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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十分的重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逻辑的合理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1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营业执照证号,房地产开发资质为三级(证号:赣建房开字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法人代表,现有员工25人,有技术职称人员12人,占全体员工48%。公司为了规范经营行为,着重学习了赣市房字[20xx]3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督行为的通知》主要精神,现对照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上房字[20xx]4号文件),就我公司正在开发、销售的项目经营情况自查如下:
我公司开发资质在20xx年10月到期,现于20xx年11月按规定进行换证。开发的20xx年开发建设“”项目基本销售完毕,仅剩3套住宅和部分店面和写字楼正在销售之中;20xx年底正在报建“”项目。
1、预售许可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在开发建设中填写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确定了工程质量责任人;严格遵照预售许可制度,杜绝认购、选号、办理VIP等形式收取预付款,变相预售;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备销售的房源和每套房屋价格;做到明码标价、一套一标;未出现超出预售范围、预售方案的违规行为;杜绝了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
2、销售现场信息公示情况
建立了商品住房成本、销售进度、销售单价、业主临时公约、示范合同、销售人员等信息公示制度;明示了开发资质证书、商品房基本情况及“五证”办理情况;公示了预售方案和各栋房屋权利状态等情况。
3、销售合同规定落实情况
销售合同均使用示范合同文本并在网上签订、备案;按程序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要求在合同上表述了物业用房、会所、车位等设施的归属、交付使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规定;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在合同上做了专门表述;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签订事项和相关法律法规向买受人进行了讲解。
4、广告发布规定执行情况
在销售广告的宣传上,没有出现虚假、欺骗、短斤缺两的现象;对商品房的名称、面积、价格、用途、位置、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做出真实宣传,并在销售合同上予以明示;未出现承诺售后包租和返本销售等违规行为。
5、开发资质管理和备案情况
我公司严格按照资质范围开发,及时办理了开发管理手册;严格按照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项目验收,未出现将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得房屋交付使用的'行为;在售后服务上,按承诺要求,积极面对客户反映的问题,并能妥善解决,确保无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6、规章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企业长足发展,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守则》、《劳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开发与技术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制度》等,并严格遵守和执行。
7、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公司自成立以来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但受到县域经济的环境影响造成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素质跟大、中型企业有很大差距都有待提高,所以也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工程质量上,多多少少会出现一些小问题,给后续“三包”工作带来负担;销售人员在销售工作中耐心不够解释不到位,造成购房户的误解;工期紧时,工程人员对后续“三包”处理的及时性上有一定问题。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上加强上述问题的管理、监督。
总之,公司在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的关心以及社会各界朋友的支持下,得到了健康、长足的发展。我们将再接再厉、遵纪守法、汲取经验、总结教训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2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皖国土资〔〕206号)文件要求,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上旬,县国土局、县监察局联合开展了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的基本情况
<一>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
我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7月30日成立以来,共挂牌出让经营性土地5宗,面积25197平方米,总成交价518.25万元,土地纯收益209万元。其中商住综合用地2宗,面积7287平方米,成交价246万元,加油站用地2宗,面积6846平方米,成交价97.44万元,宾馆餐饮业用地1宗,面积11064平方米,成交价174.81万元。
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在我县得到全面落实,但由于我县土地市场较小,全面形成土地市场的激烈竞争机制还需做很多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履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除行政办公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外,其他用地均实行有偿有限期使用,对划拨土地改变用途的一律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报政府批准,对存量划拨土地随房交易补办出让手续的,因其面积较小,部分未签土地出让合同但在办理土地出让登记手续时均已报请县政府审批。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要求土地使用者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不允许擅自改变出让合同约定而使用土地。在基准地价覆盖的范围内,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皆不低于基准地价的40%,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外按评估地价的40%收取土地出让金。政府为支持企业发展,对部分工业企业用地出让金暂时缓征,但要求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或变更权利人。
<三>土地清理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8号)文件精神,巩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成果,妥善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2号)及省、市等规定精神,我县及时对违法用地情况进行了清理。
1、违法用地基本情况
我县企业违法用地共59宗,其中7月30日之前违法用地43宗,面积8.83公顷;7月30日之后违法用地16宗,面积2.73公顷。
2、违法用地处理情况
经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
(1)对占而未用,闲置撂荒的,限在接到责令整改通知书30日内组织复耕,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2)对已经占用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处以10元/m2的罚款后,补办土地报批手续。
(3)对已经占用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依法没收或拆除处理。
(4)对不主动接受处罚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的单位或法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实施当中。
<四>群众权益维护情况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及征地补偿情况
1999年至,我县33个建设项目共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75.340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8.8668公顷。征收土地全部经过省的政府批准。三费补偿总额2595.7702万元,已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不存在拖欠情况。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一是对从事个体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免征相关税费;二是对从事农用车、达雅机的个体户按下限征收交通规费和减半征收城市建设费;三是实行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证制度;四是政府已在着手制定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规定。
2、国有企业改制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后职工安置落实情况
为妥善安置我县企业改制中的职工:一是对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和符合其它破产条件的企业由地税部门按破产企业的等值资产抵交所欠交的职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金。二是由企业职工自愿入股,以入股资金作为注册资本,注册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租赁或买断原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业或副业,职工在原企业下岗,但身份不变养老统筹等不变,再在新企业竞争上岗工作。三是对适合租赁的企业发放下岗职工生活费,代交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四是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免收注册登记费;创办私营企业的减半征收注册登记费,并从投产之日起,第一年企年所得税的全部,第二、第三年企业所得税的一半,经税务、财政部门审核后,用于扶持企业。
<五>供地备案制度落实情况
挂牌出让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挂牌成交后,及时将有关挂牌资料装订成册存档,做到备案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可靠。
<六>土地违法问题处理情况
国发28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县加大了土地执法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宗、制止一宗、查处一宗”。共查处制止违法占地12宗,面积20.55亩;,与县建委建立了联合执法制度,立案2宗,面积7.337亩,全部依法处理完毕,其中恢复土地面积2.97亩,收回土地面积0.3亩,退还土地面积4.067亩,罚没款元人民币;查处矿产违法案件2宗,结案2宗。10月前,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宗,面积0.75亩,罚没款1600元;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宗,罚没款86065.5元人民币,经依法处理后,全部结案。
<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县国土资源系统扎实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指导原则、治理范围、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等。二是召开动员会议,对全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国土资源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及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实施意见》等内容,观看了《蜕变的人生》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四是在政务公开栏橱窗设置了宣传栏,在局网站开辟了专题,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相关信件箱和举报电话。五是自查自纠,狠抓落实。根据上级要求的治理范围和自查自纠的重点,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相结合,与“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相结合,对以来办理的国土资源审批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自查。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
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
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检查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
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
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
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二、今后工作思路
<一>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政策的要求,加大土地清理力度,规范用地行为,激活合法的土地市场。
<二>规范管理。
一是制定完善《建设用地审报流程表》、《土地登记发证审批流程表》和《采矿许可证审批流程表》等工作流程,及时受理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报件,确保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二是加大土地动态巡查力度,制定巡查路线,加大巡查范围,严格贯彻落实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要求,对当场发现的问题,就地依法制止解决。
三是坚持县国土、城建检查大队联合巡查执法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五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用地,对新出现的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土地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强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管理,规范项目用地行为,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没有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没有国土资源既用地预审意见或预审未通过的,县发改委、县工业发展局等部门不得核准或批准建设项目。
<四>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问题: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现,确保农民合法利益;
二是解决用地安置,实现农民自然转产。可留一部分经商用地,确保被征地农民不因失地而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平稳过渡,自然转产;
三是落实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失地农民的根本出路,是对失地失业农民进行养老和医疗保险,使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四是寻求多种途径实现失地农民再就业,应对失地农民进行免费再就业培训,使其掌握再就业技能,平稳过渡,鼓励发展二、三产业(对发展二、三产业的可参照下岗人员相关政策减免税费)。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3
按照镇宁县“三创办”《关于做好迎接第二季度“整脏治乱”、“满意在贵州”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镇创办发﹝20xx﹞5号)文件要求,我大队对开展城市管理、整脏治乱、公民道德教育等工作进行了认真自纠自查,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市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机制。
(一)疏堵结合,城区市容进一步改观
今年以来,我大队通过合理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工作,市容市貌明显改善。在工作中,我大队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全面履行职责,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按照“以人为本”和“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城市市容整治和日常管理;纠正城区店外延伸式凉棚、遮阳(雨)棚8起;纠正城区流动叫卖行为500余起;拆除不规范布幅广告60余处;清理乱张贴非法小广告、“牛皮鲜”20xx余处;督促商家对影响观瞻的10余块破损广告进行整改;城市市容秩序明显改善。
(二)机制灵敏,奖惩逗硬
我大队坚持实行“6.8”工作制、领导带班巡查制和路段责任制。做到了每周6天、每天8个小时投入管理力量,每天由大队领导带队巡查,有效提升执行力,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将路段责任制和“三创”工作相结合,提高管理标准,按照“领导到片、人员到段、全域覆盖、确保重点”的原则,实行分片包干制。由大队长牵头,中队长分段分片包干,落实责任点位,全体队员各司其责,积极做好了迎检工作。
(三)夯实基础,惠及民生
为切实做好“三创”工作,进一步夯实城市管理基础,镇宁城管人坚持“创建为了群众,创建依靠群众,创建的成果由群众共享”的总体思路,积极联动工商、环卫、社区、街道等相关单位,解决了一批因工程建设或管理疏漏留下的环境脏乱差现象,清除了一批城市管理难点、盲点问题,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得到广大群众的全力参与和支持。
(四)改进作风,提高水平
把简单的问题千百次地做好就是不简单。我城管大队深切认识到城市管理好不好,关键在人。在长期的城市管理工作中,镇宁城管人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坚持抓好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执行力,坚持说了算,定了干,干就干好。同时,进一步落实网格单元化管理,重新制定路段责任制,使城管牵头部门、协助部门、街道办事处、相关社区等有效结合,杜绝推诿、扯皮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城管监管网络化水平,确保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了一批反复出现的城市管理顽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局领导对城市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充实和加强了城市管理干部职工的配备,但是派在第一线特别是有执法权的人数较少;个别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政策水平和执法方式还有待提高;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身份有待解决。
(二)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1、一是城市管理责任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还存在责任不清、工作机制不顺畅等问题。二是社区对辖区城市管理负责的地位不突出,赋予的管理权限不够,力量相对不足,管理工作存在死角(小区、城乡结合部尤为突出)
2、居民环境意识不强。对城市管理宣传、引导不够,全社会环境意识不高,敏感度不强,对城市管理工作关心不足。
3、“门前三包”制度的监管力度不够,考核没有到位,日常督查较少。
(三)城市日常监管有待加强
1、目前执法管理对主街道巡查的多、监控的紧,对小街小巷管理相对较少;执法基本上在白天,晚上疏于管理,导致城区坏境参差不齐。
2、现在执法是靠“突击、整治”来实现,还没能从规范化的“法制、机制”来实现。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新形势下城市管理工作的宣传,进一步优化执法环境,打好城管工作群众基础。以“人民城市人民管”为主题,全方位、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深层次形成宣传声势,对市民进行城管法规教育和好人好事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城市环境意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城管、理解城管、支持城管,不断提高全民素质,增强“热爱镇宁、美化城市、管理城市”的自觉性和自豪感。
(二)健全完善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坚持依法管理城市。加强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及执法技能培训;严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检查力度;健全完善城市管理相应法规、细则,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
(三)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严格的督查纠察及问责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及技能培训。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4
我街道为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制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从加强法制宣传,严格执法程序,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并根据市县法制办的要求,对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自查工作,本街道的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制意识,法制宣传工作全面推进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街道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方法、手段和运行机制。一是领导带头认真学法,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在班子理论学习计划中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内容,以保证学习效果,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二是对全体执法人员强化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班,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提高依法行政业务水平;三是做好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我街道及下属各单位利用社区单位的宣传栏,村务公开栏、下发法制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切实保证宣传效果。
二、加强违法处罚,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随着近年来我街道城区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城郊结合部的不断规划建设,我街道近几年办理的土地行政执法、处罚也越来越多。为了切实做法这项工作,我们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公正、及时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确保不因工作失误,造成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发生。20xx年上半年,我街道行政执法案件共件,其中计生违法案件19件,已立案13件,完成处罚8件,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6万元;土地违法案件件,完成处罚件。
三、严格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在行政执法中,要求各执法人员所严格依照执法程序办事,明确责权,落实责任。要求在执法时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坐吃山空共同执法,要事先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按规定向当事人事先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在执法环节上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加强行政执法公开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清楚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律规定,公开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把办事条件、标准、要求和办事时限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5
档案工作是我局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我局的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大兴民政服好务,在管理体制、基础设施、业务建设、开发利用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使我局档案管理工作日趋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根据京兴档[20xx]12号通知精神的要求,我局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与组织管理
我局档案工作管理体制明确,局党委副书记亲自抓档案管理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同时配备了政治可靠,相对稳定的兼职档案人员。档案工作做到了统一领导、统一机构、统一制度,对本机关形成的各类档案从实体上实行了集中保管。档案工作列入了局班子的议事日程,并能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档案经费能满足档案工作的发展需要。
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通过学习,使大家提高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档案员能够积极主动向区档案部门反映机关档案工作情况,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建立健全了档案归档、保管、保密、鉴定、利用、岗位责任制等档案工作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使档案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同时,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对本机关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考核,做到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二、基础设施建设
我局的.档案库房及档案查阅室两间,密集件10组,能容纳本局未来20年内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档案库房坚固、安全,防尘、防火、防潮、防高温、防虫、防鼠等“八防”设施。根据档案工作的发展和需要,我局档案室配有计算机、打印机、办公桌椅,便于查阅和管理,有数量充足的整理档案所需用具。
三、业务建设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符合本局实际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各门类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业务规范,并坚持实施。归档文件材料的书写格式、质量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书写材料适用永久、长期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收藏的档案资料内容丰富。今年我局机关档案室共整理接收档案331件。其中,文书档案永久87件、30年8件、10年216件,目前档案室有文书档案3215件、会计档案1315卷、婚姻档案20xx卷、优抚档案801卷、基建档案136卷、照片档案1698张、实物档案366件。在做好机关档案归档的同时,对下属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也进行了指导,圆满的完成了归档工作。档案的分类、排列符合要求,档案无积存零散文件。档案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等现象、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开展编研工作,提高利用功能。结合民政工作特点,以突出服务为宗旨,除了坚持续写《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基础数字汇编》等编研资料,进一步开发了档案资料的价值,提高了其利用效能。
做好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多年来我局档案室为各科室查阅档案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如:电话待查、送卷上门等,20xx年上半年共为各科室查阅档案60多人次110多卷,解决了工作中的很多疑难问题。在档案实体利用和档案信息利用安全方面采取了借阅登记责任到人,档案利用手续齐全,保证了档案没有丢失、损坏、失密、泄密的现象。
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局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通过这次自查工作,我们看到了自身还存在不足,需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管理意识,加强对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认真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6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基本方略,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的建设。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此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情况:按照《乐山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县政务中心和本单位实施公开办事项目、办事流程和办事人员,并制定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针对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开办、换证、变更等虽不属我局行政许可事项,但考虑到行政相对人具体情况,我局积极转变职能,变被动适应为主动服务,这样既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又方便了广大群众。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首先确定了单位行政负责人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完善和调整了单位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配备了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并将行政执法责任的具体内容分解、细化,分别落实到综合股和稽查大队,各中层股室再将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年初时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年终严格进行考核。使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避免行政改正、撤销及败诉。
三、加强“五五”普法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县上“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局一方面抓好内部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自学、集体学和参加省市培训,不段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思和执法水平。另一方面我们还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通过现场讲解、真假药对比、散发宣传资料、销毁假劣药品等方式深入宣传《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使广大群众了解了药监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增强了药品经营单位和经营人员的自觉守法意识,树立了药监部门依法管药的社会形象,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局在加强执法人员自身学习的同时,通过县、乡镇两级培训的方式,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进行了培训。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要求,积极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资料归档和迎检工作。
四、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案件查办情况:我局十分重视群众的举报投诉,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制度,落实了具体人员分别负责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投诉,使举报投诉事宜件件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在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中,我局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对违法行为,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证据充分、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手续完备。尽力做到事前认真研究、仔细斟酌;事中依法行政、认真检查、详细取证,不信口开河、简单武断,处罚上严格按法律、法规执行,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做到行政处罚宽有规,严有据;事后认真总结、分析不足。这些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最大限度上地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公平、公开、公正。药监局自成立以来,我局未出现一起行政纠纷,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0xx年查办案件12起,20xx年查办案件15起,20xx年截止目前查办案件8起。
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执法监督情况:20xx年全国人代会通过了机构改革方案,食品药监系统再次面临重大调整,这一度引起了药监系统人员思想的波动。为此,我局及时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大家都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不管机构如何改,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确保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是我们义不容辞和始终不变的责任。两年多来,在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我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始终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平稳运转,案件查办正常开展,基本实现了机构改革期间班子不垮、思想不乱、队伍不散、执法不松的良好局面。近年来,我局除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外,还先后派人参加了省、市主管局组织的药品稽查人员稽查工作培训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培训会、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监管能力培训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培训,共计12人次。为了增强执法人员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我局全体执法人员还参加了省人事厅组织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网上培训、学习,并全体考试合格。
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打算。虽然我们的行政执法工作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实事求是地讲,我们面临的.困难还很大:一是执法人员严重不足造成执法工作的开展困难;二是执法装备的落后造成行政执法工作的被动;三是机构改革所牵涉的上、下对接时差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完善都影响了行政执法工作的稳定性;四是下一步食品药监部门职能调整后将面临着餐饮服务这一全新的工作,人员如何组合、搭配,资产如何划转,都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有很大影响;五是今后地方财政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在经费上的投入能否给予有效保障。对以上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思考、仔细分析,积极探索新的食品药品监管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峨边15万彝汉人民饮食用药安全有效,为峨边经济建设作出新贡献。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7
按照上级行要求,依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执法检查的通知,并结合市行20xx年度会计检查辅导实施方案,我行对近一段时期以及20xx年度会计工作进行了自查整改,重点对内控、支付结算、账户管理、资产、档案等方面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依据内控制度要求设立岗位,严格执行柜员制度。
IC卡、重要单证、印章、印鉴卡、重要物品账实相符,做到了“印、押(机)、证”分管。存放央行款项、同业款项核对相符。能够认真履行查库制度。尚未执行重要岗位轮换工作。
二、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法律法规、制度办法。
严格审核票据、核对印章,严格执行资金支取审批制度,执行大额现金支取备案制度。支票业务,汇款业务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操作。严格按照会计综合业务系统操作规程来处理每一笔业务。
三、着重自查了对结算账户的管理,将我行综合业务系统与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进行核对,核对账户户数、账户户名、账号,基本信息等,确保核对一致。
对于结算账户印鉴卡的管理,我行坚持“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并纳入钱箱管理,进一步防范了风险发生。对结算账户开户资料逐一进行核对,保证结算账户的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等资料的齐全并且期限有效。
四、检查了固定资产登记簿、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盘点,以及一些基础资料的打印装订。
通过此次自查,我行发现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做出了整改工作,希望市行领导对我行会计工作多做辅导工作,指出我行会计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加以完善,使我行会计结算工作能够高质量、高效率顺利进行,更上一个台阶。
综合执法检查自查报告8
按照上级《关于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20xx年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
20xx年大厂回族自治县编委正式把农业局“综合执法站”更名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由此,领导更加注重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把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作为当年的工作重点。一是制订了全年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局成立农业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为成员,全面督导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班子每季度都要听取主管领导和政执法人员工作汇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确定解决问题办法,部署下步工作。二是经常向县人大、县政府领导汇报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农业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冒伪劣农资的能力。结合普法工作,加大农资法律法规宣传,在农资产品集散地、经营场所以及集中居住区设立宣传栏,普及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动员组织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农资打假的工作中。今年以来,共出动宣传车96辆次,印发各类法制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人员达3万多人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加强自身人员农业行政执法素质的同时,在每年年初举办经营商户参加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全年共计培训经营人员76人次,录制节目3期,大型宣传9次。使全县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和遵纪守法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三、自查结果
这次行政执法自查工作,我们分两方面进行了自查,首先结合市局的督导检查,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其次,结合发现的问题,自己深入解决,并加以规范。通过本次自查,我县的农资市场比较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能沾沾自喜,在今后的执法检查工作中,要更加认真负责。对于,20xx年没有农业案件的问题,有以下几点原因:
1、全县农资经营户共计38家,其中种子经营户31家,农药经营户36家,肥料经营户30家,因我县土地面积人口数都相对较少,加之种植农作物的农户减少,农资经营户也相应的骤减,因此全县的农资监管工作就较为容易。
2、农民的识假辩假能力在不断的宣传中得到了提高,并且法律意识比较高,如果农业投入品有问题,能够积极保存证据,积极维权。
3、注重日常检查。一年中,农资检查工作总在进行,坚持“平时检查—重点抽查—督导检查”的模式,基本上按这三部走下来,经营者的守法意识逐年增高,责令整改后全县的农资市场就规范了,因此没有立案。
四、今后设想与打算
1、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体系的逐步完善,农业行政执法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要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上级的要求,把完善制度、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规范执法机构队伍。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对各执法单位分别下达委托执法文件,签订了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对构成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审批、询问及调查取证、违法行为处理通知、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结案报告等执法程序及文书严格按照农业部规定的规范程序和文本格式执行;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举报电话等。同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费、罚款一律上缴财政专户,严禁对单位、个人下达罚款任务。三是加强对执法单位、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执法人员除积极参加上极组织的'培训外,局组织为期一周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开展思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为基层为群众服务的思想,做到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程序合法、廉洁奉公,不得利用特权谋取不正当利益;执法单位定期向局汇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实行错案追究制,争取不出现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2、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和管理工作
承担起农资市场管理牵头单位的职责,组织各执法单位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部门执法与联合打假相结合,明查暗访与奖励举报相结合等方法,认真开展农资市场打假整治工作。
3、搞好部门配合,加大执法力度
在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要注意主动与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协调与配合,加强相互间的信息交流和案件查处工作。
4、克服“软手段”,积极敲响警钟
克服从前执法中的“软手段”,对农资经营户要严格要求,发现问题,马上查处,立案处罚,给其他的农资经营户敲响警钟,打消侥幸心理,保证我县的农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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