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
心地才是最远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当你的内心有怨、恨、怒、忧时,不妨来看看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它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书的深度,那朴素而又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慢慢平静下来的。
《一个人的村庄》讲的就是发生在农村“黄沙梁”这里的故事。黄沙梁,是一个在地图上看不到的一个小点。它有的,只是遍地的黄沙,飞扬的尘土,绿油油的小麦,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村民,踏实干活的驴子,尽职尽责的看家的狗,叫人起床的公鸡……
黄沙梁里所有的事物都是那么的有担当,他们都承担了许多,都撑起了自己的一片天,自己的重量总要自己扛,正如那一天我窗看见外那棵身材矮小却枝繁茂密的树,树叶怎么也不落,直到深秋之时,几个男子拿着锯子和梯子来到了树边,可能是担心小树入冬后会禁不住寒风的洗礼吧,我默默地关上了窗,但依旧可以听见锯子“滋滋”的`响声。第二天,小树有点秃了,树下一堆干干巴巴的枯枝和烂叶。那棵树不再像以前那么潇洒自在了,即使风再大也只能从光秃粗糙的树干间带走几声“哗哗”,但正是因为它的枝干上不再有了那么多的负担,所以毫无忌惮了,现在的它在风中也可以挺直身躯迎战敌人,它承担起了做一棵树的责任。
这不只是一棵树的过往,更是一个人的过往,当注定结局是悲凉的时候,没有人会再停下来看你,现在科技,时间主宰着一切,真正到了时光逝去的时候,只有靠自己才是不会落后的,这适用于所有人。中国有这样一个奥运冠军:当她奋力冲过终点线,准备迎接即将到来的国旗和掌声的时候,却发现终点空无一人;当她伸手向看台观众致意的时候,又发现看台上也没有中国教练和工作人员……她,被称为“最孤独的奥运冠军”。因为这里有中国田径队的“种子选手”刘宏宇。可刘宏宇冲刺时步态多次扭曲变形,被红牌警告过多被罚下场,此时,中国队拿奖牌的重担落在了王丽萍的身上,她稳扎稳打的向前走,超过了一个又一个对手,最终成为第一位冲过终点线的运动员,夺得女子20公里竞走金牌。但奥林匹克的精神就是相互理解、友谊长存、团结一致、公平竞争,无论是奥运会还是亚运会,但王丽萍却没能等来这一幕,因为她还不知道,当刘宏宇下场之后,教练组便心灰意冷,离开了现场,不被看好的王丽萍则被遗忘在了赛场……最终,她只能眼含泪水,孤独地站在领奖台上,她即使是最不被看好的那一个,也要全力以赴,只要自己相信自己,孤身一人又能怎样,这本就是英雄的必经之路,这就是亚运会运动员真正有的精神!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我们更要振奋起来,哪怕孤身一人,也要承担一切。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
金黄金黄的麦田、戴斗笠的农夫,一切都如童话般的唯美,让人的心中有丝丝的颤动,这便是我的最初感觉,于是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啊,马啊,驴啊,他们在刘亮程的笔下是那么可爱,那么具有灵性。
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狗的这一辈子》。狗的一生并不长,只有十多年,但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狗年轻时,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年老时,无人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脱毛的皮,像一位历尽沧桑的老人,把自己交给时间和命。
记得小时住在农村的外婆家时,有一条全白的母狗,自我有记忆以来,它的睫毛都是白的,生有一群的小狗,每次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着自己的孩子,都能让我感受到母亲的伟大,我曾经也是被这样呵护着成长,瞬间想为母亲做点事,填补自己的感恩之心。每到夜晚,那些小狗见到陌生人便吠,它只是匍匐在门边,在众狗狺狺的夜晚,默不作声的肯定的一条老狗,但那也一定是只忠心耿耿的狗,它从未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忘职责。后来,我再次回到那时,它已经不在了,有些失落,外婆说,它的命只有这么长,那时我还舒服了许多,至少年轻时威武过,老了又有自己的一群孩子,这辈子还算做到了本分。这就是我曾见过的狗的后半辈子。
但非所有的狗都能有这么幸运。
狗年轻时,是个守卫,是把门的'。来人并非找狗·,却要与狗先较量,主人听到狗叫,会开门瞧瞧,想见到人就开,不想见的便假装听不见;若非见不可的贵人,主人一趟子跑出来,打发走狗,骂一句“瞎了狗眼了”,狗自会没趣地躲开,稍慢一步又会挨棒子。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不想见却又难开口的尴尬。在我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懂得它存在的意义,因太尽忠职守,就进了人家肚子。
那年,随着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从老家带了只土狗,每周放学回家,它就摇着尾巴向我冲来,跳起来往我身上扑,那叫是一个激动劲啊,赶也赶不走,虽然有些嫌弃它的唾液,但心里还是暖暖的。不料,就在一个下午,它便消失了,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面包车来,小狗叫了几声,就被一个麻袋套走了,她追都没追上,看来人家是早有准备的,是卖狗肉的。顷刻间,我非常气愤,往地上重重的跺了一下,以后没它迎接我回家了,如今想想的怀念有它在的日子。这便是我见过的不幸的狗的前半生。
把书看着看着,想到了与书中如此相似的我的这两个伙伴,他们不忘自己的本分,自己的初心,至死都坚守着,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永远如此简单,如此快乐,只要有精力就不停歇。他们简单就快乐,我们世故就变老,愿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的表达自己情感,执着的保留自己的初心。
一本书的阅读,总能让我的心灵又得的一丝丝满足,因而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
人总是亲近于和自己有相同点的人,总是对和自己生活比较贴近的文字多一份兴趣。我也是一样。但《一个人的村庄》是个例外。我生活在东南沿海,刘亮程则在西北内陆。我在城市长大,他却当过农民。我这里柳絮纷飞的时候,他眼前是漫天的黄沙。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他说他没有天堂,只有故土。
他告诉我们一个普通的村落在一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里可以站成永恒。
刘亮程是个智者,又是个普通的人。他看穿了荣华富贵,在他眼里,没有贫富贵贱之分,他甚至愿作一棵长歪的树,一头拉车的驴。他生活在一个人畜共居的村庄里,他热爱脚下的黄土,热爱眼前的自然。他写一匹马戴着套具跑掉了;他写一窝蚂蚁用一夜时间绕过人为的障碍回到属于自己的墙根;他写一只鸟停在他铁锹的把上声音沙哑地对他说了很久的话;他写一棵被压弯的树遭到人的遗弃……他似乎只是把他看到的一切记录下来,再加上些仿佛脱口而出的语句,便赋予了一个村庄以生命和活力。如果让我在乡村与城市之间选择我肯定会选后者。我以为在繁华的闹市里有舒适的学习环境,以后能有个好工作就是幸福的人生了,但刘亮程告诉我,我已缺乏一颗感恩大自然的心。
我们感恩亲人赐予我们生命,感恩朋友带给我们快乐,却忘记了我们世世代代生存的这片土地。如今,我看到一只麻雀都会有莫名的抗拒,见到虫子就想打死,牲口更是不愿去碰的。我在不经意间给人和其他动物划分了层次,但事实上我们之间没什么等级之分。刘亮程不记恨咬过他的狗、叮过他的虫,只怀念为他劳作了一生的驴和牛。《一个人的村庄》让人感受到自己多么自大。其实即使身处城市,大自然依旧在我们身边,只是我们被灯红酒绿弄花了眼,忘却了生命真正的色彩。我面对一场雨一场雪一片落叶一树繁花也会有万千感慨,但我感到的只是我一个人的寂寞,我的愉悦也只是我在自娱自乐罢了。我把自己的感情加之于大自然,却没有让自己融入她并真正地感受自然万物的喜怒哀乐。我从未想过雨是不是同我一样孤寂,花是不是与我一道欢喜。我没有躺在一块土地上聆听过大地的心跳,也没有认真嗅过一朵花、看过一棵草,更没有长久注视过一虫一鸟。然而她是真的没有感情么?近年越来越多的灾害,不就是她对我们的怒吼?灾难带给我们很大的'损失,我们感叹不幸时是否想过,这是天灾,还是人祸?我们因灾难而流泪,当我们抬头看见灰色的天空,当我们再也看不到成群的鸟儿时,我们心中也再为自然而流泪么?我们的泪腺,为何会如此荒芜……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这正是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所表达的。
我真的很期待一阵风吹过整个世界,吹过所有繁华,吹过我的胸膛。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让我躺在大地上仰望蓝天,在我永恒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4
夏天在空调房中,独自的我不知为何感到无趣,不因为作业的枯燥无趣,也不因没有令学生在上学时渴望的游戏可玩。作业写完了,游戏玩累了又该干什么?文字拥有无穷的魅力,他可以拥有世间万物的情态,而书将文字的魅力都展现出来,是人用于抒发自己的感情、想法。
零零散散地开始接触这本书,每次有兴趣地读那么一小点,这一点像是宇宙中的一颗星微不足道,可这使我的暑假多了项趣味。在充满着刚筋混泥土的建筑里住久后,便难免有些忘了在苦日子里生活的集装箱与农家的土舍中的纯朴与快乐,但这充满了农家味儿的书使其我重温了从前纯朴的回忆。
作者是位幸运儿,他出生在一个小村庄,拥着大量与“土”亲热的机会。大家都说农村人的话大都听不习惯,再小的.孩子也会跟个大老爷们似的一到夕大就光着个膀子去溜湾,在读这本书前我的内心是极为惶恐的,因为我并未真正了解过中国乡村文学,读过此类的书也甚少,使我感觉就是把身边细碎的事给写出来。
书中乡村有“穷山恶水出刁民”的一面,如盖房子因为围墙多占了对方一点点地,两家人就会大打出手,夜里给狗子下药,把狗子拉出来再偷偷卖掉,乡村自然也有“安逸祥和的一面”,例如眼前的田野与远处的山,或者是偷掰玉米——是自家亲戚的。
《一个人的村庄》并非关于乡村的故事,而是关于乡村的散文,而散文大都带有哲学,可道出些道理,与其说是在聊乡村,倒不如说是在讲哲学,在书中不少篇幅虽短小但论述了作者自己对生命意义。讲哲学大家都会想,“这肯定很难啊,我绝对做不到,而且成为一个哲学家需要很高的学历呢”其实不然,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哲学家,要做的就是抛弃各种杂念、噪音,从生活中的细微考虑这是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
不知有多少人会思考一个问题,一个人、一辈子,在书中有一句话:“与一身这个漫长宏大的工程相比,任何事也都显得渺小而无意义。我们太弱小了,所以才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来抵挡岁月”,所以我觉得“人”要为自己而活一个人就这么可怜巴巴一辈子为啥要活给别人看,假如说死亡是件美事那我们活着是因为还没有资格去死。
当一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那么一个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整个人类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5
这是怎样一个虔诚的行吟者,他的笔端是怎样触摸到自然最柔软的心脏的,他古朴的行走穿越那些他深爱的土地,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获取山河古老的芬芳的,真的是一个谜。
闲逛人海里的一个,有着一个特定的代号,闲逛的时候顺便张开他的唇歌唱身边的事物。
他行走在荒凉的西北,走在一个我们在中国地图上找寻不出来的村庄,走在一个现实中或者意念里的小小村庄。这个村庄属于他一个人,或者说,他属于他的那个村庄。他生于此长于此,闲逛大半生,恍然发觉应该做点什么。“我得给自己找点闲事,找个理由活下去。”于是他写作,他歌唱,他聆听,他对一切他所遇见的生命表达自己的情感。这是最有意义的事情。
一些虫子,一群驴,一些风尘仆仆的路人,一阵风,一只夜里孤独鸣叫的鸟,甚至更多更多,假如我遇见它们,我想我可以向它们打听他的去处。然后它们会告诉我,那个男人此时正在黄沙里听着风声小憩,在金黄的麦地里辛勤地收割,在一片小绿洲和一群虫子交谈,在无际的荒野里扛着一把铁锹独自前行……
他在行走,从出发到回来,就是一生。很多故事流淌成传说,很可能乡音也成旧事。一些鲜活的生命走进坟墓,而那些看似永恒的事物也无时不在发生变化。出发以前属于自己的`,再回来已经成为别人的专属。那时候我们只剩下一快墓碑,一堆黄土,一个游荡无可归依的魂。没有人记得你来过走了,没有人在乎你笑过哭了。生命是这样短暂的演出,这样孤独的行走,这样悲情的叙述,这样阴暗的桥段。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这就是一生。
什么都终结的时候啊!
“一麻袋麦子谁都有背不动的时候。谁都有老掉牙啃不动骨头的时候。”我们都会苍老,然后一一从这个繁华的世界上消失,像吹过黄沙梁的那些风,带来一些尘土,带走一些炊烟。但,谁记得呢? 如果一个人在路上不停地行走,他会回归吗?他说,炊烟是家的根。又说,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只是我不知道,一个人的村庄可有炊烟;只是我不知道,一个行走的除了以天地为家他还拥有什么。
“我”——这个书本里不停不停行走的男人,来自现实还是作家的意念,我想他应该不仅仅是一个个体,他是一个群体。一个享受自然与生活,热爱生命以及其余一切的群体。其实一个人的村庄我们每个人都有,但各不相同,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同寻常。
有人说刘亮程是中国最后的散文家,而我则以为他更应该是一个诗人,他敞开自己赤诚的胸怀,吸收天地的任何一丝芬芳,用他多情婉转的笔讲述给我们在尘世嚣繁里奔忙劳累的心灵听。
相信这样的行吟,是一种责任,或者说,一种与生俱来的使命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6
读了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被他具有灵性和才华的文字深深陶醉。
刘亮程文字的美在于他的纯粹,他的文字歌颂大自然,带有纯净的诗意的美,他的文字中,看不到战火和硝烟,不到歌舞和繁华,只有村庄和河流,似乎一个人走在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着。
一个优秀的抒情的诗人,永恒主题就是对某样美好的事物的反复歌颂,那样饱含深情的反复歌颂落叶、露珠、小虫……只因这一切来源于热爱。。刘亮程作品的永恒主题就是村庄。他笔下的.村庄,似乎赋予了生命,他文字叙述所带来的美感远远超越了村庄本身。村庄生活是很苦的,但刘亮程告诉我们:当你怀一颗感恩的、一颗诗意的、对生活无限热爱的心,你就会感受到其中那份简简单单的快乐。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属于他自己的,他静静的讲述着自己的生活,讲述着自己的美学理念,讲述着自己的理想生活和思想境界。而我,在世界上一个微小角落生活着的人,只能从心里无比向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7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8
有人这样评价刘亮程:“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他笔下的黄沙梁不过寸土之地,却别有一番宁静祥和,这一切只因平凡的“存在”。一只狗、一匹驴、一匹马……丰沛的灵魂勾勒的是不一样的世界,在黄沙弥漫的大漠中用被岁月打磨至嘶哑的声音诉说一个又一个故事。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我非常喜欢书中的这句话。时间是残酷且公正的,他不会偏袒任何人,总有一天,所有记忆会像沙子一样被风刮得无影无踪,我们会进入漫长的`沉睡。书中的刘二说,“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沐浴在清晨的曙光和袅袅炊烟中怎舍得消失呢?卡尔维诺说,“死亡,是你加上这个世界,再减去你。”这个村庄乃至整个世间每个灵魂都要面临死亡,风会带走一切。这个村庄里的所有包括一棵树、树上的年轮都有人的痕迹,人的存在使它悄悄改变。不可否认这是一个西北落后的村庄,但那里却那么温馨、美丽,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么一个村庄吧。书中有一句话“其实人的一生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一代又一代人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谁是最后的收获者呢?谁目睹了生命的大荒芜——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虽然大部分人总是无所收获,但我觉得存在就已经是生命的意义了,只有存在,才能坚守心中的净土,才能改变。
人生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无论是坎坷还是顺利,只要存在都有它的价值与意义。现在世界总是那么的浮躁,其实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发现人生道路上的意义,就能活得圆满。虽然可能并不是那么轰轰烈烈,但蜉蝣有蜉蝣的快乐。正像书中所说的“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追求大半生,蓦然回首,才发现走过的路都是生命的意义。黄沙梁,是刘亮程的小天地,在那里一切充斥着鲜活的思想与生命,让我明白了存在就是生命的意义。希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9
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你的家园正在荒芜吗?
或许你会向我投来怀疑的目光,你在喧嚣中步履匆忙,却从未思索自己做过些什么。
毋庸置疑,当时代裹挟着各种碎片倾泻而下,人人都想看清一切,却又在等待戈多般的梦境中糊涂老去。步步铿锵在自己设想的蓝图,我们原委丢失了什么?仓促的一生能沉淀出几多痕迹?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的散文集。作者在大西北土生土长,他是真正的作家,也是真正的农夫。他经常扛着一把铁锹",作为唯一的旁观者,和那些间或路过的村庄,看到几个生活场景就激烈不已,大肆抒怀的人相比,看到的是一大段岁月。作者用淡淡的、粗砺的而又带着浓郁天真的文字。带我们品尝一株草,一棵树,一片云,一只小虫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是他的回忆,是不少人的过去,我也不愿看到这景象在科技发达的今日日渐荒芜。
印象最深的是作者笔下的两种情景:过日子的人忙劳碌碌地度过一日天黑了。慵懒的人悠悠然闲,日子已经过他们天黑了。天从未为哪个人单独黑一次、亮一次。正如朱德庸所言,对于时间,我们其实恒久是被动的,我们只能在这个被动的.时间里,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刘亮程是情愿做一只小虫的。在黄沙梁的春花秋草中,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的一生蹦哒完。或许只有真正与土地不行分割的人,才能体悟"与虫共眠"的乐趣。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家园为什么会荒芜?作者在书中隐隐给出了回答。很多年头都是一样的,麦子青了青,黄了黄。
改变的仅仅是人的心境。作者想表达的或许是时间吧,时间流失让不少人遗忘了自己的初心,当我们在另一条渠碰响水桶,已是别处的早晨。作者自然是不甘于被时间冲刷的。他用来反抗光阴的方式便是视察与留心,并回忆每一个美妙的早晨与太阳落山前一个时辰。念想着村东头的人和村西头的人。我想说的是,独立于自然时间点之外,我们可以有个人时间点,你可以用你的记忆进行怀想,回到你希望记住的时间点,感受当时的心情、空气和味道。人生要活得像庄稼,毋使荒芜。做自己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动着镰刀。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0
近几日经朋友推荐,我开始看刘亮程先生的《一个人的村庄》,开始时并不以为意,因为之前并未听说过这个作家,对他及他的作品并不了解。可是读了几篇过后,我就彻底摒弃了先前的想法,它确实值得看。我发现作者总是于平凡中发现不平凡,文章似乎句句饱含深意,耐人寻味。
虽然我现在看的还只能说是九牛一毛,但感触却还真不少。例如《风把人刮歪》一文中所说:“风把人刮歪,又把歪长的树刮直。风从不同方向来,人和草木往哪边斜不由自主。能做到的只是在每一场风后,把自己扶直。”其实人有时候和树一样,对生命中突然刮来的风无可奈何,能做的就是在每一场风后将自己扶直,记得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无法改变环境,却可以改变我们的心情。”既然“大风”不可避免,事实也无法更改,我们能做的就是“风”过后重新站起站稳,等待下一场“风”的挑衅。
又如:“不管你喜不喜欢,愿不愿意,风把你一扔就不见了。你没地方去找风的麻烦,刮风的时候满世界都是风,风一停就只剩下空气。天空若无其事,大地也像什么都没发生。只有你的命运被改变了,莫名其妙地落在另一个地方。你只好等另一场相反的风把自己刮回去。可能一等多年,再没有一场能刮起你的大风。你在等待飞翔的时间里不情愿地长大,变得沉重无比。”有时人在自然界中真的如草芥一般软弱无力,既然如此渺小,我们就不能只是坐等时机,而应该积极主动争取,趁风未来之前,要么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风吹不起;要么找个地方扎根站稳,风吹不动。
再如:“这些一墩一墩,长在地边上的铃挡刺,多少次挡住我们的路,挂烂手和衣服,也曾多少次被我们愤怒的撅头连根挖除,堆在一起一火烧掉。可是第二年它们又出现在那里。”或许这就是所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吧。可能我们每个被挡的人都曾有过这种冲动,将其连根拔除,堆在一起一把火烧掉,然后恨恨的,解气的说道:“让你拦我路,叫你刮我手和衣?”但又是否有谁会站在铃铛刺的`角度上考虑过它此时的想法?“明年我还会再长出来的。”这或许正是我们人类所不曾考虑和欠缺的吧,像铃铛刺一样顽强的意志与生命力。无论我们对它做什么,第二年它依旧会重新出现在那里。
还有,在《永远欠一顿饭》中所说的:“我就这样给自己省了一顿饭钱。这又有什么用呢?即使今天早晨我突然暴富,腰缠千万,我也只能为自己备一顿像样点的早餐。却永远无法回到昨天下午,为那个又饿又累的自己买一盘菜一碗汤面。”确实,我也常抱着这种想法,认为现在年轻,精力旺盛,成天熬夜,妄想着哪个假期或周末狠睡一觉补回来;为了学业常常假期还留在学校,妄想着等学有所成再回家多陪陪父母家人。可是,这一切真的可能么?真的能够补得回来么?现在想想觉得当初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可笑,过去的就是过了,又如何能够补得回来。“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我们能做的就是认真过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
在《狗这一辈子》中是这样描写狗的:“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因为“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顿了肉剥了皮。所以说“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人们总是自哀自叹说人活着不容易,殊不知,其实狗活着也不容易,到底还要看我们人的意思。
再就是《最大的事情》中“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其实很多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时间与坚持,滴水穿石的故事难道还不能证明这一点么?
虽然读刘先生的作品才几篇而已,但或许是因为同是从乡下走出来的。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了家乡的味道,童年的味道,熟悉的感觉。我时常觉得自己无话可说,无事可写,读了《一个人的村庄》,里面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小事,普通、简单,可作者却总是能从这些平凡中发现些什么,然后传达些道理给我们,这大概就是他的作品深深吸引我的地方了吧。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1
不得不说,我在拿到这本书之前对刘亮程是一无所知的。而后来从文字中所感知到的他,是一个有着很淳朴,却又有深厚积淀的人。他不同于普通的作家,他写乡村生活,我可以很分明地感受到,他就是这村庄里的人,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夫;他又不同于普通的农夫,他能将自己的乡村生活堆砌成文字,很深厚,直击人心的文字。这样的存在在我的认知范围似乎是不曾有过的,可能是因为我有种固执的念头,文人的风骨气质会让他们难以和乡村、和自然彻底的融合。不过,他做到了,而且是近乎完美地做到了。
初读时我觉得,他写的生活离我还是有一定的距离的。毕竟城市这个四方的玻璃盒子将我框住已经整整16年了,我的心、我的梦想如何膨胀,都不可能超出这个四方的盒子,而他的世界,是在玻璃盒子之外的,我有心的时候能透过玻璃望上几眼,却从来没有触及过。我是不知道他与城市有什么故事,但是我知道,他所在的村庄,似乎是个无比广阔的天地,因为他能从中获得的,是粮食,是生活,是对生命的感悟,是很多很多我难以触及的新鲜东西。
他从一草一木,一虫一叶都会有无尽的收获,身边的牲畜,自然中的小花小草小虫,村里各类的人,都能成为他取材的对象。这些细小的不值一提的动物植物人物,就因为与刘亮程有了交集,所以这些小东西的'生命里就出现了一篇刘亮程为他写的文章,不管他知不知道,他的生命就这样被见证了,他的存在就这样用油墨印刷出来传到了许多的人的手上。他不会被华丽的词藻渲染,但是他会被刘亮程对生命的体悟所装饰,所以他上纸之后仍是拥有生命的温度的。这是他们的幸事。
他从一字一句,一点一逗都能展现出那个小村庄的生息,我能从文字中听到村庄的呼吸,我从文字中还原出了那个我不曾到过的村庄,我用这些文字去感受他的生活,最后发现读完的时候自己竟像是在这村子里也生活了很久了。我从他咀嚼过的生活中去汲取甘甜的东西,汲取那些说明16年在人生中着实是短暂的证据,汲取某些人一生都无法领悟的道理,汲取另一段人生。能够通过文字去看看刘亮程他"一个人的村庄",是我的尝试,是我充实自己的捷径。这是我的幸事。
他写出的文字,若转化成声音,说它清脆是不完全对的,清是少有的清,清亮而自然,但它不似其他的文字那么脆,不会因为清而轻薄,它们是有重量的,读完之后总会在心里留点痕迹,时深时浅,但是都不能抹去。我想这是因为他的文字不仅仅是以记叙描写为重点,而且用自己的体温去焐热了别人不曾想到也不敢想到的念头,让这些想法一波一波地冲击在读者的人生观念上。生命之重,他轻松执起,放在自己写下的文字上,这就是他令人惊叹之处。
再读他的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个玻璃盒子真的在么,还是我为自己找的借口?其实只要有"一个人",就可以在心里建造出一个村庄,一个城市,甚至是一个世界呢?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2
早就有朋友推荐《一个人的村庄》,他们都对这本书大加赞赏,我便被引燃了兴趣。当我满怀欣喜地找来阅读之后,却大失所望。从体裁上看,像散文?像小说?什么都像,可又什么都不像!从内容上看,除了马呀,驴呀,狗呀,甚至蚂蚁,小虫的,还有那个荒芜的村庄,他到底要表现什么根本没看懂。只是感觉语言粗劣、甚至是无厘头,根本读不下去,因此没读完便放下了。假期开始了,有充足的时间供自己支配,也想读点书充充电,便又想起了《一个人的村庄》。我相信朋友们的审美情趣,相信他们的文学鉴赏水平,他们建议我去读的书,也一定不会错。因此我再一次捧起这本书,认真地开始了阅读。我希望能够咀嚼出它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记得有人这样写他:“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我觉得很深刻。就是这样的文字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从而表现出别具一格的独特魅力——也许就是那种叫“乡土感”的东西吧。
乡土的语言同样有着极为细腻地表达。如他在《远远的敲门声》中写到:“我时常怀想起这样一个场景:我从屋里出来,穿过杂草拥围的沙石小路,走向院门……”他在此特别这样自问:“我不理解自己为什么牢牢记住了这个场景。”为什么恰恰是“我从屋门出来,走向院门……两道门之间的这段距离,是我一直不愿走完,在心中一直没让它走完的—段路程。”然而“多少年之后我才想明白:这是一段家里的路。它不同于我以后走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在这里“我走得轻松自在,不像是赶路,只是在家园里的一次散步。一出院门,就是外面了。马路一直在院门外的荒野上横躺着,多少年后,我就是从这道门出去,踏上满是烫土的马路,变成一个四处奔波的路人。”关于“家”,我们常常形容为“港湾”,形容为“母亲的怀抱”,但是从文化语境上讲“家”只是一个词义相对单薄的词,而“乡”的内涵相对则要显得丰富深厚得多。这两个词的意义看似相近,而实则有别,只有把它们合在一起,才会让你感到意味深长。所以刘亮程在他的文字中,看似仅仅在写着独属于自己那个乡村里的家,但对于有“家”而实际上已经远离了家乡的人,却不难从中读出很深的感触。他的这类乡土感受,显然不是那种传统的乡土感所能完全加以涵盖的。我常常听到关于写作中的独特,另类,我想这应该是一个作家身上最重要的东西之一,也正是这种东西,决定着一个作家的前途和命运吧。
资料介绍,刘亮程的家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黄沙梁,这是一个十分贫瘠的沙漠边缘地带。在这里生活着一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纯朴农民,也孕育了刘亮程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刘亮程的文字透视着他的孤独。
说到孤独,刘亮程在《孤独的声音》中这样写道:“离开野地后,我再没见过和那只灰鸟一样的鸟。这种鸟可能就剩下那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他曾经找到了我,在我耳边说了那么多动听的鸟语。可我,只是个地道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枝头上站过,我怎会听懂鸟说的事情呢?”我想这里所隐喻的`,不正是他自己的内心感受吗?在那样一个闭塞的地方,那样一群人们,只知道春种秋收,在沙土地上寻找生命,只知道“牲畜、草木、天气、一小片阳光,吃、劳动、睡觉。除了这些小事再没啥想头”。至于他的什么散文啊,小说啊,文学意像啊,没人会感兴趣。因此那种找不到“同类”的感觉,怎能是“孤独”这样一个词语便可以解释的! 在《家园荒芜》中作者写到:“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更荒芜了。又是时间,不仅把人和事淡化了,更把希望中的景致摧毁了。这种摧毁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留给人一种苍凉和无奈。
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故而,这苍凉,是时间匆匆流逝的结果,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感受,也只有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我想,是不是我们的内心深处都有一个人的村庄呢?自己的灵魂就栖居在村庄里,无论世界怎样车水马龙,怎样喧嚣沸腾,自己都是孤独的,心底的苍凉,只有自己才会真正的理解。
在刘亮程的文字中,所有的鸡鸭猫狗、驴马牛羊、草木鱼虫、风土山水,都被他赋予诗情画意般的臆想的升华。
刘亮程的散文写“物”明显要多于写“人”。似乎他对那些极其普通的草木与牲畜,也总能别有一种了然和会心,所以它们一经出现在他笔下,往往都会给人带来一种很新鲜、很深邃的感觉。但刘亮程回过头来会不无狡黠地告诉你:“我从草木身上得到的只是一些人的道理,并不是草木的道理。我自认为弄懂了它们,其实我弄懂了自己。”正是由于他能够在事物这面“镜子”里,看清了人生的某种面貌或意味,所以他才能够时常把物境和人境写“通”了。比如他这样写到狗:“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太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狗本是看家守院的,更多时候却连自己都看守不住。”在这里他看似在感叹狗的一生,其实笔笔道出的,不也是人间的沧桑吗?做人难
其实一直到今天,我都还在怀疑,我到底有没有真正的读懂《一个人的村庄》呢?我的这些文字所表述的是不是有点意思呢?如果有人说你懂了,你的解读很准确,那我一定会心花怒放。至于好在哪里,我还是说不出来,“很特别”是我给的定位。对于这种特别的文字,我心存敬仰!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3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4
村庄,是个陌生的地方,儿时依稀去到母亲的故土。看着大人做着事,我闲下来,或听风声细语,或看麦随风飘摇,盼时光流去,望落日西沉。村庄如此简单,如同一场风,没有华丽与喧嚣。
他将村庄的岁月记录了下来,那是一场风,一场叫刘二的风。从童年开始,风便跟在了身后,吹向垂危的小虫,吹向一堵老墙,向土地,向村庄。风花一生的时间吹拂万物,吹向远方,最后,吹回故土。“每件事物都在等待这着什么,寻找一个理由”,黄沙梁等着这场风,吹过一个人的村庄。
风花了一个人的童年吹拂了村庄的每个角落,风不明白城市的欲望与名利,他很单纯。观察一个老而无妻的光棍,看看村里的狗,听虫鸣,望落日,消磨时光。无尽的'明天,风不知道自己要向哪里吹,吹出什么,只是跟着村里人,慢慢飘着。他吹拂过的东西太少了。当遇见过死亡,受寒风吹彻,经历捉迷藏后的长夜,他渐渐成长了。或许成长需要经过漫长的等待,需要找到那个属于自己的理由。
风去过很多地方“流浪”,总是吹过一百年后还会发生的永恒事情,望着永恒不变的事物,简单快乐。有人说,风的自在是生命的堕落,放下所有,无所追求。但,与其在城市车水马龙的灯火中奔波,我,更憧憬在乡村的长空下听那蛙声鸣鸣。“去做风吧,做不被定义的风”去做一场“刘二”的风。或许,生命的本质,便存在于千篇一律又充满惊喜的生活之中,便存在于错综复杂又混沌未凿的自然之中。我,或许不理解生活之谛,但我明白,流浪在世界的天涯海角,随风而动,定能感受到,岁月的极美。
“有些风在昏天暗地的大风中飘过村子,越走越远,再也回不到村里。”这场风吹到故乡,慢了下来。往事如同照在墙后的月光,不用回头便能聆听。小如鸟虫,大如屋舍,风望着早被自然抚平的印记,年少时不知留恋,像一场疾风奔去,不知曾经的生活,也需有东西来证明。蓦然回首,才发现吹过的足迹,逐渐的令人珍惜,即若大如一场风,也有停下之时。湮灭,终是万物的归宿,我们看着榜单上划掉的名字越来越多,逐渐要到自己时,也不禁想起了从前。停下来的一场风,不会留太久,也不会留下痕迹。
刘二最终停下来了,他没有留下什么,只向世人吹出了那个,叫做黄沙梁的村庄,那个,有风一样大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5
村庄是祖祖辈辈生息繁衍的地方,虽然不属于作者一个人,然而对于作者来说,这个村庄是他一个人心中的向往,是他一块不可侵犯的圣地,是他一个人对人间烟火,生命轮回的认识。
这本书就是一个人自言自语,旁若无人,旁若无天,旁若无地,一个人在荒芜之地对着空气与鸡鸭狗羊相伴,这时的村庄难道不是他一个人的吗?村庄对作者意味着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家园,他曾写道:“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夭折,任何一只鸟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在这个人畜共居的村庄里,人和畜都是村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两者平等而充满友爱。村庄对作者意味着做回真正的自己,在这里,他可以和任何一个动物共眠,可以骑着野马在荒野上狂奔,”
这个村庄也让作者刘亮程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短暂。他看到了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现在已经变生了枯枝败叶或成了其他生物的食物,他也看到了那些已经死去的生命,他们的灵魂已经离了这个世界,但他们的生命却留下了痕迹,成为了这个村庄的一部分……他看到各色各样的.生命,有鲜活的,有安祥的,有顽强的,也有脆弱的……。
只有这里他才能自由自在肆无王何事,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为自己而活。村庄这个生命的载体,在这里完成生命的诞生和延续。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6
《一个人的村庄》中有一句话叫作“那个村庄有一场风那么大。有一粒尘土到星晨那么高远,有一年四季和一村庄人的一生那么长”这本书的标题充满了诗意和哲理,它不仅仅是指一个人独自生活在一个村庄里,更似乎是内心的寂寞与孤独的表达以及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思考与反思。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地方。
在村庄里,作者看到了生命不同的形态,草木,动物,风,夜晚、月光和梦……每个生命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存在。在这里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设有高低贵贱之分。这个柱庄很奇妙。它似乎很静,却也好像很吵……不过,有一点不容否定,那便是作者的灵魂在这里我到了且己自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他不再感到孤独和寂寞,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孤独的,他与这个村庄里的所有生命一样,都是这个世界上的一部分。在这个村庄里,他找到了了属于自己的生命价值与意义。找到内心的平静和自由。
如果我还有什么剩下要做的事情,那就是一棵草的事情,一粒虫的故事,一朵云的'事情。
然而,村庄对于作者来说,可能还意味着一种对于社会和现实的逃避。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常常被各种琐事和压力所困扰。他们追求过度物质或是所谓的“好面子”。却让内心的宁静空缺。而“一个人的村庄“这个标题可能也是想唤醒人们。总而言之,这个标题广泛而深远,它不仅仅是一个故事的开始,更是一种思想的启示和人生的探索。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7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过冬。这本书,每读一页都有醍醐灌顶的感觉,每天翻开书的时间,好像是偷来的,我像小偷一样,珍惜着这难得的清闲,极力在书里寻找能确切表达心情的文字。
凡夫俗子,二十多年来,按照人类发展的既有轨迹平庸的走过,生命中连细微的波纹都没有掀起一丝。始终有一条无形的绳索牵绊着,左右着,一边屈服一边挣扎着。
读到这一页我突然明白,人一生都在扫着自己的雪……
我深知我的古怪,我生于大地,吮吸着自然的馈赠,肉体得以延续,我明白我想要的是精神的自由。
我所追究的`极致到目前为止都未探见一丝,那些赤诚与热烈,果敢与坚强,被巨轮疯狂的磨掉,然而并没有长出新的血肉,而是结痂,索性后来就开始缝缝补补,我仿佛看到了多年后的我,站在那里,满身补丁……
我想我现在是有机会挽救的,我拥有自由,我敢于反抗,关于任何的一切,不被左右的思想,不被那已经快要老掉的封建礼教压制,我永远都有说不的权利。
可能我站在岁月里,最终一无所获,但斑驳的光影中,是一个真实的自己。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8
我们乘着飞跃的长虹。奔向越发绚丽的朝阳。歌颂新时代的光辉,沐浴在和平与幸福。国家富强:国际外交、军事发展、承办盛会,处处体现;人民幸福:因为充实欢悦的小康生活带来幸福。但顺着洪流向前的我们,自身是否依旧有宁静的一片天地。贮藏着磅礴的内能,在外界不再有动力时,可以自己不断前行?这就是读这本书的意义之所在。刘亮程是一位农民,只读了五年的书却颇具文采的农民。但他同时又是一位作家,因、是一位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将乡间美景化为文字的自然散文家,似乎只能用“乡村哲学家”来形容他。这本书的内容精细充实,远至辽空炽阳,近到草木花鸟,但即使是几只小蚂蚁,他也能捕捉到其中微不足道的细节,并对此津津乐道。就算是一只小狗的生活在他的描述下都达到令人心驰神往的地步。但如果要我简单地概括文章大意,却又一时语塞,无从下笔。诚然,全书所容纳的文字精华,无不值得道上一页,但沧桑的自然与人文不断掩盖的其中的单纯,却是单纯的可怕,单纯的用言语来形容都是对他的玷污。
这包容了万物的大地上,有座一人的村庄。其实这村庄有许多人,许多动物,不缺鲜活的生命。但《一个人的村庄》这名字读来却没有一丝的违和,毕竟无论是人还是牲畜都不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但唯独他写道:“人把他们叫牲口,不知道他们把人叫啥”就是平淡的一句话,却在当时让我停顿了许久。以至于向后翻阅的书页上的内容都只是在心不在焉地扫着而已。一开始我由他的村子想到我的村子,带着淡淡的乡愁滋味,但我后知后觉才发现这太浅显了。再后来我由村庄联想到一个集合体,民族、国家,便以为提高了一个境界。但最终我的思绪回到了“一个人”三个字上。是啊!村庄满世界都有,可”一个人”三字去却极言其特殊。最终的思考下,恰也是最初臆想的起点。一切都由这三个字,始由这三个字终。多么宁静的画面,却又森罗万象班渺远。仿佛与我是同一高度,但四顾却无法用眼睛看尽。
“我的村庄有一场风那么大有一粒尘土到一颗星辰那么高远”我不禁又停了下来,他将我的.想法写了出来。空间的增大,似乎往往就注定这时间的流逝,因而沧桑变化,但刘亮程却始终是单纯的,并不是所谓单纯的事物,而只是单纯本身。或许费心竭力的上下求索,反倒不如随心所欲的抒怀吧。
亚运会将至,在此时刻,我们青少年更应该在激流勇进的时代,掌握自己的动力,用内心的纯粹面对变换的世界,用宁静的心境驱使磅礴的力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19
多么一位虔诚的陈诉者,以淡然的话语,以细腻的文笔,以独特的视角,以泰然的心态向我们娓娓道来眼中的世界。
一个人的村庄,似一个人,又不似一个人,不过是心态而已。刘亮程先生身处喧嚷的乡村,却以不似常人的方式看待村庄,看待大自然,看待世间万物。
看见书的标题我就开始畅想起来,一个人的村庄?会是怎样?每天日升而醒日落而息,整天无所事事?又或者只是去田地里干干活?不是吧?绝对不是!我要去看这世界!看这万物!
我幻想着,期待着在这漫漫人生中总得有一次自己的旅行吧。去一个人的村庄吧,与其在钢铁制作而成的城市中喧闹繁华,不如去静谧的,被大自然包围的村庄中独处。
早晨,每当公鸡打鸣,我就睁开眼悠悠转醒,洗漱完后坐在大门前的凳子上,望着院子中嬉戏打闹的狗和圈中的猪”哼哧哼哧”地吃,心中不会有孤独,只会有一股淡然产生。或者偶尔会被悦耳的鸟鸣叫醒,沿着小道围着村庄转一圈又一圈。站在村庄的最高点,看着底下的房屋错落有致,紧紧依靠。
中午,炽热的太阳照射下让人睁不开眼,搬把椅子坐在树荫下,合上眼。倾听着风儿吹过,树叶微微晃动的声音,犬吠鸡鸣之声也能隐隐听见。
下午,给院中的花花草草浇浇水,给鸡狗喂喂食。然后独自去往河边,坐在大石头上,向河里随意地丢几颗光滑扁平的石子,引起水面波澜断断不绝,一个接一个的水圈不断缩小,最后化作点又隐于水中。清澈的水底隐隐约约有几条斑点的鱼儿游过,轻快迅疾,似乎感受不到人的情感,只是那么快活,只是那么无忧无虑。又或者去干干农活,戴个草帽在田地里劳作,上下挥舞着锄头,一下又一下地落在泥土里。累了就坐在地上,看着地上小小的前行者,看它们搬运着食物,看着地上的'吟唱者,看它们唱着动听的歌。
晚上,坐在葡萄藤下,在架子和叶子的掩映下,温柔的月儿依稀可见。葡萄上沾着淡淡的月光,熠熠生辉,晃眼间似一颗颗闪耀的宝石。如果恰逢葡萄成熟的季节,伸手便可摘一颗尝尝滋味,岂不美哉?
一个人的村庄,孤独是必然的,但那份悠闲也是必然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0
“在活着的人眼中,一个村庄的一百年,也就是草木枯荣一百次,地耕翻一百次,庄稼收获一百次这样简单。”
读过《一个人的村庄》,每每想起,仍是无尽的震撼与赞叹。
震撼刘亮程能在那些我们熟视无睹的日常事物中发现动人心魄的美,赞叹他的敏锐的触觉,横溢的才华和奇特的想象力。在浮躁的现代社会,这样的文字让人沉静。
随破晓而生的第一声清亮的鸡鸣刺破冰冷的黑暗,掀动被子的声音逐渐蔓延全村,缕缕不同色调的炊烟盘旋缠绵,已分不清谁是谁家的烟。牲畜们也纷纷睁眼出圈,夜寐时再闭上。村庄就是这样一步步走过千百个春华秋实的。
仍保持着凛冬气息的初春,地仍是枯草的焦黄色,可其中还是泛起了春日山河星星点点的淡绿色。草儿也只是略微探了个头,另一半还蜷在草籽中半睡半醒着。万物都不肯一下子全部涌现出来。不管早春的太阳多么热烈可人,它们依旧保持着应有的迟缓。因为不久后倒春寒可能会袭来,吞噬露头的芽儿,只有那些迟迟未发的种子得以幸存,足使大地再度泛起碧波。
村庄的灵魂向来是迟缓而极具生机的,它们不急于出生,亦不急于死亡,仿佛云层疏密有致,透着阳光与风;亦如耄耋老人牵着蹒跚孩童的手,一步步迈向下一个丰硕年头。
我一直认为刘亮程是从农村走出来,然后生活在北京或者哪个大城市中,书写着他对农村的记忆。可没有想到,他是个农民,生活在新疆某个靠近沙漠的小村庄。他说:“我的生活容下了一头驴,一条狗,一群杂花土鸡,几只咩咩叫的长胡子山羊,还有我漂亮可爱的妻子女儿。我们围起一个大院子、一个家。这个家里还会有更多生命来临:树上鸟、檐下燕子、冬夜悄然来访的野兔……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我饲养它们以岁月,它们饲养我以骨肉。”
他曾这样形容一个时代的现代化进程:“所有的人们都在朝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奔跑,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
而在黄沙梁,村庄不跑,不闹。它们静静地伫立在原地,时代的新芽从枝头上冒出来,新鲜的,嫩绿的,根却深深扎进黄土地。
于此,他仔细听着旷野上的虫鸣,凝视风中摇曳的.花朵,用心聆听土地的故事。在他眼中,拉车干活的驴是历经沧桑的智者,沉默奔走的狗心里藏了他人不懂的秘密。
他写道:“我只是耐心地守候过一只小虫子的临终时光。再永无停息的生命喧哗中,我看到因死了一只小虫子而寂寞的土地。”
我逐渐明白,黄沙梁的土地是扎实的,生长的榆树,倔强的驴子影响着他,最终构成了他本身。可以说,刘亮程的身心是归属于这片土地的。他是土地的孩子。不仅是因他善于发现生活的美,更是他将自己与这片土地亲密的关系、真挚的对话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正是他这种如黄土般质朴而深刻的语言震撼着我。
他生于斯土,钟于斯土。
而我们只顾急速向前奔跑,终迷失了自我,失了初心。为何不能停下来,努力将根扎进土壤?钟于斯土不仅仅是对乡土的坚守热爱,更是对朴实品质的坚守与自我初心的追寻。
一个人的村庄,炊烟袅袅,却无人烟。
一个人的村庄,溪流汩汩,无杂念扰。
一个人的村庄,旷野寂寥,心却不空。
或许自己打水,自己种瓜得豆,自己度过闲暇时光。但眼中饱含世界万物,可仰观宇宙尽抒胸怀,心中满载世事纷纷攘攘。
纵然是一个人的村庄,我亦钟于斯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1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
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
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2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
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安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
翻开清新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沙哑地鸣叫然后盘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慢慢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别的寂寞。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改变了我还是我改变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仍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犹豫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挡住时间的流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柔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所有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办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许多事情都一样,开始干的人很多,到了最后,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考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寂寞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容和发现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寂寞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
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平等的。改变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本来就要比人遭受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抱怨什么,欣赏着这个因自己而改变了些许的村庄,也欣赏着村庄改变了自己的地方。
他的村庄,就好像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幸福与不幸。
享受这种寂寞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幸福。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安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默默地生长,成熟,衰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历了死亡的黑夜后展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3
当你感到内心的怨恨、仇恨、愤怒、忧虑和挥之不去时,最好坐下来读刘亮成的《一个人的村庄》。简单而深刻的话语会让你逐渐平静下来。
在很多人眼里,农村贫穷落后,脏乱不堪,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则充满活力,洋溢着平和与闲适的美。
我是一个普通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生注定没有什么大事要做,只能四处闲逛。最好拿一把铲子,在村外的野外闲逛,挖两把铲子。谁的玉米草长得这么茂盛,钻进去铲一会儿。秋天,会有一两株玉米,像鸡一样站在平庸的玉米田里。我自满地改变了两种玉米的生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找一个无人居住的院子住在任何村庄。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猜你弃下的`房子里有没有新主人。红砖下的钥匙会放回原处吗?
我无事可做,整天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和昆虫睡在一起,对一朵花微笑,猜测驴和狗的想法,收拾院子迎接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验一个村庄的生长……我观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员,与大自然融为一体。
人很少写在书中,偶尔提到,只是旁观,使这种平静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表现出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人与人之间没有温暖?
狗要活到老并不容易。太强大,太懦弱,不理解,体贴。简而言之,一点粗心就会被剥皮,炖肉。
一只没有主人的狗,一只可怜的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到村子里,挨家挨户地乞讨,受到世界的温暖和温暖,最终变得世故,低声呼吸,充满怨恨和感激。感谢那些给了他半口酸馒头的人,那些没有用土块追逐它的人,那些在垃圾堆里有一点食物渣的人。感谢最终没有狗的性格,没有一点怨恨,抱怨不再沉默,不叫。
做狗这么难,那么做人呢?
我们看不到一个人一生中的所有雪。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活中独自度过冬天。我们帮不了任何人。
有些昆虫生死攸关,有些只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没有时间做任何事情就匆匆离开了。没有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有时间为自己和他人着想。生活太简单了,只有幸福。我们聪明的生活在漫长的岁月里寻找痛苦和麻烦。
蜻蜓飞来飞去,最后飞到夕阳下的一堵土墙上。人们四处奔波,最后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堵残墙根部。
作者对生活的感知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也许,在一切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是最可怕的。
人群的压力、怀疑、冷漠和、冷漠和利用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暖?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才能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快乐?还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从容自在?
孤独,有时是无助的,但能享受孤独的快乐,生活突然进入了开朗的境地。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4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我捧到的第一本课外书是《一个人的村庄》。当我翻开慢慢去品味的时候,我便渐渐沉浸其中。于是,我就迫不及待地把这本书完完整整的看了一遍,特别是作者所描述的村庄里的这些小动物,我会去多看几遍。读完整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一个人的村庄》一书是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刘亮程撰写的一部散文集。作者像是自言自语、旁若无人地述说着这个曾经陪伴他成长的地方。跟随作者的脚步,带我们走近曾经那个远离现在城市喧嚣,有着袅袅炊烟,有着驴叫声、狗叫声、虫鸣声,有着会记住很多事的树,处处透着生机的村庄。通过这些动物、植物、风和天空等自然环境,也让我感受到在那遥远的地方——新疆所独特的自然风景。
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作者写了许多动物、植物等自然之物,描绘出了一个万物共存的世界,万物包容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这样的美丽风景,让我不禁想起了外婆家,那里也是一个农村,走进那里老远就能听到鸡鸣狗吠,那里家家户户也养着许多家畜,外婆则养着一窝的鸡,我们几个孩子经常逗着玩,扔几个石子,放几个鞭炮,追逐几下。我们会放飞在田野里,一群孩子在那里追逐、嬉戏、打闹,玩得忘乎所以。直到看见村头几户人家冒出炊烟,才缓缓回家。当然,我们也会静下来,细细观察着一群蚂蚁,或是扔点食物、或是放个木棒干扰下路线,当看到他们团结一起用小小的身子扛起来搬运比自己重几倍的东西时,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团结的力量。
杭州亚运会的'精神“用心交融,互相包容”,体现亚奥理事会大家庭团结向上、紧密相拥的理想,同时传递自信乐观、不畏挑战、共迎美好的期许。也寄托着面向未来,共建亚洲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良好愿望。
这也与开放包容相融合,最后引用一句古话:“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让我们共同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交响曲。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5
首先,我开始接触刘亮程的课文《今生今世的证据》。那篇文章很好,很平淡的文字很普通的东西延伸出很广的文思。当所有曾经属于我和我周围的物质都消散时,我的存在就会变成不存在……我真的在这个世界上度过了我的一生吗?全文通读后,如此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我还记得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的同宿朋友深深地感叹道:这篇文章写得很好。”
当时对刘梁成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该大多属于哲学。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几乎不能属于哲学,但与沉重的文学风格无关。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都可以说是从嘲笑中衍生出来的。在我看来,每一篇文章总是有点自嘲和嘲笑他。整本书就像刘亮程在和我说话一样。文字是如此直截了当和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他当时的表情。但只能说他在和我说话,而不是和我说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性和文章之间无法形容的联系使我无法插入一句话。
你对文章中描述的东西一点也不陌生,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也许这是不合适的。文章中描述的事情很少像文章中描述的事件那样普通。我们每个人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不注意这样的事件,但刘亮程更注重。这本书由如此小的事件组成,不能让人觉得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这些琐事上。我相信刘亮程眼中的一切都不是琐碎的。他认为他们是生活中最真实的,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阅读文章目的的增加,发现刘亮程对自然万物的态度是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村口的昆虫、驴、牛和老树……等待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从文字上看,你不会认为它是动物或植物。你会认为这些东西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想法和生活。不仅仅是呆呆地站着或无力地生活几个月。这本书给我最大的震撼就是刘亮成彻底消融和实践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如果你只是谈论这个想法,你就不能真正享受世界上一切都像书中描述的那样的和谐。
这不是刘亮程最令人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性敏感话题的理解。在他的作品中,性这个话题的频率不能减少。有时当你把他的口头文字搭配起来时,你会认为这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是人性认知的深刻境界。他完全接受它作为一个人的本性,没有任何偏见和极端。把它当作人类固有的本能。如果你不能避免你的欲望,接受你身上存在的东西。接受并真正认识它,然后控制它。与他无法掩饰的宽宏大量相比,那些禁欲者是多么吝啬和落后,甚至不能接受他们的人也谈论如何说教和影响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能从如此独特的角度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我想提一下。刘亮程的话似乎是口头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你仔细阅读你读过的文章并做出注释,你会发现它包含了深刻的独创性。
人生最繁华,把自己的一切都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6
书籍汇集着前人对世界的经验与阅历,读好一本书,就在有限的人生中获得了既有的文化财富。怀着对知识的渴望与对现实生活的快节奏的迷茫,我不禁拿起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品味了起来。
我感受到这是一本”静”书,这些朴实的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可以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一驻足可以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静到一闭眼就能感悟到世间万物。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诗意的刻画了一个村庄里的草木、动物、夜晚、月光和梦……他写关于村庄的一切。他写动物:狗的爱与忠诚,马的倔强与逃避,虫子的短暂与辛劳,他甚至花了一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他写人:没熬过那年冬天的姑妈,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勤劳的父亲,以及在村东西两头不同生活习惯的两群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他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冉冉升起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讲归去的岁月和星辰。
经济飞速发展的21世纪,快节奏的生活,我们仿佛在被生活带着奔跑,而这本书,没有华丽的彩,没有渲染的外表,只有朴实无华的语言和浓厚的乡情,读着这些宁静的辞藻仿佛就像在深夜中驻足于一片光明,感受着大自然,没有战火与硝烟,没有歌舞与繁华,只有村庄与河流,只有带着纯净的诗意的美,似乎是一个人走在无垠的大地上,太阳照着你,风永远吹拂着你,为心灵留下了一片温馨的驻地。
从书中我还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意念,一种对生活的热爱。在这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村落生活里,虽然只读过几年初中,文字依旧成为了刘亮程热爱生活的最有力工具,他记录者生活中的点滴,篆刻着村庄中的一切,他有着一颗感恩的,充满诗意的,对生活无线热爱的心!这正是碌碌世界中最宝贵的东西。
读完这本书,嘈杂的心中多了一份宁静,多了一份对生命的热爱,多了一种对生活的渴望!我愿时常拿起这本书,任我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里徜徉!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7
这几年我一直沉迷于余华的作品无法自拔,眼前不断浮现出的各种悲伤画面总使我泪流不止,完全使我身处一片死寂之潭。但最近被突然翻到的一本书吸引了注意力,那是一个我从未领略过的世界。
这本书是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书中的村民都是一样的劳动、一样的穷、一样的作息,村中整年都没有特别厉害的人,也没有特别重大的事。作者也时常扛着铁锨闲逛,到处乱挖,累了就坐下来休息。晚上困了就自己盖一间屋子睡下。用一下午的时间去观察蚂蚁搬家,花几天时间去打探一个自己突然想起的名字,这些都是作者常干的事。
这本书中是一片真正平等的世界,作者没有因为自己是人而看低别的生物,就像“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有一只老鼠在哭泣,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马肯定有它自己的事情,马来到世上肯定不仅是给人拉拉车当当坐骑。”同时也有很多与其他动物的换位思考,从它们的角度去陈述“人把它们叫牲口,不知道它们把人叫啥。”“对于驴来说,你的一生无胜利可言,当然也不存在遗憾。”
这本书中所讲述的事,没有祥子那样的坎坷,没有保尔·柯察金的坚毅,没有简·爱的反抗,更没有严监生的吝啬与宋钢的`悲哀。那些在很多人眼里无聊透顶事,在这里又一次呈现。它呈现的好像是一张上了淡色的白纸,没有别人笔下的井井有条或色彩分明对比明显,但它很充实也不凌乱,没有放过一个角落的为你展现出一幅淡淡的画。用这种淡淡的画向你讲述作者感受中的村庄。画中的纹理是一种新的舞动和排列,表达的就是一种新的事情、新的观点。确实,又有多少人会去想“我是不是在一个地方生活得太久了?土地是不是已经烦我了?道路是否早就厌倦了我的脚印,虽然它还不至于拒绝我走路。”或者觉得一匹马在某个黑暗角落盯你,它做了一辈子牲口,是不是后悔了,开始揣摩人。对于我,我喜欢这种想法,也喜欢这种思维方式。同为这世界上的生物为什么要分什么三类九等,高级动物、低级动物呢?为什么一定要主观上去理解、去判定那些生物呢?它们再小也有自己的大脑,它们的大脑里又会有脑细胞,你有怎样清楚它想的就一定简单你想的就一定复杂?我为这种新的思维而着迷。
《一个人的村庄》里,作者也经常谈起他的房子、邻居们、村民们、牲口们,他津津乐道着那一堵墙,村里最“闲”的人,一棵老树,一片麦子,一缕炊烟,偶然间碰到的人,一只黑鸡,一头驴甚至是一阵风。再平常再无聊的事,他都会以一种平淡又引人入胜的词句,将我留在他的文章里,听着他讲一个又一个平淡的故事。我喜欢那种感觉,是一种宁静、缓慢的感觉让你不急于去做什么,不用为满天的工作而烦躁,内心很平静,让你身处焦躁的城市之外,在堆满线条和色彩的画卷中找到一片空白得以喘息。它不像余华写的故事里那样的跌宕起伏,相反它的故事是很平淡没有波澜的。
没有波澜,是另外一片天地,是我从未见过的,同时它也令我着迷,好像突然在天空中发现一颗发着微光光的星星,既迷人又黯然。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8
2月,终于将这本书完整看了一遍,春风文艺出版社2014年重印,特别提到出版社,是因为出版社排版朴实、用纸节约。
作者童年生活在老皇渠村,父亲死后随着母亲改嫁来到黄沙梁村生活,在黄沙梁村渡过了少年时期,青年后进城。曾经历了农村到城市(镇)生活的人,应该对文中“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路”这句话多少能够理解一点,或者说乡愁是一个人面对生他长他的故土、驯服他的村庄,却再也回不去的悲伤。
但整本书读下来更大的感受是迷糊——那种进入别人梦境的迷糊,能感受到部分所思所想,但毕竟是别人一场实实在在的大梦。既是大梦,那么偶尔的梦醒就显得格外清晰。
如果理解为一个丨人的村庄,是讲述一群被土地囿住的村民,在一个小地方生根,与庄稼一起春耕夏耘、秋收冬藏,被衣食住行这些基本需求推动着前行,如一条山涧汇入河流,奔向大海,是一条不归之途,又如村庄内外的泥土,最终还是尘归尘土归土。
而有的山涧小溪甚至大河,流着流着就停住了脚步,作者七岁时就体会到了人生的无常——生父死在了老皇渠村的河湾里,他在《两个村子》这篇中自述“我一直刻骨铭心的记着,我们到达黄沙梁村的那个夜晚,每个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似乎我从那一刻开始,突然懂得了记事。”
开始记事,如同反季的小苗出了暖房,提前进入了四季轮替,意味着知道了人间的冷暖,尽管“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但等感受到雪的寒意、明白“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时,却发现对自己身上的雪也无能为力!原野上开荒,挖硬地除杂草,是为了手中有粮心中不慌,但作者真正想说的是“心地才是最好的'荒地,很少有人一辈子种好它”,很多人的心田是杂草丛生,草丛中“其实一大群惊世的巨兽被禁锢着,或降龙或伏虎”。
那就是这些了吗?天地以万物为刍狗,但“人无法忍受人的荒芜”,人总要找到些重要的东西来给予自己意义,那些山风溪水、篝篝炊烟,就构成了一个个孤单而又独特的“我”,当你的乡愁平息之后(乡愁总是会平息的),你将会因为心中存在的村庄而高兴。我想,这就是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29
村庄是祖祖辈辈生息繁衍的地方,固然不属于作者一个人,然而对于作者来说,这个村庄是他一个人心中的向往,是他一块不可侵犯的圣地,是他一个人对人间烟火,生命轮回的认识。
这本书就是一个人自言自语,旁若无人,旁若无天,旁若无地,一个人在荒芜之地对着空气与鸡鸭狗羊相伴,这时的村庄难道不是他一个人的吗?村庄对作者意味着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家园,他曾写道:“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夭折,任何一只鸟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在这个人畜共居的村庄里,人和畜都是村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两者平等而充满友爱。村庄对作者意味着做回真正的自己,在这里,他可以和任何一个动物共眠,可以骑着野马在荒野上狂奔,”
这个村庄也让作者刘亮程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短暂。他看到了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现在已经变生了枯枝败叶或成了其他生物的食物,他也看到了那些已经死去的生命,他们的灵魂已经离了这个世界,但他们的生命却留下了痕迹,成为了这个村庄的.一部分……他看到各色各样的生命,有鲜活的,有安祥的,有顽强的,也有脆弱的……。
只有这里他才能自由自在肆无王何事,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为自己而活。村庄这个生命的载体,在这里完成生命的诞生和延续。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0
喜欢新疆从刘亮程的文章里开始,从《一个人的村庄》开始,《虚土》是刘亮程的第一个长篇,虽然不是那么长,略微比中篇长一点,但是这也是刘亮程的作品走向成熟的一个标志。不过无论他怎么写,归根结蒂都是散文,小说不过是一系列组织起来的散文。
读刘亮程的乡土散文,才感觉到农村和城市的区别,绝对不仅仅是生活方式上的区别,更是思维方式上的区别,甚至是文明的区别。城市里生活的人总是感觉到城市的优势,看不起农村,认为农村没文化,人类一切文明都是城市文明,乡村的文明其实也是依赖着城市文明才能够产生的。而刘亮程的乡村,让我们看到了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巨大差异,那完全是我们没见过,没想过,没经历过,没法想象出来的另一种文明,好像来自另一个星球,而且随时濒临着被我们强大的文明吞没的危险!一旦消亡,就永远不会再次产生。如果失去,我们将永远也不会知道那种文明中蕴藏着什么样的智慧! 从《虚土》到《凿空》刘亮程又前进了一大部,我觉得《凿空》是刘亮程成熟的一个标志,是刘亮程艺术的一个高峰,是新疆乡土文化的一次全景式的展现,然而这是一次谢幕!一切都在中国城市化的洪流中,变得那么不堪一击。如果没有刘亮程的收集整理和发掘,如果没有刘亮程这么一个乡土中长出来的作家,也许这一切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选择这本书来写,是因为与它有过一面之缘,《一个人的村庄》,不像那些所谓的乡村故事,俗不可耐,令我们这些“城市人”嗤之以鼻,乡村的都市是淡淡的,死的,活的,都是活的,喜剧,悲剧,正剧,都是人生。一个人的村庄,作者是有多孤独,是有多浪漫,才选择到村庄中遁世。
刘亮程即是本书的作者,刘亮程,不是什么文绉绉学究气的学者,是个有点拔顶,有点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的.男人。如果可以强调他的性别,有的人可能会觉得俗气,但是不然,就是这样的男人,才能将泥土的芬芳融进他的灵魂深处。
刘亮程,生活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沙湾县的一个小村庄里,就是这样听起来十分贫瘠的地方,孕育了这样一个与众不同,充满人情味的作家。
说到人情味,有的人不懂,到底什么是人情味?我说,人情味不是客套的寒暄,不是卖弄的慰问,而是一个人真正的性格人性美。人情味不仅仅是对人的情有味,觉得与动植物交好的人更有人情味,这种人,有爱心,有情趣,有风格,有种由内而外散发的香味,很美哪~你看,他写狗,他写猫,他写驴,甚至是一株小小草,他也能全面的看待,就像看待一个人那样,就像看待自己的朋友,你的缺点,你的好,你的癖好,你的事,我都记得,统统记得,一清二楚。
如果有这样一个院子的主人,我也愿做那个小小草,就算被风沙吹散了生命也无所谓,你是那样了解我,懂得我,以至于我流下了泪。你一言把我看透,你一点点的说出我的心事,你更对我说你的苍凉,是一个人的村庄的寂寞,我愿意陪伴你一辈子那~ 现在浪漫也说了,人情味也结了,而关于孤独苍凉的问题,我还没有说。
《第二辑风中的院门》里,童年作者的人事,被“刘二之风”吹走了。“刘二之风”,莫不是一种时间之风,周杰伦《东风破》有一句歌词写得好,“水向东流,时间怎么偷”,“刘二之风”偷走了记忆之河里匆匆流动的人事之美,物是人非,也是苍凉。“花开就一次成熟,我却错过。”亦是《东风破》,异曲同工,我们无法抵挡这种种。
《第三辑家园荒芜》中,家园荒芜例外,时间,又是时间,不仅把这人事,更把这变迁中的景致也摧毁有人常说,因为改变,所以怀念。这句话用在这里在确切不过了。“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当“我把故乡隐藏在身后,单枪匹马去闯荡生活”的时候,昔日的黄沙梁没有变成想象中的样子,却是荒芜了,它比兴旺和繁荣都要“更强大,也更深远地浸透在生活中、灵魂中”。所以,“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故而,这苍凉,当时时间匆匆流失的苍凉,是一个旅人内心最真实的感受,“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只有这经过时间磨砺的孤独才如此真实而感人,如此令人沉静,我们会想,谁没有这一个人的村庄呢,我们是村庄中的一员过客,再浪漫也有离开的一天,心底的苍凉,才是自己最能理解的。
刘亮程被誉为是二十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他的《一个人的村庄》其实在某种程度上是乡土小说和散文诗的结合。这本书所传达的美学无可挑剔,或许,如果不是一篇纪实文学,而是一篇小说,那么,这将又是小说中的一个珍品,更是艺术品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1
朋友,你如果手上没有这本书,我建议你去买,这是一本绝对值得一读的书。它的作者是刘程亮,是春分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原价28元,网购价18.30.
记住,我不是替他做广告,没必要。实在是这本书在朴实无华中横趣妙生。我们都可能面对苦难;逆境;郁闷,但是在一般而平静的日子里,我们怎样打发自己的',消磨自己,安排自己,提升自己,这就有些讲究了。用我自己的话来说,我们可能生活在嘈杂中,也生活在对抗的沟通和拒绝的离开里,但我们还可以生活在散文里,生活在解读后的愉悦中。这就是我读《一个人的村庄》后的最大的体会
作者太能说了,说狗说到人不如狗;说驴说到人都要羡慕的境界,那一种隐喻和借用的比拟会令你叫绝。他连一把铁锨都有的说,被虫咬了说是与虫共眠,躺在草垛上可以做出最美的梦。总之,凡是村庄里的事都是他的事。他能把一个村庄纳入自己的心灵世界,又把一个人的心事讲给村外的人听。那就叫娓娓道来,机趣滔滔,绵延不绝。
不能说的太多,说多了你去看就没意思了。打住。我又要读他去了。
你要从我这里借?不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2
金麦田,戴帽子的农民,一切都像童话一样美丽,让一个人的心颤抖,这是我最初的感觉,所以我开始沉浸在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中。里面有狗,马,驴,他们在刘亮程的作品中是如此可爱,如此精神。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狗的一生》。狗的生命不长,只有十多年,但狗要活到老并不容易。当狗年轻时,它会被剥皮炖肉;当它老了,没有人关心它生病的身体,脱毛的皮肤,就像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给自己时间和生活。
我记得当我住在农村祖母家的时候,有一只全白的母狗。自从我记忆以来,它的睫毛一直是白色的,有一群小狗。每次我看到它斜躺在家门口,哺乳我的孩子,我都能感受到我母亲的伟大。我曾经被这样照顾和成长,我想为我的母亲做点什么来填补我的感激之情。每天晚上,当那些狗看到陌生人时,它们会吠叫。它们只是在门边爬行。在狗叫的夜晚,它们默默地肯定了一只老狗,但它们一定是忠诚的狗。它们从未离开过自己的岗位,也从未忘记自己的职责。后来,当我再次回到那个时候,它已经消失了,有些失落了,奶奶说,它的生命只有这么长,然后我也舒服了很多,至少在我年轻的时候,老有自己的一群孩子,生活仍然做了责任。这就是我见过的狗的后半生。
但并非所有的.狗都能如此幸运。
狗年轻的时候,是守卫,是把门。来人不找狗·,然而,我们必须先和狗竞争。当主人听到狗叫的时候,他会打开门看看。如果他想见人,他会打开门,假装听不见他不想见的人;如果你必须看到一个不可或缺的贵族,主人会一次跑出去,把它送走,骂“瞎狗眼”。狗会无聊地躲开,慢一步就会被打。其实这也是很多人养狗的原因,避免了不想见却难以开口的尴尬。在我的印象中,有些狗刚刚明白了它存在的意义,因为他们太忠于自己的职责,所以进入了别人的肚子。
那一年,当他们的父母来到他们工作的地方时,他们从家乡带来了一只当地的狗。当他们每周放学回家时,他们摇着尾巴冲向我,跳起来跳到我身上。这叫兴奋。他们赶不走。虽然他们不喜欢它的唾液,但他们的心仍然很温暖。出乎意料的是,就在一个下午,它消失了,我妈妈告诉我,下午一辆黄色的货车来了,狗叫了几声,被一个麻袋盖住了,她没有赶上,似乎人们已经准备好卖狗肉了。一瞬间,我非常生气,重重地跺着地,以后没有它欢迎我回家,现在想想怀念它在那里的日子。这就是我见过的不幸狗的前半生。
看着这本书,我想到了我的两个伙伴,他们和这本书很相似。他们不会忘记自己的责任,坚持自己的初衷,直到死亡,甚至为此付出生命。他们总是那么简单和快乐。只要他们有精力,他们就不会停止。他们只是快乐,我们的世界变老了。我希望在城市的喧嚣中,我们能像他们一样简单地表达我们的情感,坚持不懈地保持我们的初衷。
读一本书,总能让我的心再次得到一丝满足,所以感谢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3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村庄人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沙又何尝不是人们呢?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
村庄对作者而言,是正在消失的土墙,木头,铁钉,是自己的全部生命。
他的文字是刻在黄沙梁里的,是隶属村庄的土地与天空的,是一锹一锹从土地中掘出来的`,是从率性的风中一点一点长出来的,这是他对自己的生命可靠的证明,也是这片原本荒芜的土地不断走向循环往复的行列的证明。
天地自有天地的孤旷,庄稼的长势是见证往复的墓地,狗的一生也背负着使命,身后的草全开花了,一大片在微风中笑的前仰后合,马在疾驰中挣脱人命中的厄运……
而我们的一生,不过是村庄几十次的枯荣,我们一代又一代人都会有熟透的时刻,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那些逝去的,的融入在了泥土里,滋养更年轻的生命。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4
我是在读《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想起那个问题的。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某一个读书日,报纸上发起一个讨论:如果让你在大海上漂流一年,只能带一本书,你会选择哪一本?
回答众说纷纭,当时我的选择早已不记得了。捧着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个答案突兀地闪现:手上的这一本便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如果让我用一个字形容读这本书的感受,我会选择“静”。这些朴实得有如黄土的文字里,藏着一股宁静的力量,静到一低头就能看见长长的过往,静到能听见天地之间最清晰的心跳声。
我惊异于字里行间的灵气,而我得知作者只读过五年书后,我感到了理所当然。只有这样的人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就像他脚下的土地,木讷无言却宽厚温存。那是宁静到极致后具有的深沉的力量,它迫使我心中的喧嚣沉寂,一寸寸压低我的灵魂,直至趴伏在大地上感受风的私语和大地的呼吸。
刘亮程是村庄的儿子。他写狗。写马。写虫子,他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观察蚂蚁搬家。写人,熟悉的不熟悉的、友好的对头的。写房子,他津津乐道着他曾荒废了不少时光的那些老房子,那些院门、土墙、墙边的树、树旁的烟囱和悠然的炊烟。写烟、写风景、写木老头;写梦、写死亡和新生。从冬天写到下一个冬天,写每一个人每一堵墙、每一块土皮都将归去的岁月,和天空。
他是整个村庄最闲的人,他也是整个村庄最忙的人。他蹲在田垄上研究风的心情,他为一所房子担忧能否晒到阳光,他听见一朵野花吟吟的笑声像个傻瓜似的一个人在荒野中笑出来, 他觉得屋后的那个榆木疙瘩是村庄的头颅。
刘亮程以他孩童般的眼光注视着大地的'一切,同时他又以先知般的悲怆预言了生命中吹彻的风和一年年累积的冬日。他是一个随性的赤子,任由自己飘荡在每一个司空见惯而不为人知的角落,就像一阵风、一场梦。
那是他的幸运,也是我们的不幸。
拿起这本书,在浮躁的世界里获得暂时的澄澈 。我愿意带着这个美丽的妄想,一个人在无边的海洋上流浪。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35
《一个人的村庄》的作者是刘亮程,他出生在新疆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的一个小村庄,他种过地,当过管理员。在劳动之余写点文章。他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这本《一个人的村庄》散文集,写的就是他生活过的村子里的故事。
他的文章不华丽,也没有很多的修饰。他充斥着浓浓的乡土气息,向我们叙述了他生活过的`黄沙梁,村里的牲口,花草树木、小虫和老鼠。把一个多姿多彩的乡村世界展现在我们面前。
其中我有一段描写花朵笑的让我印象深刻。他是这样写的“靠近我的两朵,一朵面朝我张开薄薄的粉红花瓣似有吟笑声入耳。另一朵则扭头掩面,仍不能遮住笑颜。我也禁不住笑了起来,先是微笑,继而哈哈大笑。”他用了拟人的描写方法,写出了花笑的不同姿态,他们的笑是为新叶的长出而欢欣激动,这是一件多么让人感到愉快的事情。
他用这简单的文字,揭示了各种各样的人生哲理,我随着他的文字和他一起看着小村庄的春耕秋收,随着他一起听鸟语虫鸣。他还告诉我,要怀着感恩的心去看待这个世界,这样你就会发现这世界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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