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时间:2024-05-12 00:00:55 林强 个人感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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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一个人读后感(通用26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个一个人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通用26篇)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

  “一颗一颗星就是一个一个人”,在申赋渔写下这一串文字时,过往的事情一定是如电影般放映:一个高考落榜的学生,一个错过火车的行者,一个卖玉米的农民,一个在卖肉的商人……

  从1979写到20xx年,从少年写到中年,从一个人写到一家人,从悲欢写到离合,又从离合写到悲欢……一个个人,一段段故事,都是他心中磨灭不了的过往。

  与《一个一个人》这本书相遇是在暑假,在一个咖啡店,很偶然的遇见,便立刻被它与众不同的外表吸引。它摆放在咖啡桌的右边,温暖鹅黄灯光照在它陈旧的书皮上,恍惚以为,那是本别人丢弃的破书。随手拿起来,一阵翻阅,发现这是一本如此有心思的读本——故意做旧的风格,不是书壳的书壳,撕破的扉页,倒印出来的人名……书后对设计过程的描述,书页里面夹着的一枚书签,一张电影票,一只蚊子,几根头发,两片桑叶,几滴血迹都充满了历史感和真实感。整本书透露出来的魅力,让我忍不住买下它,如获至宝,想了解它的故事。

  作者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却有着一个大学梦和作家梦。现实的真相却是高考失利,乡邻不待见,不得已他走上了背井离乡的道路,带着梦想与执着来到了城里。在那里,他做过木工、做过油漆工,通过出卖劳力来生活。

  之后的作者当了一名图书管理员,这是他喜欢的一份工作。就是这个工作,他见识了很多有知识的人,内心开始波澜壮阔。后来的他,生活慢慢步入了正轨,买了车、结了婚、生了孩子。期间也遇到了一个又一个人,一个叫有气质的人,一个最开始风光生活之后落得离婚的人,一个被作者称为李总的慈善家,一个找寻小喇嘛的人,一个追问人生意义的人……

  21世纪的到来,作者也告别了他的苦难时代。故事的最后是作者女儿养蚕,女儿和父母竭尽全力想养大蚕宝宝,爷爷和奶奶也全力照顾后来仅剩的一只蚕,与恬恬的两只蚕拿到郊外去配对却最终丢失……在书的最后写道:“在这个山坡上的小桑林里,唱唱和爸爸直坐到太阳下山。两个人的.心里,有着不一样的悲伤。”

  掩卷沉思,我回忆了很久。作者的经历,离我那么遥远,却又那么的真实可信。七八十年代的生活虽然与现在差异很大,但很多的人和事却都有着相通的道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事与事之间的联系,干丝万缕,难得其要。

  生活的打压下,他从来没放弃过最初的追求,困顿潦倒时仍不放过任何可以锻炼自己文笔的机会,这些让我感到一次又一次的相似和一次又一次的羞愧,我对申赋渔的坚持梦想由衷敬佩。

  我也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现今作为一名刚入行的教师,也有着美好的梦想——以纯澈的赤子之心对待教育。

  现实与理想有时让我觉得有些苦恼,思想也有些改变,有时人也变得浮躁起来。对于生命中的一个个人,我起初没有像申赋渔那样认真的去思考他们的存在对自己的意义。曾经与自己一起过家家儿时的玩伴,陪伴我度过那珍贵的童年时光;曾经手把手教我写拼音的幼儿园同桌,给我带来了学习的兴趣和信心;那个经常欺负过我的蛮横班长,也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自己的软弱,而现在的她却变得温柔内敛,恰恰与我相反;曾经那个待我如亲孙女般的年长语文老师,他也教会了我很多为人师表的宽容和耐心……

  慢慢长大后,接触到的人也越来越多,分分合合的过客也不断往复,见到的人情是非也越来越复杂。曾经的自己总是很天真地厌恶叵测的心机,难以接受不完美的人和事,慢慢地固执起来,想把自己封闭成一个世界。

  或许智慧真的和阅历成正比,我也在渐渐修整自己的棱角,像申赋渔那样,打开自己的内心,学会用欣赏和发现的眼光去看待世界,看待工作中的不如意,看待学生中的后进者,看待与自己观念不一的家长。读过申赋渔的《一个一个人》后,我对生活和世界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感悟,也在用更加认真的态度去生活,去努力工作。

  生命是一条长河,我们都在河里流浪。有的人却不甘落后奋勇向前,有的人成功划出美丽的浪花;有的人随波逐流一生寥寥,有的人却半路折翅就此沉浮。每个人在游向终点的时候都会邂逅另外一个又一个人,如此往来便生发出一个又一个故事,构成了一个纷繁复杂的人生和世界。

  人与自身、人与他人、人与世界都有着千丝万缕丰富细致的联系。每个人或许都该自省:生来孤独生存的我们,在面对生活的苦难和挑战时,别人也在经历着不一样的苦难,苍茫天地里,人类本来就是同样的个体,虽然有着形体的不同,可是我们该做的不还是应该拥抱彼此、携手走下去吗?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想要育人,首先应当是自己拥有温暖的心灵和独立的思想,这样才能成为灯塔,给别人光明与指引。

  人生就是流浪。从出生开始,便在不停的往前行走,只是每个人所流浪的形式不同,没有人知道未来是什么样,没有人知道自己会遇见什么人、历经什么事。有的人随遇而安,有的人惶惶难度。立足当下、珍惜所有,竭尽全力面对自己的职责与使命,这样的人生才可能有栖息之处。

  上天是公平的。他给每个人以同样的生命,不同的是有的人将生命糟蹋了,提前结束;有的人不仅拓宽了自己的时光,还点亮了周围。一个个人是一颗颗星,或明或暗,或近或远,或大或小……高高悬挂在天幕,构成一个星空——我们时代的天空。我想,我愿做一颗闪亮的启明星,在自己的的生命长河中发光发亮,更为暂时迷茫的朋友指引方向、照亮旅程。

  “既然同为流浪者,那彼此之间又为何不温柔以待呢?”

  既然身处此地,身披此责,何不竭力燃烧自己,发热发光,你我同行?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2

  这次推荐的书是《一个人的欢喜与忧伤》(原名《时擦》),讲述的是一个暗恋十年的故事。开篇背景发生在高二,女主宋佳南在停车场邂逅男主苏立,从此一见钟情。她偷偷的看他,偷偷的观察他,偷偷记下他的电话,偷偷的恶作剧,偷偷的拿着书坐在他的旁边走神,偷偷的给他发短信,偷偷的加他的QQ,偷偷的给他发邮件,偷偷的在论坛上关注他,偷偷的与他互通书信,偷偷的做每一个花季少女暗恋时都会做的那些事。她始终将小小的悸动埋在心底,不敢说出口。她会因为看到他的身影而激动,会因为他的一句提醒而脸红,她会在意他过得好不好,她会在乎他身边是不是有了别的女人,她会在午夜梦醒的时候,猛然想起他,她会为了他黯然神伤。

  当宋佳南冲动的拿起手机,打下那行“我很喜欢SineadOconnor,也很喜欢小野丽莎,你呢?”的时候,我想她的心里一定在打鼓,她害怕又期待,就在这忐忑的心情下她收到了苏立的短信,幸福不言而喻。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我高中时候,也曾从老师那里记下过我暗恋的那个男生的手机号,可是,却始终没有勇气拿起手机,给他发出一个短信,即使是恶作剧性质的。所以,我佩服宋佳南,也羡慕她的勇气,就是那么一个瘦弱自持的女人,却在许多时候,给我最强烈的震撼。校庆那天,苏立的一句“同学,上台了。”让宋佳南恍若梦中,他就站在她的身边,然后微笑,许多年后,当宋佳南拿出那张合影的时候,还会微笑,还会想念,还会遗憾。她会因为想要多看他一眼,而要选择理科班,那种狂热的执念,让人心底发颤,也不禁感叹。

  看到这段的时候,我几乎要以为宋佳南的一辈子就这么完了,幸好啊幸好!学校里传出了苏立与别人恋爱的消息,暗恋的女生最怕的就是自己暗恋的那个人和别人在一起,宋佳南也一样,当她木然的撑起伞,慢慢的'走向学校的时候,她看到了绯闻中的男女主角,在密集的雨中,狂乱的风中,在鼎沸的世界中,她听到了心在支离破碎的哭泣。心底仅存的的一点爱恋,如摇坠的烛火,只一滴雨、一阵风,便可毁之殆尽,于是,她毅然选择了文科。我松了一口气,感谢这个误会给了宋佳南勤奋的理由,感谢这个误会,成全了十年后的宋佳南和苏立。她拨通了他的电话,听到了他的声音,虽然只是两个字,但是她还是泪流满面,她挂掉电话,收起手机卡,从此,天涯是路人,。

  我们明白,暗恋,本就是一个人的事情。高考后,两人一南一北,真正是相去天涯了,她去了广州,他去了北京。大学四年,她终究是放不下他,论坛、QQ、邮箱、书信,她尽一切可能和他联系,获知他的最新动态,了解他的最新情况。她不远万里,跑到北京,只为了见他一面,当她在自习室里看到他时,她却转身跑开,带着那份永远不可能公诸于世感情,她只能流着泪慢慢学会接受。大学四年,她听陈升,听酷玩,看周星星,玩七巧板九连环,讲电话到半夜,一个人躲在水房哭到早上,只因为,她爱他。白云山顶,柔弱的女人们向着黑夜,向着大山哭喊着心底那个人,而也只有在这里,她们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纵容自己内心最深的眷恋。她用尽全部的力气,对着永远不能表白的人,大声的叫出他的名字,“苏立,苏立……”那一刻,宋佳南说她终于明白,明白了他和她,和时光,早已擦肩而过。毕业后,她回了家乡,只因为他曾告诉她,他也会回去。她做了记者,她努力让每一个实事新闻上缀上自己的名字,只是为了让他看见,让他记起自己的存在。

  她不愿对外人敞开自己的心扉,只因心里早已深深刻着一个名叫苏立的男孩。当两个互相爱慕的人,十年后在广州相遇,他不再是那个高中有点忧郁苍白的少年,他已经长大,有自己的事业,有自己的世界。而她也不再是当年那个羞涩的女生。他们变了,有些事,也不一样了。笙离(这篇文章的作者)说她成全了他们的幸福,却遗憾了自己的遗憾。她说她写这篇文章是因为一次回家的时候,偶尔看到了自己年少时候暗恋的人,心血来潮写的,她还说她本想在一半的时候将宋佳南的美梦打碎,却最终因为论坛的帖子而坚持了下来。我感谢她写出这篇文章,可以让我回忆自己青涩年华时的暗恋,感谢她最后让宋佳南和苏立走到一起,圆了大家的暗恋梦。正如笙离所说,我们都知道,那些未来得及让人知晓的感情,就好像流水一般,不会再回来。而我们,也再找不回当初的心情,再也无法那么单纯地喜欢一个人了。孤独的女孩独自爱着你的时候,单纯得几乎不存在,也许有些孤单,内心却平静而充实。只是因为那个人,我爱他。一个人,一首歌,一个信仰,一段爱情,也可以是一辈子。人生,究竟有多少个十年可以守候在爱情无望的彼岸。冗长的岁月,爱情慢慢不再是依靠,而变成了一种信仰,这个信仰的名字就叫做苏立。惊鸿一瞥便惦念成一道心魔的苍白阴郁的少年,在十年光阴的彼端终又与她相逢。这时光中她独自恋爱,一个人欢喜着,忧愁着,幻想着,卑微着,全然与他无关。然而这一切却支撑着她走过自己的万水千山。转过身她忽然发现,旧时的盛夏光年里,年少的他们早已和时光擦肩而过。而她的暗恋,是在黑夜里孤独绽放的花朵,开在年华最漫长的相思中。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3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初读这本书的时候有点茫然,看不懂读者要表达的意思,有时候甚至觉得有点语无伦次,看得"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读着读着牵出了我深深的乡愁,对于生我养我的村庄,无论离开了多久,那里依然是我的根,由于刚回家探亲回来,思绪还未完全回到现实中来。读了此书使得人心更静、乡情更浓、思念更切。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即使如此,他依然不舍得离开这片土地,对远在他乡奔波的我来说,村庄里有我美好的回忆,那里的物自然和谐,那里的人热情慷慨,相比作者来说在村庄我有着甚于他的幸福。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村庄生活是苦的,也是甜的,我出生在农村、长在农村,深深的懂得农民的艰辛与无奈,那时候我们就无比羡慕生活在都市里人儿,向往着他们光鲜亮丽的生活。等我们长大了,一脚踏进繁华都市以后,与我们想象的生活大相径庭,此时的我无比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的空气,然而为了生活中的无可奈何,我们依然在远方奔波,做不到作者那种隐于世的豁达,尤其是在远在他乡读这本书的时候,寂寞孤独之感常常催人泪下。

  《最美还是我们新疆》这首歌被无数的新疆朋友所熟知,无论他们走向何方,这里依然是他们最大的牵挂。就在暴恐份子张狂破坏他们家园的时候,无数的仁人志士即使远在他方,他们也通过各种渠道来发声亮剑,共同维护美好家园。这就是"家"的力量。

  我来到新疆已有四年多的光景,我作为一名"三支一扶"志愿者来到新疆,起初我以为我要去的团场是贫困而又杂乱的,住土坯房,每晚与老鼠共眠,落脚之后发现这的优雅舒适远超我的想象。尔后辗转考取乡上的公务员,这里有宽敞明亮的办公楼,有温馨舒适的干部周转房,有着整齐如一的安居富民房,还有人人向往的大别墅……谈起来疆之前心中所想的新疆与现实中的新疆不自觉的自己就成了话痨,如果让百姓去谈新疆变化那更是数不胜数。

  在刘亮程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作者通过细腻的笔触向我们展现了他儿时生活在黄沙梁的许多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大多是村里的人和牲口,花草树木,甚至几只小虫与老鼠间,也走进了我们的视野。俨然一个多彩的乡村大世界。

  刘亮程的文章,并不那么华丽,也没有过多的修饰,散发着浓浓的乡土气息。简简单单的文字里还透着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的心仿佛也跟着作者,来到了黄沙梁,随他一起看那里的生老病死、春耕秋收;随他一起听鸟的耳语、虫的呢喃。他告诉我们,怀着感激之心看这万物,你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书中这样写道:"靠近我的两朵(花),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作者对一朵花露出笑容,为一片新叶欢欣激动,这是多么美好的事。

  在如今快节奏的繁忙生活中,人心变的较为浮躁不安,这时候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他那朴素的语言和浓浓的恋乡情绪,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灵。在心情烦躁时不妨找一个僻静的角落读一读这本书,偶尔闭上双眼静悄悄的呆在刘亮程的身边以刘亮程的角度去看黄沙梁,而我们看到的画面中多了一个人,那就是作者刘亮程,这时候的我们就像书中所说"我在偷窥冯四时,肯定有很多双眼睛已暗暗观察了我很多年"。这种视觉角度犹如观看"戏中戏"给人以更加奇妙的新鲜感。在品尝寂寞的同时,寻找读书的乐趣。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4

  一本字数不多的小说终于稀稀拉拉的读完了,如果现在要问我读完有什么感觉之类的问题,我恐怕会回答不上来。因为读这本书的时间多是中午昏昏沉沉准备睡觉的时候,或者晚上刷手机刷到无聊不知道能看什么的时候,再就是拿出英语题实在不想做便又扔一边随手抓过来看上几眼,实在算不上认真。

  我为了写这篇小的读后感之类的文章,特意百度了一下,百度词条的作品鉴赏中写道“小说的讲述貌似漫不经心实则苦心经营,文字貌似轻盈实则沉重如铁,‘春、夏、秋、冬、春’这种回环式的篇章结构富有意味,对虚无感的刻画深入肌理。”我个人是很赞同这个观点的,有的小说连续性极强,读来让人欲罢不能,一章一页叫人停不下来;有的小说文笔考究,一字一句都值得斟酌,生怕错过其中的玄机。

  而这本小说呢,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同。作者的词句都很简单、日常,让人亲近,又将道理点明。他好像不是在讲故事,而是把你带进了一个全新的但又不会让人无法适从的新的生活中去。小说把故事的开头、结尾、背景都给出了,但仔细看来,你好像很清楚但又不清楚,你貌似了解了却又并未了解,这也是这本书的魅力之一。

  全文平铺直叙,从开始到结束,知寿的生活有了很多变化,但并没有任何一个可以成为高潮的片段出现过。有的人突然的出现,又莫名的消失,由从不相识变成分外熟悉再到久不联系。春夏秋冬,又迎接春天,也许,这就是生活,孤独又丰富的生活吧。故事总有结尾,不论悲欢,但生活总在继续,只要你还存在,便不会停止。

  吟子也许就是老了的知寿,知寿也是年轻时的吟子。她们如此不同,却又如此相似,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人世的事,不过如此。吟子在台湾人离开后,觉得把一辈子的恨都用光了,当时的知寿不了解什么叫一辈子的恨。她说“看着眼前手里摇晃着沾满猫毛的刷子的吟子,我真想象不出当年失恋而整脸哭泣、憎恨这个世界的吟子是什么样子。

  我还没有从心底感到伤心或憎恨过什么,所以,也不知道伤心或憎恨会成为什么样的回忆。我只是茫然地觉得离这种体验还很遥远。可能的话,我还是愿意永远这么年轻,不经受世事磨难,静静地生活下去,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自认为自己是有受苦的精神准备的。我想做一个像样的人,度过一个像样的人生;想尽量锻炼自己的肌肤,成为一个能经受任何磨难的人。对于将来的梦想,以及刻骨铭心的恋爱等等,即便描绘不出来,我也朦朦胧胧怀有这样的期待的。”

  她的想法简单美好,就像我们所有人在学生时代遇到任何“变故”时都会突然顿悟某些道理,甚至大言不惭的许下许多许多的豪言壮志一样。期待在苦难中成长,但遇到问题多数人能做到的只是努力,而非拼命,这便是成功值得庆祝的地方。期待是一回事,而真正碰到便是另外一回事了,而且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知寿的两段恋情都匆匆结束,透过大白话的文字能感觉到她的悲伤,这种淡淡的伤感,轻柔,又浩浩荡荡的直击心灵。在她看到坐在阳平腿上穿着内衣的女子,也只是觉得素颜的自己太差劲了的时候,我才算是明白了“我们俩见面一般泡在屋子里,从没讨论过任何问题,也没吵过一次像样的架。说得好听一点,彼此的存在犹如空气。但实际上,我们互相都感觉对方是可有可无的,这跟空气有本质的区别。”这几句话的各中意味。

  顺其自然,失去总比拥有来的`轻易。继可爱的吟子在家里备上黑色的芳介的专用筷子后,藤田的蓝色专用筷子也备上了,和所有恋人一样,他们一起吃饭、看电视、聊天、爬山、睡觉,热恋过后,“下班后我们一起回因自家吃午饭。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我注意不再使劲盯着他看,不再刻意温柔。”

  再然后,阿丝的出现让知寿感到危险,她觉得藤田突然变成了和自己毫无关系的陌生人。很突然的,藤田离开了,离开的理由也没有交代清楚,知寿变得很糟糕,她说“没有追我的人,净是离我而去的,这么一想,我就焦躁起来。”

  她竭尽全力,也只说出了“你不能这样”和“再见”。在网上我们经常能看到满满正能量的人,他们可以一个人完成工作、按时起床、准备早餐、定期健身、连失恋都分外优雅,但正是知寿这样平凡的人,更容易让人共情,她的害羞、生气、开心、愤怒……淋漓尽致。

  “就这样,我不段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使自己进入不认识的人们中去。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

  知寿应该是很想念吟子的吧,比如在车身剧烈摇晃了一下的时候,女孩尖叫一声的时候。

  “知寿不快乐吗?”

  “世界不分内外的呀,这世界只有一个。”

  吟子在老去,知寿有了新的恋情,也不知道在这个春天吟子和芳介有没有去旅行……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5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在一个温暖清凉晴朗的南国冬日,一边改着学生的期中考试作文,一边听着张国荣的这首歌,让我不禁想到上周读过的《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退休老人哈罗德,轻装徒步去看望身患癌症的老朋友,从英国最南边走到最北边,行程1000公里左右,87天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

  这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陌生人,展示了社会上的生活百态和英国各地的风土人情,就像一部公路电影。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被作者蕾秋·乔伊斯写得回环曲折,甚至荡气回肠。人物的心理描写,甚至景物描写都让我觉得恰如其分,在徒步的不同阶段,经过的不同地方的自然风光,让人仿佛身临其境。没有刻意的煽情,叙述冷静。却让我感觉到哈罗德的一腔孤勇。

  故事的结局,哈罗德见到了他的朋友奎妮。虽然奎妮已经昏迷且面部新长出一个肿瘤,像两个脑袋呈现在他的面前。读到这里,我吃了一惊,吓了一大跳。生命为什么这么残忍?!奎妮,工作认真,对人友好,终身未婚,晚年得绝症,全身转移。岁月饶过谁呢?

  一开始,我特别不理解,为什么哈罗德与妻子莫琳分房二十年,两人虽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并不关心彼此的精神需要。他的儿子戴维在文中也是时隐时现,让我怀疑,戴维到底怎么了。莫琳跟戴维通电话的感觉,也是奇奇怪怪。直到看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小妹的信里,我才明白,为什么之前的感觉这么奇怪。原来,戴维自杀了,二十年前。多么可惜,多么痛心!这才是这对夫妻分房疏离的原因。

  从书中,拼凑出戴维的成长轮廓,在父母的爱中诞生,从小聪明,好学,考入了剑桥大学。后来酗酒、药物上瘾,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抑郁,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此之前,还是小孩子的戴维也曾想在海边结束生命,幸好被救生员救回来。这意味,戴维可能从小就心理不健康,有抑郁倾向。

  原因在哪里呢?作为父亲的哈罗德从小被父母抛弃,不懂如何爱孩子,不会表达,也不会行动。母亲莫琳与戴维的关系感觉很好。我在想,为什么父母相爱的家庭,父亲的冷漠,母亲的宠爱,孩子却会抑郁呢?是不是母亲包办太多呢?在少年的成长关键期,父亲没有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看看书里的人,没有一个人拥有一帆风顺的一生,更不用说完美的人生。果然,岁月不曾饶过任何人!

  哈罗德,13岁,母亲离家出走,音讯全无。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没有学历,做啤酒销售。性格内向,虽然高大但总是驼背,缺乏自信,没有什么朋友。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酗酒。此后二十年,如行尸走肉般生活。

  莫琳,青年之前生活顺利,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四十多岁,中年丧子,夫妻失和,神智恍惚,每天跟想象中的儿子对话,对生活失去了热情。

  书里出现的帮忙清理伤口留宿一晚的好心人,在国外是医生,在英国只能做清洁工,被渣男伤害抛弃。徒步中遇到的自行车队,那些女性,哪一个不是从生活的痛苦中,挣扎起来,振作起来。甚至半路上追随的人,几乎每个都是失意的人。“关山难越,谁悲失路之人?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经受苦难的人通过各自的方式,完成苦难给予的洗礼与重生。

  一个人活着,生命或长或短,谁也说不好。但是生命的质量,是可以选择的。每个人都会遭遇挫折、苦难。都需要一段时间调整状态,找到生命的意义。哈罗德在过去的二十年里,一直在逃避,逃避对自己成长中受到的伤害,逃避自己作为父亲对儿子教育的失职,逃避作为丈夫没有对妻子足够的安慰和关怀。

  在行进的路上,他的思绪不断回到过去六十年的`,他痛苦的童年少年,他快乐的恋爱新婚,他对儿子的不善言辞,他对儿子差点溺海时,自己还在解鞋带的悔恨,封闭了二十多年的心开始有了裂缝,那些被遗忘的瞬间,山呼海啸般涌来。

  他不是一个幸福的儿子,遗憾的是,他的儿子依然不幸福。如果,重新来过,他作为父亲,能否做的更好呢?

  作为丈夫,他应该能做的更好。一路上,他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多么地爱自己的妻子,从最开始到现在,爱一直在,只是落满了灰尘。人生若只如初见,古今中外皆然。

  读到哈罗德和莫琳初次见面的场景,就像欧美电影里那些浪漫的一见钟情的画面。漫天的星光都不及你眼中的光,你嘴角的笑。一眼万年,仿佛能看到,金发碧眼的高大英俊的哈罗德,穿越人潮,走向优雅迷人的莫琳,跟她主动搭讪。

  美好的开始,庸俗的日常,狗血的插曲。幸好,二十多年的疏离冷漠,伴着哈罗德的脚步,一步一步解封。结尾,莫琳摘下了挂了二十年的窗帘,让阳光照进房间。夫妻二人用各自的方式,完成了对生命的朝圣,对自己的救赎。重拾初心,这对爱人再次被爱萦绕。

  风继续吹,不忍远离,心里渴望继续陪着你。

  过去的快乐记忆,与你一起继续追。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6

  这本书从精神,心理的角度说明了,世界上的人的确是存在显著的分别的,除了众所周知的男女区别,内向和外向是的确存在那条分界线的,它 给了一些指点,如何分辨自己是否是偏内向的人,比如你恢复能量的方式主要依靠独处,而不是分享,需要倾诉的方式是书写,而不一定是辩论;比如你的那些发自内心的爱好多半是一个人可以完成的,最显著的一个就是内向的人多半爱好阅读,因为阅读可以带给他们在另外一个静谧的世界驰骋的满足感;另外基于作者是一位精神心理医生,她提供了一些内向型人如何在这个世界与他人相处的经验,比如如果不想继续谈话,那就不要强迫自己附和,简单地闭上嘴,也不失为一种应对;比如如果你想让周围的人不要那么关注你,谨言慎行似乎是自我保护很好的一种方法;另外说到,内向的人应该在这个阳性的世界上开辟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你应该知道不喜欢聚会和争辩并不是一种罪,你也应该确信,不太合群,并不代表你的人品有问题,你只是不那么需要外人的支持罢了;你应该努力地遵从内心的指引,找到让自己比较舒服的职业,比如你更能专注,更有想象力,这些可能并不是现在被人推崇的优点,但好好发挥出来也是可以为他人贡献的方式;说到最重要的一点,是你要接受自己的天性,并且找到一套能够容纳这套天性的空间,如何实现你的内心平静,如何对喧嚣说不,如何知道自己只是耐得住寂寞,而不是孤僻,如果反其道而行,找到那些别人不知道,社会不介绍,但是却能抚慰你心灵的方式。

  说到内向的人,我确信自己身边有两三位密友都是这样的人,共同的.特点除却热爱阅读和独处外,令人吃惊的是,他们反而具备高超的社交技巧,也许是因为想要社交上面速战速决,反而更加懂得体恤和理解,或者说,对目标的要求会更直接,他们不想饶那么多圈子。曾经在19世纪的英美文学里读到对一些长舌妇的刻薄评价,说那些人,是一分钟也无法独处的。当时就心下感叹,只能说,现在的这个世界,是希望拔升,交际,扩张的,但并非在人类的任何时期,大家都推崇这种急速的热烈的生活。所以如何尊重,是否能尊重自我,其实是需要一点勇气。起码,每次听到那些人说,只要你想改变,是没有什么不能改变的,这样的话,我只能沉默。因为凡是不常见的,都会被指责为异类。人类对异类是恐慌而又憎恨的。所以很多内向性格的人,竟然做得毫不让人察觉,他们已经日夜与人推杯换盏,歌舞升平,却会在中午的时候独自拿着健身衣服去健身房跑步,或者独自在私属办公室阅读一会,我常常想他们用尽力气给自己武装了一层层巨大的壳,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最安全柔软的窝。而如果你不隐藏这些,从底层开始暴露你那柔软的内心的话,也许还没等你武装好,那层内心已经被摧毁得灰飞烟灭了。这倒让我想起北岛,他有个弟弟,同样的出生,却是两样的性格,他爸爸说,如果兄弟两每人都有一个馅饼的话,北岛会直接先吃掉馅儿,至于皮,那再考虑了。而弟弟则会先吃掉馅饼的皮,再把馅儿用一张纸抱起来放口袋,慢慢地吃一个月。这是两兄弟完全的性格,也导致了他们完全的人生历程,北岛似乎一直用这种直接吃馅儿的方式活到了60岁,一路流浪颠簸。

  最近在鼓浪屿上参观一座座民国时代大别墅,因为借阅了县志,很多别墅后的故事也略有耳闻,其中目前岛上最闻名的风琴博物馆的原主人林鹤寿,富甲一方,心高气傲,一定要建一座鼓浪屿上最漂亮的别墅,要能俯瞰整个小岛,还要能看到对面的厦门,要用最好的建材,可是到了后来,竟然因为建别墅而拖垮了整个家族产业,其实中途而废可能也不至于,但从中可见此人是不肯服输的,或者总以为还有别的转机,到最后,楼没有完工,一天也不曾居住,就抛下产业到南洋终老了。而黄家花园,也是岛中第一大花园,其中三座大别墅守望而住,而建设这花园的主人年少离家时,不过是一个剃头师傅,最后竟至成为糖业大王,回家来盖了这三座著名的别墅,据说其他小洋楼更是不计其数。这样的一段发家史,说明主人勤勉谨慎,除却顶级的经商能力,更是具备令人惊叹的野心才能铸就吧。而岛上最高的日光岩旁,有一个日光岩寺,在1936年-1937年,弘一法师住在南普陀时,曾应邀来此宣讲佛法。弘一法师出家的经历想必很多人都听说过,由一个翩翩贵公子,变成一个衣服卷儿一卷就四处弘扬佛法的苦行憎,而他修行的正是戒律森严的律宗,可以想象经历了怎样的心灵撞击。这三位都是同时期的人物,只是如今,在世界上,他们已经完完全全不存在了,而我们仅仅知道,他们曾这样存在过。而一定有更多的人,也曾存在过,只是百年后,后人甚至都不知道他们存在过。

  所以,不要去惧怕你活着的时候,人们希望你怎样活着,而听听内心的天性,你想要怎样活着。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活成造物主给予你的样子,才不浪费生命,不是吗?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7

  今天早晨和朋友一起出门,秋风有力地拍着我的衣袖,突然因为这样的寒意让我想起了特别疯狂的大学一段时光。那时我疯狂地爱上文字,整天整天泡图书馆,大半夜还要敲打电脑写东西……很希望从书堆里找到关于成长的答案,幸运的找到了这本书——《一个人的好天气》。有些书就是毒药,会越看越陷进去不能自拔;有些书,又是解药,慢慢看完放佛获得了解脱。那种舒坦,在过去了那么多年的今天,我依然能记起那样的感觉。现在明白,原来那就是成长。

  《一个人的好天气》是本日本畅销书,带有强烈的日本民族的深入和细腻在里面,这是我那时接触过的第一本这样的书。但这本书真的陪伴着我的成长。其实也有点小众,但也有人说,只有经历过人世极大悲苦和思考的人,才会沉得下来看这本书。而对于我,只觉得通过这样淡淡的笔调,让那个曾以为经历世俗最悲苦时光的我,学会成长,也淡然起来。

  记得当初陪我的恩师林文如先生去峨眉山寺庙,在他生命最后的弥留之际,我们在寺庙里坐了整整一天。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听着寺庙里僧人的诵经声,那种内心的平定,是我至今为止最深刻的一次。于是,即使恩师走了,我也知道他内心强大的安宁。而这样的安宁和淡然,要是我能通过和70岁的自己对话该有多好,至少,我可以用看尽世间沧桑的淡定去面对始料未及的现在,像书中的17岁女孩和70岁奶奶的相处。

  大学那时候有个习惯,特别喜欢手抄欣赏的文字,并用另一个颜色是字体写下自己当时的感想。仿佛自己的再加工,就是自己的解药。坐在窗下,再读读知寿的“我那时候整天地哭,非常憎恨这个世界,我好像把一辈子的恨都用光了”,我仿佛能理解青春期或者说成长中那些无法预计的痛。

  书中17岁的女孩,在和70岁的奶奶吟子相处中,独立地面对着工作、生活、恋爱中的种种境遇令人揪心。故事就如冬日里的阳光,偶尔流过细软的微风,散落进我们的世界。与藤田爱情的.开始和结束,和吟子的相处和离别,和母亲的隔阂,这个女孩,到最后,一个人努力的地活下去,她终变得有力量地存在着!这就是一个有力量的成长的故事!

  “我想趁现在把空虚的时光都用光,老了就不会再空虚了”。

  ……

  “知寿,可不能在年轻时都用光,要是只留下愉快的事,上了年纪,就怕死了。”

  我们总是一个人在长大,独自要面对梦想、爱情、离别。而年轻和老了,真的有很大的区别。我记得我是在失去亲人之后看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边看边哭得完全不能自拔,甚至会看不下去,又鼓励自己得坚强看完。于是这样断断续续地把周国平的伤痛和自己的伤痛看完,看完之后一起埋在自己心里的坟墓里。某一天,看了杨绛先生的《我们仨》,失去至亲的痛依然在,可是兀然的也就能坚硬一些了。在这个历经百态人生的老人面前,仿佛知道结局般对自己发生的坎坷哀而不伤了。

  就这样,知寿是慢慢成长的自己,而那个老奶奶,是自己年迈的自己。过程中,有爱情,有事业,有说不尽的迷茫和绝望。可是,边经历,你也就边懂得。写到这儿,看看你的人生,也不是这样吗?

  书中这段话我尤为喜欢“就这样,我不断地更换认识的人,也不断地使自己进入不认识的人们之中去。我既不悲观,也不乐观,只是每天早上睁开眼睛迎接新的一天,一个人努力过下去。”

  说实话,我不信谁的一生一点坎坷也没有。即使有一个凉爽又美好的清晨自然醒,躺在床上,忽然对一切没了希望,像一具尸体一样躺着。像这样的经历如果你有,你一定会觉得,上面一段话是多么多么的可爱!至少,对于未知的每一天,自己可以有力量去迎接。

  特别喜欢柴静,没想到这样一个有想法的女性,在《我用一辈子去忘记》里还是个女孩时也有这样关于她自己成长的描述。那是个在山西的一片天空下孤独的女孩,那孩子衣着暗淡,像只暗色的影子,总是闪躲在隐隐约约的人海中。她爱整天整天的看着天,望着云朵来了,又走了。甚至多年以后也会因为某种感觉一下又仿佛回到了那个年纪,会想起写下“我渴望呆在最静寂的角落里,被最热烈的声音包围”的女孩,那样的感受,成长过来的人想必也会说:是是是。

  故,《一个人的好天气》让许多读者看到了自己。青山七惠写得特别的细腻,淡淡的笔调中又透着节奏,让你能感受到不急不慢地成长,学会去面对不悲不喜的人生。

  是否也有人一下想起经历种种磨难的史铁生,在他的《活着的事》里也这样表达:人可以走向天堂,不可走到天堂。走向,意味着彼岸的成立,活着就意味着我们一直在走。

  于是,同在一片天空下的我们,也可以学着:对于那些我们无法预计的事,知道他们一定会不早不慢地到来,而我们也迟早会不悲不喜地走过。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8

  我不敢相信我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这本书读完了,按照我以前的速度,平均都是两天看完一本书的,原本我以为今天只能读一半的,没想到到晚上的时候就读完了。

  本来我想明天整理好思路了再写这篇读后感的,但想想可能明天一醒来很多东西都忘了,还不如现在就写掉来的好。这本书一开始让我想起来《飞屋环游记》,都是一个老人,突然开始了自己从未想过的旅程。

  还有最近在看的动漫《比宇宙更远的地方》,讲的是几个女生计划去南极。相对于前者,她们是年轻的,充满活力的,而不管是飞屋里的老人还是这本书里的哈罗德先生,他们却已经失去这些东西了。

  我想,我们年轻的时候总因为工作或者各种事情的缠身亦或是内心的纠结和束缚而没有机会做那些想做的事,等老了一切都尘埃落定了,却又因为腿脚不便而抱憾终身。

  在看飞屋环游记的时候,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我们总要到老了才开始试着去追寻曾经的梦呢。

  我想起我已经不知道多少次遗忘或者放弃自己的远行计划了,我又什么时候才能做一次内心想做的事呢?

  虽然一个人的朝圣中并非相同的状况,但我想,主人公哈罗德也会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去看望自己的老朋友吧。

  这本书说是一次朝圣,更应该算是一场救赎吧,哈罗德的救赎,他的妻子莫琳的救赎。

  一开始我以为哈罗德徒步去看望远在几百里之外的奎尼是出于友情,但看到后面我觉得不仅仅如此,奎尼曾替哈罗德犯下的错背黑锅而遭到他们公司的辞职。

  而哈罗德却从未向他道过歉,他内心肯定觉得亏欠了她很多,直到他收到了对方身患癌症的讯息后本想回封简单的回信后觉得做的远远不够,又在加油站女孩的指引下以为徒步去见她或许能帮助她脱离病魔的纠缠,于是才开始了这一段突发奇想的旅程。其实在那时我就看出女孩说的她的那位也是身患癌症的阿姨其实已经死了,后面女孩也亲自对莫琳说起此事并为此而自责。

  在我看到哈罗德和自己的妻子儿子关系非常不好时,我觉得这次出走或许是正确的,或者说他离开他的.妻子是正确的。、但我并不知道其中缘由,直到后面哈罗德写给加油站女孩的一封信解开了谜团。

  这也算是书中最大的一个转折点了,对于并不是一部悬疑类型的作品来说。一开始我还纳闷为什么他们的儿子戴维为什么不回家,就算他和他爸的关系不好,但至少他和他妈妈是站在一边的。

  后来看到哈罗德逐渐审视自己和儿子间的关系,甚至在途中还把其他人错当成戴维,我还期待最后他们之间关系的和缓。

  然而在那封信中却写着,其实戴维已经死了。之前我还纳闷莫琳为什么要和哈罗德分房睡,为什么他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僵硬,原来都是出自这个原因。

  哈罗德用了87天才走到奎尼所在的贝里克。以前我还想不通为什么哈罗德不直接坐车去的顺利呢?这样途中也就不会发生那些事了。而哈罗德也问过自己这个问题,他觉得他和奎尼说的是走的,所以一定要走着去。

  就像西游记中,孙悟空一开始打算直接翻筋斗云带唐僧去西天,唐僧却说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走,才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才能求得真经。我想,哈罗德()也是类似的想法吧,所以他途中甚至拒绝搭乘顺风车,虽然走到一半曾怀疑过自己的想法,他打电话到奎尼的疗养院,然后打算接下来坐火车过去,但在得知他的行动真的给奎尼的病情带来转机后,他的内心又重新燃起了希望,重拾继续徒步走下去的信念。

  在途中,哈罗德的行动以朝圣者的身份得到了广泛的关注,继而出现了很多跟随者,这一幕不禁让我想起了《阿甘正传》中相似的情节。

  但说实话,我对这些跟随者一点都不感冒,甚至觉得他们碍手碍脚的,在他们加入进来后,不仅速度变慢了,还激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

  最后他们甚至抛下哈罗德自己先到达目的地接受政府的欢迎和媒体的采访,弄得好像这是他们的事一样,不过在他们走后我倒突然觉得轻松了很多。或许是因为我独处惯了。不习惯不想干的人围在身边。

  不过在跟随者中也有好的存在,就比离婚的女人凯特以及那只喜欢玩石头的小狗,他们的离开确实让人伤感。

  在快要到达贝里克时,哈罗德崩溃地几乎要放弃了,这让我看到他终究也只是个普通人,甚至是个老人了,很多事我们总会在刚开始或者即将完成时面临这样的苦恼,挺过去了就意味着成功,挺不过去一切都白费了。

  哈罗德见到奎尼的场景真的让人难过的不行,接着莫琳过来找他,那一段我用了coldplay的《Fixyou》,边看边听,泪水就这么不由自主地落了下来。这首歌是我在柴静的《看见》中发现的,歌词曲调很忧伤,但同时又感觉给人一种希望,我觉得用在结尾特别合适。

  最后奎尼虽然还是走了,但却走的很安详,没有任何遗憾,而哈罗德和莫琳也因为这场旅程化解了彼此间的隔阂,重新找回了初恋时的那种快乐,一切都变好了,不是吗?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所以事情的结尾都是好的,如果它没变好,那就说明它还没结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9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明白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明白活着的好处如何;他明白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明白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但是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飘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忙,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能够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明白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最后,最后,最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以前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貌——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十分反感的玩笑。”

  看到那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最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齐期盼盼望,想象着他能够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明白,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期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最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最后愿意应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最后明白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最后明白,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能够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不明白自己能做什么,不明白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明白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飘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最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先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应对自己,理解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一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但是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0

  (一)

  《只有一个人生》,书名就传达着哲理。女性,情感的载体,与理性的哲理,颇有水火不相容的感觉。读起来,便不忍丢下。丢下,也不想拿起。读它,需要凝神静气,从眼中进去的是文字,从心里流出的是感悟。

  书中第十一辑“未知死焉知生”回答了我所有关于生死的疑惑。庆幸觅得一个知音。

  为何我们避讳谈及这个话题?世上所有的苦难,都可以用逃避、忍耐、甚至用死来解脱。唯独死是既躲避不掉,又无解脱之路,除了接受,别无选择。也许,正是这种无奈,使得大多数人宁愿对死保持沉默。其二,我们对于自己活着这件事实在太习惯了,而对于死却感到非常陌生。陌生得不认识它了。

  为何我们惧怕死?我们死后不复存在,不能感觉到痛苦,不应感到可怕。但死的可怕,恰恰在于死后的虚无,在于我们将不复存在,一个独特自我的绝对寂灭,永远的寂灭。

  面对死亡,不是哲人的我们,不回避,也不用寻找它的理由。只要认真思考过死亡,不管是否获得使自己满意的结果,我们都好像是把人生的边界勘察了一番,看到了人生的全景与限度。如此我们就会形成一种豁达的胸怀,在沉浮人世的同时,也能跳出来加以审视。我们固然仍有自己的追求,但不会把成功和失败看得太重要。我们清楚一切幸福和苦难的相对性质,因而快乐时不会忘形痛苦时也不致失态。

  此刻,邀请读字的你,轻拂去弥散周身消极情绪的薄雾,是否能和作者,还有我,一起清晰可见“向死而在”的场景?立足于死亡而珍惜生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独一无二的价值。

  对死的思考尽管徒劳,对于生的价值并非没有意义。

  (二)

  周国平先生的《只有一个人生》散文集,在我的书架上已有近十年了,是我经常翻阅的书之一。每次读后总有如沐春风之感。

  周先生是学哲学的,而且是研究尼采方面的专家,他分析“义”与“利”的见解有其独到之处。自小父母就和所有传统的国人一样,强调“君子重义,小人重利”,但苍海桑田,时代变迁,世风日下,“义”字已少有人提起,求利也非小人专利,而视之做人理所当然的追求,工人日日加班,一天工作十三、四个小时是常有的事。“用商业精神取代人生智慧,结果就使自己的人生成了一种企业,使人际关系成了一个市潮。

  在哲学家的`眼中,“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这二者,前者教人奉献,后者诱人占有,都脱不开计较。但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在“义”和“利”之外,还有一种“情”,“它主张率性而行,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为你仅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也就是说创造不同于奉献:奉献是完成“责任”,而创造是实现“自我”。

  “义”是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是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而“情”则是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王尔德说:“人生因为有美,所以最后一定是悲剧。”重情轻利者,接人待物有一种闲适不为物役的淡泊情怀,所体会到的辛酸和悲哀更为逐利之辈所想象不到。

  社会发展的快节奏,将人们在现代生活的急流中裹着向前,不复有闲适的享受和宁静的沉思,“德尔斐的神庙‘认识你自己’已被时髦箴言取代。”人们爱说“时间就是金钱”;从小就听说“时间就是生命”,如果按照逻辑推理,那么人们现在正是在尽快的出卖生命,因为人们除了赚钱不知还有什么事可做,电视和麻将成为人们主要的娱乐,但这是真正赏心悦目的娱乐吗?

  近五六年我要求自己每周爬山一次,并且一直在坚持。我喜爱在大自然中的感觉,而且犹爱未经人工雕凿的天然美,大自然可触发人的各种想象力和诗意,也可提高人的悟性。佛教中有云:“法性遍满虚空,法身充满宇宙”,如江门公坑寺的天成禅寺门联所书:“天开境界,成大慈悲”,也就是这个道理。周先生说“人与人的碰撞只能触发生活的精明,人与自然的交流才能开启生命的智慧”,大自然正是如此无私的在帮助着人们。

  在西方,有“寻找灵魂的现代人”,在我们的时代,我发现有很多为心灵寻找家园的人,因为,电视、牌桌、甚至旅游等都不能填补精神的空虚。“野蛮的符咒尚未挣脱,文明的压抑接踵而至。”权贵贪欲的膨胀使腐败丛生,金钱力量的崛起导致精神的平庸,所以民间有言嘲笑其 “穷得只剩下钱。”哲人和思想家在呼唤着性灵、爱心和寻找净化之道;“文明与野蛮的决斗犹未见分晓,超越与沉沦的对峙已拉开序幕。”物质上的贫富是有目共睹的,但精神上不也有着两极分化吗?只要能守住心中的圣地,认识到清贫与寂寞是心灵高贵者的必然命运,就能坦然的面对社会、人生。

  生活中,人的追求各不相同。肖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体会是没得到时渴望得到,得到后则感觉不过如此而失去追求的快乐只剩下空虚。人生态度,除重“名”“利”“义”“情”之外,还有一块“净土”,它不受“名”“利”的污染,也不为求“义”和 “情”所操纵,它能冷静、安详的用无限的慈悲心对待世间的一切,那就是一颗佛心,它帮助困惑的人们找到心灵的家园,那就是觉者的淡泊中的追求。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1

  我从来不知道该用什么去丈量距离,是时间还是长度,是纳米还是光年。直到读完《一个人的朝圣》我才明白,丈量距离最好的单位是生命。

  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历经87天627英里,重拾遗失了二十年的爱情、亲情和友情。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德罗的退休老人,某天意外地接到好久没联系的好友奎妮的一封信,信里说奎妮得了癌症,哈德罗想到以前和奎妮一起在工厂做工的日子,他怀着沉重的心情给奎妮写了一封回信并亲自去投寄,但是一路上他都在找下一个邮筒。晚上他在加油站碰到了一个女孩,他把这件悲痛的事告诉了加油站女孩,女孩也和他讲了一件让自己后悔的事,也正是这件事让哈德罗决定徒步去奎妮的城市看望奎妮。一路上,哈德罗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自大的远足男、热心的临时医生玛蒂娜以及后来遇到的维尔夫……这一路除了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与妻子相识相恋的美好过程、与儿子的幸福时光以及与奎妮一起相处的日子,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激动不已。一个又一个的`故事,一路走来,哈德罗这几十年的生活无论痛苦还是快乐,都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徒步悲伤、回忆伤心的故事。

  一封普通的信、一位久未见面的朋友、一份单纯的信念,都让这个故事在平凡中透露出点点感动。“走走走”这是哈德罗在路上唯一的语言,他坚信,只要自己走过去老友就会康复起来。就是这简单的语言支撑着哈德罗,也是这简单的语言没有让哈德罗在喧嚣嘈杂的媒体前迷失自己,这大概就是信念的力量吧。

  这一段路的距离,哈德罗用生命去丈量,同时去感悟自己与妻子与儿子的关系。庆幸的是在这个过程中他明白了他与妻子的爱情并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结束,他们之间还是有绵延而细腻的爱,即使他们分居了二十年。而他对儿子的感情也并不是妻子想象中那样冷淡,虽然儿子现在离开了他们,但是那份爱依旧在。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是不能够被丈量的,但是可以被弥补回来。

  后来,哈德罗顺利看到了奎妮,那个曾经可爱可敬的女人,现在已经被病痛折磨的没有了样子,在哈德罗看望过奎妮之后她也安然地离开了世界。也许正是知道哈德罗会来看她,奎妮才撑了这么久。两封简单的信、一份小小的信念,却让两个人都坚持了这么久。

  故事的结尾是哈德罗与妻子莫琳牵着手慢慢走向海岸,两个小小的身影映在黑色浪花的背景下,伴着浅浅的笑声越走越远……重拾爱情、亲情与友情的哈德罗在这一刻是极幸福的。

  生命并不害怕距离,甚至距离是体现生命本质的一个重要部分。那些被疏远的感情,被撕扯的回忆都是装点生命的一部分,它们从来不会丢失,如果你找不到它们了,跨过那一段被现实迷雾笼罩的距离,你会清晰地看到它们,而这一段距离,需要你用生命去丈量。

  我相信,有距离的生命会更美,当有一天我们老了,站在岁月的尽头回望,你会觉着用双脚、用心、用信念走过的距离和生命熠熠生辉。

  读完这本书,我想起三个词:信念、改变、坚持!

  信念是探寻人生真谛、发现世间一切美好事物的信念。

  哈罗德在接到老友的信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孤独的,甚至是痛苦的,童年母亲离家出走、父亲酗酒颓废最后把他赶出家门。好不容易长大,找到稳定工作、找到爱情、成家和当上父亲,由于生活中的种种错误导致儿子自杀,最终导致妻子对他的怨恨和疏离。在这种生活境况下,哈罗德都是低调生活,一辈子干一份工作,没升职,基本没有朋友,退休连欢送会都没有。退休后,更是日复一日的生活,生活没有一点改变。

  尽管如此,但是哈罗德心底那种信念没有丢失,而且很强烈!他借着老友得癌症及听到加油站女孩的故事,触发了他心底的信念,决定开始行动,在行走中回忆思考人生的种种,终于发现世间的美好,找回心底的温暖。

  在行走中,哈罗德积极面对自己性格缺陷,逐渐开放自己,与别人分享想法,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和事,从中寻找人生真谛,努力改变自己,终于在短短八十几天内完成蜕变!

  87天627英里对于一个没有任何准备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是难以想象的,而哈罗德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坚持下来了。途中,他有太多理由和机会退却,如果他一退却,可能就又会回到之前生活状态中,前功尽弃。最终,他坚持下来了,找到了对妻子的爱,也找回了妻子对他的爱。爱才是我们心底最温暖的地方!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2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一个人的善良》,部分摘录如下:“用心对待所有的学生,好不和不好的学生,都能接受,都能去喜欢,不去和学生斗气,不去对讨厌的学生置之不理,农村的都是留守儿童,多多爱。”

  其时我正沦陷在一堆急需上交的表格中,一不留神就忽略了我应该有的回应。至少,我应该给一个表情的。至少,我应该及时让他懂得,我感谢他所传达的善意和信任。至少,我应该告诉他我触摸到了一种人性的温度。可是事实上,手机随手一丢,我就怎么也找不到了。我在三尺陋室内毫无道理地忙着,忙得好像我能赚多少银子,忙得好像我在经营一所规模宏大的大学,忙得好像我在搪塞所有人。

  然后,继续收到他的信息,继续收到表扬,继续收到鼓励,让人有这样美好的误会,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反正,我觉得我欺世盗名了,我觉得不能不澄清了,不能不省去一切美丽的想象,还原一个生活的真相-------关于楚木湘魂的,关于烛剪西窗的,也关于所谓刘老师的。

  如果我正独自坐在庭前喝一杯含混不清的茶,如果我正在仰望云卷云舒,如果我正心如湖水不染尘埃,那么,我会和你一样,五十二个学生是盛开在心尖的五十二朵花,每一个学生都是心尖上的柔软。我会认为分数最低的孩子,才是最堪怜爱的孩子。我会以父母的心肠,去体贴每一张脸的欢喜悲伤。然而,所有这些柔情万千,都需要一个特定的背景,一个特定的情境。当背景置换成教室,当情境置换成对抗,当心如湖水置换成心涛澎湃,当情绪找不到出口,但凡天下老师会做的,我一样都不落下。从菩萨到魔王,就是半步之差。所以,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好老师,一直不是。有的,只是一颗想做好老师的心。有时候,我觉得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

  前次让学生用“气呼呼”造句,孩子的心到底是无遮无拦的,他们反馈给我一面镜子------“我上课的时候吃东西,老师气呼呼的。”“我昨天迟到了,老师气呼呼的。”“我没做家庭作业,老师气呼呼的。”诸如此类,几乎详细的罗列了我种种气盛之情状,听得我哑然失笑。所以,我不是学生心目中的天使,我经常会气呼呼,有时候,还会变成老虎或狮子。当一天的课程落幕,当我又安静地坐到庭前闲看车来车往,当一天所郁积的尘埃被剥离,我又会对我有过的愤怒后悔和自责,生活便是如此循环往复。

  也许是国境线之外的教育理念和方式触动了中国的神经,课改像一种流行风,它被赋予了阳春白雪的高度,所有的.老师被勒令皈依于它。我愿意皈依课改,但不是将自己塞进一种全国统一订制的模子-----几块小黑板,桌子的摆放方式,15分钟的讲课时限。诗词尚有婉约派和豪放派之分呢。田园派尚有王维和孟浩然的风格之别呢,课改,不应该只是一种模式的模式吧。每次观摩公开课就像欣赏一场已经反复彩排好的表演,而我向往的是真实的常态课啊。既然课改的圣

  旨高踞于供人顶礼膜拜的神龛,既不容反驳也不容置疑。那么我姑且相信,改比不改好吧,在这条路上,我还停留在蹒跚学步。

  “留守”这个词,是天底下父母钝钝的痛,想当初,我亦是因为囡囡而奋力转身的。其实这个政府应该负一些责任,如果没有该死的户籍歧视和地域歧视,如果可以异地高考,大概也没有这么在辛酸和无奈中挣扎的父母和孩子吧。我原本打算对全班所有的留守儿童作一次家访摸底,然后记录每个孩子的碎碎念。然而我怎么觉得,家访就像上门吃饭似的,又兼着自己出奇的懒,这计划便成了清宫里的太监。不过现在看来,这计划也许还得继续,因为班上的一个学生,几乎不说话,成绩又沉在海底里,无论你多么春风和畅还是山雨欲来,总是一双大眼睛无辜地瞪着你,瞪得让人觉得天地苍茫,瞪得叫人抓狂,抓狂的结果,就会滋生与暴力有关的语言。后来偶然知道他是单亲孩子,父亲在他襁褓期间亡故,母亲异地打工,负着一座房子的债务。并且,他是被收养的孩子。张爱玲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但凡我早知道这些,该不会这么愤怒了吧。

  如果我能,我当然愿意用爱去俘虏人心。我喜欢并且享受从学生眼睛里流露出来的由衷的赤祼祼的喜悦,那是一朵怎样的盛世奇葩。可是我的爱心似乎总是撑不到下课的最后一刻,每次在放学之前就把耐心耗完。于是,以恨铁不成钢的名义,在一群绵羊中嚣张,于是,在嚣张中迷失了方向。

  所以,我不清淡如水,更不可能明媚如花,这些纯粹都是与文字有关的误会。我有欲望重重的心,以及被欲望重重和重重岁月耽搁了的脸。但温暖舒适是有一点点的,就譬如你的邻居阿嫂。而且,承受了你的信任和委托,也将使我沉淀去一点点的杂质,尽可能的,尽可能再多一点舒适温暖。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3

  读《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很长时间了,今天借着整理电脑的时间翻到了之前的写下的读后感,阅读一番又简单润色了一下放到公众号上来,曾几何时,这本书已经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笔者。

  小说故事梗概

  小说的主人公哈罗德于星期二早晨接到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郡的一个疗养院内,贝里克郡位于英国北部苏格兰,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这位老友奎妮原本是他在酿酒厂工作时的一个同事,后来因为替哈罗德顶罪被解雇之后再也没有了联系。多年未联系,突然收到来信竟然是告别信。这封信一下子打破了哈罗德退休后这种索然无味平淡无奇的生活,他开始给奎妮回信,但是想来想去始终还是觉得不管怎么写,在一个多年未蒙面的老友、在一个即将离世的人面前都显得苍白无力,最后他决定亲自带上这封回信去看她,走着去,不是开车,也不是乘火车、乘飞机,仿佛只有这样,才最能显示出他的关心和诚意,仿佛只有这样,奎妮就会好起来,等着他的到来。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英里。

  一路上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和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件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这些回忆都深深地折磨着哈罗德,都是主人公不愿面对的过去。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他的妻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自己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隔阂。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想起了二十多年来一起经历过的一切,最后莫琳决定开车去接丈夫回家,而她也见到了老朋友的安详离世。

  朝圣是救赎的升华,救赎是朝圣的本质

  运动的方式多种多样,最简单的莫过于步行,它不需要任何的工具,只需要一个坚定的信仰。步行之所以简单,是因为我们也都经常习惯在夏日的晚风中散步消食,享受夏夜带给我们的宁静;而信仰之所以坚定,是因为步行尤其是一个人步行的宁静让我们不断进行内心斗争和思考救赎。

  提及信仰,人各有异,但我们都应该相信一点:当一个人拥有了坚定的信仰,他将会充满无穷的力量,主人公哈罗德便是这样。

  但说到他的信仰,也是让人哭笑不得。他心里想,“只要他在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这听上去的确有些荒唐。我们也不难想起儿时的自己,也是像他一样可爱地“自欺欺人”,幻想着只要自己能单腿连跳十步,期末考试就可以顺利拿到100分;要是一下子能把篮球抛进球框,自己会很快长高10厘米……而现在看来,这岂止是儿时的天真,即使到了成年,这种幻想还是某种程度存在的。

  哈一生平庸,没有敌人,没有朋友,没有做过任何大起大落的事情,反而还做出了很多的蠢事。

  在儿子溺水的时候,他却不慌不忙地解鞋带,给儿子留下了童年的阴影,直到儿子抑郁自杀也没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父亲,而儿子的死,又让妻子莫琳对哈产生了巨大的鄙视,哈也因此开始酗酒,不好好工作,甚至砸了老板的店,到头来却是自己老朋友奎尼为他背了黑锅。无论是亲情还是友情,无论是家庭还是事业,哈罗德都是那么的不幸。

  但不幸中的万幸是奎尼的来信唤醒了麻木不仁的哈罗德,这封信给了哈重生的机会,多年来,“默默无闻”的哈突然发现还有老朋友的.惦记,这让他倍感欣慰。至此,他终于踏上了朝圣的征途。

  哈罗德带着回信错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箱,87天,627英里。所谓的朝圣不仅考验着他的忍耐力,而且考验着他复杂的内心。朝圣途中,哈回忆起往事而自我救赎,妻子莫琳同时也在进行着内心的思索,她开始慢慢地原谅丈夫,甚至到了最后的16公里,还成为支持哈罗德的精神后盾。

  到了文章的末尾,哈终于和老朋友奎尼见了面。结尾并没有像其它大部分文章那样有多么轰烈的场面描述,反而是十分平静的刻画。就好比一个人总是为了某种目的而不断努力、不断挣扎,在熬过了最艰难的时刻迎来成功的时候,内心是十分平静的,我想这就是一种自我的升华,救赎即升华。

  经历了朝圣的一波三折,哈终于见到了奎尼。他拾起了那段逝去的友情;“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所谓救赎是朝圣的本质,朝圣是救赎的升华,最后留给的读者不只是一个和谐的画面,还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境。一个儿童般天真的信仰,哈完成了朝圣的救赎,造就了夕阳的幸福。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4

  哈罗德上路了。

  从他收到来自老友奎妮的信,到他决定出发,一个人走路去看望千里之外,正在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这两者之间——不到四个小时。

  庸庸碌碌,平凡安静孤独又莫名的执拗,哈罗德如此这般地过了大半辈子。他知道家里摆设的每一个小细节,却不知道活着的意义如何;他知道街头拐弯一家家小店的排列顺序,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到底在追求什么;他了解隔壁邻居每日的作息时间,但是却不了解妻子心中丧子的悲痛和冷漠。

  当生活平铺在他面前不过是一张一眼望尽的白纸时,哈罗德打算给它上点色彩。

  于是,一个看似借口的理由,一个传说中真正“说走就走”的旅途就此展开。

  在他打电话给奎妮说,要她等着,他要过去救她的时候,或许他心里根本还没有做好要独自一个人上路的准备吧?是这样的吧,难得生活中会有这样一个机会,怂恿着他,生平第一次任性地,不顾一切地,大步向前。

  只穿着他的帆布鞋,带着一点零钱和一份坚定的信念,甚至都没有折回家拿行李和做好路线规划。就在去寄信的路途中, 就这样自然而然地错过一个又一个邮筒,就这样自然而然随心地前进。——“简单到,只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鞋子破了就补,脚受伤了就休息,路过每一站购买的小礼物,遇见的人,受到的帮助,得到的无视和质疑,突然成名之后的无奈……所有这些伴随着哈罗德一同上路。他的坚韧可以说,简单得近乎执拗,他不懂人情世故不知道前路漫漫也不听他人的好生相劝,带着那只一路陪伴的小狗,只顾低头——“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

  在看到哈罗德抵住内心挣扎怀疑苦闷脆弱失望之后,历经长路漫漫翻越千山万水,跨越627公里,徒步行走87天,终于,终于,终于见到了他电话那头,曾经对其承诺过的奎妮。然而,他见到的是——“奎妮像破了的洋娃娃一样任她(注:护士)摆布,这就是哈罗德记忆中她最后的样子——一再忍受着,当别人将她提起来放在枕头上,开着他非常反感的玩笑。”

  看到这里,故事将近结尾,我积蓄已久的情绪终于爆发,两行泪水忍不住下落。我一路看着哈罗德前进,和他一起期待盼望,想象着他可以赶在奎妮失去意识之前、在她死去之前到达,和这位改变了他一生,影响了他一生的朋友好好做最后的告别,好好倾诉一番。然而,当他到达的时候,才知道,许久之前因为手术,奎妮的舌头被摘除了。

  好吧好吧,是不是现实都要这样打击人?哈罗德或许跟我想的是一样的。他做在河边的长椅上,一动不动。他似乎不想记起这一路以来自己的种种期望,他希望见到奎妮的笑颜听到她的声音和欢笑声。但他似乎忘记了,这一路的救赎,不仅仅是为了奎妮,更是为了他自己!许久的思索之后,他终于写出一封信,给那位当初无意间促使他急迫上路的加油站小姑娘,把他心里最黑暗,最深处的那个秘密一纸告知。啊,他终于愿意面对那段关于儿子的悲伤过往,他也终于知道如何去承受大悲大痛,如何再次,和自己的妻子牵起手拥抱并亲吻彼此。我感受到他真正地快乐起来了。

  故事最终结束在,他们夫妻讨论着两个人第一次见面的舞会,哈罗德说了一句逗趣的话惹得妻子笑得前翻后仰。这句话是什么?其实这句话是什么真的重要吗?

  重要的是,哈罗德终于知道,他需要珍惜的是什么了。

  去年。当朋友给我介绍一本“适合你这种喜欢一个人去旅行的人看的”书时,我刚从云南四川兜一圈回来。

  一个人去旅行,搭顺风车坐火车,遇搭讪遇骗人遇好人,遇地震遇坍塌遇大雪,五味杂陈,可以说什么都体验过了。去年那时,那是一段人生的迷惘期,刚大学毕业,在陌生的城市上班倍受打击,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不知道未来究竟在哪里。说这话矫情了,可当时确实是这样想的。那时心里有一个声音说,“不如出去走走吧。”

  其实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去多久,能去哪里。但是,重要的是,我出发了,并且一路向前。

  我从广州出发,我来到形色匆匆黝黑面容各带笑颜的昆明,我感受过大理和双廊的'恬静舒适,我看过香格里拉的藏族情怀,我在纳帕海草原上起舞,我踏上海拔4000多米的亚丁,我走过慢节奏的成都,我路过火车城市株洲,我回到自己的广州。22天一路前行,我甚至忘记了,当初决定出发的时候,是为了找到所谓的“真我”。那些散落在旅途中点滴的记忆,那些和陌生驴友的谈笑风生,那些我纳入眼里无法用语言形容的美景,或许都已然成为了我人生的一部分,于是我终于明白,在我“寻找真我”的路途上,我又在“创造真我”,这个鸡和鸡蛋的轮回,让我豁然开朗。

  原来我不是没有真我,只是,完整的我,还在路上,等着我去寻找。

  真实地面对自己,接受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随时遇见一个路口,随时转弯,只为了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小说里有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而却有那么多人困顿自己的世界,无法真正迈开脚步。旅途,不仅仅是真正地迈开脚步前进,还有,真正往自己内心深处前进,更加看清自己。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5

  是刘同的新书,看这样的故事散文没有负担,短短几天就能翻完整本。又发现原来周深和刘同是好朋友,周深简直破壁机!刘同也是我喜欢的墙头,是很喜欢的作家。

  之前看过“青芒”系列的三本书,去过刘同在重庆的签售会,没来得及排队远远的看到了他,希望有机会见到,都是在好几年之前,由于现在想起来当初并没有多少大不了的事情,会觉得喜欢青芒这几本书,总有一些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意味在;也可能现在看起来的小小困难,真的困扰到了当时的我。

  无论如何,再看看做摘抄的时候把光亮翻坏,还有过去的日记里,都看得出来:这几本书都一定是鼓励和治愈到了这几年的我。既然是陪伴了那么久的作家,所以呀,刘同的书就总会让我觉得很温暖,好像字里行间都会跟你说“大家都会这样没有关系的要努力一切都很好呀…”,这一本也不例外。

  书名叫一个人就一个人,建立且享受自己的世界又用不一样的目光和角度去欣赏外界,书里是一个个小故事,一个人从应该到可以到就一个人。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单独,只是在有了身边一切之后还是能保持独立的人格,能够很好的.度过一个人的时间。好像也正是因为现在的我还没有真正体会那么多,还对即将到来的“远行”有恐惧,所以对这本书更有兴趣,觉得还是能够从中得到鼓励,也可以看到学习到,这样一个厉害的人,他是怎样的。

  书里好多章节太容易让人泪目:“从不后悔遇见你”里小琴和lucas奇妙又幸运又像是命中注定的相遇,好期待他们故事的后续;“友谊旅馆”中的妈妈,儿子对她从误解到后来长大理解接纳;写奶奶的情节,其实也像寻梦环游记里一样,真正的亲情和爱,没有忘记就永远不会消失,他们都在,一直都是…这些些故事都真实动人,现实的故事可能是更打动自己,从书里可以了解到别人的生活还是很奇妙的事情,诚恳又真挚的文笔更是让距离更近,还是能够从他的书里找到“嗯嗯嗯嗯嗯是是是”这样的和谐,好像每一句感叹都是自己发出的,好像也是因为这样的和谐,才能够从中得到一些力量。“相遇不是幸运更像是注定,相爱不是随意是结伴远行”。想去郴州吃一碗鱼粉,像以前想吃高邮的咸鸭蛋一样,原来文字都还可以那么馋人…好看好看好看!

  书也有好好的心意,有一封“读完全书前请勿打开”的信,手写的字好清秀,这一次也不会再把书翻坏,还有好看的书签啊哈哈。书里有句话是“只是循着文字,就能回到过往的日子”,这也是我想写下日记,不管是本上还是备忘录里,在未来,也都可以再回到现在的某一天,能够看到一步一步。

  接下来的新路程,每一步都慎重些,尽量减少日后因偶尔的疏忽而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6

  自打我有性别意识以来,我对男女恋爱这事上保持既渴望又厌恶的矛盾状态。我这个矛盾状态可追溯到小学时代。那时的学生懵懂无知又比较叛逆,再加上我们文化教育下,男生应该稳重,女生应该矜持,规定学生以读书改变命运为主要,不允许谈恋爱;要是谁谁喜欢上某某人,就会受到全班同学的耻笑,因此除了一些特别反叛、成绩又不好的坏学生会去谈恋爱,其他乖巧的学生把心思藏在心里或者将它埋葬甚至反而当起了卫道者,去耻笑谈恋爱的人······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再加上自身的性格,我浑浑噩噩地度过了整个初高中时代,那时候的我沉浸在悲伤、自我厌恶、颓废的世界里,错过了本应该青春年华。

  到了大学和实习的那会儿,虽然有谈了两次恋爱,但是我始终不敢跨出那一步,害怕把自己的心被一个男人拴住,害怕发展到最后水到渠成,开始谈婚论嫁;也害怕错误的眼光,将自己的终身错付给另外个人,害怕付出得不到回报,于是那两次便以失败为告终。

  到了步入社会工作后,我逐渐意识到一个冷酷的现实,我已经25岁了······却还是个渴望被爱的单身狗、大龄处女,而我周边的人们,认识的或者不认识的,都已纷纷结婚生子,享受来自家庭与社会的保护与地位。

  无论是从生育年龄还是从大众文化认知方面,25岁左右是个最佳的婚育年龄,女人在这个年纪还能够挑选男人,过了30岁后,男人有得挑,但都是劣质;再过35岁以后,那基本没得挑了,很难嫁出去。这种嫁不出去的女人,会承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几乎所有的媒体大众文化将这样的女人视作反面教材,予以无形的耻笑与贬责。

  于是在不知不觉中我开始生出一丝的焦虑与迷茫的感觉,这滋味真的让人很难受,仿佛一双手扼住自己的心脏,让无形的恐惧感扩散全身,无助又冰冷。

  某天的假期,我拖着行李箱独身一人来到了我的发小所在的城市,还是晚上的时间,我从动车站出来搭车到金山站,等了一会儿,发小从她的宿舍赶到站台接我,我开心极了,她帮我拖着行李箱,我在旁边叽叽哇哇地诉说着和她重逢的喜悦以及吐槽一下我工作的槽点与不满,我还记得那是个有点寒冷的冬夜,我们行走在城市的街上,周边形单影只的行人、周边高大的现代建筑和微亮的路灯,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愉悦与自在。

  到了我发下所住的宿舍,一下子徒手爬上五楼,对我这个几乎不运动的人到她宿舍我已经气喘吁吁,走不动了。她打开了宿舍的门后,一股粉嫩的少女气息铺面而来,房间干净整洁美观,粉色的蚊帐、床被、懒人椅以及电脑桌,整间就是以少女粉这个色调为主,非但没令人反感,反而透露主人的用心与精致,给人一种很让人舒服与安宁,就像我发小本身给人的感觉。然后我对比起自己的宿舍,简直是自惭形秽,无地自容,在这一刻我无比庆幸我的发小没见过我的屋子。

  我环顾了她桌上的书本还有衣架上的,我随手拿起了正好是凯特·波里克的处女作《从前喜欢一个人,现在也喜欢一个人》,接着坐在懒人椅上开始看起来,这一看真的不得了,我完全被里面的内容完全吸引住了。我孜孜不倦地阅读书里的每一行字每一个段落,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与感动、信心与力量。

  本书的封皮后面就写了这样几句话,引人入胜:

  “26+的女人该思考什么?”

  “为何自由自在的独身生活变得如此格格不入?”“是随波逐流地投入婚姻,还是保持精神与身体自由?”

  “无论单身与否,这本书都将使你重新思考生命!”

  在这本书里,我知道了处女、剩女的定义和由来。在社会上大众文化,对“剩女”这一词给予很大的“贬义”,反而对“处女”抱有很大的肯定与赞扬。在大众媒体、社会各界眼里,“剩女”就是太挑剔了,或者太强悍了,而被“剩”下来的女性,尽管多数的女性是自愿剩下来,但大众文化普遍否认这一类的女性。一个女人没有成家结婚生子,就是错误,就是活该被剩下来。这也就出现了对单身“女博士”之类的无声地嘲讽与落井下石。

  而“处女”是男权社会下的'某种产物,是违背了人类天性的文化糟泊,然而在二十一世纪依旧有人将女性是不是“处女”作为道德评判,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评判某些女性的好与坏,直接否定了这些女性身上其他的品质。

  我发觉经济快速发展也是有很大的好处,一方面,国家强大了,温饱问题解决了,人们的腰包鼓了,也就想追求内在精神方面的需求;另一方面,女性从工作中获得属于自己的报酬,尊严加强了,地位上升了,优秀的女性不再单一地往相夫教子的路上,属于女性这部分慢慢地觉醒了。

  不是说优秀的女人不想结婚,我也不是鼓惑女人不结婚,所有的女人都一样,渴望爱情的滋润,喜欢被男人征服的那瞬间,也不讨厌婚姻里平淡地相濡以沫。前提你是不是那个能够征服我的男人。

  以前的我卑微地暗恋某个人,把自己放得很低很低,根本就没思考过这么多,看了这本书后,森林里的道路仿佛出现了荧光,尽管很微小,但不再是一片黑暗,我看到了脚底下的路,踩上去很踏实。

  接着在某一天,我发给他的消息都没回后,我彻底放弃了,同时也觉醒了,与其自卑地单恋某个人期待他能够注意到你,不如为自己而活,对自己好点,多看书,多去旅行结交朋友,多写写文字,每隔一段时间清理一下自己的心房,没遇到缘分之前,开心自在地过自己的单身小日子。

  这也是我看了这本书后,加上春节后几天的思考,仿佛间我像换了个人,整个人像是沐浴在温暖的沙滩海边下,浑身舒坦和轻松。

  最后我奉上书本的最后一句谒语作为结。

  告诉我,你打算做什么

  用你野性而宝贵的生命,做什么?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7

  刘同,又出新书了。

  刚开始知道刘同,应该是那些年看职来职往,那个言语犀利,说话直指要害的“同哥”。后来,不断的看到他的作品问世,《谁的青春不迷茫》《我在未来等你》,后来,这本《一个人就一个人》问世。

  具备多重身份的他,是光线影业的副总裁,是资深媒体人,是青年作家。出版的书籍多次获奖。从另外一重角度来讲,他是一个不断向上、仰望天空,满怀清澈的造梦人。

  从湖南卫视辞职,从南方为了梦想北漂,也经历过迷茫,后来,寻找到自己的光亮。现在的他,还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人,朋友、亲人、同事,以及遇见过的那些人,都在生命的某一刻,留下了印记,有了纪念,也有了淡然。

  周国平说:“独处也是一种能力。”独处给予我们的是独立的思考空间和与自我灵魂的对话。

  刘同在微博上,写给读者说:“愿你可以一个人,愿你不是一个人,愿你随时一个人。”的确,如同哥所说,这是三层祝愿。可以一个人,是拥有独处的能力;不是一个人,是希望我们有我们可以陪伴的人;随时一个人,是希望我们可以随时保持一个人的状态,独立而自如。

  这些细碎的文字,温暖而笃定。一个个故事,有友情、有爱情、有亲情,就像涓涓细流,进入我们的心底。一个人不是失落,而是一种勇气。《三十而已》中的王漫妮在上海打拼多年后,回到小镇,虽然有亲人在,但是依然藏不住自己内心的追求。后来重回上海,再到后来远走他乡求学,最终,自己的路还是要一个人走,谁都替不了,也没人能陪着走完全程。这样的.一个人,经历的不管是沧桑还是悲伤,最后都能一个人抗下并继续向前。

  一个人的追求与他人无关,遵从自己的内心就好。多年来,身边的人来来往往,而我们,也是他人的来来往往而已。刘同在北漂的这些年里,也遇到了很多朋友,陈默、文子、柳岩、张皓宸,他们也是走过很长一段路的挚友,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也都是能经得住一个人的洗涤。

  一个人没什么不好,就像刘同说的:“回头看看,那么长的路,那么久的时间,人来人去,只有你在陪自己,一个人那就一个人。”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思考,一个人有一个人的悲欢。

  原以为这本书会有一些孤独和执拗,其实读完不是,更多的是温情。这不是一个人的执拗,不是伤感,而是一个人的独立。书中写道,希望你即使是两个人,也要是一个人。具有一个人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遇到问题能够自我疗伤,也可以一个人开心。

  书中最让我们看到释然的地方是这句: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摔倒了也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作者:思寻之野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8

  每当夜幕来临,静谧的夜将白天遗留的热烈与繁忙稀释,我们才准备好迎接那个隐藏的自己。安安静静,在孤独中丰富饱满,这是懂得独处魅力的人才有的体验。作者将生命中自由闲居的一年,作为送给自己的礼物。远离熟悉安稳的生活,心无旁骛地投入到喜欢的事物中去。独自面对生活,沉心与自己相处,安静且自由,回归内心,以向上的姿态迎接人生的海阔天空。独处不仅是一种选择,一种能力,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热闹背后是无尽的寂静,但我们可以经由努力与取舍,让生活尽可能接近你想象中的模样。生命是一个不断追逐寻找,然后一一放弃的过程。没有人随心所欲地活着,我们终将学会直面孤独。练习一个人,无须等待他人来成全。

  看书前的唯一念想,是想再次回忆十几年前那段孤独又满足的生活。初中开始就一直很讨厌一个人,讨厌工作没有人交流讨论,讨厌一个人待在家的无聊,讨厌出门逛街没有人陪伴,讨厌独自去超市买东西。。。直到3年前,又回到了一个人的'生活,才发现之前的讨厌其实没有那么讨厌,之前的害怕其实没那么害怕。

  这一年的后半段再没好好写过日记,不知道是生活太过于疲惫,还是太过于舒适,忘记了自己该做些什么。十一回来后总想详细记录下自己的旅行,却始终没有方向。看到这本书一半的时候,某个半夜洗完澡,突然很想写下这段旅行。凌晨四五点,竟在日记本写下了五六页,好久没有这么畅快淋漓。

  这些年坚持旅行,求的不是陌生风景带来的愉悦或短暂逃离给予的慰藉。我求的是一小段距离,像退后一步望入镜中,如此那些在我内心的才能被清楚地看见。

  这次旅行之后,我才找到了旅行的目的。在奋笔疾书的日记里,我看清了自己这段时间的生活,原来漫无目的急于求成的旅行也是我这段时间生活上的完美映射。

  旅行过了中国的很多城市,现在的我既不向往大城市的车水马龙,也不向往风景区的自然风光,每次若不是A想要出去走走,我一定死死宅在家抱着床不放手。没想到还有对旅行改观的时候。

  最初的触动是《孝利家民宿》,济州岛变化无常的天气,就像生活一样又痛又享受。看到耳聋的女孩和孝利坐在涯月的黑色石头上,静静地看着听不到的海浪声,我的内心却觉得安静而踏实,那一刻好像放下了挣扎了很久都没有放弃的东西,那是一种已经渡过了绝望的解脱,那是我高中开始就想要寻求的感觉。

  生命是一个,你不断追逐寻找,然后一一放弃的过程。

  很久很久开始整个人就在寻求彻底的解脱,只是总是有一丝很强烈的感觉抓着我,告诉我应该去做某些事情。我知道这些事情永远也做不完,所以某个时候,还是想要一个地方让我静静休息片刻。

  就这样,旅行开始变成打怪升级的奖励。在生活中完成一些必要的事情,达到了自己的期许,也该做为奖励,静静找一个舒服的地方,远离现实的那个世界,告诉自己这片刻就是解脱。再回到现实生活中,继续打下一关。

  A最大的魅力,是总能在我想要安静的时候留下安静的时间,在我摇摆不定的时候把决定权抛回给我,在我想要放弃的时候让我自己挣扎,在我非常需要的时候又在身边。

  看《一人之下》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什么陈朵杀死了从药仙会手里解救她的廖忠。为了她能融入正常人的群体,他视她为己出,教她正常人的生活方式和学习方式,招她到自己的门下尽力照顾她,在上级要放弃她的时候保住她。虽然他呕心沥血,付出甚多,但在陈朵心里,她想要的仅仅是一个选择权。

  很多人想要追求自由,自由又是什么?高中某个晚自修下课爸爸接我回家,到了红灯口,他突然说,要不是因为你和你妈,我就可以自由了。那一瞬间,突然觉得自己很渺小,渺小得只是一个别人无可奈何的拖油瓶,落寞得就像鸣人放学后一个人荡秋千的那个黄昏。到现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变得更多,选择权也变得多了一些,才理解到这种没有人束缚的一个人的自由有多畅快,虽然渺小的像只蚂蚁,却是一只独自拥有整个宇宙的蚂蚁。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19

  最初在书店看到这本书,早一些的版本,无图无序,翻开即是第一章,我有些不习惯。就仿佛相亲,第一次见面就奔着结婚去,目的太明确,无形中扼杀了本该有的好感。给人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急促。这次的版本好些,至少那些漫画增添了一份趣味性和心理缓冲,不至于太突兀。

  有些事情仿佛是注定的,比如遇见什么人,比如第一眼情结,喜欢、讨厌或痴迷。书也一样,喜欢的注定喜欢,无论多么晚的开始。我一直对侦探小说不抱过多的期待,总是固执地找寻文字的优美而胜于情节。所以,拿到书后并没有立刻翻看,而是有心阻碍,直到之前阅读的书接近尾声。看了第一章,我知道我会喜欢。钱德勒的语言优美中透着诙谐和不羁,我喜欢,它能轻易带出我的情绪。仿佛一个拥有着英雄情结的铁骨铮铮的汉子,并非只有发达的四肢、简单的头脑,他也是个诗人,懂得悲春伤秋,浪漫纠结。

  或许它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侦探小说,它是拥有着金光闪闪的心灵的骑士的一场探寻之旅,探寻一个优雅的酒鬼的真心之旅。骑士想要拯救一个穷困潦倒沮丧却坚守微弱尊严的灵魂,他披荆斩棘,抽丝剥茧,抵御金钱和美色的诱惑,固守心中的一抹情结,最后,发现原来一切都是一场戏。演员演戏是职业,没有目的。只需喝彩,没有心。演过就罢,留下观众信以为真。

  主人公马洛不仅是观众是骑士更是披着侦探外衣的作家、导演。特里演了一出短剧,马洛把它扩展成了一部鸿篇巨制的电影。马洛曾问特里,为什么不找他的朋友帮忙,而是“陌生人给的你就收下了”。特里回答,“陌生人可以继续往前走,假装没听见。”言外之意,还有一种可能,陌生人停下来产生了某种“感觉”而积极主动提供帮助。所以,一切取决于陌生人自己的感觉,不祈求不逼迫不愧疚不依恋,从而保有被动的尊严。所以,这场所谓的漫长的告别不过是马洛一个人的祭奠。他需要一个仪式来证明他的骑士精神,他的“感觉”,他的忠诚,他的高高在上的救赎之心。

  他为他洗脱嫌疑,为他正名,最后发现他(特里)其实并不需要他,他(特里)的一切自有人帮他安排妥当,他也甘之如饴。马洛不是特里的唯一,只是他那演艺之路上的一个过客一段风景。这就仿佛陷入单恋的人,独自憧憬,独自幻想,独自陶醉,独自悲伤,独自失望,独自绝望,然而那个幸福的人却一无所知,仍旧在他的世界里喜怒哀乐、优雅高贵。

  故事到最后,正应了一句话,“我们因相遇而相爱,相知而分开”。马洛完成了一场“单恋”的旅程。忠诚、浪漫、纠结。每个人都有一套自我生存法则,或者说原则,那是由个人的成长环境、经历和思维方式决定的,所以没有谁是谁的救赎,能救赎自己的只有自己。不要试图去改变别人,一旦越了界,得到的不是心碎就是失望。违背自然规律。

  相较于故事情节我更喜欢钱大师那生动的语言,俏皮话式的对话和描述,人物的衣着,自然环境,家具饰品等,总是有趣又够劲儿,像极了各种口味、度数的酒。他将笔下人物的性格身份拿捏得恰到好处,言辞牢牢束缚在他们的身份之内,无论言论多么精辟,多么低俗,多么怪诞,它们总是稳稳的呆在人物性格内。好比每一所房子都有一个主人,无论房子的布置如何繁乱,如何不堪,如何精致,如何夸张都代表着主人的性格喜好身份财力。如此强大的人物把控力。

  读完这本书,我总有种感觉。自己好像看了一部文艺小说,有些哀伤有些遗憾。我在想,马洛对特里一直抱有期待,如果最后一幕特里转过头回来了,他们会不会有个完满的结局。可那样的话,就不符合特里的性格了,他经过战争经过毁容经过纳粹,左边胸口的位置,里面已经空了,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只能告别,告别才是圆满。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20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里的书柜,找到了这本《一个人的朝圣》,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许多推荐,我对他的感觉好像就像是我们听说的虔诚的教徒在祷告这样的印象,但当我打开这本书,却不是我认为的那样。

  这本书的作者是蕾秋·乔伊斯(Rachel Joyce),英国资深剧作家。写了二十年的广播剧本,也曾活跃于舞台剧界,拿过无数剧本奖。《一个人的朝圣》是她的处女作,已畅销三四十个国家,入围2012年“布克奖”。

  作为一名作家的处女作,就荣获布克奖,真的是对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励。

  布克奖被认为是当代英语小说界的最高奖项,也是世界文坛上影响最大的文学大奖之一。从1969年开始颁发,每年颁发一次。最初只有英国、爱尔兰,以及英联邦国家的.英文原创作家有资格入围参评,2014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语写作的作家都可以参评布克奖。荣获布克奖几乎已经成为"最好看的英文小说"代名词,是广受世界瞩目和讨论的小说奖。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的六十岁退休老人,名叫哈罗德·弗莱,他这一生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生活平静,与妻子的关系也渐行渐远,日复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别信,来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在哈罗德年轻时,是奎妮帮了他,因此他一直记得这件事,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经60多岁了,但是自己的生活过得是一团乱麻,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他想着,走下去,我总能到达终点,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坚持了下来,并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义,超越了自己。在别人不理解的时候,如何坚持自己的意见。

  这本书承认人的脆弱与不堪,但却依然有着感动人心的救赎的力量存在,而不说我们应该怎样克服自己的弱点、逃避自己的局限,不用所谓的“勇敢”、“光明”、“讨人喜欢”的一面来武装自己,压抑下不安来博得他人的认可、关注与崇拜。弱点也可以带来光明,阴影也并没有那么不堪。就像我们这些平凡的人一样,并没有什么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尘埃一样,低落到地里。我们中也许有人为了生活,获得很卑微,很可怜,但是人一生中总要有一个点事可以释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许只是一封信、一个决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坚持,就有了一场救赎和这个感人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是我们感动,有时候会怀疑自己,人的一生应该怎样度过,哪什么才是有意义的人生,大多数人说的就一定对吗?乌合之众这个词是有一定的来源的。那么对于我们平凡的人来说,追求人生,追求优秀,追寻人生的意义。感受爱与快乐,温暖我们的人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21

  当我拿到这本书时,我的脑海里浮现了无数画面。但当我仔细阅读时会发现,这不仅是一个人87天的徒步,更是穿越时光的一场内心之旅。文中主人公哈尔德,你在一个人朝圣的路上挣扎过,麻木过,也想过放弃,但最终还是坚定地走下来了,横跨整个英格兰,627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你走完了全程,我佩服你的勇气,佩服你敢于走出模式化的生活,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

  这是一条漫长而并不确定的路,仅仅是为了一个承诺,一个“不放弃生命等待”的承诺,你开启了你的旅途。一路上,你走过山清水秀,你听遍鸟语蝉鸣,在电闪雷鸣中走过泥泞的旷野,在荒无人烟的山郊野岭听着鬼哭狼嚎,走过喧嚣的城市时你以为你需要很多专业的东西,但随着路途越走越远你发现你只需要在兜里揣上牙刷和手电筒而已。

  这一路上,你遇到了好多人——鼓励你的、嘲笑你的、帮助你的、支持你的。但无论外界的声音是怎么样的,你始终坚信自己一定能见到奎妮。从布里奇到贝里克,从最西南端走到最东北段,你穿越了整个英格兰,你抛弃了看似安稳平淡的程式化生活,你穿过了遗忘的时光,你安抚下旧时的一切曾经:那些不再言说的爱,那些永久失去的痛,以及那些麻木已久的懊悔。你坚信那个为你承担了过错,你却没有来得及说“谢谢”的奎妮·轩尼斯会等着你,所以你愿意用自我最真实的步伐坚毅地走着。比起你的坚毅,我更佩服你的真实,用行动找回初心的真实。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你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你的儿子戴维,被你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你曾经对幸福有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你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书的最后说道:“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生活也是如此,到最后我们才会发现,你原来就是我们自己。

  翻开《一个人的朝圣》的最后一页,是一张地图,上面醒目地标记着你走过的路,也是我在字里行间里跟着你走过的路。未来的路很长,生命的路很短,祝福你,我最敬佩的朝圣者哈罗德,也祝福我,以及所有正在读着《一个人的朝圣》的人,愿我们都能勇敢地走一段朝圣路,找回初心,坦然而精彩地生活。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22

  看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是继沈从文和汪曾祺之后,我第一次看到当今中国作家如此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他就是刘亮程。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你看不到战火和硝烟,看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我想起了梭罗的《瓦尔登湖》,当代最有才华的浪漫主义诗人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的时候,怀里揣着《圣经》和《康拉德小说逊,还有一本就是《瓦尔登湖》,海子把它当成命运之书。梭罗说:一亿人中只有一个人活的诗意而神圣。只有读过《瓦尔登湖》的人才会了解瓦尔登湖是多么的深邃纯净。我一直觉得,大师就象深邃纯净的湖泊。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他们的作品永远都有一个鲜明的特征--永恒主题,那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很多诗人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和露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

  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我想,身临其境也不过如此吧。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甚至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

  村庄生活是很苦的,我去过很多村庄,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黄土。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如果让我当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我是不会去的。我宁愿在城市之中当个平庸的小职员,随波逐流。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缺乏的,是一颗感恩的心,是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

  我所欠缺的,正是刘亮程作品中所表达的。

  这是我的生活么?每天在物欲横流的都市中心力交瘁的厮杀。无法拥有那种简简单单的生活。记得自己十六七岁的时候,离大自然是很接近的,一场雨或者一场雪,都能使我感动。记不清上一次在雨中飞奔是什么时候了,似乎很多年以前,上个世纪吧。真的那么久了?我从十七岁开始苍老。现在无论看雨还是看雪都没有最初的心境了。雨雪不会再给我带来任何的感动。我失去了很多,还有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这发现,使我深深的悲哀。

  海德格尔说:人,诗意的安居。

  海子说: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如果能够,我真的愿意每天面对着暮色苍茫的水面。快乐的度过每一天。 我也喜欢看,可我写不出如此优美的评论。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23

  无论是谁,当他初次意识到只有一个人生这个令人伤心的事实时,必定会产生一种幻灭感。生命的诱惑刚刚在地平线上出现,却一眼看到了它的尽头。一个人生太少了!心中涌动着如许欲望和梦幻,一个人生怎么够用?宇宙间有无数星辰,而我的人生却只有一个?

  人生要悲观实在很容易,但要彻底悲观却也不容易,只要看看佛教徒中难得有人生涅磐,便足以证明。事实上,从只有一个人生的前提,既可推论出人生了无价值,也可推论出人生弥足珍贵。物以稀为贵,我们在世上最觉稀少的、最嫌不够用的东西便是这迟早要结束的生命。这唯一的一个人生是我们的全部所有,失去它我们便失去了一切,我们岂能不爱它,不执着于它呢?

  古往今来,尽管人生虚无的悲论如缕不绝,可是劝人执着人生爱惜光阴的教诲更是谆谆在耳。两相比较,执著当然比悲观明智的多。悲观主义是一条绝路,冥思苦想人生的虚无,想一辈子还是那么一回事,绝不会有柳暗花明的一天,反而窒息了生命的乐趣。不如把这个虚无放到括号里,集中精力做好人生的正面文章。既然只有一个人生,世人心中值得向往的东西,无论成功还是幸福,今生得不到,就永无得到的希望了,何不以紧迫的心情和执著的努力,把这一切去努力实现?

  在终极意义上,人世间的成功与失败,幸福和灾难,都只是过眼烟云,彼此并无实质的区别。当我们这样想时,我们和我们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个距离,反而和我们的真实人生贴得更紧了,这真实的人生就是一种既包容又超越身外遭遇的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体验。

  只有一个人生,我们不妨眷恋生命,执著人生,更要以一种超脱的心态对待这个人生。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24

  儿时很爱看小说,喜欢那些虚构故事里驰骋风云、传奇冒险的人生,似乎读一本精彩小说也就放肆经历了一段奇幻的人生旅程;长大了却慢慢喜欢看些随笔、散文、杂谈等内容,觉得读长篇小说比较费力,人物角色多框架大,那些高于生活的艺术创作离现实生活颇有距离,难能抚慰心灵,豁达心胸。于是在一个属于成年人特有的失意时刻,伴着淅沥沥的春雨,一本安放在家中书橱上很久的书:周国平散文经典《只有一个人生》被我翻开,这个意外之举却给了我很多的温暖和开导。

  书的作者是周国平,1945年7月15日生于上海,1981年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工作至今。其散文擅长于用文学的形式谈哲学,诸如生命的意义、死亡、自我、灵魂与超越等,探索现代人精神生活中的普遍困惑,重视观照心灵的历程与磨难,寓哲理于常情中,深入浅出,平易之中多见理趣。他的作品以其文采和哲思赢得了无数读者的青睐,无论是花季少年还是耄耋老人,都能从他的文字中获得智与美的'启迪。

  翻阅这本书,能够体味到周先生在现代纷繁芜杂的社会中,可以如闲云野鹤一样对话自己的人生。在周先生眼里,人生的百味杂陈,酸甜苦辣都值得品味,我们“只有一个人生”,虚度了,就没了,没地方借去。尽管大家都如此忙碌,如此世故,似乎谈人生成了奢望。人们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周先生却说“命运是不可改变的,可改变的只是我们对人生的态度”,“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有所为必有所不为。人与人之间的巨大区别就在所为、所不为的不同取向。”“我们看见利益,却看不见真理;看见万物,却看不见美;看见世界,却看不见信仰;我们的日子是满的,心却是空的。”“我走在自己的路上。成功与失败、幸福与苦难都已经降为非常次要的东西。最重要的是这条路本身。”像这的精彩语段和语句,在周国平的文章中可以随性采集。

  青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仍处于至关重要的塑形期,物欲横流的社会浮躁气息却总是见缝插针地侵蚀着刚从象牙塔里学成走出的年轻人。当你初入社会的“大染缸”,在传统意义教育的大背景下,学校与老师所曾赋予你的价值取向这副“铠甲”却好像仍然挡不住社会丛林中的“明枪暗箭”,你曾苦学的答题技巧却还是解不了复杂社会给你出的种种难题,这个难题也许关乎于利与义、是与非的哪种抉择;也许关于金钱或理想、冷漠或正义的何种守护,当你曾点点堆积的价值取向与现实的很多矛盾相互碰撞时,你是否仍能顺利解得到正确的答案;是否仍能保持平和、不忘初心;是否仍然能一如既往不计名利且努力如常。在这个时候也许你需要一个倾听者、需要一个智者、需要一个过来人听你的迷茫为你答疑解惑。那么请翻开周国平先生这本书吧,他会走出书的封面与你对话,像你人生旅途中的老师听你心事、答你困惑,帮你塑造一种超脱但却积极的人生态度,伴你渡过难关,陪你走过漫长岁月却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周国平先生在整本书中所传达的一个信念即是:人的一生是唯一的、是独特的,只有成为自己人生的主宰者,撇去尘世中的利欲浮尘才能真正成就自己。你的身体尽可能在世界上奔波,你的心情尽可能在红尘中起伏,关键在于你的精神却拥有一个宁静的核心,有了这个核心你才能成为奔波身体与起伏心情的主人。

  一个人只要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一切外界的诱惑与热闹就扰乱不了他的心。我们固然仍有自己的追求,但不会再把成功与失败看成唯一标准,不会再将金钱与权利作为人生的最终追求,你会用一种“但行好事,莫问前程”的心态去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用一种豁达心态在浮沉人世间竭尽所能去做真实、真诚、真心的自己。

  愿你我都在这个唯一的人生里,且行且珍惜。用真性情淡然花开花落、云卷云舒,风雨人生路却保持一颗淡泊的心,在认识这个世界的同时最重要的是了解自己、接纳自己;愿你我成熟却不世故,依然永葆一颗童心,绝不丢掉对这个世界的好奇与善意;愿你我成功却不虚荣,依旧一颗平常心,勤勉却勇敢、努力更务实,若是美好叫作幸运,若是糟糕叫作经历;愿你我不惧不避平凡,却依然在平凡人生中发光发热,做那个精彩的自己。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25

  一个人就一个人

  一个人时,连哭都不用看人脸色。

  一个人时,放肆大笑也不会有人骂你神经病。

  一个人时,摔倒了只有你才有资格嘲笑自己。

  一个人是所有生活,也是全世界。

  ——刘同

  我在大学时期就是同哥的书迷了,已经回想不起具体是怎么认识同哥并喜欢上的,但清晰记得和室友福子一起追职来职往的时光,我就是单纯冲着同哥去看的节目。

  后来,家里就有了同哥的每本书,还会买来送给好朋友,想要和好朋友分享自己读书时的心情和那段属于我们之间的专属回忆。

  7月同哥的新书《一个人就一个人》预售,当然第一时间下单,给福子也买了一本,朋友也喜欢同哥,所以很想和她第一时间分享,期待能和她交流一些感受呢。

  空气都热乎乎的八月来了,这一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一个人就一个人》,其中有好几次被书中的文字触动而哭鼻子,又会因为点开了书中二维码里的vlog,笑成傻子。

  真的就是我喜欢的同哥,那么无聊又有趣,读你的书总能有意外的惊喜或者感动,蟹蟹你。

  昨天看你微博,有个读者留言,看你的'书到凌晨3点,此刻凌晨一点钟,但我一点睡意也没有,在电脑前敲打下这些文字,我怕不及时记录下此刻的感受,过后就会忘了这份触动。

  这次的触动比前几本更深,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也在成长,好多文字都能牵动自己的心,跟着哭跟着笑。

  虽然书里记录的都是和你相关的故事,但总能从你的故事里找到自己的影子。文字拉近了我们之间的距离,你不再是地球另一端星人,像是生活在我们隔壁的小刘。

  你微信会有无数个群,在这无数个群里总有那么一两个树洞群,树洞群里是什么都可以分享,无需回应,它在,心里就踏实。

  佩服你一直在自己热爱的领域耕耘着,即使做着热爱的事,你也会常常焦虑,会有自我怀疑的时刻,但你说,拼尽全力了就好,想开点挺好。

  在二十六岁,你遇见了最难的职场时刻,在那么难的时候,我理解的是因为你的那份正直成为了你的护盾,帮你闯关成功。你在书中写到爸爸在很多年后听到时,流泪了,这段真的是爆哭,我们长大后,遇到的难,都是埋在心底或者很久之后才会轻轻提起一句吧。

  全书最触动的我是最后一段友谊旅馆的故事,读你的书不备纸巾都不行了,关于妈妈,谁能不被触动呀~

  儿子误会了妈妈很多年,直到生命分别的最后时刻误会才解开,发现妈妈对他的爱和付出有多么深刻,好希望这不是真实的故事。

  这段故事敲打在了我的心上,让我反思,自己和爸妈是否也有过误会,是否有错误理解她们好意的地方,是否有像朋友一样去倾听她们的声音,这点我做得不好,因为家里氛围不温馨,以前我时刻会想逃离。

  现在我想法改变了,我应该主动去了解爸妈呀,多花点心思和时间在她们身上,珍惜爸妈念叨的时光。

  以后我会把更多小日常多多记录下来,大脑会遗忘,某一天回头翻到这些被记录的旧时光时,会觉得珍贵无比。

  一个一个人读后感 26

  看完《一个人就一个人》,是在周六的早上。提早到了公司,于是接着路上没看完的故事,继续看完了。

  我这个人,看任何书,过程中很投入,可一关上书就好像什么也没看过,故事记不清,人物记不住,但心里留下的那种感受会持续影响我。

  书里最后的故事最为深刻,我突然理解了传承,保留是为了纪念,隐藏是为了保护。在外人口中越是肮脏不堪的,往往越是干净纯洁。因为造谣是人有一张嘴就能做的事情,不用负责,不用考虑对别人的影响和伤害。

  想要做自己的事情,就不能太容易被人影响。我们生活在舆论横行的世界里,每天各种真假消息扑面而来,于是越来越多的人被牵着鼻子走,啥事都骂。但现实是,事情总能有反转,往出其不意的方向,让人措手不及,啪啪打脸。

  我以前是个很怕面对年纪的'人,不能接受变老变丑还一身毛病的自己,所以其实我中学时候就想着,活到30岁足够了,活那么久也没什么意思。

  可当我真的20+,开始逐步向30成长的时候,我开始体会到为什么那些独立的女性都说,30+才是最好的年纪。

  20岁一无所有,一事无成,每天为了生活焦头烂额,奔波也不敢说累,只能不断安慰自己已经比很多人要好太多了。可眼前的世界总会告诉你,你还差得远,比你好的大有人在,你真的不算什么。

  靠自己真的是件很难的事情,我以前总觉得要经济独立,性格独立,完全不依靠家里。可当你没有资源没有人脉没有金钱的时候,当你看到别人可以肆意挥霍而完全不靠自己的时候,难免会觉得世界真是不公平。

  但当你见识的够多,经历的够多,就会发现这种人真是入不了眼。家境和关系虽然重要,可能力还是位列第一。关系不能成为永久的保护伞,但能力可以。

  很多企业会提及不可替代性,意思是说如果你能力过硬,就不会轻易被解聘,你能做的事情别人做不到,那你就能站稳脚跟,甚至获得晋升。

  我的行业里倒是没有那么多的复杂人际,不需要讨好谁,跟谁拉帮结派,不用费尽心机的寻求晋升和加薪。可能不能被认可和接受,还是得看能力,以及人与人之间的气场吧。

  30岁,在已经拥有一定的人际和资源,也有了一点点积蓄,和略微丰富的人生阅历之后,会让人变得更加强大和勇敢,明确知道自己要什么,能做什么,并为之付出努力,靠近自己的目标。

  这就是刘同在书里说的:一定要尽早找到“花时间就能做好”的那件事,并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

  每个阶段都会有不同的状态和感悟,而这些都是弥足珍贵,无可替代的。所以我不再怕面对年纪,反而非常期待30岁以及之后的生活,想象其中的变化与美好。

  一个人,不是数量上的孤立,不是自我封闭做个孤独患者,而是在走过了万千世界,看过了七彩霓虹,拥有了一些成就之后,依然对自己满怀期待,自我认同。

  朋友、家人、伴侣,都是生活的组成部分,我们因此变得更好,也可能因此变得糟糕,而最重要的,就是时刻保持一个人时的思考,有自己的喜好,拥有独立人格,不依赖任何关系活着。

  学会跟自己独处,拥有自己的处事原则,不泛交,不急躁,沉得住气的人才能上岸。

  另:

  自从看了这一季的《奇葩说》之后,就开始思考,哲学和经济学之间到底是怎样的关系,理论相悖还是相辅相成,主观和客观真的没法完全达成一致吗?

  刘擎教授的《做一个清醒的现代人》里有一句话,“成为你自己!”

  有人问:“怎样才叫成为你自己?”

  下面的答案我很喜欢并给予肯定:“坚定内心的合理诉求。”

  我此生应该都无法真正理解哲学和经济学,看不懂那些理论,体会不到那些思维。于我而言,内心会更偏向于哲学,即使我是个足够理智的人。可总觉得,哲学没有那么冰冷,拥有理想主义的同时,有理论依据,站得稳想的深。

  希望我能沉下心来看完刘擎教授的这本书吧。期待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