惩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和提高教师的收入水平。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完善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健全特殊教育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完善特级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秀、教学新锐等各类先进评选办法。完善班主任工作长效激励机制,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并做出重要贡献的予以通报表彰。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活动,坚决遏制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到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兼职、有偿补课等师德失范行为。严格执纪监督,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加大优秀教师事迹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引导全社会更多地关爱教师、尊重教师。

  (四)营造清新学风,建设清雅阳光的美好校园。

  1、加强立德树人。坚守“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和教育,引导教育学生敏于求知、勤于学习、敢于创新、勇于实践,养成尊重规则、正直无私、抵制诱惑、自律自强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培育优良学风。在社会实践教学等重要节点开展“清廉学校”专题教育,使清廉理念入耳、入脑、入心。

  2、优化学生服务。进一步完善学生学业服务支持体系,加大对学习成绩后20%学生和其他学习确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完善图书馆、资料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拓展性学习设施建设,鼓励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健全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更加关爱弱势群体,将服务贯穿学生成长发展全过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学校”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责任感。各县属学校要成立“清廉学校”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廉建设各项工作,研究细化考核评价办法。领导小组每年要对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落实不力、推进缓慢的,及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制定方案、明确举措,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党组织书记是清廉学校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的业务工作,又要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清廉建设,切实做到清廉建设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各学校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四个意识”,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学校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亮点与特色,不断丰富“清廉学校”建设的内涵。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清廉学校”建设的压力和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巡察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校主要负责人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强化在巡察、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各学校要把“清廉学校”建设作为推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主要抓手,及时宣传清廉建设的重要意义,专题报道工作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适时开展优秀案例、典型人物评比和经验交流,营造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为加快推进“清廉学校”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1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求,落实“清廉广西”、“清廉学校”的建设部署,推进“清廉西大”建设,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十四五”规划的实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清廉广西”和“清廉学校”的建设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排查廉政风险,明确责任清单,以“清廉西大”建设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不负当年、奋进新时代的好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立足于学校文化特色和精神特质,推动以“政治清明、学校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朗”为主要目标的“清廉西大”建设。经过坚持不懈努力,夯基垒台、积厚成势,实现清廉理念深入人心,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广大教职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更加坚定自觉,学校现代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校园运行更加廉洁高效,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教职工廉洁从教,学生崇尚廉洁,校风学风一流、师德师风优良,校园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二、主要建设任务和措施

  (一)推进“清廉西大”建设,打造政治清明、学校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朗的清廉校园

  推进“清廉西大”建设,打造政治清明、学校清廉、干部清正、文化清朗的清廉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文化和政治生态。

  一是规范党内生活,实现政治清明。做到党内政治生活要规范,从政从教环境要优良,人际关系要和谐,工作关系要和顺。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制定责任清单,推进管党治党“两个责任”的贯通落实。督促推进党风、校风、教风、学风、师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是做到依法治理,实现学校清廉。做到依法治理、科学决策、规范运行,廉洁从教,务实高效,制度清廉。健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等监督体系,建立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落实整改、精准问责的监督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协同贯通,完善学校大监督格局。开展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提升学校治理能力。

  三是坚定理想信念,实现干部清正。使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民服务,担当实干,廉洁奉公。加强对党员干部教师、特别是年轻干部教师的严肃教育、严格管理、严密监督,坚持约谈提醒常态化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督促主责部门将廉洁教育和纪律教育列入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使党员干部、师生员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政风和教风学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

  四是营造廉洁氛围,实现文化清朗。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人心和平,正气充盈,关系清爽,风气清和的廉洁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讲座、家风家教主题宣传、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廉政教育主题征文等系列廉洁教育活动。建设廉洁文化网页。举办以“清廉西大”为主题的文艺晚会。举办“荷花节”,打造“以清正廉洁为核心的荷花文化”名片,积极引导广大师生爱莲、清廉、正身、正气,营造清廉正气、向上向善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

  (二)推进清廉单元建设,重点打造清廉学院、清廉处室、清廉企业、清廉家庭

  以推进“清廉西大”建设为抓手,推进清廉单元建设,打造清廉学院、清廉处室、清廉企业、清廉家庭。

  一是推进清廉学院建设,实现“一院一品牌”。加强廉洁文化理论研究,推进廉洁学科建设,引导教师树立廉洁从教理念,落实廉洁育人要求,讲好廉洁故事,加强对学生开展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推动学院特色发展,树立良好师德师风、教风学风,努力实现“一院一品牌”。

  二是推进清廉处室建设,实现“一处一亮点”。加强对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资产聚集、民生关注领域的监督检查,推进处室管理服务工作为民务实勤廉高效,努力实现“一处一亮点”。

  三是推进清廉企业建设,实现“一企一示范”。加强企业干部教育管理,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建立廉政风险内部控制机制,推动企业改革,推进校办企业诚信守法、廉洁经营,努力实现“一企一示范”。

  四是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实现“一家一廉训”。督促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格家教家风,管好配偶子女,引导配偶子女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制定家庭廉洁家训,努力实现“一家一廉训”。

  (三)推进“清廉采购”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校园采购环境

  一是完善采购监督制度体系,实现阳光采购。发挥监督治理效能,将“清廉采购”作为“清廉西大”建设的重要抓手,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关键责任人监督模式,在政府采购项目的各个关键环节,设立项目需求提出人、任务量确定人、标书起草人、招标人、投标公司资质审核人、合同审定人、合法性审查人、项目全过程监管人、阶段付款审核人、验收负责人、尾款支付审核人、法律纠纷起诉人、廉洁问题追查人、全过程公开人等14个关键责任人,构建政府采购责任监督落实机制,出台政府采购项目关键环节责任人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严密的防火墙,做到全程公开透明,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精准监督,从源头堵住漏洞,保证学校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建设清廉高效。

  二是强化采购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实现常态监督。聚焦学校基本建设、后勤管理、项目投资、资产处置、招标采购等方面廉政风险,开展排查防控,制定政府采购环节廉政风险清单,及时预警纠错;紧盯权利运行各个环节,开展查漏补缺,推动监督融入日常、形成常态,督促履职尽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探索具有广西大学特色的清廉建设新路子。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各单位要牢牢把握“清廉西大”建设工作的政治属性,要扛起建设“清廉西大”的政治责任,把“清廉西大”建设成效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党组织书记是“清廉西大”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要求,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清廉学校建设的`重要责任人。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研究制订本单位推进“清廉西大”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重点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制定细化和完善具体的规章制度,做到按制度管人管事。

  (二)突出工作重点,形成特色。各级党组织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细化落实主体责任“最后一公里”。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主体责任和主体自觉,充分发挥广大师生在清廉学校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亮点与特色,不断丰富“清廉西大”建设的内涵。

  (三)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整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要防微杜渐,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传导建设“清廉西大”的压力和责任。学校将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强化对巡视巡察、专项监督、审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营造舆论氛围,提升实效。各单位要把“清廉西大”建设工作作为立德树人重要工作来抓,利用媒体广泛宣传“清廉西大”建设的成果和经验、做法,做好宣传和提炼,学校将开展清廉单元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推荐优秀案例进行表彰,营造“崇清尚廉”的舆论氛围,为广西清廉高校建设工作提供高质量、有实效的建设样本。

  学校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15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学生营养健康与学校食品安全提升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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