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时间:2022-03-23 20:17:13 报告 我要投稿

食品卫生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报告与我们的生活紧密相连,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卫生安全自检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食品卫生安全自检自查报告

食品卫生安全自检自查报告1

  汤河学校是辽宁省标准化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拥有师生近800余人,每天在校就餐的师生人数约680余人,切实保证学生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十分必要。为此,学校加强了此项工作的管理。

  一、加强食堂管理与要求,成立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加利李玉娟副组长:郑颖许兆峰

  成员:王鹏张喜俊王凤鹏李长胜王英杰

  崔强高光恒谷玉增

  严把食品质量关,出售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要求,生熟食品及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感染,餐具消毒基本合格,食堂环境基本符合卫生要求,各项规章制度完善。

  学校对食堂卫生进行多次检查监督,彻底清除卫生死角。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为了达到食品安全,学校与食堂签订食品卫生责任状。

  对食品的采购、供货加工等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所购食品和原料符合要求,同时对食堂的加工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一律不准出售。对存放食品和原料的场所要有专人管理,并做好进出货记录,生熟食品和加工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规定存放食品。食堂杜绝小食品的销售,每天按照学生的生理健康需要配置相应的食谱,以保证学生的营养均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的管理力度,学校安排一名教师在中午学生就餐时进行看护,确保学生在用餐时的安全。

  二、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设置了专职卫生管理员。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与工作管理人员结合学校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制度,并做到了制度上墙。安排了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监督员,每天一查,并与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经常联系,做好食品卫生安全的检查、监督,确保学校卫生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三、按期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进行检查。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坚持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安排了专职的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监督员高光恒、谷玉增每天早晨对食堂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当日的记录。由于学校的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到位,因此,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卓有成效。食品的采购、制作、留样符合要求,没有三无食品,各种证件齐全、工作设施完备、工作人员按章操作、制度健全。因此未发生任何食品安全事故。

  四、存在问题

  1、食堂环境卫生管理不够完善,学校食堂面积较小,就餐人数多,拥挤现象十分严重,存在安全隐患。

  2、食堂中有的餐具消毒不彻底,食物物品摆放的不规范。

  3、餐具使用不合理,生熟食品混用,没有明码标签。

  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加强学校视频的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2、严把食品的采购制度关,保证食品的可靠性、新鲜性。

  3、对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进行监督。

  4、定期进行消毒。

食品卫生安全自检自查报告2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XX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xx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四、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五、多举并措,力争实效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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