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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精选1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1
一、总体服务方案
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安全消费意识的日益加强,对蔬菜的运输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满足客户的多样性要求以及超市对运输成本的控制。因此,加强对蔬菜运输方案的研究就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针对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定点采购运输所存在的蔬菜的运输方案作出以下几点:
1、配送方法:
配送质量标准:配送蔬菜质量的控制主要采取如下措施:
1)在与客户签订《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客户和我们共同拟订《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2)我公司接到客户配送定单后,将组织的蔬菜由分拣人员按《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入筐,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
3)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客户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2、车辆配送服务
我公司免费提供人工服务装卸车。
3、配送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4、运输安排:
我公司具有冷藏车、保温车配送各种(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保质保险,不会蔬菜等造成严重的腐烂。
我公司提供江铃厢式货车1辆,提供金杯海狮1辆,保证在配送的时间内保质保鲜的将(蔬菜、畜禽肉、水产类、蛋类、水果类、杂粮类等)送达到现场。
5、我公司承诺在1小时内到达用户单位临时配送。
6、卸货交付
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及时与用户协调员取得联系。
入库卸货时,协调员与驾驶员同时监督清点卸货数量;
发生货损、货差,由协调员与收货方共同分清责任,同时提交公司;
卸货完毕后,及时提供三联单(我单位盖章、验收单位签字)。
二、货物质量保证措施
食材生产卫生规范的'基本内容就是从原料到成品全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卫生条件和操作规程。其主要内容是:
1、原料采购、运输、储存的卫生
对原料及其采购后的运输和储存要求是生产任何食材都要首先把好的重要环节。否则,即使生产条件再好,也不能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因此,本项目主要对采购人员、原料的新鲜度、包装物及包装容器、运输工具和运输作业、原料的储存场地、仓库条件等的卫生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2、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
食材生产在经营进行新建、扩建和续建的工程项目时,首先将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报经当地行政部门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重点对选址、内外周围环境、布局、设备结构、上下水系统、废物处理、卫生设施等进行审查,均符合通用卫生规范和有关食材工厂卫生规范的规定。
3、工厂的卫生管理
食材工厂建立相应的卫生管理机构,认真宣传和切实执行食材卫生法规,包括工厂的经常性环境卫生、除虫灭害、原材料卫生、产品质量检验、设施卫生和维修保养、清洗消毒、个人卫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污物、上下水系统、动物饲养等管理以及规章制度、考核评比、职工健康教育等具体工作。
4、生产过程的卫生
包括从原料到成品的全工艺过程。在食材加工过程中,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储运”的流程,严防交叉污染,在生产加工的场地、车间有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废物处理等基本卫生设施并合理使用;食材包装有严格卫生要求的场地和操作要求,包装材料和标识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操作人员必须讲究个人卫生,符合从事食材生产经营的健康要求,成品应经有关标准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5、卫生和质量的检验
食材工厂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和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卫生和检验工作。按国际规定的或企业品质控制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签发检验结果单,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定期鉴定、维修检验用仪器、设备,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
6、成品储存和运输的卫生
食材生产有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三种符合卫生要求的仓库,容量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各类仓库有专人管理、负责,定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各种成品的储放按相应的工艺要求进行。
食材运输有专车、专船或专舱,严禁一车多用或与非食材混运,运输中使用的容器、工具专用,有专人负责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等卫生工作。
7、个人卫生与健康的要求
食材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和培训教育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体检和培训,并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如:上岗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鞋,上岗前和便后必须洗净双手,防止食材污染。
三、配送时间保证措施
为了快速送货,公司成立了的相关部门,实行部门负责制,专人专事,明确职责,保证整个配送的及时性与稳定性。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2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完善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降低伙食成本,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学校食堂正常有序运转和食品安全。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鲁教财发〔20xx〕1号)及济宁市教育局、济宁市财政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xx〕19号),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米、面、油、水(海)产品、生鲜肉、蛋类、豆制品、调味品等食材,随着学校大宗食品配送工作深入开展,运行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实现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全覆盖。
二、工作原则
1.学校大宗食品的统一配送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依法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能够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供应商。配送单位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在近3年的省级以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2.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由县教体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县教体局与公开招标确定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签订统一配送合同,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各学校在总合同框架内再与供应商签订具体的配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实施程序和违约责任。
三、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供应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质量优良、新鲜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2.供应商配送食材价格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供应价格应低于同期优质大米、面粉、食用油等食品的市场价格。
3.供应商应向采购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原材料采购系统或网站。具有符合食材储存条件的仓库、配送专用车辆及人员,所有人员有健康查体证明。
4.学校食堂所使用的米、面、油、调味品等原则上每星期配送一次,但必须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和安全可靠,最大配送量不能超过正常消费15天的食用量。其他食品原材料应视学校实际需求,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酌情配送。
5.供应商应对生产或采购的每个批次食品原料进行自检,每批食品原料到校时,应随货提供本批次的厂家或供应商检验合格报告及配送清单。
6.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食堂食品原料的采购、运输、验收、退换等各项工作。
7.供应商应制订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应急预案。
四、账目结算
1.县教体局负责为学校设立食堂账目监管账户,各学校依据本校就餐费用收取办法,每次收取费用应及时全额存入本校食堂账目监管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截留、挪用、扣除食堂就餐费用。
2.各学校大宗食品采购费用隔月结算一次,每月底由供应商依据配送清单汇总供货总价格,再由学校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出具发票经食堂负责人、分管领导、校长签字后,由县教体局核算中心从监管账户中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五、监督管理
1.教育主管部门职责。县教体局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主体单位,制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法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供应商监督考核办法和供应商退出机制,督促学校落实大宗食品安全保障措施。
2.财政部门职责。县财政局根据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实际,协助县教体局开展供应商的招标工作。指导学校做好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收支行为,提高食堂财务管理水平。
3.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加强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及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对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检查,依法查处涉及学校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每学期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学校及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的组织领导,完善采购和质量监控管理的各项制度。各学校成立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小组,负责大宗食品的具体配送、验收等工作,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采购食品的`质量安全。
2.明确责任要求。学校是实施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食堂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压实责任,保障大宗食品配送工作顺利实施。供应商是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具有完善的食品安全配送体系,对食品安全负责。
3.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全过程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度。制定具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在招标采购、质量检验、供货验收、货款支付等方面,明确规范要求和工作流程,细化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廉政风险防控全覆盖,严防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4.加强监督检查。学校要及时公示大宗食材统一采购流程、供应商和原材料情况等信息,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及时将供应商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立健全供货商综合评价和退出制度,对评价不合格、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坚决终止供货合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各学校不得超范围采购,对于违反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如存在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玩忽职守等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七、其他要求
1.学校对采购的食材遇有特殊要求,经协商能达成一致的,供需双方单独签订供货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食材的价格等,月底结算时,附在发票后作为附件进行结算。
2.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之外的原材料采购,供应商能承担的,提倡由供应商统一配送;供应商不能承担的,学校也要实行定点采购,并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xx年第12号)相关采购要求执行。
3.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嘉祥县所有公(民)办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各类幼儿园。本方案的解释权由嘉祥县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3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须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关规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根据经营情况,及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应商管理规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备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须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应商必须提供正规发票、送货单、收据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完好,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尝味道是否正常;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关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
①索取检疫合格证。
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
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
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索取出厂合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
①索取出厂合格证、检验证明;
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
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
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
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应商,然后根据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批准。得到批准后,再联系供应商送货。
3、货物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合格食品拒收,退回要求重新配送;对合格食品,核实数量、份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七、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
如发现原供应商的价格偏高,应及时与供应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应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合格供应商并进行合作。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4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严防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xxx县xxx农副产品配送有限公司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在全县统一要求框架下,以学校为单位,依照各学校实际,建立区域性的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机制并有效开展工作,以进一步规化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促进全县中小学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学生在校就餐的安全、营养、价廉,促进全县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配送产品介绍:
大米、食用油、面粉、鲜肉、蔬菜、调料、乳制品等其他品种
二、配送食品的内容及标准:
1、大米必须符合GBl354-20xx《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l535—20xx标准(大豆油),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3、面粉必须符合GBl355.86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4、学校食堂副食品、蛋、糕点、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在保质期内,有QS标志。
5、学生饮用奶必须符合《xxx省“学生饮用奶计划”暂行管理办法》中对学生饮用奶质量标准。学生饮用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GB一5408.2一19xx《灭菌乳》和GB7718—19xx《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规定,应采用符合GB/T6914—19xx《生鲜牛乳收购标准》规定的原奶生产,不得用复原乳生产。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应采用】80毫升、200毫升、250毫升等规格,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6、配送的鲜肉类必须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
7、蔬菜在配送前必须采样送检,并注明蔬菜的产地、生产者及数量等,经县(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并出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报告单后,方可采收配送。
三、保证配送食品蔬菜质量的措施:
在与学校食堂签订《食品蔬菜配送合作协议》中,由学校食堂和我们共同拟订《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
我公司接到学校食堂配送定单后,由公司采购员工分类采买或向和我公司签订购销协议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订购,将组织的食品蔬菜由分拣人员按《食品蔬菜配送质量标准书》分拣包装并分类入库贮藏。
由于蔬菜生产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多样性,蔬菜是鲜活产品,组织柔嫩,含水量高,易腐烂变质,采后极易失鲜,故鲜活蔬菜由公司员工分拣入筐后,迅速将其拉入保鲜冷藏仓库贮藏,在由我公司具体负责配送各单位的配送主管检验合格后才送往学校食堂;我们配送的蔬菜经由学校食堂的质量监督员验收。
配送价格构成及报价说明书:配送价格包含蔬菜的收购价格、分拣运输的损耗和搬运运费、运输费、国家法律规定的税费和行业交易费和我们企业的毛利等方面。在制定配送价格的过程中,根据蔬菜行业的各种特殊性,我们主要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主要采取由供应商定期(周报、旬报、月报)报价、采购方核价的方式进行(当有分歧的意见时,双方议价协商解决)。
四、本次配送计划客户服务策略
1、建立服务补救预警系统。化解顾客抱怨的`最佳时机是在事前,以预防为主,补救为辅,即在问题出现前预见到问题即将发生而予以避免。
2、鼓励和引导不满的顾客投诉。物流服务提供者要设计方便顾客投诉的程序,以鼓励和引导顾客投拆。还应鼓励不满意顾客中“沉默的大多数”说出他们的不满,利用这些信息发现潜伏的危机和问题的根源,及时改进。
3、快速解决问题。当发生服务失误时,企业作出反应越快,服务补救效果会越好。服务人员必须在失误发生的同时迅速解决,避免服务失误扩大并升级。
五、确定配送路线:
正是由于配送运输独有的特点,合理规划配送路线对配送成本的影响要比一般运输大得多,所以必须在全面计划的基础上,制定高效的运输路线,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通常把汽车作为主要的运输工具。选择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配送,这也是整个配送网络优化的关键环节。合理确定配送路线就是经最少的环节,以最快的速度把食品蔬菜运至学校食堂,以保障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六、配送安排:
1、时间安排:准时拣货、检测、发货。
2、运输安排:安排保鲜货车进行较远距离配送,选择最短的路径!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5
为深入推进我市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切实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化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浙食安委〔20xx〕13号)、《台州市百万学生食品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台政办发〔20xx〕41号)等文件要求,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积极打造“阳光食堂”,全面建立“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食品安全,多方共赢”的学校食堂食品配送机制。
二、配送种类
学校食堂的粮面油(预包装)、鲜猪肉、冷冻食品(预包装)、副食品(调味品、预包装)、豆制品等5类大宗食品实行定点配送。
三、配送时间
每2学年一轮。
四、配送模式
(一)抱团配送
按照“就近,安全”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继续统筹安排,把全市学校划分若干片块抱团区域;同时,继续推进180人或省三级以上的民办幼儿园食品配送,具体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监督落实,鸡山、海山等偏远学校继续实施学生食品定点采购。
(二)竞争配送
1.适度竞争。每一类入围企业原则上不超过6家,申请企业通过资质审核及量化评定后,按得分高低确认。
2.抱团采购。区域内片块抱团组长学校牵头所在片块成员学校,根据入围企业排名情况和服务承诺及质量等,确定食品配送企业,特殊情况除外。
五、企业要求
(一)准入程序
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相关规定和本地实际,对申请配送的企业进行初审。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服务师生”角度,集体择优确定配送企业(具体的量化评定办法详见附件)。
(二)企业服务和责任
1.企业服务。
①提供服务期限每2学年为一轮;
②企业在提供服务时,应保证服务质量、食品质量;
③配送项目不得转包或转让;
④入围后自愿投保食品安全保险。
2.验收要求。配送企业建立食品出入库台账,确定专人负责送货,严防非统一配送食品进校园。对于不符规格、存在质量问题等食品,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退换,并保证师生正常就餐。因食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配送企业责任。
3.企业责任。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保障学校食堂正常运行,并提供各类票据和单据(与学校向社会公布一致),引导企业将视频监控接入监管部门监控平台。不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配送人员做到热情服务,不拖拉,不推诿。建立并严格执行下列制度:
①《食品配送企业管理制度》;
②《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③《售销记录台账制度》;
④《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⑤《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⑥《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⑦《食品定期检查制度》;
⑧《不合格食品退市及销毁记录制度》;
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要定期自查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是否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目录要在监管部门备案后方配送。
(三)企业配送进退机制
1.由片块组长学校组织片块成员学校对片块内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投票测评(每学期两次,即1月中旬、4月底、6月底、11月初),满意率低于50%的企业取消片块本期配送资格;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片块一个月配送资格。片块“满意度”测评结果要接受监督并送交市教育局备案汇总,整个区域满意率累计低于50%的企业取消本期配送资格;整个区域满意率50%(含)至70%(不含)的,暂停该食品配送一个月配送资格。
2.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品企业配送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产品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代理销售的食品厂家存在违反《食品安全法》被行政部门处罚的`(第一时间停售该食品代理的除外)、企业存在违反承诺出现不符合前置征集条件(特殊情况除外且经报备并能够及时整改的)以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的等行为之一,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3.校企双方需在“玉环市教育局阳光饮食信息化服务平台”进行登陆交易。以半学期为周期,同一周期超过一半配送企业有过相同配送的食品按均价计算,若价格指数排名最高且超过各企业配送平均价的一定比例(虚高)的企业,1个周期由相关部门进行约谈;连续2个周期出现,暂停1个月配送资格;连续3个周期出现,将取消企业配送资格。一经发现价格存在恶意竞争的,直接取消企业配送资格。
企业因自身原因或被强制退出配送的,由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向社会公布征集相对应的配送企业。
六、学校要求
(一)学校要按规定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源头安全可控及可溯,并在“玉环市学校阳光食堂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布配送及定点采购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学校要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每批次采购的食品必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或食品检测报告;对采购索取的票据、清单、证照复印件要分门别类编号归档保存。
(三)学校要明确食品采购与验收管理分人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应采取退货等措施予以处置,并及时做好记录,报送所在片块组长学校和市实施学生饮食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对配送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和相关部门对企业综合评定等的相应依据。同时,情节轻微,酌情扣除配送企业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学校要制定食品配送应急预案。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对食品供应有稳妥的应急办法,保证学生的食品供应不受影响。
七、配送价格
坚持食品安全第一的原则,校方与配送企业在平等公开基础上协商配送价格。协商的价格原则上同一区域实行同价同质配送,在市场零售价和市场批发价之间,结合物价变化和企业营业场所出售价格等,再参照以往企业承诺价格下浮率,确定配送结算价格。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6
为确保医院食堂(以下简称“医院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堂食品原料(以下简称“食材”)配送行为,强化医院食品安全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食品安全法》《医院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医院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医院食堂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依托“灌云县医院食堂食材网上商城”平台,实行“统一审核、线上采购、阳光配送、全程管控、信用管理”的食堂食材安全管理模式,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以及社会等多方监督。通过严把企业入围、严格审核过程、严控源头质量、合理测算价格、全程监控配送、科学制订食谱、强化监督考评、推进社会共治等措施,不断提升医院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实施范围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全县各级各类医院食堂应全部实行食材“阳光配送”工作,并对所有进入平台参与医院食堂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和信用管理。
三、方法步骤
在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平台测试、试点运行、遴选单位、宣传培训、联调联试、推广应用等步骤,在全县医院食堂组织实施。
(一) 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教育部门通过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督促医院食堂积极参与食材“阳光配送”工作。教育局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快速推进,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宣传发动企业报名参加阳光配送,三部门和合作单位(农商银行和软件公司)对医院和监管部门分层次,开展软件安装、平台操作和食品安全培训等。
(二)遴选审核阶段(20xx年7月15日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根据配送单位报名情况,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局对平台运营公司开展复核,建立第一批“阳光配送”单位名录库,与平台运营公司签订契约后正式上线运行。县教育局根据医院需求,会同卫生健康部门逐月确定医院食堂常用菜谱,供配送单位集中采供。县农业农村局依据相关标准,在全县范围内遴选推荐一批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基地直供。
(三)联调联试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从7月初开始组织部分医院食堂使用平台采购食材,进行平台稳定性测试。7月20日前,所有进入平台的食材配送单位完成相关产品信息维护,8月底前,平台组织采购、验货、收货、资金支付和问题处置等全环节实操演练,集中进行压力测试,检验平台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试点论证阶段(20xx年8月25日前)。选取高中段医院食堂、部分配送单位、部分食品生产单位及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开展平台测试及试点运行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平台。
(五)推广应用阶段(20xx年9月1日起)。根据县教育局统一安排,组织医院正式实施“阳光配送”工作。9月30前,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平台制定出台医院食堂“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配送单位信用管理办法和医院食堂食材应急保障预案等,每年年底前对配送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实施信用管理、建立淘汰机制,对配送单位名录库进行更新。
四、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发改委、公安局、农商银行等部门配合,负责平台建设及推广运用、食材品种确定、“阳光配送”单位遴选及评价考核、宣传培训、信用管理、责任追究,以及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市场监管局:对申请进入平台企业的.资质审核,并通过平台对交易双方的经营资质、产品品质、供货渠道、检验检测、贮存配送、加工制作、主体责任落实等进行全程监管,指导医院食材验收标准及“阳光采购”单位建设标准的制定、考核验收等,规范进入平台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协助对进入平台企业考核评价。
教育局:负责平台建设、测试、试点运行及培训,引导医院食堂积极参与“阳光采购”工作,规范学生伙食费的使用管理,确定医院食堂食材品种库,督促指导医院严格执行线上食材采购及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校长家长陪餐、信息公示、食材采购及验收管理等制度。指导医院动员学生家长通过家委会、意见箱和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反馈意见建议;引导学生家长通过手机公众号实时、全面、动态了解医院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材采购、加工制作过程、每日食谱、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协助市场局等部门对申请进入平台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农业农村局:加强对本地蔬菜、水果、水产、禽蛋等种植养殖基地产品质量源头管控,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组织有参加医院食堂食材配送意向、已纳入江苏省农产品监管平台并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植养殖基地和屠宰企业进行“阳光配送”遴选推荐,以保证优质供货渠道。
卫健委:组织营养学专家定期对医院食堂食谱制订进行培训指导,配合教育局做好食材品种的确定,保证学生餐营养健康。
发改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定期发布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根据市场价格的实际情况,对配送单位的食品价格进行监测预警,同时做好副食品价格与配送平台数据对接。
公安局: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加强学生的信息安全工作。
农商行:负责医院食堂账户开户,资金的收缴与划拨,与商家对账,平台软件开发、维护,确保系统运营正常、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上报。加强对报名参与食材配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的帮扶指导,加强规范化建设。在满足医院食材供应需求的前提下,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由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教育局、农业农村等部门严格遴选。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部门按照县统一计划,提前做好相关培训的准备工作。县市场局做好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系统安装培训、通知进入平台企业参与培训、医院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安装对接等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医院的通知、会务准备等工作,督促校园食堂“阳光采购”系统软件安装和培训。
(三)加强协调配合。县级层面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矛盾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注重沟通交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确保秋季开学后,医院食堂食材采购更加便捷高效,广大师生吃得更加安全、健康、实惠,让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7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产业革命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扎实解决“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和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校农结合”“农医结合”“农企结合”助推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达到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从而促进农村产业革命“八要素”同频共振和功效叠加,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集中采购配送工作机制,真正做实“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和达到精准产业发展,产销无缝对接、利益联结见效,全区蔬菜配送本地集中采购比例达8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和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
三、规划布局
根据订单需求,综合各镇土壤特点和种植习惯,科学规划蔬菜产业发展布局,重点围绕大白菜、莲花白、大白萝卜、豇豆、嫩南瓜、花椰菜、胡萝卜、西红柿、茄子、老南瓜等蔬菜品种,在永乐镇、三渡镇、新舟镇、喇叭镇、虾子镇规划建设200—1400亩的标准化示范基地共17个共9686亩(详见附件1)。
四、工作措施
(一)测算数量需求。配送公司根据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食堂、医院、国有企业及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企事业单位需求,研究制定配送指南,测算年度消费所需农产品的`种类和数量,上报采购需求清单。各镇(街道)安排指导各村(社)专业合作社根据配送指南,规划种植区域、种植面积和种植品种,按农产品种类、数量、质量等级、供应时间等数据组织好生产和销售。
(二)按需组织生产。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以订单需求为导向开展定向生产,着力解决产业规划零散、规模不够等供需问题。
(三)成立技术培训工作队伍。明确每个基地技术培训人员对基地内种植农户进行种植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农产品安全、绿色、新鲜、优质。
(四)定点采购配送。各配送公司与合作社签订配送保底价收购协议,合作社再与基地农户签订保底价订单收购合同,形成生产、配送、销售全链条。
(五)强化食品安全。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能力,确保源头安全。发改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运输、贮存、配送等流通环节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消费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定期和不定期抽检力度,确保安全消费。配送企业要建立全程质量监控、安全检测制度,对配送的每一种农产品进行检测留样,建立档案备查。
五、合作模式
采取政府引导、公司“龙头”带动,合作社“龙身”联结,农户“龙尾”基础的“公司+合作社+农户”农业产业发展模式,公司对接市场做好销售,合作社衔接公司与农户做好发展,农户负责按订单要求做好种植达到公司“放下包袱”扩市场,合作社全心全意抓管理服务,农户一心一意抓生产。从而建立农户与合作社,农户与公司之间的新型产业关系,转变一家一户小农生产的传统经营方式,从而促进传统农业迈向订单农业发展轨道和保障公司、合作社、农户三家利益,使产业能够可持续发展。
六、利益联结
(一)配送公司对村级合作社规划发展的各种订单蔬菜实行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低于保底价时按保底价收购,当市场价高于保底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市场价格为区教育科技局当周所定营养餐价格下浮20%)。
(二)为逐步壮大和巩固基地建设,实现贫困户利益联结。村级合作社在蔬菜销售过程中按销售利润的10%进行费用提取,提取的经费30%用于基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20%用于合作社日常工作开支,50%用于贫困户利益联结分红。
七、要素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由肖成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姜凤、池军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教科局、卫健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日常工作。各镇(街道)也要成立“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引导种植大户和经营能人加入专业合作社,做好蔬菜产业发展相关工作。
(二)强化政府支持
区级财政预算安排一定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订单农业”(蔬菜)种植配送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合作社对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镇(街道)也要预算专项资金扶持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
八、奖励机制
为激励公司和合作社拓展市场销售渠道,对全年“订单蔬菜”种植配送量大,利益联结机制运行效果好的公司和合作社将给予资金奖励或政策扶持。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8
一、项目名称:
淮南师范学院自营食堂蔬菜配送资格商招标
二、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采购需求:
叶、瓜、果、根、茎等类的蔬菜。
四、合同期限:
3年(1+1+1),具体起止日在合同中约定。
五、定价方法:
所有配送蔬菜的价格以周谷堆农贸市场每天最低价格的1.1倍计算,周谷堆没有的品种以承包餐饮公司购进价平均值的1.1倍计算。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后审):
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
3.近三年(20xx年1月1日至今)来没有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或不良记录;
4.投标人业绩:近五年(20xx年1月1日至今)具有企事业单位蔬菜配送满三家累计满三年,以签订的配送合同为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投标后若发现弄虚作假,将依法追究投标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2.投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自行解释,不能作为招标文件的附加条件。
3.招标方对未中标的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七、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xx年01月12日至20xx年01月26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01月26日上午11:30分。
(2)报名地点: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售价:报名同时以电子档形式发售,售价500元/本。(提供收件邮箱或者自带U盘现场拷贝)
(4)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报名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业绩合同。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齐者不予接受报名。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9
一、项目名称: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2、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10
今年以来,贵阳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蔬菜价格指数居高不下,一直居于全国36个中心城市前列,增加了城市居民的消费支出和生活负担,给市民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供应强化监管保持物价稳定工作方案》(筑府办发〔20xx〕53号)的要求,为了有效降低菜价,探索建立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生鲜农产品销售价格,满足市民需求为目标,通过开展贵阳市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试点,由专业化的生鲜农产品配送公司将蔬菜直接配送给农贸市场经营户,最大程度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减少商品损耗,降低经营户进货成本,促进农贸市场终端菜价的下降,为全市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作出有益的尝试和探索。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开展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和引导调控作用,按照市场化取向,企业化运作的方式,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积极推动,企业在政府的指导下自愿参与。
(二)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由于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统一配送体系的建设是一个新鲜事物,配送对象零散,涉及的蔬菜品种类别繁多,在组织实施上有较大难度和风险,需结合我市实际,先行试点,首先在市中心区有一定规模和区域辐射力的农贸市场开展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三)突出重点,与调控目标相结合。紧紧围绕政府确定的物价调控目标和任务,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销量较大的大宗蔬菜和我市地产的当季蔬菜作为配送重点,有效缓解“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
三、试点内容
(一)试点时间
计划从20xx年6月份开始试点,试点期限到20xx年12月底。试点结束后,总结试点情况逐渐推动试点工作常态化。
(二)试点范围
初步确定由贵州创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贵阳乌当源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两家具有一定经营经验和较强配送能力的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在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乌当区的11个农贸市场开展试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贵州创新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云岩区红边门、金鑫、延安西路、盐务街农贸市场,南明区新路口、万东、红岩农贸市场和小河区西工农贸市场,共8个农贸市场的配送;
2.贵阳乌当源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乌当区新添、洪济、心怡3个农贸市场的配送。
(三)试点要求
1.配送品种。按照先常规、后丰富完善的'思路,试点初期重点配送城市居民常用的18种主力生鲜蔬菜,具体是:大白菜、小白菜、白萝卜、莴笋、莲花白、姜、香葱、洋葱、蒜、土豆、折耳根、养心菜、金针菇、生菜、菜心、花菜、西红柿和青椒。试点运行平稳后,再逐步扩大蔬菜配送品种。
2.对配送蔬菜零售价格实行统一的建议零售价管理。在保证经营户经营收入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规定蔬菜经营户必须按照统一的建议零售价进行销售。建议零售价原则上要低于所在农贸市场同类蔬菜零售价格的20%,并在农贸市场进出口或电子显示屏上公示。通过实行终端零售价格限价管理,引导农贸市场的经营户将配送成本下降后的利润空间让渡给消费者,从而促进蔬菜终端销售价格的回落,让终端消费者得到实惠。
3.配送企业和农贸市场要搞好优质服务。对农贸市场生鲜蔬菜的配送实行“五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销售。蔬菜配送价格要保证低于经营户自行进货价格。配送蔬菜要货源充足,品种逐步多样化,具有较好的新鲜度和销售品相;配送及时,原则上每天清晨6时前配送到位;根据经营户需要提供分拣服务。接受配送的经营户要悬挂统一制作的“生鲜蔬菜统一配送销售点”标识牌。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财政、物价、农委、工商、交警支队、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相关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全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局,负责统筹部署,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相关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市商务局负责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统筹协调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农贸市场所在地区人民政府和乡(镇、办事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动员、维护稳定等工作;市委宣传部负责舆情引导、加强正面报道;市财政局、市价调办负责审核拨付相关经费;市物价局负责对配送蔬菜零售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市农委负责协调配送企业生鲜蔬菜的货源组织;市工商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良好经营秩序;市交警支队负责对配送车辆发放市内通行证,方便配送车辆快速通过,满足配送需要;国家统计局贵阳调查队负责密切关注市场蔬菜价格的变动情况。
(三)加大扶持力度。
1.对试点配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对试点配送企业配送基础设施进行专项补助,主要包括配送车辆、冷藏设施、分拣包装设备、检测设备、信息化平台建设等,专项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的50%;对于投入大、运营效果好、公益性突出的试点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专题研究。
2.对试点配送企业试运营期间发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从市价调基金中安排价差补贴资金150万元,对两家试点企业在20xx年6月-12月试点期间产生的经营性亏损给予价差补贴。具体补贴金额根据实际发生额,经市财政局、市价调办审核后据实拨付。
(四)严格监督管理。财政、价调、商务等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防止出现骗补行为;物价、工商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限价管理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价格垄断等违法经营行为。
(五)加强宣传引导。试点工作是一项新的探索,需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赢取各方的理解支持。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各区要建立舆情收集分析机制,密切与各方的沟通协调,适时准确发布新闻,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六)做好稳定工作。试点工作所在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勇于担当,加强舆情引导,制定维稳工作预案,充分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维稳工作,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为试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11
为了确保学院教工食堂及培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提高餐饮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教工食堂及培训食堂蔬菜、水果供货商。
一、招标项目:
蔬菜、水果。
二、招标方式、期限
本次招标为供货商资格招标,符合资质的的投标单位确定供货资格,入围期限为一学期,入围供货商每半月报价一次,根据报价确定当期供货商,期间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如遇市场价格下跌,则应相应降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资质的种植户、实体店、农贸市场经营户。
2、诚信经营、信誉度高、服务优,所供物资质量符合我方要求,供货能力(如供货速度、货源储备量等)满足我方需要。
3、投标单位需提供
①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副本原件
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③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④食品安全承诺书、按时送货承诺书(送达招标方指定配送点)
4、中标单位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月25日17:00点
2、投标地点: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迎宾校区食堂办公室
五、其他
我院委托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此次招标采购工作,并由其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12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xx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xx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xx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xx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xx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xx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xx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xx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xx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xx月xx日,在xx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x月x日至x月x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x月x日至x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xx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
3.现场查看
x月x日至x月x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x月x日-x月x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xx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13
一、工作目标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内容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2.克扣、挪用、截留、贪污学生伙食费以及违规在食堂账目中列支教职工奖金、福利及津贴补贴等问题;
3.学校在食堂违规接待问题;
4.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推动问题整改。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组织“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 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育人的工作成效。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食堂蔬菜配送服务方案 14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二、目标原则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三、招标配送范围、期限和采购内容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四、配送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学校食堂食材质量配送要求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对配送供应商供应能力要求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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