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

时间:2024-10-04 14:55:12 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范文(通用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范文(通用5篇)

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范文(通用5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在此期间农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密切监测各街道重点超市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需情况,建立健全农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三级应急保供机制,规范和引导应急保供工作,拓宽货源组织渠道,畅通生活必需品物流配送,适时增加生活必需品储备,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崂山区沙子口、王哥庄、北宅街道109个农村社区范围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生活物资短缺时的保障供应,涉及约4.56 万户,13.41万人口,重点保障蔬菜、肉蛋奶、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供应。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农村生活必需品三级保供体系

  1.协调街道级骨干连锁超市加大供应保障。利客来、华联、家得乐、真诚等超市在各街道驻地布局有中型连锁超市,在农村集贸市场暂时关停的情况下,要确保这些超市正常营业,加强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力保货源充足。协调各企业认真做好日常销售、后续采购、物资储备等工作,积极探索网络购物、送货上门等更多销售方式,使群众在非常时期购物更便利、更安全,保障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物资正常供应,强化质量管理和价格自律,确保农村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不受影响。

  2.发挥社区小卖部供应补充作用。遍布各社区的小超市、小卖部平时兼营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街道办事处应协调督促这些社区小卖部正常开业服务,方便本社区居民就近采购,一方面满足社区居民需求,另一方面最大限度减少外出购物可能引发的感染病毒风险。

  3.积极组织大型商贸企业和蔬菜肉类配送企业保障商品供应。在街道主要超市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库存急剧下降,出现居民购买恐慌的情况下,由区商务局积极协调利群等大型零售集团企业、万福等重要肉类加工企业紧急组织货源,对各超市商品进行补充,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发挥都市乡村等重要蔬菜配送企业、街道“帮买团”的作用,积极开展“菜篮子进社区”活动,通过按需采购、预检分装、集中配送、送货到家的方式,将社区居民所需的果蔬等生活必需品送到居民手中,减少人员接触传染。

  (二)加大生活必需品市场投放

  1.加强产销对接和储备投放工作。在产销对接方面,组织利群、丽达、利客来集团等大型商超加强产销对接,拓宽货源组织渠道,从源头锁定货源,加大生鲜产品采购量和每日配送批次。继续做好政府蔬菜储备投放工作,稳定货源渠道和市场供应态势,适当扩大企业储备。主要做好储备蔬菜投放点、储备猪肉投放点的.巡查监测,确保“菜篮子”商品供得上,供得稳,供得安全,保证价格基本稳定。

  2.畅通物流和联络渠道。

  一是为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办理疫情防控车辆特别通行证。加强与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间的协调配合,为“菜篮子”保供企业办理特别通行证,保障生活必需品调运畅通。

  二是畅通超市与批发市场联系渠道。主动与市内主要批发市场联系,将各批发市场营业情况和联系方式及时反馈给有关企业,建立更为顺畅的联络渠道。

  (三)建立农村市场监测体系

  各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辖区重点超市,做好蔬菜、肉蛋奶、米面油等9 种商品销售量、库存量、价格等的每日监测,加强分析研判工作。督促各社区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社区小卖部的每日巡察,做到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销和价格变化情况。各街道防控指挥部根据监测、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及早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与医疗保障组。

  (四)督导做好疫情防控及稳定物价工作

  1.督导农村超市、便利店等营业网点自觉践行社会责任,在醒目位置公开张贴疫情防控措施公告和诚信经营承诺书,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凡上岗人员须佩戴口罩,做好营业场所消杀工作,加强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劝导进入人员自觉做好防护工作。

  2.督导农村超市、便利店等营业网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诚信经营,保障各类商品质量,坚决维护物价稳定,决不乘机囤积涨价,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查处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对商场超市和储备投放的巡查,商务部门定时安排工作人员到市场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市场供应良好秩序。

  (五)积极宣传引导,回应群众关切

  通过政府微博微信,以及各类媒体做好市场供应宣传,打消农村居民对关闭农村大集的担忧,引导群众理性消费,预防恐慌性抢购行为的发生,稳定市场预期。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农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全区各部门、街道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黄应胜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吕良宝区商务局局长

  成 员:有关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崂山公安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

  (二)工作分工

  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辖区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收集、报送辖区内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及需求情况;开展常态和应急状态下的市场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如遇辖区内重点超市、小卖部出现生活必需品断档、脱销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区农村社区物资保障组;维护辖区内的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确保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

  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报道管理和舆情研判,会同有关处置部门研究新闻发布口径,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必要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导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生活必需品物资储备纳入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原粮及部分成品粮的储备。做好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并向区政府和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价格监测。

  区工信局: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食盐的储备和市场投放。

  区民政局: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孤儿生活补助等救助资金,对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及开展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事项所需经费。

  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生活必需品调运方案,及时做好运力保障,组织公路、水路运输,并在崂山区辖区内的高速公路、主要道路开辟“绿色通道”,保证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畅通。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养殖环节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区商务局: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猪肉、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储备商品的投放和市场应急供应工作;在本区生活必需品不能保障供给时,协调上级商务部门和企业做好外地采购工作,保障市场供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流通领域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秩序稳定;依法监督管理价格行为,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计量违法行为;负责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督管理;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做好食盐的市场监管。

  崂山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生活必需品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交通运输畅通。

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范文(通用5篇)2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调控、消除因新冠疫情等突发事件带来的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状况,确保有效供应,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根据钱塘区市场供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地域:钱塘区范围。

  (二)适用背景:局部或大部分地区突发疫情造成的菜、肉、粮等主要生活必需品供不应求、价格异常波动、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保障供应。

  (三)生活必需品种类:分粮、油、肉、菜、蛋等基本食材,饼干、方便面等即食食品,水饺等冷冻食品及生活用纸等四大类15个品种(猪肉、蔬菜、禽蛋、粮、食用油、奶制品、冷冻食品、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生活用纸、食盐、水果、饼干、大豆)。

  二、工作原则

  (一)服从指挥,统一调度。当突发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出现异常波动时,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必须服从区政府和区保供专班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专班成员充分发挥指导、协调、调配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

  (三)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生活必需品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必要的政府储备,整合应急处置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调控手段,稳定市场供应。

  (四)分级反应,科学处置。建立健全四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情况,正确判断事件发展趋势,采取果断措施,积极高效地开展工作。

  (五)政府主导,市区联动。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坚持政府调拨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坚持市级统筹与属地负责相结合的方式。

  (六)数字赋能,实效运作。整合线上订购、线下配送零售保供企业平台,发挥数字资源优势,探索应急保供综合网络平台,确保线上、线下应急保供链路畅通。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领导机构

  以钱塘区保供专班为主要领导机构(以下简称专班),由区政府业务分管领导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发展改革局局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区政法委(司法局)、区社会发展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区商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钱塘区保供专班,接受市保供专班指挥,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应急保供工作,与上级应急组织体系建立工作联系与信息共享机制。

  1、保供专班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重点完成应急保供队伍体系、生产体系、储存体系、交通体系、监管体系、白名单体系等六大体系建设。

  (2)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决定启动或终止本预案,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新闻发布的有关事宜。

  (5)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生活必需品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办公室职责

  (1)接到应急响应指令后,负责向专班汇报生活必需品市场波动和商品的货源组织、库存及供应情况。

  (2)对生活必需品重点生产经营企业的货源、销售、库存、价格情况进行监测。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出现的问题。

  (4)督查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5)应急预案启动后,办公室应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设立热线电话,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传递。

  3、成员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做好保供专班的统筹工作;协助抓好专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应急监测网点,保证应急期间商品库存、供应情况的信息采集上报;做好粮油等生活必需品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指导有关生活必需品电商平台采购;指导重点生活必需品的补货补柜;牵头组织生活必需品应急保障供应具体商品的采购、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适时启动并组织联保联供机制。

  (2)区委办公室(数字化改革专班):对接市级层面,做好全区云网等基础资源及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数据、组件等能力支撑。配合建设生活必需品数字保供平台;配合市级研发、推行封闭区域线上供求信息通联渠道;

  (3)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保障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部门间综合协调工作,开展价格监测预警,必要时建议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并组织实施,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4)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口径,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的原则组织好新闻发布、宣传报道、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工作。

  (5)区经信局:联系方便食品及饮用水生产企业,确保生产不中断,本地供应不受影响。

  (6)区公安分局:牵头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行保障,负责保障市内外运输通畅;依法打击查处散布谣言、哄抢物资等违法行为,协调处置有关群体性的事件。根据保供专班名单,储备电子通行证,并对照响应等级激活。

  (7)区政法委(司法局):提供红黄码申诉操作手册,协调解决保供人员健康码问题。

  (8)区社会发展局:收集封闭区域社会救助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信息。协助做好封控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指导相关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卫生防疫工作;联系协调跨地区保供的疫情防控事宜。

  (9)区应急管理局:管理、分配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下拨的应急生活必需品并监督使用。

  (10)区财政局:按规定做好应由区本级承担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所需资金的保障。

  (11)区住建局:牵头指导小区物业做好封控小区生活必需品与小区居民之间最后一站的运送,做好封控小区临时无接触生活物资自提点的建设、管理与维护。

  (12)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区内外交通运输保障。建立生活必需品运输蓝色通道,确保突发事件情形下应急商品运输时的道路畅通。

  (1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叶菜类等蔬菜、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的应急生产,动员基地农产品及时应急投放市场;参与协调上述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4)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对商场、超市、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冷链食品、进口水果的物防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查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严厉打击生活物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

  (15)各街道办事处: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开展生活必需品供应相关工作,重点解决生活物资供应送进小区事宜。

  4.体系建设目标及责任单位

  (1)应急保供队伍体系:建立健全两支队伍,一支涵盖批发、零售、配送的基本保供队伍,另一支覆盖区级骨干销售网点的联保联供队伍。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2)应急保供生产体系:能够满足极端特殊情况下,杭州本地种植、养殖基地正常生产、采收、装载任务。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3)应急保供储存体系:着眼疫情防控、雨雪冰冻、台风等各类紧急情况多种极端状态叠加下,按七天以上供应量,建设相应的生活必需品储存体系。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

  (4)应急保供交通体系:确定应急保供指挥车辆、生产及物流车辆,储备急保供电子通行证,根据应急响应指令,启动/中止应急通行制度。由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

  (5)应急保供监管体系:全方位监管应急保供物防及食品安全;维护应急物资供应市场秩序。由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6)应急保供白名单体系:确定应急指挥、生产、销售、配送人员名单,确保应急保供行业企业各岗位正常运转,确保跨区供应司乘人员、配送骑手健康码正常。由社会发展局牵头负责。

  四、事件分级及处置

  根据《杭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照相应应急响应级别,按疫情发性的不同程度、商品特性和市场供应波动程度,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分4个级别响应,依次对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根据区政府或疫情防控办指令,分别触发不同应对级别。

  (一)一般情况(Ⅳ级)响应: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认定的应当采取紧急应对疫情况。启动蓝色预警。保供专班成员待岗待命,保持联系畅通。保供企业调整储备,加大库存。其他生活物资视情增加库存。

  (二)较大情况(Ⅲ级)响应:一周内在1个街道发生疫情,启动黄色预警。保供企业按原有保供区域进行点对点物资配送。启动区域白名单及应急车辆通行机制,确保保供车辆及人员在规定区域和路线正常行动不受影响。

  (三)重大情况(Ⅱ级)响应:疫情波及2个街道,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期平均发病水平2倍以上,启动橙色预警。在Ⅲ级响应基础上,实行专班化运作。启动保供联盟机制,市内跨区联动,联华、永辉、华润、物美等大型保供企业根据指令,按生活必需品种类表内容,以每户3天1份或7天1份进行配送供应。

  (四)特别重大情况(Ⅰ级)响应:疫情发生并有扩散趋势,严重危及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启动红色预警。在Ⅱ级响应基础上,专班成员集中办公。申请杭州市联保联供机制支援。

  五、预警研判

  (一)信息监测

  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监测市场供应,分析保供形势,汇总供求、生产、调动、配送等信息。各成员单位接到发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专班办公室通报。通报应急保供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和需求,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预判及建议等内容。

  (二)信息研判和报告

  专班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对监测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指挥生产、加工、配送,必要时向区防控办和市商务局报告。

  (三)监测对象

  监测企业包括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监测区域包括突发疫情发生街道、社区及周边辐射地区。

  (四)监测指标

  监测生活必需品的库存量、进货量、配送量,批发和零售平均价格、价格上涨指数、供求变化指数等监测指标。

  (五)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保供新闻发布工作按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指挥协调

  (一)应急响应启动,专班领导小组组长应根据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任务落实情况。成员单位的领导和业务部门人员应出席会议,研究工作,受领任务。

  (二)情况紧急时,领导小组组长可按照本预案规定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行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职责。需要时,领导小组组长可亲自带领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组织应急处置行动。

  (三)应急响应终止。疫情解除,市场供求平稳、价格稳定、秩序正常,根据区政府或区疫情防控办指令,由保供专班发出终止应急响应决定,并由专班办公室通知成员单位及保供企业。

  七、后期处置

  (一)总结。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保供完毕,由区商务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及时对应急保障行动中的处置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汇报,报保供专班并通报有关单位。必要时,可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布。

  (二)补偿。各单位对应急保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予以结算,对应急保供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评估并给予合理补偿。对紧急情况为保障民生必须开支经费,纳入区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统筹解决。

  (三)奖惩。区应急保供专班要对处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因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保供专班办公室对本预案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形势的发展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区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本辖区的应急保供工作。根据需要及时调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保供,及时组织生产、供应和调度生活必需品各类物资,尤其是解决应急保供物资最后100米问题。与市疫情防控应急保供专班协作,满足封控区域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范文(通用5篇)3

  疫情发生以来,西安市商务局按照“防疫保供并重、线上线下结合、政府市场协同”的总要求和“外保货源、内保畅通、末端保供”工作要求,推动建立市、区县、街办、社区四级联动保障体系,加强统筹推进,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探索保供应新模式,不断涌现出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雁塔区积极作为,系统推进,采取分类保供、创新配送模式等方式,确保所属区域供应畅通有序。具体做法如下:

  一、夯实责任,成立“区-街-社区”三级联动保障体系

  调整区指挥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9个城中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落实区级领导保供分片包干制度;辖区8个街道、165个社区分别建立以社区为单位的保供工作专班,制定专人落实物资保障工作;820个小区居委会,联合物业公司、业主志愿者、下沉干部共同组建以小区为单位的保供工作组,成立并夯实“区-街-社区”三级联动的物资保障工作体系,努力实现主要生活必需品供应全覆盖。

  二、摸清底册,精准服务城中村低收入及特殊需求群体

  一是建立台账,提供精准服务。对辖区城中村流动人口、孕妇、残疾人、需要透析人员等特殊群体,建立“服务台账”,列出“服务清单”,依靠“网格长”力量,精准了解每一位特殊需求人员的具体情况,通过上菜上门、送药上门等上门服务,第一时间解决特殊群众具体需求。对于需要外出透析、定期孕检的特殊人群,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出入口登记后一律放行,无自行前往条件的`,村委会派专车予以接送。二是设置保供热线,24小时专人接听。

  三、创新方式,“线上+线下”构建闭环供应链

  一是全面完成“爱心蔬菜送上门”活动。成立由副区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雁塔区“爱心蔬菜送上门”活动实施方案》,积极联系欣桥市场,为雁塔辖区56万余户群众(以户为单位计)免费配送蔬菜。

  二是积极拓展“线上服务”,让“指尖上菜篮子”动起来。居家隔离群众通过商家APP自行下单,线上预约,获得配送服务。制定落实严格的防护、消毒、测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

  三是切实解决群众买药难问题。全面评估、严格甄选开业零售药店。对营业门店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有72小时两次以上核酸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就近居住,严禁封控区内从业人员上岗。目前已开业药店59家,基本覆盖辖区各街道。

  同时,通过网络,电话与社区联系,通过社区团购,工作人员代购药店配送等方式建立安全有效的购买渠道,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下一步,将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动员和招募更多的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志愿者、工人参与到保供应工作之中。并进一步拓展生活必需品“线上+线下”供应保障渠道,打通保障供应的“最后一百米”。

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范文(通用5篇)4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15日上午召开的“保工保畅”视频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困难群众的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特制定保障困难群众专项组责任分解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县党委、县人民政府安排部署,尤其是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部分城乡居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全面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轮台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阿迪力·尼亚孜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结合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为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作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特制定保障困难群众专项组责任分解方案如下:

  (一)县民政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摸排力度。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通过走访摸排、电话沟通、微信联系以及服务热线诉求收集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全县困难群众生活状况,重点关注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大学生等困难群众,及时发现基本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救助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畅通救助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及时回应困难群众诉求。

  二是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力度。落实低保制度,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生活困难群众可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严格落实低保渐退和“单人保”政策,根据疫情形势可暂缓低保退出工作,提高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

  三是加大特殊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指导各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加大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支持力度,对2000元以下临时救助申请,可由县民政局委托乡镇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审批,救助资金优先从乡镇(城镇社区管委会)临时救助备用金支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以及脱贫人口中的新冠肺炎患者、因家庭成员被隔离收治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四是加强特殊困难群众关心关爱服务。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及监护缺失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照料关爱服务,及时了解疫情对其生活的影响,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持续加强集中供养服务,尽最大努力收住有集中供养意愿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全面落实各项照料服务,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因疫情导致照料服务人员无法提供照料服务的,及时送至福利机构实行集中供(收)养。

  (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督促企业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障工资支付,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另外,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处,充分发挥“互联网+调解”平台作用,结合微信调解、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非当面沟通方式,及时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往返和聚集次数。因疫情影响的劳动人事仲裁案件,可中止审理,待相应情形消除后及时恢复审理。

  三是开设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享受及权益不受疫情影响。对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同时还将压缩认定时间,用人单位为上述对象申报工伤认定且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力争在受理3日内完成认定工作。认定工伤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按法定标准支付。

  四是疫情未解除期间,暂缓组织本地现场招聘活动,暂停跨地区赴外招聘和劳务合作活动,用人单位和求职者通过网络开展求职招聘,须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措施。各类人事、职称和资格考试,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工作适时延期进行。

  五是简化优化毕业生就业手续。疫情期间推动“不见面”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办理就业、升学、出国(境)手续。延长就业报到、引进毕业生审批和求职创业补贴办理时间。

  六是大力推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加大指尖行动计划落实和全程网办力度,将涉及用人单位和个人频次比较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事项推至网上办理、掌上办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上平台等途径实现在线查询、办理,通过邮递方式寄送有关材料,尽量减少现场办理环节。

  (三)县教科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提前筹划和安排学校各项工作。已开学的.学校,要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严禁外来人员(包括家长)进入校园;要取消一切交流参观、社会实践(含研学旅行),取消一切教师培训、外出参观、教研活动等群体性聚集活动。准备开学的学校,要做好延期开学或线上教学的准备,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是加强值班值守。各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带头、校级班子成员值班值守制度,并对值班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确保信息畅通。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学校每日疫情防控“零报告”制度,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三是密切家校联系。督促各学校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全面关注、摸排师生假期情况。重视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健康指导。尤其重视通过科学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帮助学生消除因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产生的恐惧心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防范,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四)县卫健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持续加强对全县各医疗机构的指导力度,规范设置预检分诊点、发热门诊和留观室,认真做好已确诊人员的隔离治疗工作,加强对无症状者的筛查,及时将信息报县委,为县委科学决策和调整部署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是按照静态管理模式,指导各核酸采集点认真做好核酸采集工作。

  三是指导各隔离点做好各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第一时间投入使用。

  四是采取视频抽查、现地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指导检查力度,督促各点位、各岗位的医护人员认真履职、严谨工作,确保遇有情况能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

  五是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群众,要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定期做好上门探望、采集核酸、检查身体等工作,全力保障他们疫情防控期间的正常生活。

  六是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升应急能力,同时精准研判防控物资需求,做好防护用品、检测试剂、常用药品、医疗设备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发现问题能够迅速安全处置。

  七是加强医务人员的自身防护工作,防止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发生感染新冠病毒和院感的发生。

  (五)县医保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做好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保障工作。对确诊人员和无症状人员的救治、检测、摸排等费用,要协调全州医疗机构予以免费收治,相关费用由政府的财政资金兜底保障,减轻医疗机构的资金压力。

  二是简化经办流程,协调做好联网直报工作。对滞留外地的轮台人员和滞留轮台的外地人员,要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即可办理就医手续。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确保疫情相关药品价格稳定。要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卫生用品价格变动情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相关药品、常用防护用品、酒精、消毒水等违规加价等问题。

  (六)县残疾人联合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精准掌握在家隔离的残疾人情况,摸清他们的困难和需求,实实在在为残疾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指导各乡镇及时将残疾人有关信息推送到相关村(社区),加强居家服务防控措施,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所有残疾人居家服务均提倡采用无接触式的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药品代购、政务代办、防疫指导、心理疏导、核酸采集等无接触服务。

  三是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机构的疫情防控检查,了解防疫物资配备情况,协调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努力把疫情对残疾人的影响降到最低。

  (七)县红十字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和动员志愿者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根据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实际,面向社区群众精细精准开展健康教育、健康监测、志愿服务等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

  二是对受疫情影响需要帮助的孤寡老人、困难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积极开展生活帮扶与人道救助,开展线上线下心理援助、健康义诊、志愿服务等活动,配合社区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回归融入社区相关工作,助力减少疫情防控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三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易受损群体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通过自媒体、网课、微视频、网络直播等方式和载体,发出捐款捐物倡议,号召大家积极为疫情贡献力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优化服务方式。各部门、乡镇要统筹运用发放实物、现金和提供服务等方式,提供精准救助帮扶。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走访探视和照料服务,督促照料服务人员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特困人员日常生活。鼓励、支持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物资捐赠、生活照料、心理疏导、送医护理等多样化服务。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部门、乡镇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禁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救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救助资金以及“关系保"、“人情保"、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堵塞监管漏洞,强化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范文(通用5篇)5

  根据《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物资保障与市场秩序分指挥部生活物资调配组工作方案》要求,为充分发挥右江区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优势,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维护正常农村市场价格秩序和社会稳定,满足和安定居民群众的生活,特制定本方案。

  一、生活必需品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奶制品、禽蛋、水产品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急需的应急商品。

  二、工作内容

  右江区供销合作社系统按照《百色市疫情处置联合指挥部物资保障与市场秩序分指挥部生活物资调配组工作方案》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负责加强乡镇、行政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的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组织紧缺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保证农村市场供应充足,人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三、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区社决定成立右江区供销合作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见附表。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乡镇及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主要任务

  主要负责加强乡镇、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的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及时组织紧缺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保证农村市场供应。重点监测包括粮食(大米、面粉)、食用油、蔬菜、肉类、奶制品、禽蛋、水产品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急需的应急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并做好相关研判,为快速应对可能出现的生活必需品供应异常做好准备,保障城乡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我区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保障社会安定的紧迫需要。全区供销社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务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基层社要坚持把疫情防控及疫情防控期间农村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各项工作专人抓,建立统一领导、组织有力、齐抓共管的农村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格局。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主动作为,加强沟通协调,保障农村市场供应,强化农村市场运行监测,形成工作全力。各乡镇基层社要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工作上的配合与支持,形成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乡镇、行政村(社区)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自2月10日起,启动生活必需品农村市场运行监测日报机制。各乡镇基层社对本辖区内商超商贸企业进行统计,对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动、市场供应情况,对生活必需品的库存及需求情况等进行统计,并于当日15:00前将有关统计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疫情期间社区保供方案】相关文章:

社区疫情期间保供方案05-12

社区疫情期间保供方案11篇07-03

社区疫情期间保供方案(11篇)10-09

疫情期间保供方案03-05

疫情社区保供方案07-05

乡镇疫情期间保供方案10-20

疫情期间保供方案15篇03-05

疫情期间保供稳价方案02-25

疫情社区保供方案11篇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