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通用1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秩序管理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
为全力维护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省道路运输条例》、《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21号)、《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的宗旨,坚持“紧密协作、依法严管、长效治理、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形成执法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在治理超限超载、打非治违、道路交通安全及通行秩序维护、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管理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起多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重点
重点治理超限超载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车货总重超过55吨、超高、超长等超限违法和车货总重超过核定载质量超载违法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货运车辆及拖拉机,超长、超宽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或不符合国家标准、与车辆强制性认证一致性证书不一致的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治理短途驳载、客车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以县交运局为主导,设置多部门联合处理办公室。对查扣车辆根据执法部门各自职责集中处理,实行“联合执法检查、一单分类处理、严格履行程序、确保消除违法”。“联合执法检查”即由多部门联合组建执法队伍,对有违法嫌疑的车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进行检查;“一单分类处理”即对认定具有违法事实存在的车辆建立违法一式两联清单,包括车辆类型、车牌号、行驶证、驾驶证、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及处理责任部门和处理结果等内容,根据违法事实由责任部门进行处理后加盖公章,最终一联整理形成台账,便于上级领导机关随时了解查处情况;“严格履行程序”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现象,确保执法公正严明;“确保消除违法”即违法车辆由联合处理办公室集中处理完毕后,二联作为车辆放行凭据,确保其违法行为消除后,加盖联合执法各部门公章,由停车场放行车辆。
(二)由县交运局组织县公安局、公路局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组成联合执法队伍,依法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进行查处,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协助。
(三)建立联合治理长效机制。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和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要定期开展联合集中治理行动,震慑违法运输行为。同时,各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大部门执法力度,对超限超载运输比较集中的重要路段、重要节点进行突击治理,真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既有集中执法又有分工治理的长效治超机制,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运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合执法中信息共享、追踪处理等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县交运局、公安局、公路局、高速黄河大桥管理处等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对联合执法的新动态、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和解决。相关镇(街道)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和物流企业、采石场、沙场、货源场站等加强监管,确保车辆按国家规定装载、配载,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三)加强后勤保障。联合执法部门负责联合执法的工作用车和其它装备配备,车辆、装备必须符合工作需要,确保必要的办公、生活条件和经费保障。
(四)加强新闻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联合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联合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深入执法一线,参与报道联合执法行动,曝光典型案件,广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和车辆超限引发的社会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营造联合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2
为加快我县文明县城创建步伐,切实加强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管理,改变城区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人车混行、机动车及非机动乱停乱放、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乱象,减少城区道路拥挤,确保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大队决定从现在起至年底开展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晓奋任组长,交管大队大队长刘庆冰为副组长,副大队长闫刚、陈海波、副教导员邵付敏、城关中队中队长凌勇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交警大队,交管大队大队长刘庆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工作,并对县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总责。
二、整治时间
11月10日至12月31日,早上7:30—8:30.
三、工作任务
参勤人员对下列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并依法予以处罚:
1、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的;
2、行人翻越防护栏、任意横穿街道的、过街不走斑马线;
3、行人在人行信号灯红灯亮时进入斑马线、闯红灯的;
4、行人在主干道上招呼出租汽车、公交车的;
5、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或在人行道上行驶的;
6、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与机动车争抢道路的;
7、机动车违法占道停车的;
8、机动车违反导向车道行驶的。
四、包保路段及岗位设置
大队长刘庆冰负总责,协调和部署整治行动
(一)第一片区(凌勇负责包保)
人员:新城区分队队员、5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新城区各道路的'巡逻管控工作。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惠民路交叉路口(县委党校路口)、青年路与为民路交叉路口(金域蓝湾路口)
(二)第二片区(陈海波、马庆利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二分队全体队员、4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国防路南段、大桥路、青年路南段、中兴路南段的巡逻管控工作,兼顾中医院、农行、金茂园等门口路段。
重点包保路口:国防路与大桥路交叉路口(中医院路口)、大桥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供电局路口)
(三)第三片区(闫刚、刘明伟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一分队全体队员、4个红绿灯路口。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西环路、青年路中段、淮河路、中兴路中队的巡逻管控,兼顾县医院路口、亿豪泊景城门口、实验小学、国贸门口等路段。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一中南路口)、国防路与淮河路交叉路口(左岸名城路口)
(四)第四片区(邵付敏、陈默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三分队全体队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国防路北段、环城北路、中兴路北段、青年路北段的巡逻管控,兼顾谷丰园、二实小、五河三中、盐业公司等路口。
重点包保路口:青年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一中北路口)、国防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盐业公司路口)
(五)城关机动队(鲍宇负责包保)
城关中队机动队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每天早、中、晚三个时段(06:00—7:30,12:00-14:30,18:00-22:00)负责新老城区各路段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治理。
以上每个片区每天早上7时30分至18时,加强辖区巡逻,管控和查纠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措施
(一)、国防路、中医院路口----盐业公司路口
清除国防路东西两边停车位,设置隔离护栏,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交警加强管理。
(二)、闸桥路清除东西两边停车位,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交警加强管理。
(三)、大桥路南北两边清除停车位淮河大桥西端至环城西路交汇处由住建局设置交通通行标志,解决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问题,交警加强管理。
(四)、淮河路与潼河路路口增设红绿灯一处。
(五)、站高峰人员安排:
淮河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穆友林、吴庆峰)
淮河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王维民、张永才)
淮河路与环城西路交叉路口(周飞虎、赵涛)
淮河路与闸桥路交叉路口(纪天明、曹晓飞)
浍河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华利、赵旭)
浍河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王健、钱锋)
大桥路与国防路交叉路口(严军、陈军)
大桥路与中兴路交叉路口(胡远见、沈思海)
大桥路与青年路交叉路口(周兵、徐阳)
六、工作要求
(一)、所有执勤民警、协警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按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区域执勤,非其它工作安排一律不得离开执勤区域,执勤车辆一律使用警用摩托车。
(二)、民警、协警执勤时必须按规定着装,精神要饱满,动作要规范,查纠违法行为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语言文明,动作规范。
(三)、严格遵守执勤、执法有关规定,严格依法办事,按程序规定处理违法行为,同时注意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滥用职权,防止引发重大事件,真正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文明执勤、礼貌纠违。
(四)、认真履行职责,杜绝失管漏管。县局和大队每周对站高峰执勤人员,在岗在位和管事率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履职的人员予以通报。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镇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大主任任组长,庙中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为小组成员。
三、工作措施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全力落实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镇人民政府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层机构,各行政村设立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2—3名村干部组成,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道农村道路安全。
(二)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源头监管。各行政村要积极配合交警队、派出所、镇安办、镇交管办、镇农机站,组织开展对“三车”(客运车、载客面包车、两、三轮摩托车)使用情况的清查,相关单位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对存在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运输车辆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政策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加强农村安全道路建设。在新建乡村道路的设计、建设中,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制度,严格把好设计审查关、工程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新建道路不留下新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隐患,各村要对辖区内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治,查看各类标志、标牌、标线设置情况,及时进行设置完善。
(四)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上安全课、观看交通安全宣传片、组织交通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地区客运车、两、三轮摩托车、非客运载客车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及危害、酒后驾驶、超速行驶、非客运车辆载客等交通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落实警示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四、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工作相对较弱,同时农村道路也是交通事故最容易出现的发多、反复的地区。各村、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切实按照省、市、县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投入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2、加强组织领导。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进一步明确分工,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制订和落实工作计划。在交通安全会议框架下,整体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会议的建立和健全,规范交通安全会议的`运作,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合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迅速部署安排。结合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推进措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工作。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进行责任倒查,依法依纪坚决追究失职渎职的责任。
4、强化自身检查,及时解决整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高整治工作的效率。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自身检查,杜绝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偏差。要全程、全面、全力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力落实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4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工作部署,20xx年4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整治强行超车、强行会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抢占道路霸道行驶、驾驶无牌证、驾驶报废及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等十大野蛮危险驾驶行为,规范货车通行秩序,防范减少货车交通事故。根据省、市、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以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常务副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交警四中队队长任副组长,信访办主任、各村支部书记、派出所长、教研中心主任程新有、工商所长、巡防队长任成员的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二、工作重点
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重点做好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综合执法行动。
1、整治重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醉酒驾驶、未审、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逆向行驶、强超强会、无牌无证、套牌驾驶、报废、非法改装。对超限超载的货车、要引导至治超站点依法处理。
2、整治重型货车、挂车非法改装,尾灯不亮、违规安装后射灯、车身反光标识设置、侧后部防护装置不规范严重影响安全的违法行为。
3、整治道路工程运输车、渣土车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红灯、闯禁行、超速行驶、违法掉头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灯具、超速行驶、低速占道行驶、不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
5、整治货运车辆驾驶人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证未审、记分达12分的。
三、工作措施
1、利用镇电视台播发公告、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办板报等多种形式,全面宣传综合执法行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村要明确1名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经常性的`宣传资料张贴、发放和记录有关的活动情况,集中利用5天时间(4月16日至4月20日)对本村货车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加强对货车司机的安全教育和提醒。
3、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占道等违法现象,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隐患。
4、在学校周边重要路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安装减震减速装置,加强师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杜绝学生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
5、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要配合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加大对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和修车点拼(组)装车等现象的治理力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协调会议,掌握工作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和相关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2、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村要加强对镇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加强道路巡逻检查,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必要时安排人员巡查。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5
为缓解县中心城区交通堵、停车难、管理乱等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疏堵结合、规范管理、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的原则,严格规范车辆通行和停放管理,合理利用现有房地产项目停车位资源,适度开发公共停车位资源,促进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全面提升。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规范行车、规范停车意识,有效遏制车辆违章行驶、违规停放及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等不良现象,达到有效解决交通堵、停车难、管理乱的目标。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私装地锁占用公共车位等行为。主要包括:
1.县中心城区主要干道、街道及国道过境段车辆违法违规停车的;
2.客运站、学校、医院、商场、菜市场、机关单位周边及居民住宅小区车辆违法停车的;
3.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放车辆、摆摊设点以及堆放建筑材料、生产生活资料的;
4.车辆占用消防应急救援通道的;
5.占道经营、私搭乱建、占用公共设施等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
6.货车、渣土车、各型施工车辆、拖拉机、农用车、机动三轮车(含电力驱动)载物抛洒、违反禁行禁令的;
7.非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多人骑行自行车等非法上路及改装加装遮阳伞等非法改装的';
8.摩托车和电动车非法载人、不戴头盔、占用机动车道停放的;
9.驾驶无牌无证、假(套)牌假证车辆或无证驾驶及飙车,酒驾、毒驾的;
10.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线路行驶,闯红灯、不礼让行人、随意调头、随意变道或逆向行驶的;
11.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随意横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12.报废车、僵尸车、灰尘车违反规定长期占用停车资源及私置路锥、私装地锁的。
(二)重点区域、节点:湘粤学校周边璜溪湾片区、南京洞片区、保盛幸福城片区(双拥路)、马耳冲片区、四方井片区、人民医院片区、蒋家湾市场片区、玉龙湾小区、竹源新村小区、东昇华城小区、怡景花园出入口、龙隐小区出入口。
四、工作措施
1.规范车辆通行。开展县中心城区车辆通行情况调研,根据车辆通行规律,科学调整富豪路、广发路、四通路等狭窄路段车辆通行路线,采取设置单行道等限行措施,优化县中心城区通行条件。进一步规范交通信号灯等规范通行管控设施设置,采取分时段开闭、延长高峰时段通行时长等措施,保证南京路等拥堵路段交通畅通。逐步实施人民医院门口等行人密集路段人行天桥项目建设,实行人车分流,缓解车辆通行压力。
2.扩充停车容量。采取市场化建设运营模式,在县中心城区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增加县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设施,扩大停车容量。充分发挥好现有房地产项目停车场资源,理顺停车位销售办证等方面政策,以住房公积金贷款、出台销售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引导县中心城区居民就近购买车位,缓解停车难问题。积极引进专业化实力企业,加快推进城市智慧化停车项目建设。
3.开展集中整治。针对县中心城区乱停乱放、私装地锁占用公共车位、住宅小区随意停放等突出问题,组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玉溪镇政府和县中心城区6个社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各类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利用先进技术设备和技术手段,增设重要路段、重要区域监控抓拍设施。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建立“随手拍”违法违章举报平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社区网格牵头单位及各责任单位要组织人员,加强县中心城区巡逻巡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建立公开曝光制度,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定期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五、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利用户外宣传栏、单位液晶显示屏、县融媒体中心等各种宣传平台,广泛组织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活动宣传,全面提升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规范意识,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12月)。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治整行动。重点打击行车道、人行道、住宅小区乱停乱放,集贸市场停车行车不规范,私装地锁强占公共停车位,僵尸车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等行为。
3.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巩固提升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成果,总结成功经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停车位扩容、人行天桥建设、智慧化停车等长期性工作。
六、工作职责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开展县中心城区交通状况调研,研究制定县中心城区交通通行优化调整方案。结合实际科学调整交通信号灯设置,规划设置交通违章易发点、多发点抓拍设施。牵头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行动,加强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全面提升交通通行质量。
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侵占城市人行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整治行动。加大非机动车道等违章停车巡逻巡查和整治力度。加强城市道路养护,全面提升通行条件。
县自然资源局:理顺房地产项目停车位销售政策,畅通办证渠道,促进房地产项目停车位销售。选址规划公共停车场、重点路段人行天桥等设施建设。
宜投集团:引进县中心城区智慧化停车合作企业,加快推进智慧化停车项目。
县住建局(人防办):加快推进县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优化老旧小区行车道、停车位等设施,改善老旧小区通行和停车条件。
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加大对居民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的督促指导,督促物业公司认真履职,切实强化居民住宅小区内车辆通行管理和停车管理。
县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开展县城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交通规范意识,营造浓厚舆论氛围。督促指导县融媒体中心开设专栏,定期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章县管理部:落实有关房地产项目停车位销售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全力支持停车位销售。
县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消防安全指导,加强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行为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监管,引导销售经营户落实销售办证“一条龙”服务。
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加强县中心城区周边公路养护,全面提升通行条件。
玉溪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管理原则,配合做好公共停车场、人行天桥等交通设施建设相关的征地拆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组织人员配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县中心城区各社区: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管理,组织人员劝导居民住宅小区乱停乱放行为。加大交通规范意识、安全意识宣传,提升社区居民素质。
社区网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加强对网格辖区内交通违法、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巡逻巡查,配合执法部门开展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宾心华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吴荣茂、李桥亮,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勇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宜投集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章县管理部、玉溪镇人民政府、县中心城区6个社区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政府办公室,由彭英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亮红同志、陈兵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人防办)、县住房和保障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玉溪镇政府抽调6名工作人员成立工作专班,与县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整治行动的统筹协调调度工作。
2.完善工作机制。集中整治行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统筹调度实施。县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和浓厚氛围。要服从统一调度,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各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由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每半月将整治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3.强化督查考核。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县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根据各单位不同职责量化考核指标。对整治工作不重视、不履职、不尽责的部门单位下发督办通知并予通报。对整治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要向县纪委县监委移交问题线索,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6
20xx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保障春运期间全省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平安返乡、顺利出行、欢度春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荆州市公安交管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
(一)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交通事故;
(二)不发生因管理原因导致的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
(三)不发生严重执法管理问题;
(四)不发生负面舆情。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20xx年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指挥部,由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周振武任指挥长,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景圣志,市局党委委员、交管局局长方凤云任副指挥长,局直警令部、交管局、治安支队、内保支队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指挥部在交管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全市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导。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源头防范“六大排查”。春运开始前,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安监、教育、旅游等部门,全面开展“六大排查”:
一查学校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企业。查学校和企业是否存在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无从业资质却非法营运,有从业资质但超范围经营,车辆、人员安全检查、教育制度不落实,动态监管制度(凌晨2时至5时运营监管)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带病”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校车及客运、危爆物品运输车辆。查校车是否持有《校车许可证》、校车标牌所记载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安全辅助设备是否完好。查客运车辆是否存在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违反动态监管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情况。查危爆物品运输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伪装、非法灌装危化品、非法运输、液体罐车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等情况。
三查校车、客运、危爆物品运输驾驶人资质。查驾驶人资质和准驾是否相符,查驾驶人交通违法和年度审验情况以及是否发生交通事故。
四查道路安全隐患。查易团雾冰雪路段、弯坡桥隧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以及江南高速公路等路段安全隐患情况,书面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安全设施,三级以下山区道路设置标志牌,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
五查旅游客运车辆线路。查旅游包车是否相对定人定线运营、是否避开凌晨2时至5时时段、三级以下山区路段通行,并要求企业组织包车驾驶人提前熟悉营运线路、危险路段和环境气候,防止因道路不熟、处置失当引发交通事故。
六查农村面包车、三轮车。查车辆牌证、驾驶人资质、交通违法、车辆用途、车况情况,提醒安全注意事项。
对完成上述程序、资质审查合格的客运车辆、校车、危爆物品运输车及驾驶人,逐一签订《20xx年春运交通安全责任书》;凡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或12个月内有3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严禁参加春运;凡安全技术性能不达标(含未安装紧急切断装置)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的企业,要会同安监、教育、交通运输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落实应急处置“五快举措”。要针对恶劣天气、超大流量、恶性事故、严重拥堵等应急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部署完善快速发现警情、快速联勤联动、快速预警发布、快速分流处置、快速撤除现场等“五快举措”。一旦发生应急警情,要第一时间广泛发布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融雪除冰排堵保畅,第一时间做好现场后方预警,第一时间快速撤除现场。对积雪结冰警情,尽量通过重车碾压、警车带道、分段放行、分车放行、间断放行、分流绕行、低速运行等多种措施保障公路畅通;对大雾能见度低、道路严重结冰、车辆无法通行的`,尽量通过远端控制、近端疏导、多点分流、借道通行、掉头返回等措施及时疏散滞留车辆;对各类欢庆活动、出行高峰,要充分考虑极端情况,提早制定疏堵保畅预案,发布避堵绕行提示,加强现场指挥疏导,调整信号控制方式,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三)强化路面通行“四大整治”。春运期间,要重点开展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客车违规通行等“四大整治”,营造严管声势。每天每台测速设备至少测速6小时。每周至少组织2天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并力争查实违法行为后2小时内录入综合应用平台。采取交警巡村巡线、派出所联勤联动、农村协管员守村口路口等形式,大力加强农村薄弱环节的交通管理;遇赶集赶场、走亲访友出行高峰期和恶劣天气,要发动农村基层组织守点巡线,劝阻违法载人、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把安全隐患消灭在出村之前。从2月4日起,全面启用并依托省际24小时执法服务站、缉查布控系统和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执勤点,对违规通行的“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假牌套牌嫌疑车辆进行布控,严查客车超员、疲劳驾驶、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非法营运和违法运输危爆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客车、危爆物品运输车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一律公开曝光,一律通报至所属企业。
(四)紧抓宣传提示“三大节点”。春运开始前,要深入客货运企业、学校、工厂、工地、农村,集中通报重特大事故案例和春运期间交通特点,宣传恶劣天气驾驶、应急处置、紧急避险、安全乘车知识,公布曝光停业整顿企业、停班整顿车辆,记满12分降级驾驶人信息,督促警示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要广泛开展“两公布一提示”,公布春运期间交通流预判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节日期间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春运开始后,要通过新闻媒体密集发布冬季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示长途驾驶、高速驾驶、山区驾驶、恶劣天气驾驶常识,教育驾驶人开车不要打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严禁加塞抢行和随意变更车道,安全文明行车;针对民工流、学生流、自驾流高峰,广泛发布堵点信息和绕行线路,引导驾驶人避峰、错峰、避堵出行。春节前后聚餐高峰,要结合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曝光酒驾典型案例,号召驾驶人不超速、不超员、不酒驾、不抢行,安全文明欢度佳节。此外,还要向社会广泛公布严重违法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参与春运交通安全工作;要用好短信发布平台,每天向营运驾驶人发送警示短信,通报恶劣天气、交通事故情况,提示驾驶人安全驾驶。
荆州市公安交管局将全力保障春运期间道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创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7
为有效解决我县城区国庆、中秋期间秩序混乱、道路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给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开展节日期间城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县两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陈清平任组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福明任常务副组长,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洣江乡政府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办公,刘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维护重点
(一)主要区域
城西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广南路、洋岭花园、三公里、洣江桥、云盘山庄路口、紫荆花路段、湘运汽车站路段等重点区域。
(二)维护内容及具体安排
1.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2.摩托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现象。
3.菜市场和水果市场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贩等违法占道经营等现象。
4.具体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搞好城区节假日秩序维护工作。
(四)此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治维稳政绩考核。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大力整治城市道路交通乱象,改善道路交通秩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和公安厅部署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结合淮安城市交通管理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和江苏发展大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按照"什么缺改什么、什么弱补什么、什么差治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全覆盖、零容忍、常态化"城市道路交通违法整治,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创新交管勤务模式,着力治理城市道路拥堵以及交通秩序乱、出行难和停车难等"城市病",进一步凝聚文明交通"江苏共识"、强化安全行车"江苏规矩",服务保障"两聚一高"新实践和"强富美高"新淮安建设。
二、整治目标
(一)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酒驾、醉驾、毒驾、闯红灯、闯禁区、闯单行线、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明显下降;机动车乱停车、乱变道、乱鸣号、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以及工程渣土车、水泥搅拌车抛洒滴漏、超高超载、污损遮挡号牌、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占道带客、违法上路等易发多发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交通乱点堵点得到有效治理。城市交通乱点基本消除,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堵点明显减少,重要交通节点拥堵明显缓解,拥堵范围明显缩小,中心城区重点学校、医院、客运站、商品、集贸市场等突出堵点、乱点治理成效显著,核心片区交通循环更趋畅通,城市路网整体通行效率明显提高;
(三)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明显改善。年底前,主城区以及生态文旅区、工业园区、盐化新区、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以及盱眙县、金湖县、涟水县全部完成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问题排查整改任务,排查、整改完成率达100%,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规范设置率达100%;
(四)交通参与者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广泛深入,主题性、公益性、群众性、社会化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亮点突出、成效突显,交通参与者知法守法意识明显提高。建立、健全交通违法举报和公开曝光机制,深化交通违法社会化治理。各地城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同比明显下降,轻微交通事故自撤率达80%以上。
各地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确保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下降。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整治交通乱象,保持严管严查高压态势。
1.严管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文明交通行为。重拳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骑行快车道、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违法,严查严处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观看教育片、参与交通协勤、媒体公开曝光和报请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所在单位等"四选一"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学习交通安全法规、参与协勤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各地要在有条件的路口,合理设置一批固定学习教育场所。执勤中利用执法记录仪和交通监控设备做好取证工作,对拒绝、阻碍执法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并利用媒体公开曝光。
2.严查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机动车闯红灯、闯禁区、闯单行线、乱变道、乱占道、乱停车、乱掉头、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充分运用摄录设备、交通监控和执法记录仪,灵活采取便衣组合执法、远程调度查证等方式,全力提高查处率。对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分析研判,科学用警,精准打击,定期不定期组织突击行动,大力开展滚动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各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认定标准,严格上限处罚,符合记分条件的,一律严格予以记分。
3.严控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主动会同城管、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灵活运用联动整治、交叉执法、伏击守候等战术,严查城区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等工程车闯红灯、闯禁区、抛洒滴漏、超高超载、野蛮驾驶、故意污损遮挡号牌和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占道带客、违法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6月上旬初显成效,6月底前明显见效。将违法多发、事故突出的渣土车、水泥搅拌车和工程运输企业纳入"黑名单"监管,对进入"黑名单"的,提交城管、住建等部门,督促采取限制招投标、提高准运门槛、取消市场准入资格等措施综合施治,全力遏制反弹回潮。再次向党委政府汇报,提请政府主导,工商、质监等部门牵头,切实落实电动三四轮车源头监管措施,坚决取缔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行为。通过延伸管理触角、提高违法成本,努力营造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局面。
4.严管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秩序。强化城区主次干道、中心商圈等大流量路段和支小道路易堵路段停车管理,综合采用监控抓拍、贴单、拖移等手段,加强违法停车整治,对重点路段违停行为,严格按照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处罚、记分。严格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科学合理设置路内停车泊位,严格控制路内停车泊位总量。对停车泊位严重缺乏、符合划线停车的,及时汇总报请施划增设;对不具备停车条件、乱停乱放突出的,及时申请安装车阻石或柱形、U型隔离禁停桩。对长期占用路内停车泊位的"僵尸车",一律依法坚决予以清理。主动协调城管、住建等部门合理划设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并规范管理。最大程度地引导市民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二)科学优化交通组织,推进精细化管理。
5.优化道路交通组织。要主动会同规划、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邀请规划设计、交通工程专家,认真组织排查城区路口交通渠化,开展路口交通组织和交通信号控制协同设计,合理采取分配进出口车道、设置待行区、可变车道、潮汐车道、专用车道等措施,全力挖掘路口通行潜力,切实提高路口通行效率和安全水平。要加强路段出入口管理,根据需要科学采取封闭出入口、实行中间隔离、机非隔离、禁左、禁行、单行等交通管理措施,完善行人过街通道、公交站点、路内停车泊位等交通设计,改善道路通行环境。着力提高交通信号控制智能化水平,优化信号灯配时,高峰时加强右转信号控制,减少直行和右转车辆相互干扰。
6.优化交通管理设施。深化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排查整改工作,确保保质保量、按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科学设计、设置行人过街设施,通过设置安全岛、行人二次过街等待区,有效保护行人安全。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大胆尝试、大力推广使用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自动识别提示装置,及时提醒遵守交通信号。各交警大队要在秩序中队、一线执勤中队指定专人,切实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工作,建立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日常排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随时报送整改。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改档案,建立突出、多发和重大隐患挂牌整改机制,实现交通设施隐患查、改留档,重大、突出隐患挂牌督办。
7.排查治理乱点堵点。组织专人,再次对城市交通乱点和堵点开展深入排查,重点排查辖区学校、医院、商圈、车站、老旧居民小区、各类商贸市场周边道路,以及其他交通秩序混乱路段。对排查出的乱点堵点,要按照"一路一策、一点一策"的原则要求,逐一制定、完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推进进度和责任单位,综合采取优化交通组织、加大执法整治、实施改造工程等措施,全力改善堵点乱点交通秩序,确保通行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出行满意率大幅提升。6月底前,市区清江浦区和开发区至少推出6条秩序严管街(交警一、二、三大队各2条)、生态文旅区至少推出1条秩序严管街,其他县区至少推出2条秩序严管街。
(三)改革交管警务机制,推动建立社会共治体系。
8.构建现代警务机制。探索、建立灵活机动、快速响应、科学研判、精确查控、扁平指挥、处置高效的现代警务模式。各地要积极借鉴"深圳经验",研究制定城市交通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方案,完善交通指挥中心功能,加强情报信息研判分析,组建交警"铁骑"队伍,提升快速处置各类交通警情及其他突发事件能力。同时要完善责任区勤务机制,按照交警支队路口、路段长责任承包精神要求,研究、建立符合本地的交通勤务管理模式,落实巡逻管控责任,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采取公开排名、滚动督导、末位淘汰的方式,强化平台数据、管理实绩、管控质态三维度考核,切实提高交通管理勤务效能。
9.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管理。各地要紧抓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契机,主动联合文明办,发动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动员离退休人员、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和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人士,组建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队,走上街头路面,积极协助民警劝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采取民警挂钩的方式,主动做好辖区文明交通志愿者培训、引导和协勤帮扶工作,确保广大志愿者积极、安全发挥文明交通协勤作用。充分利用车管安教平台和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平台,组织驾校学员和记满12分学习人员到路口协勤,确保严管街、学校、医院门口及其他重点路段交通高峰期间有人管理。各地要紧抓城市管理执法改革契机,主动协调城管部门执法力量参与城区支小道路、背街小巷违停执法,通过共管共治,形成互补策应。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公安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各类严重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0.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要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各种交通陋习的危害,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播文明交通理念,有效凝聚文明交通"江苏共识",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江苏规矩"。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采取组织记者随警采访、开辟整治专栏、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等方式,全方位、多视角宣传报道整治行动。通过手机APP、交警"双微"平台等自媒体,密集推送整治动态,曝光典型案例。同时,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避免出现负面新闻炒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11.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健全中小学文明交通教育长效机制,利用假期前后和各类校园户外活动,组织民警走进校园、走近学生,定期开展文明交通主题教育,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教育学生、引导家长遵章守法、共同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组织专人深入社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道德讲堂"重要宣讲内容。同时广泛征求各界群众意见,引导群众积极提供交通管理合理意见和建议,主动配合交通整治行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以政府名义部署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其他警种和社会力量参与整治、齐抓共管。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市局成立由张焱副局长为组长、交警支队领导班子、各县、区公安(分)局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交警支队各相关单位、县区各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在交警支队,尹志刚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考核通报。各级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全力投入,把交通秩序整治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确保整治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文明规范执法。各地要严格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关于规范执法相关要求,坚持文明、规范、理性、平和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严防发生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众不满、舆论炒作,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对少数恶意炒作造谣抹黑的,要及时澄清、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要对参与交通管理的其他警种以及协助管理的社会力量开展培训,规范参与整治行动。
(三)强化检查督促。各地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考核,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定期通报检查考核情况,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取得预期效果。整治期间,市局将抽调专人,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定期对各地整治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凡因整治措施不力、交通秩序混乱被省厅、市文明城市创建办或市局督查通报的,在厘清责任的基础上,一律严格实行倒查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地要于5月31日前,上报整治方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人名单,每月23日前报送当月整治进展情况和统计表,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9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严防事故、确保畅通、安全防范、服务群众四个重点,有针对性强化春运安保措施,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和“三个务必确保”目标。
“五个坚决防止”:即坚决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坚决防止在春运车辆、场站、景区以及春运公路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等造成群死群伤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大范围、长时间、长距离交通拥堵,坚决防止重大春运负面舆情炒作。
“三个务必确保”:即务必确保全镇治安、交通形势持续平稳,务必确保春运重点区域、部位安全稳定、有序可控,务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顺畅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有序的开展,我镇成立“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殷立成任组长,副镇长吴亚夫任副组长,安监办、农服中心、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办(简称“春运办”),由安监办负责人罗名洪、派出所所长钱朝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线路。主要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山高沟深等高风险道路;事故多发、违法突出、易受雨雾冰雪恶劣天气影响的易出事道路。
(二)重点部位。返乡流较大的村道路(西湖村大枫香树至石板岚垭、南湖村村委会至石轿大桥、东湖村关二咀至石溪盐井、北湖村南太路至碑基坪)。
(三)重点载具。主要是摩托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
四、职责分工
(一)镇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本辖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明确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的春运交通安全职责,定期研判春运安全形势,强化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开展春运安全工作。组织农机、派出所、交通等部门参加春运联合执法,根据春运重点时段交通安全特点,开展常态联合执法检查和“交安”行动。负责全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督、协调、指导工作。
(二)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及运输业主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制度和防范措施,派出所上路检查,镇“交安”行动、变型拖拉机整治。负责制定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防范措施标准。加强春运期间天气监测和部门之间的信息转递,及时发布和通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
(三)派出所:开展乡村道路交通执法,积极参与镇组织的联合交通安全执法整治。
(四)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落实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分析研判。
以重点时段根据辖区情况,动态分析人、车、路、环境、天气等到信息数据,适时调整领导带队上路检查及劝导员勤务安排。
(二)加强隐患排查,降低安全风险。
要以人、车、路、企业“四类要素”为重点,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切实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清零”,让“合格的人、合格的车、安全的路、合格的企业”投入春运。春运期间,实行每周动态排查。要相应的做好乡村道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好台账的`建立,在恶劣天气下做好辖区道路的预警提示。
(三)强化路面管控,确保安全畅通。
1.突出防控重点。要以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低速货车、拖拉机、变型拖拉机、三轮车、电动车、摩托车为重点,严查严处无证驾驶、酒驾、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认真按照“九率”(排岗率、上岗率、上路率、管控率、查纠率、督导率、倒查率、道路隐患排查率、道路隐患整治率)“九个100%”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道路管控,特别要严防“翻坠”形态事故。
2.严格落实勤务。从即日起,全面启动镇派出所、镇执法小分队、5个农村劝导站,每个劝导站每天运行不少于6小时。要结合辖区实际,按照“四定一表”(定时间、定点位、定人员、定上岗时长,提前制定勤务排班表)要求,调整优化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勤务部署,并录入农村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全员上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镇派出所、镇交安办每周上路执法检查均不少于3次,每周不少于1次依托辖区劝导站作为上路执法点。春运期间,交安办要针对秩序混乱、违法突出路段开展“交安”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不少于4次。
3.强化城市道路疏导管控。春节前后要加强对场镇交通组织,强化秩序疏导管控。
(四)加强宣传提示,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要充分用好辖区农村劝导站,在春运启动前将宣传资料、手持喊话器等必要宣传设施配备到位,从即日起至春运结束,持续开展宣传。
二是要利用赶场日、农村院坝会、红白喜事等时机,向农村群众深入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在春运期间不得少于3次;利用大喇叭进行录制播放村干部喊话和交通安全山歌等形式,春运期间每天播放次数不得少于2次,每次不得少于10分钟。
三是常态开展进农村宣传。用好派出所、交安办、农村劝导员、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农村宣传平台,把握好农忙、集中外出、集中返乡、农历节日等交通流量较大的时段,持续开展好农村宣传工作。要督促学校在学生放假前、开学前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不坐超载车、拒坐“黑车”。
(五)加强应急管理,快速稳妥应对。
1.健全完善预案。针对低温冰雪恶劣天气,要制定交通应急处置预案,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与气象、交通等部门的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2.做好应急准备。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对道路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设备准备,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科学应对。
3.强化应急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各单位要快速反应、协作配合,强化应急处置,防止大规模、长时间交通拥堵和多车相撞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对确需采取封路管控措施的,要做好协调对接,配合做好疏导管控分流工作,并将采取封路措施通报交通运管部门。要坚持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特别是封闭道路的,要做好解释、宣传、引导工作,告知群众预计开通的时间和绕行路线,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回应群众关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
(六)多措并举,强化督促推动。
强化督导检查。镇交安办要加强对辖区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站)、农业服务中心履职情况的实地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问题、责任、整改分类建立“三个清单”,通过定期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警示等方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闭环整改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春运安保关乎安全、关乎民生,是开年的首场大考。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方案措施,切实把职责和任务落实每一位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春运安保措施的落地见效,为建国70周年大庆安保WW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各单位要合理调整勤务,做好后勤保障,严格落实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要求,既要坚持严格、依法、文明执法,又要做好引导、指路、服务等工作,宣传报道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平安春运、畅通春运、和谐春运的良好氛围。
(三)密切联系,协作配合。要统筹协调辖区派出所、交通、安监、教育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会商研究、执法检查、责任追究、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坚持综合、系统治理。依托交安办平台载体,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工作会商,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四)畅通渠道,灵通信息。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备勤,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0
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效预防和减少市区道路交通事故,方便人民群众出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市区交通环境、经营环境和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商丘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按照《商丘市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原则,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密切协作,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与其他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三区属地管理、公职人员带头、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法取缔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占道经营行为,为广大居民营造更加舒适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执法监察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相关单位和科室以及三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监察支队,具体负责局系统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三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局整治规范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起草制定有关管理工作方案、措施、通知、通报等,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导三区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工作。
(二)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对市、区城管系统各单位公职人员带头执行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对违规人员和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三)市城管监察支队对三区全面取缔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商家出店、占道经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协调市区户外大型LED屏开展政策宣传。
(四)三区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面取缔本辖区内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销售商家出店、占道经营行为。按照区政府(管委会)工作部署,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协调市区沿街门店电子屏开展政策宣传。
四、整治措施和方法
(一)宣传教育阶段(20xx年7月20日~7月31日)
利用市区LED屏和沿街商户电子屏、车辆巡回宣传、自媒体等多种形式,配合宣传部门广泛宣传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采取上门送通告、发通知等形式,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市民对整治工作的认可,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31日)
全面取缔出店、占道经营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行为,对违章情节严重、拒不自觉整改的商家,要重点打击,从重处罚。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9月1日以后)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导三区城管部门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的.办法,对重点部位和重要地段严防死守、错时管理,防止反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工作任务和目标,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公平、公正,讲究方式方法,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制定应急预案,积极化解执法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三)示范引领。市、区城管系统各单位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主动做好亲朋好友宣传发动工作;禁止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进入或停放在单位院内;按照《商丘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规定,将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和公职人员年度评先评优挂钩,凡是违反规范管理规定3次以上的公职人员,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格次。
(四)保障民生。环卫、园林、市政等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统一车辆外观标识和编号,报市城管局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加强日常管理,逐步更换为合规车辆。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1
为有效解决我县城区国庆、中秋期间秩序混乱、道路拥堵、群众出行不便等问题,给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开展节日期间城区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努力构建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xx县两节期间交通秩序维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副主任陈清平任组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刘福明任常务副组长,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洣江乡政府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警大队办公,刘福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维护重点
(一)主要区域
城西农贸市场、水果批发市场、广南路、洋岭花园、三公里、洣江桥、云盘山庄路口、紫荆花路段、湘运汽车站路段等重点区域。
(二)维护内容及具体安排
1.车辆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2.摩托车等车辆非法营运现象。
3.菜市场和水果市场占道经营,店外店、流动摊贩等违法占道经营等现象。
4.具体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三)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搞好城区节假日秩序维护工作。
(四)此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综治维稳政绩考核。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2
为切实提高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围绕公安部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目标,聚焦群众关注的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县委、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秩序大整治、隐患大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首要任务,以维护畅通有序的交通秩序为重点,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预防重特大事故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县长、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宪任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殿文、县交通局局长姜良泽、县住建局局长高巍任副组长,其他交安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警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和信息报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慕小兵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目标
紧紧围绕“降事故、保畅通、严秩序”总目标,以改善城区道路通行秩序为主要任务,以严格执法为主要手段,集中整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机动车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乱骑行、行人乱穿马路、驾驶员不系安全带、驾驶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接打手持电话等影响道路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实现全县突出违法行为显著减少,全县道路交通事故显著下降,交通秩序和通行能力显著改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参与者的遵法守法意识和文明通行意识显著提升。
四、整治重点
(一)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假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顶格处理,有效震慑交通违法,压降交通事故。
(二)以规范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行为为重点,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专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非法载客、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伞雨棚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以深化“车让人、人守规”活动为抓手,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在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的同时,集中查处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纠正行人导致的交通乱象,坚决遏制行人交通违法引发的交通事故。
(四)以校园周边道路为重点,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交通管控,增加巡逻警力,强化交通疏导,及时查纠超员、超速行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
(五)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为切入点,开展乱停乱放治理。对路边非停车位临时停车的,执勤民警要通过劝导教育及时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尽快驶离,对违规停车、机动车驾驶员不在场的,一律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严重阻碍道路交通秩序的车辆,一律拖移至指定地点。
(六)进一步规范快递、外卖车辆的行车和停车秩序。督促快递公司、送餐公司制定快递员、送餐员行车与停车行为规范,加强快递员、送餐员文明遵规教育,做到骑行守规矩,不乱停乱放,不影响其他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
(七)规范共享单车(小黄车)的停放秩序。在不影响人行道畅通的前提下,合理施划单车停车位,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管理责任,使共享单车在停车位内头尾一致,有序停放。
(八)以强化综合治理为依据,疏通城区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联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坚决取缔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疏通城区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交通,恢复道路的`基本通行功能。
(九)要针对上下班、上放学交通高峰时段,加大对重点路段、易拥堵路段的巡逻管控和疏堵保畅,要提高见警率,坚决避免长时间大面积拥堵。
(十)要重点整治242国道、242过境线、县乡农村道路、城区银州中路、公园西路、青年西路、行宫西路、银河东路、人民路、二道街等重点区域道路交通混乱的问题。
五、整改步骤
(一)安全大宣传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县委宣传部要统筹安排各部门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布公告、散发宣传资料、发送手机短信、公布违法行为举报电话以及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现代媒介作用,深入开展宣传,造大整治声势,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和举报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通过致全县老百姓的一封信,提醒交通安全常识,通过事故案例告诫广大驾驶员及群众酒驾醉驾、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逆向行驶、乱骑行、乱穿马路、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对违法的驾驶员及群众以教育劝导为主,引导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在宣传动员阶段,县新闻中心、电视台对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报道,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秩序大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制定可行性整治方案,公安局要科学组织警力,开展现场集中执法行动。各警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大力整治,通过100天集中治理,促进我县道路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使各类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罚款罚款,该扣分的扣分、该拘留的拘留,坚决做到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有效震慑交通违法,压降交通事故,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三)隐患大整改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认真对整治行动进行整理总结,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全面认真整改,及时“回头看”,公安交管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大整改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提升整治效果,确保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常态化安全、畅通。各有关部门在整治期间必须向整治行动办公室定期报送专项行动信息及进展情况,于7月2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六、工作措施
(一)城区街道交通秩序整治。
由县交安委办公室牵头,交通、住建、市场监管、客运企业等单位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大对城区道路车辆乱停乱放、不按停车泊位停放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道路上影响正常通行秩序的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还要加大对城区街道三轮车违法载人、三轮摩托车任意穿插通行等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对城区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对城区道路上的标识标线、停车泊位进行重新施划。住建部门要对道路以外、商场门前等区域违停车辆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并施划标识标线、停车泊位,必须在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公安交管部门要联合交通、住建、客运企业全力查处出租车随意掉头、乱停乱放,公交车占道行驶、强超强会等违法行为;联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城区改造工程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对城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影响正常通行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切实保障城区交通安全与畅通。
(二)国省道、主干公路交通秩序整治。
由县交安委办公室牵头,交通、住建、应急管理、环保、市场监管、客运企业及公路沿线街镇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秩序混乱点段进行联合治理。对公路沿线主要路口、交通要道、交通枢纽等人群、车辆集中的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各辖区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要对道路上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年久老化、模糊不清的道路设施、标识标线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和设施要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要对G242过境线十里铺岔口和G242过境线与榆高路交汇处突出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治理和整改,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道路畅通有序,对道路设置及道路上存在的其他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和整改。公安交管部门要对非营运车辆违法载客、车辆乱停乱放、抢拉乘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路线和时间通行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从重处罚;对无牌无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长、超高、驾驶机动车辆不系安全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理;特别要联合相关部门从严治理水果销售、小商小贩等摊点占道经营行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有序畅通。
(三)城区客运货运车辆整治。
由交通部门牵头,交警、住建、文旅等部门配合。交通部门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定期集中清理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督促企业及时办理检验、报废手续,督促企业对所属车辆交通违法进行“清零”,强化路面巡查,通过“321”平台,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长途客运车辆、货运车辆和旅游包车、出租车、村村通、短途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坚决落实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落地休息和连续驾驶4小时落地休息制度。督促检查客运、货运企业GPS定位系统运行情况,跟踪检查落实企业监管责任,坚决查处客运和营运车辆违法营运,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超员、违规载货、客运车辆出站后在道路上缓行揽客,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等违法行为。对发现客运车辆有以上违法行为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严肃处罚,对处罚不改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所属的客运企业及单位直接负责人分别处以3000元处罚。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勒令依法整改,严厉进行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由各街镇牵头,交警、各基层派出所配合。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起的街镇交管站、劝导站以及配备的安全员和劝导员,全面实施农村地区“两站两员”网格式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文件要求,建立覆盖县、镇、村的三级路长体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县政府分管交通运输负责人任县级路长,街镇政府、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区域街镇级路长和村级路长。街镇政府是“五类”车辆管理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各街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公安交警部门要全面配合街镇安委办,加强对农村五类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面包车超员、客车超员、驾驶无牌证车辆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管理。各街镇要召集村(组)负责人召开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列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延伸到各村(组)。
一是各街镇对辖区车辆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弄清底数;
二是各街镇包村干部负责,深入村组开展交通安全常识和禁止农用车辆载人的宣传教育,督促“五类”车辆所有人到交警部门挂牌、考证,并联合劝导员及时有效劝阻“五类”车辆逢集赶会违法载人行为;
三是各街镇要加大对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文化广场、集市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和醒目位置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图画,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是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重点人群监控和管理,提高农村驾驶人持证率,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五)公务车辆及公职人员私家车辆交通秩序整治。
由县交安委办公室牵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本部门车辆的管理和驾驶人的日常安全教育,要召开专门的动员会议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及其家属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各部门、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会议召开情况和宣传教育引导情况以电子版的形式报送至专项行动办公室邮箱(110890912@qq.com),逾期未报送的部门和单位,将通报批评。各部门和各单位内部要制定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及单位职工私家车辆管理办法,对新购车辆要及时入户、挂牌,对驾驶人进行经常性交通安全教育,定期对车辆驾驶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驾驶人员职业素质,严防公务车辆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乱停乱放、闯红灯、不服从管理、开霸王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整治彻底杜绝单位车辆无牌无证上路行驶,重点是行政执法部门车辆无牌无证执法问题,实行公务车辆和公职人员私家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单位车辆和公职人员驾驶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切实加强执法保障机制。
由治安大队牵头,各基层派出所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住建等部门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抗拒执法,阻碍执法,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对维护我县交通秩序,创建平安畅通米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高潮。
(二)密切配合,明确责任。各部门单位和运输企业部门负责人为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整治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责任,做到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使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规范执法,重拳出击。对车辆、行人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全覆盖。要强化现场执法、一线执法,必须改变高峰时段和拥堵路段民警重疏堵、轻执法的倾向,强化执法的及时性。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正文明理性规范执法,做到宣传、提醒在先,治理、处罚在后,但是对干扰、阻挠公安民警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行为,及时移送治安大队、刑警大队或公安派出所,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督导,健全通报。在整治行动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专项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治不力、推诿扯皮、拖延懈怠导致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问责,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及党政、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要及时通报或抄告所属单位;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要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
(五)灵通信息,及时报送。整治行动期间,各街镇、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5月31日和7月10日、8月10日将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先进经验及典型案例报送至交警大队秩序办公室。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3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状况,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意识,提升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xx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实施》精神,结合我学校实际,制订了《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负其责、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学校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法规宣传,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彻底整改消除校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加强校内基础工作,改善校园道路行车条件,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使学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零事故),学校校园及周边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得到有效治理,学校道路交通秩序和行车条件明显改善,学校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显著加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三、组织领导
(略)
四、职责范围
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主要范围为:校门口及周边道路、校道、校园内停车场。
五、专项整治
工作的步骤和措施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为期2个月,即从20xx年11月10日至20xx年1月10日。采取自查与依法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组织部署、治理整改、督查验收3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0日至11月15日)深入排查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学校及周边道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治理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进行自查自改,消除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校园及周边地区事故多发点段和安全隐患点段,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学校”建设工作。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月16日)。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成绩突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专项治理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充分开展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把这次专项治理作为需要迫切解决的突出问题纳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学校要主动与当地、建设、交通、安全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系,消除学校存在的各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交通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学校要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广泛号召、典型引导、学习培训、检查评价、表彰等方式,组织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四)学校门口要实行交通管制。周一至周五期间(寒暑假除外)外来车辆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保卫人员或门岗要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师生道路和停车场要有明显标志,车辆不得乱停乱放。
(五)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4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数量急剧增加,上下学时段学生接送车辆与日俱增,每到上下学时间(尤其是早晨到校、下午放学时),学校门口的交通拥堵问题日益凸显,影响着附近市民的出行,也给三小师生的交通安全带来隐患。为此,我校制定以下整改方案,解决校门口上下学高峰期交通拥堵问题和排除交通安全隐患:
一、成立校门口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整改领导小组
1.建立临河三小校门口交通秩序整改领导小组,由杨百凌校长任组长,贺明月、曹金虎副校长为副组长,组员为贺俊雯、贾永全、辛兵、张建中、王维、许学东老师,专门协调处理校门口放学高峰交通拥堵事宜和学生交通安全事项。
2.组建由门卫、教师、学生、家长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有序安排执勤,配合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
1.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专题讲座、黑板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规范学生交通行为。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规范、矫正家长在大门口接送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2.最主要的是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告知家长,接送学生车辆妨碍交通畅通严禁乱停、乱放车辆,不在校门口50米内停放自己的`交通工具。及时印发“告家长书”,将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治堵的有关举措要求及时地告知家长。在家长会上,对有关的方案对家长做解释说明,争取家长的支持配合。平时,借助学生的教育劝导,对家长的交通行为施加良性的影响。
3.充分利用告示警示牌的宣传作用,校门口车辆行使、停靠规范要借助告示牌告知车主,如“接送车辆即送即走,违法停放将被拖离”、“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随意调头,非机动车不得乱停乱放”等。并在定时开放的大门口放置醒目的提醒牌。
三、具体整改措施
学校目前有两个大门开放,上下学高峰时段,学生、教师都由该门出,出行安全存在隐患,也造成了育红西街的拥堵。为切实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学校将加强内部管理,实行值班人员护岗、专门人员疏导、接送车辆登记、人群分流等具体措施,切实扭转校门口交通拥堵的不良局面。
1.严格执行值班领导护岗制度。要求当日值班人员两人,在上下学期间务必到岗到位,到校门口指定位置组织学生在特定位置排队等候,间歇性的护导学生过马路。这样既保证了学生过马路时的安全,又有计划的舒缓了校门口过往车辆的拥堵程度。
2.派出专人,有针对性的对校门口交通秩序进行疏导。学校专门安排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曹金虎、安全办主任贾永全,每日在学生早晨到校时(最拥堵时)值守校门口南侧拥堵马路,负责疏导过往车辆,引导学生有序排队过马路。
3.实行接送车辆登记、通报制度。学校将对学生接送车进行摸排登记造册,及时将在校门口乱停的接送车辆在校内进行通报。
4.实行放学人群分流机制。针对学校目前校门出行压力大的现状,学校将实行分段分期放学策略,1-2年级提前10-15分钟放学。
5.在学校加强内部管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望能得到交警、城管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和指导。在上下学时段,期望相关部门尽快设立“交警助学岗”;期望城管部门能够对育红西街(特别是上下学时的三小大门口周围)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四、整改效果
通过一周的整改和努力,临河三小大门口在上下学交通高峰时段,交通秩序井然、管理效果明显。已彻底扭转了交通拥堵的不利局面。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5
一、目标任务
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为目标,以整治“驾驶机动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和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守法意识,使我县道路上突出的交通违法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县道路通行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道路:312国道、306省道、县城区街道和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
(二)重点车辆:客货运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
(三)重点违法:
1、超速、超载、强超强会、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驾驶机动车时打电话等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等。
3、小型客车不系全带、驾驶摩托车逆行及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4、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及驾驶人的野蛮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重点管控。
5、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6、国道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省道九里坡路段大货车淋水导致路面结冰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1、开展设点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分包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检查。大佛寺中队和太峪中队分别在中队门前设点,重点对312国道运煤车辆超速、乱停乱放、不覆盖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中队要在城区主要路口设点,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涉牌涉证、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他中队要根据辖区路段实际设点,重点查处辖区内超速、客运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2、加强巡逻检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在各自辖区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密集开展流动巡逻执法,加强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县乡中队要深入县辖路段加大巡逻力度,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校园中队继续加强校车安全监管,严禁超员。客运办要组织人员不定时深入客运车易超员路段进行巡逻查处,严防冷门事故发生。太峪中队和新民中队要分别加强太峪隧道出口坡道和九里坡路段巡逻密度,加大对大货车淋水治理,确保路面安全畅通,减少因淋水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3、组织集中行动。整治行动期间,交管室要组织全队警力进行突击治理。要不定时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集中精力集中治理,及时查处纠正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治理难度大、通行秩序不好的区域,大队领导要进行分包,深入一线,带队治理,确保整治效果。
4、部门联合检查。整治行动期间,各中队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依托联合治超机制,共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要积极发挥道路交通联席会议的职能作用,加强与各镇、各村交通协管员的联系,确保农村面包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大队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管室,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月活动的督促检查,相关信息和工作总结的收集、整理、上报。
(二)周密部署。支队将把此次集中整治活动作为本月观摩汇报的重要内容,各中队要切实提高认识,要在集中整治行动开始前,分析研判辖区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特点和规律,确定本辖区秩序混乱、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道路、重点时段,研究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细化工作方案,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效率。
(三)加强宣传。法宣室要精心策划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跟踪采访报道,曝光一批驾驶小客车不系安全带、摩托车逆行、不戴头盔等交通陋习和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四)严格规范执法。全体民警要严肃执法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严防执法不规范引发媒体炒作。要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该记分必须记分,严禁只处罚、不纠正违法行为。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6
根据县委《关于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优化交通秩序和环境,深入推进平安道托建设,从现在起至11月底,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健康顺利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平安道托、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优化道路交通秩序为主要任务,坚持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集中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经济处罚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改善道路行车环境,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事故,为建设“平安道托”,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目标:非法拼改装车辆、报废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得到彻底消除,超员、超载、超限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偷逃交通违规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明显减少,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通过集中整治,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全乡交通秩序规范,交通环境优良,道路安全状况得到彻底改善。
二、整治重点:
1、无牌无证车辆;
2、报废车、拼改装车上路;
3、农用车、拖拉机违规载人;
4、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5、超限超载车辆;
6、侵害乡、村公路路产、路权等非法行为。
三、整治阶段:
第一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宣传发动、调查摸底;
第二阶段(6月上旬至11月底),分工负责,集中整治,
第三阶段(12月上旬),检查验收,总结巩固,个体措施是: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广泛宣传,加强配合,统一行动”的整治要求,本着“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宣传,重点区域有层次宣传”的原则,紧紧围绕建立健康、规范、有序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要把宣传活动贯穿集中整治的全过程,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入摸排,托清底子。各单位组织力量,按照不漏内部单位,不漏村、不漏户的要求,进行逐一排查,全面摸清整治的情况,抚清底子,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形成系统可靠的基础资料,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整个摸排工作由乡党委统一组织,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调查摸排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做到谁摸排谁负责,各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摸排工作,并将摸排情况报乡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工负责,集中整治。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布置,分工负责,制定措施,抓好落实。农机部门要抓好拖拉机违规运营整治,并同公安交警、交通部门抓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对于在6月30号前未进行全面检测的农机用车,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上路。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一经发现要立即查扣,该处罚的`处罚,对无证驾驶等严重违规违章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阻碍执行公务及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交管所、农机站等单位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乡整治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落实,进行共同检查、联合执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工作。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各村要向乡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写出验收申请,进行检查验收,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扎实、整治不彻底的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顿,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全年千分制考核。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乡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负责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在整个集中整治活动中,所有检查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运用法律准确无误,严防公路“三乱”,严格执法纪律,规范执法行为,把文明执法贯穿在整个整治活动的全过程。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工作开展情况,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汇总,及时上报。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7
为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巩固和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一步推动和深化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根据厅党组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盯执法领域各类突出问题,巩固和拓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落细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实现长效治理。
二、组织领导
厅党组高度重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常态化查纠整改作为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抓紧抓实,逐级落实责任,确保持续发力。成立以厅分管法制工作领导为组长,厅法制处处长汤远华为副组长,厅直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具体由厅法制处牵头,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加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问题
聚焦6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召开落实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视频会议通报的共性问题、省委依法治省办《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清单》交办的个性问题、省公路水上“三乱”治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等3类重点问题,开展常态化查纠整改。
(一)交通运输部通报的共性问题。即短板弱项问题4类,包括思想认识不到位、协同联动不紧密、查纠整改不主动、工作实效不突出的问题。
(二)省委依法治省办交办的`个性问题。共涉及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82个,分别是长沙市13个、衡阳市2个、株洲市4个、湘潭市11个、邵阳市2个、岳阳市6个、常德市4个、张家界市2个、益阳市6个、郴州市5个、永州市9个、怀化市7个、娄底市5个、湘西州6个。
(三)公路水上“三乱”治理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11件,分别是衡阳市1件、湘潭市2件、邵阳2件、岳阳市1件、常德市1件、郴州市2件、永州市2件。
3类重点问题详细情况见附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清单》。
四、重点任务
(一)抓紧抓实常态化查纠整改
1.制定印发本地区、本系统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并动态更新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执法领域问题线索库,对问题线索逐一核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导;建立挂牌督办制度,对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引发负面舆情的重点问题以及投诉举报高频事项在省级层面挂牌督办;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一轮深入摸排,重点排查随意拦车扣车、顶格处罚、一刀切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公权私用、权钱交易等问题,防范排查和化解矛盾风险。(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逐级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基层执法站所联系点制度。落实警示案例通报制度,开展警示通报。制定本地区、本系统执法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舆情应对方案,逐级报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加强舆情跟踪监测,建立问题预防预警机制。(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坚持不懈深化执法为民
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升12328应用和服务水平,建立投诉举报案件定期分析制度。(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组织开展一次执法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5.扎实推进说理式执法。制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聚焦执法检查、案件办理、文书制作等重点环节,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推动说理式执法工作流程化、标准化。(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继续办好执法工作中的民生实事。组织制定年度执法为民实践活动计划,明确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项目清单。坚持开展基层执法站所长接待日活动,每月确定一日作为接待日,接待到访企业群众,听取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困难诉求。结合疫情防控、保通保畅等工作细化便民服务举措,协调解决辖区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问题困难,强化帮扶支持力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展现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
7.常态化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定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列明重点学习书目,列出研讨专题,做到每月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一次集中研讨。(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8.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执法站所讲党课,定期与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以执法站所为单位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思想交流,从思想上、作风上、服务上主动找差距、找不足、促提升。(省市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9.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继续深入推进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好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执法人员培训大纲、应知应会手册、执法操作指南。以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为重点,加强执法全过程现场模拟训练,分岗位、分年龄制定针对性训练计划,组织业务骨干、执法标兵与一线执法人员开展一对一交流,发挥传、帮、带作用。(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进一步深化“四基四化”建设。充实配优基层执法站所领导班子,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紧盯基层执法站所长等重点岗位,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按照财政部、司法部《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部署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完成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配发工作。组织实施执法标识标准和执法基础装备配备标准,加强装备使用管理。推广运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部省系统联网工作,完成执法机构校核和执法人员信息录入,摸清机构人员底数,建立完善基础台帐。深化在线培训系统运用,用足用好线上培训课程和考试题库,加强执法人员线上培训。(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11.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执法规范化工作调度会议,加强工作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及时解决问题、化解风险隐患。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隐患较多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点对点调度、跨层级调度、进驻式督导。(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12.建立基层执法站所长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考核机制。根据投诉举报数据、走访辖区企业、从业人员和访谈过境驾驶员等方式,按季度评估站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绩效评定、职级晋升、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更加注重协调联动。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联络员工作体系,将联络员机制延伸至市县级,进一步增强工作时效性和有效性。(省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更加注重典型示范。完善工作简报机制,及时将交通运输部印发的简报转发到市县基层,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工作简报,进一步提高简报内容质量,搭建交流推广平台。(牵头单位:厅法制处;参加单位:厅基建处、养管处、运输处、港航处,省公路事务中心、水运事务中心、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不折不扣抓好线索清单问题整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解决人民群众关切的焦点、痛点和难点作为首要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对照3类重点问题线索清单中的各方面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并立行立改,持续将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逐项核查和明确清单中各问题的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迅速组织整改并在全面核查整改结果的基础上,于7月30日前将本地区整改情况形成专项报告报送厅。厅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工作调度和督查督办,及时跟踪和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清单中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对于本清单中问题线索涉及的违法违纪的责任人、责任单位,以及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或拒不整改的个人或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从严追责问责。
(二)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调研督察。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围绕交通运输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查摆的5类重点问题、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调研督察明确的7个方面问题,继续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司乘人员、运输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运用好新闻媒体、信访投诉举报、12328服务监督热线等各方面的渠道和力量,注重倾听和收集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意见,继续深挖其他突出问题,动态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建立健全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当前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成因,强化整改的针对性、系统性,在此基础上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一体推进,确保整改效果长期巩固不反弹,形成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长效机制。
(四)强化考核监督。对于整改工作不力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综合执法机构,厅将按照2022年真抓实干考核激励指标相关内容用好考核考评、督查督办手段,推动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 篇18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力解决市民广泛关注和社会普遍反映的交通秩序存在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管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推进城区交通环境综合整治。
二、工作目标
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市民交通安全文明素质明显提高,城区安全、畅通、便民、有序的交通形象和市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实施五大工程:坚持重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
(一)安全畅通工程。
加强市政配套建设。大力整治交通环境,让市民出行更安全、行车更畅通、乘车更方便。
(二)公交便民工程。
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为市民提供安全、文明、舒适、便捷的公交服务。
(三)停车设施工程。
加强各类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设置和监管。车辆停放有序。
(四)行为规范工程。
加强城区动态交通秩序、静态交通秩序和综合交通环境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五)宣传教育工程。
加大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活动。
四、整治重点
重点解决“车辆乱停乱放乱行驶、超载超速和堵车”等突出问题: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规范相结合。
(一)整治违规车辆上路。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遮挡号牌、污损号牌以及各种改(拼)装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二)整治车辆违规行驶。重点整治:各种机动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违规掉头等行为;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速等行为;电动车、助力车、人力车等非机动车辆占道、逆向、超速行驶和闯红灯、随意横穿等行为。
(三)整治车辆违禁行为。重点整治:各种车辆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规定等行为;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抛洒载物等行为;出租车、公交车等客运车辆违规停靠等行为。
(四)整治乱停乱放占道。重点整治:各种车辆乱停乱放、挤占人行道(含盲道)等行为;摊点、货物、基建非交通占道等行为。
(五)整治行人随意乱穿。重点整治行人不按规定走人行道、人行横道线和闯红灯等行为。
五、实施步骤
开展一次为期100天的`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抓管理相结合。
(一)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成立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相关部门(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交通安全文明知识人人皆知;对突出问题、重点地段、交通混乱点进行全面排查,制定治理措施和出台相关规范并予以发布或公告;科学合理确定禁行、限行、单行和禁鸣的区域、时段或车辆并公示、公告。
(二)集中整治阶段
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主要任务: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及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交通环境整治和交通设施建设,落实整治任务和措施,实现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三)巩固成果阶段
总结经验,主要任务: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表彰先进,查找不足,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落实经常性工作措施,完善常态化管理规范,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实现整治工作常态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配合公安交警等执法部门对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及时公开曝光。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教育进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五进”活动,加强单位人员、社区居民、市场经营人员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法规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社会化、全覆盖。
(二)加强道路交通
秩序执法管理。按照“集中整治、注重长效、教育优先、执法必严”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全面规范城区车辆行驶、停放和行人交通秩序,依法查处违规车辆上路、车辆违规行驶、车辆违禁行为、乱停乱放占道、行人随意横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借鉴外地经验,探讨将电动车纳入登记管理并办理专用牌号等办法。合理确定货车、农用车、三轮车等禁行、禁鸣的时段、区域以及老城区单行道路。
(三)加强交通安全
配套设施建设。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示标线、信号灯、隔离带、减速板(带)警示牌、电子监控等设施建设。探讨部分拥堵路段停车收费制度。优化公交组织,公交停靠站点设置“公交绿岛”标线和禁止占用标示,部分繁华、拥堵路段设置出租车停靠点,引导出租车进点载客和乘客进点候车。统一规划并试点在部分路段安装中心线隔离护栏和在人流量大、横穿行人较多路口建设人行天桥。加强规划源头控制,建立重大项目建设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大型建设项目(公共场所)应当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停车场。
(四)加强部门齐抓
与社会协同联动。公安交警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强化路面管控,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同时,拟定电动车相关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城管执法部门,要发挥城市管理执法主体作用,负责制定并实施城区停车秩序管理和查处各种违规占道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的管理和规范。市文明办,要会同广电局、日报社等,制定并落实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开展多种形式新闻媒体宣传活动,加强交通安全文明“五进”活动督办。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志愿者活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推进交通安全知识进课堂。司法部门,要将道路交通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四城联创”指挥部办公室,要督促临街单位落实包保责任,并在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包街责任单位“交通协管员”上路协勤。工商部门,要会同质监部门严厉查处销售超标、非标等不合格电动车行为,会同商务部门开展各类市场、个体私营业主交通安全文明教育活动。规划部门,要做好停车场所、配套设施规划,落实重大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住建部门,要会同城投公司等,做好道路隔离护栏、人行天桥等市政设施建设。人防部门,要负责依法加强和综合利用地下防空设施,加快地下停车场建设。市残联,要加强残疾人专用车辆登记备案及其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市综治办,要将各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市政府法制办,要负责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协调、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整治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及“五进”活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参与交通秩序整治,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相关文章:
交通秩序管理方案(精选16篇)07-31
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通告07-13
交通秩序会议纪要11-30
交通秩序一封信12-04
小区管理方案08-05
小区管理方案04-07
消防管理方案09-09
社区管理方案10-07
学校管理方案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