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食品流通市场监管现状及思考

时间:2022-04-14 23:59:59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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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流通市场监管现状及思考

  食品流通环节,尤其是城乡结合部、农村及边远地区食品市场依然存在“散、乱、差”的状况,也是假冒伪劣和过期食品容易出现的主要区域。目前,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农村食品流通市场监管现状及思考

  (一)数量多,分布散。食品流通环节是食品监管对象最多的一个环节。目前全区食品经营户共有762家,分布广、散,在全区10个乡镇、266个行政村、17个居委会,2116个村民小组、118个居民小组。除了场镇较为集中之外,只要是村民聚居的地方就有食品经营户,许多偏远的村组都有小副食店(食杂店)。

  (二)规模小、档次低。我区食品流通环节主要以小副食店、小食杂店为主,全区740家食品经营企业(户),大型超市4家,占0.54%;中型超市12家,占1.62%;小卖部(食杂店)724家,占97.84%。受条件限制,许多农村小卖部(食杂店)是家店不分,硬件设施和贮藏条件十分简陋,店内食品陈列与相关硬性要求差距较大。

  (三)投入少、流动大。小副食店(食杂店)入户门槛较低,资金投入较少,利润空间较低,经营户流动性很大。有的农村学校周边的食杂店就一个背篓、一个箥箕搭成,违法成本很低,应对检查采取“游击”战术,取缔后死灰复燃速度很快。目前农村出现大量的流动“货郎”,开着机动三轮拉着小食品或快捷食品(凉菜、卤肉)等穿梭于各个村落。

  (四)意识弱、隐患多。大多数食品经营者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念十分淡薄,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识别假冒伪劣的基本知识。

  如农村小食店将食品与其他商品混合存放,有的甚至将食品与农药等农资商品陈放在一个柜台内;经营者进货、消费者购买时只考虑价格不考虑质量问题,致使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趁机进入农村市场。

  (一)档案规范难。建立完整、规范的经营户档案是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基础性工作。目前农村食品市场的经营户档案很不健全,无照经营的现象依然存在,原因是农村食品店经营的随意性较大,一些店想开就开,说关就关,特别是一些家庭式经营户和个体小摊贩,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就地销售。还有一些经营者是专门从事节日性或季节性生意,如中秋节前赶做月饼、夏季销售雪糕冰棍、春节销售年货等。农村食品经营户大多属于小本经营,流动性大、隐蔽性强,为逃避监管不主动甚至抵制到监管部门办理相关证照。目前全区难以建立完整、规范的经营户档案,还存着一些监管盲区。

  (二)日常监管难。一是量大面广分布散。目前农村食品经营户数量较大,分布比较散,有些位置十分偏远,存在监管盲区。二是监管力量显薄弱。相对繁重的监管任务,目前的监管执法力量显得十分薄弱,特别是基层食品监管力量明显不足够。虽然目前在三个片区设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区政府也明确各村(居)主任兼任当地的食品药品协管员,但基层所监管执法人员少,村(居)主任本身日常事务很重,加之又无额外的专项保障经费,无法真正调动食品协管员的积极性,导致日常巡查难以真正到位。三是业务知识欠精通。食品药品体制改革后,工商、质监、商务的食品(含酒类)的监管职能划转到食品药监部门,但划转的专业执法人员却很少,整个食品监管队伍有效监管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还很欠缺。四是执法装备待强配。目前开展食品日常巡查,基本还停留在“眼看”这个阶段,大多是看食品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包装是否规范、食品包装有无破损等,怀疑食品可能存在问题缺乏有效手段,就连基本的快速检测设备也没有配备,全区食品检验监测和风险评估能力十分欠缺。

  (三)违法查处难。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安全出现违法形为,处罚的最低标准为20xx元。

  大多数农村食品经营户经营规模一般较小,经营成本很低,资金投入少,一些经营户经济状况差。大多数小食杂店全部货值也没有20xx元,在实际的行政执法中,处罚标准往往难以执行到位。

  (一)实行分片巡查,完善监管档案。针对目前监管执法人员与监管对象极度不对称的情况,拟定计划分乡镇、分村社为片区开展全面巡查,做好档案登记,完善监管档案,对无证经营或证件过期的经营进行重点标注,并定期进行回访,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同时将监管对象按乡镇、村(居)归类,与所在乡镇、村(居)衔接沟通,共享档案资料,如有新增或注销的,及时进行更新和沟通。

  (二)实施分类监管,确保监管实效。按照日常农村食品市场巡查和案件查处情况,对食品经营主体建立a、b、c、d四类信用等级档案,重点加大对信用等级较低的经营户进行巡查监管:a类,守信经营者,每季度巡查不少于2次;b类,警示经营者,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c类,失信经营者,每月巡查不少于4次;d类,严重失信经营者,应依法查处取缔。同时按照食品种类、群众消费量、食品安全危害程度等特点,分为一类、二类、三类食品,加大对重点食品的经营加大巡查力度。一类食品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如粮油、婴幼儿奶粉、乳制品、卤肉、学校周边小食品等;二类食品每半年巡查不少于3次,如调味品、酒类、米面制品、干货、等;三类食品全年巡查不少于3次,如包装成品食品、膨化类食品等。通过实施分类监管,突出高危食品和重点食品的巡查和监管频次,把有限的监管力量用到重点的监管对象上,提高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效率。

  (三)加大案件查处,震慑违法行为

  针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特点,特别要严厉打击以“送货下乡、厂家直销、降价促销”名义在乡镇场镇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的蔓延势头,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通过媒体或网络宣传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的成果,对农村市场的不法分子起到有效震慑作用。

  (四)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加大与农业、畜牧、卫生、教育、公安等部门和乡镇的协作配合,实现部门联动,针对农村食品市场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通报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村组食品安全协管员和社会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体系。

  (五)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一是开展执法监管协管人员的培训。积极鼓励机关执法监管人员参加业务集中培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对乡镇食安办工作人员和村(居)食品协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增加基层监管水平。二是开展从业人员培训。通过分片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培训的方式,利用典型事件和案例示范,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的培训,从业人员诚信经营。三是开展社会宣传活动。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五进”、党员服务队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免疫力”,不断增强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经营的行为;发现问题食品和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形成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重大,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更是难上加难。希望能通过监管部门和协作配合,努力改善全区农村食品市场“散、乱、差”的状况,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