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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管理报告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报告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报告包含标题、正文、结尾等。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屠宰管理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屠宰管理报告1
根据市经贸委《关于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调研的函》的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全面真实地反映我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现状,给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生猪屠宰市场的监管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促进我区生猪屠宰市场健康发展,我们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调研,现综合报告如下:
一、我区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现状:
我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起步较早。1998年1月1日国务院《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吉州区启动了生猪定点屠宰工作,得到了市、区政府领导大力支持。从我区实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来看,经历了起步推开、磨合较量、强势推进、调整提高、规范完善五个阶段。尽管工作步履艰难,发展不平衡,但许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肉品质量显著提高。通过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后,城区、乡镇定点屠宰率和覆盖面大幅度提高,严把检疫检验关,保证人民群众基本吃上放心肉。二是稳定增加地方财税收入。三是逐步建立和形成了有序管理的肉品市场。四是肉类行业协会管理和行业自律工作开始起步。
1、屠宰厂(场)、点情况。按照“合理布局、适当集中、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我区决定在郊区4个乡镇设立3个定点屠宰场。20xx年完成长塘、樟山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选址、建设、验收,核发了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20xx年兴桥镇按规范建设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经申报由市经贸委核发了许可证。吉州中心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设在吉安市肉联厂,该厂目前已纳入国务院20xx年实施政策破产企业建议名单,因此择地新建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工作迫在眉睫。20xx年,我们先后在兴桥和曲濑两处选址,经过筛选和对比,最后确定吉州中心城区屠宰中心选址在吉州区工业园区内,刘家村附近,占地面积约50亩,现该项目正在上报立项。
2、执法队伍情况。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区政府成立“吉州区生猪定点屠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吉州区商业局。定点办履行日常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定点办下成立“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稽查大队在日常编制、性质尚未明确的情况下,人员大部份为原区食品公司管理人员,经费为自收自支。近几年来,稽查大队在商业局和定点办的管理下,不断规范完善执法程序和手续,提高执法效能。20xx年在查处江子头村和南坑村等3个危害较大的私屠滥宰窝点时,依法行政,按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处理,维护了法律尊严,树立部门威信。在稽查大队内实行目标管理,绩效挂钩。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思路,堵住监管盲区,加强市场、宾馆、单位食堂的用肉监管,加强冷鲜肉专卖店肉品监管,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定期组织稽查队员学习,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有序健康开展,稽查队起早贪黑,顶烈日、冒酷暑、战严寒、迎狂风暴雨,历经艰难险阻,一年360天奔波在城乡市场,开展市场巡查,进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为城乡生猪定点屠宰和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3、生猪屠宰情况。我们主要是在强化定点屠宰管理和完善市场监管上着力。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稳定市场供应。20xx年城区生猪宰杀量完成39800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10.56%,比上年增长8.42%。20xx年1—9月份城区完成40749头,比上年同期增长57.2%。二是完善乡镇定点屠宰管理。20xx年1—9月份完成5038头,比上年同期增长26.36%。三是加强监管,激活肉品市场流通。继续完善猪肉批发全面放开管理,在招标竞争中,审批合格肉品批发商17家,实行合同化和动态化管理。为激活肉品竞争引进批准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龙头企业在集贸市场设惠民农家超市,发挥平抑和稳定市场肉价的作用。
4、屠宰收费情况。我区定点屠宰仍然实施“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管理。定点屠宰一头生猪的收费标准是:国税20元、地税5元、管理费12元、检疫费4元、代宰费25元,合计为66元。运作方式是:批发商在肉品批发后,按时按批发量乘以每头收费标准将税费统一交定点办,定点办每10天一次分别解交国、地税和农业检疫等部门。该屠宰收费方式实行多年来,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运作简便,及时到位。
二、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发展不平衡,屠宰管理工作滞后。主要是: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监管薄弱,机构、人员、经费不到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生猪屠宰技术管理水平不高,检验人员,相关设施配备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垄断经营行为,猪肉价格偏高;农村村民和乡镇居民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重要性还没有形成共识。
2、定点屠宰仍受私屠滥宰的冲击的原因。一是部份居民和农户私自宰杀自养生猪并上市销售;二是周边县、区及乡 镇农民由于利益驱使,以自食宰杀为由私自宰杀偷漏税费,流入吉州区城乡市场。有的屠商为了逃避检查,把私自宰杀的猪肉分割后流入市场。三是周边县、区的乡镇定点屠宰猪肉和标志不明的白条肉流入中心城区大型宾馆酒家,宾馆酒家受利益驱使不配合,加大了定点屠宰放心肉的监管难度。
3、执法队伍不健全。稽查大队目前编制、性质、人员经费不明确,不落实、不到位。在此情况下,为了开展定点屠宰执法管理工作,商业局和定点办从企业抽调人员组成稽查队进行执法,执法主体虽不合符规范要求,因管理需要,短期又难以解决,形成事实上的委托执法稽查管理方式。
4、硬件投资不足,定点屠宰设施条件差,无害化处理设施和肉品品质检验设备不健全。
三、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修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创新思路,改进方法,攻坚破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建议和对策如下:
1、加强领导,调整充实生猪屠宰领导小组。对定点屠宰领导小组有人事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工作有效运转。
2、继续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一是执法人员要加强业务法规的.学习。二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的影响,尤其要加大乡镇定点屠宰的政策宣传,让城市居民和乡镇村民了解生猪定点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尽快制订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尤其要把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颁证、日常监管责任落实等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进行规范明确,增强实施意见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规范部门职能职责,强化执法手段,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生猪屠宰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质性突破。
4、进一步放开经销环节,用市场经济手段激活肉品市场竞争。对批发商实行严格的合同监管考核,鼓励养殖户进入市场直销及屠商批零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放开肉品批发市场,支持冷鲜肉专卖经营发展,并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大型超市平抑物价的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等方式,提高市场肉品供应,稳定肉价,进一步放开猪肉零售市场,积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肉品市场环境。
5、要继续加强稽查监管力度。加大对城区集贸市场、乡镇集市及村庄的猪肉摊点稽查力度。加强对从事生猪产品销售、加工的单位、个人及宾馆、饭店、集体伙食单位用肉安全管理,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肉品安全。
6、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请求市、区政府对我区生猪屠宰稽查大队从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给予明确,使定点办和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名正言顺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专业化、年轻化要求,建设一支规范、高效、有活力的稽查队伍。
二oo九年十月十六日
屠宰管理报告2
根据省商务厅开展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考核的通知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商务局在大力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总结提高,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和科学化,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瘦肉精专项整治落实情况
结合双汇瘦肉精事件的教训,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3月23日,我局专门召开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决定在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开展“瘦肉精”整治工作,确保肉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成立了“瘦肉精”整治工作专班,局长覃传发任组长,副局长副组长,市场秩序科为成员单位。从3月24日开始,对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经检测未发现含有“瘦肉精”生猪流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为了确保人民吃上“放心肉”,我们坚持从生猪的源头抓起,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主要是把好“三关”,搞好检查和验收:一是把好猪源关,严禁从已经曝光的河南孟州等四县签订购销协议。二是把好生猪养殖户筛选关,选择与信誉好,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订购生猪。三是把好生猪购进关,购进的生猪除了随附合法的“生猪检疫证明”、“车辆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外”,还必须随附生猪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瘦肉精”批检合格证明原件。在检查和验收上,力求自查自纠,同时配合相关部门的“瘦肉精”抽检,严格生猪进厂(点)检疫和查验制度,进厂未经检疫的生猪不得屠宰;细化和强化台账记录,确保生猪来源明,检疫检验记录准,出厂肉品去向清。
(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目前,全市现有生猪屠宰场16家,其中1星级1家;年全年累计定点屠宰生猪69162头,比同期77779头下降11.08%,其中城区37526头,乡镇31636头。为了加强对上述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管理,我们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制度:一是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生猪进场验收制度、检验检疫制度、肉品质量管理制度、肉品出场验收制度等一整套有关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二是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三是建立各种台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四是健全肉品质量保障措施,与机关、学校、超市、医院、企业等单位签订肉品供应合同等。为确保制度的落实与兑现,层层签定了责任状,实行肉品质量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要求自觉接受上级食品安全行业监管部门检查和指导。对违犯食品安全规定、造成肉品质量安全事故,或不履行职责、或违犯相关法规的负责人,将依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市政府与9个镇(街道办事处)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地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全责。市商务局与市内1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厂)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要求生猪定点屠宰场(厂)负责人对屠宰加工环节负责,确保出厂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建立肉品购销台帐,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严禁屠宰加工病死猪肉;严禁在屠宰过程中对猪、牛、羊注水流入市场销售;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格执行肉品屠宰检验制度。做到没有配戴耳标和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未加盖检验证章、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要承担屠宰厂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发现未经检疫或来源信息不完全的生猪,有义务及时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理。加强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必须要有经考试合格专兼职肉品品质检验员,对肉品质量负责检验;必须严格场内消毒管理,防止病菌侵蚀肉品;不断更新设施设备,逐步推行机械化屠宰。健全和完善畜禽定点屠宰日常管理规范,建立肉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市商务局和市教育局联合与全市79所中小学签定了《市肉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学校集体食堂采购的猪肉必须100%来自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执行进货索票要票制度,即学校采购肉品时,必须向销售方索取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相关执法部门检查时,学校应主动配合、提供肉品来自定点屠宰企业的有效票证;学校在采购肉品过程中,发现定点屠宰企业销售的肉品质量有问题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层层签定责任状以来,通过对肉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的检查,马家店街道办事处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各乡镇达到95%以上;全市超市、学校经营消费的肉品100%来自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没有发生一起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市商务局加强监管,在屠宰环节认真查找问题,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收集畜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建立了生猪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考核评价体系,内容为六个方面:一是生猪定点屠宰基本情况,包括屠宰量、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二是基础工作,包括台账、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三是肉品市场准入,包括肉品出库单、肉品验讫章、跨区域销售;四是卫生控制,包括工作人员卫生、人员健康、设备设施卫生;五是违规违纪,包括投诉、停宰及其他;六是考核评价结果。按上述考核评价办法,考核评价90分以上为合格,对不合格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整改到位,再由企业申请整改验收。对整改验收仍不到位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取消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资格。在评核评价中,有9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合格,通过限期整改措施,已基本达标。我们在新华网、中国农产品加工网、《日报》、《商报》、 网等新闻媒体播发有关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信息20多条,社会舆论监督有力地配合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四)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情况
近年来,市商务局牵头,与市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生猪屠宰窝点2个。突击检查办案10起,其中城区私屠滥宰1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规经营案9起。我局还制定了《市打击注水专项整治行动预案》和《市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预案》。快节奏、高强度、大范围地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违法行为,形成声势,形成高压态势。工作专班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市一盘棋。市领导就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注水问题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会后,我局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立即展开行动,突击检查、抽查35次,出动执法人员162人次。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注水肉问题基本得到遏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落实《纲要》情况
我局根据商务部关于《全国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纲要(-20××)》的通知精神,及时科学地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落实重点主要在强化科学布局屠宰定点,扶优壮强,采取坚决措施,果断淘汰落后产能,关停规模小、设施差、管理混乱的定点企业,做到宁少勿乱。按照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计划到20××年关停手工操作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3家,到20××年累计关停7家。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其在屠宰加工、肉品品质检验、冷链设施、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督促其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规模化、低成本扩张,通过多种方式,促进集中合并。积极支持、引导撤并的定点屠宰场和小型屠宰场点融入大型屠宰企业的生产、加工、配送和销售等供应链管理体系,转为其购销网点和分割配送点,妥善解决当地农民散养猪的收购和肉品供应问题。鼓励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建设生猪养殖基地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生猪规模;支持屠宰加工、肉类配送企业发展肉品分割配送中心,配置冷链设施,创建鲜肉品牌,扩张品牌肉连锁销售网络。
(六)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情况
主要是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坚持鉴别生猪来源,标注耳标,便于追踪问题源)、肉品质量检验关(凡发现有黄疸、高耳、蓝耳等病症肉品,一律登记在案)、生猪产品出厂关(对记录在案的各种问题猪肉和生猪分类处理,不允许流入市场),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近三年来,全市共屠宰生猪26.74万头,其中,无害化处理404头,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的资金共达到10.79万元。
二、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切身利益,关系政府的形象和声誉,为了确保工作扎实展开,市商务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强调要按照国务院、省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各方联动,全力推进生猪屠宰管理各项工作,切实推进“三个形成”:一是形成共识。肉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大局,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质量就是形象”的共识,抓住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强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是形成合力。肉品质量安全涉及生产、生活方方面面,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始终,全社会必须形成和强化“政府重视质量、部门监管质量、企业提升质量、社会关注质量”的工作合力,通过市政府发挥主导职能、商务部门主动加强监管、广大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成为质量提升主体、全社会强化监督主力作用,有效提升全市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形成声势。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群众举报监督的作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专项整治浩大声势,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全社会“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生猪屠宰和肉品质量安全整治良好舆论氛围。建立私屠滥宰以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经营举报信息制度,设立举报电话。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关于猪肉质量安全等一系列重大决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市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等部门关于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目标、工作要求进行了部署。市商务局成立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面认真地开展了活动。做到了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部门工作职责和专项工作有机结合,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市商务局在对全市生猪屠宰管理总体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修改,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对工作目标、重点和任务、时间和步骤、组织领导和分工进行了进一步细化,进行了具体的分解落实。真正做到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任务。决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的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强化对肉品加工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依法保障肉品质量安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通过整治达到以下目标: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100%,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95%,城区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重点是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等违法行为。
(四)改进方法,努力创新
今年以来,由于温和通胀,加上生猪疫情严重,生猪存栏率下降,肉品价格居高不下,投机分子为图暴利铤而走险,加大了市场监管难度。为了破解这个难题,我们充分发挥城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这个职能,积极筹集资金,开拓市场。荣昌肉联厂先后投资600万元,在五柳树临时市场、马半路市场、城南市场设立了3个直销薄利店,每天直销猪肉产品20余头。同时积极协调鲜肉进超市,与宜昌中百仓储购物广场店、北山超市等连锁企业签订鲜肉供应协议,每天供应鲜肉50多头;同时与我市生猪养殖大户签订返利直供协议,调动了养殖大户的积极性,确保了生猪有效供应。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使城区生猪产品价格较同期和周边县市区下降和低于0.5-1元,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生猪屠宰管理虽然整体效果不错,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一线执法力度不够,舆论宣传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予以解决。生猪屠宰管理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惠及民生的系统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推向深入,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将继续集中精力按照“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的四定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加大落实力度。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开展全面检查、随机抽查,同时对一些重点区域要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巩固前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加快查处案件的后续处理。
三是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共同分析,加强执法配合,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
四是加强政策调研和舆论宣传。通过实地考察和座谈等形式,了解一些情况和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对生猪屠宰管理的推进情况加大宣传,对那些好的企业、好的做法和典型重点宣传。
屠宰管理报告3
近几年,通过发挥现代互联网络技术,构建《xx市生猪屠宰检测监控网》,我市的生猪屠宰管理手段创新步伐明显加快,利用信息网络的强大功能,进一步完善屠宰市场监控体系,深入推进全市“放心肉”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生猪屠宰网络化管理基本概况
为提高我市菜篮子管理效能,提升管理档次,我局于20xx年开始筹建《xx市菜篮子网》随着网络建设思路的不断成熟,该网站逐步建立了生猪屠宰监控、蔬菜农残检测、水产品甲醛检测、市城区四大菜篮子商品批零价格监控以及绿色通道车监管等内容,实现对菜篮子工程质量检测与数量监控的网络化管理,为我市今后菜篮子管理工作向信息网络化方向全面发展夯实了扎实的基础。
20xx年初通过对全市生猪屠宰场管理调研的基础上,我市建立了《xx市生猪屠宰场检测监控网》(在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中处于领先地位),并逐步创建了市场运行监控系统、病害猪处理系统、瘦肉精检测系统、肉品质量安全责任产地追溯系统、生猪经营户信用档案体系、操作管理系统和屠宰信息上报监控系统等七大系统,内容涵盖生猪来源、屠宰数量(包括本地猪与外地猪数量及比例)、价格(包括毛猪和鲜肉的批发价格)、瘦肉精检测(包括定性和定量检测)、病死猪检验与处理、经营户信息、屠宰场信息等基本数据。网站实行三级管理,屠宰场级负责原始数据的上报和本屠宰场日常操作管理、市贸易局级负责屠宰网络日常维护和监控、公众级负责对外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目前我市9个生猪中心屠宰场陆续实现联网,并通过开展网络知识培训工作,在各县(市)区生猪中心屠宰场建立屠宰网络信息员和瘦肉精检测员队伍,每天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和处理工作。
二、实现功能与取得成效
(一)优化屠宰管理手段,提高决策科学性、及时性、有效性
一是生猪产销信息透明化,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近几年我市生猪屠宰管理工作,是在自然灾害频发,畜禽疫病突发,石油、粮食等基础产品涨价影响生猪运输成本等诸多制约因素下艰难而又顺利完成的。由于信息灵敏、通畅,我市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充分利用了生猪屠宰网信息处理的强大功能,帮助指导屠宰场及时从非疫区择优组织和调运生猪,严把生猪、肉品进出场关,从而以数量充足确保价格稳定,以强化检测保障质量安全。20xx年根据当时毛猪货源偏紧,市场波动较大,毛猪和鲜肉价格持续上涨的形势,我市通过屠宰信息网络,严密监测市场运行动态,分析生猪主产区猪源来甬情况,组织联系部分中心屠宰场赴河南、江西等考察,调研当地价格动态,存栏数量,加强产销衔接。从而确保全年全市生猪肉品市场始终保持货源充足,价格基本稳定,质量安全的良好发展态势,得到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是建立屠宰数据报送制度,通报生猪屠宰信息动态。我局通过建立屠宰数据报送制度,每月(旬)初根据屠宰网络显示数据,分析上月(旬)全市及各屠宰场生猪屠宰数量、价格等基本情况,进行月(旬)度分析比较,预测屠宰市场行情的基本走势。同时对生猪来源、病死猪处理、瘦肉精检测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以简报的形式向有关部门通报我市生猪屠宰信息动态,预测下一阶段生猪产销、病死猪预防等有关情况,把质量安全检测与产地追溯、市场运行动态监控与数据分析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优化了管理机制,提高了管理效能。此项工作已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三是开展检测数据联网公示,加强质量安全责任产地追溯。随着屠宰网络建设的不断深入,各种追溯功能也在不断完善。目前我市生猪屠宰网可以实现对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和市场运行动态三大方面的追溯工作。一方面是生猪宰前检疫质量安全问题的追溯。我市70以上的生猪靠外省调入,质量安全调控难度大。建立生猪屠宰网络后,进场屠宰的生猪一旦发现质量上存在问题,只要点击鼠标就可以轻松查询该生猪经营户名称、来源(目前可以追溯到县一级的供应商或生猪牧场名称),实现产地追溯。例如20xx年上半年,河南某地生猪发生疫情后,我局通过屠宰网络直接查询该地前阶段来甬生猪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及时通报有关屠宰场和毛猪经营户,暂禁该地生猪来甬,确保进场屠宰生猪肉品质量。第二方面是流通领域生猪鲜肉质量安全问题追溯。如果在菜市场发现有问题猪肉是我市生猪中心屠宰场宰杀的,可以通过菜市场鲜肉销售台帐追溯该生猪屠宰场名称,再通过该屠宰场网络(鲜肉销售表)上网查询问题生猪的.来源、经营户名称等有关情况。另外是其他情形的追溯。比如根据经营户或产地名称可以追溯其在某屠宰场或全市某个时间段的生猪产销和质量安全等情况。另外,当我市生猪肉品市场运行出现异常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我们可以查询全市或某个屠宰场甚至某个经营户的生猪屠宰数量和价格的历史记录,分析市场运行态势,为有关决策及时提供基础数据。
随着生猪屠宰网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市场监控体系不断健全,我市生猪屠宰肉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市场运行数量安全的宏观调控能力不断增强,生猪屠宰管理水平和档次也在不断提高,为我市“放心肉”工程全面推进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搭建“菜篮子”窗口服务平台,信息公开透明增强公信力
纵览世界上电子政务建设的先进国家,都把电子政务视为一项改革行政服务和公共事务管理的重要载体,当成一条树立亲民、爱民政府形象的主要途径,并大力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来提升政府公众服务质量。
生猪肉品是我市四大菜篮子商品之一,与广大市民生活息息相关。通过建立生猪屠宰公众界面,广大市民只要上网轻松点击生猪屠宰网就可以直接查询我市生猪来源、价格、肉品质量等基本情况。因此,生猪屠宰监控网为广大市民开辟了一个便捷、高效的“菜篮子”服务窗口。同时通过网络查询,广大市民还可以了解我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法律法规、工作动态及有关处室的工作职能,使我市生猪屠宰行业监管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度和影响力。
(三)建立行业交流机制,行业信息资源实现共享
我市建立屠宰信息网络后,每天上班前点击浏览屠宰网,了解全市各地屠宰数量、价格、毛猪来源等信息动态成为各屠宰场管理人员的必读课。
屠宰管理报告4
近期,我局在部门问政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群众多次反映我县生猪屠宰企业代宰价格高,管理不善等情况。为遏制私屠滥宰的现象,保证肉品的安全,保证生猪屠宰价格的合理、稳定,为了解我县及周边县市生猪定点屠宰的价格与管理的真实情况,给政府加强生猪管理的监管提供依据,我局对生猪屠宰市场的价格与管理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现综合报告如下:
一、我县生猪屠宰企业的情况
我县20xx年引进了生猪屠宰外资企业——XXXX肉品公司,是一家完全私营企业,也是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该企业前期投资500万元,后增加到20xx万元,占地面积70亩,建筑面积占约6000平方米左右(其中屠宰房厂房面积619平方米),设施完善。20xx年4月前,生猪屠宰企业以整条猪批发为主,因反映较大,后根据定府办字[20xx]34号文件精神,从20xx年4月25日起实施“代宰与批宰并行”管理模式后,代宰费152元(不包括检疫费6元),同时增加了投资,加强了生猪屠宰管理执法大队。生猪屠宰市场的价格与管理关系到消费者的生活、屠夫及屠宰企业的切身利益。
二、周边县生猪屠宰企业的情况
20xx年5月,我局部分人员组成生猪屠宰市场调查组到周边的XX、XX、XX、XX、XX等县的屠宰场实地考察,主要调研了它们的屠宰企业情况,管理模式、代宰费、日平均屠宰量及市场上的私屠滥宰现象、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等,并对进行了分析、研究和对比,情况如下:
XX县:益民食品有限公司,国有控股企业(国家占51%的.股份),投资260多万元,占地面积10亩,日平均屠宰量为70头左右,代宰费64元(不包括检疫费4元),有执法队,乡镇有私人屠宰场,执法力度好。
XX县:商业定点屠宰场,国有私人承包经营企业,投资200多万元左右,占地面积4亩,日平均屠宰量为80头左右,代费为40元(不包括地税5元,食品检疫费5元,检疫费4元),执法力度不高,无人监管,存在私屠滥宰现象。
XX县:XX城区定点屠宰场,国有企业,投资200多万元,占地面积10亩,日平均屠宰量为180头,代宰费为39元(不包括消毒费2元,检疫费4元,个人所得税5元),由于代宰费低,执法力度好,私屠滥宰现象少。
XX县:利民生猪定点屠宰场,国有私人承包企业,投资200万元左右,占地面积3亩,日平均屠宰量为100头,代宰费为48元(不包括检疫费7元),管理较好,私宰现像少,周边乡镇的生猪也到本屠宰场代宰。
XX县:XX食品公司,国有私人承包企业,投资200多万元,日平均屠宰量约80头,管理模式以整条猪批发、生猪代宰相结合。代宰费按1斤猪肉收取0.638元固定定额费用,不随市场猪肉批发价格变化而变化。按一条猪200斤估算,代宰费约为127.6元。有执法队,但仍存在私宰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1、我县生猪代宰企业和外县企业性质不同。
经过调研、对比可以看出,周边县的生猪屠宰企业多为国企,或国有私人承包企业,企业的用地大都由国家投资,以国家经营或私人租用经营为主,企业管理模式都是代宰。而我县生猪代宰企业是完全私人投资企业,企业投资大、规模大。
2、我县生猪代宰企业投资大,负担经费高。
外县的代宰企业投资都在200-300万元左右,前期均由财政投资,企业的承担经费主要是承包管理费、管理人员和工人工资、办公经费、水、电及机器设施损耗等,这种由财政投资经营或由财政投资私人租用经营的方式,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因此生猪的代宰费用也较低,得到群众支持和认可。这些企业的日均屠宰量较高,收益明显。而我县生猪代宰企业投资20xx万元,完全私人投资,投资经费和支出也大大高于周边其他县。除了日常的基本开支和经费,该企业尚需负担执法人员的执法经费,执法人员经费为平均每月19900元,去年以前缴纳给商务局的管理费平均每月为6866.6元,还有需缴纳的商务环保费(按1元/头计算约1655元/月)。这些需缴纳经费合计为均28421.6元/月。这些费用分摊在生猪代宰费上约19元/头。
3、我县生猪代宰费高,执法不严,私宰现象时有发生。
外县的生猪代宰费基本在每头猪50—70元之间,由于代宰费低,执法队执法情况良好,私宰现象相对较少。而我县的生猪代宰费为152元/头,代宰费比外县高出好几倍。而且,执法队执法力度不到位,对市场上出现的私宰现象处罚不够严厉,导致私屠滥宰人员时常抱有侥幸心理。我县的私宰无固定窝点,人员也不固定,查处难度较大,造成发现难、取证难、处理更难等现象,且私宰的猪大多为病猪死猪,严重影响我县的肉品安全。
投资和支出经费高、屠宰数量上不去、收益少是目前我县生猪代宰企业所面临的实际困难,企业生猪日平均屠宰量少,造成企业生产资源浪费严重。企业的这些经费负担和压力致使生猪代宰费高出周边县几倍,进而导致在猪肉价格上平均比周边县每斤高0.8-1元,群众意见较大。
四、生猪屠宰的价格与管理工作建议及对策
1、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
一是向群众、社会屠工印发了相关材料,广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是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工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的影响,尤其要加大定点屠宰的政策宣传,让群众了解生猪定点屠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加强代宰企业的管理,减免企业相关费用,下调生猪代宰费。
经调研,县屠宰场——XX肉品公司的每月平均全部支出大概13多万元,其中缴纳给商务局的管理费、环保费和执法人员经费约为3万元/月。现在屠宰费是152元/头,每天平均屠宰量大约50—55头,计算免除以上费用即可每头下调生猪代宰费用19元左右。根据国家农业部《关于做好20xx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xx]2号)文件精神,要把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经费纳入预算。因此建议政府把生猪屠宰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免企业部分管理经费和执法经费,同时根据屠宰场的盈利和经费支出,督促XX代宰企业尽量节约成本,缩小资金,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促使企业成本下降,以此下调代宰费用。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
建议政府把我县生猪屠宰稽查大队从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方面给予明确,使生猪定点屠宰稽查大队名正言顺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且不能让企业参与执法。应由政府出资按专业化、年轻化要求,建设一支规范、高效、有活力的稽查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现象,对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人和事要从快从重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公安部门应加强对私宰病猪死猪案件的查处力度,该抓就抓,该判就判,以提高违法成本,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肉品安全与肉品市场的价格稳定,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生猪屠宰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质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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