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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资本下乡调研报告(4篇)
在当下这个社会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商资本下乡调研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商资本下乡调研报告1
根据《XX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工商资本下乡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局对XX有限公司、XX有限公司和XX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商资本下乡基本情况
从规模看我县工商资本下乡总量较小,投资规模偏小;从投资领域看工商资本很少投资纯粮食种植,大多数投向收益较高的种植业、加工业和休闲旅游业。比如,川主寺薰衣草基地项目都是以种植业和休闲旅游为主题,以薰衣草种植、观光旅游为特色,以加工、销售为支撑,发展薰衣草基地XX亩,开发薰衣草鲜切花、干花制品、食品、日化品、化妆品等产业,直接带动农民增收。
二、制约工商资本下乡的主要因素
(一)企业对工商资本下乡认识不到位。一是工商资本下乡投资的积极性需要深入激发。总的看,目前工商资本企业下乡的数量偏少,下乡企业占当地企业总量的比重也小。究其原因,一方面,许多有能力下乡的企业,特别是一些正在寻求行业领域拓展的企业,没有认真分析乡村振兴对企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未对农村这片广阔“蓝海”进行深入研究。另一方面,有的企业虽然认识到了乡村振兴的重大机遇,但有畏难情绪,主要是大多数工商企业对农业农村不熟悉,对转型投资农业心中没底,导致有些企业的行动跟不上发展的节奏。二是部分工商企业对乡村振兴存在认识偏差。一方面,过分看重政府政策。在乡村振兴政策力度逐渐加大背景下,部分企业把主要精力放在如何最大程度坐享政策红利方面,研究如何争取更多的土地流转面积、贷款贴息、用地用电、基础设施配套等政策资源,而不是充分地研究市场规律,不注重利用农村资源禀赋,脚踏实地地拓展涉农相关业务。
(二)政府服务能力和政策支持不到位。一是基层政府的服务能力不适应工商资本下乡新形势。理念认识不到位。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当前,工商资本下乡正迎来一轮热潮,并有进一步增强趋势,基层政府虽然对此有所认识,但普遍未做深入的思考与研究,对乡村振兴的'重大机遇认识不足,未深刻意识到工商资本下乡可以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影响政府服务能力的提升。二是服务能力不足。基层政府承担着为工商资本下乡提供各类服务的重任,但相关工作方法和服务效能还不能满足需要。
(三)乡村专业人才不足。当前,随着农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趋势日趋明显,真正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乡村专业人才十分紧缺。下乡企业特别是没有农业背景的企业,对大面上缺乡村专业人才的认识不足,对乡村专业人才的重要性估计不足,下乡后才发现经营现代农业同样需要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同样需要各类专业人才,由于乡村专业人才储备不足,致使开展各项工作比较被动。
三、推动工商资本下乡的思考及建议
(一)制定工商资本下乡支持政策。出台明确支持政策有利于稳定工商资本下乡预期,对激发其下乡投资的积极性至关重要。建议出台政策,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二)开展工商资本下乡学习宣传行动。工商资本下乡,企业是主体,农民是参与者,基层政府是引导服务者。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商资本下乡已经起势的大背景下,学习宣传标杆能够找准工作着力点,凝聚起推动工商资本下乡的强大正能量,确保学有榜样、做有标杆,更好地推动工商资本下乡。
(三)规划建设一批工商资本下乡项目。项目是工商资本下乡的载体和关键支撑。从目前工商资本下乡态势较好的地区看,把项目作为推动工商资本下乡的基本抓手,精心策划包装项目、全力争跑落实项目,可以说谁抓住了项目,谁就抢占了制高点。建议实施工商资本项目带动战略,时时把项目牢牢抓在手上,突出抓好实力雄厚的大工商资本项目。
工商资本下乡调研报告2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兴旺产业最终落脚在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发展产业的主体上,其中,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各种形式下乡,具有资金、经营管理和销售渠道的先天优势,对其合理引导、扶持和监管有利于助推现代农业,特别是高效农业、多功能农业的发展,可带动村镇经济,就近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村土地撂荒、乡村空巢的问题,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工商资本下乡存在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笔者根据当前山西省工商资本下乡经营的实际情况,探究对工商资本下乡进行引导、扶持和监管的有效路径。
一、现实情况——困难和问题
截至20xx年,山西省全省下乡的工商企业或公司共计1289个,投资总额共计4681337万元,其中投资第一产业1725243万元,占比36.9%。
(一)下乡的工商资本持续经营困难。20xx年起,山西省掀起土地流转的热潮,很多工商资本在这一时期下乡租赁农地从事农业生产,但持续经营并取得收益的企业并不多。一是资金问题成为制约小型工商资本发展农业的瓶颈。发展农业所需投资量大,前期难以预估,流转土地、引进技术、建设厂房、购买设备、拓展销路都需要资金,且农业投资见效慢,资金不能短期回笼。一些企业在遇到前期无法预计的投资时导致资金链断裂,难以为继,就连资金实力雄厚的工商资本也坦言投资农业的资金远远超过了他们的预期。二是工商资本转型发展农业遭遇技术门槛和人才紧缺。现代农业要求精细管理,更需要核心技术。一些“煤老板”转型发展农业,虽具有资金优势,但缺乏农业生产和管理经验,未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管理技术,导致产量低或产品质量不高,市场竞争能力弱。三是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窄、涉及品种少、补偿金额低。农业生产极易受气候、病虫害影响,比如“水果之乡”运城市在果树开花期受寒潮影响,去年大部分地区几乎绝收。但山西省农业保险并未完全覆盖,有农业保险的部分地区保险涉及的品种也极其有限,且补偿标准低,难以弥补经营损失。很多经营主体表示愿意多缴纳保险以获得更高的补偿。
(二)农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是工商资本下乡的重要条件。目前,涉农项目周边、内部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不仅吸引工商资本入驻的动力不足,也制约着项目的后续运营。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很多项目位于远离城镇的乡村,亟须完善的水电、交通、物流、信息等配套设施,单凭企业自身力量面临较大困难,相当一部分工商企业进入农业领域后,前期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投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三)建设用地指标供应不足。工商资本进入农业,会不同程度存在建设农产品存储加工、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的需求,但这些项目大多位于郊区、乡镇,长期以来建设用地指标很难下达到农村。农村通过土地整理、村庄整治等方式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大都通过“增减挂钩”进了城,真正农村可用的建设用地指标紧缺。
(四)复杂的农村关系使工商资本望而却步。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连片难。土地连片了才能形成规模优势,但山西省人均耕地少,发包土地时遵循公平原则将土地优劣、远近搭配,地块也呈细碎分割的状态,因而成片流转涉及的农户较多,每户的诉求不同,有的要求提高价格,有的要求置换土地,有的心存芥蒂宁可撂荒也不流转,大大增加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交易成本。二是上抬流转价格。有些地方农户认为工商资本有钱,在本村流转价格的基础上把流转给工商资本的价格抬高了几倍,与当地土地经营权的实际价值并不相符,且不愿接受土地入股等收益会有波动的形式,流转费用能上不能下,以致工商资本承担了过高的土地流转成本。三是收获季节农产品难以看护。有些工商资本在流转的土地上种植单位价值较高的农作物,但部分地区会出现收获季节农产品被附近村民大量偷盗的现象,且因面积大而难以看护,严重损害了经营者的利益。
(五)工商资本流转土地存在纠纷隐患。一是工商资本和农户都缺乏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很多工商资本和农户都对土地流转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比如转包、出租、转让区分不清,调研发现有的工商资本与农户签订的是转包、转让甚至征用合同,工商资本在不知不觉中侵犯了农民的利益,农民也在不知不觉中遭受了权益损害。二是流转合同普遍不规范。大多数工商资本都存在合同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问题。流转合同不规范会留下很多纠纷隐患,特别是大规模、长时间流转土地的工商资本,合同不规范的影响范围极大。山西省每年下发的土地流转合同等六种土地流转相关示范文本,多数成了乡镇办公室的“固定资产”,如何有效推行规范合同是关键问题。
(六)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有一定的困难。一是基层农经力量严重不足。当前山西省土地流转管理的职能属农经部门,但全省大部分地区农经人员紧缺,市县一级往往1人承担多项农经任务,乡镇一级人员更是短缺,他们不仅要具体落实各项农经政策,而且还要承担其他任务,工作量相当大,这些都制约了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权力有限,开展工作协调难度大。比如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由农经部门牵头,但农经部门拥有的权力与承担的职能并不匹配,协调公安、国土、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协同开展监管工作难度较大。
二、合理引导、扶持和规范
(一)完善配套服务。一是加强工商资本下乡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以配套扶持的方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可以在政府、企业、农户、乡村间采取PPP、投改租等合作模式解决配套资金问题,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进一步探索融资担保机制。继续抓好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对接共享,积极落实风险补偿机制,探索抵押物有效处置办法,针对性地开设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保险险种。三是加强农业保险的作用。拓宽农业保险覆盖范围,增加险种,提高赔付额度。探索开展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业务,保险公司为土地承租业主的履约行为进行保险,消除农民流转土地的顾虑。四是切实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所需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将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工商企业下乡。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二)着力涵养乡村振兴人才。人力资源与就业保障部门应与农业部门加大合作力度,着力培育懂管理、会管理、懂技术、会技术的农业专业人才,适时建立农业职业经理人及专业技术人才资源库,有效吸纳身怀农业管理技能、专业技能,有志投身乡村振兴的人才加入乡村振兴人才库,同时建立乡村振兴人才评价机制,对人才库中的人才进行分类分级评定,为工商资本下乡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储备。
(三)充分发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改变当前产权交易市场挂牌多、运营少的现状,集中力量进行市场建设,在交易过程中鼓励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合作。除依靠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流转行为、提供咨询和鉴证等服务以外,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出面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一方面着力解决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的连片问题,另一方面依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力量规范农户的行为,保障下乡工商资本的合法权益。
(四)规范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行为。应当在普及土地流转法律法规上下足功夫。大力宣传土地流转法律法规,防止工商资本和农户因政策理解不到位而侵犯权益或权益受损。这是最基础也是最有用的工作,但很容易被忽视。宣传不应仅停留在文件上,应探索一些真正能够起到实效的宣传办法和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应当着力规范经营主体与农户的流转合同。农业部门应当与工商部门联合发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职能,在工商资本注册农业公司和执法检查时推行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合法性。
(五)提升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能力。应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工作进行明确、细化,要有操作性。要明确农业、国土、工商等部门在事前审查审核、事中事后监管中的各自职责,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避免推诿扯皮,从根本上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对租赁农地的工商企业组织,不接受审查审核,或者审查审核通不过又整改不力的,要有明确的惩处手段。
工商资本下乡调研报告3
工商资本下乡,指的是城镇工商企业向农业农村投资,带动人力、财力、物力以及先进技术、理念、管理等进入农业农村,从而推动乡村振兴。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下乡,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重要体现,是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现实路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举措,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迫切需要。
近期,我们围绕工商资本下乡问题在四川省的一些乡村进行了调研。这些乡村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建设幸福美丽新村项目于20xx年立项,通过规划立项、引进资金、拆旧复垦、新村建设、土地权属调整和村民补偿等工作流程进行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土地要素,为吸引工商资本下乡打下了重要基础。几年来,新村在吸引工商资本下乡进行投资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也积累了一些可资借鉴的经验:一是规划先行。结合当地农村实际,因地制宜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和模式,努力形成独具特色的美丽乡村风貌。二是政府搭台。政府通过村庄整治等工作帮助解决产业项目发展用地问题。同时,利用集体建设用地、闲置空间等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搭建合作平台,推广运营示范工程,增强对工商资本的吸引力。三是加强文化建设。把文化建设与吸引工商资本下乡结合起来,搞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充分利用乡村现有文化阵地,提升村庄文化内涵和村民文明水平,为吸引工商资本下乡营造良好软环境。
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促进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效果不够明显。虽然乡村环境、公共设施等得到显著改善,但约有66.7%的人认为,工商资本下乡并没有使自己家庭的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迁入新村的农民由于空间不够和相关规定限制,不能饲养家禽、家畜;受条件所限,田地基本用于种植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种植较少,生活中所需的粮食大多需要购买,食物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增大。二是部分产业发展未能反哺农民。城镇工商企业投资的乡村旅游项目尚处于规划建设中,新村建设中的一些特色餐饮项目基本由旅游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经营,参与新村建设的`农民就业机会没有明显增加。三是权益保障实施难度较大。农民缺乏新居的产权保障,影响了其获得感。
从调研情况看,引导和规范工商资本下乡,应在以下四个方面下更大功夫: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进行具体项目建设。在进行新居建设时,应充分考虑城乡生活方式差异和农民意愿,不能简单按照城镇建筑风格为农民修建住房。在项目立项规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处理涉及农民利益的事项时,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吸纳农民意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民主监督,及时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二是完善配套服务。以配套扶持的方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可以在政府、企业、农户、乡村间采取BOT、PPP、投改租等合作模式解决配套资金问题,同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区域交通路网及重要交通节点,充分利用好地下空间。将乡村垃圾污水处理和环境绿化作为重点建设环节抓实抓好。三是搭建平台、深化沟通。可以搭建政企合作平台,以政府为中介促进企业与社区、农户对接;或由政府协助建立企民合作平台、社区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与社区、农户沟通交流。通过深化沟通找准企业与农户的利益汇合点,让农户更多地从工商资本下乡中受益。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加强对工商资本下乡的监督管理。一方面,要求工商资本下乡遵循乡村建设的相关规划要求,明确经营建设方向,严格项目审核和建设用地审查。另一方面,在土地、税收、金融等方面为工商资本下乡创造有利条件,努力实现相关企业与农民共建共享。
工商资本下乡调研报告4
1引言
索洛等经济学家认为劳动、技术和资本是助推经济增长的三架马车[1-2]。中西部农村地区资本形成的制约因素较多,成为发展资本市场的瓶颈,使得资本在促进经济增长上作用不够明显[3]。因此,不少学者研究提出一个可行性看似较高的解决办法——资本下乡。在笔者对荆州市大量家庭农场主进行调查研究资本下乡时,发现资本下乡受到绝大多数人的反感。原因之一是大量的资本下乡让本地规模偏小的原生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被破产、被兼并。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资本下乡能解决资本形成的问题吗?
2 背景及现状
2.1资本下乡的背景
在当前的条件下,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包括三个。首先是农业收入。农业收入就是农民在自己承包土地的基础上所取得的收入。在目前的环境下,农民土地分散、狭小,生产资料不断上涨,农副产品价格相对稳定,农民在农业收入上的增长空间有限。
从当前的经济形势来看,打工收入来源具有一些非确定性,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已经波及中国,对制造业产生深刻的影响,沿海大批劳动密集型企业停产,农民工大批返乡,增收形势堪忧。即使将来经济形势好转,由于其缺乏知识和劳动技能,以及资本面前处于弱势,工资增长空间有限。
第三个收入来源是,国家的转移支付。比如停止征收农业税费,以及各种粮食的补贴,都算是国家的转移支付。同时,教育、医疗等的支付也属于此类。但是此类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非常的低。因此单靠农民、农业,要达到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提出的“20xx年农民人均收入比20xx年翻一番”的任务是艰巨的。要提高农民收入,必须开辟新的途径,必须依靠外力推动,尤其是资金投入。
外来资金来源有两条途径:一是投入;二是城市资本投入。在对农村的投入方面,从20xx年的2357亿元到20xx年的3397亿元,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三农”各项支出合计5625亿元,增加1307亿元,增长30.3%。可以说国家对农村的投入增长是快速的。国家财政主要投资的是两个领域: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如水利、道路、饮水工程、电网改造等;二是公共服务,如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险、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但是,“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不能仅仅依靠政府财力,它需要整个社会的合力。“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农村、农业、农民本身的问题,而是城乡对立的问题,是发达的工业文明与落后的农耕文明的对立,是两种生产方式的对立。城市生产方式是依靠资本、知识、管理、技术、品牌、人力资源等要素参与,而农村基本上还是靠土地与劳动力。因此农村要发展,就必然要求更多的生产要素来参与。农村的发展需要城市的生产要素的参与,特别是资本的参与,因为资本是核心,资本的投入必然带来其余的生产要素的参与。因而城市资本下乡就有其内在的需求性。
2.2资本下乡的含义
资本下乡,在经济学意义上,指的是用于生产的基本生产要素,即资金、厂房、设备、材料等物质资源。现实中的资本下乡大多是指侠义上的资本下乡,也就是“资金下乡”。
所谓的资本下乡就是把城镇工商业积累了庞大的科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吸引到农村去,以解决农村面临的困境。“资本下乡”是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条件。“有专家认为,“资本下乡”进行“城市反哺农村”和“工业反哺农业”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治本之方”,因为资本是现代工业社会最具有决定意义的生产要素。
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引导城市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表示,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有利于利用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的资金、科技和装备投入,引进先进的经营管理方式,加速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
据农业部初步统计,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已达2.7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合同)总面积的21.5%。其中,流入工商企业的耕地面积为2800万亩,比20xx年增加115%,占流转总面积的10.3%。
这位负责人说,今后将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引导城市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采取公司加农户、公司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订单农业等方式,重点发展种养业产前和产后服务、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四荒”资源开发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产业,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和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2.3资本下乡的意义
从理论上讲,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由资本与农民通过平等谈判而实现土地流转,让资本与土地结合,对农民与资方都有利。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并不总是如此,如《南方周末》报道的《资本上山,林改失范 江西铜鼓平息林权纠纷》,就为“资本下乡”敲响了警钟。这次林农与资方的冲突,根本原因是林农不能分享不断升值的山林收益。在一开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以及在资本面前的弱势地位,林农将林地以低价卖给资方,但是随着原材料的暴涨,木材价格也不断上升,导致林农因为林地价格的巨大反差而产生极大的心理不平衡。从而引起了资方与林农的冲突。从此次事件中可以看出,土地流转,虽然能使双方都获益,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农民在资本的面前的弱势地位,从而导致利益格局严重不均衡,引起双方的'矛盾冲突。
另一方面,在许多农村也出现了无房无地或有房无地的农民,他们或认为土地无利可图,或长期在城市居住,或急需用钱,从而将土地以一定价格长期转包出去。一旦经济形势严峻,或者投资失败,被迫返回农村,将无地可种,甚至无处可住。他们失去了土地的生活保障,沦落为农村底层。这样农村贫富分化不可避免,阶层矛盾将加剧,成为农村发展的一个不稳定因素。
3.1资本下乡渠道问题(主导产业威胁)
资本下乡渠道问题是有两个方面:一是资本下乡的渠道问题。是金融机构还是企业投资,还是个人直接投资、民间借贷等等。资本下乡渠道不畅通。二是,资本下乡后的项目选择问题,也就是投入什么领域的问题。
3.2微观农业组织“被破产”问题
大量资本下乡导致的小规模家庭农场、合作社、种植大户在土地、劳力、技术、市场等方面竞争处于劣势,抬高了地价、物价、人力成本,最终导致破产。未来农村是走美国式的大型农业企业之路吗?经济学家郎咸平等是不赞成的,鼓励支持小型农业微观组织发展,不能形成美国式的垄断。
3.3资本下乡“不种粮”问题(粮食安全隐患)
3.3.1“连片”土地获取难。下乡资资本下乡种粮没优势的第一个原因是,其进行规模经营支付给农民的土地租金一般要远高于农户自发土地流转的租金:“资本下乡种田就要从农民
那里租来耕地,且租来的耕地必须连片适宜规模经营。租来连片耕地,租金必须以连片耕地中最不愿土地流转出去农户所要租金为基准。”
3.3.2自然风险与市场风险大。虽然我国农业粮田的种植结构南北方存在差异:南方地区种水稻,中部地区一季水稻一季小麦,在北方地区则一季小麦一季玉米。“但是种两季的种植模式,一亩地的年纯收入也就是在1000元左右。”“这还是在收成好的时候——没有出现人为投入劳动不负责任或者自然灾害造成的减产。”在目前地租过高的情况下,租地经营的下乡资本种粮,难有利润空间。
3.3.3雇工成本高。资本下乡种粮没优势的第二个原因则在于:资本下乡进行规模经营,要么雇工,要么提高机械化程度。提高机械化程度意味着更高的固定资本投入,雇工就要支付工资。农业生产的周期长,田间管理是十分细碎、无法标准化且难以计量的,雇人管理的成本极高。农户种田,自己种自己的田,责任心强,利用茶余饭后时间即可以完成大部分田间管理。资本雇他们进行田间管理却必须按市场价格支付工资,“因此,当农户种粮食可以赚钱时,资本种粮却没有不亏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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