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使用自查报告

时间:2022-07-24 10:56:03 报告 我要投稿

票据使用自查报告3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那么什么样的报告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票据使用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票据使用自查报告3篇

  票据使用自查报告 篇1

  根据长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财政票据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从三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 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情况

  我校购领和使用财政票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无自立收费项目、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无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问题。

  二、严格执行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我校由主管会计专人管理财政票据,建立了财政票据登记制度,设置了财政票据管理台帐;按规定领取了《财政票据购领证》,实际领购财政票据数量及种类与《财政票据购领证》记录相符;财政票据各栏填写规范、准确、完整,无相互串用行为;无丢失毁损财政票据行为;无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对使用完毕的财政票据按顺序清理存根,并按规定妥善保管,定期进行票据缴销,严格执行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三、 加强了非税收入资金管理

  我校非税收入按规定纳入了单位统一财务管理,及时上缴。

  此次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自查工作,我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到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工作,逐年提高管理水平,让我校的管理更加规范。

  票据使用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37号文件(20xx)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票据管理,规范协会票据使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票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字(20xx)第76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的业务范围属于自愿有偿服务,不具有强制性,不反映政府行为。因此,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使用税务发票来代替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民办非企业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以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第1997/63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第1997/75号文件》精神,本协会属于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根据民发(20xx)95号文件规定,协会使用统一的“全国协会统一会费收据”,按标准收取会费。其他项目

  非财政性资金的收费,由协会根据国家有关财政制度安排使用《北京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税收专用发票》。

  特此报告。

  票据使用自查报告 篇3

  为了加强我处票据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行为,加强票据管理,根据省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对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20xx]**号),我处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认真

  对于此次自查工作,处党委高度重视,责成计划财务部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了解此次对财政票据检查的内容和依据,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进行检查。计划财务科结合文件精神和处领导的指示,于20xx年*月*日至*日积极组织本科室财务人员对我单位所有未核销的财政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认真填写行了相关检查表。

  二、检查、学习提高、规范管理同步进行

  财基科将票据自查工作与财务管理制度学习、业务技能的`提高、制度的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边检查、边学习、边整改规范;将自查工作与提高人员法规意识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自查、学习和法治教育不断增强自身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检查全面、重点突出

  财务人员在自查工作中,在全面检查我处财政票据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了使用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是否合法、是否专人管理财政票据、是否建立了票据登记管理制度,填写内容是否规范准确和完整,是否符合非税收入的项目等。通过检查,我们认为:

  (一)我单位未在财政部票据监制中心办理过《财政票据领购证》和领购中央财政票据。

  (二)我单位在地方县级财政部门领购和使用的财政票据所执行的文件依据合法有效,不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乱收费和乱罚款的问题。

  (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票据管理制度。

  所领购的地方财政票据指定了专人管理,建立了票据登记制度;票据内容填写规范准确和完整,票据开具金额与实际收取金额一致; 20xx年至20xx年仅领取10本地方财政收据,不存在票据相互串用或混用行为,无擅自印制或买卖、转让、转借、涂改、伪造财政票据的行为;20xx年所领用的地方财政票据至今未用完,票据存根保管完整,有作废票据时,三联齐备。

  (四)不存在用财政票据收取经营服务收入的行为。

  (五)20xx至20xx年我单位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因与与地方财政不相隶属,所收金额全部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进行管理。

  (六)不存在违反非税收入管理和财政票据管理的规定其他情形。

  在这次自查中,发现票据管理中也存在个别不足,日常票据管理够不严,对非税收入和应税收入不能依法熟练区分,需要继续加强开票人业务技能的学习。

  通过这次自查、我们进一步学习了国家有关票据和财务管理的法规制度,梳理了自身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加强票据管理,营造风气风清气正的财务管理环境,继续推进财务工作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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