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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有偿补课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报告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有偿补课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有偿补课自查报告1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打造一支师德过硬的建设队伍。我校按照市、区教育局的要求,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师德教育,从源头上杜绝有偿补课的发生。
开学初,党支部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试行)》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表示要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同时,学校向社会公开教师有偿补课的举报电话:13982319299,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二、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承诺书》和《教师不违规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从行动上约束。
9月2日,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承诺书》和《教师不违规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
三、学校党支部纪检小组不定期找学生、家长进行座谈,走访社会人士,了解是否有隐秘的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现象。
学校党支部纪检小组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同时,支部纪检小组也走访了部分教师和社会人士,了解到以下情况:
1、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能利用自习课或下午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2、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个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现象,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
3、我校在职教师无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家庭住房或租赁他人房屋为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我校没有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收费补课”的行为。
5、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足课程、课时,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无学生流失和辍学现象。
以上是我校开展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确保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小学有偿补课自查报告2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我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健康持续发展,我校按照市委教育工委的要求,做了以下工作:
一、成立组织。
学校成立了以徐聪校长为组长的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领导小组,认真清查我校在职教师中是否存在从事有偿补课情况。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
学校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了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含校外开办“托教”),我校下大力气组织力量进行整治:
1、召开教工大会。学校于10月10日下午召开了全体教工大会,向全体教师发放了《福州屏东中学教师道德领域突出问题自查表》,认真组织教师对照反思,查摆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并设立校长信箱和举报电话(学校办公室电话及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领导小组电话),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3、严禁学校或我校教职员工借本校的场地和师资举办任何形式的学生补习班、提高班、辅导班或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坚决刹住不良歪风。
4、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切实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
5、我校将不定期组织行评监督员深入班级和周围群众,通过举报电子信箱,开座谈会,发动教师进行自查、互查,发现问题要整改并及时通报,对严重违法违法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结合我校实际,进一步规范教师教书育人行为,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进一步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精神,在全校掀起“树形象,学优秀,做贡献”热潮。
三、对学生做好宣传教育。
对学生进行有关政策宣传教育,努力使学生不接受有偿补课的活动。目前,我校教师不存在有偿补课(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现象。
品德修养是教师形象的关键,我们将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构建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努力创造教师新形象,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适应新世纪需要的合格的者和接班人。
小学有偿补课自查报告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一直非常关注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做了大量扎实而有效的实际工作,现将学校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思想教育,从源头上杜绝。
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执行领导承包教师制,开学初将举报电话和领导承包教师名单面向社会公布于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我们每月进行一次师德事迹宣讲,学习师德标兵和优秀教师、教育专家的理念和先进事迹。开学初我们学习了老教育专家霍懋征先进事迹,并开展了师德大讨论,每位教师还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二、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从行动上约束。
认真开展师德教育,结合六小教工实际,做到有针对性、有措施,学校与教师签定纠风责任状。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局对全市教师提出的“十条禁令”等教育法律法规,在校树立“爱生如子”的.教师典型,建立理解、尊重、信任、宽容的新型师生关系,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
三、不定期找学生、家长进行座谈,了解教师思想及行为动态。
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班主任能利用自习课或午间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总之,我们能正确面对新形势和新挑战,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能全力做好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为促进我市教育健康、蓬勃发展做出我们应尽的贡献,我校无一例“三乱”行为发生。
小学有偿补课自查报告4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师德师风建设,端正教育行风,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打造一支师德过硬的建设队伍。我校按照县教育和科技局的要求,开展了一次全面的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自查活动,逐一梳理和排查本校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师德教育,从源头上杜绝有偿补课的'发生。
开学初,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普定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处理办法(试行)》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各种规章制度后,提高了对价值观、人生观的认识,表示要上好每一节课,向课堂要质量,决不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绝不组织有偿补课,维护教师形象。同时,学校向社会公开教师有偿补课的举报电话:13698505501,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共同监督。
二、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承诺书》和《教师不违规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从行动上约束。
20xx年9月1日,学校与教师签定《师德承诺书》和《教师不违规补课不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
三、学校工会不定期找学生、家长进行座谈,走访社会人士,了解是否有隐秘的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现象。
学工会通过与学生及家长的座谈,我们了解到学生及家长对我校的师德师风状况非常满意。同时,工会也走访了部分教师和社会人士,了解到以下情况:
1、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能利用自习课或下午休息时间对学困生进行无偿补课,没有进行有偿补课和参与社会办学及为社会办学提供生源提取好处费的事件发生。
2、我校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各个教研组无教师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现象,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
3、我校在职教师无利用学校设施设备为学生有偿补课现象,也没有教师利用家庭住房或租赁他人房屋为本校、本班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4、我校没有以学校的名义组织“收费补课”的行为。
5、我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足课程、课时,学校无一例因成绩差、行为差为理由,劝其转学或勒令退学,无学生流失和辍学现象。
以上是我校开展严禁教师有偿补课的自查报告,今后我们还要继续落实好上级各项制度,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把我校的各项工作办的更好。确保我校无一例“有偿补课”行为发生。
小学有偿补课自查报告5
随着暑假来临,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不规范举办培训班的现象有所抬头,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容易引起群众对教育的不满情绪,不利于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日前,从滨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贪腐问题的有关部署,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滨州市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情况专项督导。
重申“七个严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此次督查,滨州市教育部门重申“七个严禁”: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严禁无资质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举办培训班。
市教育部门将开展专项治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师德师风好转。同时规范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各县区教育部门、市直各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市教育部门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规定,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实施方案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和《滨州市教育局关于落实教育部教师〔20xx〕5号文件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治理情况自查报告于8月1日前,以函件形式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将予以严肃查处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中小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区)和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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