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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规民约实施情况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你知道怎样写报告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乡镇村规民约实施情况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按照“法治文明进农村”和“精神文明进农村”活动要求,xx乡深入各村、深入群众对全乡村规民约实施情况作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从调研情况看,各村均制订有村规民约,村规民约在上世纪80年代前大都是口头相传、约定俗成的“公约”,或一些简章条文的民约,内容多是封山护林、防火防盗、尊老爱幼、邻里和睦之类;90年代后,随着国家对村民自治力度的加大,村规民约开始大幅修改,进一步完善,内容涉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婚姻家庭、生态环境、教育卫生、邻里关系、村风民俗、土地管理等方面;绝大多数村规民约内容都体现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许多地方的村规民约还对养老扶幼、夫妻平等、家庭暴力等作了明确规定,使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调研中,大多村民对本村的村规民约都是认同的,认为村规民约是有意义的、起作用的。调研中,我们看到大量的村规民约源于历年来形成的“家规”、“族约规”,有很强的区域性、民族性、自发性和针对性,村民一旦出现违规行为,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解决问题,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增进村民和谐相处的一把金钥匙。所以,从整体情况看,村规民约在农村生产、农民生活中起到了良好的促进和调节作用。
虽然xx乡的经济社会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xx乡历史、经济、文化、教育、地理环境及交通等多方面的原因,群众的法治意识不强,仍有相当一部分村的村规民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农村基层干部文化素质不高、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农村群众普遍缺乏基本民主意识,导致了农村基层民主活动不活跃,农村落后的封建陋习一直影响着农村工作。和谐农村创建,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符合这一要求,首先就要建立一套符合时代要求的体制规范,再者就是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和体制。
一是制定程序要合法,村规民约只能由本村过半数十八周岁以上村民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召开的村民大会才能制定,并要与会人员半数通过;二是内容要合法,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的内容;三是要有合法监督,村规民约要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村规民约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都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