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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通用10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1
一、目的
为促进我司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预警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加强施工过程环境风险的监控、反馈和管理,最大限度地规避环境风险,避免人员伤亡和环境损害,制定本办法。
二、安全风险预警工作职责
1.公司质安部负责组织各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风险监控、信息管理和相关咨询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2.各工程项目部负责本工程的安全风险预警管理工作。
3.各项目部应对工程自身及环境风险进行专业化的安全巡视,公司质安部负责监控管理,有效实施信息化施工,进行安全状态评估,并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4.质安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风险预警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提供安全巡查信息。发现存在不安全状态时,应及时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停工令等形式通知项目部。
5.我公司质安部及时分析、汇总和筛选各项目部上报的巡视信息,及时综合确定预警等级,经分析确认后,发布预警信息。
三、预警的分级
施工过程中通过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或不安全状态而进行的预警。按严重程度由小到大分为:黄色巡视预警、橙色巡视预警和红色巡视预警。
四、预警响应与消警
1.预警响应
(1)黄色综合预警:项目部应加强组织管理,项目负责人主持组织风险处理,施工员和各施工班组长参加处理方案的制定和风险处理,项目部加强巡视。质安部负责跟踪监督隐患整改完成情况。
(2)橙色综合预警:质安部召集项目组成员、施工班组长等组织召开三方会议,工程总监参加,共同研究风险处理方案的制定和风险处理过程的监督、管理。质安部负责协调处理和跟踪监督。
(3)红色综合预警:质安部根据现场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并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论证,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实施。工程总监主持组织风险管理,公司主管领导参与主持风险处理。工程总监负责协调处理和跟踪监督。
2. 预警消警
(1)黄色综合预警:项目部跟踪监督,确认风险解除后向质安部申报消警建议,质安部向公司申报消警建议。
(2)橙色综合预警:质安部跟踪监督,确认风险解除后向工程主管申请消警,由公司领导确认解除消警事宜。
(3)红色综合预警:质安部及工程主管跟踪监督,确认风险解除后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请消警。
五、巡视工作内容
1. 安全巡视频率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负责人对风险源每天巡视一次,并可根据巡视部位风险级别提高巡视频率。
2.巡视内容
(1)检查现场施工前是否编制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安全保护措施、安全隐患、临时用水用电情况。
(2)检查项目部主要构配件及材质进场进行验收手续,分段安装验收及安装完毕验收手续,作业层安全措施如脚手板铺设牢靠、严实情况,脚手板下安全平网兜底封闭情况,专业分包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作业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专人监护情况等。
(3)针对施工项目的'重要性和特殊性。重点检查重要节点控制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及各项安全措施实施情况。
(4)对于使用起重机、吊机的工程,要重点检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及现场保护措施。对于需要做电气防雷接地的,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接地装置符合相关标准。
(5)针对高处作业和物体打击,重点检查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用品配带情况,作业边邻边防护设施,安全网架设符合性,洞口、通道口防护设施建设情况,作业交底情况。危险区域警示标志及监护人员设置情况。
(6)对于机械伤害,重点检查作业人员、司机安全交底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具佩戴情况,机械作业区域警示及监护作业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机械作业前安全检查情况。周边环境风险因素。
(7)检查消防措施,重点巡查消防体系建立情况,施工区域消防防设施配备情况,电焊工持证上岗情况,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记录,现场设置吸烟处,配备必要消防器材,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执行情况,易燃易爆物品规范分类存放,严格进出库制度执行情况,仓库防火情况、防火预案及演练情况等。
(8)检查用电部位,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临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电工持证上岗情况,电工临电设施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情况,电线拖地、搭铁、使用不带漏保的移动式开关箱、私搭乱接等违反安全用电操作规程现象处理情况,电闸箱、配电箱安装使用符合规程情况。操作规程、制度、电(闸)箱规范化安装执行情况。
(9)检查有毒气体、高温烫伤,重点对于封闭空间的施工、地下管线开挖施工过程、溶剂型油漆粉刷等巡查,针对性的安全作业交底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保护情况,预案及演练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3. 巡视记录及上报
(1)项目部每次巡视后需填写施工日记及周工作汇报表,相应表单参照公司统一表单文档。
(2)工程部每周汇总一周巡视情况并向质安部和主管领导上报,上报时间为每周五上午。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每周五向公司上报巡视总结。
六、预警信息的报送
(1)基础资料信息及其负责提供单位表
(2)标准和相关要求,基础资料由各项目按照统一的内容和标准提供。
(3)质安部汇总、审查各工程的基础资料信息。
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2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管理建设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3、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相应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4、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各单位贯彻执行。
5、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管理。
6、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安排好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
7、参加对进场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查,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等严禁进场。
8、负责组织各种应急预案实施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9、参加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
10、制定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3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办事,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或越权审批;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4
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快速、低耗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土建、安装、冻结各类工程。
2、工程项目必须具有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其它项目许可文件。
3、工程项目必须有由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有效的工程合同文件。
4、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四通(水、电、路、通讯)一平(场地平整)。
5、各类施工用机械设备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变电设备经检测、检修保证完好,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设备安装到位后要进行试运转,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设备的检测、检修、试运转等必须做好完整的'记录。在用设备应按有关要求挂好标识牌。
6、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7、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有关主管人员组织学习贯彻,并建立记录,所有参加学习人员必须签字确认。
8、施工现场的醒目位置必须悬挂项目概况、组织机构等牌板,在车间和办公场所,悬挂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
9、必须配备足够的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器材和办公用品,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完好并按期检验。
10、必须配备足够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
11、工程项目承接后,施工单位在组建项目机构的同时,要编制人员培训计划,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新招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教育。
12、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审批的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开工单位向安监局提出开工申请,经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安监局(或安监处)下达开工许可通知书。
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5
第一条为确保在全县范围内的水利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明确各阶段的工作程序,明确各步骤的责任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乌什县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在全县范围内所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均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负责全县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强化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测工作,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第七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部、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负责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其资质等级允许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健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三、在授权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协助阿克苏地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掌握本县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及时提出提高工程质量的措施和要求;
五、对受监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参加受监水利工程的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以及竣工验收。
第八条水利局质量监督检查分站对全县水利工程质量总负责,工程现场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业主代表为直接责任人。
第九条项目建设中,驻工地甲方代表的职责:
一、必须做好每天的现场记录;
二、监督监理、施工单位在施工期的进度和质量工作;
三、在施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在现场做出处理意见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四、在施工期,需要进行工作量认证的,应及时上报项目负责人。
第十条项目建设中,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一、认真执行地区和县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及规程、规范。
二、督检查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甲方代表上报需要处理的问题、认证工作,及时到现场进行处理和掌握,并上报分管领导;
四、积极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坚持以预防为主,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按照招标承包制合同规定,在每一单项工程开工前,承包商均应向业主、监理工程师报送施工方案、措施和各种图纸、资料,经过审阅后,方可施工。审查时,必须严格认真,对正确的部分予以肯定,对不足之处或错误,则应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再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坚持质量标准,加强现场控制。坚持制约。坚持对质量要求的高标准,绝不能降低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已出现的问题,应坚决纠正,凡是采用补救措施的,要及时进行补救,对于较为重大的质量问题,则应坚持制约,该返工的返工,该补救的补救,不怕推倒重来。
第十三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采用“控制”与“协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解决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可能出现的矛盾,对建设工程要时刻以实现高速、优质、低消耗视为己任,要时刻为工程建设想办法、出主意,积极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组织、管理、服务、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在工程建设中,要努力加强对质量管理人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认真监督做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
投资控制在施工阶段,审查复核设计变更,核实工程量。工期控制在施工阶段,审查监理单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进行工期控制。对不能按计划执行的,认真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罚。
质量控制在施工阶段是一项主要的工作。检查建筑物所用材料、购配件、设备质量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等实施质量预控,在施工中,通过重要技术复核、工序操作、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工序成果检查、认证和监督标准、规范的贯彻。前一道工序不符合要求,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工作。通过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把好质量关。将安全生产作为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来抓。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中,要严格把好材料和试验关,对拟在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各种材料,不论是业主负责供应,还是施工单位自行采购,都必须提交生产厂家材质证明及其资料进行认可。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规范进行材料质量抽检工作,经常深入现场随时抽样检测,以确切地掌握每个时期材料的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在工程建设中,两管理是实施三大目标控制的出发点和归宿。合同管理是进行投资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的手段,以合同为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信息管理以收集、整理、保存施工现场的各种资料,并准备各阶段的验收资料。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期间图纸会审,审查不涉及变更初步设计原则的设计变更,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努力协调施工过程中各方面之间的关系。经常组织技术人员对存在问题、技术方案进行讨论,所有技术方案必须经过编制、讨论、审定三道程序方可实施。在每月工程量审核过程中,必须完成对档案、技术资料的同步审查,审查人、负责人经鉴定认可,再由审查人、负责人具体负责。
第十七条本制度具体由水利质量监督站负责执行,站长为第一责任人。
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6
(一)为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施工,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操作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或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三)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和技术要求,选择符合安全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
(四)在工程开工前,应当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进行安全防护。
(五)必须审查监理单位的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应当将施工安全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
(六)为施工提供的各类产品和安全设施应当保障人体健康,符合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七)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对于存在危险因素施工作业,必须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安全作业设计,经批准后才准予实施。
(九)安全技术资料应当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十)天然气站场及房屋建筑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安全规定、防火制度等标牌。
(十一)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当平整、干净、畅通,有交通指示标志。施工现场的沟、坎、井应当填平、设围栏或者盖板;危险地区应当悬挂警戒标志,夜间应当设置红灯示警。
(十二)施工现场应当建立防火和危险品保管、使用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设施,并保持其完好的备用状态。
(十三)现场工程人员应当遵守施工安全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现场工程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十四)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和当地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由于我方人员失职造成的,根据情况对当事人追究责任。
(十五)本规定由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负责解释。
(十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工程技术部安全管理目标
(1)2月20日至2月25日对收假的各施工项目部展开开工前的安全大检查
(2)2月25日—3月5日开展三级入场教育;
(3)4月1日—30日开展施工现场100%戴安全帽及安全防护用具的双百活动。
(4)5月1日—5月30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周”活动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文明安全工地验收及安全生产红旗工地检查,推动施工现场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管理;
(5)6月—7月30日施工用电预防触电伤亡专项教育活动及文明施工教育。
(6)8—9月份开展小责任区整洁,大现场文明标准化检查活动,迎接下半年文明安全工地复查及验收。
(7)9月15日—12月25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无事故活动,重点开展对雨期施工及冬期施工教育管理活动;
(8)12月25日—12月30日进行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当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先进集体与个人。
(10)全年不发生一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11)去年不发生一般以上生产事故(设备事故、管网施工、爆炸事故、操作事故、火灾事故)
(12)不发生一般以上同等的工程建设事故、环保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7
一、建设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和职能分工
1、人员组成:
2、职能分工: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派驻的工程师,负责全面工作,对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
工程师代表,负责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材料设备采购验收、投资计划完成、安全等工作,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土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外部协调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做好施工日志、会议纪要及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二、工作制度
1、建设单位实行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本周任务。同时,每周五下午派人参加监理周工作例会。
2、建设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开展工作;工作要积极主动,并要搞好协调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要严格考勤制度,每天要亲自到施工现场,搞好巡查监督工作,并做好有关记录。在隐蔽等关键工程施工时,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期间,工作人员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和承包人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4、对于工程管理、施工中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问题,要集体商议处理方案,并向局里做好汇报工作。
三、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二)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人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严格守法、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承包人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监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5、对于电梯、电器、通风等关键设备,要按照上级和我局有关规定成立局级采购工作组,进行政府采购。
(三)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3、检查监督承包人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误工期。
(四)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承包人是否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建设单位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承包人欢迎您)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5、随时检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事。
(五)工程资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5、监督监理单位和承包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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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搞好公司内部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公司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目前状况、将工程建设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公司工程部设备管理室是公司设备工程建设的管理部门,在工程部领导下行使管理职能。
2.所有建设项目,都必须提前一年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方案设计纳入年度建设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
3.所有建设项目的组织、施工、验收及竣工决算必须严格按相关建设管理办法执行
4.所有主要建设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负责人,组织并管理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
5.项目负责人认真制订项目实施计划,检查施工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手续,起草工程任务书。
6.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指派一名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才准许进场施工。
7.工程的维护接收单位应指定一名随工负责人作为工程的验收代表,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员一起,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及时对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及验收,并做好详细记录。
8.施工单位接到工程任务书后,应及时呈报开工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及质监站同意后,方可开工。
9.工程因故停工,应及时呈报《停工报告》给工程部,并主动地配合解决停工问题。10.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将竣工报告呈送工程部,并做好工程待验准备,竣工时间以工程部收到竣工文件为准。
11.竣工文件及验收材料由工程部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提前一周移交给维护部门,由工程部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并组织验收。
12.施工材料、器械由项目负责人依设计文件核报,由主管领导核批领发。
13.工程竣工结算由该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核对,经主管领导批阅后报审计部审定。
14.结算工程费必须经审计部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办理拨款的呈批手续。
15.竣工验收证书必须由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随工负责人签名,或由其单位委派的代表签名才有效。
16.工程完工后,对于工程中有少数设施未能按设计规定内容全部建成,但对近期投产影响不大,也应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对遗留的问题应落实责任,明确处理办法和处理期限,接收单位不得借故拒绝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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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施,我司在长沙、衡阳等地的投资建设项目已相继投产和动工建设。为了加强项目管理,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建设人员的管理水平、努力降低投资成本,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安全如期地实现,在总结铜官项目管理的基础上,对原制度作了补充与完善。
一、团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项目建设人员,应以严谨的作风、严格的要求、严肃的态度履行工作职责和义务,勤奋工作,敢于担当,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战略目标和任务。
2、加强上下级之间、各专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加强团结,增进理解,互为补充。提高团队整体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大力弘扬鸿胜文化,不断创造出健康向上的和谐氛围。
3、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
4、努力学习,善于科学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
二、廉洁奉公制度
指挥部每个成员都要恪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乐于奉献。任何人不得利用工程招投标、变更签证、预结算等过程谋取私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损害公司利益,用自身的言行维护公司的形象。
1、不得私自收受业务方馈赠的礼品礼金等物品。
2、不得以各种理由对业务方进行索拿卡要。
3、不得私自向业务方推荐产品及业务。
4、不得私自接受业务方的非正规接待。
5、不得向投标方泄露招标、评标中的信息。
6、不得隐瞒业务方在工程(产品)中存在的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缺陷及隐患。
7、不得在工程变更签证、预结算等方面违背事实,徇以私情或共同参与造假作弊。
8、不得建立内部小金库,将工程及后勤管理中收取的现金私自截留或挪作它用。
9、不得私自将工程用的物资及废弃物品变卖或挪为私用。
10、甲方人员不得入股乙方在本公司的业务。
三、招、投标管理制度
1、公司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公司招、投标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有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外聘专家等组成,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主持日常的招投标工作。
2、凡建设(采购)单项大于5万元的,原则上都要实行招、投标制度。公司的招、投标制度必须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可以采取邀标、议标、网上询价等多种方式。
3、凡是要招、投标的建设(采购)项目,必须严格履行招、投标的程序。事先要认真做好招标文件编制、标底及招标方式等前期准备工作;在招标过程中,重点对标书的响应程度、质量、工期、报价等关键指标进行组织评审;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合格后,经报公司领导同意后,下达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要重点把握招标文件编制、项目预算、投标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考察、开标、议标、定标等环节,保证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保证公司的权益。
4、所有参加考察和评标的人员(包括外聘的专家、评委)必须认真遵守公司招、投标纪律和程序,不得向投标单位透露标的和信息,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四、合同管理制度
1、施工(采购)合同(协议)是公司建设项目实施的法律保证。合同的起草,十万元以下的单项合同由项目经理负责、十万元以上或关键项目合同由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负责。合同必须涵盖招、投标文件所响应的内容,并保持一致。对于使用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要仔细对其条款进行核对,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严格执行合同的审批程序。合同起草时,除我方责任人员外,重要或重大项目的合同还需请法律顾问参加。合同双方达成一致后,由项目经理填写合同审批单,经财务审计部长、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法律顾问(网签)等逐一审批。如果合同的条款变动较大,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在合同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公司法人代表审定。
3、不断规范和加强合同的管理工作。公司的合同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将合同审批单与合同正本一道,按合同编号或类别分别建档保存。合同的正本原则上不得借出。副本可将扫描件发到合同的履约部门和财务部门。副本的复印和借出要经副总经理(副指挥长)批准后,才能办理复印和借出手续。
4、合同的履约人员要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履行义务。施工合同签署后,要杜绝私自变通合同条款、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合同的另一方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对于采购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交付数量、品质、期限、包装等进行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和破损的产品进入。
五、计划管理制度
1、公司的建设计划,由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依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董事会制定的目标负责组织编制,于上年的12月前报公司董事长批准。月度计划(即形象进度)依照计划、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工程实际进度编制,由各专业的施工员根据各单项工程的进度上报给项目经理汇总后,于上月的25日前报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经董事长批准后实行。月度计划必须切实可行,计划完成率作为对施工员等管理人员和施工方考核的指标之一。
2、公司的建设资金计划,由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依照建设计划和董事会制定的目标负责组织编制,于上年的12月前报董事会批准。月度资金计划(采购、工程款)依照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形象进度组织编制,由各专业的施工员根据各单项工程所需的资金计划上报给项目经理汇总后,于上月的25日前报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经董事长批准后,分别报送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实施部门。月度资金计划(采购、工程款)至少包括施工单位(供货商)名称、项目合同价(结算价)、累计付款额、计划付款的理由(进度款、结算款、质保金等)及金额等内容。编制力求数据准确、表达清晰。
3、施工员是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者,每天要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施工进度。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员的进度业绩进行考核,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要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以书面方式下达指令。
六、设计图纸审查和技术交底
1、设计图纸和设计方案审查。为优化设计方案,降低建设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有必要对设计院的总图、工艺、设备等设计图纸进行内部审查。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公司生产、经营、技术人员,必要时聘请有经验的专家学者,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工程实际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经汇总后交设计院进一步优化。
2、技术交底。凡新开工的单项工程都必须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我方和施工方的技术人员此前应充分消化和理解设计意图;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我方和施工方、设计院、监理等单位参加交底会并签字。会议纪要下发到参会单位并存档。
七、变更签证管理制度
1、凡施工中需要改变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技术问题,必须出具设计变更图纸并填写设计技术变更单。
2、凡要变更签证的项目,需经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论证后,应有我方和施工方的施工员、项目经理及工程监理方的变更签证;重要或大于2万元以上的变更,还须有设计院、工程监理、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等盖章签字。签证必须及时、真实、慎重,能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不得事后补填、弄虚作假、敷衍轻率。
3、施工员在签署变更或签证前,须认真核对工作量,交项目经理审批,经预决算员审核签字后,才能安排施工方实施。
4、凡施工现场的零星工程或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的签证,施工员须交预决算员核实工程量或认定计时工日,经项目经理核定并签发后施工。
5、如遇其他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异常情况(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施工员或项目经理要及时通知施工方,以免延误工期,并及时办理签证。
八、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1、施工员是资金支付的第一关。必须按合同约定工期和实际形象进度,认真核定施工方报送的工作量,审查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经项目经理在预审签字后,须交专职会计核对账目签字,再交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
2、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根据施工合同、月度进度和资金计划,审核支付工程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签署明确意见,经财务审计部长、董事长审批后交财务执行。
3、公司财务部门应对项目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公司专职会计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专项账本,按单项合同计入科目。
4、专职会计和出纳员对工程款的支付负责,要加强责任风险控制。应对每笔款的金额及收款单位进行仔细审核。所有账目要清晰、真实。不得提前支付、重复支付等。
5、工程款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在审核时应有计划、有凭证、有施工员以上的责任人签字;在支付工程结算款或累计支付金额大于合同额的60%时,还须有竣工验收单或收到发票时才能支付,同时确保留足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额。
6、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原则上按照合同中对方提供的账号支付。如需改变支付方式或账号,必须有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财务总监以上人员的签字。
7、财务人员应当多与工程管理人员沟通,经常检查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必须主动接受公司高层领导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九、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1、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由各专业施工员根据设计和工程进度的`要求提出月度采购计划,计划中应标明型号、规格、数量等要求,经项目经理审核,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财务总监审批、董事长批准后实施。
2、严格控制设备、质量、价格。凡总价大于5万元的设备、材料采购必须通过招标程序。招标确定的设备、材料供货单位及价格,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变动。如果由于我方原因需要发生变更,必须由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上报董事长批准。对于总价在5万元以下的采购(含零星物资),可采取询价的方式确定,但审批流程不变。
3、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签订,应遵守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的流程执行。
4、项目用的设备、材料的验收。凡是进入工地现场的设备、材料(尤其是钢材、水泥、阀门等材料),无论是自行采购还是由施工方采购的,施工员都要会同项目经理进行比照合同(或协议)、型号、规格、数量、材质、产品质量合格证、发货单等进行检查和核对,看其是否一致、齐全。合格后才能登记入库或交付施工方;如不符合合同、设计或标准要求的,要责成供应方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5、设备、材料的使用安装。项目经理(或会同监理)要对进入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验,检查钢材、水泥、预应力桩、焊接材料等主要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方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设备、电器及装饰等材料,督查施工方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杜绝掺假使杂、暗地调包等不良行为发生。
6、设备、材料的保管。凡是自购自用的设备、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后,施工员、项目经理有责任对设备、材料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有损毁、丢失的现象发生;凡是要交付安装的设备、材料,要及时与施工方一起清点、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给对方;凡是已交付给施工方或由施工方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施工员和项目经理应尽义务检查、督促施工方妥善管理好。对于损毁、丢失的设备、材料,当事人除了应及时上报公安机关、园区管委会、公司相关负责人处理外,公司还将视其损失程度追究责任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十、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是项目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在项目的质量、安全负全责。
2、施工员、项目经理要认真查阅和审核工程监理方和施工方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五证一牌”是否张榜公示,有无不良记录等资料,监理人员和施工方的质量、安全负责人有无合格证件,施工设备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工程监理方和施工方质量、安全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3、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情况下,施工员应会同工程监理随时检查、检验施工方是否认真按照有关的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成施工方拆除并重新施工,直至整改合格。
4、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方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方派出的现场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我方与施工方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监督检查安全施工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安全员是否到位尽职,是否按安全要求组织施工。
(2)进入工地的人员劳护用品的穿戴是否符合要求;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机具设备是否完好。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刻予以纠正,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3)随时检查施工方工地文明施工情况,确保施工场地的整洁、有序。
5、项目经理要严格按质量、安全方面的相关标准、规范、制度办事。定期组织开展质量和安全大检查。督促施工方每天自查自纠,对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一定要遵照相关的法规和程序申报、处理。
十一、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包括文字、图纸、影像等多媒体资料,是公司项目建设的历史记录,是指导今后生产经营的重要依据,是进行技术改造的必要工具。保存和完善完整的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者应尽的历史责任。
1、项目经理对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抽查监理方、施工方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保证做到施工进度与资料同步,保证所有资料的及时、真实、完整;在工程竣工、设备交验时,要按照验收交验的规范要求审核资料,对资料不齐、不规范、不真实的,决不能验收签字。决不允许有篡改数据、隐瞒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行为。
2、项目经理要及时做好自身的工程资料收集、整编工作,资料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出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3、公司的资料员负责保管所有工程资料。资料档案要设立资料的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或卡片,将资料的名称、数量及目录登记入账入卡,做到帐、卡、物一致。工程资料必须按项目分门别类存放,以便快捷正确查找,为工程和生产服务。
4、资料的阅读和借出。凡需要查阅的资料,只能在档案室内,不得带出门外。
凡要借出、复印的,须经副总经理(副指挥长)的批准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借出的资料必须按期归还,如有到时不还、破损、丢失、缺件等,借出人要承担责任。
凡需要领用的资料,要经副总经理(副指挥长)以上的人核准。凡涉及到企业核心机密的资料档案,查阅和借出必须经过总经理或董事长的批准。如发生泄密、丢失、损坏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按公司相关制度严肃处理。
5、所有档案资料是长久保存,重要资料还应刻制成光盘保存。公司资料的存放地点要切实做到防火、防潮、防霉、防蛀、防鼠,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十二、日常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为加快工程进度,协调各方之间关系,每周应至少召开一次由项目经理主持,施工员、工程监理、各施工单位参加的例会。会议应围绕质量、安全、进度、信息等方面进行沟通协调,并下发会议纪要。
2、施工日志制度:必须每天按照开工的单项工程进行记录,其中包括天气、每个单项工程的形象进度、质量、安全及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等等。记录必须真实、完整。
3、工作报告制度:项目经理应及时将工程进度和出现的问题向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出现重大、紧急问题时,还应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4、监督检查制度:项目经理要每天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必要时用书面的方式责令停工整改,以消除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并做好有关记录。凡是整改不到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道程序。在隐蔽工程、基础处理、试压等关键控制点施工时,更应该坚守现场,要做好记录,协助监理方和施工方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应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协调处理现场问题。
5、工程检验和验收制度:对现场基础验槽、验筋、桩基检测、沉降试验、探伤、压力试验等工序和建构筑物的基础、主体、竣工等验收,项目经理须提前向公司副总经理(副指挥长)报告,并请监理、设计院、地质勘探、质检站、安监站、规划局等有关部门参加。
建设工程风险预警工作管理办法 10
一条为加强我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防止和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等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三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所辖地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评审、检查及验收工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
六条建设项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三)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污染水环境的建设项目,其中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建设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四)禁止在世界遗产地、省级以上重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范围内新建使用煤、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
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按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八条对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万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上,万元以下以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xx万元以下(不含xx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九条对非政府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分级审批:
(一)对总投资亿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上),以及跨市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的权限报省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对总投资万元以上(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上),亿元以下(房地产项目亿元以下)及跨区、县建设的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三)对总投资万元以下(不含万元)[房地产项目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区、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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