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时间:2023-11-25 18:50:59 博耿 岗位职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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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通用9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是组织考核的依据。你所接触过的岗位职责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通用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通用9篇)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1

  加强基础工作管理,提升监督系统自身能力不断健全和完善《审核签字制度》、《调查研究工作制度》、《表彰奖励制度》、《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伐区设计审核制度》

  加强协调沟通,营造顺畅的监督环境以“搞好协调,及时沟通、当好参谋,做好服务”为出发点,围绕“监督与服务并重、严格灵活并用、加强协调沟通、促进依法行政”的具体要求,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力构建宣传平台,加强监督工作软环境建设充分利用《森林资源监督简报》形式积极宣传监督工作的职责、任务以及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有效地发挥了舆论导向作用,扩大了监督工作的影响

  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

  为了准确掌握改制后驻在局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要加强对伐区设计、木材生产、营林生产、林政和林地管理、木材加工等方面的调查研究。

  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大力提高森林资源核查质量

  在伐区作业质量2—3%的监督检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实施方案,检查全面、细致,对采伐作业质量、伐区清理质量、水土保持、资源利用等各环节进行了详细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驻在局进行沟通,要求及时整改,并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管理,切实提高作业质量。在伐区调查设计质量监督检查中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对设计单位要提出整改建议,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抓住重点环节,突出对源头消耗的监督

  为了做好采伐源头的监督,控制好源头消耗,要采取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相结合的办法,找准监督工作的突破口,重点围绕以突出对调查设计质量的监督、突出对伐区作业质量进行监督、突出对调整限额项目的监督三个方面,加大了监督检查的.力度。

  加大营造林实绩的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控制“育林基金”和“天保资金”的使用把营林工作做为监督工作的重点,贯穿于整个监督活动的绐终,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后,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培育、保育结合、休养生息”的经营方针,努力构建了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努力把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做得更好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2

  (2007年9月28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3号公布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森林资源监督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林业局依照有关规定向各地区、单位派驻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司归口管理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和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

  第六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第七条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应当加强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管理,严格考核工作实绩,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检查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第八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负责实施国家林业局指定范围内的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对国家林业局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驻在地区、单位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

  (二)监督驻在地区、单位建立和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并负责审核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承担国家林业局确定的和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驻在单位委托的有关森林资源监督的职责;

  (四)按年度向国家林业局和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单位分别提交森林资源监督报告;

  (五)承担国家林业局委托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其他工作。 第九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在履行职责时,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被监督检查单位停止违反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二)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提供与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材料;

  (三)要求被监督检查单位对监督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第十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并对处理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结果报国家林业局。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管辖的、有重大影响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向国家林业局或者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对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监察机关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督促有关单位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的处理建议应当及时核实,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有关单位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的处理建议有异议的,应当向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书面意见。

  对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提出的处理建议,既不依法查处,又不提交书面陈述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督办建议,同时报告国家林业局。第十二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应当积极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和实行以下工作制度:

  (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通报国家有关林业政策和重大林业工作事项;

  (二)与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工作沟通机制,及时向其通报森林资源监督工作情况;

  (三)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建立林业行政执法联合工作机制;

  (四)根据需要,适时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履行职责:

  (一)向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及时提供贯彻国家有关林业政策法规、加强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二)积极听取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研究、落实改进措施;

  (三)在研究涉及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的重大问题时,应当征询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意见。

  第十四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

  (二)熟悉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

  (三)具备从事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新录用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适应履行监督职责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工作人员开展森林资源监督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十六条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业(森工)主管部门派驻森工企业局的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前征求国家林业局派驻本地区或者单位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意见;其森林资源监督业务工作接受国家林业局派驻本地区或者单位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的指导。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3

  1、协助站长做好工作,参照站长岗位职责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中起表率作用。

  2、积极宣传、贯彻《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基层林业工作站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4、负责对全市基层林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

  5、负责对基层林业工作站履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6、依法保护管理利用森林资源。

  7、负责林地林权的.保护管理工作。

  8、负责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工作。

  9、负责对基层林业工作站人员的培训工作。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4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班、下班、上课、下课,积极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和教研组制定、安排的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3、“教学与管理并重”,教书育人,管教管导,主动与班主任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4、遵循教学规律,贯彻教学原则,面向全体学生,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积极进行教改实验,认真写出经验总结或论文。

  5、按照教务处、科组的统一安排,积极组织和辅导学生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开拓学生的知识视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发掘学生的发展潜能。

  6、根据学校教学常规要求,定期检查和分析教学质量,及时查漏补缺,做好后进生的辅导工作。

  7、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科学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努力学习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了解教育科研信息,借鉴外地教改经验;认真参加校内外的教学研讨活动和规定的文化业务进修;自觉进行教学基本功训练;坚持互相听课,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8、认真按受聘期间主要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尽职尽责完成高三50班和高一59班的语文教育教学工作,在2008年高考中高三应届生最高分是120分,往届生是122分;高一59班的语文教育工作在原来基础上有进一步的提高。

  小学一级教师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一)年限的.计算问题

  1.任职资格的起算时间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任职资格,由各级评委会评审通过后,经批准组建该评委会的职称工作部门批准发文之日起算。

  2.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职龄)的计算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龄”从签订聘约,被聘任之日开始计算。各专业技术资格试行条例(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任职条件所提的任某级职务的年限,是指实际被聘用的年限。今年,关于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是2004年12月31日。

  (二)推荐晋升高、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

  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为依据,参照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9号)规定执行。各地要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并结合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评审条件细则,不断提高评审质量。今年我市任职的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①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或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③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小中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学工作,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满12年、取得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高级教师6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原则上必须坚持在教学第一线,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工作量基本达到规

  定的要求,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①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②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③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和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④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并符合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较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2.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⑴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①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③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中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从教20年,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中学教师申报晋升中学一级教师职

  务原则上应取得本科或双专科学历。

  ⑵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担任班主任工作(或负责团队工作、教育教学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①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在毕业班任教2年以上或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②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市(县)、区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市(县)、区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③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市(县)、区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3.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条件

  ⑴任职年限、学历要求:

  ①具有中师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②大专专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③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④1979年底前从事教学工作,1995年底前取得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教龄满20年,取得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

  凡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教师申报晋升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原则上应取得大学专科学历。

  ⑵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资格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5

  一、中学三级教师主要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

  (一)主要岗位职责

  1、承担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高级教师或一级教师的指导下,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初中班主任。

  3、参加教学研究活动。

  (二)任期目标

  1、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努力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勤奋工作,完成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

  2、努力学习掌握所教学科的教材教法,胜任初中教学工作,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3、努力学习教育申学生的原则和方法,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协助班主任工作,教育效果良好,达到学校的基本要求。

  4、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讨活动,虚心学习,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二、中学二级教师主要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

  (一)主要岗位职责

  1、承担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

  (二)任期目标

  1、学习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

  2、学习掌握从事中学一门学科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胜任中学教学工作,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3、学习掌握教育中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工作,注重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和品德,能使班集体有良好班风,正确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风,取得较好的教育效果。

  4、积极参加教研工作,虚心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三、中学一级教师主要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

  (一)主要岗位职责

  1、承担初中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4、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新教师的任务。

  (二)任期目标

  1、切实掌握所教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并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取得好的教学效果。

  2、努力提高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中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教育,取得好的教育效果。主动承担班主任工作,并能起好模范带头作用。

  3、提高组织和指导教学研究的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指导二、三级教师的教学工作,取得好成效。

  4、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

  5、主动承担和组织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熟情帮助和指导二、三级教师的业务提高,成效好。

  四、中学高级教师主要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

  (一)主要岗位职责

  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指导教育教学的研究工作。

  2、承担教育科学研究任务。

  3、指导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

  (二)任期目标

  1、掌握所教学科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认真总结丰富的教学经验,更加勤奋工作,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认真总结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的突出专长和丰富经验,创新工作,做出更好的成绩。

  2、从事中学教育、教学某方面的科学研究,有独到见解,写出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论著;努力在培养提高教师的文化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更大贡献。

  3、积极探究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培养特长学生。

  4、积极主动承担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任务或培养教师的任务。热情指导一、二、三级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成效好。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6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国主要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为森林病虫害防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国家林业局在全国主要森林病虫害发生区设立了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为规范和加强对国家级森林病虫害中心测报点(以下简称中心测报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中心测报点是根据全国森林资源分布和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而设立的国家级测报点,是国家主要森林病虫鼠害预测预报络体系的骨干。中心测报点应设置在病虫害发生区域代表性强、领导重视、森防机构健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较高、设施条件和基本工作基础好的县(市、区),具体工作由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承担。

  第二条

  中心测报点由省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推荐,报送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以下简称森防总站)审核,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审批认定。

  第三条

  中心测报点一经确定,地方不能擅自变更。调整、撤消中心测报点,须经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审批。

  第二章中心测报点的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

  按时观察、记录、传输监测数据。中心测报点要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主测对象测报办法,按时观察和准确记录调查数据,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分类汇总、处理和分析。应用《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和检疫信息系统》及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软件,按时、定期向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森防总站传输监测数据并抄送上一级森防站。

  第五条

  适时发布主测对象和当地主要病虫鼠害的预报。预报内容为发生期预报(包括病虫鼠发生始、盛、末期)、发生量预报(包括病虫鼠发生范围、面积、有虫株率、虫口密度)、危害程度预报(以轻、中、重三级表示,划分标准按所在省制定的标准执行),并反馈核实预报结果。预报准确率应在90%以上。

  第六条

  及时报告辖区内突发性和重大的森林病虫鼠害发生动态。要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布的'《森林病虫害联系报告制度》,及时向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新发生的检疫性、危险性病虫害和发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其它森林病虫害;突发性病虫害发生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要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警报。

  第七条

  积极配合地方做好生产防治工作。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提供辖区内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报告,提出防治意见和防治方案,为当地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指导防治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八条

  负责一般测报点测报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一般监测点工作和虫情普查。

  第九条

  做好测报技术研究,建立健全测报资料数据库。中心测报点要绘制辖区内测报对象分布图、调查标准地分布图及实施监测的踏查线路图;建立主测对象和当地主要病虫鼠害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库和专项档案;积累、整理主测对象预测预报的相关技术因子数据,选用和提出适用的预测预报数学模型。根据工作需要有当地主要森林病虫鼠害标本和测报对象生活史标本。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

  中心测报点由国家统一命名。中心测报点建成后,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根据有关办法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一条

  中心测报点的日常管理由当地林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森防站负责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第十二条

  中心测报点要有2—3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能熟练掌握测报技术的专(兼)职测报员。

  第十三条

  测报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负责对测报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测报员经考核合格并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测报员岗位要保持稳定,人员变动时,须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森防站的同意,并报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备案。

  第十四条

  测报点要建立健全档案。调查原始记录、各种图表、发布的预报、通报、警报及防治意见、验证材料、总结报告等,应分类整理归档,登记造册,并建立资料保管制度。测报资料档案要有专人管理。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中心测报点工作纳入森林病虫害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森防站对各中心测报点上报的测报数据、材料和工作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拟定),并由国家林业局森防总站抽查。考核结果上报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

  第十六条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中心测报点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或在系统内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或有明显失职行为的中心测报点,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国家级中心测报点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

  各省(区、市)可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7

  1.负责主持本站全面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全面完成本站各项工作任务,对主管领导和局长负责。

  2.负责抓好本片区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认真落实管护措施。及时掌握和汇报森林防火、林政管理方面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积极配合办案人员搞好侦破工作。

  3.负责抓好本片区内造林绿化、封山育林、更新抚育和苗木种植的任务落实、规划指导、计划衔接等服务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认真搞好检查验收。

  4.负责抓好本站各项国营生产、工作任务的'安排落实,健全和完善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财务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和财产公物管理。

  5.负责抓好本站各项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简报、文件和有关调查论证报告的起草工作;认真调査、搜集、整理、汇总有关工作的基础数据、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局领导汇报工作。

  6.带头学习政治业务和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身素质。积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8

  受聘期间主要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3) -受聘期间主要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任务、项目、课题)高级教师

  1、依照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承担备课、授课、布置及批改作业和示范课等日常教学工作,完成教学任务。

  2、按照教学质量要求和考试规定,认真做好学生成绩考核评定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承担教研教改、教学业务培训、课题研究、教育教学理论研究工作。完善自身素质建设,不断提高学识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

  4、参与学生管理。

  5、承担对年轻教师成长的指导工作。

  6、完成学校下达的.临时工作任务,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7、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主动,认真扎实。

  8、每周完成规定的工作量和工作任务,教学计划完整,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态度认真,教学示范准确,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效果优良。

  9、每学年听课20节以上。每学年承担示范课2次,能独立承担学校的教学交流工作任务。

  10、对学生负责,备课充分,授课认真,遵循教学规律,重视学生素质教育,重视技能训练,能因材施教,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成绩突出。

  11、承担学校课题研究,每学期有1在区以上专业机构、行业组织或报刊杂志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每学期完成一份工作总结或教学反思。

  12、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履行《班主任工作条例》,关爱学生,具有解决学生学习问题和学生管理问题的能力。

  13、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不低于90%。

  森林资源监督岗位职责 9

  森林管理处财务办公室岗位职责

  一、部工作内容

  (一) 参与制定本及相应的实施细则。

  (二) 参与本公司的工程项目可信性研究和项目评估中的分析工作。

  (三) 负责董事会及总经理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整理编报。

  (四) 负责对工作有关的外部及政府部门,如税务局、财政局、银行、会计事务所等联络、沟通工作。

  (五) 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情况说明分析,向公司领导报告公司经营情况。

  (六) 负责销售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并督促销售部及时催交楼款。负责销售楼款的收款工作,并及时送交银行。

  (七) 负责每月转账凭证的编制,汇总所有的记账凭证。

  (八) 负责公司总长及所有的记账、结账、核对,每月5日前完成会计报表的编制,并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项。

  (九) 协助出纳做好楼款的收款工作,并配合销售部门做好销售分析工作。

  (十) 负责公司全年的会计报表、帐薄装订及会计资料保管工作。

  (十一) 负责银行管理,负责支票等有关结算凭证的购买、领用及保管,办理银行收付业务。

  (十二) 负责先进管理,审核收付原始凭证。

  (十三) 负责编制银行收付凭证、现金收付凭证,登记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月末与和对银行存款余额,并编制余额调节表。

  (十四) 负责公司员工工资的`发放工作,现金收付工作。

  一、 部经理

  (一) 具体负责本公司的会计工作

  1、 对各项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严格遵守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2、 督促本公司加强定额管理、原始记录和计量检验等基础工作。

  3、 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二) 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各项

  1、 制定的各项应便于各部门管理和核酸并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

  2、 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的,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

  3、 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

  (三)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收支计划,按时报送公司领导,并检查各部门执行情况

  1、 在编制收支计划前,应要求各职能部门提供切实可行的收支计划明细表,经审核验证后据此编制本公司的收支计划和编制说明。

  2、 经总经理审批的收支计划,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严格实施,不得随意突破。

  3、 资金掉要如实反映矛盾和问题,有效利用现有资产,保证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四) 组织编制本公司的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1、 编制的成本计划应现金合理,费用预算应厉行节约,费用开支不突破规定范围。

  2、 在本公司总经理的组织下,应将成本计划和费用预算案项目分解,逐步落实到各职能部门。

  3、 设计必要的台帐及时反映、分析计划或。并向各职能部门反馈。

  (五)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算经济前景,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六) 组织本公司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负责财会人员的考核。

  (七) 负责协调和各部门的工作,多于其他部门联系、协调,把工作纳入正轨。

  (八) 负责保管公司专用印鉴,并按使用印鉴。

  (九) 负责销售统计、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销售应收款报表,并督促销售部及时催交楼款。

  (十)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会计

  (一) 设置和登记总帐和各明细账,并编制各类报表。

  1、 编制总长,并与有关明细账核对,保证帐帐相符。

  2、 。各种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及时使报送政府有关部门。

  3、 协助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

  4、 各类帐户设置应做到齐全、明晰、同时设置和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表

  (二) 根据工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登记总账和明细帐,账户应按币种分别设置。

  (三) 会同其他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及时清理往来帐。

  1、 根据本公司管理制度,负责设计下发清查明细表,定期组织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和物资、应收帐款、银行存款和现金进行盘点清查。

  2、 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坏帐损失,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专项报告。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批准后方的进行会计处理。

  (四) 编制和保管会计凭证及报表。

  负责编制公司的转账凭证、记账凭证并分月编号,做到规格化。每月终了,要整理会计凭证和资料,集中保管。年终办完决算后,应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整理清楚,分类排列,以便查阅。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归档。

  (五) 负责控制收支不突破资金计划,费用支出不突破规定的范围。

  (六)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固定资产管理、材料管理、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对于固定资产、商品、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手法、转移、领退和保管,都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手续制度,明确责任。

  (七) 负责成本核算和利润核算

  1、 拟定本公司成本核算办法,编制成本、费用计划,加强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核算成本和费用。

  2、 编制成本、费用报表,编制;利润计划,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业务;负责销售和利润的明细核算。

  3、 正确计算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以及其他各项收支。

  (八) 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出纳员

  (一) 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有关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二)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险恶,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 “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三)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示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的报销期限,并由使用支票人在支票登记薄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 ,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四) 编制和保管会计记账凭证。

  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五)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1、 根据记账凭证,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时及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2、 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六) 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七) 保管有关地税、国税的计算机代码因帐、空白收据和支票

  出纳员说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章、法人印章由经理负责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完成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森林管理部门办公室的岗位职责

  1.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拟定和监督执行机关工作制度。

  3.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档案、办公自动化、信息、信访、保密、目标管理、计划生育和后勤行政管理工作(含车辆管理、住房、卫生管理)。

  4.组织办理议案;承办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园林、林业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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