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精选13篇)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探索老年教育理念,创新办学模式,完善教学设施,改进教学方法,争取尽快达到“条件较好,质量较高,制度较全,颇具规模,影响深远”的规范学校要求。努力把我市老年人大学办成老年人“终身学习的校园,晚年生活的乐园,温馨和谐的家园,老有所为的田园”,为建设和谐小康应城作出贡献。
二、教学理念
市老年人大学的`教学工作,经过师生十一年的大胆探索和努力实践,逐步走出了一条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老年教育规律,体现老年特色的路子,从这种理念出发,在新的学年,必须坚持这条路子走下去。具体来说,就是教学中坚持“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健康长寿,余热生辉”的办学宗旨;“颐养康乐与进取有为”相结合的教学目的;“因需施教,寓教于乐”的教学原则;“灵活多样,互动多彩”的教学方法;校会合一,班会合一,学乐结合的办学办班形式;既宽松灵活,又逐步规范的管理方式;亦师亦友,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建设校园文化,营造宜教宜学的人文环境;实施校外办班,远程教育的新型模式,产生造福老年,有益社会的深远影响。一年一个新台阶,不断提高老年教育的覆盖面,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以老年教学特色和成果吸引更多的老年人走进课堂,常学常新,久学不厌。
三、开设专业与班级
(一)开设专业:20个,即书法、绘画、文史、汉语拼音(普通话)、英语、园艺、电脑、医疗保健、摄影、舞蹈、戏曲、工艺、声乐、器乐、拳剑、棋艺、牌类、钓鱼、时政、家政。
(二)开设班级:
1、常年教学班:书法、绘画、文学、历史、电脑(初级甲、乙和中级甲、乙)、园艺、医疗保健、汉语拼音(普通话)、摄影、工艺、歌咏、电子琴(初、中级)、葫芦丝、英语、合唱、声乐、舞蹈(初、中级)等22个专业班(各专业班报名注册学员人数须在20人以上,方可开班)。
2、校外班:全市15个街道办事处、镇分别开设有医疗保健和书法等校外教学班级27个。
3、自修班:戏曲、器乐、声乐、鼓乐礼仪、太极拳(剑)、棋艺、门球、钓鱼、桥牌、竞技麻将。
4、短训班:党训、时政、法律、烹饪、心理辅导、百家讲坛等。
5、讲座:结合办好老年业余党校,上好校内党课和做好离退休党员的轮训。
6、远程教育:空中(电台)、电视、网上三大课堂。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2
一、背景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淮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以指导我区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指标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各乡镇有分村65岁以上老人名单,并有相应统计表,按季度动态更新。掌握老年人的中医体质辨识情况。
2、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90%。
三、对策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形成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各乡镇要按照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
3、各乡镇要设置和配备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的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4、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5、及时完成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档案,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四、进度安排
1、10月份,全面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村医会议,安排各项工作。
2、11月份,完成辖区3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五、考核评估
各单位对工作进度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区卫生局实施考核,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考核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费挂钩。
六、经费兑现
参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发放工作经费。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3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意见》和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人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逐步使老年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项目实施范围和人群
在全省范围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
三、项目服务内容
(一)严格执行国家项目相关规定。
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各项工作。
(二)控制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培训。
对从事老年人健康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老年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县(市、区)卫生部门要在3年内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老年健康管理技术人员应轮训一遍。培训内容按卫生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进行。
(三)免费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及其流程。
按照卫生部《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确定老年人服务对象,每年免费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毫克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
4.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四)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的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信息管理网络,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全省将统一开发使用社区卫生信息管理软件。有条件的地市可先行利用电脑网络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的管理水平。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各县(市、区)卫生局具体负责本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推进项目各项工作的开展。省及市(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和公立医院为技术指导单位,承担项目技术指导和信息管理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项目师资培训与绩效考核。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地市实行电脑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分别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档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五、项目实施要求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服务内容所需的疾病设备和条件。
(二)加强与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三)预约65岁及以上城乡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受健康管理。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可提供预约上门健康检查。
(四)每次健康检查后接受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具体内容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健康体检表。对于已纳入相应慢性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五)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基本预防等健康指导。
六、项目执行时间
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一个周期年度。
七、项目监督评价
(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考核项目,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对考核不达标者限期整改,如限期整改仍不达标者,取消定点服务机构从事项目工作的资质。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公立医院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进行督导考核。县(市、区)级每年不少于2次,省、地市级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三)督导考核主要内容: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人员培训、服务数量、服务质量、信息管理、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
(四)主要评价指标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健康体检表完整率=抽查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查的健康体检表数×100%。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4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县卫生健康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及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计划筛查、体检本辖区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年人,目标筛查、体检人数400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95%,体检表完整率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人管理老年人,其他人各负其责,确保筛查、体检工作顺利完成。
三、老年人健康体检内容
1.基础情况登记:姓名、性别、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症状、生活方式。
2.老年人健康状况自我评估和老年人生活处理能力自我评估(填写表格)。
3.体格检查: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右侧)、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视力、听力等,初测判断。
4.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检测及腹部B超。
5.现存主要健康问题:住院治疗情况、主要用药情况、健康评价。
6.健康指导,危险因素控制。
7.健康体检后,老人要签名或按指纹。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
开展老年人筛查、体检,是贯彻实施新医改方案、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向居民宣传政府的'惠民政策和健康体检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对检查对象排查摸底,登记造册,任务分解到服务团队、到人,宣传动员到每一个应查对象,确保健康体检率在95%以上。
(二)操作流程
1.设立体检点
为方便群众,提高体检率,本次健康体检65周岁及以上老人体检点设在本单位一楼。各体检科室必须标记明显,专人负责。
2.前期准备工作
老年人管理员及各服务团队提前准备好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名单,责任人员负责进行通知,同时登记好体检对象的联系电话。体检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体检点体检。体检组按照花名册进行核实,预先填写好体检表的基本情况。
3.现场操作流程
体检对象按照顺序进行:登记问诊→身高、体重、腰围测量→测量血压→视力、听力、眼底→体格检查→抽血、血糖、血脂→心电图→腹部B超→尿规化验→核实收表。
4.体检分工
门诊医务人员集体参与,合理分工。其中登记处1人;体检1室(测身高、体重、腰围、听力、视力、血压)2人;体检2室(体格检查、健康评估)2人;检验室(血常规、肝肾功等标本采集及检验)2人);尿常规室1人、心电图室1人;B超室(腹部常规B超)2人。(具体人员分配见附表)
5.信息反馈。每天检查结束后,下午要核实体检名单,对没有来体检人员要与信息员联系安排再次动员。
6.档案整理与电脑录入工作。检查结果必须在当天下午收集整理好,上缴相关管理人员及时进行复核、录入、化验单粘贴,力争次日录入完毕。
(三)时间部署
1.6月15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组建动员宣传小组,制作张贴体检通知,营造氛围。
2.6月16日—19日:对参与体检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服务团队及老年人管理员提供65周岁及以上人员花名册,将责任分解到每职工,明确具体责任医生。
3、6月20日—7月20日:每周一至周五为老年人健康体检日;每周六、周日体检资料整理、信息录入日。
五、总结评估
体检工作结束后老年人管理人员要及时总结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做好评估,总结经验,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完成书面总结,并及时上报。
六、经费保障
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经费包含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内,我单位免费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任何人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搭车收费。肝、肾功及血常规检验由县人民医院协助开展,根据实际费用支付。职工补助按实际体检工作量,经考核后纳入绩效考核费用给予兑现。
七、需要准备的物资
血脂测试条、心电图纸、采血管、采血针、一次性尿杯、尿常规试条、快速消毒剂、棉签、一次性手套、耦合剂等。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5
为了全面推动我旗老年人健康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提高全旗老年人健康水平,加快我旗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步伐,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卫健委关于老年人健康管理要求,本着“预防为主、健康惠民”的方针和“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充分利用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完善居民健康档案,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倡导全社会尊老、爱老风尚,特开展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从而全面了解老年人群的健康状况,分析评价老年人群疾病的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因素,制定科学的干预策略与措施,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进健康正镶白旗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筛查原则。各基层卫生院及社区服务中心在深入宣传发动的前提下。通过精准体检、精准筛查、精准治疗及健康管理,提高健康体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便捷高效原则。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充分发挥流动医疗卫生服务车的作用,采取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模式,优质快捷地完成好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三)减负便民原则。充分考虑农村牧区生产及老年人实际,因地制宜,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和体检程序,确保不增加居民负担。
(四)同步跟进原则。在确保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到免费健康体检的同时,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等相关工作,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并提出合理的健康干预措施。
三、工作内容
(一)体检对象:全旗常住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即:1957年及以前出生人员。
(二)体检项目:
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4月26日-7月26日)
各苏木镇卫生院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嘎查村为单位,严格摸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底数。做好免费健康体检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整个体检过程中。结合农牧民就医、健康随访等日常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做到家喻户晓。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26日至7月26日)
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的通知,协调组织、身份核实、体格检查、体检表的填写和归档等工作,旗直医疗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所承担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辅助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正镶白旗医院协助星耀镇卫生院,正镶白旗蒙医医院协助伊和淖尔苏木卫生院、伊和淖尔苏木善达卫生院、乌兰察布苏木卫生院、乌兰察布苏木布日都卫生院、宝力根陶海苏木卫生院。正镶白旗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协助星耀镇学堂地卫生院、正镶白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时间:
星耀镇卫生院20xx年5月26日-7月26日;
伊和淖尔苏木卫生院20xx年5月26日-6月2日;
乌兰察布苏木卫生院20xx年6月6日-6月14日;
乌兰察布苏木布日都卫生院20xx年6月15日-6月23日;
伊和淖尔苏木善达卫生院20xx年6月24日-7月4日;
宝力根陶海苏木卫生院20xx年7月5日-7月26日;
星耀镇学堂地卫生院20xx年5月26日-6月6日;
正镶白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xx年6月7日-6月24日。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完成体检工作后,于8月1日前向旗卫健委基层科上报工作总结。卫健委将20xx年正镶白旗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总结于8月31日前上报旗政府办和盟卫健委基层科。同时通过电子健康档案处理分析相关体检数据,上报体检统计分析报告。
五、具体要求
(一)为了切实保障此次体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特成立正镶白旗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各苏木镇政府应高度重视,督促辖区嘎查村两委积极配合卫生院(社区卫生服中心)做好体检组织工作,同时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主动与所在苏木镇政府沟通,做好协调工作,做到体检人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免费体检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将不定期对体检工作进行督导,确保体检工作有序开展。指定专人负责体检工作,每天向卫健委基层科上报体检人数、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基本情况调查表、已完成体检的老年人台账汇总情况。
(二)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人员名单要准确无误,达到上级要求的`精准体检、精准筛查目标。
(三)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完成《20xx年正镶白旗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表》(见附件)规定的内容。一式二份,苏木镇卫生院保存一份(录入居民电子信息档案)、接受体检者本人一份。体检完成后,要为每一名体检对象出具完整的《健康体检报告》,不得缺项漏项。
(四)在体检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受检对象的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体检结果除向受检对象及陪检的直系亲属告知外,不得随意泄露。根据体检项目的相关要求,提前告知受检者注意事项。
(五)在对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过程中,应由监护人全程陪同,以防老年人发生意外。
(六)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务必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严格执行体检人员及陪同家属的测温亮码戴口罩措施(因医学检查等需要摘掉口罩的除外),排队人员间隔1米。每日体检结束后做好体检场所的消杀工作。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6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的通知》(卫老健〔20xx〕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完成市级确定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数,健康管理率达72%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健康管理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二)健康管理内容
1.建立健康档案。对未建立档案的老年人及时建立档案,已建立的及时更新、完善档案。
2.健康体检。体检医院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规范记录在体检表上。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对肺结核疑似患者开展X光胸透检查。
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并通过中医体质辨识仪开展体质辨识服务。
4.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三)体检机构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根据购买服务协议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其它医疗机构,需经区卫生健康局批准,方可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31日之前)。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组织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发放《健康体检通知单》,告知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和体检项目,留存被告知人签字回执。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村居卫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有序、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健康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6月底前务必完成体检任务50%以上,9月底前完成年度体检任务,为保证体检质量,原则上各单位每日体检人数不超过100人,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汇总考核阶段(11月20日之前)。健康体检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负责对健康体检工作进行考核、认定、汇总并报至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老龄和家庭发展科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局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和体检医院要明确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区疾控中心:负责业务培训及老年人健康体检督导工作。确保健康管理工作质量和数量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健康管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分析报告。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对健康体检的统筹协调、宣传发动工作。负责业务督促、指导、考核等工作。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医院体检工作,对体检单位资质、检查流程、检查项目、体检进度及体检对象年龄等进行监督管理,严防出现流程不规范、体检项目不全、超范围体检等行为;负责收集体检信息移交各村居医疗机构进行建档或信息更新。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依据村居调整、人员居住密集等情况安排体检报告反馈工作,原则上要求由体检对象或监护人到各卫计中心指定的地点自行领取报告;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20日内完成体检信息反馈工作,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安排所在村居卫生机构告知体检对象。
村居卫生机构:协助开展本辖区体检工作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体检告知等工作;配合体检医院做好体检现场组织工作,负责将体检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补充、完善健康档案,对于没有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将新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
各体检医院:配置满足体检需求的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开展体检工作,不得缺项、漏项;安排专人登记,尤其是对是否符合体检对象、领取报告形式和地点等要履职到位,对参与体检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检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健康评价、健康指导;规范填写体检表,并将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粘附在体检表相应处,整理完善体检表。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10日后要将所有体检信息形成纸质报告,并将体检报告和信息上报所在卫计中心。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告知所在卫计中心项目负责人,便于及时管理。
市中医院:负责提供在本单位体检的机关离退休干部、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等人员的体检信息。
局办公室、督查室、宣传科:分别负责本次健康管理工作后勤保障、督查巡查、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提升能力,保证质量。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和协调健康体检工作,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台账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村(居)、联系电话、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结果是否告知、是否健康指导等。纸质体检登记表要与电脑登记信息、体检表信息保持一致。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要将健康体检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规范完善、健康素养促进等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
(四)督导考核,强化问责。业务指导组和督导巡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全区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各卫计中心要加强履职,制定专项考核方案。对村级卫生机构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规范以及体检率不达标等问题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医疗机构在健康体检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体检项目不全、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加强督促和考核,视情核减体检费用,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使人人享有均等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市卫健局及区卫健局的有关工作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65岁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对象等需要重点关注及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人群(以下简称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记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三版《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发挥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作用,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对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全面了解我镇重点疾病的患病情况,分析评价老年人群疾病的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因素,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及慢性病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泮水镇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生院公共卫生科,黄道亮任办公室主任,彭文丽、朱昌卯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各类数据等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本辖区重点人群免费健康体检以村(社)为单位组织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月):根据泮水镇实际,制定具体的组织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3月-6月):各村(社)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对象的常住居民(含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进行重点宣传,动员免费体检。村(居)委根据《免费体检时间表》,组织体检对象到泮水镇中心卫生院进行统一体检,卫生院要根据体检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设备,认真开展体检工作,并将相关体检结果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由村医在一周内反馈给被体检对象。
第三阶段(查缺补漏阶段,7月-8月份):卫生院对本年度体检人员进行梳理,对体检结果进行分析汇总、上报播州区卫健局及镇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
如各村(社)未能及时参加本年度体检的,由村(社)委配合卫生院再次组织体检对象进行补检(具体时间由双方协调安排)。
四、体检对象、原则、内容、时间、流程
(一)体检对象及社区重点人群:即村(社)辖区内凡65岁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高血压、糖尿病对象(包括户籍未转入村(社)但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员)。
(二)体检内容
严格执行第三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服务规范》及20xx年播州区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的相关检查项目。
(三)体检流程
1.告知:通过各村(社)张贴通知、悬挂条幅等形式,预约体检时间及发放体检通知单。
2.登记:医务人员核对体检人员身份并打印体检条码。
3.体检:医务人员按照体检项目要求实施体检,并填写健康体检表。对出现需转诊症状的疾病,及时转上级医院或急诊。
4.统计:体检结束后,由村(社)卫生室发放给被体检者体检评估报告,同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5.汇总:按照有关要求将体检结果及时汇总,数据报村(居)委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及任务分工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健康体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组建工作队伍,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各村(社)部门要按照要求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协作。
1.各村(社)要按照要求负责将体检活动在村(社)委悬挂宣传条幅进行宣传。
2.各村(社)要安排人员到辖区组织宣传活动,提高体检活动的知晓率,对管辖范围内的重点人群进行摸底登记,入户宣传,组织人员参加统一体检,务求此项民生工程惠及所有人员,工作落实到位。
3.泮水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做好群众体检工作,组建体检工作队伍,工作中要做到热情接待,认真检查,对体检结果进行审核,出具健康体检评估报告,收集、核对、录入健康体检数据。
4.泮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此次体检活动的.全程组织调度、监督和考核,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及有效完成。
六、奖惩办法
1.各村(社)将根据常住人口数及计生全员人口数,按照一定的百分比确定参加体检的人数,根据平时宣传情况和参与体检到位率给予考核打分,对于宣传效果好,体检到位率高的村(社),给予适当奖励;对态度不认真,工作完成差的村(社),按照“民生实事老年人体检工作列入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一票否决行指标”进行惩处。
2.各村(社)要做好体检工作安排,确保参加体检的人员安全,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社)年终考评。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以_规划中“加强慢性病防治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推进医改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尽快遏制慢性病高发态势”作为开展慢性病管理的指导思想。以我院就诊的慢病患者为服务对象,以控制慢病危险因素为干预重点,以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患者管理为主要手段,通过“医联体”活动开展为载体,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加强慢病管理意识,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走进家庭,促进预防、干预、治疗的有机结合。
二、目标
慢性病管理的.最终目标不是治愈疾病(因为很多慢性疾病是无法治愈的),而是努力将慢性疾病患者的健康状况、健康功能维持在一个满意的状态,独立生活,回归社会;同时,改变不良生活方式,有效减少疾病危险因素,减少用药,控制医疗保健成本,节约社会卫生资源。为我院赢得更好的社会效益,发挥医院公益性。
三、组织领导
成立20xx年“慢性病管理”实施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月活动指挥办公室,设在护理部,主任由施圣晖陈思仙兼任,副主任由彭德清担任,负责“慢性病管理”的相关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各护理单元护士长组成。
四、活动内容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0日—7月20日
1、召开全院护理人员会议,宣布《宣城市人民医院20xx年“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各护理单元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开展。
2、医院网站及宣传栏宣传《宣城市人民医院20xx年“慢性病管理”实施方案》。
3、各科室认真学习并领会实施方案。
(二)试点科室评选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影响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常见慢性病主要有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恶性肿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根据科室申报表,首先考虑在有以上相关疾病的科室中进行选择,初步计划选择两个科室进行试点。
(三)实施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试点科室制定本科室开展慢性病管理的.实施方案。由护士长牵头,在科主任的领导下,医护合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建立慢性病患者档案。从8月1日始,纳入慢病管理的患者入院时均建立电子档案,便于住院期间实施慢病管理措施和出院后随访追踪管理。
3、按时随访,并填写随访记录表。慢性病病程长,并发症多,而且需要长期服药,所以随访是慢性病管理中的重点,随访方式可选择门诊、家庭、电话,了解患者症状及生活方式改变,测量其体重、血压、血糖,评定日常自理生活能力等,了解患者服药情况,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做具体处理。
4、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培训。慢性病患者出院后,更多的服务是在基层医院和社区诊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相关慢性病防控措施的执行与落实。试点科室要为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慢性病诊疗、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制定慢性病健康教育策略方法,传播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并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慢性病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合理膳食、适量活动、控烟限酒,培育健康人群。
5、试点科室及时对本科室医护人员进行慢病管理相关知识培训,逐步实现慢性病的规范化诊治和康复。严格遵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指南,完善专业化培训制度,注重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在提供规范化诊断、治疗和康复的同时,要加强对患者及家属的咨询指导和科普宣传。
6、慢性病管理试点科室,注重开展社区调查随访,明确本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危险因素,应用适宜技术,发展适合我院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四)总结推广阶段:10月1日—12月30日
1、总结阶段:
试点科室在10月20日前完成慢性病管理工作总结,召开全体护士长会议,进行经验交流。
2、推广阶段:
将试点科室好的经验、做法汇总,鼓励有慢性病的护理单元均逐步开展慢性病管理,并加强与各部门及兄弟医院的合作。加强科研,促进合作和交流,开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具,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利用,推广慢性病预防、早诊早治早康和规范治疗等适宜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方案实施。
在开展慢性病管理的过程中,领导要起推进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大力加强医护人员动员,努力形成医院与社区防治工作合力。
(二)履行部门职责,落实综合措施。
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建立慢性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有效监督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慢性病管理重大问题,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9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构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1.建立完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体系。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完善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医院、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和护理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设立老年病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到20xx年,所有市、县(市)均有1~2所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或护理院,至少有1所安宁疗护中心;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促进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完善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覆盖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引导和推动发展适宜老年人的商业健康保险。(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简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手续,积极培育建设医养结合机构。把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结为医养联合体。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失能老年人护理床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制
1.建立完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机制。依托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基层老龄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大学等,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依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加快适合老年人体育健身锻炼场地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适合的健身活动场所,配备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健身器材;定期为老年人进行体质监测,为老年人提供符合实际的运动锻炼处方,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完善老年疾病诊治服务机制。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使用监测,加强老年人合理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完善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充分发挥老年医疗护理在老年健康服务中的作用。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各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建立完善安宁疗护服务机制。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顾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老年健康服务队伍建设
1.加强专业教育。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护理、康复、心理、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学历教育。推动老年医疗机构与相关医学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发挥各自优势资源作用,着力解决老年医疗、老年护理、老年康复人才数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适应老年医疗健康需求的问题。(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规范培训。建立完善老年医学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若干老年医学临床医疗、护理、康复培训中心或培训基地,通过有计划的规范化培训,提高老年医护人员的临床实践技能和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3.壮大人才队伍。鼓励医师多点执业,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待遇。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工作待遇。完善老年健康相关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注重体现康复护理、心理健康、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技术服务价值。建立健全保障机制,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防范应对执业风险和人身安全风险,适当提高上门服务人员的待遇水平。(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地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完善上门医疗护理和家庭病床服务的内容、标准、规范及收费和支付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形成符合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河南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学科发展。推进老年医学科发展,加强老年健康相关科学研究,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支持老年健康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强老年健康相关适宜技术研发与推广。(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促进各类健康数据的汇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推动线上线下结合,开展一批智慧健康服务示范项目。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10
为建立完善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宁德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老龄〔20xx〕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加大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提高老年健康素养,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推广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市卫健局、文体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教育引领。推进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组建市级老年健康科普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发展老年健康“云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到20xx年,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6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中心。(市委老干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3.强化早期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疾病治疗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转变。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探索推动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住、行、医、养”提供便利,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市卫健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结合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做细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患者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健康管理服务。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2%。(市卫健局负责)
5.推动体育健身。将老年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就近健身的体育设施,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广泛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健全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引领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市文体旅游局、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6.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学诊疗、老年康复能力建设,到20xx年市医院、市中医院要开设立老年医学科,市中医院设置康复科。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诊治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诊、转诊、预约专家、保障用药等优先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xx年,市医院及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
8.加强护理康复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市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加强护理康复、家庭病床服务等个性化服务能力。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协调、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利用医疗资源优势,拓宽服务内容,增设养老机构。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较大规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可按规范开设医务室,或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xx年,全市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乡镇(街道)和机构创建。(市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探索长期照护服务
10.探索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专业机构三位一体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做好与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的衔接,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开办医务室、护理站等,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重点支持发展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培育发展能够提供上门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照护服务队伍教育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以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为重点,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12.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支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转诊机制。落实国家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市卫健局、民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生命教育。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学生科学看待生命理念,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健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14.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和任务,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
15.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强化学科发展、财政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健康相关适宜技术研发与推广,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完善医疗护理员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参加医疗护理员培训。
16.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1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要求,依据《健康江西建设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健康江西行动实施方案(20xx-2030年)的通知》(健康江西委发〔20xx〕1号)和《关于印发健康江西行动20xx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满足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心理需求,促进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渝水区城南办站前社区、城南办西街社区,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委等3个社区(村)推荐为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单位,并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背景及现状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老年人的幸福安康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由于人口快速老龄化、高龄化、家庭结构变化以及老年多种慢病共存等原因,导致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凸显,老年人群中存在抑郁或焦虑症状心理问题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年龄增加,或受许多慢性病的影响,老年人认知功能逐渐退化,发生老年痴呆症的危险性也逐渐升高。
二、工作目标
1.全面了解、掌握三个试点社区(村)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现状和需求;
2.促进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显著增强;
3.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状况有所改善。
4.坚持试点先行,将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逐步扩大推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试点地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调查
对渝水区城南办站前社区、城南办西街社区,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委等三个试点所在县(区)的'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医疗机构情况、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情况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情况等进行调查。
(二)开展试点地区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
1.调查内容:基本信息、认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健康素养及需求。调查问卷结束后,给出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分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一般人群、临界人群和高危人群,不同人群给予不同的健康指导。
2.调查方法:上门入户,实地调查,制定统一的问卷对三个试点辖区内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调查时,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个人意愿及获取知情认同。
(三)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通过调查了解的情况,根据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三个类别,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的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四)数据录入与管理
国家项目工作组统一建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各项目试点指定专人通过电脑客户端进行数据收集和管理,调查员通过手机或平板进入问卷界面开展现场调查并上传数据,数据收集管理工作与现场调查工作同步进行。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和社区/村级项目负责单位通过电脑客户端登录相应的数据管理账号,进行调查表填写和统计查询。
四、项目督导
(一)督导时间
根据国家、省试点项目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推进情况,对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调度督导。
(二)督导内容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督导内容包括工作总体组织管理情况、培训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心理健康促进与干预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督导方式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督导方式包括相关文件审核、现场督办、工作进展调度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严峻形势,满足老年人身心健康需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家庭幸福的重要方面。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大胆探索,为促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健康、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夯实工作基础。
(二)加强领导。各级卫健委做好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为项目试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整合各类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和指导项目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三)加强评估。各项目试点单位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做到边实施边总结,切实把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做深做实。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12
为深入落实《关于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老龄发〔20xx〕45号)、《关于印发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通知》(黑卫老龄发〔20xx〕8号)有关要求,持续增加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切实提高老年健康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适老化水平,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健康预防关口前移,持续扩大优质老年健康服务的覆盖面。不断强化健康老龄化理念,切实增强老年健康服务意识,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解决好老年人的操心事、烦心事,不断提升老年人在健康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任务: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失能、高残、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
——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市所有县(区)。
——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率达到75%。
——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
1.在城乡社区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广泛传播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消防安全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老龄健康科牵头,宣传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2.组织实施老年人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3.利用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重阳节、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契机,积极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预防老年跌倒核心信息》《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老年健康服务政策。(老龄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4.将老年健康教育融入临床诊疗工作,鼓励各县(区)将其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二)做实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5.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以上。利用多种渠道动态更新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推动健康档案的务实应用。(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6.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重点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扩大服务覆盖范围。(老龄健康科牵头,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三)加强老年人功能维护
7.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按照省要求,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提高公众对老年痴呆防治知识的知晓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筛查,及早识别轻度认知障碍,预防和减少老年痴呆发生。按照省统一部署,加强老年人伤害预防,减少伤害事件发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老年人视、听等感觉能力评估筛查,维护老年人内在功能。(老龄健康科牵头,市疾控中心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8.组织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将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和防治口腔疾病相结合,降低老年人口腔疾病发生率。(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9.组织实施老年营养改善行动,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
10.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到2025年,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点覆盖全市所有县(区)。(老龄健康科牵头,疾病预防控制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五)做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1.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推广。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卫生、健康管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预约和转诊、用药指导、中医“治未病”等服务。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到2025年不低于80%。进一步强化服务履约,采取更加灵活的签约周期,方便老年人接受签约服务。家庭医生要定期主动联系签约老年人了解健康状况,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切实提高签约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宣传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六)提高老年医疗多病共治能力
12.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60%以上。医疗机构要积极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综合征诊治和多学科诊疗,对住院老年患者积极开展跌倒、肺栓塞、误吸和坠床等高风险筛查,提高多病共治能力。(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13.各县(区)要积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健康服务科室建设,充分发挥大型医院的帮扶带动作用,借助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帮助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健康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医政医管与保健科、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七)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
14.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增加居家医疗卫生服务供给,重点对居家行动不便的高龄或失能老年人,慢性病、疾病康复期或终末期、出院后仍需医疗服务的老年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医疗护理、康复治疗、药学服务、安宁疗护。扩大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鼓励医联体提供居家医疗服务,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八)加强老年人用药保障
15.完善社区用药相关制度,保证老年慢性病、常见病药品配备,方便老年人就近取药,提高老年人常见病用药可及性。鼓励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和“互联网+药学服务”,为长期用药老年人提供用药信息和药学咨询服务,开展个性化的合理用药宣教指导。落实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的有关要求,为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一站式”长期处方服务,减少老年患者往返医院次数,解决多科室就医取药问题。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并将结果运用到老年人日常健康管理之中,提高老年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九)加强老年友善医疗服务
16.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创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就医便利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从文化、管理、服务、环境等方面,加快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完善诊间、电话、自助机、网络、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保留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医疗机构内的各种标识要醒目、简明、易懂、大小适当,要对公共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配备必要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标准的无障碍设施。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志愿者服务岗,明确导诊、陪诊服务人员,提供轮椅、平车等设施设备。到2025年,85%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老龄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十)大力发展老年护理、康复服务
17.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加快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工作方案》《黑龙江省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实施方案》要求,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部分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加强接续性医疗机构建设,畅通双向转诊通道。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鼓励多方筹资建设基于社区、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和护理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18.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老年护理、康复服务的床位。(基层卫生健康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19.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提供康复医疗服务。通过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促进老年患者功能恢复。(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十一)加强失能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
20.完善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居家的失能老年人健康照护服务模式。鼓励建设以失能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护理院(中心)。鼓励二级及以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站建立签约合作关系,共同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照护服务。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借助信息化手段,对失能低收入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健康照护等情况以及因病返贫风险进行动态监测,维护失能低收入老年人身心健康。(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落实)
(十二)加快发展安宁疗护服务
21.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和定位,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医政医管与保健科牵头,中医科、基层卫生健康科配合,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十三)加强老年中医药健康服务
22.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要设置“治未病”科室,鼓励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提高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使用中医药综合治疗。到2025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积极发挥城乡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优质规范中医药服务的作用,推进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到2025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鼓励中医医师加入老年医学科工作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等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加强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宣传。(中医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十四)做好老年人传染病防控
23.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控部署,及时为老年人接种相关疫苗。有条件的地方做好流感、肺炎等疫苗接种,减少老年人罹患相关疾病风险。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对独居、高龄、行动不便或失能等特殊老年人,要给予重点关注,提供周到服务。加强老年人结核病防治工作,做好老年结核病患者的定点救治。积极开展老年人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提供艾滋病检测服务。(疾病预防控制科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市级医院落实)
24.建立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在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充分考虑老年人特点,保障老年人应急物资和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卫生应急与安全生产办公室牵头,各县区卫健局、各医疗机构落实)
四、实施步骤
(一)工作启动(20xx年3月)
制定我市《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进行分工,推动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完成。
(二)组织实施(20xx年4月-2024年12月)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推进计划,对指标进行年度分解,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每年10月底前形成年度工作报告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老龄科。
(三)总结评估(2025年1月-2025年12月)
市卫生健康委在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自查基础上组织市级专家组,进行现场检验,形成全市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评估报告,迎接省级专家评估组现场检查。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办)要切实增强为老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老龄工作协调小组作用,落实各内设机构和直属联系单位相关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资金、政策、人员倾斜,共同做好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要加强行风建设,将提供老年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纳入卫生健康“双随机一公开”行业监督内容。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项推进会议。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促进、健康照护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加强政策保障
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老年健康服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县(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衡发展。结合疾控体系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侧改革,加强老年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优化老年医疗服务资源。深入开展健康中国行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将老年健康服务相关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三)加强科技支撑
推进老年医学研究机构建设,加强老年健康科学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强老年健康科研成果转化和适宜技术推广。逐步完善老龄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内容,促进各类健康数据的汇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以信息化推动老年健康服务管理质量提升。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建设和发展。加强内科、全科专业住院医师的老年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老年医学紧缺人才培训项目。支持退休、转岗的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开展医疗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
各县(区)卫健局要把全面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
老年人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13
为做好我县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老年人健康管理要求
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做到应签尽签、签约一人、履约一人,真实一人。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要求,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1次规范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所有服务要做好记录并录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所有实验室检测报告一份及时反馈给被检查者、一份应整齐粘贴在一起存入其原有档案中。
二、项目进度、购买服务与质量控制
(一)进度安排
常年有序开展。第一季度达到年度任务的40%以上,第二季度达到70%以上,第三季度达到95%以上,11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
(二)购买服务的主体和内容
依据《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xx〕113号)文件精神,向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购买服务内容如下: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内容。辅助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三)质量控制
1、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
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注: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2、健康检查表完整率要求达到100%。
健康检查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检查表数/抽样的'健康检查表数×100%。
3、辅助检查项目开展率达到100%。
辅助检查项目开展率=实际开展的辅助检查项目数/应开展的辅助检查项目数×100%。
三、执行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四、绩效评价
由县卫生健康委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工作经费按照工作量、工分值、绩效评价结果结果运用和资金使用按照县卫健委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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