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为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 《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健全信贷管理责任制,规范信贷业务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信 贷资产质量和信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体制的要求,审贷分离实 行“部门(岗位)分设、职能分离、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贷分离是指对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 检查的职能通过分设信贷业务、信贷管理、信贷风险资产管理三个部门(岗位)进行实施,并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和考核 内容的信贷管理责任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审查包括对本公司经营的本外币 贷款(含进出口押汇)、免保证金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及担保等业务的审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本外币借款的申请人、信用证 的开证申请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的申请人等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贷款是指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 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七条根据审贷分离制度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须设置信贷 业务、信贷管理、信贷风险资产管理等三个部门,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也应实行部门三分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 行岗位分离,设置信贷业务调查岗、审查岗和信贷风险资产管理岗,各岗位不能交叉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有主管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 加的贷款审查委员会
信贷管理部门为贷款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部门职责
第九条信贷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拓展信贷业务,搞好市场调查,优选客户,组织存 款,受理借款人申请
二、对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进行 调查
1.调查核实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以及产、供、销、库存等情况,掌握资金的真实用途,调查核实借款人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
2.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押权、质权 的可行性、合法性等
3.调查核实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和资信情况
三、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估,测算风险度,撰写调查报告 ,提出贷款及其他业务的期限、金额、利率(费率)和方式等明确意见
四、办理核保、抵押登记及其他发放贷款的具体手续
五、信贷业务办理后对借款人执行借款合同的情况和经营状 况进行检查和管理
六、督促借款人按合同使用贷款,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并负责催收风险贷款
七、对呆滞、呆账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序贷款的认定提出申 请,交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初审
八、经批准,按程序办理需要移交的呆滞、呆账贷款和拟进 入诉讼程序贷款,并继续协助做好清收和诉讼工作
九、负责信贷档案管理,确保完整、有效
第十条信贷业务部门承担调查失误、评估失准和贷后管理不 力的责任
第十一条信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信贷业务审查
1.对信贷业务部门提交调查材料的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分析 、评定,复测风险度
2.审查保证人的资信、抵押登记的合法性及信贷业务部门意 见的合理性
3.审查信贷业务投向的正确性
4.提出信贷业务审查意见,报有权审批人批准
二、信贷业务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信贷政策和小额贷款公司的各项信贷管理规 章制度,结合实际拟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研究拟定信贷工作规划,调查分析信贷业务投向,预测发 展趋势,组织客户信用等级评估工作
3.检查、考核信贷业务部门、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执行信 贷规章制度的情况
4.负责对信贷业务部门贷后检查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撰写 检查报告报领导审阅
5.负责信贷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汇总上报各种信贷业务报 表
6.负责信贷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及评价工作
第十二条信贷管理部门承担审查失误、管理不力的责任
第十三条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对信贷业务部门提出的呆滞、呆账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 序贷款的认定申请进行初审,提出意见,送交本公司稽核部门最终认定“两呆”贷款
对需要移交信贷风险资产管 理部门的风险贷款,提出意见后,报主管经理审定
二、对风险贷款进行逐笔检查,分析原因,与信贷业务部门 共同研究,提出转化风险的具体措施,报主管部门审定
三、管理诉讼事宜,督导风险贷款的清收
四、负责清收已移交的风险贷款(有条件的也可统一组织呆滞 、呆账贷款的清收)
五、负责呆账贷款的核销申报工作及核销后的贷款追索工作
六、负责提出对用于风险贷款转化的新增贷款的建议,由信 贷业务部门按正常业务操作程序办理有关事宜
七、负责对正常贷款情况的检查,提出预警措施,帮助信贷 业务部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八、及时掌握风险贷款的基本状况,定期撰写分析报告
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信贷工作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信贷风险资产管理部门承担检查失误、督导清收不 力的责任
第四章贷审会与信贷稽核
第十五条贷款审查委员会是信贷业务的审查机构,凡企业的 首笔贷款、异地贷款、超过审批权限和情况复杂、风险较大的各种信贷业务均应通过贷款审查委员会讨论,提出审查 意见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十六条稽核部门是信贷业务的稽核检查部门,有权对信贷 业务的全过程进行稽核检查
不良贷款由会计、信贷部门提供数据,由稽核部门负责审核并按规定权限认定;稽核 部门负责检查信贷部门催收不良贷款的情况等
第五章职责考核
第十七条董事会对各部门职责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考 核,各部门对各部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检查和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反之通报批评, 直至予以必要的处罚,未履行职责造成信贷资产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对情节、后果严重的 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相关文章: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06-25
公司小额贷款借款合同02-03
小额贷款及担保公司借款合同02-15
小额贷款公司劳动合同07-27
天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01-05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精选10篇)08-21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范本11-29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 8篇11-30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9篇04-13
小额贷款公司借款合同(9篇)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