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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沿江岸线资源利用的调研报告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沿江岸线资源利用的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近一段时间,本人深入基层联系单位和长江沿线有关单位,就我市沿江岸线资源利用进行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地处长江下游左岸,主江岸线西起三江营,东至立新涵,全长14.7公里。此外,在三江营以西,尚有夹江岸线11.3公里,芒稻河岸线10公里,属于长江支流。自20xx年8月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沿江开发,制定并实施了沿江开发的规划和意见。通过几年努力,实现了产业向沿江地区的大转移。多家企业落户沿江,沿江地区已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成为汇聚一流人才、一流技术、一流规模的新高地。而沿江开发的主要优势就是利用长江岸线资源。因此,沿江岸线资源的有效利用对我市经济能否真正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式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我市沿江岸线资源利用现状
1、主江岸线。我市地处长江扬中河段北岸,受上流五峰山挑流影响,江流直冲江岸,历史上属于冲刷河段,深泓逼岸,江岸线坍塌后退不断。自1970年以来,我市开始实施大规模地江岸治理,先后在10公里范围内建丁坝10座、抛石269万吨,建立抛石防护带,基本控制了嘶马弯道弯顶的继续发育和坍势的发展,为岸线资源的利用奠定了基础。良好的深水岸线是发展港口运输业、船舶制造业等不可多得、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目前,已有中远码头、海螺、海昌、科进、鼎衡、龙和等多家港口、船舶企业落户,船舶及配套件制造等千亿元产业群初具规模。此外,三江营以西2公里范围内属南水北调取水口保护范围,属于限制性利用岸段。
2、夹江、芒稻河岸线。该段水域既属长江支流,也是淮河入江水道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起始段。岸线的东侧、北侧是我市规划建设的南部新城,目前落户的大企业主要是中海运江苏公司。此外,尚有40家小型船舶和砂石中转等企业散布其上。
二、岸线资源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岸线资源日趋紧张。目前主江岸线中红旗河以东岸线已经占用结束,以西部分除为中远码头、中信特钢预留的岸线外,其余被几家小船厂占用,空余可利用岸线已经不多。夹江、芒稻河岸线使用受南水北调水质保护要求影响,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条件。
二是岸线使用不尽合理。工业项目多,生活旅游岸线项目少。企业自备码头多,公共码头少。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不得乱用”的原则,少数小船厂占用主江岸线,影响了岸线的使用效率。夹江、芒稻河上的小船厂、小企业无序占用,影响了南水北调水源质量和二水厂取水水源质量。个别大企业占用岸线过长,投资强度不足,造成岸线资源的浪费。
此外,岸线使用审批程序复杂,环节过多,使岸线审批时间拉得过长,有的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严重扰乱了岸线开发秩序,给岸线管理带来较大影响,甚至有的企业在建设过程中,随意填高滩地,毁坏堤防,给长江防洪带来隐患。
三、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建议
为使沿江岸线资源得到更充分更有效的使用,为我市沿江开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在沿江岸线资源开发中,应加紧做好以下几项重要工作:
1、进一步明确开发利用的原则。一是深水深用,浅水浅用;二是重点开发港口、仓储等产业,引导产业向陆域纵深发展;三是近远期协调,为远期发展预留岸线;四是利用与治理相结合,确保防洪安全,促进河势稳定;五是统筹兼顾,兼顾经济发展、生态保护、水源保护、防洪安全、城市建设等各方需要。
2、加大规划力度,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在进一步调查、摸清现有岸线利用现状的基础上,组织专门力量,统一编制沿江岸线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应从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考虑与南水北调水质保护、南部新城发展、生态市创建等规划的衔接,对各段岸线功能进行明确定位,以人大立法形式加以固定,今后所有的岸线开发项目均必须服从这一规划。
3、加大整治力度,拓展岸线利用空间。目前,相当多小企业分布在沿江,特别是部分小型船厂码头占用主江深水岸线,既浪费宝贵岸线资源,也不符合水质保护要求,应按照扬州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市场手段对其加以整合整治。整合整治后规模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同时采取政策鼓励、技术扶持等措施,积极促使那些被列入整治范围内的船舶企业及早转产,转入船舶配套产业或其他产业,转入相关园区发展。通过政府推动,企业为主,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和推动中海运、科进、鼎衡等龙头企业对产品同类、地缘相近的被列入整治的小企业实行收购、兼并、抢股,进一步做大做强龙头型造船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小企业退出后的岸线应从严控制,为今后发展预备空间。
4、加大审核力度,从严控制岸线使用。岸线使用长度要以项目必须建设的码头泊位和相关设施为依据,依照泊位性质、等级船型、通过能力等技术规范要求,从严审核,科学确定,引导项目向陆域纵深布局,尽可能减少临水岸线占用,对港口设施依赖性不强以及生产型项目,一律不得贴岸布置,不得深水深用。对现有已占岸线的大企业发展规划,也应重新加以审核,鼓励、督促其优化规划、加大投入、提高生产能力,对岸线、泊位使用能力超出企业本身要求的,鼓励其通过对外合作,进一步挖掘潜力,充分发挥岸线资源效益。
5、加大公共泊位建设力度,发挥对腹地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现有深水岸线一般应以建设公用泊位为主,以此促进现代港口物流产业的加快发展,为广大腹地经济发展服务,提高码头、岸线的利用率。现有主江岸线应优先规划建设高标准、大吨位公用码头,同时在夹江较深水域段规划建设环保型材料集散码头集中区,引导芒稻河、夹江现有码头业主向区内集中。
6、加大管理力度,实行统一报批把关。在沿江岸线利用控制性详规编制完成后,由政府牵头,统一向上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这样做与单一建设项目逐个报批相比,既节约时间、经费,也克服了过去因报批时间过长而影响项目推进的难题。同时,对单一建设项目,政府可以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审批机构,按照规划进行联合审批,一次性批准,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7、加大岸线力度,保证岸线安全。坚决贯彻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所有企业必须边治理边建设,进一步落实防汛属地管理责任制。各企业在占用岸线资源的同时,切实担负起所在河段岸线治理、防守职责。项目建设必须保护江堤等防洪设施,确保经济发展与防洪安全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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