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险计划书管理办法

时间:2022-06-20 05:41:09 办法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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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险计划书管理办法

  团险计划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团险计划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并提升**人寿团险的品牌形象,引导团险销售队伍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为业务队伍提供有效的支持,特制定团险计划书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销售促成阶段本公司业务人员向客户单位提交的正式福利保障计划书,经公司授权的产品技术人员和客户服务经理的技术协助和审核,可代表公司的正式承诺。

  第三条 员工福利产品保费2万元以上、年金产品保费50万元以上,或人数300人以上的福利计划均需按照本办法出具计划书。低于以上标准的福利计划,经客户或业务人员要求,也可以出具计划书,但不强制推行。 第四条 计划书是判断业务归属的首要标准。如果业务人员之间发生业务交叉,以是否向客户投送正式的计划书作为第一判断标准。

  第五条 计划书的管理部门为分支机构团体业务部。业务人员需同时提交书面计划书和电子版计划书。计划书由分支机构团体产品技术负责人和核保负责人签章并加盖**人寿团险计划书专用章(骑缝)才能生效,电子版计划书留公司存档。

  第六条 业务人员向客户提交经核准的计划书,经客户签收取得回执。回执需交给公司团险运营部门,公司团险运营部门据此接受业务员填写投保单。无回执的不可以填写投保单。

  第七条 各分支机构自正式开业之日起,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建立计划书管理制度,制作“**人寿团险计划书专用章”,并由专人管理。

  第二章  计划书标准结构

  第八条

  标准的计划书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第九条 以上各部分内容,除了建议选用部分之外,必须在标准计划书中采用。

  第十条 以上各部分内容,公司规定了标准文本的部分,必须采用公司的标准文本;公司规定了指导原则的部分,可按照指导原则写作;公司未做具体规定的,业务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编写。

  第十一条 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公司规定的标准文本和指导原则也将持续更新,不断推出新的版本。

  第十二条 总公司团体业务部将逐步建立相关法律法规资料库以及各行业的基本资料库,供业务人员写作计划书、分析客户特点和需求时参考。 第十三条 公司将举办计划书竞赛,从中选拔优秀的计划书,供全系统业务人员参考。

  第三章  计划书的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 封面和封底由公司统一印刷并提供给分支机构使用,计划书采用机器装订,任何人员不得使用自行设计的封面和封底。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封面和封底的设计方案。目前采用的封面和封底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十五条 封一包括客户单位的名称(及Logo)、计划书提交日期、本公司提交计划书人员、产品技术及核保负责人,**人寿团险计划书专用章(骑缝)、计划书重要声明、计划书编号。

  计划书编号由分支机构计划书管理部门统一编写,编写规则是**寿团计(沪)2001-####,“沪”为分支机构所在地简称,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的简称分别为京、沪、穗、蓉。2001为当年年份,####为四位阿拉伯数字编码,从0001至9999。

  样本及具体要求见附件三,此页内容不得更改。

  第十六条 致客户信的行文以诚信、专业和简洁为基本格调,避免过分浮夸的语句;以客户的需求为基点,从公司合作的角度出发,以拉近彼此的距离为目的。此部分内容由业务人员自由写作。 第十七条 目录包括各部分的标题及页码。

  第十八条 相互珍视的关系主要包括分析客户公司的行业背景以及双方合作的结合点分析。此部分内容从简,主要是从战略角度分析客户所处的环境和面临的挑战,以及**人寿提供员工福利解决方案的思路。

  客户公司的.行业背景的分析,要客观描述客户基本情况,尤其是财务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情况,表明我们的福利保障计划是在精心考虑客户情况的基础上,为客户量身定制的。

  双方合作的结合点分析,要注重客户面临的挑战:①简要介绍相关的社会保障政策(产品宣传彩页),及其对客户的影响;②有针对性的提出客户在人力资源管理(员工的福利保障、人员的留存与激励、关键员工的管理等)和财务管理(现金流量、投资回报等)等方面的挑战和需求。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人寿在以上方面的见解和战略性的对策(区别于具体的产品设计方案)。

  第十九条 贵公司的需求。此部分具体分析客户的员工福利需求,需要业务人员仔细搜集客户单位的相关资料,以此为基础进行分析。

  如果客户单位需要门诊医疗保险,业务人员要按照下表搜集三年的客户经验数据,以便公司设计保障计划。

  第二十条 产品方案设计。根据对客户需求的分析,业务人员为客户设计员工福利方案。方案的设计以员工福利项目为导向,无需突出强调公司的具体险种。

  总公司团体业务部为各分支机构提供“保费测算系统”,可以帮助业务人员迅速、准确地测算标准业务和某些非标准业务(需在投保规则范围内)的保费,并能够得到公司核保人员的认可。

  保费测算系统不能测算的非标准业务,由分支机构团险核保人员和产品技术人员共同测算。

  第二十一条 **人寿简介按总公司统一规定(见**寿发[2001]35号文),业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内容,但不能改变和添加内容,以保证内容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 客户服务承诺,以总公司团险运营部提供的服务承诺为准,见附件四;不得更改其内容。特别服务可视客户的具体需求加以商定,但必须经过总公司团险运营部的审核。

  第二十三条 项目小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用。

  第二十四条 各种附件,包括相关的政策法规、客户需要提供的其它书面资料等。公司的条款也可以附在这个部分中。

  第二十五条 计划书回执,包括计划书编号、客户对计划书的建议、对公司服务的满意度以及签收回执。剪下后由业务人员交给分支机构团险运营部门存档。团险运营部门根据计划书回执发放投保单。如果没有计划书回执,则不能填写投保单。计划书回执样本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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