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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疫情复学工作方案(通用5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疫情复学工作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疫情复学工作方案(通用5篇)1
为全面做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20xx年秋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参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668号),结合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充分落实市、区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复学复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统筹推进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二、工作要求及目标
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厌战情绪、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最新防控要求,按照“常态化复学、常态化防控”原则,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慎重如始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着力保障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秋季学期安全平稳有序开学,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开学时间
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开学时间严格按照《关于20xx-20xx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及寒暑假期安排的通知》(淄教基字〔20xx〕26号)执行。
托幼机构(幼儿园)开学(园)时间,因今年疫情特殊情况,由幼儿园自主确定。
四、师生员工返校报到条件
(一)暑期内未离开山东省或曾有过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返淄后身体无任何异常的可正常返校。
(二)暑期内曾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返淄后未满有效隔离期的暂不返校,有效隔离期满后持核酸检测证明返校。
(三)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现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暂不返校报到。已经出院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有效隔离期满的密切接触者按照疫情防治与专家组做出是否复学复课的决定执行。
(四)开学前,本人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待治疗无症状并报经学校批准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报到。
(五)外籍师生按有关规定开学返校,暑期在境内的来华留学生与国内学生同步返校;境外返回未满有效隔离期的暂不返校。外籍专家和教师因教学科研需要确需返校的,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进行核酸检测,实行闭环管理。
(六)对没有返校的师生员工,学校要掌握其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建立台账并加强教育指导。
五、开学前准备
(一)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各学校要对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668号)要求,细化完善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全链条落实落细机制优化、预案完善、监测预警、救治准备、环境消毒、物资储备等各环节工作,做好开学条件准备。要进一步细化完善突发疫情应急预案,针对本地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及零星病例等情况,按照班级、年级等范围,分级、梯次提出隔离、停课、复课等措施,并明确启动条件、程序等,确保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完善后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加盖公章、校长签字,要于8月26日前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备案。同时,区教育教育和体育局联合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春季学期未组织开学条件核验的学校(幼儿园)进行开学条件核验,达标后方可开学。
(二)进一步完善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学校要积极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沟通协调,配合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形成教育、卫生、学校、家庭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三)认真开展师生健康及出行摸排。继续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动态掌握师生开学返校前14天旅居史、与境外或中高风险等级区域人员接触史和身体健康情况。师生开学当天要提交《暑期学校师生健康管理及出行情况摸排表》,学校必须组织专人(或专班)筛查评估,对摸排的4类重点人群(a.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b.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密切接触者的;c.14天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含境外)旅居史、接触史的;d.21天内所居住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返校。各学校摸排和检测情况通过原渠道于每天上午10点前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体卫艺科。
(四)强化应急处置演练。健全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处置预案,开学前各学校要联合公安、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等,至少组织师生员工开展3次以上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模拟演习。重点对体温检测、发热症状处置、重点场所管理、应急处置等所有环节进行模拟实战演练,确保各个环节无缝对接,确保所有岗位各项流程应知应会,熟知熟会,当校园内一旦出现突发疫情时,能够按照疾控部门和定点医院指导,及时隔离、治疗、排查密切接触者,实现闭环管理,将影响降到最小。
(五)深入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暑假期间,全方位开展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消杀,经常开窗通风,持续做好日常清洁和消毒消杀工作。
(六)强化防疫物资保障。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对照《学校疫情防控日常物品配备目录》《学校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物品配备目录》,精准测算统计日常防控物资和应急处置物资需求,在开学前储备至少可使用1个月以上的消毒物品和应急处置所需个人防护物品,并拟定分期、分批储备计划和采购方案,对各类防控物资建立台账,动态掌握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情况,做到压茬储备、按需保供、科学使用。
(七)做好风险提醒和开展防疫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及时提醒师生开学前尽量不离开居住地,并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到人员相对复杂的.场所活动,教育师生在返校途中做好自身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就近就医,并及时报告学校,严禁带病入校。开学前,各学校要通过线上教学方式,集中进行一次疫情防护知识和开学后疫情防控要求培训,进一步增强防护意识,明确防护要求。
六、开学后的管理
(一)严格校园管理。认真按照春季复学复课时执行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工作经验,完善具体举措,巩固防控工作成效。严格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确需进校的要核验身份、实名登记,并落实“测温+健康绿码”要求,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严格落实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不串门、分散就餐、“两点一线”往返校、人员密集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常态化措施,完善发热师生送医诊治绿色通道。倡导师生员工尽量相对固定学习、生活空间,鼓励学校通过“场地码”“座位码”等技术手段实现师生活动轨迹全过程可追溯。保洁、保安和食堂职工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要佩戴口罩。引导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减少社会交往,做好个人防护。
(二)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管理。开学后继续严格落实“一日三检两报告”制度,加强对师生和食堂、宿舍管理、保洁、安保等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咳嗽或腹泻等症状的人员,要按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处置,加强学校与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工作流程,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严格落实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密切追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并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坚决杜绝带病入校。
(三)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各学校要以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面向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全员性宣传教育,讲清楚疫情防控的复杂性、长期性,提高师生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主义。要积极宣传我国疫情防控成果,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制度认同。开学第一周不得组织文化课考试,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集体活动,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学校生活。
(四)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统筹做好春季学期与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工作衔接,在8月26日前完成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检修和开学后教学计划制定,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后,依据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生实际状况,有序安排教育教学各项活动,义务段学校还要继续加强控辍保学管理,认真核对学生报到情况,对于未到校的学生要落实原因,履行好请假手续,确保义务段学校无失学辍学现象。同时,各学校要系统总结春季学期线上教学的经验,加强空中课堂、线上资源开发和平台建设,制定疫情突发情形下的教育教学组织预案,保证线上线下即时切换、无缝衔接。
(五)合理安排实习实践活动和军训。职业学校按照教学安排适当调整学生校外实习实训,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性的校外实习和参观考察活动,要根据实际制定合理计划,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相关学校要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开展新生军事训练工作进行综合研判,提早谋划、科学统筹安排好新生军事训练工作。强化组织管理,围绕训练内容设置、时间批次、活动组织形式和应急安全防范等方面,制定具体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方案。
(六)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各学校要定期对学校食堂、餐厅、超市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学校要彻底清理过期食材、食品,对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进行清洗消毒,排空长时间滞留在供水管道中的陈水,对自备水源必须进行专业检测。严把学校食品采购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审慎采购进口冷链食品,采购须提前向学校驻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应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七)关注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各学校要强化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加强体育锻炼,确保每天校园体育锻炼不少于一小时。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每天开展两次视力保健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学生视力检测,按照国家标准改善教室照明条件,降低学生近视率。要加强师生员工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做好心理预警人员干预工作,严防“疫后综合征”,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外籍师生等群体,既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又要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意做好学习生活服务保障。
各学校要与区疾控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流感、肺结核、胃肠道疾病、水痘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分析、处置,鼓励引导师生主动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防范其他传染疾病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
七、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学校要压实学校主体责任和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毫不懈怠抓紧抓实学校秋季开学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真正筑牢学校疫情防控的坚强屏障,确保师生安全健康。
(二)加强家校联防联动。学校要通过发放一封信、倡议书,召开网上家长会等多种形式,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切实履行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责任,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市、区巡诊巡查组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学校开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落实工作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着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平台、网络等全面宣传有关政策措施,重点加强对开学后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和采取措施的正面解读,打消家长及社会顾虑和紧张情绪,将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复学复课的强大合力。
学校疫情复学工作方案(通用5篇)2
根据《南昌市2022年春季学期高三年级返校学习方案》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县中小学校(园)春季学期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教育教学,防止疫情在学校扩散,守护师生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二、基本原则
坚持确保安全。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返校学习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坚持有序分段。全县高三年级学生先行返校。其余学段、年级后续安排返校,学生错峰上下学,避免人员聚集。
坚持责任落实。落实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教育部门主管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及师生员工和家长的自我防护责任,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返校学习时间
全县高三年级学生于3月28日(星期一)返校学习,其他学段和年级学生返校学习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师生居住地属于我市封控区、管控区的暂不返校学习,当前不在我市居住的学生暂缓返校学习。
各学校要通过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家长、教师及工作人员发布返校通知、返校要求及防控信息,确保每一位学生、家长、教师及工作人员知晓学校相关工作安排。
四、重点工作
1.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学校要加强校门管理,建立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入校人员要核验身份,进行“三查一测”(查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测体温)。对在校学生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和病因追踪登记制度。要坚持预防为主,继续严格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核酸检测“适时”抽检通知和省、市教育部门要求,加大抽检频次、扩大抽检面,返校后,学校师生抽检率原则上每天要达到20%,食堂厨师、门卫、保洁等后勤人员每天开展核酸检测。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多病共防,在加强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做好春季其他传染病防控,落实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要规范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出现传染病病例的学校要在报告县卫健、疾控、教育部门和政府的同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2.强化重点人员防控管理。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重点师生及其父母等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管理和行程轨迹监测,精准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从外省返回或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从本市封控区管控区解封后返校的,必须持医疗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到校。
3.全面整治校园卫生。学生返校前,各学校要按疫情防控要求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整治,对教室、办公室、食堂、厕所、宿舍、健康观察区(室)等重点场所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师生高频接触的设施设备进行全覆盖卫生清洗、消毒、通风换气。停课后被征用作全员核酸检测点的学校,消杀完成后可请县疾控部门进行检查验收。校园环境消杀要坚持适度原则。
4.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各学校除按正常的教学要求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活动外,要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人流量,实行小班教学,每个小班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0%。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尽量召开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严格落实活动闭环管理。寄宿制学校要按照“网格化”要求,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实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做到校园住宿闭环管理。就餐采取分餐制,提倡自带餐盒或使用一次性餐盒,实行分班级、错时间、分区域就餐,也可视情况分批到食堂购餐后返回教室或宿舍就餐,做到饮食闭环管理。
5.加强师生防疫宣传教育。各学校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家长强化自我防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遵守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尽量避免或减少前往人员较多的公共场所,养成在人群密集和密闭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倡导学生和家长采取自行接送、骑自行车、步行等适宜方式上下学,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确保学生“点对点”从家庭返回学校,做到上学路途闭环管理;倡导师家长生近期不出市,坚持非必需不前往中高风险和本市封控区、管控区,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前往的,必须报告学校,返回后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后才能返校。
6.健全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各学校要做好发生突发疫情后的应急处置,安排必备应急隔离场所、物资储备和人员力量等,为一旦校园发生疫情后大规模师生隔离转运、封闭管控、医疗救治、核酸检测排查等做好充足准备,严格落实应急处置闭环管理。要不断完善响应快速、流程完整、保障有力的应急处置预案,要与县卫健、疾控等部门和对口帮扶医疗卫生机构密切对接,增强科学精准处置突发疫情能力。要加强相关防疫人员培训,做好防疫物资的补充储备。要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引导师生履行个人防护责任,如发现疑似症状,主动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及时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7.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人文关怀。引导师生正确认识、理性看待、科学应对疫情,克服恐惧思想,对曾经出现过确诊病例的师生和家住封控区、管控区的师生要加强心理疏导、不得歧视。对现仍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不能来校复课的学生要继续落实好线上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对其家长要安排专人一对一地做好解释说理工作,帮助他们克服焦虑情绪。
8.要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要启动24 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体系,加强复课后学校值班值守,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寄宿制学校夜间必须安排校级领导住校值班。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关注疫情防控,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避免交叉感染风险行为。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五、工作要求
各中小学校(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统筹安排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线,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1.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决服从市、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严防严控、联防联控,坚决守住校园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2.压实工作责任。各中小学校(园)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坚守岗位、严守职责,强化担当、层层负责。特别是学校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及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困难,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县直各校(园)要按复学前、复学时的物资储备、晨午晚检、教育教学(线上教学)、清洁消毒、食品安全、寄宿管理、应急处置、值班值守、人文关怀等各项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具体、操作性强的学校(园)春季学期复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于复学前1-2天扫描发“安义政教”微信群,报县教体局备案,联系人:谢祥海,联系电话13699500459。各乡镇小学、幼儿园的工作方案报属地乡镇中心学校备案。
3.加强统筹协调。各中小学校(园)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体考虑、统筹安排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充分调动各职能部门和年级、班级、老师、家长的积极性,同心同德、众志成城,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织密群防群控的工作防线。
4.严格督导检查。各中小学校(园)要在学生复学前对疫情防控各项筹备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的自查。县教科体局也将加大督查力度,于复学前专门组织人员对各校进行一次检查验收,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的,不敢担当、作风漂浮、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学校疫情复学工作方案(通用5篇)3
一、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疫情解除。
二、适用对象
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
三、工作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学校必须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制定合理可行的复学方案,方可开学;要在确保学生安全健康的情况下,方可让学生返校。
(二)统一指挥原则。开学时间统一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确定,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提前开学。
四、返校复学要求
(一)严格落实延期开学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学或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生返校。要实行一对一联系,及时把延期开学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师生,确保人人知晓,坚决劝阻疫情重点地区,(特别是湖北、广东、温州籍)师生提前返南、提前返校,必须等学校通知后方可返回南安。如不听劝阻,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取消入学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处理,严肃追究监护人及其本人责任。
(二)严格执行返南师生报告制度。从外地返回南安的师生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政府及村(居)委会报告,配合相关医务人员开展居家(自我)隔离14天以上,确认身体健康后,取得乡镇(街道)政府核发的《解除居家医学观察证明》,并经学校批准,方可返校。
(三)严格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含教职员工家属、学生家长)进入校园。入校园的人员及车辆,须逐一进行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落实体温检测、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 37.2℃的方可进入。
(四)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各校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观察场所,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用品、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五)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毒制度。各校要制定消毒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按专业要求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六)监测师生健康状况。开学前要精准摸清外来教师、学生和保安、食堂人员、校内在建工程人员的健康状况,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经历及人员接触者,要按要求进行 14 天隔离观。开学后实行教职员工健康日报告制度,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情况及其他传染病症状,一律不得上岗。开学时立即启动学生居家体温报告、入校体温检测、戴口罩入校等制度,学校根据规模合理设置错峰上下学、增加检测人员等方式,确保入校连贯性,避免人员聚集。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胸闷等异常情况及其他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和幼儿,立即令其戴上医用外科口罩,由专门人员引导到临时隔离观察室,并电话通知其家长领返,立即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
(七)避免人员聚集。在疫情未解除之前,各校要避免集体性活动。合理制定课外活动、寄宿、用餐分流管理办法,避免集中就餐,鼓励有条件的师生尽量回家居住、就餐。除了寄宿生不得组织统一的晚自修。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校要成立返校复学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建立乡镇、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学生)防控工作网格,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各校教职工要集中精力,专心做好本校疫情防控和线上教学工作,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得随意抽调教师参与其他工作。
(二)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发挥广大党员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教师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冲锋在前、勇挑重担,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自觉接受党性锻炼和实践考验。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要将辖区所有完小、幼儿园(含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管理范围,派出党员教师深入指导,落实防控工作。
(三)健全联防联控机制。明确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原则,开学前组织当地市监、城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市卫健局、辖区医院、卫生院要加强对学校防控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市市监局要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指导,派出专人配合指导学校做好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各校疫情防控信息要及时与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沟通汇报,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教育局按照分片管校原则,加强对各学校、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全市责任督学开展专项督导,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敷衍了事的,一律上报顶格处理,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该关停关停,该取缔取缔。
学校疫情复学工作方案(通用5篇)4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孝感市教育局复学返校准备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
组 长:张忠胜
副组长:胡胜启、王建军、殷世德、朱西明、张晓琴、伍红斌、王小平
成 员: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指导组、教学指导组、安全保障组、督导检查组。
根据市防控指挥部要求,各地相应成立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自疫情防控综合协调、疫情突发事件处置及疫情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坚持“一地一校一案”、“一地一校一策”,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学校(培训机构) 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属地原则,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二、职责分工
五个工作专班组成名单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责任领导:王建军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统筹协调,负责复学返校及疫情突发事件处置、疫情信息报送,舆情信息防控、新闻宣传等。
(二)疫情防控指导组
责任领导:王小平
责任科室(单位):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站、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每天收集、分析、归纳和整理疫情信息,做好疫情研判。指导学校医务室(留观室)建设、防控物资储备、校园卫生消毒、晨午检管理等工作。建立师生健康档案。
(三)教学指导组
责任领导:朱西明、张晓琴
责任科室(单位):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育技术装备站、教育科学研究院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学校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指导学校科学谋划复学后教育教学相关准备工作,加强日常活动管理。
(四)安全保障组
责任领导:王建军、殷世德
责任科室(单位):学校安全与后勤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指导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指导学校人脸识别门禁和红外线测温一体机检测装备安装。
(五)督导检查组
责任领导:胡胜启、伍红斌
责任科室(单位):干部人事科、机关党委、教育督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督促各地各校切实落实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措施。对各地各校教职员工返校到岗、学校疫情防控、教育教学、安全保障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工作原则
各学校要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考虑,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按照省、市指挥部和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做到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四、工作举措
(一)全面做好复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1.加强征用学校消毒。各地要迅速与当地卫健、疾控等部门联系,安排专门消毒公司、专业消杀人员,对征用学校的教室、办公室、门卫室、图书室、师生宿舍、食堂、运动场、厕所、下水道、化粪池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进行全覆盖、无死角、高质量的终末消毒,清空各类垃圾。邀请专业检测机构对校园进行环境卫生检测,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所有场所环境卫生安全。
2.安排抽调教师返校。按照省指挥部“不调配学校师生员工到校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市指挥部“迅速退回所有抽调教师”的要求,自即日起,各地各校要迅速安排参加疫情防控(含下沉基层、社区工作、参与流调、96120接线、志愿者等)的教职员工返校,做好复学准备有关工作。参与防控工作的教职员工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现居住地社区(村)出具的个人健康证明方能返校。
3.建立健康信息档案。推广使用湖北健康码,覆盖到全体师生员工。全覆盖掌握每位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全面建立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和临时用工人员)复学返校前“一人一表”健康档案,内容包括基础信息、每日健康监测数据,疫情相关个人特殊情况等项目,健康档案数据要动态更新,要有专人负责收集、保管。对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人员延迟返校返岗。对境外师生员工返校严格管控,不符合疫情防控健康管理规定的不得返校。
4.加强防控资源配备。各级各类学校至少配备14天的消毒液、洗手液、医用酒精、口罩、手套等防控物资。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协调解决,各县(市、区)学校防控物资储备由属地防控指挥部保障到位。加快人脸识别门禁和红外线测温一体机检测装备安装,确保今年春季复学前安装到位。同时配备一定数量体温检测枪和水银体温计,以满足开学体温监测的不同需要。各校要加强室内场所通风设施配置,加强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按要求设置符合卫生条件的卫生(保健)室,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专兼职保健教师,配备相应卫生器械,设置用于临时处置有症状学生的隔离留观室。
5.开展校园卫生消毒。各地各校要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标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校园保洁清单和工作流程,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消毒处理,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做到通风换气、全面消毒,营造一个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6.统筹谋划教育教学。未复学前,各地各校要继续做好线上教学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居家学习指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要注重将防疫知识、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线上学习。要结合线上教学开展情况,统筹考虑教师到岗人数、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科学调整教学计划,督促教师备课,提前调整好教学进度。各校要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信息摸排、思想辅导、心理疏导、情况上报等职责,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
(二)切实强化复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正式上课第一天,各学校要通过视频播放、广播宣传等方式,上好健康教育《开学第一课》,对全校师生开展思想动员,进一步明确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和管理要求。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向师生员工宣传疫情防控政策和个人防护常识,掌握正确佩戴口罩、清洁消毒、日常防护等知识,提高师生员工、家长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不随地吐痰等良好个人日常卫生习惯,出现身体健康状况异常及时向学校报告。
2.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工作要求,一律实行全封闭管理,全面落实“三个100%”,在保证校园消防、疏散等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校园出入口,校外人员无必须不进校园,学校师生员工无必须不出校园。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履行报告制度,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码查看和体温检测,并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严防输入扩散情况发生。要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整改清单,坚持立行立改,边查边改,严格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管理到位。
3.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严格实施“晨午检”、巡检和医学跟踪观察制度,在派驻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流程(看、问、查),定人、定时、定位开展“晨午检”,不得流于形式。建立“晨午检”工作日志,做好书面记录便于备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对因病缺勤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追访和上报。如发现发热或疑似症状人员,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同时报告各地教育部门和所在社区,或拨打发热求助电话96120。确定有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现场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诊断和入院治疗。
4.强化环境卫生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疫情期间,教室、宿舍及办公场所不得使用空调。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进行每日2次消毒。废弃口罩、手套等废弃物必须设置专用垃圾桶进行收集、消毒和处理。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
5.规范日常教学秩序。师生员工办公及开展教学活动必须佩戴口罩,落实个人防护和手卫生措施。上课时,学生尽量保持一定间距。疫情期间,改进工作方式,各学校一律不举办与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暂停各类线下的学生集会、文体赛事、校外教研和教师外出学习交流、教职工大会等,倡导以视频、广播等形式开展。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证正常作息,开足体育课程,落实每天一小时锻炼时间,以身体素质练习为主,运动量适中,做好自我防护措施,大课间活动分散进行。师生员工在疫情期间应避免到人群聚集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活动。
6.加大食宿防控力度。各地各校要做好食堂及社会配餐人员健康监测,发现有发热或疑似症状者要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鼓励师生回家吃饭,在食堂用餐要减少聚集,推行错时制、盒饭制分散用餐,提倡自带餐具。排队及进餐时人员间距保持1米以上,进餐时避免面对面,或中间设置隔离设施,不得互相交谈。每餐前后必须对操作间、餐厅、餐桌椅消毒,加强后厨卫生监管,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餐厨废弃物应分类管理、按规定处置,做到日产日清。要切实加强宿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就寝考勤制度和封闭管理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要降低宿舍人员密度,多途径(回家居住、借住、租住等)减少住校人员数量。严格落实清洁消杀和卫生管理,保持室内勤通风,每日勤开窗。
7.加强上下学管理。各学校要实行错时上下学,中小学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校车接送学生时,驾驶员及随车教师要做好自身防护,对所有上车人员实行体温监测和戴口罩检查。乘车时人员要保持间距,加强通风。校车运送完每批次师生后,必须按规范消毒后方能继续使用。
8.关心关爱康复师生。各地各校要建立新冠肺炎患病师生专门档案,切实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和处置。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学科和人才优势,做好师生心理辅导,纾解情绪、减少焦虑,对康复师生提供心理危机干预和疫情应对心理援助。视康复教师身体健康状况对其工作进行适当调整,组织其定期体检复查,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对康复学生缺课及时安排补课,消除学生及家长紧张情绪。
五、强化责任落实
1.履行防控职责。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深刻认识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及时上传下达有关要求,确保信息准确性和严肃性。及时关注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严格遵守,端正严谨态度,坚定必胜信心,积极做好复学返校及疫情防控工作。
2.强化督查指导。市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按照职责分工,到联系县(市、区)、学校督促检查复学返校准备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各级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复学返校、校园疫情防控、学校安全等工作万无一失。如因工作疏忽、懈怠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行为,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3.加强舆论引导。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严守纪律,主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并认真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要求,做到防控工作人人参与,层层负责,对防疫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在媒体及社交平台上传播不实信息。切实强化战“疫”时期育人工作,通过主题班队会、征文、手抄报、经典诵读等多种形式,讴歌新时代“逆行者”,弘扬新时代正能量,形成教育系统上下同心、齐力战“疫”的浓厚氛围。
学校疫情复学工作方案(通用5篇)5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按照科学精准、分批有序原则,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将逐步分批错时有序恢复线下教学。为切实抓好师生员工返校复学工作,经市防指同意,现制定本方案。
一、返校工作原则
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扭住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四个环节”,按照“错时开学、分类返校、严格管控、全面监测、科学引导、强化保障”的原则,平稳有序恢复秋季学期线下教学。总体要求是:学校所在县区有中高风险区的暂缓组织开学;返校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返校前7天内有3个及以上市(直辖市有3个及以上县区)发生规模性疫情和有广泛社会面传播风险省份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师生员工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暂缓返校;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不合格的不能开学;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开学;学校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不能开学。
二、返校复学准备
(一)完善方案预案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四版)》《本土聚集性疫情校园应急防控措施20条》《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等文件要求,制定秋季返校复学方案,修订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健康监测方案、核酸检测方案以及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跟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防疫物资管理等工作制度,为秋季学期安全有序复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排细查风险
返校复学前,要“一人一档”制定返校师生员工信息台帐,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含共同生活人)开学前连续10天的健康状况、行程轨迹、接触史和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情况,做到人头清、人数清、位置清、管控措施清。各学校要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精准掌握入校新生(含共同生活人)健康旅居情况,不漏一人。返校时,需查验《师生员工及共居人风险排查表》、《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学生排查表须由家长签字。
1.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
返校前7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市域内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市域外的,由学校协调属地防指安排,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7天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2.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返校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待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按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落实返校措施。
3.有境外旅居史。
返校前14日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在落实所有管控措施后,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4.有市域外(除有风险地区)旅居史。
市域外(除有风险地区)旅居史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溪“落地即检”,实施7日居家(居寝)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行程卡、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复学。学校要安排具有独立卫生间的专门宿舍楼或宿舍楼相对独立区域实施学生在校居寝健康监测,提供送餐服务,健康监测学生实行“足不出寝”管理,不得与其他人员发生接触。如不具备独立卫生间条件,要加密公共卫生间等场所消毒频次,学生上公共卫生间佩戴N95口罩。
5.其他人员管理。
师生员工本人(含共同居住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管控期间暂缓返校,待管控期满后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方可返校。
(三)返校核酸检测
师生员工在返校前3天,到居住社区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返校。返校当日,学校要提前制定核酸检测计划,主动与属地疾控部门对接,在校再组织1次师生员工全员核酸检测,不得缺检漏检。核酸检测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至少1米距离,尽量安排在户外操场检测,确需安排室内的要选择通风良好的走廊、体育馆等场所,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四)应用“溪安码”(场所码)
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要迅速注册申领“溪安码”(场所码),未注册申领“溪安码”的学校不得组织返校复学,所有入校(单位)人员一律扫码方可进入。
(五)环境整治消毒
返校复学前要做好教室、卫生间、卫生室(保健室)、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要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清洁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协调属地卫健、疾控部门予以专业指导,对校内各场所和物体表面至少进行1次预防性消毒,确保无死角、无遗漏。位于溪湖区的学校协调属地疾控部门组织实施消毒。
(六)储备防疫物资
各学校要盘点现有防疫物资,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按照2周需求量补足口罩、消毒液等必备防疫物资,对原有过期的防疫物资要及时更换。要按学生比例在食堂、公共卫生间、洗手房等区域安装水龙头,备足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寄宿制学校要内部挖潜,按照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健康监测场所。
(七)查改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人员对教室、宿舍、食堂、专用教室等重点场所建筑,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燃气、水电、危化品、食品原料存储保质、校车运行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八)细化报到措施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各学校要细化学生返校报到工作流程,做好校门前的引导分流隔断设施、观察区、一米线标识、测温和安保设备等准备,科学划定学生上下课、就餐、活动等区域,确保返校复学时入校测温、验码、日常管理等工作规范有序。
(九)强化应急处置
返校复学过程中,学校或学校所在县区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情况的,学校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马上研判,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落实核酸检测制度
严格执行保安、保洁、宿管、校内施工以及食堂、物资运输、快递收发等场所服务保障人员每天1次核酸检测,其他师生员工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天)。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师生员工须全员参与区域核酸检测,坚决杜绝缺检漏检问题。
(二)严格排查监测
各学校要安排专人专班负责师生员工(含师生共同生活人、校内外聘人员)“日排查”、“日报告”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推送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严排细查“七种情况”,即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密接次密接人员情况、有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情况、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情况、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人员情况、健康状况异常人员情况、入境人员情况。严格执行师生员工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复课证明查验等工作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加强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监测预防工作。
(三)严格闭校管理
坚持“四个一律”原则,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确需入校的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身份验证、卡码联查、测温登记、扫“溪安码”;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行程卡和健康码(学生除外),并检测体温、扫“溪安码”;对疑似症状者一律实行隔离观察、就诊排查;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告知学生家长接送孩子时,需在指定位置即接即送即走,戴口罩、不聚集、不交谈。
(四)严格轨迹管控
师生员工要坚决响应落实“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市的需实行提级审批,即学校领导班子外出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备,教职工外出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学生外出由主管疫情防控校领导批准。住宿的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校,离校须请假报备,登记离校行程轨迹。走读学生和通勤教职员工实行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闭环出行,严禁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上下学(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加强个人防护,佩戴N95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五)加强场所管理
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检,坚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设备每日消杀。加强就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同向而坐、设置隔板、保持一米间隔。校内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施工现场作物理隔离。
(六)加强活动管理
除正常教学活动外,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组织的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精心安排课间活动,因校制宜实施网格化防控,尽可能划小管控单元,学生不串班级、不串楼层、不串宿舍,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
(七)加强个人防护
学校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师生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严格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要加强口罩佩戴管理工作,幼儿园教职工应佩戴口罩,在园幼儿可不佩戴口罩;中小学所在县区无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上下学途中佩戴口罩。学校保安、保洁、食堂等人员等工作期间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
(八)加强入校物资管理
进校物资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消杀和人员防护。严禁外卖、快递及网购物品进入校园。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确保食品等原料正规采购、来源可追溯。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N95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
(九)确保校园安全
各学校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门卫管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校车安全专项整治、防坠楼装置建设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溺水、校园交通事故、校园欺凌,以及学生非正常死亡问题发生。要切实加强食堂、配餐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中毒事件,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十)做好应急处置
学校接到疫情报告或发现疑似病例人员、可疑物品后,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按照属地要求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采取校园封闭管理、暂停堂食、停止线下教学等措施,配合属地防指做好重点人员转运、流调及核酸检测排查等应急处置工作,跟进做好健康监测、心理疏导、信息联络、服务保障、安全保卫、舆情管控等服务措施。
(十一)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工作台账,继续做好3—11岁人群特别是3-5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剂次疫苗接种,确保无禁忌师生员工群体“应接尽接”。
四、教育教学工作
(一)做好教育教学衔接
各学校要研究制定分年级、分学科线上线下教学衔接措施,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切实做好教学衔接,对学困生予以关爱帮扶。
(二)抓好暂未返校学生线上教学
各学校要对因病、隔离管控等原因未能返校的学生,摸清底数,统筹资源,继续做好线上教学。要科学安排学科课程教学、在线辅导,做好学法指导、知识答疑等工作,保证在线学习效果。
(三)重视师生心理健康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通过开展返校复学第一课、举办专家讲座、弘扬抗疫精神、开通援助热线等方式,加强师生疫情防控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师生,要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帮助师生尽快调整好状态。针对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共同加强心理疏导。
(四)加强家校互动联系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密切家校互动联系,及时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学生学习情况、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和成长指导。
五、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拟恢复线下教学活动须提前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等相关部门现场审核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培训场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允许恢复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恢复线下授课后,要严格落实“日排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入风险。
六、开展返校复学评估视导
各县区、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严防校园疫情风险向社会扩散。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协调卫健、疾控、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所属学校联合开展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评估,发现问题,立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返校复学。各学校要逐条对照评估细则查缺补漏、整改提高,做好迎检工作。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在返校复学后下沉学校开展开学视导、督学督政工作,发挥督导“利器”作用,指导学校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工作要求,请全市教育系统认真遵照执行,驻溪高校参照执行。中小学秋季学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复学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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