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细则

时间:2024-09-05 16:19:47 办法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计算机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细则

  我局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局“科技兴税”活动的主力军,是我局税收电子化工程中的建设者,同时也是我局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重要依托和保障。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好坏及每个技术人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我局税收征管现代化工作的好坏,关系到我们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为了不断提高我局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的各方面素质,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管理,全面促进我局计算机专业技术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经市局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税务工作,乐意为税务事业献身。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素质,并具有较高的计算机专业理论知识。

  3.在市局或基层分局长期从事计算机系统的推广应用、维护、培训及软件开发工作。

  二、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推广维护所在部门的各项税收管理软件、软件。

  2.做好所在部门的计算机硬件设备及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及保养。

  3.负责做好本部门的计算机数据安全管理和维护。

  4.做好所在部门计算机网络通信系统的维护及管理工作。

  5.负责对税收业务中的各种电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6.协助领导抓好本部门的计算机处理业务工作。

  7.对本部门税务人员有计划的开展计算机知识普及培训工作。

  8.为本部门的领导进行税收管理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信息。

  三、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要求:

  1.认真钻研计算机理论知识,不断提供高业务水平和工作实践能力。

  2.不断学习和掌握税收政策和税务理论,增强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自身对税务部门工作的适应力。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工作中严谨务实,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4.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使计算机开发应用工作服务基层、服务于广大纳税人。

  5.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市局、区局计算中心组织的各种专业理论学习和活动,按时参加市局计算机中心每月的工作例会。

  6.各单位要将本部门的计算机专业技术维护人员名单报市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备案,未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单位也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上报市局计算机中心备案。未经市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备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本部门的计算机软、硬件维护工作。

  7.安心本职工作,今后各分局的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改行在非计算机专业岗位上工作或任职,首先要报名单到市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备案和市局主管局长同意后才能进行。市局今后将制定必要的特殊政策来提高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的政治待遇。

  8.各基层分局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在业务上受市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的统一领导、管理和调配。

  四、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1.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应坚持参加市局、分局组织的各类日常税收业务学习和培训。

  2.市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每月定期召开全局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例会,进行工作布置及计算机业务交流和探讨。

  3.根据市培训计划安排,市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每年将分期分批组织全局的计算机专业人员参加全国著名高校或各大信息公司举办的技术培训班,以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4.对区局举办的各类技术培训,市局将尽可能多的争取名额,为全局计算机专业人员创造多的“充电”机会。

  5.鼓励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向上自我提高,对积极参加计算机专业更高学历考试学习的专业人员市局将按有关文件给予时间保证和经费支持。

  本办法由市局计算信息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并自下文之日起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