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供货合同 汇编12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商品供货合同 ,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品供货合同 1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产品名称 坍落度(cm)
数量(m3)
单价 (元/m3)
工地输送方式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
8-12
C20混凝土
8-12
C30混凝土
8-12
C40混凝土
8-12
C50混凝土
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
商品供货合同 2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甲方(本合同采购方)拟从乙方采购乙方带给的货物。基于于甲方依据乙方(本合同供货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经审查认定乙方具有向甲方供货的资格,而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带给贴合甲方要求的货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持续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理解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_______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理解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理解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到达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_______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带给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职责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带给的货物完全贴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贴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能够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职责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职责,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状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带给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_______天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带给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职责。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_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职责: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或者_______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职责。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带给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职责: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资料。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持续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带给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_______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______________(章)乙方(供货方):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供货合同 3
供方:xxxxxxxxxx有限公司
需方:xxxxxxxx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东莞市岭南电生产项目
第二条工程地点:xxxxxx科技园
第三条供应总量约30000 m3(结算时按实际供应数量计算)。
第四条供货期限:由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混凝土品种、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等如下表:
第六条技术标准和要求:
(1)供方选用符合国家建筑行业规范标准的原材料制作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及有关国家标准。
(3)现场抽样检验强度的试验结果评定以GBJ10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作为混凝土质量评定依据。该检验委托东莞市质检站负责。
(4)浇筑混凝土前,供方须按需方的实际浇筑部位向需方提供相应的混凝土技术质量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强度报告、抗渗实验报告、产品出厂合格证、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等技术资料,并按须方要求及时提供原材复试报告及合格证等。供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提供或延迟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否则由于资料不全无法进行浇筑,供方须赔偿需方的损失,需方尚未支付给供方的款项不予支付。
第七条供砼方式:
(1)需方每次订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由指定联系人通知供方(当一次订货量超过300 m3时须提前48小时),以便供方做好原材料的准备工作及供应混凝土前的准备工作,订单中应注明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及所用部位等。遇有临时变更时,需方须提前4小时通知供方,
(2)需用特殊原材料生产的特种混凝土的计划预约时间,应由双方按特殊原材料的订货时间确定提前预约的天数。
(3)需方在订单以外增加混凝土使用量时(如施工图纸发生变更、将混凝土用于订单以外的地方、地基土层有大孔洞或软土跑模等),应及时通知供方。
(4)供方送货单应准确填写车号、司机姓名、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使用部位等相关有效信息。
(5)需方要求供方供应的混凝土每天(每批次)只能有一车不足5 m3,如超出此车数,需方应按每车支付100元的运输补偿费给供方。用斗车打柱子、桩芯、构造柱、圈梁、女儿墙等特殊部位时按公司合同单空载费加收方法执行。
第八条签收
1、供方须将混凝土运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跟踪,并负责装卸。混凝土运抵交货地点后,需方组织具有资格的检验人员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坍落度抽样检验:此后将整车混凝土卸清。需方应指定专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送货单,结算时供货数量按签单数量计算。签收人为:1、联系电话:,2、联系电话:。
2、混凝土的强度质量,以需方按国家规范和标准现场取样、制作及标养的试件,并以送检的试件经东莞市质检站做出的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混凝土的质量依据。检测不合格,检验费由供方负责,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对该批次混凝土不予签收和结算,供方还须赔偿需方的损失。
3、需方对供方所供混凝土方量有异议,可以采取过磅形式随时抽验(三车平均值)。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误差在±2%以内,双方不予追究;如抽验结果与供方送货单负差在2%以上时,则当日各车均可按此实际负差比例计算。(标准:C10 2350kg/ m3;Cxx 2350 kg / m3;C20 2350 kg / m3;C25 2355 kg / m3;C30 2360 kg / m3;C35 2365 kg / m3;C40 2370 kg / m3;C45 2375 kg / m3;C50 2380 kg / m3 )
4、供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需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或者超过技术要求规定的初凝时间,经核实后需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5、需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供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需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由供方承担。属于质量事故的,供方除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外,还应对需方做出如下赔偿:
第九条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双方凭签认的送货单,核对各种类等级的砼供应量并依本合同第五条所列的单价结算货款额。 1.结算方式:现金结算预付款:首期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之后每期预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需方须付款至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供方指定的账户为供方在合同中所约定的帐户。 (1)若本合同所订混凝土供应完成之后需方尚需供应混凝土,则采用预付款方式或双方另行
商定。
(2)在货品质量合格且双方结算确认后,需方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向需方索还所欠货款,同时按所欠货款总额每延期一天加收0.5‰的违约金,直到收回全部货款为止。
(3)此工地若因需方原因导致停供,需方必须在最后一次供应砼之日起xx天内将余款全部第十条供方责任:
(1)供方应在浇筑混凝土同时供方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负责技术指导,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向需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包括混凝土浇注、保养操作方法及施工注意事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和技术人员施工现场指导,导致混凝土质量缺陷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2)供方在每批混凝土浇筑前把所有分析材料检验报告单、配合比设计报告单等资料送交需方。供方不提供上述资料的,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
(3)若需方需要质检站出具原材料检验报告的,供方提供材料,但检验费用需方自理。
(4)供方的质量保证止于现场取样,如因供方送料错误造成需方损失的由供方负责。
(5)因现场抽样检验不合格,当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若需方同意再次鉴定,则双方协商后可再用抽芯、回弹等方法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供方承担。
(6)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供方原因造成供货中断,供方承担由此给需方带来的损失。
(7)未经需方同意,供方不得无故终止混凝土供货。如违反此规定,供方应按合同混凝土货款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需方。
第十一条需方责任:
(1)需方在开始供货前提供详细施工进度计划给供方,以便供方安排生产及运输,需方如果提供虚假信息给供方,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需方负责。
(2)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准确计算混凝土用量,如因计算欠准而造成供方送料超出实际需要时,需方应对此负责,并签认供方送货单给予结算。
(3)需方每次订货前应尽量精确计算施工时间,遇有时间变更超过4个小时,供方可视需方变更订货时间,重新安排生产送货,需方应为此引起的供货混乱负责。
(4)混凝土搅拌车到达现场后,需方应在有监理人员见证以及供方技术人员指导的条件下,按GB14902—2003《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在20分钟内派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抽样检验,时间应在每车卸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并在搅拌车到达现场后40分钟内完成制作。现场抽样送检费用由需方承担。
(5)需方应保证工地内道路畅顺、安全,并对混凝土搅拌车在卸料期间的安全负责,混凝土司机必须听从工地有关人员的指挥,需方应在交货地点设立标志及有专人指挥车辆。若因供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方负责,如因需方原因造成的,由需方负责赔偿供方损失。如出现意外事件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则供方人员及财产的损失由供方承担。
(6)因需方不遵循有关标准规范,不参照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在现场运送、浇注、养护混凝土而造成质量问题事故时,有关损失由需方负责。
(7)需方在混凝土浇注施工过程中不得自行添加任何物料(包括水),否则造成质量问题由需方负责。
(8)混凝土送到工地后,由于需方单方的原因不能在90分钟内卸完全部混凝土,造成的质量事故及损失由需方负责,需方应签认供方送货单并给予结算。
(9)需方须向供方出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10)需方指定联系人须配合供方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供方送货单上应填写的项目。
第十二条因不可抗力等不属于供需双方的因素导致供方不能供应混凝土或需方工程对供方造成重大损失,供需双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损害赔偿义务及其它责任。
(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六级以上的地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自然灾害、非供需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国家政策调整与本工程有关等等。
(2)上述不可抗力出现,供需双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对方通报情况,协商与采取措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供货起至所订混凝土供货结果结束并需方向供方付清全部货款时止。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实事求是地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协商和调解无效,须在需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五条特别约定:
(1)需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工地施工现场联系单》供方指定联系人详见附表:《xxxxxxxxxx有限公司通讯录》。
(2)甲乙双方合同约定地址为各方的指定送达地址,须向该地址送达相关文件。变更地址须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不得变更送达地址,各方向合同约定地址送达即视为送达。
(3)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补充时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未签订前按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无权更改合同内容。本合同没有约定或者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商品供货合同 4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需用方:
供应方:
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技术合同XXXXXXXXXXXX工程北京市XXXXXXXXXXXXX项目北京中航空港混凝土有限公司20xx年03月02日
1、混凝土强度等级及要求
2、生产要求
2.1发车间隔时间要求:基础底板和顶板:不得超过10分钟/车次;墙和柱:不得超过xx分钟/车次;以满足连续浇筑施工且在现场不滞溜为准,供方在每次混凝土施工时必须委派现场调度与现场工长协调,负责指挥运输调派。
2.2机械设备要求:混凝土集中搅拌机组不少于2台,每台每次生产混凝土量约为1m。
2.3混凝土输送泵、配管及布料杆:本工程混凝土浇筑时采用以混凝土地泵输送为主,临时以汽车泵为辅助的方式。混凝土地泵选用如下页表。输送管采用DN125高压管;布料杆回转半径为R25m,端头加一根3.5m长软管。每台混凝土地泵至少配备一名熟练地泵操作人员,使用汽车泵浇筑时必须提供功率满足要求的汽车泵。
2.4运输与泵送要求:
2.4.1预拌混凝土在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并避免遗洒。
2.4.2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在装料前,罐内不得有积水、残留浆液和杂物。 2.4.3预拌混凝土在运输、泵送、浇筑过程中严禁二次加水。
2.4.4预拌混凝土罐车:以满足本工程混凝土连续运输浇筑为前提,基础底板浇筑时保证本工程专用罐车不得少于11辆,墙、柱浇筑不得少于8辆,顶板浇筑不得少于6辆。运送预拌混凝土时应随车签发《预拌混凝土运输单》,对出罐时间要填写严谨,防止填写失误影响工程资料的准确。
2.4.5混凝土泵送时,应按JGJ/T10-95《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执行。
2.5生产机构及人员要求:有完善的生产调度机构、满足质量管理要求的组织,分班连续作业的设备及员工。机构设置应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2.6材料场地要求:有满足本工程要求的砂石料厂,水泥罐有足够的储备。
3、技术指标要求
3.1混凝土质量应符合现行规范、规程和《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的规定。
3.2对项目部提出的具体要求,供应方必须做出切实可行的方案,方案应经供应方单位审批并盖章生效,报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
3.3材料要求:
3.3.1水泥:采用不低于P·O32.5水泥。质量必须符合《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的规定。
3.3.2石子:采用5~20mm卵碎石,含泥量不大于1.0%,泥块含量不大于0.5%,级配良好,针片状含量不大于10%。
3.3.3砂子:采用粗砂或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0%,泥块含量不大于1.0%。
3.3.4水:采用天然饮用水或自来水,PH值及氯离子含量经检测合格。 3.3.5掺和料:通过试配掺和粉煤灰,不低于国标Ⅱ级,掺量不大于20%水泥用量。
3.3.6混凝土微膨胀剂:防水混凝土及后浇带混凝土掺入微膨胀剂,种类为UEA-D微膨胀剂,混凝土供应方应检验其是否合格,并提供配合比及其掺量,且保证按配合比准确计量。
3.3.7缓凝减水剂或防冻剂:日平均气温在5℃以上时,采用高效缓凝减水剂,应使混凝土满足初凝时间6~8小时及终凝时间8~10小时的要求;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即进入冬期施工),应掺加方兴JA-2防冻剂;所用外加剂应有北京市建委准用证,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和《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DBJ01-61-20xx的要求,其掺量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3.4配合比要求:3.4.1普通混凝土:
(1)、混凝土试配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25kg/m3,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总量不得少于300kg/m3。
(3)、入泵坍落度(mm):
(4)、砂率:宜为38%~45%。
(5)、水灰比:应控制在0.40~0.60之间。 3.4.2抗渗混凝土:
(1)、混凝土试配必须满足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抗渗要求。
(2)、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水泥和矿物掺合料总量不得少于320kg/m3。
(3)、砂率:宜为38%~45%。
(4)、水灰比:应控制在0.40~0.55(后浇带处为0.40~0.50)之间。
(5)、入泵坍落度(mm):
3.4.3冬施混凝土:
(1)、水泥用量:不得少于300kg/m3。 (2)、入泵坍落度:要求为130±10mm。 (3)、其余要求:同普通混凝土。
3.5有害物含量:碱含量不得大于3.0kg/m3。氯离子含量:抗渗混凝土不得大于0.2%,其它混凝土不得大于1.0%。氨含量不得大于0.1%。内照射指数(IRa)≤1.0,外照射指数(Iγ)≤1.0。
3.6混凝土初凝时间应控制在6~8h,终凝时间应控制在8~10h,混凝土自出厂至浇筑完毕不得超过4h。
4、混凝土冬期施工要求
冬期施工原材料应加热,搅拌楼应封闭,混凝土运输车及地泵输送管均应有保温措施,混凝土出罐温度不低于xx℃,入模温度不低于5℃。
5、技术资料要求
5.1要求随第一辆混凝土罐车向项目部报送附表一所要求的(特殊注明的除外)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供应方除向项目部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保证附表二所列资料的可追溯性。
5.2每辆混凝土罐车随车小票必须注明车号、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出厂时间、坍落度、路程等。
5.3外加剂厂家及搅拌站的外加剂试验,必须要有试验报告和缓凝时间试验。
5.4石子要有压碎指标试验。
5.5商品混凝土所用的水泥、骨料、外加剂、掺和料、拌和水必须执行《预防混凝土结构工程碱集料反应规程》(DBJ01-95-20xx)的规定,进行碱含量试验,并进行最后的混凝土碱总量评估,向需用方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供应方应向项目部提供技术资料目录清单
供应方应向项目部承诺可追溯性技术资料目录清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商品供货合同 5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本合同。
一、按甲方需求乙方及时提供商品、质量、品种、数量、金额:乙方提供甲方之指定的烟、酒和其他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具体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为准。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当面点货、验货。乙方所有货物必须是正规渠道所进的质量合格商品,因为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确认接收、不结算。
三、运费: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送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全额垫付资金提供商品,支持甲方开发项目。甲方开发的宁南丝路商谷营业房乙方优先选择预订,并按照不高于市场价出售给乙方,抵顶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货款。
五、合同有效期从20__年8月28日开始至20__年12月31日终止。期间乙方不得以资金问题终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六、乙方提供发票,每月在甲方财务科挂账。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商品供货合同 6
工程名称: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地址: 十堰市郧阳区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 湖北鑫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 方: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卖 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
甲方: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湖北子胥湖集团建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日照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定》,就乙方向 滦赤路大修 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购销合同:
一、本合同标的物为 郧阳国际园景观绿化项目部 建设工程所需,运输距离为75 公里
二、价格
此单价包括运输(10公里以内)、泵送(15公里以内),若泵送则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10.00元(低于20m3砼不泵送),10-30公里之间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65元,30公里以上每公里每立方单价在原价基础上增加0.55元,如甲方对商品混凝土有其他特殊要求,如另需加防渗剂、UEA膨胀剂等每加一项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如砼中需加缓凝剂的,按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执行,如砼中需加早强剂的,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道路用混凝土,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细石砼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15元/立方米。钻孔灌注桩在相等强度等级的基价上增加5元/立方米。乙方保证一年内甲方工程所需以上砼价格不因市场材料价格变化而变动。
三、本合同商品混凝土计量、质量验收及结算办法。
1、计量办法:
按实际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不扣钢筋含量,根据国家现行定额不计损耗确
定计量。由于甲方原因,超出图纸范围内的数量由甲方承担。如甲方开盘需砼量超出图纸预算量,甲乙双方经协商认可签字有效。±0.00米以下部分的混凝土,乙方凭甲方签收混凝土小票数量结算。其签收的混凝土甲方可抽查,按配合比重量过磅计算,以最少方量计算,基础每次完工双方对账核算。
2、质量验收:
由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样为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双方和双方认可的见证单位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的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3、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每月26日凭送达工地的签收凭证对账,次月1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已送混凝土款的60%。混凝土结构工程封顶付70%。余款在混凝土工程完工后半年内无质量及相关问题付清。
四、双方义务
(一)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主要标准GB50010-20xx)、甲方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和现场签证单说明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2、按本合同将商品混凝土供应给甲方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5、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6、乙方配备技术人员监督施工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泵送设备,泵送入模。
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需要。乙方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8、按照甲方要求应保证24小时不间断供货。
9、本合同二中的价格包含商混送达目的地的社会关系的协调费,即供应商品混凝土时发生的与当地协调关系及纠纷的任何费用由乙方一揽子承担,并且不得影响施工和进度。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卸载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水资源等设施。
2、应提前24小时将商品混凝土需求信息(等级、部位、楼层、轴线、时间、数量、技术要求等)报给乙方,便于乙方提前安排。
3、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的内容,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检查,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或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电话或书面通知后,在24小时内开盘供货属正常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共10份,在合同签订时一并送到甲方作为合同附件)用高价在其它站购混凝土,乙方承担一切超支费用,并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罚款及其他经济损失均从乙方供货款中抵扣。
(二)甲方违约责任
1、未能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浇筑条件和保障条件而造成混凝土初凝期未浇筑完毕或在乙方按合同约定正常送货情况下不能按时浇筑、不按时验收乙方的送货、拒绝接收乙方送货,延误乙方的机械台班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接受乙方送货后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验收手续而使用混凝土,承担未验收责任。
六、争议和裁决
1、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及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商品混凝土质量仲裁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3、合同争议解决方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待双方货款结清合同履行完毕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20xx年5月20日 20xx年5月20日
商品供货合同 7
定货单位(甲方):xxxxxxxxx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供货单位(乙方):
公司施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技术合同。
第一条
1.混凝土强度等级
定及相关技术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原则,就商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及要求
2.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编制说明:
1.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汇总,防水混凝土应注明抗渗等级,如果工程部位(如:柱)在不同层间混凝土强度发生变化应注明(如:×层~×层C××S×),如果项目包含几个栋号且栋号设计概况不一致应分栋号分别列表说明。
2.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根据工程设计情况列表。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甲乙双方应以如下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为一切工作的准则,但不限于此内容。本合同涉及有关规范、标准有变化,按最新、最高标准执行。
编制说明:
根据工程设计情况修改或补充。
第三条预拌混凝土的基本技术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预拌混凝土使用的一切材料必须符合第二条中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①混凝土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32.5或P.O42.5。选用含碱量低于0.6%的低碱水泥。
②冬期施工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32.5或P.O42.5 。优先选用早强型水泥(大体积混凝土除外)。水泥各项指标均须满足标准GB175-1999规定的要求。
(2)砂中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通过0.3xxmm筛孔的砂且应不少于xx%,含砂率保持在38%~42%。
(3)石子粒径5~25mm,针片状石子不大于10%,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
(4)外加剂
①抗渗混凝土采用UEA型抗渗剂。
②非抗渗混凝土采用高效减水剂或泵送剂。
③冬期施工时,混凝土防冻剂选择性能优越环保型、早强型防冻剂,各项指标符合标准JC475-20xx、GB50119-20xx和DBJ-61-20xx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以Cl为主的氯盐类防冻剂,确保不含有氨的成分。同时应提前两个月将相应的资料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获得批准后,才允许使用。
④乙方可在满足甲方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它外加剂,但必须是北京市建委认证的产品,并且应有准用证、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并经复试合格。
⑤严格控制混凝土所用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使其符合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含有硝铵、尿素等容易产生刺激性气体成分的外加剂。
(5)掺合料
①采用I级或II级粉煤灰。
②乙方可在满足甲方质量技术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它掺合料,但必须有可靠的试验结果,为保证混凝土的颜色一致,要求供方采用单一来源掺合料。
(6)水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水标准的规定。
(7)冬施特殊要求
①预拌混凝土所采用的骨料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它易冻裂物质。 ②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应采用加热水或加热原材料的方法。 ③冬期施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技术要求另附。
2.水灰比要求
最大水灰比及最小水泥用量见以上混凝土耐久性要求表;防水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小于32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小于280 kg/m3。 3.坍落度要求梁、顶板140±20mm墙、柱160±20mm垫层140±20mm防水保护层140±20mm底板140±20mm楼梯140±20mm坍落度经时损失由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具体执行混凝土浇筑申请单上的要求。
编制说明:
1.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上数值为经验取值,由混凝土浇筑的难易程度而定,在保证混凝土密实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坍落度。
2.根据天气情况,是否使用地泵,楼层高度适当调整。
3.泌水性要求
乙方必须确保供应的混凝土具有可泵性,必要时提供压力泌水试验报告(压力泌水试验的要求:10秒的相对泌水率不大于40%)。
4.初终凝时间
初凝时间不小于小时,终凝时间不大于小时,小时内混凝土达到1.2MPa(常温下平均温度为20℃)。
缓凝时间为砼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以后时间,乙方应综合考虑运距、堵车等多种情况进行砼配制。具体执行混凝土申请单上的要求。
编制说明:
1.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4小时;8小时;10小时,冬施时适当增加约2小时) 2.根据天气情况,是否使用地泵,楼层高度适当调整。
5.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强度指标及其它的要求制定。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设计。 ①所用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 ②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③甲方提出更改意见时。
6.交货时混凝土搅拌物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
(1)最高温度:≤ 35℃(夏季)
(2)最低温度:保证现场出机(自罐车卸料至地泵内时的温度)温度不低于10℃。 8.预拌混凝土运送
(1)运送时,运输车应保持混凝土搅拌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离析的现象,且根据泵送规程以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运输途中搅拌桶应保持3-6r/min的慢速转动。混凝土运送延续时间不宜超过所测得的混凝土初凝时间的1/2。
(2)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加水,即:乙方司机及其他人员在运送混凝土的过程中不得加水,并且还应拒绝甲方操作人员可能因为工作不便而自行加水,并且及时将情况通知甲方。当夏季高温,进场混凝土的坍落度不符合混凝土申请单要求的,要求在现场添加减水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的监督下完成相应的工作,每辆罐车应自带有刻度的减水剂透明塑料桶。每辆罐车司机应经过预拌混凝土厂家试验室的相关培训工作。
(3)混凝土施工用量较大时,要根据甲方要求投入罐车和输送泵,确保混凝土浇筑的及时、连续性。
(4)甲方在混凝土浇筑前4~6小时将浇筑信息以书面形式传真给乙方,包括工程名称、浇筑部位、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等参数;在正式混凝土浇筑前2小时再次以电话形式确认具体的发灰时间,以确保能够准确供应。
(5)当遇到多个部位同时浇筑混凝土时,为确保混凝土准确运输到楼座,搅拌站要派调度员跟踪服务,并在现场指挥和检查各混凝土供应部位是否准确。
(6)正式进入冬施时,供应单位应负责将所有混凝土搅拌车罐体套上保温被,以保持混凝土的温度,减少热量损失,并负责保温被的维护。同时负责监督混凝土搅拌车收车时将罐内积水倒尽,罐内严禁积水。
9.质量检验及判定
(1)检验项目包括:强度和坍落度。
(2)出场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坍落度由甲方专业人员现场抽测,混凝土强度试验委托(常规试验单位)、 (见证试验单位)检测。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随时进行混凝土的检测,并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以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合格判断
①强度的试验结果满足GB107-87的规定。 ②坍落度的允许偏差值为±20mm。 10.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混凝土运送于现场,应随第一辆车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原件(一式四份),上报使用单位技术部。按照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8.5.9条的规定,主要包括:
①配合比通知单、开盘鉴定
②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应写明部位)(浇筑完32天内提供)
③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每车必须带有小票,保证字迹清楚,内容填写齐全、准确) ④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2)技术资料还应包括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如下原材材质证明:①粉煤灰:合格证、试验报告。
②外加剂:出场合格证、准用证、性能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防伪标志、进场复试报告(法定检测单位)、生产厂家复试报告。
(3)除向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外,乙方还应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保证规程中8.5.9条第2项2)中所列资料的可追溯性。
(4)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中涉及“工程名称及部位”、“施工单位”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书面传真内容填写。
第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与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完后即告终止。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及公章: 乙方签字及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供货合同 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在自愿的基础上制定本合同。
一、按甲方需求乙方及时提供商品、质量、品种、数量、金额:乙方提供甲方之指定的烟、酒和其他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批发价。具体数量及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结算为准。
二、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当面点货、验货。乙方所有货物必须是正规渠道所进的质量合格商品,因为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确认接收、不结算。
三、运费:运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送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乙方全额垫付资金提供商品,支持甲方开发项目。甲方开发的宁南丝路商谷营业房乙方优先选择预订,并按照不高于市场价出售给乙方,抵顶乙方为甲方提供的商品货款。
六:合同有效期从20xx年8月28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1日终止。期间乙方不得以资金问题终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七、乙方提供发票,每月在甲方财务科挂账。此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商品供货合同 9
合同编号:
供应商编码:
适用区域:
甲方:(需方)北京居泰隆科贸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产品:
品牌:系列编号:
备注: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商品目录及相应的电子图片、产品图册(产品品牌、品名、企业产品编号)及报价单,报价单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证件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同时还应提供乙方的企业介绍、各种证书、检验报告及产品介绍、折页等宣传资料。
3、产品材质小样或样品等。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确保发出的商品为质量合格产品,产品均应符合或超过中国国家家具行业标准对产品的检验测试。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按约定期限交付。
2、产品包装内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级、颜色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产品外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标志。
3、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检验并作相应维修、调换或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全部法律责任。
4、对国家有环保或其它技术要求的产品,须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和生产许可证。
四、商品的订购、运输、验收及售后服务保证
1、甲方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乙方相应部门的专职人员进行日常的货物查询、接受订单、数据管理、对帐结算等业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若其中某种产品已不生产或无法提供,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随时提供新增产品样品、图片、价格等相关资料。
3、乙方按附件中商品价格进行供货,乙方提高或降低产品价格,须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对超过订单价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订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及收到货款之日起标准产品七天内发货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因未按时发货,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或者乙方应当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为对甲方的损失补偿金。
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并随货提供相关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有关资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初验,如当时发现与甲方订单产品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货,由此产生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经验收确认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有短缺时,甲方指定人员或甲方客户在验收现场向乙方配送人员提出异议,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员将根据客户需求,给出解决方案,最终让客户满意。
8、甲方或者消费者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及图片资料将具体情况反映给乙方,乙方在收到质量报告后一周内对问题进行核实及做出退货或换货的处理。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保守合作事宜的商业秘密,维护乙方及产品声誉,积极开展产品的市场销售。
2、乙方不得有伤害甲方商誉的言论和行为。
3、乙方协助并支持甲方做好产品销售及企业形象的宣传,提供适于设计人员、销售人员学习的产品知识、安装知识、售后服务的资料,提供合理数量的销售印刷品、技术和安装手册及其它相关资料。
4、乙方应对甲方订单货物涉及的包装、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出现的问题需在2天内了解情况,并在5天内给予解决方案。
六、价格及返利、结算
1、价格:鉴于甲乙双方旨在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价格为最低出厂价,保证向其它销售商的产品价格不低于此价,若低于此价,一经甲方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订该款商品累计超出部分200%的赔偿金。
2、返利:甲乙双方在商定的价格基础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订货额给予折让返利,折让金额从订货额中直接扣除。返利标准如下:
(1)返利金额:在合同期内按甲方给乙方实际结算货款的总额计算。
达到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达到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达到万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总额的%;(备注:)
(2)返利时间: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间内的特价产品或促销产品的价格,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双方对于此类产品的结算另行核算。
4、结算方式:订货付30%以上订金,订货周期为个工作日。所订货物准备齐全、验收合格,余款到帐办理发货。
七、协议生效与终止
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后3个月为试销期。在试销期内,双方无异议,合同期限将顺延为一年。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终止协议,须提前两月通知对方。合同终止的叁周内双方完成结算,并结付余款。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品供货合同 10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需、供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今后办公文化用品、耗材及日用品的供给与服务等相关工作规定如下: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数量、单价:
1.1产品名称:
序号
品名(笔类)
型号
单位
单价
序号
品名(其他)
型号
单位
单价
备注:纸类商品遇厂方调价,可由供货方出具申请调价的相关资料,经供需双方协商,另行议价。
1.2规格数量:具体规格数量在每次订单中详细列出。
1.3产品单价:该单价含17%增值税发票、运费等,为需方仓库交货价。
质量标准:
2.1供方向需方所提供的商品质量(技术、计量、包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并经需方确认,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以一罚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若供方提供的商品不适用,在不损坏商品及其包装的情况下,供方负责及时调换商品。
第三条包装标准:以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包装为准。
第四条供货合同期限及延续:
4.1供货期限为1年,自20xx年月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供方向需方提供办公用品。
4.2需延续合同期限的,需(供)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3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被通知一方应不迟于合同到期前10天内予以明确回复,未明确回复或未回复视为同意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4.3供方在接到需方送货(下单)通知后,应及时完成送货响应,遇特殊情况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沟通,并尽快在约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达。
第五条交货方式、地点:
供方负责将货送至需方仓库或需方办公用品管理部门。
第六条供货价格
6.1原则上按本合同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6.2未明确约定的其他商品价格:文化办公用品供方给予需方折优惠(特价品除外),耗材和日用百货供货价应在不高于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供货。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要求:
7.1原则上每月25日为当月货款结算日,供方凭累计的购货单向需方收款,并提供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核实后以银行转帐或现金形式在短期内将货款支付给供方。
7.2需方指定专人购买、签收物品,每次购买时必须手续完整,要求品名、单价、数量、总金额、签收人等内容登记详尽,并留需、供双方备检核对。
违约责任:
8.1因供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的违约金;
8.2因供方的原因逾期交货的,按延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每延期一天向需方偿付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在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货合同范文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1、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商品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关规定。
3、凡给甲方的价格在本合同区域内保证是最低价。
4、乙方新条码从入场之日起与同类商品淘汰竞争,三个月后出现以下情况之的乙方商品条码退出甲方卖场,之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不退还乙方。
(1)、出现质量问题。
(2)、在同类商品中销量排名末位。
(3)、销售额排名在百川所有商品销售额排名倒数20%以内。
(4)、进货价高于市场进价或其他卖场售价(乙方向甲方五倍补足价格差)
(5)、如乙方原因商品断货超过15天时间。
5、结算方式:实销实结;
付款方式:(网银“汇款”转账或现金,每月15日结上月销售货款);乙方开户行:农行;户名:张瑜;账号:62284815;
6、经协商百川为供应商提供如下促销服务,供应商支付如下服务费:
(1)、促销员管理服务费50元/月/人。
(2)、每店免费长年给乙方提供二个堆头。
(3)、每年免费给乙方免费提供五期快讯。
(4)、入场费(一万元)10000元,扩张到3000平方后销售量达到5万元以上(包括5万)乙方再交入场费10000元,(否则乙方不须再交)。
7、甲方授权乙方在该商场经营范围:洗发水、沐浴露、护肤护发、膏霜、杀虫水、蚊香、牙膏、香水、牙刷、香皂、化妆品、家居用品等所有三线日化产品(指乙方代理终端的自有品牌),但新增品牌或条码必须经甲方书面批准方可入场上架。
8、甲方只按销售提点40%作为甲方利润,特价在4-6折的扣20%,特价量不能超销售量的15%(超低价另议),包含正常陈列费用,甲方对乙方商品有监管义务,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甲方必须点货盖章为准确无误,不负其他责任。
9、以上所涉及的商品品项促销员全部由乙方安排,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要求促销暂时调离岗位,每次轮班,每班只能抽出一个。
10、乙方供货商品日期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份之一,特价的不得超过二份之一。
11、乙方的商品需要甲方配送,甲方按商品金额的1%收取配送费用。
12、甲方接到乙方的客户投诉,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调查处理和监督;因乙方所经营商品存在缺陷给消费者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13、以上所列的三线产品在本商场只允许乙方全部经营,(原有品种除外)甲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增加产品或促销员。
14、甲方同类商品如有近期和积压,乙方要求承担销售责任(但甲方提15%给乙方)
15、乙方每年按上年实际销售平均数递增5%,否则甲方有权回收乙方的经营权。
16、补充:乙方所有商品必须设置会员价,会员价在零售价基础上,下调2%以上。
17、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或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供货合同 11
甲方 乙方
执照注册号 执照注册号
第一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是关于乙方(卖方)向甲方(买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合约。(以下买方均称甲方,卖方称乙方)。
第二条价格及设备清单
1.设备总价格:人民币_______元;
工程安装调试费用:_______元;
2.设备清单(见后附页)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方预付订金_______元人民币。
2.乙方设备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付清全部款项_______元人民币,否则本公司将收取设备总价_____‰/天的滞纳金。
第四条交货、验货方法
1.乙方按约定时间,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货物运抵后,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并签收验货单,乙方不再承担保管风险,移交于甲方保管。
第五条安装与调试及布线工程
1.有关布线工程,合同另附。
2.安装位置乙方应征求甲方同意。调试过程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操作。
3.乙方预计安装______天,调试______天。安装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月______日
4.乙方承诺的日期若未能实现,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滞纳金5‰元/日。
5.安装完毕,乙方工程人员对甲方的操作人员进行基本的操作培训。
6.乙方工程人员提交安装资料(基本操作说明)。
第六条责任与保证
1.乙方承诺所提供的产品为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无质量问题,能完成其预设计的功能,其技术性能达到规定的标准。
2.乙方对设备安装时出现的一切故障负直接责任,随时解决设备故障问题。本公司承诺如发现所售产品有假货,将负责双倍赔偿
3.装机、验收完毕后,甲方必须签收“集团电话验收单”。
4.乙方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验收结束之日算起。
第七条技术文件
1.中文安装说明书;
2.中文用户使用说明书。
第八条仲裁和法律
1.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端应按照《经济合同仲裁条例》的规定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仲裁。
2.除裁决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3.仲裁期内,除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的其余部分。
4.本合同应遵循中国法律,所有争端均应按合同条款和其它有关合同的协议解决。
第九条售后服务项目
1.免费保修期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将定期派员对甲方使用的设备进行检测,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当甲方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将及时派员赴现场检修,乙方免收各种诊断费用、维修费及材料费,前往时间不得超过_____小时。在下列情况下,乙方不再承担设备的免费保修义务:
a.由于打雷、火灾等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故障;
b.由于人为原因而造成的故障;
c.在调试完成后如因电话线而引起的故障(包括电话局外线的故障);
4.甲方更换设备消费品(如电池等),费用自理。
5.保修期后,甲、乙双方可另行鉴定维护合同,乙方适当收取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地址:
电话:
代表人:
日期:
商品供货合同 12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用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预拌混凝土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乙方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三、 供货范围(m3)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规格、数量、结算单价、浇筑泵送方
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
四、交货条件
1、需方应提前24小时向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需求计划,需求计划需方应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专人电话等形式及时通知供方,需方计划要把需求的部位、型号、数量、时间提供准确,供方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提报情况合理安排供货计划后通知需方具体的供货时间。
2、需方应做好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厂区道路坚实,保证供方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施工部位,若搅拌运输车、泵车没有按需方人员指挥造成的车辆事故由供方负责。
3、需方应按供方要求做好运输车、泵车工作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臂架式泵车布料杆活动范围内无高压线;拖式泵车工作地点上方搭防护棚,保证人机安全。
4、需方应保证供方在施工现场的水电畅通。
5、因供方操作人员不按时到岗,或供方商品砼未按需方要求的 2
时间到场,每拖延一小时,应承担需方人员窝工、设备闲置、周转材料费用、影响工期等损失,每小时按元计算。
6、供货过程中,供方不能及时供应砼时需方有权指定另一家商品砼供应商供货。
7、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浇筑时间和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8、甲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乙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经核实后乙方有权退货处理。
9、乙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应在48小时之内书面通知甲方并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属于乙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等原因,责任由乙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问题,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供货到现场的混凝土,乙方应第一时间组织安排浇筑到位。由于乙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卸料时间超时的(夏秋季2.5小时,春冬季3小时),甲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1货人对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及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签署送货单,送货单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乙方收货人签署送货单后,材料的所有权和风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12、交货地点和收货人:
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现场卸货负责人:
五、质量标准
1、供方所供混凝土必须符合国家质量GB/T-14902-20xx。出现混凝土不合格时,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2、砂、石符合JGJ52—20xx《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3、水泥符合GB175—20xx《普通硅酸盐水泥》标准。
4、混凝土外加剂符合GB8076—20xx《混凝土外加剂》标准、GB8077—20xx《混泥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
5、砼用粉煤灰符合GB/T1596—20xx《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标准。
6、砼用水符合JGJ63—20xx《混泥土用水标准》。
六、验收标准
1、检验标准: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执行。
2、供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检验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国家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据的报告。
3、需方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 M仍按100 M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J107—87《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并按国家标准GB/T14902-20xx进行 4 333
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砼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砼、配合比报告。
4、需方委托的验收人按供方运单对混凝土数量进行签字验收,否则其他人签字无效。需方有权随时抽查供方单车数量,如抽检量与供应量不符时,在1000 M内抽查五次按五次量的平均值记量,凡在此前所供量均按抽检量的方量计量。
七、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
施工完结后进行结算,双方定期进行对账并以加盖双方公章的购销结算单进行结算,经双方核对确认无误后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二)支付方式
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八、合同生效与解除
(一)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
3、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份。双方约定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供方货款结清之日失效。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二)解除
1、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时;
2、发生不可抗力情况,致使一方无法履行主要义务;
3、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可单方解除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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