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时间:2023-01-08 18:26:53 报告 我要投稿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十分的重要,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道路绩效评价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1

  根据《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度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按照《黄山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办法》文件具体要求,对全市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进行了绩效评价。

  一、绩评评价基本情况

  (一)项目投入情况

  1.“建好”农村公路:20xx年计划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204个,338.9公里,计划完成投资25393.7万元。现已全面完工,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所实施的项目均严格按照《安徽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计划管理办法》执行,所确定的建设目标均通过各区县人民政府予以确认。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其中上级计划补助资金为6777.74万元。

  2.“管好”农村公路:20xx年我市计划基本构建农村公路三级管理体系,并确保到6月底前各区县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上岗工作的乡镇比例不少于20%,8月底前不少于40%,10月底前全市所有乡镇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招募、培训、上岗工作(我市制定的目标在省目标的基础上提前2个月),计划总投资550.62万元。目前各区县、乡镇路长制办公室均已成立,农村公路三级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市所有乡镇已于10月底前完成了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招募、培训,上岗开展工作,完成率100%。完成投资550.62万元,完成比例100%。

  3.“护好”农村公路:20xx年计划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19个,107.1公里,计划完成投资4082.40万元。现已全面完工,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年底督促区县根据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按照实事求是、轻重缓急原则上报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市局组织技术人员实地核查后及时下达全市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市级补助和地方配套,其中上级计划补助2544万元,市级补助505.29万元。

  4.“运营好”农村公路:20xx年计划实施通客车建制村5个,计划完成投资650万元。本年度实际完成建制村通客车任务36个。20xx年年底督促区县根据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建制村通客车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上报20xx年建制村通客车任务,资金来源主要是上级补助和区县配套,其中上级补助500万元,区县配套150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

  各区县实施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均严格按照《黄山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一是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施工,落实工程“四制”,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落实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每个项目点均对其参建单位、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二是牢固树立安全理念,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路段做到施工安全警示标志齐全,设专人指挥车辆和行人通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三是对工程款的支付环节做到严格把关,依据合同约定统一办理、按时支付,较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并消除了拖欠矛盾的发生,通过抽查,未发现滞留、拖欠工程款现象。四是市四好办定期不定期对区县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并根据督查督导情况下发通报,各区县均按照通报指出的问题完成了整改。五是为推动农村公路路长制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区县农村公路机械负责人前往泾县学习路长制工程推行经验,深入乡镇督查路长制推进情况,根据综合督查通报,及时整改落实,同时加强对乡村道路专管员的培训指导和农村公路路长制APP管理。六是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道路通行条件审核,一村一策的制定实施计划,保障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产出情况

  各区县均严格按照下达的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养护水平提升工程计划项目和建制村通客车计划组织实施,其中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由各区县农村公路管养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均圆满完成年度计划目标任务。根据市级委托第三方实体检测结果,所抽查的项目总体情况较好。

  20xx年各区县三级管理体系的建设完善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各级路长制办公室已设置,全市282名乡村道路专管员已完成招募、培训、上岗工作,路长制公示牌也已设置到位,共完成投资550.62万元,产生了保护农村公路的强大合力。

  (四)项目效果情况

  “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农村公路通行能力,提高了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有效加强了对农村道路的管理和保护,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改善了沿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村百姓爱路、护路意识得到提升,路域环境更加畅、安、舒美,为百姓的出行和生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而且对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优势资源开发、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存在问题

  1.根据《安徽省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精神,省补助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才予以安排,直接加大地方配套资金的压力。

  2.部分区县对乡镇路长制办公室指导不足,乡村道路专管员的职责尚未得到明确细化。

  3.部分区县对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技术指导尚有欠缺,巡查效果还未完全发挥。

  三、绩效评价结果

  本次绩效评价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管、护、运四块内容分别开展,并在此基础上综合得出最终绩效评价结果,四块内容的权重分别为0.4、0.1、0.3、0.2,满分为100分。经评价,全市20xx年“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2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先行部门,公路建设带动工程建材、饮食服务、劳务用工等一系列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对促进就业,拉动地区经济发展有较大的影响。我县交通行业紧盯建设区域性交通枢纽城市目标不放松,大力实施“交通先行”战略,对内大循环、对外大开放的现代综合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交通专项资金实为交通系统专项资金,用于全县交通事业发展,20xx年专项资金安排5392.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局的关心支持下,全县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超额完成了交通建设投资任务,行业管理水平有明显提升。20xx年安排完成S243袁铜、S249新硖和S250石蒿三条干线公路沥青路面铺筑等主体工程,完成投资3600多万元,完成率实现100%;

  让全县交通运输体系得到有效完善,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较大缓解。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20xx年的交通专项资金根据县委县政府对《县财政局关于20xx年交通县级配套预算专项资金安排的通知》的批示及上级资金文件要求进行分配及实施。并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说话法、评价标准等。

  20xx年我局严格按年初预算安排资金执行,积极落实项目专项资金,严格按照《怀化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怀政发〔20xx〕8号)进行资金管理,并接受县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的现象。项目财务管理方面,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并按以上原则、体系和标准进行绩效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局根据县财政局批复预算,按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严格遵循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实施。完善各项内部控制与考核制度,建立较为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各实施单位基本做到了资金的专款专用,资金支付有相关审批程序和手续,制度执行较有效,项目质量可控性较好。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较好,能按照制定的计划完成,预期的绩效目标的也基本实现,无论是取得的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都有显著成果,项目的运行也是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不存在违法乱纪的问题,总体评分98分,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根据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怀发改基础〔20xx〕9号文。

  (二)项目过程情况。项目由我局负责管理,并由中方县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三)项目产出情况。20xx年已完成S243袁铜、S249新硖和S250石蒿三条干线公路沥青路面铺筑等主体工程,完成投资3600多万元,完成率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改善人们出行条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并增加当地群众收入。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xx年县直交通系统有效科学地使用专项资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交通专项资金到位进度慢,20xx年的专项资金年底才拨付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进度。二是交通专项资金存在一定的缺口。“十三五”期间是我县交通大建设、大投入的发展期,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工作经费支出大。三是增加项目工作经费。

  六、有关建议

  我局针对存在得困难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议县财政局交通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进度拨付,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二是根据《预算法》及全口径预算的要求,建议县财政局将交通建设资金纳入年度专项预算。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根据省市下达的文件,我县20xx年畅通工程里程为19.744公里,项目类型为老村道加宽,我县实行三年计划二年完成,分别于20xx、20xx年度提前实施完成。项目主管部门为南陵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实施单位为项目所在的各镇人民政府,项目进展情况情况如下:开工数19.744公里、完工项目数10个、完工里程19.744公里、完工率100%。

  (二)资金安排、使用和结存情况

  我县除交通预算安排的补助资金外,剩余项目资金由县政府兜底,目前均已按合同拨付到位,无补助资金结存情况。

  (三)绩效目标

  20xx年度目标为19.744公里,目前已完成,切实改善南陵县农村乡村交通条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通达深度和网格化水平。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表明,南陵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情况优良,主要表现在: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县政府成立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指导组,各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协调推进工程建设。二是注重制度建设、资金保障及使用管理。南陵县制定并印发《南陵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和资金管理要求。三是强化项目考核和过程管理,实行项目考核。同时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理相结合,项目“四制”执行情况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四是项目效益明显,社会群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较高。随着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在改善农村乡村交通条件、保障道路通行、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助推精准扶贫等方面的效益良好。自评得100分。

  三、指标分析

  1、投入

  (1)项目决策

  南陵县项目计划均已纳入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库管理,视同立项,年度计划按程序上报并经审批下达,项目绩效目标符合省政府三年总体规划的要求,并进行合理分解。

  (2)资金落实

  截至评价基准日,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全部拨付至各镇财政所,项目地方自筹资金也根据实施办法予以明确,足额安排到位,拨付及时。

  2、过程

  (1)项目管理

  南陵县项目管理按管理层次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和制度,项目“四制”执行情况总体情况良好,项目开工审批程序执行到位,实施过程未发生质量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项目质量巡查,项目交竣工验收及时、符合相关规定,资料提供及时、齐全、真实、准确,项目按规定执行公示,公示内容完整。

  (2)财务管理

  南陵县重视项目财务制度建设,专项资金和内部财务管理等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核算比较规范,项目法人单位项目资金支付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3、产出-项目产出

  (1)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基本完成各项批复内容。

  (2)项目完成及时性

  南陵县项目开工率100%、完工率100%,完工项目竣(交)工验收办结率100%,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率100%。

  (3)质量达标情况

  项目全部完成,质量验收全部合格,现场踏勘,观感较好,工程实体质量较好,有少数存在缺陷且及时整改处理。

  (4)技术规范符合程度

  技术规范符合程度从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两个方面,通过随机抽查方式反映项目整体技术规范符合程度,现场抽查未发现项目实际执行技术标准低于批复。

  (5)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率

  中央、省、市级补助资金使用率100%。

  4、效果-项目效益

  (1)社会效益

  改善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完善路网结构,减少拥堵、缩短通行时间;降低运输成本;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政府威信;维护社会发展公平等社会效益显著。通过近年来的交通基础设施投入运行,已显著的拉动了上述道路沿线的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模式趋向多元化。

  (2)生态效益

  项目建成后减少车辆扬尘,道路畅通,路面整洁,道路两侧绿化完整;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施工现场满足环境卫生等要求,无周边群众对生态环境等方面投诉,经过长期地、持续地建设努力,促进项目实施沿线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区域农村经济不断发展。

  (3)可持续影响

  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相关制度,及时更新项目基础台账信息,认真履行养护巡查和养护职责,落实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养护资金,明确养护人员,项目养护管理纳入县乡两级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宣传和积极引导沿线广大农村群众参与管理、养护,发挥好民生工程的长期效益,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运输通达能力的可持续影响不断增大。

  (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绩效评价通过问卷对项目沿线群众满意度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对项目建设满意度高,项目建设将能够改善农村地区生态环境及交通条件,有利于完善农村地区路网结构,有利于周边群众出行,使农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本地实际做法,总结如下:

  1、前期工作

  自省、市开展农村道路畅通民生工程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积极主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县政府成立南陵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成员单位由发展改革、交通、财政、住建、国土、公安、监察、环保、水务、审计等部门及各镇组成。下设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对全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进行行业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成立农村公路畅通工程质量监督组。根据“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县级项目由南陵县交通运输局县乡公路管理所为项目法人,乡级、村道由所辖各镇人民政府为项目法人。农村公路畅通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杆管线迁移等费用均由项目所在各镇承担。畅通工程建设费用,按工程项目中标价,除省、市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

  2、各项文件精神落实及相关做法情况

  (1)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由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组组长定期调度一月一次,副组长定期调度半月一次,办公室定期调度每周一次,会议调度和现场调度相结合。

  (2)县交通运输局安排人员专门联系各乡镇并参与项目各阶段工作。如在项目设计阶段,要求项目无论规模大小,里程长短均要按照公路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进行设计评审;在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项目特点进行合理的审核,同时联系市交通局、市公管局提前谋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招标期间的相关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巡查和监督相结合,现场解答和解决相关技术问题并配合各项工作等。

  (3)各镇安排专人负责,提前组织项目所在村进行动员宣传并发放告知书,为施工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镇及相关主要负责同志非常重视,不定期到现场了解工程进展,同时按照要求进行项目七公开、聘请“三老”(老干部、老党员、德高望重老人)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群众监督、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独立抽检等,以确保工程质量;利用有效时间,抢抓晴好天气,以确保工程进展。

  (4)市地方公路管理处、市民生办、县民生办、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质量监督组定期及不定期组织对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为严格实施此项民生工程,

  (5)项目实施期间,在社会监督、企业自检、监理抽检和业主委托第三方检测之外,县局对各镇分别抽取了巡检单位进行巡查和检测,以确保工程质量,并利用调度会间隙或会后时间进行工程相关业务培训及问题解答,要求各镇按照公路建设相关规定,做到“一路一档”,同时为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建立微信群,各镇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加入,方便及时上报工程进展。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缺少且水平不高。

  2、基层资金力量不足,财政吃力。

  六、意见、建议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项目管理提出意见或建议

  1、加强人员和技术力量,应多次培训。

  2、建议加大资金补助力度。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4

  为规范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高绩〔20xx〕8号)等文件精神,受益阳高新区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xx年7月12日—7月30日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谢林港镇地处益阳市西郊,是益阳高新区辖区内唯一的乡镇,谢林港镇人民政府内设财政所、经管站、民政办、司法所、村镇建设环保站、水利管理站、林业站、动物防疫站、拆迁办、安置办、交通办等机构,负责全镇经济、文化、政治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近年来,随着谢林港镇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区域经济的迅猛发展,一批乡村旅游和现代特色高效农业项目的实施,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已适应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成为了制约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高新区管委会为了更好地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于20xx年4月在谢林港镇主持召开了由社会事务管理局、财政局、谢林港镇党政负责人及相关班子成员、相关村级负责人参加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推进会,会议对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通过镇村两级反复讨论,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幸福大道,并按照“道路引领、水利统筹、功能配套和综合推进”的要求,进行提质改造,严格建设标准,打造乡村振兴示范工程。

  2、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评价日,谢清路、画南路、石岭路、湖湘路已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如下:

  (1)谢清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总长4866.379m,其中提质改造公路:①长816.379m(路基宽14m、路面宽10m);②长3170m(路基宽8m、路面宽7m);③长880m(路基宽7m、路面宽5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统筹沟渠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639.88万元,于20xx年2月2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1426.23万元。20xx年9月1日开始路面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2)画南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03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64m(新建长460m,提质改造长2904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73m。含拓宽、新建道路、管线、统筹沟渠、挡土墙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524.16万元,20xx年5月5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24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978.99万元,于20xx年10月5日开工,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3)石岭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4427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5m,长1000m;②路基宽7m、路面宽5m,长1640m;③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1787m。含拓宽、新建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其中路基工程施工合同中标金额561.38万元,于20xx年4月24日开工建设,9月20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709.08万元,于20xx年8月2日开工,12月13日竣工验收。

  (4)湖湘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公路总长5482m,其中:①路基宽8m、路面宽6m,长3349m;②路基宽5m、路面宽5m,长60m;③新增2m宽绿化带,长2073m。含新建、拓宽道路沥青罩面、人行道铺装、亮化、绿化等配套工程内容。其中路基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04.28万元,于20xx年5月8日开工建设,20xx年7月8日竣工验收。路面工程施工中标合同金额817.23万元。路面工程于20xx年10月18日开工建设,20xx年6月10日竣工验收。

  二、项目评价情况

  根据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的特点,评价小组采取到建设单位查看项目立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及执行、监督等资料,与项目负责人座谈,了解项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管相关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工程建设质量情况;到财务部门查看明细账、原始凭证等方式进行评价。本次绩效评价对该道路项目工程建设资料进行了全面查阅。

  (一)组织评价小组

  依据益财高绩〔20xx〕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做好绩效前期工作准备和实施,主要包括:拟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案、选取合适的绩效评价方式,设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出具绩效评价工作报告等。

  (二)评价程序

  绩效评价工作分为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情况反馈、报告形成和资料归档五个阶段。

  1、前期准备。拟定评价工作方案,包括:评价依据、工作计划、评价要求、拟采用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以及有关工作条件。

  2、评价实施。收集项目资金有关的政策文件;审核会计凭证和相关项目支出材料的完整性与合规性;深入项目实施单位及工作现场,通过采取听取情况介绍、实地进行考察、查证复核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有关情况和基础材料进行核实,并将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3、情况反馈。评价组对于评价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映,并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报告形成。评价工作组对取得的资料和依据进行整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指标扣分因素、发现的问题、成绩的总结等,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5、资料归档。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组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总结,妥善保管佐证材料、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反馈落实情况等

  有关材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三、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该项目施工合同中标总额为6461.23万元,实际结算审计金额为6203.9033万元,资金来源为益阳高新区财政拨款。截至20xx年2月,累计已支付5171.03万元,占审计结算总额的83.35%。其中,路基工程支付2630万元;路面工程支付2541.03万元。

  资金管理方面,由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量的进度,提出资金申请和配套发票,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业务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门初审、财务分管领导审核、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支付。项目支出符合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要求,资金账务处理及时,资金管理基本规范。

  四、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启动项目建设。20xx年4月,益阳高新区召开谢林港镇村级道路建设专题会议,确定全镇乡村振兴工程中城市规划区外修建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谢清路、幸福大道5条村级公路。7月,谢林港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委托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前期勘察,委托宝信云建筑平台综合服务平台公司进行道路提质改造设计,并组织专家对工程初步设计进行审查,修改完善工程设计。8月,镇政府委托湖南城市学院规划建筑研究院进行前期可研论证,9月,财政局组织谢林港镇乡村振兴办、设计、财评中介机构等单位进行现场察看,提出了道路设计优化意见,根据优化方案,镇政府再次委托设计单位优化施工设计,降低工程造价,并报请高新区经济合作局项目立项。该项目分别于20xx年12月至20xx年1月(谢清路)、20xx年3月至5月(湖湘、石岭、画南)进行工程建设公开招投标和工程施工监理竞争性谈判,确定工程施工中标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签订合同。

  (二)成立项目管理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谢林港镇政府印发了《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人员职责》文件,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为政委、镇长为指挥长,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项目指挥部,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施工招投标、合同签订、技术指导、施工质量检查和督导。每条道路建设均设项目部,实行项目部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对所在项目负总责。施工环境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施工环境,技术负责人负责工程项目的技术和质量把关,同时把驻村干部纳入项目部管理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其他成员做好质量监督、工程量确认签证及相关协调工作。

  (三)强化安全监管和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各项目部负责人坚持至少每三天到施工现场一次,了解项目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监理单位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施工环境负责人对驻村干部排班,保证每天有人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质量检查,并督促村干部到岗到位,做好施工环境协调,消除安全隐患;项目技术负责人每天在施工现场全过程跟踪检查,协调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四)组织竣工验收。镇政府成立道路工程验收小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单位(村委会)对道路工程及配套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分别于20xx年7月8日、20xx年9月13日对石岭路的路基、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24日、20xx年6月10日对画南路、谢清路的路基、路面和湖湘路的路面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于20xx年7月8日对湖湘路的路基竣工验收,竣工质量等级为合格。

  (五)做好道路质量检测。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沥青混泥土面层钻心测压实度、厚度,沥青混合料油石比,沥青混泥土面层厚度以及道路面积进行了检测,并出具了检测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扣除不合格的项目费用57.35万元。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79分,被评为“中”等级(详见附件: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改善了道路沿线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出行条件。该项目作为谢林港镇乡村振兴道路建设重点工程和民生工程,经提质改造后,路基扩宽,摊铺沥青油路,亮化、绿化、排水等配套设施齐全,首先是改变了过去“雨天一地泥,晴天满天灰”的状况,有效减少了空气、噪声污染,改善了沿线村民的居住环境;其次是改善了交通条件,基本消除了堵车、会车难现象,减少了交通事故,缩短了居民的出行时间;第三,改变了乡村面貌,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该项目建成后,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路面干净整洁、道路两旁绿树成荫,晚上灯火交相辉映,已成为沿线居民茶余饭后散步、纳凉、休闲的好去处,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二)完善了交通网络,增强了农村发展活力。该项目建成后,完善了玉皇庙村、谢林港村、复兴村、北峰垸村与其他相邻村的路网结构,并与234国道、536国道互通,实现农村与城市道路的“无缝连接”,使得道路沿线住户的农业生产机械、种植养殖户和产业园加工企业货物进出更为便捷。同时可使城市中的一些要素顺利向农村扩散,一方面缓解了城区的发展压力,另一方面也给城市周边的农村发展带来了活力。

  (三)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该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农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融生产、生活、观光、休闲功能为一体的,具有田园特色、水乡风貌生态宜居示范地和都市乡村旅游目的地,提升第一、三产业发展水平,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提高居民经济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效益,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新农村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前期个别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施工图设计及建设工程勘察,招标之前已经确定了设计、勘察单位,并出具了正式设计图纸及勘察报告。路基及路面工程(湖湘路、画南公路、石岭路、幸福大道)通过招投标程序20xx年2月19日与湖南宝信云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设计合同,设计施工图纸注明日期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设计后招标。通过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2月29日与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勘察合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出具时间为20xx年7月,明显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先勘察后招标。

  (二)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时签订施工合同。湖湘路、画南路提质改造路面工程开标时间分别为20xx年3月25日、20xx年4月8日,施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20xx年5月21日,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的现象。此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的规定。二是先施工后签订合同。湖湘路路基工程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于20xx年4月17日发布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为益阳新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5月13日,实际开始施工日期为20xx年5月8日,先施工后签订合同。

  (三)路基施工费用超出预算金额。石岭路路基工程实际结算金额为710.1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26.49%,谢清路路基实际结算金额为742.13万元,超中标合同金额15.98%,均超过中标价10%以上。主要原因为施工设计前期论证不足,设计变更较大:石岭路变更内容包括软基换填、抛石挤淤、新建D1200、D1000钢筋混凝土管、新建4座Ф1000检查井、新建780m砖砌排水沟、新建240m铸铁盖板明沟、1400m排水边沟等;谢清路变更内容包括新增1.5m高35m挡土墙,5m高60挡土墙,高岳坝1座,54mDN40排水管道,10mDN1000排水管道,51mDN1200排水管道、260m排水明沟,变更排水明沟材料施工长度2330m、暗管加固及软基处理等。

  (四)道路施工程序不合规。一是四条道路基路面竣工验收时间顺序倒置,路面竣工验收均为20xx年6月和7月,路基竣工验收为20xx年7月8日、7月24日,路面竣工验收在前,路基竣工验收在后,验收时间顺序倒置,不符合规定。二是路面施工程序不合规。施工合同中载明的路面建设合同工期均为“开工日期从路基验收合格之日起,建设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实际上路面施工的开工日期都在路基验收合格之前。以石岭路为例,路基验收合格日期为20xx年7月8日,而路面建设开工时间为20xx年8月2日,即路基尚未竣工验收即进行路面施工。其他3条道路的路基竣工验均为20xx年7月份,而路面施工开工日期均为20xx年9月或10月。

  (五)工程进度严重滞后。其中石岭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6月2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9月20日,超工期85天,湖湘路、画南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10日、20xx年7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9日、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2个月,谢清路计划完工日期为20xx年4月5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xx年7月24日,超工期15个月。

  (六)工程质量指标检测部分指标未达规范。20xx年9月,财政局委托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分别对四条道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道路面积等项目进行了检测,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数据未达规范要求,其中石岭路的下层压度为91.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上层、下层压实度合格标准值均为92%);谢清路上层、下层压实度分别为91.4%、90.1%,两项指标不合格;画南路的雷达测厚度、上层压实度、下层压实度检测结果分别为8.9㎝(标准值为9.2㎝)、90.9%、90.2%,三项指标不合格;湖湘路的雷达测厚度、下层压实度分别为8.9㎝、91.1%。两项指标不合格。

  (七)绿化管护不到位,少量绿化乔木成活。经现场核查发现,湖湘路全线有39株绿化乔木(桂花、水杉)未成活;石岭路有51株绿化乔木未成活(其中南段支线有一外侧路堤约200米有25株未成活,按6米的间距,应有33株,实际只有6-7株成活);画南路全线有9株绿化乔木未成活。道路沿线杂草丛生,影响了灌木的正常生长。

  七、建议

  (一)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项目招投标,确定中标人,以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项目运行,防范投资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规范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湖湘路、画南路路面工程开标时间与签订合同时间相差分别为56天、43天,中标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事项,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应向招标人说明原因,请求延期签订合同,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招标人应督促中标单位及时签订合同,避免先施工后签合同现象再次发生。

  (三)加强前期规划设计审核,科学编制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在实施工程建设中,高度重视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工作,加强现场调研论证和勘察,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配套设施,以满足道路使用条件和当地村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前提,科学规划施工设计方案,合理编制项目预算,确保投资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可控。

  (四)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规定,规范工程验收程序。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在今后的道路项目建设中,如路基施工与路面施工分属不同单位,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先路基竣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路面施工的程序进行,规范工程施工管理,推进工程规范建设。

  (五)合理计划工期,增强施工工期的可操作性。在计划施工工期时,除按《市政工程施工工期定额》计划工期外,应结合项目所在地的社情、民情等施工环境的优劣以及天气情况,综合考虑,坚持适度从紧的原则,合理计划施工工期,使施工工期既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又具有可操作性,便于甲、乙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的权利和责任,从而保证合同履行落到实处。除了合理计划工期外,建设单位应严格控制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工期施工,保证项目工程建设按期完成。

  (六)完善施工方案,健全现场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施工规范制定路基开仓补强施工方案和低温天气路面沥青摊铺施工保证措施,建设单位要合理配置项目现场负责人员,进行专人专岗管理,实行全过程质量监管和控制,督促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和薄弱环节以及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规范情况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施工规范执行不到位、施工质量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设计规定质量标准的,实行暂扣工程款形式预留处罚工程款,返还视工程整改及现阶段工程质量情况而定。

  (七)做好未成活绿化苗木补栽补种。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质保期内未尽到管护责任,致使湖湘路、画南路、石岭路两侧少部分绿化苗木未成活,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道路绿化苗木成活情况摸底调查,对未成活的苗木按设计要求的规格、种类进行补种,并加强管护,确保绿化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

  (八)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管护机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加快村级道路的提质改造是大势所趋,建立健全村级道路的管护机制,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已迫在眉睫。建议以村委会为道路管护主体,成立道路管护机构,成立管护队伍,筹集专门经费,保障道路管理养护正常化、规范化。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村道路管理养护纳入目标管理,把完成情况作为年终一项考核指标。对于完成养护任务,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对于管理不到位,完不成养护任务,导致道路严重损坏,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河间市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贸易中心,以发展轻工业为主的城市。是全市商贸和物流的集散地。河间辖7个镇、12个乡、1个民族乡,1个开发区办事处,1个省级开发区即河北河间经济开发区。目前市区建成区面积20.9平方公里,人口17.44万,东部开发区面积3平方公里,人口1.12万市。20xx年规划为27万人,20xx年中心开发区建设用地规模2835公顷。

  第一、随着河间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开发区建设步伐的加快,第一、第二产业的发展,对外交通运输的需求日渐增加。

  第二、河间市依托106国道、保沧高速公路、朔黄铁路等全国交通大动脉成为区域交通枢纽与物资集散地,随着地方及区域经济发展,其物流中心的功能将更加突出,货流量将增加。

  第三、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使客货运量增长加快,产业部门高档、高值、高密度产品的增加,对具有“门对门”特点的公路运输业提出了质和量的更高要求。

  (二)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工程,北起南垣路,南至规划九河路,道路全长497米,红线宽24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三)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748.96129万元,全部由市本级财政拨款。20xx年拨付468万元,全部用于道路施工。

  (四)项目绩效目标

  建成通车运行,完善城市路网,方便周边小区车辆和人员出行,提升河间市区形象和城市宜居程度,增加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对象、范围和目的

  1、绩效评价对象

  20xx年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项目支出资金。

  2、绩效评价范围

  20xx年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项目支出资金的预算安排、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及指标设定及完成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项目产出数量、质量、时效情况,项目产生的效益及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等情况。

  3、绩效评价内容及目的

  (1)专项资金安排、拨付情况。包括项目立项、政策依据是否充分;资金安排是否紧扣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突出重点、科学合理、程序到位;涉及的相关部门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地方是否在项目资金申请前、下拨后开展核查、追踪问效等有关工作。

  (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资金管理办法执行,资金使用单位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现有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使用资金;单位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是否健全、规范;资金支出范围和进度与申报预算(计划、预期目标)是否相符,是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任务。

  (3)专项资金绩效情况。通过评价取得数量、质量等指标资料,围绕绩效目标,通过横向比较、纵向分析、调查问卷等方式,对专项资金实施效果,在促进地方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进行绩效评价,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

  ——河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预[20xx]10号)

  ——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河间市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工程管理办法及制度》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绩效指标设计

  20xx年瀛台街(南垣路-九河路)道路项目支出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包含: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部分内容(即一级指标),下设9个二级指标、16个三级指标,总分值为100分。一是决策环节分值16分,主要评价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明确、合理;二是过程环节分值18分,主要评价资金管理过程的规范性、合理性等内容;三是产出环节分值36分,主要评价项目实际进度、完成的及时性、达标率等内容;四是效果环节分值30分,评价资金投入达到的效益效果。

  (2)绩效评价等级

  通过对指标体系量化评分,绩效评价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分值≥90为“优”,80≤分值<90为“良”,60≤分值<80为“合格”,分值<60分为“差”。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运用分层抽样法、比较法和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根据该工程特点,主要采取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问卷调查、综合分析的方式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项目启动阶段

  与河间市财政局就其委托需求、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要求进行接洽,以便更好地开展本次评价工作;同时,与项目主管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初步沟通,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及组织管理模式,获取项目相关资料。

  2.评价实施阶段

  受河间市财政局委托后,搜集并梳理项目资料,全面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研发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撰写调研方案等。

  3.报告撰写阶段

  数据分析:对复核后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汇总,依据评分标准对绩效指标进行评分,并通过绩效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撰写评价报告:在数据分析基础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初稿后,与委托单位和预算管理单位沟通确认,并根据双方意见进行修改,最终经委托方及预算单位确认后定稿。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通过检查项目相关部门提供的项目资料及现场实地查看,该项目综合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得分如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该部分指标满分16分,实际得分14分。

  该项工作活动的设置体现了与国家政策、部门职责和预算项目的相关性,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合理。通过此次评价,我们认为整体在工作活动设置方面完成较好。项目建设方案的设定与国家政策、部门事业发展纲要(规划)相符。失分原因:预算项目绩效表中绩效指标不够清晰、细化,数量指标不能完全涵盖目标要求,扣2分。

  (二)过程。该部分指标满分18分,实际得18分。

  1、资金管理。该部分指标分值12分,得12分。

  2、组织实施。该部分指标分值6分,得6分。河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以及该项目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三)产出。该部分指标满分36分,实际得分36分。该部分指标从产出数量、质量、时效三方面描述项目的预期产出,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项目建设完成北起南垣路,南至九河路,全长497米,红线宽24米的瀛台街。完成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工程。

  (四)效益。该部分指标满分30分,实际得分30分。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实施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通过对项目区内群众发放问卷调查及收集数据,项目实施完善了城市路网,方便周边小区车辆和人员出行,提升河间市区形象和城市宜居程度,增加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五、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预算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清晰、明确,数量指标不能完全涵盖目标要求。建议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在制定绩效指标时充分考虑绩效指标与项目的相关性,全面反映专项资金设置的目的、意义和达到的效果,以便于对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考核。提高绩效指标完整性,对于涉及工作内容较多的项目,应针对每一种类支出设计指标,确保指标覆盖完整。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xx]1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xx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路局内设8个职能股室,包括养护股、安全法制股、路政股、工程股、乡村公路管理股、政工股、办公室、财务股,3个下属事业单位,包括白芒营中心养护站,河路口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公路局公路养护站,单位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拟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

  2、参与制定全县公路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拟定县、乡、村公路、桥涵、隧道、渡口、码头年度改造、养护计划。

  3、组织实施国、省、县道的建设、养护、管理及公路水毁抢修、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国、省、县道的危桥改造、大中修工程、安保工程及公路附属设施的维修工作;负责公路建设工程材料检测实验工作。

  4、指导和监督、考核各乡、镇所管辖乡、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配合林业部门实施公路绿化式作。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并受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委托承担公路行政执法、路政管理、超限超载治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全县公路行政许可事项等行政职能。6、落实公路科技项目成果推广应用等工作。

  7、负责交通战备保障工作。

  8、按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负责对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配备等提出调整意见,报机构编制部门明确。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核定人员编制154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24人。核定车辆编制1台,实有公务用车1台。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我单位20xx年收到财政资金328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41万元,项目支出1615.77万元;20xx年全年实际支出3285.18元;结余财政资金0元。基本支出结余0元,项目支出结余0元。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xx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xx年度评价得分为10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投入10分

  预算配置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124人/编制154人x100%=80.52%,得5分;“三公”经费较预算减少,变动率小于零,得5分。

  2、过程50分

  (1)预算执行得20分。预算完成率136.53%得5分;预算控制率得5分;无新建楼堂馆所得10分。

  (2)预算管理得30分。政府采购执行率111.45万元/111.45万元=100%,得6分;管理制度健全有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得8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得6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10分。

  3、履职效益得10分。

  (1)产出指标内容:

  数量指标:超限率≤1%,实际超限率≤1%,得3分

  质量指标;保障道路桥梁安全,实际完成情况道路桥梁安全畅通,得2分

  时效指标:按期完成预算,实际按期完成预算,得3分

  成本指标:控制在成本范围内,实际控制在成本范围内,得2分。

  (2)效益指标方面:

  经济效益指标:经济发展促进作用,实际完成情况为我县经贸打下坚实交通基础,得5分;

  社会效益指标:实际完成情况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公路安全畅通,实际完成情况本年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公共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交通基础设施,得5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道路畅通需进一步提升。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1、大中修任务顺利完成。主要围绕“十三五”“迎国评”开展工作。一是完成了G207线水泥路面破板挖补2611m2的中修计划任务。二是完成了8.09公里大修计划任务。在工作中,我们按进度要求合理组织施工,节假无休、日夜连续作业,克服施工路线长、边通车边施工易堵塞交通等困难,采取24小时不间断轮岗值班作业制度,确保了施工进度和质量。

  2、公路路况稳定上升。大力开展“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和养护保洁百日竞赛”专项,加大保洁力度,做到路面保洁常态化、规范化。加强路基和边沟、涵洞、挡土墙的日常养护,对缺损的部位及时修复,做到路基无缺口、排水设施无积水。路面保洁377.669km、清理疏通水沟100km。加强对安保设施的监管,对损毁设施及时恢复,修复G207线波形护栏2534m,补划标线62.2Km,护栏刷新13000m。加大G207线路面裂缝修补力度,全线52.2Km使用聚合物高弹性密封材料清灌接缝192560m,向过往群众展现了“洁、美、畅、安”的便捷交通环境。

  3、路域环境持续好转。以“十三五”全国普通干线公路“迎国评”为契机,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大力打造了“畅、洁、绿、美”的公路交通环境,实现了对公路路域的有效管控,路域环境明显改善。共拆除非公路标志162块,查处损坏公路的违法行为及16起,清除路障48处,制止摆摊设点158处,制止“三非”违法建筑34户,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拆除“三非”违法建筑20户,处罚“三非”违法建筑12户;深入推进治超工作,开展了多次“割马槽车”专项整治行动和治超“零点行动”,大力切割“马槽车”,99%以上的“马槽车”被强制切割,共检测车辆40329台,卸货车辆87台,卸货1905.2吨,有力维护了公路交通安全。

  4、党建工作有声有色。完成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新增发展对象1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6名,积极地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力。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极大地激活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20xx年上半年,在县直单位党建工作考核中排名前列。

  5、机构改革工作平稳推进。初步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和

  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向上级编制主管部门汇报了当前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推进中,路政执法人员将实现平稳过渡。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严控公路沿线的“三非”违法建筑,加大了对公路沿线“三非”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截止10月底,共制止“三非”违法建筑34户,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拆除“三非”违法建筑20户,处罚“三非”违法建筑12户。保护国家路产路权。

  2.社会效益指标:20xx年年初为充分做好防抗冰雪期间的养护工作,我单位及时制定并启动了四级防抗冰冻应急预案,在冰灾来临前做好排查和预防养护工作,以良好路况迎接冰冻天气的到来。在防抗冰冻期间,我单位投入了人工300个、车辆台班100个(应急车辆5台、挖机1台、装载机2台、融雪剂撒布机1台)、施工机械20个台班、融雪剂40吨、防滑砂1000立方米、抗冰提示标志牌100块、锥筒200个,合计投入经费约20万余元,确保有效时间内抢通线路,保障过往行人、车辆通行无阻。

  3.可持续影响指标:提高国省干线公路的通行安全率,保障了沿线群众出行安全,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

  (三)行政效能分析

  20xx年,我局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1、G207线白芒营中心养护站内和新建白芒营服务区为过往车辆和出行群众提供九大功能服务,可为道路出行人员解决路途中遇到的困难,还为永州市207国道“美丽公路”建设增设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也是江华旅游产业发展的一张名片;

  2、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加强“三公”经费的监管,降低一般运行经费,杜绝不合规、不合理、铺张浪费的开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

  3、规范项目支出的预算、合同签订、付款等环节的审批流程,制定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合理控制项目开支。

  五、存在的问题

  1、养护经费严重不足。20xx年,我局由市公路局成建制划至县里政府管理。市公路局只负责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建设的计划与指导,支线公路养护资金由县财政安排。由于资金紧张,养人与养路的矛盾相当突出,导致支线公路养护资金严重不足,路况出现越来越差的现象。

  2、路政执法工作环境有待改进。一是在办理行政许可案件时,由于当事人需提供的许可材料繁杂,且需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要提交完整许可材料有一定困难。二是沿线“马路市场”猖獗,治而不完,石场、沙场过多,监管难度大。

  3、机关管理人员不足。近几年来,机关外借人员多达30人,导致现有在岗人员工作量越来越大,经常一个人做几个人的事,加班加点时有发生,劳动强度越来越大。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3.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本项目主要依据《南昌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洪财预〔20xx〕10号)、《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关于下达20xx年公路建、管、养经费支出计划的通知》(洪路计字〔20xx〕1号)文件精神设立,由市公路局下达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xx年的公路建、管、养工作的开展。

  2、主要内容

  公路和桥梁的建、管、养工作是我局工作的主业,是我局的日常性工作,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进行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对项目的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监督管理。为有效保障公路路产,保障和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升通行质量,为群众提供“畅、安、舒、美、洁”的道路行驶环境,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

  3、项目实施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全面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项目建设主要用于公路和桥梁的建、管、养工作,保证公路的畅、安、舒、美、洁,实施期限为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度财政部门预算安排资金6701万元,市财政局于度全部下达,截止20xx年底,已支出金额共计6651.87万元,经费已基本支出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公路养护规范,按时完成20xx年管养路线内路况检测及小修保养工作。按时完成20xx年管养路线内公路路况检测及小修保养工作。资金进度达标、进度达标、质量达标、不出安全事故。每季度对下设的八个公路管养分局进行养护检查。

  及时制定建设方案,年度内完成29条公路共987.456公里的公路日常养护、完成213座共18273.24延米的桥梁养护,促进公路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提高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形成“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管理理念,评价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来年预算资金分配的依据。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申请、管理、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提升工作水平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分别是公路路况检测及小修保养、水毁预防、劳保与安全、厂场建设、公路养护机具购置等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的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二是公开公正原则;三是分级分类原则;四是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相关性、可比性、重要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项目的产出、效益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资金、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采用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系统用户满意度调查方式进行评价。参考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从本项目维护工作和预期达到的效益效果出发制定各项指标,结合实际量力而行设定目标值。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工作准备阶段(5月1日前)

  深入学习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xx〕13号)文件及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xx〕10号)文件,认真研究工作经费绩效评价办法,以及市财政局提出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要求,制定了公路养护项目资金的绩效个性指标及评价标准。

  2)数据采集阶段(5月11日前)

  认真做好基础资料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详细填报自评有关报表,并在5月11日前完成数据填报、收集、汇总工作。

  3)自评价阶段(5月21日前)

  根据有关数据及评价标准,进行数据分析,通过召开座谈会、询问查证、核实、问卷调查,对项目绩效进行自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主管部门。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评分表附件2)

  此次项目评价通过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3项指标,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价。自评结果为95.2分,评价等级为优。

  该项目立项符合规范,资金落实得到保障;建立了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健全且得到了有效的执行,以上制度的运行得到了有效的监督。在市公路局的指导监督下不断加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专款专用的原则,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从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投入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进度基本上与计划进度保持同步。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公路养护项目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效益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决策过程科学合法有效。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行业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标准,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情况良好。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共48分,其中数量指标完成里程19分、质量指标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4分、时效指标年度进度计划完成率5分、成本指标按成本控制率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共27.3分,其中20xx年度可评价指标有生态效益指标和可持续影响指标,其中生态效益指标占5分,包括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持续影响指标占5分,包含提升道路使用年限4.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为进一步规范小额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操作行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公路行业管理规范标准以及市局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结合养护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南昌市公路管理局小额公路养护工程施工承包商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加强了涉及的小修工程的管理。对项目支出后续所有工作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同时将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评估更有效结合起来,实现资金使用全程监督,确保项目支出资金的使用绩效。

  六、有关建议

  提高养护质量,加大养护专业设备的投入。建议设置专门的绩效评价部门,明确分工,加强绩效管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8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

  本次评价项目为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中20xx年度项目。

  根据经攸县人民政府同意的《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从20xx年开始,计划用三年时间投资4亿元左右,采取适当的奖补方式,全面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1556公里,其中20xx年计划完成631公里。建设农村公路会车道12000处,其中20xx年计划建设2985处。

  (二)项目实施范围

  1、县道路面宽小于6米、乡道路面宽小于5米、村道路面宽小于4.5米的公路。

  2、县乡道之间的断头路。

  3、未达到县道标准、不能列入“十三五”国省道改造计划的省道。

  4、路面宽小于或等于3.5米的组道设置会车道。

  (三)项目建设标准

  1、县道: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米、水泥路面厚度≥22厘米(C30)、水泥稳定类定基层厚度≥15厘米。

  2、乡道: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3、村道: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4、会车道:每公里不少于3处,根据地形、视距、大约每300米设置1处会车道,会车道长≥10米、路面全幅宽≥6米、水泥路面厚度≥20厘米(C30)。

  (四)项目绩效目标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关切全县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通过项目实施达到:一是完善农村公路基础配套设施,有效提升道路周边老百姓出行的方便、安全,促进“美丽乡村”的建设,提升村民的幸福感。二是优化新农村发展环境,推动特色小城镇的建设,促进旅游、运输、服务业的发展,繁荣农村经济。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我县20xx年-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4亿元人民币,其中20xx年预计投资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分两部分,一是由湖南省攸州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项目包装的方式,向中国农业银行攸县支行申请项目贷款,目前已到位3亿元。二是上级交通部门和县、乡、村三级配套1亿元。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奖补标准为:县道80万元/公里、乡道50万元/公里、村道40万元/公里;窄路加宽项目奖补标准为350元/立方米;会车道建设项目奖补标准为4000元/处。项目建设的资金不足部分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自筹解决。

  截至绩效评价日,已投入使用项目资金99846787.36元,其中:奖补项目工程款79783700.00元,其他配套工程1000000.00元,贷款利息11058554.36元,融资顾问费4900000.00元,待摊招标代理、监理等前期费用3104533.00元。

  (二)资金管理

  为严格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顺利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我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采用奖补资金管理方式,设立奖补资金专户,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县政府预算支出管理制度进行监管,财政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乡镇党政领导及项目业主单位分级负责监管,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严格按照项目施工合同、项目签证资料、项目审计结论进行项目进度款及项目结算款项的拨付,杜绝任何单位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1、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给予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制定了《攸县20xx年-20xx年农村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介绍并明确了项目立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及资金管理等各事项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实施有章可徇。

  2、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专门的攸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办、交通运输局、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攸州国投集团、重点办等部门单位联合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工作负责,切实加强了项目实施过程的层层监管。

  3、为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能职责。县交通运输局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建设的业务指导、施工许可、质量监管、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县福园公司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包装、融资和项目建设资金支付工作;各乡镇(街道)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县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招投标局、重点办等相关部门单位为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管理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关于加强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攸政函[20xx]39号)要求,做好项目计划核准、立项审批、组织实施等过程中的相关配合协调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金支付等各项程序都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1、严格项目施工管理。县交通运输局和相关乡镇(街道),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2、严格项目质量监管。县交通运输局切实履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把质量关卡,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有监理单位全程监控质量安全。严格项目资金管理。

  3、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他用。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按进度拨付的项目资金不得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70%;在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后拨付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按照合同约定结算到位。

  四、项目主要绩效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以及增建农村公路会车道,是直接服务于农村、造福于老百姓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农村经济最终得以发展的关键环节,20xx年项目完工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二)社会效益

  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完工后,乡村道路连接国道、省道、县道等大中公路,延伸到乡村组户,明显改善了各乡镇当地交通出行条件,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均衡发展,强力提升了老百姓的幸福生活指数。

  (三)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后,提升农村公路质级,加快农村公路建设,能加强城乡联系和沟通,提升特色小城镇对外声誉,增强农业经济综合效益,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是繁荣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领导下,通过各相关建设、管理单位的协作配合,项目实施过程正常有序。本项目实施后改善了农村公路通行条件,提高了农村经济及生活便利,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社会经济效益日见成效。

  本项目经项目评审小组考评得分81分(满分100分)。(见攸县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绩效评价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20xx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是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县人民政府下达的规划指标,拟定年度本辖区内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后,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对各乡镇的呈报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再由县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初步核查意见,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计划进行复查审核,提出具体意见建议,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以文件形式下达的。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本次绩效评价中发现:

  1项目实际运行中存在计划外项目,且无新增项目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部分项目未履行招标程序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峦山镇上垅村(C182)新修399m,补偿金额15.96万元。

  ⑵黄丰桥镇泉塘村(X129,泉塘——江西界)新修1Km,补助金额40万元。

  ⑶网岭镇湖沙垅村(C472),拓宽验收方量1806m3,补贴金额63.21万元。

  ⑷A.皇图岭镇港口(C303,大户坪——木角冲),拓宽项目,验收方量738m3,补偿金额25.83万元。

  B.皇图岭镇芳田村新修1km,补贴金额40万元。

  ⑸宁家坪镇大兴(X111)新修119.30米,补贴金额95440元。

  ⑹A.丫江桥镇桥江村(松江森场——丰冲桥),拓宽验收方量926.72m3,补贴金额32.11万元。

  B.丫江桥镇仙石村道大修1.83km,补助金额73.20万元。

  ⑺新市镇丁江垅(龙前——天虎山)计划大修2.153km,大修未动工;本次验收:新收界江路口约650米,验收方量270.80m3,补贴金额35.558万元。

  ⑻渌田镇陂垅村(Y385)拓宽验收方量169.80m3,补贴金额59430元。

  2项目运行中存在项目变更情况,且变更项目无变更原因及相关部门批示等,具体项目如下:

  ⑴谭桥街道竹丰村(C646),计划为大修1公里,补贴金额40万元;变更后为拓宽,验收方量1150m3,补贴金额40.25万元

  ⑵谭桥街道万美村(河通——万美),计划为新建1.5公里,补贴金额60万元;验收为拓宽,拓宽方量1740m3,补贴金额60.90万元。

  ⑶酒埠江镇大芹村(C125),计划为拓宽1.30公里,补贴金额17.94万元;变更后为新修1.22公里,补贴金额48.80万元。

  ⑷网岭镇洞井(C405),计划拓宽0.5km,补贴6万元;验收拓宽1465m3,补贴金额512750元。

  ⑸宁家坪镇坪台村贺家湾线,计划为新修2.5km,造价估算100万;变更为拓宽1316米,验收方量658m3,补贴金额23.03万元。

  ⑹新市镇新联村(C689),计划为新建1.415km,造价59.40万元;变更为拓宽,验收方量1412.22m3,补贴金额49.4277万元。

  ⑺A.菜花坪镇芷陂村Y381线,计划拓宽4km,造价约72万元。实际验收:新修870m,补贴43.50万元;拓宽2184米,验收方量1149.53m3,补贴金额40.23355万元;拓宽680m,验收方量327m3,补贴金额114450元;验收水稳85.05m3×200=17010元;共计补贴968795.50元。

  B.菜花坪芷陂村C291道,计划为新修3.50km,造价估算140万元;实际验收为拓宽1273m,验收方量1229.70m3,补贴金额430395元。

  ⑻渌田镇群新村渌草线(X137),计划拓宽2km,估算造价36万元;实验验收,新修1244米,补贴金额497600元。

  3根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应由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负责的路基工程、道路外其他工程纳入补贴范围,共计补贴金额2944310.50元,具体项目如下:

  ⑴江桥街道桐坝村新修11米长小桥,补助标准20xx元/㎡,补助金额13.20万元。

  ⑵联星街道泰清塘村兴建南星塘水库,验收方量1599.60m3,补贴金额398860元。

  ⑶A.丫江桥镇仙石村组道,验收方量811.67m3,补贴金额28.41万元;组道接线验收方量419.62m3,补贴金额14.69万元。

  B.丫江桥镇源佳(X037),护墙验收497m3×300元/m3=14.91万元。

  ⑷新市镇庚子村组道新修1.351km,验收方量109.81m3,补贴金额57.8833万元。

  ⑸A.莲塘坳镇廖公村(X128),验收护坡方量1192.26m3,补贴金额357678元。

  B.莲塘坳镇星和村(C085),验收护坡方量746.31m3,补贴金额223893元。

  C.莲塘坳镇中江村(Y355),验收护坡方量1285.80m3,补贴金额385740元。

  D.莲塘坳镇巨田村(X124),验收护坡方量957.355m3,补贴金额287206.50元。

  建议

  (一)新增项目及变更项目,应根据有关程序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下达项目变更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招标等程序。2、建议严格按照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补贴,对不符合补贴范围内的项目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二)20xx年6月8日,根据县政府有关领导批示,拨付攸县交通局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作经费60万元,建议根据省、市、县相关规定,在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日常开支,但提取项目管理费必须纳入专账管理,据实列支。

  (三)建议按照我县制订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财务核算。如不能直接纳入项目工程的前期费用,先在“待摊费用”中设子目归集,项目完成后按一定方法分摊。本项目中贷款利息在“融资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7060083.35元,在“间接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2415291.67元,在“待摊费用——贷款利息”中列支1565958.34元。科目设置不规范。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9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20xx年我县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计划项目94个,计划建设总里程119.164公里,其中撤并建制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62个,64.069公里;老村道加宽工程项目32个,55.095公里。截至20xx年8月底,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完工率100%。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公路畅通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根据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泾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泾政办秘【20xx】47)号文件,县级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乡公路管理所担任项目业主,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由乡镇政府担任项目业主。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xx年完成新(续)建119.164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目标任务,覆盖11个乡镇,重点解决村民小组及30户以上贫困村的通达通畅问题,提升完善涉及村组的交通安全服务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绩效评结论

  (一)评价得分情况

  经评价,泾县20xx年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4分,绩效评价等次优秀。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表明,我县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

  (一)提前谋划,促开工。年初积极和市局对接20xx年拟实施项目,项目确定后,立即开展施工图设计、评审、控制价编制、送审、挂网招标等前期工作。

  (二)精细管理,抓质量。一是确定了局领导班子、技术员分片联系乡镇制度,领导干部、技术员下沉乡镇,一线指导。二是质监部门每项目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整改。三是召集技术人员、监理单位召开质量形势分析会,对施工现场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强调,对现场发现的质量隐患及时指出,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四是对实体质量实行跟踪检测,要求检测单位对路面基层弯沉、路面砼7天、28天强度进行跟踪检测,用数据指导施工,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总体可控。

  (三)强化调度,抓进度。一是利用微信群每天通报进度,营造你追我赶的氛围。二是分片联系乡镇的局领导干部加强对乡镇的调度,三是启动进度约谈机制,对进展滞后的乡镇,分管县长约谈乡镇主要领导,促施工进度。

  (四)严格验收,抓附属。12月底前完成了20xx年农村道路建设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根据生命防护工程与主体同设计、同施工、同验收的要求,同步验收安防工程。

  三、存在的问题

  蔡村镇蔡上路设计畋批复错车道6个,实际完成5个;汀溪乡慈半路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设计路基左侧土质边沟400米,经实地查看,实施长度不足。

  茂林镇20xx年K0.000-K.587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项目设计文件批复582米,检查发现,实施施工时,约250米路段是在原“一事一议”路段2.85米的基础上加宽1.25米修建,其余约332米,按4米路面宽度实施,但设计工程量已全部完成。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10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2月,对“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公路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为改善公路使用质量,确保国民出行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处于良好状态”。

  为加快建立天津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前者明确提出由市公路主管部门根据各区近三年平均资金使用水平和设施量核对区级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和大中修资金后,市财政部门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的公路养管资金分配方法;后者明确提出“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要求,20xx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交通运输委”)延续申请设立“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用于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滨海、蓟州、宝坻、武清、宁河和静海10个区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大中修工程支出,提升区级公路路域环境优美整洁水平,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2.主要内容

  根据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等设施量,按照“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路面日常养护4.2元/平方米、桥梁日常养护16元/平方米、道路中修55元/平方米、道路大修188元/平方米”等补助标准,将专项资金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下达至各区,用于县道、桥梁、绿化及附属设施的养护管理。

  3.项目组织管理

  市交通运输委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其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为项目组织单位,负责编制农村公路年度养护资金补助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做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东丽、津南等10个区的交通运输部门为项目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区级匹配资金申报,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等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20xx年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244万元用于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根据“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配套资金要求,各区配套资金合计应不低于23244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实际到位至各区末级资金使用单位的资金分别为11523.03万元、0万元,资金到位率分别为49.57%、0%。

  (3)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实际支出9288.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0.61%。

  (二)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对县道、桥梁、绿地及附属设施定期巡视、养护、维修,改善区域内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降低行驶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及因素分析法等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以及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对6个涉农区进行了现场评价、对4个涉农区进行了非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区级公路养护资金项目得分67.58分,评价等级为“中”。其中,项目决策14.35分,项目过程13.06分,项目产出24.22分,项目效益15.95分。

  评价结论:本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市级层面立项程序较规范,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公路和桥梁日常养护面积达到预期目标,居民满意度较高。但存在以下方面问题:决策方面,部分区大中修工程立项前期未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检测、部分预算测算内容不够合规、测算数据不够准确、绩效目标设置质量不高等;过程方面,资金到位率低、资金使用不够合规、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产出方面,公路大中修面积产出较低、部分工程存在延期、部分区养护巡查频次不达标、成本控制不够有效;项目效益在降低运输成本、改善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等方面需进一步提升。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1.养护公路面积。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提供《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计划养护公路面积为1204.8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和各区提供的数据,20xx年度各区养护公路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2.公路大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各区计划公路大修面积为60.26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5%)。根据各区提交大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大修面积为33.08万平方米,全市大修完成率为54.9%,仅西青和武清2个区公路大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津南、北辰、滨海、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大修,实际完成率为0%。

  3.公路中修面积。项目20xx年度计划公路中修面积为96.4万平方米(20xx年计划养护公路面积*8%)。根据各区提交中修工程资料及数据,20xx年度全市实际公路中修面积为32.2万平方米,全市中修完成率为33.40%,仅北辰区公路中修面积实际完成率达到100%,东丽、津南、西青、宝坻、宁河5个区均未开展中修,实际完成率为0%。

  4.养护桥梁面积。根据《县道明细及设施统计表》,20xx年度项目计划养护桥梁面积为27万平方米。根据抽查各区日常养护巡查记录日志和各区提供数据,实际养护桥梁面积为25.3万平方米,各区养护桥梁面积实际完成率均达到100%。

  5.路面技术状况。《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函〔20xx〕49号)中规定“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不低于80%”,根据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20xx年对各区区级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报告显示,仅蓟州区和宁河区优、良、中等路的比例低于80%,分别为74.9%、64.8%。

  6.养护质量达标率。各区针对检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进行了整改。评价组对武清、西青、北辰、津南、宝坻、蓟州等6个区养护设施查看,养护设施状况良好,达到规定的养护标准,但部分区路面存在坑槽、裂缝,积水和保洁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如北辰区。

  7.工程验收合格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的验收材料进行抽查审核,凡是组织了验收的养护工程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

  8.成本管控有效性。项目主体业务为日常养护和大中修工程。通过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各区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通过公开招投标、市场询价等方式,确定性价比最优的服务商,较好地实现了源头成本控制。但各区在机械设备租赁方面的定价方式、定价标准上有一定差异,如津南区水车、装载机、双排等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项目总体层面缺乏行业统一规范标准,不利于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9.养护巡查频次。根据抽查各区基础资料发现,部分区未达到规定的养护巡查频次。如静海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每月仅对辖区列养公路设施开展了3次巡查、宝坻区20xx年8月巡查记录表中显示对部分列养公路设施每周开展了2次巡查,均未达到制度规定的每周完成2次辖区列养公路设施的全覆盖巡查的要求。

  10.工程完工及时率。通过对开展大中修养护工程的7个区资料进行抽查发现,部分工程完工不够及时。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工程计划工期45天,实际工期168天;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合同工期为45天,实际工期141天;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工程合同工期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1月18日,实际工期为20xx年2月19日至4月18日。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经济效益情况

  日常养护公路的车辆行驶环境必然比不进行养护的更优良,实际上在隐形条件下降低了车辆的保养成本,节约了运输过程中消耗的金钱与时间,能够为不同地区经济的互动与形成良好的投资环境起到助益,形成社会性的经济效益。但从市对区开展路况检查结果看,尚有2个区路面技术状况(PQI)不达标,说明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进而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降低运输成本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社会效益情况

  通过开展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工作,能够及时发现路面坑槽、裂缝、拥包等病害并及时整治,提高公路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和舒适性,也能够间接提升人们工作生活的质量和效率。20xx年度,各区未发生因公路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所产生的重大交通事故,但评价组针对县道行驶舒适、安全性的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津南区5%、蓟州区10%、宝坻区18.75%的居民评价为一般,宝坻区12.5%的居民甚至表示不满意,说明相关工作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

  评价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对津南、西青、北辰、蓟州、宝坻、武清6个区,共120位居民开展了区级公路养护方面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上述6个区的居民满意度分别为98.13%、97.74%、98.75%、79.38%、80.19%、95%,综合平均满意度为91.53%,说明居民对整体工作满意。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市级层面统筹管理不足

  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在市区两级层面未实现有效同步,信息不够对称。调研发现,市级层面用于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的县道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量基础数据来源于始建移交后的养护投资台账及后续年度发生等级或数量等变更后的上报文件,但各区填报的数据采集表(评价组设计)中计划任务量与投资台账不一致。初步了解的原因有:从区到市经手台账数据(含年度变动)上报工作的责任人不清晰,从市到区下拨切块资金时也未明确统计确认的投资台账数据,各区在制定养护计划任务量时未能与投资台账数据进行有效对标;当年新接收或原道路降级为县道产生的新增,原道路升级不再按县道标准养护产生的减少等。该问题导致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结果与实际需求不够匹配。

  (二)大中修切块资金分配方式欠合理

  大中修切块资金按因素分配法进行分配欠合理。其一,通过分析开展大中修区近5年的数据发现,切块划拨大中修资金采用的计量数据大修为5%、中修8%,跟各区实际差异较大,如蓟州、武清区大中修面积占比明显不足5%、8%,北辰区的大中修(20xx和20xx年大修、20xx年中修)明显超5%、8%,滨海新区20xx年仅有1项中修(以前年度数据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等无法获取),占比为6.29%,低于8%。总体上,全市每年大中修的量未达5%、8%。其二,各区同一类型维修的单价因工程结构不同存在较大差异,但均价明显高于市级补贴标准188元/平方米、55元/平方米,特别是在各区财政资金无法按要求配套的情况下,不足资金由后续年度市级转移支付资金补齐。其三,在当年没有实施大中修的情况下,各区将切块下拨的大中修资金用于管理人员经费分摊。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情况差异较大,分配方式有待改进。

  (三)区级配套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各区未按照“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到位率0%。

  (四)部分资金使用不合规

  1.部分资金支出方向不合理。津南区在20xx年度没有实施大中修工程的情况下,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531.85万元用于人员和各项公用经费支出;静海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32.37万元用于后勤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公用经费;东丽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238.55万元用于机关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公积金等;宁河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4.88万元用于支付帮扶沿河路社区建设楼新建自行车棚及晾衣架;武清区将市级转移支付资金1.14万元用于购置大米、油、食品类等。

  2.部分资金拨付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北辰区养护合同中明确全年养护费用的80%分4个季度进行支付,北辰区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7月一次性将四个季度的80%款项支付给乙方。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合同中明确按照40%、40%、20%的支付比例分三批进行合同款支付,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实际于20xx年12月16日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的86.64%给乙方。

  3.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12月129#、132#凭证支付设计费和养护工程款时,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显示支付日期均早于支付审批单经办日期。

  4.部分项目资金支出审批手续不够完整。西青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4月16#凭证支付农村公路(区县级)运营阶段安全生命防护情况评价费用时,资金支付审批单的审核人和单位负责人未签订审核日期。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7月94#、107#、108#凭证后附的《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资金支付审批单》中无分管领导意见,《津南区公路建设养护中心票据审批单》无业务分管领导意见及签字。

  5.财务记账不够合理。部分材料费、机械费未按养护公路类型(国省干线、县道)、项目来源(上级主管部门委托、自营创收)等进行费用分配,如蓟州区。

  (五)制度建设和执行有效性不足

  1.制度建设滞后。津南区路产路权保护“三员”人员虽已在各区、乡、村中配备,但区级路产路权保护“三员”管理制度尚未正式发布。

  2.调整手续不完备。调研发现,蓟州区未对计划开展而实际未开展的“军蓟路边沟整治工程”履行内部备案手续。

  3.部分工作组织实施未严格按照制度或合同执行。蓟州区公路管理所与5个公路站签订《县级设施养护协议书》中明确实行日抽查、百分制月考核等检查考核办法,但实际未制定与该协议内容相匹配的奖励办法,也未见百分制考核落实相关材料。津南区未按照机械租赁合同中规定“承租前,乙方提供设备必须保证性能良好,并填写设备进场验收表,经双方签字确认”开展相应工作。津南区20xx年区级公路养护项目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未经中心党总支会或领导班子办公会讨论批准,与《“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大额资金使用(年度资金的使用预算)应通过三重一大讨论决定”不符。西青区未按照《天津市西青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细则》中规定的“区公路管理机构每年开展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去开展相应工作。武清区青上路、河大路和梅石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的验收报告中设计单位均未参与验收工作,与《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规定“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不符。

  4.支付资金来源与合同内容未保持一致。蓟州区交通局塘承高速延长线综合整治合同协议中明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实际结算时将3项合同总金额166.01万元全部在市级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

  5.资料或审批手续不完备。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养护工程监理合同中未约定计划开竣工时间、投资额,缺少委托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签订日期等内容,同时该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日期且工程最终支付证书等资料缺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和盖章。东丽区津汉支路维修工程(大修)施工、设计、造价咨询等合同盖章处均未签署日期。

  6.合同签订时间晚于服务开始时间。如津南区机械租赁合同和劳务用工合同。

  7.资料归档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资料缺失。宝坻区公路养护服务中心由于人员调整,未见相关资金支出相关“三重一大”会议纪要或记录。

  (六)项目产出及效益实现尚有不足

  除因缺少大中修计划采取切块下达资金时核定的大中修工程量对标实际完成量导致的产出数量完成率的评价结果较低外,项目其他产出及效益实现尚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北辰区路面养护不达标;津南区设备租赁单价高于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列养公路设施养护巡查频次未达到规定要求;静海区唐王路修复养护工程、蓟州区马营路大修工程、西青区津静复线修复性工程未及时完工;蓟州区和宁河区路面技术状况未达到最优状态,导致车辆运输损耗成本不能实现最大化节约;市民对行车安全性及舒适性,以及整个项目实施满意度等的调查数据显示养护服务工作尚有改进空间。

  (七)绩效目标表整体填报质量较差

  各区绩效目标表填报质量整体较差。一是西青区和宁河区未编制区域绩效目标。二是部分区指标设置不够清晰、量化,如东丽区数量指标值设置不够明确具体;滨海新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和静海区数量指标的指标值可衡量性不足。三是部分区效益指标概念混淆,如津南区和静海区经济效益指标中出现社会效益相关的内容描述等。四是部分区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或计划数不够对应,如蓟州区、静海区、滨海新区、武清区、北辰区未体现大中修工程的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五是部分区绩效目标未体现产出或效益,如蓟州区、东丽区、津南区、宝坻区、静海区、武清区。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市级层面统筹管理,完善项目顶层部署

  一是建议市级主管部门后续年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7号)中相关要求,落实全市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指导区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分区目标和项目目标编制工作,并保障区级目标、项目目标与全市绩效目标有效衔接。

  二是建议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完善资金分配计量数据采集和应用的动态更新机制,实现市区两级数据高效同步。在此基础上,建立市区两级数据变更信息统计、系统上传的工作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晰的工作汇报和管理机制。

  三是建议在“津财绩效〔20xx〕17号”基础上,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控制度,明确专项资金支出方向,加强对区级部门资金使用的指导;另一方面针对专项资金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跟踪资金使用,促进监管工作常态化。

  (二)调整优化大中修资金分配方案,提升分配结果的合理性

  建议将大中修切块下拨资金由因素分配法调整为项目分配法,在市财政承受范围内,多干多补,少干少补。“津政办函〔20xx〕97号”已明确“到20xx年,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区人民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比例达到100%”。采用项目分配法一方面能够避免因素分配法得出的资金分配结果与各区实际需求差异较大的情况,另一方面能够避免区将切块资金用于管理人员支出,同时又从区财政获得管理经费导致的多渠道重复收入情况。

  (三)严格落实区级配套责任,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建议各区在市级层面调整优化资金分配方案后,严格落实“津政办函〔20xx〕97号”规定的“区级财政投入标准不得低于市级补助标准”资金配套要求,强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保障,确保各区财政支出责任落实到位,避免因预算经费不足影响公路养护质量,无法实现市级补助资金和区级配套资金的联动效益。在区级落实支出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多渠道投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作用,促进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增强资金使用合规意识,提升区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效能

  建议各区级资金使用单位增强财务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合规意识。一是正视合同条款的法律效力,杜绝资金拨付不按合同条款执行,随意更改支付方式或支付额度的现象。二是加强资金支出审批手续管理,做到审批单据必须要素齐全、填写清楚,避免资金支出时间早于经办审批时间。三是专款专用、单独记账,杜绝国省干线和县道养护,上级主管部门委托和自营创收项目材料费、机械费等混用。

  (五)完善养护相关制度建设,提高制度执行有效性

  一是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或养管单位,结合区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机构改革所带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变革,及时修订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为相关改革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确保改革工作任务顺利高效完成。

  二是建议各区养护主管部门或养管机构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养护管理制度或合同约定条款等组织项目实施,严格履行项目内容或预算金额调整备案手续;加强资料和审批手续完整性、合规性审核,做到凡签字必审核、凡审核必签字,涉及重要节点事项落实的资料签署具体日期等。

  (六)加强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提升项目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市区两级主管部门和养管机构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学习和培训。通过学习和培训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掌握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中目标设置、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关注重点以及对应环节的成果输出,并做好及时归档整理。针对此类多层级服务下放代办的项目,建立自上而下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逐级管理、层层把关的方式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xx年7月,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我市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津政发〔20xx〕24号),明确路面、桥梁、附属设施、道路大中修养护单价标准,提出“今后,将根据市财力状况相应调整公路养护单价”,以及“以20xx年6月底公路设施等级台账为依据,综合考虑道路技术等级、交通流量、重载交通影响等因素,参照公路养护平均单价,计算资金分配数额”的养管资金分配方式。20xx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xx〕97号),提出“市区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评价发现,市交通运输委一直采用“津政发〔20xx〕24号”规定的县道路面、桥梁及附属设施养护单价标准,且在分配各区养管资金时仅将路面、桥梁等设施量作为唯一分配因素。对于已持续使用10年的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强化调研分析,适时完善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建立与农村公路养护成本变化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投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城交局具体负责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的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和辖区三个镇(街道)在“组保洁、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模式下产生的生活垃圾处置工作。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城交局牵头研究制定了《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阳综办发〔20xx〕28号),按照“政府主导,全面统筹,突出重点、市场运作”的思路,创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模式,实现我区环境卫生“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长效管理,永久保洁”的目标。其中,阳春大道和七甸产业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实行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市场化运作,加强机械化作业力度,实施降尘低尘作业,逐步实现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方式“变扫为吸、变扫为洗”,提高道路环境卫生质量;辖区生活垃圾按照“组保洁、村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模式,生活垃圾均运送至呈贡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临时调度期间,送往空港(昆明三峰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西山(云南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20xx年共计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25823.08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为提高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道路环境卫生质量,加强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符合环保要求、日产日清。落实专项资金使用及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确保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工作的开展和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

  (二)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关于批复20xx年部门收支预算的通知》文件,预算城交局20xx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转运处置工作经费300万元。20xx年,道路清扫保洁、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置工作共使用400.8万元,其中生活垃圾处置使用232.4万元;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使用168.4万元。

  (三)项目组织情况。

  为做好阳春大道和七甸产业园道路清扫保洁服务外包工作,结合我区实际,为方便统一管理,与昆明光一保洁有限公司协商,从20xx年12月11日开始,由该公司临时负责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区(小哨箐片区、大哨片区、广南片区)清扫保洁工作,按照昆明市道路清扫保洁四级道路最低标准测算,保洁费用为每月140354元。

  辖区生活垃圾处置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处置的规定,根据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费的通知》要求以90元/吨的处置价格与呈贡区垃圾焚烧发电厂(昆明丰德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实行无害化处理。

  (四)项目管理情况。

  为做好垃圾清扫转运处置工作,根据《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农村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印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阳综办发〔20xx〕28号)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抓好开展日常检查、通报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城交局积极推进阳春大道、七甸产业园的道路清扫保洁,加强辖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管理工作,确保垃圾清扫转运处置正常运行,有效改善辖区阳春大道及七甸产业园道路环境卫生状况,进一步提高辖区整体环境卫生水平。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1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19]13号)及《南昌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洪财办[2020]44号)精神,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1]14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财政项目资金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根据《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洪管发[2016]32号)文件要求,我区深入开展南昌市东湖区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解决主次干道、临街店面、街巷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存在的泥沙灰尘及垃圾污染问题,实现环境卫生显现本色的目标。为确保全区道理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庭院保洁工作的顺利开展,区财政将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经费纳入我局部门预算,提供了项目经费保障。

  2.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下拨到全区街道城管办所,用于对辖区主要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庭院保洁管护工作经费支出,以保证各街办管辖道路和开放式社区庭院的干净整洁。

  3.项目实施情况

  我局按《东湖区各街办人工清扫保洁、果壳箱清掏抹洗作业经费分配计划表》和《东湖区社区庭院、楼道间距面积及作业经费分配》下拨至东湖区各街办,用于对东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较圆满完成辖区319.7万平方米道路保洁,保洁长度21.7万米,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完成辖区3883个果壳箱保洁工作。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洪府厅抄字〔2013〕189号文件关于南昌市环卫作业经费标准及说明进行测算,我区清扫总面积为319.7万平方米,保洁长度21.7万米,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辖区果壳箱3883个,按照环卫作业经费标准,我区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预算数为5503.10万元,区财政及时拨付了该项经费,预算资金到位率为100%。

  (2)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实际下拨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5409.81万元,其中:道路清扫保洁经费4251.83万元,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1139.8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根据区委区政府年度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重点推进工作安排,着重保障中心城区道路清扫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工作深入推进,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努力塑造整洁、有序、文明的城市新形象;不断加大城管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市容环卫管理,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品质,实现城市运行安全和城市管理“南昌模式”、“南昌经验”的逐步形成。

  2.项目阶段性绩效目标

  (1)完成全区319.7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保障全区道路21.7万米清扫保洁工作落到实处,管护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管护清洗辖区果壳箱3800余个,保证辖区道路干净整洁,保持城区环境不断优化;

  (2)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美丽家园·幸福南昌”两年出形象、百日攻坚净化行动为抓手,全面实施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促进我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稳固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从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是强化部门预算支出责任、改善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开展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要通过对项目本年度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综合评分,客观公正地评价项目的实施绩效,积极推动区城管局财政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项目的更有效开展。

  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为东湖区城管局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涉及区级财政资金5503.10万元。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1.绩效评价原则

  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项目特点,结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有关要求设置,指标体系包括决策、过程、产出及效益4项一级指标,13项二级指标和42项三级指标,满分值为100分,其中:

  (1)决策:分值15分,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方面评价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以及资金分配合理性等内容。

  (2)过程:分值25分,从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方面评价业务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预算执行率、财务制度健全性以及资金使用合规性等内容。

  (3)产出:分值25分,用于考核评价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内容。

  (4)效益:分值35分,用于综合评价资金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内容。

  3.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

  2020年度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具体按以下方法评定:

  1.定量指标评定方法:与年度目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2.定性指标评定方法: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到年度指标且效果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

  按照《东湖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财字[2021]14号)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和项目负责人组成的东湖区城管局2020年度财政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围绕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2020年度绩效目标,工作小组认真核查相关资料,逐项严格评分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2020年度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支出的实际绩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分情况

  (二)评价结论

  从本次绩效评价的整体情况来看,各项目单位均能充分发挥区级财政资金的作用,将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全面纳入项目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当年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工作,基本确保了区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经综合评价,区城管局2020年度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经费绩效评价得分84.44分,评价等级为“良”。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在市城管局的有力指导和东湖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城市管理的总体部署要求,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以“美丽家园·幸福南昌”三年上台阶、城市功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等为抓手,狠抓队伍建设,创新工作理念,实施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着力打造城市管理精品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调度,高频次、高密度调度,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二)项目过程情况

  为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稳定环卫工人队伍,调动工人工作积极性,我局实施环卫工人绩效考核工资,严格环卫作业质量标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相关的环卫工人工资绩效考核奖罚办法和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考核办法,下发各街办城管所,用于对东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的项目管理,保证了全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的有效实施。坚持“每天一督查、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排名”日常督查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工作经费挂勾,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同时,全区城市管理领导干部实行“马路办公”,每半天在路上发现问题、在路上解决问题,各街道(镇)、管委会按照“路长制”、“五定一网格”制,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切实抓好日常管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2020年我局按《东湖区各街办人工清扫保洁、果壳箱清掏抹洗作业经费分配计划表》和《东湖区社区庭院、楼道间距面积及作业经费分配》下拨至东湖区各街办,用于对东湖区道路清扫保洁和开放式社区庭院清扫保洁,较圆满完成辖区319.7万平方米道路保洁,保洁长度21.7万米,保洁开放式社区庭院2229个,完成辖区3883个果壳箱保洁工作。

  2.产出质量。按照《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2020年严控区和控制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工作均基本达标,路面及人行道干净整洁,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渍,社区庭院环境卫生,楼道空气清洗,无乱扔垃圾、无乱贴小广告,果壳箱无破损、脏污、满溢,道路保洁达标率、社区庭院保洁达标率和果壳箱保洁达标率三项指标均达100%。

  3.产出时效。按照《南昌市环境卫生“马路本色”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按时保质的完成了2020年道路清扫保洁及开发方社区保洁工作,确保道路及开放式社区庭院质检一天两班,道路及开放式社区保洁一天两班,果壳箱保洁一天一班,使项目在质量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及时完成,三项时效指标全部达标。

  4.产出成本。根据洪府厅抄字〔2013〕189号文件关于南昌市环卫作业经费标准,2020年道路清扫保洁按照严控区15元/年·㎡的标准执行,控制区道路清扫保洁按照10元/年·㎡的标准执行,一般区道路清扫保洁按照8元/年·㎡的标准执行,环卫工人基础工资不低于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保洁员月工资2800元、质检员月工资3600元、司机月工资5000元),社区庭院、楼道间距面积按照8元/年·㎡的标准执行,道路清扫保洁成本控制率和开放式社区保洁成本控制率两项指标全部达标。

  (四)项目效益情况

  深入推进“马路本色”行动。将“马路本色”行动由城市主干道向小街巷和社区延伸,实现全覆盖,在主干道上全面推行“以克论净”,实现洁净南昌的考核目标。一是雾炮车等大型环保作业车每日按照吸、冲、扫、保的组合作业模式,对管辖区25条主次干道开展冲洗、清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二是充分利用小型高压冲洗车、高压平面洗地器、高压水枪等冲洗设备对人行道、路沿石灰沙、非机动车护栏、交通标志线、背街小巷、楼道庭院等进行冲洗。三是加大背街小巷和社区庭院的机械化清扫力度,新投180余万元采购11辆电动扫道车、1辆大型洗扫车、1辆洒水车,现已投入使用。年均共清运垃圾1.9万车,约11万吨,确保了东湖区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马路本色”行动,在全市城市管理考核前三季度的成绩是1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印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时研究疫情形势,主动请缨。从大年三十开始,我局全体职工下沉街道、社区做好防疫工作,城管局共担负12个点位的疫情防控任务,是全区担负社区网格疫情防控点位最多的区直单位。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各项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在疫情防控进入内防扩散、外防输入的时期,城管局组织党员志愿服务突击队,担负新大泽疫情防学留观点的服务工作。通过设施改造、规范流程、严格管理、周到服务,从境外回国留观的46人切身感受到病毒无情、东湖城管人有情。新大泽留点实现了无交叉感染、无安全管理事故、无投诉的“三无”目标。

  我局认真传达并贯彻落实区防疫指挥部的会议精神,助力区经济秩序复苏,取消农贸市场野生动物交易4处,对各疫情执勤点位进行专项督查,共检查社区、农贸(水产)市场出入口执勤、八一公园、八一桥街心花园乱象整治情况200多次,进一步夯实责任。全体干部职工奋战一线,严格把控消杀关,加强日常摸排、人员防控、安全防控知识教育,做到了职工零感染,较好地完成了疫情防控工作。

  2.自文明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指标体系和任务分解表要求,主动融入,全面履职,我局综合协调办保持创建工作长效常态,并协调全区市容环境创建各项相关工作,对接市区两级创建相关工作事宜。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文明城创建复牌前后的相关迎检工作,深入实施市容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城市文明秩序提升,为今年南昌市的全国文明城复牌做出了应有努力。另外,我局顺利完成了11月的南昌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迎省检任务。

  (二)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需进一步完善。我局在大框架下制定了《东湖区城管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但未针对道路清扫保洁及开放式社区保洁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顶层制度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不够精确。我局在近几年预算编制中均申报了道路清扫保洁经费,但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和清晰。

  3.对经费支出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我局及时将道路清扫保洁下拨到各街道城管所,但对各街办经费使用的监管工作没有跟上,对项目资金的财务监管工作有待加强。

  4.满意度调查机制普遍不够健全完善。我局全系统绩效自评的满意度调查工作基本未有效开展,满意度指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待提高,主要原因是各项目单位现有的满意度调查机制普遍不够健全完善,具有满意度调查制度的单位也大都未有效执行,满意度调查工作流于形式。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监控制度,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批复金额界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明确使用标准及管理与监督细节,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预算编制是否合理、科学直接关系到经费使用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和使用效果,也是体现部门工作能力和作风的重要方式。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财政项目支出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要求,强化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的构建。

  (三)进一步完善对项目实施绩效的监管。定期对各街办道路清扫保洁经费进行监督检查,实时掌握经费支出的动态和项目运行情况,及时纠偏和整改,保证项目的运行轨迹,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四)进一步完善满意度调查体系的建设。敦促各项目单位尽快建立健全满意度调查机制,同时要求其定期开展有效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提高公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参与度,确保预算绩效管理满意度指标的真实有效。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七条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南岳区财政局下发《关于做好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对20xx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预算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根据南岳区财政局的委托,湖南恒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绩效评价小组,于20xx年7月14日至9月30日对衡阳市南岳农村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建投公司")实施的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进行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支出基本情况

  (一)预算支出概况

  1.预算支出决策背景

  纬二路位于南岳区南城区谭家桥村,西起规划的禹王路,东至规划四路。

  《南岳城市总体规划》(20xx—20xx)明确南岳区城市用地发展方向为"东靠"为辅、"南进"为主、"北控"为重。纬二路的建设属于城市用地发展方向的"南进",符合城市发展规划。本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完善城市路网结构,有利于该道路周边土地开发和南岳区城镇化,对南岳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20xx年9月,南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岳发改〔20xx〕108号)同意项目立项。

  2.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岳发改〔20xx〕108号文批复项目的建设规模:全长1032米,宽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综合管线等;项目建设单位为区城建投公司,估算总投资3248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二)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组织管理机构

  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由区城建投公司负责建设。区城建投公司的主要职责为运营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履行投资主体职能,组织实施政府指定建设的投资项目等。

  2.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区城建投公司自筹,以及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截止20xx年6月30日,项目共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69.29万元。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际建设进度拨付资金,已使用资金1,169.29万元。

  3.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管理按《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岳政发〔20xx〕15号)执行,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合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费合同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

  区城建投公司按项目实施内容据实列支,支出履行内部报账审批程序;会计核算实行专账核算。

  (三)预算支出绩效目标

  1. 绩效总目标

  完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拉开城市道路骨架,有利于城市向南拓展,带动房地产开发和城乡人口向南聚集。

  阶段性目标

  数量目标:实施方案为道路全长772米,路幅宽32米;以及给排水管网等附属设施工程。

  (2)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3)时效目标:项目按合同工期完工,工期一年。道路工程工期12个月(20xx年9月开工至20xx年9月完工),给排水管网安装工程工期1个月(20xx年10月-11月),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1个月(20xx年10月-11月)。

  (4)成本目标:控制在批复的总投资金额内。

  (5)效益目标:完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南城区城市化进程和发展,同时给安置区居民生活带来便利,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服务对象满意度95%以上。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范围

  1.评价目的:评价专项资金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实施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管理经验,完善项目制度及管理办法,提高项目预算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为以后年度项目的支出预算提供依据。

  2.评价对象:区城建投公司。

  3.评价范围:对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的立项、资金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等进行分析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方法、指标体系

  1.评价原则: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

  2.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综合评价法进行评价。

  3.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文件规定,评价小组制订了《南岳南城区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专项资金指标体系表》,并以此为标准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所接受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对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人员、时间与程序作出安排。20xx年7-10月进行现场评价,听取了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查阅了项目立项文件、项目招投标、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项目合同、资金财务记录等资料。实地查看了纬二路新建道路工程完工建设情况。经统计汇总、综合分析,并与区城建投公司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三、预算支出评价结论

  按照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进行评价,综合评分82分,评价等级为"良"。

  主要扣分点为:过程管理方面,主要是工程量减少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产出成果方面,主要是未完成计划建设任务,工期滞后;产出效益方面,主要是道路完工后未投入使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支出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本项目符合南岳区城市发展规划,经区发改局批复立项,程序合规。

  2.绩效目标:项目立项文件明确了建设内容、建设工期、投资规模等指标,并且有量化指标值。

  3.资金投入:资金分配合理,与项目规模、实施进度相适应。

  (二)预算执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截止20xx年6月30日,实际到位资金1,169.2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00万元),占合同总金额1,654.40万元的70.68%,占项目估算总投资3,248.00万元的36.00%。

  (2)预算执行率:截止20xx年6月30日,项目共支出金额1,169.2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参照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管理。

  (4)信息公开:项目的资金分配结果、绩效目标、自评报告等未进行公开公示。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项目执行《南岳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执行工程预决算财评审核和政府采购程序。

  (2)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的立项、招标手续按相关程序办理,项目招标控制价经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履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程序,附属设施工程施工采取邀请招标方式,设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但道路完工长度减少152米,未办理变更签证;工程完工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3)项目绩效管理:按要求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

  (4)绩效自评:区城建投公司提交了纬二路绩效自评报告,但无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问题与建议等内容。

  (三)预算支出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20xx年1月15日,道路工程实际完工620米,与立项批复的1032米比较,有412米未实施;与合同规定的772米相比,有152米未施工。

  2.产出质量

  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现场实地查看,未发现明显质量问题。

  3.产出时效

  除东段K0+940--K1+052有处房屋未完成拆迁而未施工外,其余工程于20xx年1月完工,比合同约定的20xx年9月完工延期近16个月。

  产出成本

  项目尚未办理财评结算审核,无法评价其成本控制情况。

  5.服务对象满意度

  据现场调查,因周边居民较少,实际调查3人,对项目本身无意见,希望项目周边地块早日开发。

  预算支出效益情况

  已完工道路目前处于封堵状态,未投入使用,沿线无新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成后未产生预期效益

  纬二路新建道路项目从20xx年9月立项,20xx年9月开工建设,于20xx年1月完工,至今已投入资金1100多万元。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目前两个道路入口已被围挡堵住,道路未投入使用。沿线除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外,无其他开发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

  2、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造成项目未能按计划完成

  项目立项建设长度1032米,其中禹王路至盛阳街的道路260米未纳入本次施工范围,合同明确施工长度为772米。因道路东段有房屋未完成拆迁,道路无法继续向东延伸,实际只完成施工620米,其中广济路以东的230余米路段实际上形成了"断头路"。

  受此影响,项目施工合同约定20xx年9月完工,实际至20xx年1月才基本完工,延期近16个月。

  3、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K0+940--K1+052段因房屋拆迁等原因而未施工,其余路段已完工。至现场评价时止,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已有20个月,尚未明确后续事项解决方案,未施工路段未办理变更签证,已完工路段未办理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4、未考虑周边实际情况,造成损失浪费

  为方便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道路与绿化工程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在已建好的纬二路路面上开挖两条施工便道(即两个施工入口),使得纬二路部分人行道麻石路面、自行车道红色沥青路面及绿化带损坏,造成了损失浪费。

  (二)原因分析

  项目未能达到预期效益的原因是项目建设超前,未充分考虑南城区的实际发展进程,周边土地开发未达预期。

  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项目的主要原因是实施前尚未完成征地拆迁,开工后拆迁受阻。

  未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和竣工验收手续的主要原因是后续事项未明确处理方案。

  造成损失浪费的原因主要是实施方案未考虑谭家桥安置区(二期)小区工程施工对本项目所造成的影响。

  六、有关建议

  1、基本建设要有序进行

  建设项目规划可适度超前,但项目实施不应过于超前,要与周边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项目建设应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不能边搞征地拆迁边施工。避免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或者建成后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发挥效益。

  2、及时处理后续事项

  对于项目建设的遗留问题,应明确处理方案,及时予以解决,不能久拖不决。如确要将未完成的152米道路完成,则应加大影响项目施工的房屋拆迁力度。如不需完成,则应将未施工部分办理工程变更签证,并在结算时予以扣减;已完工部分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并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及报财政投资评审。

  3、施工方案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

  对于纬二路部分已完工工程被谭家桥安置区小区施工车辆损坏的问题,建议建设方今后在审批施工方案时要预计与其他项目的相互影响。如预计损失较大时,宜暂缓施工,待影响消除后再进行施工,或作甩项处理,避免财政资金浪费。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1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400万元,用于全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xx〕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年初预算安排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公路日常养护400万元并下达预算指标。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农村公路养护线路有S345等26条路线314.861公里,投入441.00万元,共有25个养护工班;群众性养护1950公里,按养护标准1000元/公里,投入190万元;扶贫村通组公路281公里,按养护标准1000元/公里,投入28万元。

  (2)项目年度专项资金预期目标、绩效指标设定目标都已达到,通过绩效考核评价每公里养护资金有所节约,节约资金用于年报外的通组公路及扶贫公路,通过对全县农村公路专项资金的全部投入,全县农村公路路况得到大幅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本级预算400万元,本年预算200万元,上年结转200万元,全部到位并当年使用率100%。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农村公路养护线路:农村公路国道养护6.905公里,农村公路省道养护57.29公里,农村公路县道养护494.435公里,农村公路乡道养护472.384公里,农村公路村道养护1204.878公里,合计2235.892公路,农村公路养护桥梁252座。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路况评定达到公路养护有关考核要求。日常性养护采用日常巡查对养护效果进行考核,结合扶贫工作,吸取部分扶贫人员参与养护工作;群众性养护采用乡镇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承包人共同考核验收,结合扶贫工作,部分扶贫人员参与养护工作;扶贫村通组路采用扶贫办、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养护承包人、乡镇主管交通领导共同考核验收,根据考核考勤及验收程序,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质量总体可控,质量得到保障。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于20xx年12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年前目标。

  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上年养护情况考核结果,签订了20xx年养护合同,并根据考核结果下拨养护工程款,从而控制日常养护成本,日常性养护、群众性养护、扶贫村组道养护工作指标均已完成。

  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预算400万,农村公路国、省、县道养护0.7万/公路,村公路乡道养护0.35万/公路,村道0.1万/公路,桥梁0.1万/座。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的经济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成本控制、节约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效率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实施的进度及质量等情况进行分析;项目的有效性分析主要是对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效果的个性指标进行分析。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工程完成后,对改善沿线的农村公路路况得到较大提高,原来路面破损、沉陷地段较多,路肩水沟损毁严重,路面宽度相对较窄且路况不好,且常出现事故,日常养护项目实施后,加大了公路通行能力,极大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符合生态环境要求、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提升。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项目根据进度发放养护工程款,根据养护情况进行通报,以便提高养护质量、效果。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农村公路的交通状况和国省道路的通行能力。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加快沿线及周边地区脱贫致富和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4.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全县预算绩效管理扩面提质,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桂阳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项目实施里程,由于已硬化的通组公路未列入日常养护范围内,故实际实施的养护里程大于当年目标绩效里程,日常养护经费严重不足。

  我建设养护中心将加强日常性养护项目管理,提高日常养护补助基数,将通组农村公路纳入日常养护项目计划目标中。

  2、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每年增加日常性养护里程,已硬化的通组公路列入群众性及日常养护范围内。

  (2)主要经验及做法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措施养护承包人及时上报养护路线情况,发现情况及时处治,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养护质量、效果得到了较大的提高,建议提高养护经费。

道路绩效评价报告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沅陵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以下简称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中心共有在职干部职工人员204名,编外长期合同工1名。内设部门12个(包括办公室、人事教育部、财务部、质量安全监督部、机料部(应急保障办公室)、计划统计部、工程建设部、干线公路事务部、农村公路事务部、桥隧事务部、路产事务部、路网运行监测部)。下属二级机构3个(包括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苦藤铺养护站、公路建设养护中心马家坪养护站、沅陵苦藤铺交通流量观测站)。

  我中心管辖国省县道里程983.582公里,其中由我中心直接养护国道254.923公里,省道299.236公里,县道429.423公里;管理乡村公路2445.027公里,其中乡道984.104公里,村道1432.186公里,专用道路28.737公里。

  2.项目的实施依据:根据省市交通主管部门计划下达文件实施。

  3.项目基本性质、用途、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主要用于本单位所管辖内的公路、桥梁日常管理及养护维修,国省干线公路的大中修,农村公路的安防工程,危桥改造工程等。确保所管辖区干线公路路况优良率达标,做好质量缺陷路段的路况修复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提升管理规范,保障安全畅通。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项目实施计划。

  2.预期主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保证公路畅通,解决了安全隐患,增加公路路基的使用寿命。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一是要调查我中心管养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况现状,全面做好路况提升工作,消灭次、差等路,提升中等路,确保路况优良率达标。二是要做好质量缺陷责任期路段的路况修复工作;统筹组织实施好路面大中修工程,安保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确保在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大中修工程任务、安保工程及危桥改造工程。实现辖区内正常在养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无次、差等路。三是要全力修复水毁路段,确保在20xx年内全部恢复路况,及时消除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稳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路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本年度财政拨付项目资金9968.66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按时、按量足额拨付给项目施工单位,无滞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一切支出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财务人员认真审核算每笔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二)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包括项目决策、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我单位从项目入库到项目实施,从程序上全部按上级规定要求形成。工程验收情况,我单位以县审计部门、质检部门、和单位各相关部门联合组成验收。全部完工项目都已完成验收并开具验收资料。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监理等。

  本单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且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审定等资料齐全并基本能够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基本落实到位;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根据项目的完成进度结合财政拨付的款项支付。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无滞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已完成全年项目计划。

  (2)项目完成质量:合格。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本年度项目已全部完成。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保证公路畅通,解决了安全隐患,增加公路路基的使用寿命。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自20xx年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社会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5分(附相关评分表)。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路养护资金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专项资金计划下达滞后,影响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建议按上级下达专项资金计划预付的方式,分季度和进度预付给项目实施单位。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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