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粗暴执法行为的道歉信

时间:2024-10-22 02:13:35 道歉信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粗暴执法行为的道歉信

  广大市民朋友:

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粗暴执法行为的道歉信

  1月3日下午14时40分许,市城市管理局特勤大队工作人员在笔山路进行市容管理过程中,与执法对象廖某发生冲突,出现粗暴执法行为。对此,市城市管理局特向廖某和全体市民诚恳道歉!

  经初步调查核实:2016年1月3日14时40分许,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巡逻到笔山路与文科路交叉路口处时,发现廖某用一辆三轮车拉甘蔗在人行道上销售,即对廖某进行劝离。在劝离过程中,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未保持理性,与廖某发生冲突。1月3日15时03分,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公安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将伤者送到医院治疗,并将相关人员带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事情发生后,市城市管理局对参与粗暴执法的所有人员进行停职处理,待公安机关查清事情真相后,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最后,再次对执法人员的粗暴执法行为向广大市民致歉。希望广大市民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鞭策!

  兴义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1月4日

【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粗暴执法行为的道歉信】相关文章: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执行范围是什么10-01

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总结(精选10篇)10-25

社区工作人员日常行为守则09-19

幼儿园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精选9篇)11-29

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工作总结暨工作计划03-18

公路管理局慰问信07-15

商务执法调研报告07-25

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精选7篇)11-15

行政执法工作总结11-08

行政执法自评报告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