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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相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适用说明
本合同适用于首次购买乙方软件产品及需要乙方技术服务的用户。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表明甲方接受乙方所提供的标准服务;否则,视甲方主动放弃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二、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产品标准培训: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所产品的标准培训。
热线支持:指乙服务人员通过电话向用户提供技术问题解答的过程。
现场维护:指乙方派遣技术人员到用户现场处解决问题的过程。
功能改进:指根据甲方要求对软件功能进行和改动。
乙方的服务承诺:
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关于软件的服务请求后,在当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
三、甲方责任
甲方应确保有专人对软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
甲方应建立相关制度,以确保软件运行环境的安全,为软件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甲方定期做好系统数据备份,并对备份数据进行妥善保管。
甲方在应用过程中发现软件出现异常,应及时与乙方取得联系,并记录当前故障现象,便于乙方作出诊断。
甲方在乙方服务人员服务完成后,配合检查软件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四、收费办法和合同期限
年服务费为: 。
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合同自动中止。
合同合同满后,双方协商,甲方可要求乙方继续提供软件运行维护服务,但双方必须重新签署新的服务合同。
五、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
协商不能解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任何一方可向乙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本合同为双方唯一的正式协议,其他任何方案,口头说明及与本项目有关的信函、传真、邮件等,均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2
委托方(甲方):
地址:
企业负责人: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1.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2.服务内容及方式
2.1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缺陷管理系统》软件一套。
2.2服务方式 : 1、现场技术支持;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3、网络远程技术支持;4、系统运行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软件免费升级。
2.3 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3.1服务期限: 自 本合同签订后六十天内。
3.2服务地点: 甲方信息中心。
4.资料的提供
4.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组织机构图、人员名单、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管理文档等。
4.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5.1甲方在 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 ,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甲方中心机房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设备缺陷管理系统技术规范书》为依据验收。
5.2甲方验收后出具 验收报告 ,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壹 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6.费用及支付
6.1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6.2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预付款(合同总款的30%)即 万元(大写: 整)。
6.3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 万元(大写: 整) 。验收后满一年质保期软件运行稳定,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余款 万元(大写: 万元整)。
7.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7.1甲方权利
7.1.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7.1.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7.1.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7.1.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7.2甲方义务
7.2.1在合同生效后 三 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 保证软件安装调试有效网络平台;
7.2.3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 三 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2.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7.2.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7.3乙方权利
7.3.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7.3.2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7.3.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 一 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7.4乙方的义务
7.4.1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进入甲方工作场所时,须遵守甲方厂规厂纪,如因违反甲方厂规厂纪造成乙方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4.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十五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
9.1.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 十个工作 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1.4其他约定: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1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 三十 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9.2.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合同约定标准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
9.2.4在合同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 1 %的违约金;
9.2.5其他约定:无。
10.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其它约定
11.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 份,甲方执 两 份,乙方执 两 份。执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3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服务方(乙方)
填写说明
一、“协议登记编号”的填写方式:协议登记编号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为公历年代号,第三、四位为省、自治区、 市编码,第五、六位为地、市编码,第七、八位为协议登记点编号,第九至十四位为协议登记序号,以上编号不足位的补零。各地区编码按GB22604规定填写。
二、技术服务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协议。技术服务协议中包括技术培训协议和技术中介协议。
技术培训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协议。
技术中介协议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协议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协议提供服务所订立的'协议。
三、计划内项目:应填写国务院部委、省、自治区、 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级计划。不属于上述计划的项目此栏划表示。
四、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包括技术服务的特征、标的范围及效益情况;特定技术问题的难度、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体的做法、手段、程序以及交付成果的形式。
属技术培训协议的此条款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以及培训计划、进度。
属技术中介协议此条款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五、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包括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他条件,双方协作的具体事项。
属技术培训协议此条款填写培训所需必要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以及当事人各方应当约定的提供和管理有关场地、设施和试验条件的责任。
六、其他:
协议如果是通过中介机构介绍签订的,应将中介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的,应将给付定金、财产抵押及担保手续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七、委托代理人签订协议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八、本协议书中,凡是当事人约定认为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4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为了保证纳税人网上电子报税和网上认证的正常使用,处理计算机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甲方委托乙方为税务相关应用软件的技术服务方,为此甲乙双方签定技术服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网上电子报税、网上认证运行维护。
第二条 具体内容
纳税人的网上电子报税、网上认证、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四小票采集、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软盘申报等应用项目。
第三条 服务对象
甲方指定乙方承担的税务(分)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如下税务(分)局: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或经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两名的,经服务对象中的税务(分)局提议要求乙方退出服务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条款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本格式为合同样张,具体内容以最终甲、乙双方签署为准)
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5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服务范围
1.合理的、不影响软件业务流程、数据流程、核心模块和数据库结构的修改。
2.统计报表的数据核对,针对报表数据与实际不符或与其他报表不对应的情况,协助进行查对或讲解说明。
3.乙方指导甲方查明各系统不能运行的原因并解决问题(除硬件问题外)。
4.解决系统运行故障,负责程序漏洞修改。
(除计算机病毒、自然灾害、硬件及甲方人员问题外)。
注:不在以上范围内的服务需求,需要另外收费。
如:现有功能升级、新功能开发、与第三方系统以及业务数据集成平台的数据交互接口等。
第三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用: 元(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为: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费用总额。
第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 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协助乙方完成服务所需的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协议约定时,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3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
2.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材料等妥善保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数据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协议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拥有其使用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第十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6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为了保证纳税人网上电子报税和网上认证的正常使用,处理计算机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甲方委托乙方为税务相关应用软件的技术服务方,为此甲乙双方签定技术服务合同如下:
第一条项目名称
网上电子报税、网上认证运行维护。
第二条具体内容
纳税人的网上电子报税、网上认证、个人所得税软盘申报、四小票采集、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软盘申报等应用项目。
第三条服务对象
甲方指定乙方承担的税务(分)局及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具体包括如下税务(分)局:
1、
2、
3、
4、
第四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甲方为乙方指定所需委托服务的相关税务(分)局的纳税人。
2、甲方制定服务公司考核办法;参与并组织税务(分)局、纳税人实施对服务公司的考核;组织服务公司的推介会。
3、甲方按合同定期支付乙方服务费
第五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乙方根据服务范围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热线、现场、软件升级、传真、电子邮件等服务;为税务(分)局组织的培训工作免费提供师资人员;安排人员在双休日内接听咨询电话。
2、乙方对可能影响网上应用的问题,应提前向税务(分)局说明情况,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3、乙方对相关税务(分)局的支持工作,作定期书面总结并提交甲方和税务(分)局;及时向甲方和税务(分)局报告与网上应用服务相关的重大事项。
4、乙方每月派一人支持税务(分)局的网上电子申报和网上认证局端软件操作。
5、乙方自觉接受和配合甲方、税务(分)局和纳税人的考核。
第六条计费标准
根据网上电子报税和网上认证实际使用户数,按每户网上电子报税企业每年120元、代理60元;每户网上认证企业每年80元、代理40元计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按月结算,每月支付上月费用。
第八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的,或经年度考核排名最后两名的,经服务对象中的税务(分)局提议要求乙方退出服务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的执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条款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7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名称: 。
第二条服务范围
1、合理的、不影响软件业务流程、数据流程、核心模块和数据库结构的修改。
2、统计报表的数据核对,针对报表数据与实际不符或与其他报表不对应的情况,协助进行查对或讲解说明。
3、乙方指导甲方查明各系统不能运行的原因并解决问题(除硬件问题外)。
4、解决系统运行故障,负责程序漏洞修改。
(除计算机病毒、自然灾害、硬件及甲方人员问题外)。
注:不在以上范围内的服务需求,需要另外收费。
如:现有功能升级、新功能开发、与第三方系统以及业务数据集成平台的数据交互接口等。
第三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用: 元。
2、支付方式为:协议签订后 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费用总额。
第四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甲方的主要义务
1、在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2、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3天内及时做出答复;
3、协助乙方完成服务所需的事项。
第六条乙方的主要义务
1、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协议约定时,乙方应在协议生效后 3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
2、应对甲方交给的技术资料、材料等妥善保管;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数据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七条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技术成果收益归属
在履行本协议中,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乙方所有,甲方拥有其使用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
第十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税务应用软件技术服务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据 等现行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技术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服务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 软件一套。
(二)服务方式
1、现场技术支持。
2、电话技术支持、电子邮件技术支持。
4、网络远程技术支持。
(三)技术服务达到的技术要求及考核验收指标/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 为依据验收。
二、服务期限、地点
(一)服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
(二)服务地点: 。
三、资料的提供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 软件一套。
四、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甲方在乙方服务时间内安装调试结束后,验收当天的试运行(双方无修改意见后),当天在乙方公司进行验收项目成果,验收根据按甲乙双方确认的 为依据验收。
(二)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作为验收结果的书面材料。
(三)本协议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年,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五、费用及支付
(一)本项目技术服务费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本项目技术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依本协议约定支付给乙方。
(二)协议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软件款即 万元(大写: 元整)。
六、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交技术服务成果。
2、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3、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二)甲方义务
1、在协议生效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中列明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未及时提供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在接到乙方关于要求改进或更换不符合协议约定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的通知后 天内,及时做出答复,未及时答复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4、按约定向乙方支付报酬。
5、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三)乙方权利
1、接受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
2、交付符合本协议要求的工作成果后获得报酬。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亲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委托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协议。
2、乙方应按协议规定时间内将系统程序交付甲方。
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七、不可抗力
(一)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 、地震、飓风、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采取积极措施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
(三)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协议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协议有效期或协议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支付项目报酬的超过 个工作日的,每逾期 日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其他约定: 。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协议。
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 日应当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 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负责按协议约定标准整改。如协议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协议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协议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协议,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虽经乙方补救完成工作,但已构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支付逾期违约金。
4、在协议服务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协议规定,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协议金额 %的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
(一)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二)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执行本协议所需要的通知、报告及其一些通讯信件,均以书面形式有效并以书面形式传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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