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服务方案

时间:2024-11-12 15:59:27 服务方案 我要投稿

【合集】残疾人服务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残疾人服务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合集】残疾人服务方案

残疾人服务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和省文明办等10个部门、单位联合发出“千个支部万名党员助残志愿服务行动”的倡议,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倡议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基层党组织示范带头,为“残疾人之家”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让每位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 20xx年12月x日

  地点:xxxx残疾人之家

  二、活动议程

  1、领导讲话。

  2、支部代表发言。

  3、残疾人之家代表发言。

  4、结对授旗。

  5、宣布启动

  三、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1、义诊服务。

  2、残疾预防。

  3、政策解读。

  4、理发服务。

  四、参加人员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领导、党支部书记和党员代表,12个镇街道理事长、党支部代表和15家残疾人之家代表。

  五、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单位于12月x日下班前,通知参会人员并统一汇总报送名单;

  2、请参加启动仪式的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

  3、请县级新闻单位派员参加,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德清县残疾人联合会

  20xx年12月17日

残疾人服务方案2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共xx省委、xx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青发[20xx]15号)、中央文明办等8部委《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xx]15号)和中央文明办、中国残联关于印发《全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残联〔20xx〕95号)等精神,认真落实xx省文明办等8部门《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分工实施意见》(青残联会发〔20xx〕177号)要求,切实推动全省“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入,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

  我省共有30万残疾人,涉及四分之一的家庭人口。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深入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使扶残助残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志愿助残理念深入人心、志愿助残实践更加丰富、志愿助残覆盖面不断扩大、更好地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志愿服务,对于进一步推进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和发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要求,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努力践行“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精神。坚持党委政府领导与社会化运行相结合、自愿参与和鼓励倡导相结合、服务残疾人和实现个人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全面启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

  (一)进一步加大关爱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的有效作用,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介绍志愿助残知识,宣传志愿助残的感人事迹。要正确引导人们理解、关注、参与志愿助残,广泛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志愿助残不断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二)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组织开展主题日活动。各地文明办和残联积极协调当地民政、司法、共青团、妇联、部队、老龄委等部门组织开展每年7月6日“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主题日活动。州级要在今年7月6日开展主题日活动启动仪式;县级以下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主题日活动。通过开展活动积极推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持续深入开展,为广大残疾人提供优质实效的志愿服务。

  (三)开展为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爱,凝聚社会的爱心与良知。每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节庆和纪念日,要集中组织开展志愿助残活动,为残疾人送温暖、献爱心,使残疾人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四)深化推进阳光助残行动。20xx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等8部委《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xx]15号)精神,省文明办等8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志愿助残工作的分工实施意见》(青残联会发〔20xx〕177号)文件。各地按照分工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进社区、进村镇、进工厂、进校园、进家庭等活动,帮助残疾人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做好行之有效的志愿助残服务。积极协调和动员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志愿助残”、“社区志愿助残”、“青年志愿助残”、“巾帼和家庭志愿助残”、“红领巾手拉手志愿助残”、“解放军和武警志愿助残”、“文化志愿助残”、“科技志愿助残”、“法律志愿助残”等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鼓励和支持助残志愿者与残疾人结成长期固定的“一帮一”、“多帮一”帮扶关系,为残疾人提供多方面和个性化的志愿服务。

  四、建立规范的工作机制,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各级残疾人组织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志愿助残服务组织,努力实现志愿助残服务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着力抓好基层志愿助残服务网络建设,在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残联和村(社区)残协,设立志愿助残联络站(点)。不断加大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力度,将各级文明办、民政、司法、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团委、妇联、老龄办招募与注册的助残志愿者汇总并建档立卡,整合社会资源,加强相互联系,做好日常服务与管理。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上服务平台,方便志愿者与残疾人进行信息交流与服务对接。同时,不断加强与社会助残组织的沟通协调,为更好地开展志愿助残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建设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人才队伍。着眼于建设一支覆盖面较广、素质较高、规模较大、基本适应志愿助残工作需要的志愿助残人才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和参与“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扩大群众基础。逐步建立“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人才库,有效掌握和科学配置志愿助残人才资源。充分利用各种志愿者注册平台,对助残志愿者进行注册管理,建立一支以注册志愿者为主的骨干队伍。要注重从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人士中培养一批志愿助残阳光使者。鼓励和支持助残志愿者比较集中的地区和单位,组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专项服务队,为残疾人提供有特色的志愿服务。建设一批志愿助残培训基地,结合残疾人的特定需求,对志愿者进行多种形式的知识培训,提高助残志愿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

  探索建立志愿助残工作考评和激励机制,调动助残志愿者的工作积极性。志愿服务组织根据本系统核发的志愿者证书上登记的助残服务时间,结合残联助残志愿者联络站(点)对志愿者服务表现的评定,按照星级认定制度进行考核认定。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文明办等8部门将每五年联合命名一批“全省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和“全省志愿助残阳光使者”。并积极推荐为“全国志愿助残示范基地”和“全国志愿助残阳光使者”。

  五、不断加强对志愿助残工作的领导

  省州县三级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文明办)要将志愿助残工作纳入志愿服务总体规划,把“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给予高度重视,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志愿助残作为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把为残疾人提供服务作为全面推广志愿服务的有效途径和平台,积极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将志愿助残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纳入城市公共文明指标测评。要注重发挥志愿服务协调小组作用,将志愿助残纳入志愿服务工作整体规划,加强协调与指导,提高工作成效。

  各级文明办和残联要不断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健全政府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志愿助残经费保障机制。要积极争取专门经费预算或设立专项资金,保障日常活动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组织开展。同时,进一步拓宽经费筹措渠道,加大工作经费投入,为“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

  各地开展志愿助残工作情况,由各州(市、地)文明办和残联负责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每年11月底前分别上报省文明办和省残联。

残疾人服务方案3

  为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广泛整合资源,切实帮助残疾人,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保证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规范化和常态化,特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社会主义特色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广泛普及志愿理念,大力发扬无偿志愿精神,着力壮大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建立志愿服务社会化运行模式,推动志愿服务有一个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活动目标

  积极发动组建助残志愿者队伍,通过广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引导社会关注残疾人,理解、尊重、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并通过各种培训、实际学习、助残活动,不断提升助残志愿者的服务技能,沟通技巧等方面素质,同时全面掌握残疾人状况,并针对残疾人康复、教育、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等开展各种帮扶工作。

  三、服务方式和内容

  坚持自愿服务为主,不定期的集体活动为辅的服务方式。志愿者助残服方内容主要涉及残疾人事业宣传,大型公益活动,募捐。面向残疾人的培训、义诊、康复训练、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日常生活帮助、物质帮助、紧急救助等。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xx年5月上旬。完善调整志愿者队伍和资料建档。筹备年度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启动仪式,选准“切入点”进行启动。

  2、启动阶段:20xx年5月中旬。对各助残志愿队伍组建情况,志愿者与工作对象进行对接。

  3、推动实施阶段:20xx年6月上旬开始。适时组织一次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交流会,现场观摩推进会,先进典型推介宣传活动。通过先进典型示范引导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4、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上旬。对年度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进行考核和全面总结,并进行表彰。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要充分认识助残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确定服务团队负责人,精心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做到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认真组织推进。

  2、营造氛围,发动群众。大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及时报道助残系列活动,努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助残活动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要注意发挥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活动要融入社区,要做到集中活动与经常活动相结合,确保活动的实效性。

残疾人服务方案4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二次党代会、二届二次人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列》、《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年云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切实把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摆在残疾人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进我乡残疾人就业服务、确保残疾人就业形势基本稳定,让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受益,并通过活动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长效机制的形成。

  二、系列活动具体安排

  (一)大中专残疾学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1、服务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和特殊教育高等、中等学校的残疾学生,包括在校大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残疾学生,重点是其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工作目标:

  一是力争应急高校残疾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二是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三是家庭零就业的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四是为所有在校残疾人大学生、登记求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建立档案,并提供有效的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

  3、活动要求:

  (1)各村要对普通高等学校和特殊教育高等学校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登记求职未就业的离校毕业生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如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家庭状况等),了解其就业意向,为其建立档案。对应届高校毕业登记求职未就业离校毕业生和家庭困难毕业生进行统计,并于20××年5月7日前报乡残联办公室,乡残联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于20××年5月10日前报送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针对应届毕业生、登记求职未就业离校毕业生和家庭困难毕业生,要开展“一对一”就业对接服务,重点做好适合他们就业的岗位信息收集、组织召开针对用人单位的就业政策说明会、召开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以各种形式实现就业。组织他们参加就业前的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创业培训等活动;对家庭困难毕业生,要落实到人,结合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形成“一对一”帮扶制度,在落实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加大特惠扶持,创造各种条件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3)针对已经就业的残疾人大学生,要做好就业跟踪服务工作,提供延伸服务,落实相关的扶持政策。

  (4)针对未毕业在校的残疾人大学生,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残疾程度的特点,开展好“残疾大学生对接服务”,帮助他们逐步适应由学校环境向职业环境的转换对接,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协调好大学生见习和实习岗位,组织他们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活动,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素养和就业能力。

  (5)要加大与学校、人才交流中心、人才网络等机构和用人单位的合作力度,推动逐步建立校企合作制度,逐步将对接服务对象扩展到每一个残疾人大学生。

  (二)就业援助系列活动

  1、服务对象:就业困难的残疾人。重点是一户多残、重度残疾及残疾人低保户、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特困残疾人。

  2、工作目标:

  一是确保每一个新出现的符合认定条件的就业困难残疾人和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能够及时在乡残联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

  二是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三是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四是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

  3、活动要求:

  (1)各村要对援助对象进行专门统计,强化援助措施,集中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援助服务,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和零就业残疾人家庭提供免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康复等有针对性的特殊服务的信息,确保援助对象能够得到“一次职业介绍服务、一次培训机会和一次物质性援助”。

  (2)切实发挥残疾人按比例安排就业和就业保障金等政策和政府扶持就业资金的作用,鼓励企业吸收更多的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具备一定条件的残疾人进行自主创业;大力开发社区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社区残疾人事务工作等专项公益岗位,落实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

  (3)各村残疾人联络员要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就业服务从业人员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时将相关信息及政策传达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

  (4)为稳定盲人就业,要积极组织盲人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活动;鼓励和扶持盲人开办盲人按摩院所;对已经就业的盲人按摩人员落实好各项社保补贴。

  (三)春风行动系列活动

  1、服务对象:在就业年龄段、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农村残疾人。重点是其中近期失去工作的农村残疾人和被征地的农村残疾人。

  2、工作目标:

  一是为近期失去工作岗位的农村残疾人提供相关的就业服务信息;

  二是为准备就业的农村残疾人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有效的就业服务信息,并组织参加到有组织的劳务输出的活动中;

  三是组织有就业愿望的农村残疾人实现跨地区就业或在当地企业实现转移就业;

  四是切实保障残疾人农民工的各项合法权益,稳定残疾人农民工就业。

  3、活动要求:

  (1)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残疾人农民工就业。落实培训经费,将“送岗位、送培训、送资金”的“春风送暖助残”行动落实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身上,并及时向进城务工的农村残疾人提供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的信息和就业信息。

  (2)为稳定就业,对已经就业的农村残疾人提供就业延伸服务相关信息,落实各项补贴,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合法权益。

  三、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的领导,经乡残联研究,决定成立××乡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乡残联理事长)

  成员:××(乡残疾人助理员)

残疾人服务方案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奋斗目标。全面发动、全部开展、全员培训、全力以赴,确保我县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各项工作标准,圆满完成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的创建任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

  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各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形成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县财政局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推进。

  2、坚持全面开展、规范运行的原则

  要全面设计、精心操作、统筹规划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建设。

  3、坚持社区康复的原则

  要把残疾人康复的重点转移到社区康复上,重视社区康复,形成“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管理完善、指导和服务统一协调的基层康复工作体系。

  4、坚持全面康复的原则

  以医学康复为重点,兼顾教育、职业、社会康复。

  5、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要从县、镇、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要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投入、全面覆盖,最大限度地扩大残疾人康复的服务面和受益面。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县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代县长陈兵任组长,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县残联理事长牛宝库兼任,副主任由县残联副理事长李敏兼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创建的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2、成立××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办公室。县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残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办公地点设在县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残联副理事长李敏担任,副主任由县残联康复股股长王海宁、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周媛、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办主任杨喜荣担任。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落实《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xx—20xx)》有关要求,参与审评工作,做好日常督导检查。县审评办公室在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制定审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审评,并承担审评工作培训及审评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与保存。县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协调。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朱玉光负责审评工作。

  3、成立××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指导组。县卫生局和残联负责成立由康复医学、社会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学、统计学、社区康复学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承担相关工作。

  4、成立创建活动督导巡回检查组。由县残联、民政局、卫生局抽调人员组成巡回检查督导组,负责对基层创建活动中各个环节的指导检查和督办,及时沟通情况,反馈信息,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进行。各镇场区、村、社区依据上述组织领导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工作目标

  到20××年12月底前,全县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使1、5万名残疾人得到有效的康复服务,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标准,提前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五、标准与条件

  (一)标准

  1、工作标准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实施。

  2、审评标准

  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20xx—20xx年)》确定的14大项21分项指标,逐项评价计分,不得漏项,总分为100分,最小分值差0、5分。审评总分≥80分为“实现目标”;60至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实现目标”;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未实现目标”。21个分项指标中,有5项为“0”分的,也视为未实现目标。

  (二)条件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示范村,示范社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明确责任

  各镇场区、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县、示范村、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正常开展。

  2、健全机构

  要建立并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层、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要健全县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村和社区要配备社区康复指导员,社区要建立非盈利性质的残疾人康复站。

  3、开展全面

  各个行政村,社区要100%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社区康复站(室,点)设置和康复协调员服务水平要满足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要。

  4、培训到位

  采取不同形式对康复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基层康复人员培训率达100%,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5%。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及家庭康复知识普及率达100%。

  5、满足需求

  要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需要和康复服务档案,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不低于残疾人总数的60%,社区康复人员要有计划地开展康复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并有针对性地提供转介服务。

  六、工作步骤

  (一)充分准备

  准备工作要由上而下、循序渐进,项目要细,工作要实。各镇场区、村、社区要按照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要求,逐一落实。县残联要抓好试点镇、村的建设工作,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实施。

  (二)组织实施

  8月1日至12月30日,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组织实施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各镇场区、各街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据本方案,及时制定开展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要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民政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计划,指导各镇场区、村、社区做好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卫生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卫生工作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中国残联、卫生部、民政部〔20xx〕3号)的要求和创建标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并进行质量监控;县残联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县残疾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实施,对各镇场区、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联系电话:)。

  3、县内挂牌的各种康复机构,要依据本次创建工作的要求,利用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发挥康复机构对社区康复的带动、示范、指导和培训作用。

  4、参与创建工作的各镇场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地提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5、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镇场区、各有关部门、村、社区一把手作为本次创建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组织落实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三)检查督导

  在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活动中,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创建活动巡回检查督导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各镇场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四)自查总结

  20××年5月1日前,参与创建工作的各镇场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完成自查总结工作,接受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于5月30日前完成检查和自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

  (五)申报验收

  20××年10月30日前,向省、市“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达标区县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做好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七、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工作办公室、评审工作技术指导组以及巡回督导组,要严格履行职能,形成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三个工作网络。

  1、组织管理网络

  (1)各相关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按各自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

  (2)县民政局、卫生局、残联等部门要将此次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县残疾人康复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指标,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利用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建立康复站、点,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实施康复训练,为康复训练对象提供康复服务,并进行康复工作的统计检查。

  (4)各镇场区残联理事长负责创建培育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规定工作计划,指导本镇场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5)各社区设康复协调员一名(须持有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证),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的信息采集,建立康复档案,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社区有关机构,相关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的支持。

  2、技术指导网络

  (1)建立县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组,确定相应医疗机构为各类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融合和有效利用全县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建立的康复机构和资源优势,培训技术骨干,深入社区指导,参与检查评估验收。各级康复机构要面向基层开展康复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形成门类齐全、运作规范、衔接顺畅和效果明显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网络。

  (2)各镇场区、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立残疾人康复站,履行“六位一体”职能。明确经培训考核取得任职资格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康复指导员。配置30平方米以上康复训练场地并挂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在自身开展康复服务的同时,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指导。

  3、训练服务网络

  (1)建立以康复机构、医疗机构、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整体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

  (2)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实行创建工作负责制,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明确镇场区、村和社区居委会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制定考核办法,由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二)搞好培训

  采取县、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康复机构多级培训的形式,提高康复从业人员和残疾人对康复工作应知应会能力,提高社区康复质量。

  一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县康复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的内容是:康复工作的意义、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基础康复训练常识;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服务记录的填写和评估方法;康复器械使用及咨询转介服务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从事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培训记录。

  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社区康复指导员培训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分别确定。培训的内容是: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的方法,康复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功能评定、训练计划的制定、评估,训练技术、训练档案和评估标准以及训练器材的应用等。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记录。

  三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培训的内容是:区别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康复需求,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科学的康复训练和评估方法、康复器械使用以及康复表格的填写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搞好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需持证上岗。四是残疾人亲友、助残志愿者(义工)的业务培训。培训的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的家庭护理、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训练的方法和训练器械的应用等。

  同时要保持基层残联干部队伍、从事康复工作管理、技术人员和社区专干的稳定性,确保康复工作健康发展。

  (三)充分发挥镇场区、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作用

  1、镇场区、村、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根据创建要求,配备和调整好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社区内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器械和活动的场所。

  3、了解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康复评估筛查。

  4、开展康复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

  5、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整改工作。

  (四)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体作用

  1、对所辖社区残疾人进行健康档案的建设、管理和应用,通过残疾人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及时了解社区内残疾人群体的健康状况、生命质量和康复需求。

  2、做好各类残疾人检测和跟踪服务。

  3、为有康复需要的各类残疾人提供“送康复服务上门”、心理疏导、基本保健知识介绍、康复方法传授和转介等服务,做好服务记录,康复效果评估。

  (五)充分发挥舆论作用

  各镇场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有计划、有目的地向百姓宣传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的重要意义。

残疾人服务方案6

  一、活动名称

  “给你,我的爱”关爱残疾人活动

  二、活动背景:

  目前,全球共有6。5亿残疾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0%,其中80%分布在发展中国家。多年来,在国际社会的努力下,世界各地在保障残疾人权利和建立无障碍社会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由于造成残疾人边缘化的环境、社会和法律障碍依然存在,残疾人在就业、教育和医疗等方面的权利依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大学“给你,我的爱”关爱残疾人活动策划书。上天赋予了我们生命的意义,那么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无论有多艰辛,我们都应该持之以恒的走下去。或许你没有健康的身体,但是你有梦想的`权利,20xx年_月3日是第21届世界残疾人日,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的世界,拥抱生命,让爱飞翔!

  三、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是时代的领跑者,始终站在时代的前沿,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践行青年学生的时代使命,引领社会风尚,充分彰显青春的色彩,释放青春的激情。为了贯彻党的执政能力,稳定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平衡群体差异,此次活动,我们走残疾人集体,让我院学生真正了解基层社会、深入关心当合国家对残疾人的照顾和重视,鼓励更多青年人跻身于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的队伍中去,推广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文明,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地推广青年的时代使命,因此我们第一以及第二学生党支部首当其冲,适时发挥党员先进性!

  四、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

  活动地点:湖州市月河小区阳光之家医疗中心

  五、活动前期策划准备:

  1、联系好湖州市月河小区阳光之家医疗中心,并做好时间调整工作,及时沟通,协调相关工作;

  2、携手花卉协会,制作丝网花,送给残疾人活动中心,并且买好制作丝网花的。材料,前往活动中心后教给参与活动的人员;

  3、确定党员人数,安排好参与党员名单,并协调分组;

  4、确定湖州市月河小区阳光之家医疗中心的人数,前往活动中心前做好相同数目的丝网花;

  5、让队员明确活动目的与意义,并且要尊重对方,提前了解残疾人活动中心的各种注意事项;

残疾人服务方案7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和《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南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我市县镇两级残联换届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换届工作应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为切实做好我镇残联换届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十九大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时代、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残疾人事业新部署新要求,保持和增进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朋友,忠诚担当,拼搏实干,决胜全面小康,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奋斗。

  二、基本原则

  1.镇残联代表大会按照“自下而上、统一进行”的原则召开,镇残联换届应在县残联指导下进行,并在县残联换届之前完成。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召集,由大会执行委员会主持。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实行民主集中制。

  2.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关于残联系统干部管理及残疾人干部配备要求,注意选拔残疾人干部和年轻干部进入残联领导班子。

  3.按照《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三、会议代表

  (一)代表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时代、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残疾人工作,工作业绩突出,密切联系残疾人,在残疾人中具有较高威信,能倾听和反映残疾人的呼声。

  3.具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

  4.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岁以下。

  (二)代表比例

  视力、听力、肢体都要有适当数量的代表;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亲友要有代表;有关部门的代表、残疾人工作者代表应占一定比例;代表总数中残疾人(含残疾人亲友)应占65%。代表中要有残疾妇女的农村残疾人;少数民族较多的地方,少数民族的.代表应占较高比例。

  (三)代表人选产生程序

  县残联代表大会的地方代表必须由镇残联代表大会经过民主程序、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镇残联代表大会代表由村残疾人协会协商产生;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代表由残联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没有被选为本次代表大会的上届主席团委员,原则上都作为特邀代表或列席代表。

  (四)代表名额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残疾人总数,既要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又要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参照上届代表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上届代表人数。

  四、主席团委员

  (一)委员条件

  1.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忠诚干净担当。

  2.热爱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热忱服务残疾人,在残疾人中威信高,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

  3.有较强的社会活动和参政议政能力,能正确行使民主权力,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4.一般应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原则上在65周岁(含)以下。

  (二)委员比例

  主席团委员一般由政府领导、与残疾人事业关系密切的部门代表、各类优秀残疾人代表(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亲友代表)、专职残疾人工作者和社会助残人士代表组成。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委员(含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的亲友)比例要达到65%,基层和一线委员的比例占35%以上。

  (三)委员产生办法

  1.新一届主席团委员候选人由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和下一级残联推荐,经本级残联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上一级残联的新一届主席团地方委员候选人,由上一级残联与下一级残联协商产生;其中残疾人候选人原则上从新一届专门协会领导和残疾人群众代表中产生。地方委员候选人由下一级残联党组提出建议名单,经新一届主席团通过后上报。

  (四)委员名额

  按照“规模适当、提高效率、切实履行职责”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上届委员人数。

  五、领导机构人数

  1.主席团设主席、副主席。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主席由镇政府主管残疾人工作的领导担任;副主席由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残联理事长担任。主席团主席、副主任的选举程序是:由残联党支部提出人选经所在单位同意,并报上级残联同意后,报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审批,作为候选人提交主席团会议选举产生。

  2.主席团可设名誉主席、名誉副主席。主席团名誉主席、副主席由残联党支部提名,商请本人同意,征求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残联同意后,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批准,由主席团聘请。

  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选举的一般程序是:由本级残联党支部提名,商请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征求上级残联意见,召开本类残疾人座谈会,报请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后,作为候选人提交本类别专门协会委员会议选举产生,经主席团会议同意后当选。

  各专门协会的委员原则上由主席团委员中的残疾人及亲友委员担任。

  六、执行理事会

  执行理事会是残联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由专职残疾人工作者担任。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人,理事若干人。

  理事长、副理事长人选由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提出,商上一级残联意见,会同考察,待当地党委审批后,提交主席团推举和通过,政府任命。新调任理事长、副理事长应能干满一届。理事由理事长提名,主席团通过。县残联履行对镇残联领导班子的协管职责,协助镇党委做好镇残联的配备工作。

  七、镇残联换届任务及时间安排

  镇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

  1.任务

  ——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选举残联主席

  ——选举残联理事长

  ——选举出席县残联代表大会代表

  2.代表名额

  由县残联会同镇残联确定。

  3.时间安排

  镇级残联换届于20xx年12月下旬前完成,具体时间由镇残联确定。

  八、具体要求

  1.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筹划,认真实施换届工作。

  2.要以换届为契机,认真总结自上届代表大会以来的残疾人工作,研究制定在新形势下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3.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的意见》,抓住换届的有利时机,大力选拔培养优秀残疾人干部,特别是残疾人干部的选拔配备。

  4.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动员社会理解、关心、帮助、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进一步激励广大残疾人继续发扬自强奉献精神,激发残疾人工作者的热情和昂扬斗志。

  5.下一级的换届方案要报上一级残联同意后,报当地党委、政府审定实施。方案一经审定,由要严格按方案实施。

残疾人服务方案8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市残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的意见》(*政府办发[****]8号)中提出的到20xx年实现本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目标,按照市残康办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开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积极探索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的服务内容、工作模式和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保障残疾人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利。

  二、工作目标。

  在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区残联和卫生部门共同协作,制定和实施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为服务主体,对社区内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以医疗康复、知识普及、健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康复服务计划。服务形式为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残疾人签定的“社区康复服务约定书”,实行每月一次上门服务,提供简易的健康体检和康复知识咨询,并指导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自理能力、社会适应等方面的功能康复训练,为残疾人康复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三、服务对象。

  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

  四、工作步骤。

  ㈠、准备阶段。(1月------3月)

  1、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了解和掌握全区残疾人康复基本信息,为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提供依据。

  2、通过二个试点镇工作情况的分析,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制定工作目标、措施和方法。

  ㈡、实施阶段。(4月------11月)

  1、组织培训,明确工作任务。

  组建一支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好的社区医生和志愿者队伍,对他们进行上岗培训,使他们明确康复服务的对象、服务的内容及服务的要求。

  2、签订协议,提供康复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残疾人签定康复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时间、形式等,医生和志愿者要按照协议要求进行服务,做好服务记录。

  3、制订标准,加强督促检查。

  根据康复服务的内容,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区卫生和残联等部门按标准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生和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使“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能正常、有序、稳步地开展。

  ㈢、总结阶段。(12月)

  对实施“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服务的内容、标准、措施和做法。

  五、时间节点。

  1、***年1月起***、***镇开展试点工作。

  2、***年3月--4月听取各方面对试点工作的意见,研究起草工作方案。

  3、***年4月召开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会议,通报试点镇情况,讨论确定工作计划。

  4、***年6月份召开专题会议,在全区推开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

  5、***年12月份进行工作总结。

  六、工作要求。

  “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要在***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做到残联、卫生分工不分家,逐步形成区残联、区卫生局抓管理,基层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落实,村、居委干部、社区医生抓实效,残疾人协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社区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1、区残联、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协作,精心指导。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区实际,研究起草“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的各类工作用表、评估验收标准。二要发挥区残疾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的作用,加强对残疾人康复需求工作的指导和康复服务医生的业务培训,要求区对镇、镇对村进行层层培训。经过培训,建立一支素质好、技术稳定的社区康复服务员队伍,为残疾人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于一体的社区服务。

  2、基层残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紧密配合,形成合力。要依托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家庭资源、社区资源和社会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就近就地、经济实用、覆盖面广的康复服务。

  签约前基层残联要对残疾人家庭进行一次入户康复需求调查,摸清残疾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健康状况、征求是否需要康复服务。

  具体实施中残联、卫生要做到“五个定”即一定服务对象,凡居住在本行政区域的所有残疾人,包括三瘫一截病人、精神病人及重残人员;二定服务内容,对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落实社区医生进行康复指导;三定服务方式,采取上门服务方式,方便残疾人;四定服务时间,按照康复服务约定书实行每月一次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随叫随到;五定服务()人员,每个康复对象指定医生负责。

  3、社区医生要有爱心,真诚服务残疾人。康复医生一要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熟练掌握康复训练与服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二要工作中充满爱心、真心,耐心为残疾人服务;三上门服务时要带好服务记录表并按实填写,服务后请受助人(或监护人)签字确认;四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开展服务,应事先告知服务对象,另约时间进行康复服务;五要在服务中加强与残疾人的沟通,增强其战胜残疾的信心和勇气。

  4、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区卫生局要把“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纳入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到对医生的考核,年中、年终各组织一次考核。具体为区残康办组织卫生、教育、基层残联等有关人员按照评估标准进行工作考核,通过随机抽查、入户调查、填写反馈表等形式,对康复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质量及康复服务记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考核情况,下拨任务经费。

残疾人服务方案9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着眼于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残疾人特殊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存状况,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使残疾人与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方式

  (一)安养。为重度、无自理能力的困难残疾人(肢体一级,智力、精神一、二级),提供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

  (二)托管。为贫困并具有一定自理和从业能力的中、轻度残疾人(智力、精神三、四级),提供康复、特殊教育、职业技能训练、庇护性就业和心理辅导等服务,帮助、引导他们从事简单劳动,为促进残疾人康复、提高生活水平和就业能力创造条件。

  (三)居家托养。以村(户)为单位,有组织地为重度困难残疾人(肢体一级,智力、精神一、二级),实施长期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等服务。

  三、条件

  (一)安养、居家托养

  凡具有××市常驻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重度智力、精神、肢体等无自理能力的困难残疾人,均可享受政府安养、居家托养政策。

  (二)托管

  凡具有××市常驻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具有一定自理和从业能力的中、轻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均可享受政府托管政策。

  四、补贴标准

  (一)个人补贴

  1、安养:每人每月不高于800元。

  2、托管:每人每月不高于400元。

  3、居家托养:每人每月不高于180元。

  4、资金来源:上述各项补贴资金由××市和我市各负担50%。我市负担部分由市、镇两级承担,其中财政状况一类镇,由市负担20%,镇(村)负担30%;财政状况二类镇,由市担25%,镇(村)负担25%;财政状况三类镇,由市负担30%,镇(村)负担20%;财政状况四类镇,由市负担35%,镇(村)负担15%。

  残疾人跨市托养,××市补助资金补助到残疾人所在托养机构,××市补助资金由残疾人低保金发放地负担,补助到残疾人所在托养机构。

  5、对享受五保待遇的托养残疾人员实行差额补贴,即享受五保待遇的残疾人托养补贴应扣除其五保补贴部分。

  6、托养残疾人员不再享受重度残疾人劳动技能康复专项补助。

  (二)机构开办和建设补贴

  “十一五”期间,各镇、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田横岛旅游度假区(以下统称各镇)要采取新建、依托敬老院等社会资源建设等方式,至少建立1处残疾人安养机构或托管机构。

  1、对依托社会资源开办的残疾人托养机构,经认定符合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5万元;对村(居)设立规模化的托养站(点),托养残疾人达到5人以上,经认定符合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万元。

  2、新建托养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0xx㎡,床位数不低于100个,经认定符合标准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150万元。

  五、托养机构认定与审批

  (一)规范名称

  残疾人托养机构名称统一规范为“××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残疾人安养中心或残疾人托管中心”、“××村(居)残疾人托养服务站(点)”等。

  (二)资质认定

  自主新建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应达到《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要求;依托社会资源开办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应参照《规范》,具备合法有效的机构资质,具有完善的服务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具备相应的公共活动、康复训练等场所和设施,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基本达到《规范》管理要求,并且托养残疾人不低于50人。专门的安养机构,安养残疾人数不低于40人;专门的托管机构,托管残疾人数不低于30人。村(居)托养站(点),应具备一定场所及管理人员,聘请有爱心、有较强养护能力、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人员。

  (三)审批

  1、申报。残疾人托养机构会同所在镇,提出设立残疾人托养机构的申请,填报《××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审批表》,由市残联会同发改、财政、民政、卫生、劳动等部门,参照《规范》,对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残疾人的.起居照料、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安全隐患、康复训练、技能培训等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审查盖章后的《××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审批表》一并报××市审批,经××市考察合格后,下达机构认定通知。

  2、申报材料。机构资质证(执业资格证)复印件、《残疾人托养机构审批表》、《托养残疾人花名册》复印件、被托养残疾人的残疾人证、低保证复印件和书面报告。

  六、审核拨付程序

  (一)残疾人居家托养补贴审批

  1、调查统计。由各镇具体组织管理,每年3月初、9月初,以镇为单位,调查统计村(居)残疾人居家托养情况;

  2、公示补贴对象。各镇要对残疾人托养补贴对象在本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要明确享受残疾人托养补贴的条件以及补贴对象的姓名、住址。公示期限为5天;

  3、申报。公示确认后,各镇要填报《村(居)残疾人居家(站点)托养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报市残联审核;

  4、审核。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考察、审核后上报;

  5、批准拨付。由市残联将申报材料报××市审批,××市考察批准后拨付资金,市残联将我市配套资金一并拨付各镇,各镇连同本级配套资金发放到村(居)服务站(点)的残疾人养护员或残疾人家庭。

  6、申报材料。

  (1)《村(居)残疾人居家(站点)托养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

  (2)托养残疾人花名册及托养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

  (二)残疾人托养机构托养残疾人补贴审批

  1、申请。每年3月初、9月初,由残疾人托养机构填报《××市残疾人托养机构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报市残联初审;

  2、审核。市残联与市财政局联合考察、审核后上报;

  3、批准拨付。由市残联将申报材料报××市审批,××市考察批准后拨付资金,市残联将我市配套资金一并拨付各镇,各镇连同本级配套资金发放到托养机构。

  4、申报材料。

  (1)《××市残疾人托养机构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报××市残联一份,市残联留存一份,返回各镇残联及托养机构各一份;

  (2)《托养残疾人花名册》一份;

  (3)被托养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新建机构、依托社会资源开办机构、村(居)托养站(点)奖励或补贴资金审批

  1、申请。9月初,申请依托社会资源开办残疾人托养机构的一次性奖励资金、自主新建的托养机构补贴资金,由托养机构写出书面申请报告,说明机构开办、建设及托养残疾人基本情况,并填报《××市残疾人托养机构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报市残联。村(居)托养站(点)一次性奖励资金由村(居)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村(居)残疾人居家(站点)托养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由各镇汇总后报市残联。

  2、审核。市残联负责相关材料的审核并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等单位联合对新建和依托社会资源开办的残疾人托养机构进行实地考察。

  3、批准拨付。市残联将申报材料报××市审批,××市考察批准后拨付资金,市残联将我市配套资金一并拨付各镇,由各镇拨付到托养机构或村(居)托养站(点)。

  4、申报材料。

  (1)各机构或村(居)书面申请报告;

  (2)《××市残疾人托养机构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村(居)残疾人居家(站点)托养补贴(奖励)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市残联留存一份,返回镇残联及托养机构各一份;

  (3)《托养残疾人花名册》一份;

  (4)被托养残疾人残疾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各一份。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领导。

  要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资源整合”的工作模式,重点解决低保范围内精神、智力、重度肢体(含脑瘫)残疾人托养。各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方案制定本镇残疾人托养工作实施意见,确定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计划,明确投资标准和服务对象,扎实推进辖区内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任务。

  (二)坚持公益化方向

  实施残疾人托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需求为导向,突出托养服务的公益性。要针对不同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和康复需求,实施有针对性的服务计划,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使残疾人得到康复和“人性化”的服务,不断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三)加强组织管理

  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应具备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业务上接受民政、教育、卫生、劳动部门和残联的指导和监督。市镇两级残联要参照《规范》,加强对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层层签订《托养服务责任书》,市残联、民政、卫生、劳动、财政等部门要通过不定期培训、现场督导、抽查、召开残疾人及残疾人监护人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和监督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的质量。对残疾人托养机构实行年度审验管理。市镇两级残联对非公办托养机构,不参与机构经营、成

  本管理,不承担法人责任。

  (四)加强财务管理

  对残疾人托养经费进行专项管理,设置专门科目,规范核算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做到收支账目清楚,资金拨付、发放手续齐全、规范。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监督检查,市财政局、审计局将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审计检查。

  (五)加强档案管理

  要建立和完备各种工作档案。村(居)残疾人居家托养要建立残疾人养护员和服务对象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户口簿、养护员技能资格证、个人简历、残疾人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等;各类残疾人托养机构要建立和完善机构服务规范和工作流程等,建立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技能资格证、个人简历、残疾人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低保证、残疾证复印件等档案。建立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软件和信息网络,对业务管理和服务监督等信息实行计算机管理。

残疾人服务方案10

  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天是全国助残日。为了迎接今年第二十个全国助残日,光爱之家将于5月16日(星期六),在各个高校志愿者的协助下,举行光爱之家大型聚会联欢活动。

  主办:

  xx社会志愿服务团队

  协助:

  xxx志愿服务团队。

  时间:

  5月16日上午(视根据高校志愿者们时间而定)

  地点:

  ①橘子州②杜甫江阁

  范围:

  光爱之家会员和正准备加入光爱之家的残疾朋友,以及配合支持本期活动的,各高校的志愿者。

  也欢迎各媒体、各爱心人士的支持与参与。

  主要形式:五月的长沙,春光明媚,鲜花盛开。是户外观光的'好时节。平日因行动不便而难以出家门的残疾朋友,如能在各志愿者的帮忙下,出门能领略一下这大好春光,能在一齐郊游畅谈,是每位残疾朋友的共同心愿。所以,本次活动,就以欣赏自然风景,观光美丽新长沙为主要內容。活动中,不时穿插小环节。有介绍光爱之家服务活动,以及各高校正在进行的各项服务活动的状况。介绍新朋友、新队员与大家见面。还有各高校志愿者以及各会员所带来的小节目。更主要的是,学生志愿者与各会员之间的相互交流。以让各会员,各爱心人士了解我光爱之家,了解各高校志愿者的付出。

  凡愿参加本次活动的光爱之家会员,和愿意加入光爱之家的朋友,可从此刻起开始报名。节目报名,xx电话xxx

残疾人服务方案11

  一、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关心残疾人,高度重视发展残疾人事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推动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壮大,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显著增强。但是,残疾人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并未得到根本改变,他们仍然是社会中最为困难的群体。残疾人的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依然存在较大差距,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许多残疾人仍然面临着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残疾人的法律服务需求还不能得到充分有效满足,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依然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中一项根本而长远的任务,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原则是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是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科学方法和有效手段,有助于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功能和作用,使残疾人享受服务门槛更低、服务内容更多、服务范围更广的法律服务。

  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组成

  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由区残联、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等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区残联维权科负责日常工作,并加挂“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牌子。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任务,通过不同途径,采取不同方式,推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深入、有序开展,并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保证残疾人享受内容更多、质量更高的法律救助服务。

  三、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职责

  (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

  (二)负责制定全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处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

  (四)做好区残联、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

  (五)定期将我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开展情况通报给各部门单位,同时将各部门单位涉及残疾人的新政策和新举措及时反馈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六)负责组织开展与区、市残疾人法律救助的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宣传以及与残疾人法律救助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救助内容、对象

  (一)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的内容主要包括咨询、代书、调解、协调、等。

  (二)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提供法律救助服务的对象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重点对重度、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及遇有突发事故、意外伤害等特困残疾人给予法律救助。

  五、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救助工作程序

  (一)残疾人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提出法律救助申请;

  (二)对于残疾人的法律救助申请,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应当认真处理,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提出受理意见;

  (三)救助工作站认为案件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条件,将案件转介到相关机构;

  (四)由相关成员单位或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

  六、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制度建设

  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立健全协调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案件登记制度、督办检查制度、案件统计制度、案件档案制度。

  (一)协调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形势,集体讨论决定重要工作事项,部署今后工作任务,不断强化对我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集体领导。

  (二)案件登记制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登记册,将所有残疾人法律救助案件按照法律类别和时间顺序,分门别类进行登记。

  (三)督办检查制度:对上级交办的案件、领导批示的案件、紧急事项要跟踪督办检查,给残疾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取信于民。

  (四)案件统计制度:相关单位要建立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设计相应的统计表格,认真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统计工作,为今后的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详实准确的依据。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应当在每年度末,将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和部门。

  (五)案件档案制度:设计制作残疾人法律救助申请表、转介表、救助情况登记表等一系列表格,详细填写,待案件结束后,为每一个接受法律救助的残疾人建立一套完整的个人档案,并统一装订成册。

  (六)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经费保障

  (七)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经费由区财政支付;

残疾人服务方案12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号召,根据井残联字〔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切实推动“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扎实开展、长期坚持并不断深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关爱残疾人,共建幸福家园

  二、活动开展时间

  20xx年3月-12月。7月6日志愿助残主题日所在周为“关爱残疾人服务宣传周”其间,“五一”、“端午”、“全国助残日”、“中秋”、“十一”等重大节假日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参加对象

  全乡残联系统残疾人工作者、全乡助残志愿者。

  四、活动实施内容

  1、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村、组、进企业、进校园、进家庭活动,以集中帮扶、结对帮扶等方式,组织开展“助残志愿者进贫困残疾人家庭办实事”助残志愿者活动,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需求、医疗救助、心理抚慰、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服务。

  2、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

  组织广大助残志

  愿者深入学校、农村和公共场所广泛开展文明礼仪知识宣传,劝导不文明行为,引导人们知礼仪、重礼节、讲文明、树新风。

  五、活动实施步骤

  (一)活动准备阶段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坳里乡残联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黄卫忠;副组长:陈克进、邓祖忠;成员:刘立泉、胡花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立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实施方案。3月下旬,由乡残联负责制定《坳里乡“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村残协。

  (二)活动实施阶段

  4月1日至10月31日为活动实施阶段。乡、村两级残联结合工作实际,在“五一”、“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统一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其它时间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活动检查阶段

  6月份乡残联组织开展督查活动,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活动检查阶段。各村残协11月5日前上报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乡残联将通过查看资料、随机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乡、村两级残联必须积极主动开展好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由一把手负总责,并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形成志愿服务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让志愿服务理念深入人心,文明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乡村两级残联在举办好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志愿服务工作。

  3、精心组织,确保实效。此次活动,除残联系统外,乡、村两级干部也作为活动参加对象之一,为不少于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村各部门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必须坚持把“残疾人满意不满意、欢迎不欢迎、拥护不拥护”作为第一标准,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残疾人服务方案13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印发<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做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陕西省残联、教育厅、民政厅、计生委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陕西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xx年底,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80%以上。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残联、卫生计生、扶贫办、民政、人社、教育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并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办公室。

  《实施方案》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准康复服务工作,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脱贫攻坚、深化医改、健康扶贫工作大局,列为政府民生实事加以推动。二要加大投入力度。各市、县(区)要,建立康复服务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机制。三要提升服务能力。发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四要创新工作方式。各地要以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为重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协调相关部门,在落实现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政策基础上,积极争取在城乡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中更多惠及残疾人,提高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保障水平。五要加强基层培训。加强对残联、卫生计生和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康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的工作培训,使其深入理解精准康复服务的主要精神,掌握工作流程和各项要求,做好精准康复服务的`具体实施。六要加强规范管理。加强各级各类定点机构的管理,县(区)残联、卫生计生部门要结合国家、省级制定的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服务规范,合理确定各类定点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七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借助各种主流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准确解读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大力宣传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的有效举措,全面展示各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康复的良好氛围。

残疾人服务方案14

  一、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有序。

  根据石门县委办公室转发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县残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体人员参加的动员大会。残联以服务残疾人为大局、建设残疾人队伍为重点,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一是努力做到“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制定了残联领导班子年度双争活动规划,班子成员做出承诺并写出承诺书上墙公开。二是努力作到“五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还举办了一期宣传栏,向县创先争优办上报信息稿件4件。

  二、学习周活动开展有声有色。

  月19日—23日,组织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开展了学习周的宣传动员、业务知识学习、请专家讲座等政治、理论、业务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增强了文明程度,进一步掌握了有关业务知识,提升了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学雷锋活动中,制定了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扶残助残活动,并及时上报活动总结材料。利用休息时间宣传报道我县残疾人事业,上半年有4件有关残疾人事业的`信息稿件在常德日报上刊登,扩大了社会影响,提高了残联和残疾人的社会地位。

  三、产业服务年和优化经济环境及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开展稳步推进。

  一是成立了县残联产业建设服务年和开展优化经济环境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亲自抓,二层骨干共同参与;

  二是制定了产业建设服务年活动方案和开展经济环境问题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等12个有关方案;

  三是由分管领导带队深入东城芦垭煤矿等5家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与企业法人面谈,走访部分职工,召开两次联系会,为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并建立了工作台账。

  四、满意政府工作和政务公开活动正常进行。

  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制定了政务公开方案和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县和谐石门目标,充分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工作职能,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和配合相关部门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七项活动,切实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让人民群众看得实,信得过、做得好的满意残联。

  五、目标责任制考核进一步细化。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残疾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责任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县直111个考核单位均成立了残疾人工作领导小组,对25个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

  三是任务细化,开展活动;在助残日期间,县直大部分单位及乡镇均制定了活动方案,开展了扶残助残活动,并上报活动有关情况。

  六、人事工作按政策到位。

  完成了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工资滚动升级、晋档、津补贴调标、住房公积金调整、5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升级和全体职工养老保险年度稽核审验等工作,积极主动为残联工作人员的手语津贴打报告,找依据,向有关部门领导及时汇报,尽早解决和落实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

  七、组织工作开展有色。

  完成了党务、公务员、劳动工资、工资年报等统计和党费收缴、党员募捐上交工作。制定了政工人事工作规划。组织召开了一次高标准的残联党组生活会和机关党支部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畅所欲言,互相进行帮助,使全体党员提高了觉悟,认清了形势,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共同搞好本职工作,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

  八、编制计划行动有力。

  完成了“”期间我县残疾人工作的总结材料和“十二五”残疾人工作发展设想,起草制定了“十二五”残联编制计划和“十二五”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为年期间我县残疾人工作制定了全面、系统的工作计划。

残疾人服务方案15

  一、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实现残疾人与全国人民共奔小康和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奋斗目标,全面发动,全部开展,全员培训,全力以赴,确保区实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各项工作标准。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原则。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区、街两级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形成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区财政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康复工作全面快速发展。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推进;

  2、坚持全面、规范的原则。全面设计,统筹规划康复服务体系和相关保障制度建设;

  3、坚持社区康复的原则。把残疾人康复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区康复上,重视社区康复,形成“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管理完善、指导和服务统一协调的基层康复工作体系;

  4、坚持全面康复的原则。以医学康复为重点,兼顾教育、职业、社会康复;

  5、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从区、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出发,从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投入,全面覆盖,最大限度地扩大残疾人康复的服务面和受益面。

  三、组织领导

  1、成立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

  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各街道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徐明晶担任,副主任由杜东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创建的日常工作,并检查、指导、落实各项任务指标,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

  2、成立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办公室

  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的总体领导和协调。副区长、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谷孝红负责审评工作。成立由区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和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审评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残联副理事长杜东担任,副组长由区残联综合科科长陈亚文、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刘玫、区民政局基层政权科科长封贺才担任。

  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推动落实《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有关要求,参与审评工作,做好日常督导检查。

  区审评办公室在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制定审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审评,并承担审评工作培训及审评相关资料、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上报与保存。

  3、成立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

  由区卫生局和残联负责成立由康复医学、社区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学、统计学、社区康复学、以及政策研究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人员培训,提供技术指导,承担本区相关工作。

  各街道亦应依据上述组织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四、工作目标

  到年第四季度,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康复服务,首批达到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标准,提前实现我区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9274名残疾人得到有效康复服务。

  五、标准与条件

  (一)标准

  1、工作标准

  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实施;

  2、审评标准

  依据《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评价指标体系(年)》确定的14大项21分项指标,逐项评价计分,不得漏项,总分为100分,最小分值差为0.5分。审评总分≥80分为“实现目标”;60至80分(不含80分)为“基本实现目标”;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未实现目标”。21个分项指标中,有5项为“0”分的,也视为未实现目标。

  (二)条件

  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区、示范街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强化责任。各街道、各有关部门重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区、示范街道创建工作,将残疾人社区康复融入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和社区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各街道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正常开展。

  2、机构健全。建立并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区康复服务网络。区各类残疾人康复技术指导机构健全,街道配备社区康复指导员,社区普遍建立非盈利性质的残疾人康复站

  3、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区所辖社区100%开展规范化社区康复工作,社区康复站(室、点)设置和康复协调员服务水平能满足辖区内残疾人康复需求。

  4、康复人员全员培训。采取不同形式广泛开展各级培训,基层康复人员培训率达100%,培训合格率不低于95%。有康复需要的残疾人及家庭康复知识普及率达100%。

  5、服务内容满足残疾人康复需求。普遍建立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档案,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率不低于残疾人总数的60%,社区康复人员能够有计划地开展康复知识的普及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提供转介服务。

  六、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

  根据国家民政部、卫生部、中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的通知》和省、市《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达标县(市)区培育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结合我区实际,由区残联牵头,区民政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讨论制定区创建工作方案,完成时间为年9月21日。

  (二)动员部署

  由分管副区长、区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对参与创建活动的相关部门和街道作动员部署。

  (三)组织实施

  年9月15日至年11月30日,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的组织实施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1、各街道、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开展创建工作的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在年9月底,将方案和领导小组名单报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区民政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工作计划,指导街道、社区做好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康复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卫生局要将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卫生工作计划,按照中国残联卫生部[]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将残疾人社区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的意见》的要求和创建工作标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并进行质量监控;区残联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区残疾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创建工作的实施,对街道、社区的创建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3、区内挂牌的各康复机构,要依据本次创建工作的要求,利用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发挥康复机构对社区康复的带动、示范、指导和培训作用。

  4、参与创建工作的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主动地提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确保创建工作全面落实。

  5、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相关部门、各街道、各社区一把手为本次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组织落实好创建的各项工作。

  (四)检查督导

  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参与创建工作的各街道、各社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检查指导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自查总结

  年10月30日前,参与创建工作的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目标、责任分解表》、《区创建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指标、任务检查表》,完成自查总结工作,接受区领导小组的检查,区领导小组将于11月中旬完成检查和自查工作,并写出自查报告。

  (六)申报验收

  年11月20日前,向省、市“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示范、达标区市县培育活动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做好迎接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工作。

  七、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评工作办公室、审评工作技术指导组严格履行职能,形成创建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健全三个工作网络。一是组织管理网络。(1)各相关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按各自职责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2)卫生、民政、残联等部门将此次创建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区残疾人康复办公室要切实发挥作用,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指标,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完成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建立康复站、点,开展康复需求调查,实施康复训练,为康复训练对象提供康复服务,并进行康复工作的统计检查。(4)街道理事长负责创建培育工作,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指导社区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5)社区设社区康复协调员1名(须持有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证),会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的信息采集,建立康复档案,向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信息和转介服务,协调社区有关机构、相关人员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和相应的支持。二是技术指导网络。(1)建立区级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组,确定相应医疗机构为各类残疾康复技术资源中心,整合和有效利用我区在区域内及周边地区建立的10个康复机构的资源优势,培训技术骨干,深入社区指导,参与检查评估验收。各级康复机构要面向基层开展康复咨询,指导培训等服务,积极发挥技术指导作用,形成门类齐全、运作规范、衔接顺畅和效果明显的残疾人社区康复技术指导网络。(2)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康复站,履行“六位一体”职能。明确经培训考核取得任职资格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为社区康复指导员(可以兼职精神病防治医生)1名。配置30平米以上康复训练场地并挂牌,同时匹配一套康复器材。其主要职责是在自身开展康复服务的同时,加强对社区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指导。三是训练服务网络。(1)建立以康复机构、医疗机构为基地,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社区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形成一个分工合作、比较完整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高整体服务功能,为残疾人提供就地就便、及时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2)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依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明确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在创建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制定考核办法,由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2、搞好培训。采取区、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康复机构多级培训的形式,提高康复从业人员和残疾人对康复工作应知应会能力,提高社区康复质量。一是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由区康复办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的重点是:康复工作的意义、工作原则、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基础康复训练常识;残疾人康复需求的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服务记录的填写和评估方法;康复器具使用及咨询转介服务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从事参加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培训每年不少于3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培训记录。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社区康复指导员培训应根据其承担的任务分别确定。培训的内容是: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的方法,康复服务的内容、方式和要求;功能评定、训练计划的制定、评估,训练技术、训练档案和评估标准以及训练器材的应用等。康复指导员的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120学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有记录。三是社区康复协调员的培训。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康复需求确定康复服务的内容、科学的康复训练和评估方法、康复器械的使用以及康复表格的填写等,使其能直接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考核合格后需持证上岗。四是残疾人亲友、助残志愿者(义工)的业务培训。残疾人亲友是不可忽视的支持力量,康复助残志愿者是康复员队伍有效的补充力量,但必须经过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康复成效。主要的培训内容是区分残疾的程度、残疾人的心理、残疾人的家庭护理、康复服务的内容、康复训练的方法和训练器具的应用等。

  同时要保持基层残职干部队伍、从事康复工作管理、技术人员和社区专干的稳定性,确保康复工作保证健康发展。

  3、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作用。社区是开展本次创建工作的关键和重点,为此,必须做到:(1)街道、社区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根据创建要求,配备和调整好管理人员;(2)建立健全社区内为各类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器械和活动的场所;(3)了解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康复评估筛查;(4)开展康复服务,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指导;(5)开展康复知识宣传和整改工作。

  4、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体作用。(1)对所辖社区残疾人进行健康档案的建档、管理和应用,通过残疾人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及时了解社区内残疾人群体的健康状况、生命质量和康复需求;(2)做好各类残疾预、检测和跟踪服务;(3)为有康复需求的各类残疾人提供“送康复服务上门”、心理疏导、基本保健知道介绍、康复方法传授和转介等服务,做好服务记录,康复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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