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失地农民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0-12-06 15:08:33 调查报告 我要投稿

街道失地农民情况调查报告

  农业、农民、农村历来是我党农村工作的重点,“三农”工作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工作。最近,我们分会就失地农民的情况作了一次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简述如下:

街道失地农民情况调查报告

  一、历史性变化

  ,原是区的一个建制镇,原辖21个行政村,总人口3.68万人,耕地面积40815亩,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特别是近几年随着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容,国家西气东送、苏嘉杭高速为、市绕城高速和东方大道等建设工程的实施,镇村的社会、经济状况发生了历史性变化。2004年5月8日撤镇改为街道,归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原21个行政村,加上从车坊镇划入3个村,撤并为14个行政村、7个社区居委会;原有4.08万亩稻田、湖荡烂田,现仅为1.5万亩。各项工程建设征土用地涉及18个村,2005年止,有失地农民16519名,占总人口的44.8%,其中老年人员3541人,保养人员5490人,剩余劳动力5380人,被扶养人员2108人。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被拆迁的村民已搬入国泰、通桥、塘南、姜家4个居民新村定居,其中国泰新村目前已有1600多户农户分别住进了别墅或公寓楼等安置房,过上了有保安、环卫、医疗配置比较齐全、交通便捷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以农业经济为主的结构转变为以二三产业为主体产业格局,劳动力以务农为主变为就业多样化。2005年,全街道完成工业销售17.7亿元,财政收入1.59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5%、55.4%,农村人均纯收入8010元,增长10.8%。通过有序、良性转变,呈现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新局面。

  二、积极的举措

  街道党委办事处,认真贯彻落实区区委、政府出台的[2003]63号《关于对被征使用土地农民实行补偿的规范方法的通知》和[2004]81号《关于市区进一步完善已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失地农民养老、医保、低保、就业四个方面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建立起了失地补偿与社会保障相结合的保障机制。

  1、失地农民养老保障。

  街道目前养老保障待遇的落实分为六种情况:(1)失地时已达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享受120元农保金和40元补差,计160元。2006年1月1日起再增补差20元,计每月180元;(2)失地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农保转城保,即2005年达到城保退休年龄的失地农民,每月养老金385元,2005年7月1日起月增47元,为每月432元。对这一农保转城保政策,失地农民尤为拥护,若老夫妻俩有800多元月收入,生活基本不愁。目前全街道有502位失地农民已享受这个标准;(3)保养人员(即男45-59、女35-54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60元生活补贴费;(4)剩余劳动力(即男18-44周岁、女18-34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生活补贴费(限发10年);(5)被抚养人员(指失地时不满16周岁,但取得二轮承包证的)每月补助生活费50元(限发10年);(6)区委[2003]63号文件出台之前失地的剩余劳动力采取一次性货币安置,每人发18000-15000元。

  2、失地农民医疗保障。

  主要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到目前为止,100%的农民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险。2006年,参保人员个人出资50元,村(社区)出资40元,区财政补贴50元,全年共计每位失地农民的.医保金额是140元。一旦生病就医可以按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手册规定标准结报医药费。

  3、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

  据民政办2005年统计,农民月收入不足180元/人、城镇居民月收入不足300元/人的低保户共349户,全年发放低保金79万多元(区和街道各半负担),并对近600户临时困难户发放补助费18万余元,使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有了一定保障。

  4、失地劳动力就业。

  据统计,目前全街道共有失地失业劳动力2200人,除间隙性零杂工外,已采取种种途径解决就业的占近70%,还有30%左右仍需着力安置。

  三、期盼与建议

  通过对失地农民“三保一就业”的调查,我们感到:街道对贯彻落实失地农民的各项政策措施是有力的,效果也是明显的,大多数农民在就业增收上反映较好。如六丰村顾水林,他今年62岁,原为六丰村10组,现已搬迁入住安置房,他上有老父母,下有三个儿子、老父母及妻子享受每月180元农保金,自己已由农保转城保,月享受432元退休金,三个儿子均有自己的工作和稳定收入,加上均已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生产比较稳定。他对失地补偿政策比较满意。据调查,像顾水林家这样的村民户约占全村的30%以上。

  调查走访中,我们也实地听到有的失地农民反映的意愿和期盼,原塘东村村民沈小泉,现年70岁,随征地拆迁,2005年全家5人已搬迁国泰新村。他说:失地前是小康户,现在变贫困户。失地前儿子开爿羊毛衫加工小厂,年收入2-3万元,自己在村打水机房管水,每年有1万元左右收入,全家承包6亩多地,种种、养养、吃吃,粮、菜、禽还有余,全家人均收往前超万元,生活基本达小康。现在厂拆了,地没了,收入降了。老夫妻俩靠农保,小夫妻俩做打杂工,年收入不足2万元,孙子15岁在读书,开门七件事,加上人情往来,样样得化钱,原积蓄用完,生活达不到一般人家水平。他又讲,现在指望小辈忠诚点(敬老、爱幼),领导关心点(社保、医保标准逐步提高),我们开心点(心情舒畅,乐观);对家庭,现在住得舒畅安稳,希望子女工作认真,收入稳定,孙辈好学上进,早日成才。有人对此现象戏称:住新房(拆迁安置房),穿西装,口袋缺钱心里慌。

  根据调查和农民座谈的情况,如何进一步搞好失地农民的“三保一就业”工作,我们建议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和强化:

  (一)深化养老保障。一是农保应逐步向城保转化,以缩小城保与农保的差距。尤其要注重解决早失地难进城保,仅享受农保的问题。按理说,早失地者早贡献、多贡献,不能让这部分人员吃亏。二是对2003年区委63号文件出台前,实施失地农民一次性补偿安置的,应采取适当措施,如建立相应的补助机制和逐步列入农保转城保的方法,以消除后遗症。

  (二)完善医疗保障。失地农民的医保,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在今后实践中还应在制度设计、个人帐户、大病统筹、门诊报销以及医疗网点等等方面多考虑失地农民人群、老年人群的特殊性,强化人性化管理,深化医保制度。

  (三)改善低保制度。对因病、因灾或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户,要充分发挥民政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机制,扶贫帮困,使弱势群体有基本生活保障,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四)强化再就业工作。失地农民就业如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各级各地都比较关心重视,区、街道、村(社区居委会)均做了大量工作并收到了明显成效,但仍需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引导、鼓励、扶持的力度,形成政府、失地农民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的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达到增加农民收入和稳定社会的目的。

  1、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失地农民就业竞争力。农民从田里走入企业、单位,要有一个技能升级的适应过程。对此,近几年来,以镇(街道)为主体加强了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2005年我街道就培训了1762人次,并发了培训证书,这对改善失地农民文化素质、生产技能“两低”(低文化、低技能)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后仍需加强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让失地农民适应就业需求。

  2、办好聘专场,积极推荐就业。据统计,近几年来镇(街道)已办劳动力招聘专场46期,企业提供2640多个岗位,应聘成功的有1690人,成功率64%,其中本地劳力达1192人。今后仍要进一步办好招聘专场,沟通就业供求,方便失地农民就业。

  3、搭好就业平台,内联外扩,促进多渠道就业。一是要进一步发挥街道劳动社保中心作用,建立好一户一表的劳动力数据库。强化数据库的动态管理,有的放矢,提高就业率。二是进一步加大街道、村(社区)和企业的联动,互通培训、招工、用工信息,全力推荐或接纳本地劳力就业,倡导企业后勤岗位全部使用本地劳力。三是进一步发挥商会作用,积极推荐农村劳力就业。据调查,近年来在商会支持下,已有44户“两低”劳力就业。今后仍要继续做好工作。四是进一步外扩,向辖区周边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镇、村推介本地劳力,使失地劳力就近择业上岗。

  4、加强引导,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一是政策上扶持,对失地农民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应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一样,在准入、税收、补贴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的优惠;对吸纳失地农民劳力的企业可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和社保补贴。二是创业引导,对有能力开店、办厂、搞运销的人员,应积极倡导鼓励,并在工商、税收、行政服务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三是扶持“双低”劳力就业,对于文化水平低、技能低的原长期务农劳力,应在环卫、绿化等岗位给予优先安置,发挥他(她)们勤劳和吃苦耐劳的优势。

  在此同时,要教育失地农民转变就业观念,克服怕受人管、怕苦怕累、嫌报酬低等想法,提倡艰苦创业,理性就业。有人讲,原来种田,面朝黄土背朝天,战天斗地冒寒暑,早出晚归都不怕,现在失地了,不能挑三捡四,应及时调整再就业者心态,不能企业上班拒三班倒,不能岗位适应你,而是你去适应岗位,主动干好,干出成绩来,以获得相应报酬。

  另外,应拓展失地农民的增收渠道。一是农民变股民。鼓励失地农民利用手头积蓄参加股份合作社。双浜、姜庄社区从今年起成立了农民自治管理的股份合作社。双浜社区物业股份合作社首期吸股1000股、计股本金500万元,其中个人股占80%,集体股占20%。合作社有章程,有“三会”、有盈利方式,有6%红利的目标。二是房东经济。经济发展,企业增多,外来人租房需求增加。失地农民安置房的部分出租既提高了房屋利用率,又相应增加了收入。要有序、有效发挥房东经济作用。在增收的同时,要加强社会治安、卫生管理,并自保、互保,促进发展。

  总之,善待失地农民,做好失地农民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使之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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