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3-06-05 09:01:41 方案 我要投稿

【精品】整治方案合集10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整治方案合集10篇

整治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核心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源头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合力运用科学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聚焦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在全县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广告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提高监管效能,落实整治措施;以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工作重点,对当前医疗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和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类别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各主要传播媒介、互联网、印刷品、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墙体、车体、公交站牌等公众视听媒介的医疗广告监测和巡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医疗广告发布动态信息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医疗广告监测工作的预警作用。

  2、进一步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的医疗、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下大力气进行治理,促进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3、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类网站及医药类网站广告的监测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制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促进我县互联网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4、继续落实对假借下乡、义诊、专家会诊、科普宣传、公益慈善活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广告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滥用“红十字”、“军队”标识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政府机关等类似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

  5、认真开展对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利用医药资讯专版、健康资讯节目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查处工作,以及短片等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保持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案件查处并举,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

  三、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测效能,健全监督、查处一体化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医疗广告案件。要积极推进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广告案件交办、转办、移送、协查、通报、督办机制。

  (二)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监管工作。严格遵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审核、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或擅自乱改核准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的`,一经查实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工商行政机关处理。各单位要主动协助、配合工商行政机关开展医疗广告日常监管、专项整顿、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发布线索、案例。同时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无证行医、冒用医疗机构和盗用专家名义、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有关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负责对外宣传的部门要严格规范广告刊播行为,及时通报媒体广告存在的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问题,卫生部门与公安、监察、纠风等部门密切协作,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从4月27日至5月10日,各医疗单位制定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治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二)、检查整顿阶段

  从5月11日至8月10日,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医疗广告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

  从8月11日至8月30日,对全县治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将整顿结果向市卫生局报告,并接受省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的联合抽查。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

  县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单位要自觉站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政府形象信誉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

  各单位要继续完善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定期公布监测数据,对违法的医疗广告予以警告和曝光。要加强广告案件监测和查处的配合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并严格督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经营、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要进一步完善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加强联合督导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调动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及联动积极性,形成联合执法、协作监管的氛围,增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服务平台。注重并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典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结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办案经验交流,协作监管机制的健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共同做好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监管。

整治方案 篇2

  根据 县XX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确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以下行动方案:

  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镇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高度重视学校校车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为保障我镇学校和师生安全,镇政府决定成立 镇校车及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办,由陈兴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强化管理,明确职责

  确保学生安全是党和政府十分关心的民生问题,因此,全镇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整治、重民生的高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从机制、体制上位学校师生安全提供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各单位职责如下:

  镇XX: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认真开展本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检查,组织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非法营运车辆,加大对非法载人三轮、超载车辆的打击力度;严格排查、整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特别要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对危险路段、桥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加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学校(幼儿园)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

  中小学校(幼儿园):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凡是有接送学生车辆(含自有、租用)的学校(幼儿园)要把确保校车安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专人管理。车辆必须符合校车安全要求并履行好运行相关手续。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所有校车必须购买第三责任险和乘坐险;校车驾本文驶员必须具有3年以上同类车辆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体、心理健康。学校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学校包租临时车辆接送学生,要参照校车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管理,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同时与车辆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各自责任。要对全体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教育学生不乘坐“黑校车”,学校和家长不租用黑校车。要注意了解学生私自搭乘非法运营接送学生车辆的`情况,并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要抓好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严把采购关、储存关、制售关、从业人员健康卫生关,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测,保障学生饮用水源安全。

  派出所:开展校车安全排查,要掌握校车行驶路线、时间、车辆状况、驾驶员和车辆管理、运行情况,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加强路面监管,坚决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运载学生车辆上路;对非法运载学生的机动车、火三轮等违法车辆进行严查,依法从重处罚。对校园周边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专项整治,根据相关部门通报的情况和群众反映,及时对问题进行核查处理。

  交管站:要配合学校、派出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运送学生车辆的监管。凡租用运输企业车辆的,要经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交警大队审核批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消其运送资质。加快农村客运发展,切实解决农村部分学生上学交通难的问题;在学生集中放学放假时段,与学校紧密配合,根据学生出行需要,合力安排运力。要对非法营运的车辆,特别是非法运送学生的车辆进行集中治理,消除安全隐患。

  镇安办:要将校车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把日常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责任部门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校车安全事故。

  工商所、卫生院:要做好对学校食堂、饮用水源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具备自备饮用水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及其原材料、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及采购查验记录,餐具饮用水的消毒等,确保学校供餐、饮水符合国家要求,防止食物中毒及介水疾病的发生。要做好学校周边餐馆、小卖部食品安全检查。

  二、科学合理安排,有序稳步推进

  (一)年3月28日至年 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对校车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排查、整治。

  (二)年5月20日至5月25日,进行活动总结和下阶段工作部署。

  三、严格工作要求,确保整治效果

  (一)周密部署,注重实效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抓好工作的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

  (二)规范程序,严格执法

  在整治行动中,要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程序,同时做好取证工作,妥善处置现场突发事故。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紧密协作,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心协力抓好整治工作。

  (四)建章立制,常抓不懈

  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期开展,不走过场。

整治方案 篇3

  近段时间我校学生使用手机、MP4的现象日渐增多,对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正常的休息、影响学生学习成绩的提高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同时,过度使用手机容易滋生校园安全隐患和滋长了学生之间的攀比心理,给家长增加了经济负担。为了保证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和谐、安全,减少外界的干扰,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抵制手机给学生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根据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校园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z(负责组织德育处和团委对我校学生带手机进校情况进行整治工作)

  副组长:z(负责七年级各班的集中整治及成果巩固)

  z(负责八年级各班的集中整治及成果巩固)

  z(负责九年级各班的`集中整治及成果巩固)

  成员:各级级委员、德育组成员和全体班主任

  二、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自20xx年4月7起至7月17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4月7日至4月11日)

  各班班主任根据整治的要求,联系实际,在教育学生的同时,认真摸排本班级带手机上学的学生数并填写好自查表(自查表由学校统一下发)于4月11前上报到德育处,做好本班的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4月13日至4月18日)

  开展宣传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学校首先通过国旗下讲话,广播宣传学校的相应措施,其次各班利用班会开展一次手机整治专项活动,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至6月20日)

  1.各班主任自行制定符合本班实际的倡议书(各班倡议书在4月30日前交到德育处存档,注明班级和班任姓名)。组织向全体学生发出《文明校园拒绝手机的倡议书》,对学生携带手机对个人、班级乃至全校带来的不良影响及对身心健康的损害进行深入分析,使广大学生理解学校意图,消除抵触情绪。

  2、各班利用清明节假期开展自主家访活动,向家长反映半个学期来学生在校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同时向家长宣传学生带手机进校园的危害性,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引导学生如需与家长联系可利用校园卡或到行政办公室。

  3、德育处组织团委、学生会对各年级、各班开展不定期检查,做好情况登记,检查结果要及时向广播室通报,一经发现,取消当月文明班、文明宿舍的评比。学校并于4月30与各位学生签订“禁止带手机进校园”承诺书。

  第四阶段:检查督促、巩固成果阶段(6月23至7月17日)

  在各班级自主清查的基础上,德育处协同团委组织团委干部、学生干部组成巡查小组对各班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突击检查,本次活动结束后,学校将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对不听劝阻、无视学校规定,坚持带手机、进校园的学生,坚决给予没收并视情节轻重予以违反校纪处理。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各班思想上要重视,态度要明确、决心要坚定,努力创建学生无手机班级。

  2、各班主任要密切关注班内同学使用手机问题,一经发现不管是否使用,一律没收代为保管,并电话告知家长,手机由班主任保管直至学生离校。

  2学校对在本活动中,不服从教师管理,态度特别恶劣的学生,教师教育引导后仍不思悔改的;因佩戴手机问题而引起其它违纪行为并造成相应严重后果的作通报批评,书写说明500字以上反思交德育处存档,取消该班文明班、文明宿舍的评比 。

  3、 加大行政值日检查力度。每天值日的级委员,要下班、下寝室如实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到当月的班主任考核。值日领导、值日老师在午休、晚寝中发现学生使用手机的学生要做好记录,对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行为,发现一例处理一例,并在当月班主任绩效考核中每人次扣3分。

  4、学生会、团委会干部巡查力度,在巡查中发现有学生持有、使用手机的,坚决给予登记。

  5、各科任课教师、宿管员、门卫配合管理,发现学生有持有、使用手机的,可直接与该班班主任取得联系,由班主任按照相应程序处理。

  湾大中学

整治方案 篇4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有关科室: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20xx年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副组长,成员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整治领域

  县域内全部农业机械

  三、整治目标

  加强对农用机动车辆的管理和检查,治理农用车无证驾驶、“带病运行”、违章载客等现象。

  四、整治措施

  1、严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拖拉机违法客运、接送学生、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2、整治“黑机非驾”行为。对排查出的`无牌无证、未参加定期检查的农机及驾驶员,采取整改告知督促其纠正,对知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应检尽检;

  3、严格规范农机登记及驾驶证申领行为,严把拖拉机验检、保险、审核、发牌发证关。

  五、整治时间安排

  全县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结束。3月-6月自查自纠、县农机主管部门抽查;7月上旬,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情况检查和交流活动;10月中旬,对各镇专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11月中旬,县安委会组织检查验收;12月份迎接省、市检查验收。

  各镇农服中心、农机管理站要按照此方案要求,严格落实责任、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各项措施。局农机科、农机监理所负责此方案的具体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确保实现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总体目标。

整治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三城同创” XX县城环境容貌整治提升攻坚行动,进一步维护城市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建设行为,确保我县控违拆违工作稳步推进,着力推进“美丽宽城”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控违拆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环境治理攻坚行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三城同创”目标,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新增违法建设,积极清理整治历史遗留的存量违法建设,确保建成区规划、建设秩序健康运行,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和谐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各股室队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控违拆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坚持依法合规,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及接受助拆的,由人民政府依法组织XX。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机关干部带头的原则。局机关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拆除,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公布拆除范围、拆除重点、拆除时限、拆除进展情况,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各社区街道办、宽城镇、龙须门镇、化皮乡)20xx年后新增的违法建筑和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

  四、拆违工作步骤

  此次控违拆违工作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从4月10日至4月20日)

  做好宣传准备工作,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明白卡、播放录像带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整合去年年底调查的底数进行梳理,逐户建立档案,根据违建位置结构面积用途等,确定一部分重要节点影响规划较严重的违法建设作为首批拆除对象。

  (三)、拆除违建(5月1日至6月底)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 方式,逐步推进。6月底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拆除任务,今年年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拆除任务。

  (四)、督查考核(4月至12月)局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空控违拆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

  (五)、长效管控(20xx年12月起)以控为本,进一步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强大的控违拆违舆论氛围。

  五、组织领导

  控违拆违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负责,必须加强领导。控违查违领导小组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分队长任成员,全面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同时由办公室负责控违拆违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分队要按照责任分工,主动作为,及时跟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调配合,及时解决问题;实行队长负总责,加强控违拆违工作的领导,同时要将基层的责任明确起来,力量用起来,积极性调动起来。

  (二)精心操作,维护稳定。坚持“疏堵结合、无情拆违、有情操作”。也要严格执法、公开、公正、透明,做到“应拆尽拆,一拆到底”,统一政策,统一尺度,不允许乱开“口子”、不允许擅自突破政策界限,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和谐拆违、平安拆违。

  (三)强化宣传,责任追究。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控违拆违工作对建设城市的促进作用和重大意义。在因控违拆违工作中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

  (四)严格遵守,依法合规。在控卫拆违工作中依照法律程序,做到一案一卷,时间准确,熟练掌握文书制作能力,坚持做到执法依法合规。

整治方案 篇6

  为有力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镇风貌整治工作,结合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施“两线一片”的城镇风貌整治要求,市整治办近期将实施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根据近期相关会议精神和遂宁考察经验,现将市政府至新区转盘城镇风貌整治示范段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内容

  由规划建设局和城管局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统一设计。采用整治前后效果图对比方式来指导实施。

  (一)建筑外立面包装整治

  拆除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建筑外立面简单装饰(提供装饰部分的位置、尺寸、颜色、材质等)。

  (二)空调机位设计

  指定外机位置、尺寸、颜色、材质、外观样式。

  (三)店招和墙身广告统一规范

  1、取消所有楼顶广告。

  2、规范店招高度、宽度、出挑距离、底板颜色和材质。

  (四)城市园林绿化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整治

  1、清理挤占公共绿地和市政道路等公共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对现有城市道路绿化、城市广场及绿地内绿化进行升级上档,增加绿量,丰富绿化景观层次。

  2、添加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内的公共设施,改善城市环境,创造更多人性的、舒适的、优美的公共空间。

  (五)城市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

  对已经建设的光亮工程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和整改不符合城市光亮工程规划要求的项目。对城市重要节点应依据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增设光亮工程,确保城市光亮工程的整体性、系统性、艺术性,让城市夜景更加亮化、美化。

  (六)城市公共空间秩序整治

  对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体现泸州城市文明、有序的精神风貌。

  二、时间安排

  (一)整治方案完善阶段(4月10日~4月30日)

  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和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进行统一设计。城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28栋建筑进行广告位、店招、光亮工程进行统一设计。电力、电信、公交公司等职能部门委托设计单位对市政府至新区转盘示范段沿线对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进行统一设计。4月30日前交由规划建设局统一组织审查。其余各职能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在4月30日前书面提出整治计划、时间进度交整治办。

  (二)前期动员和准备阶段(5月1日~5月30日)

  由市整治办确定28栋建筑的责任单位并召开整治动员大会,宣传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相关追责办法,充分调动业主的积极性,主动配合到该项工作中来。同时,市规建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违章建筑,市城管局牵头拆除上述地段所有店招和楼顶、墙身广告。各业主单位自行拆除不规范的防盗窗、雨棚等附着物。

  (三)实施阶段(6月1日~8月30日)

  各责任单位按审批的设计方案实施外墙清洗(包装)、空调机位统一安装、店招及户外广告制作、光亮工程等。园林、城管等部门实施人行道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改造。电力、电信等部门负责实施各自公共配套设施。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检查。

  三、组织机构保障

  由市规建局、市城管局抽借人员组织成立临时协调小组,负责指导上述地段业主单位实施城镇风貌整治工作,协调各项整治内容安排,协调部分整治资金落实,监督检查整治成果。

  四、部门职责

  (一)市规建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城镇风貌建筑规划及道路景观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对该地段需要重新整体包装的建筑物外立面进行包装整治;负责对该地段内园林绿化、市政公共配套设施进行整治;负责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的预算上报;负责督促该地段城乡风貌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检查和验收整治成果。

  (二)市城管局:负责编制该地段的建筑物光亮工程及市政设施改造设计方案:牵头组织对该地段不符合规定的建(构)筑物附着物进行拆除和规范;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秩序治理;督促各建设单位按规划整改和完善城市光亮工程。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该地段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加大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市监察局: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和《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该地段沿线部门城镇风貌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效能问责;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发出监察建议或监察决定,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办发〔20xx〕13号)、《泸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肃查处。

  (五)市公安局:负责对该地段所有路段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标志线划定,车辆停放的指挥安排,并协助城管局对违章占道、建筑外附着物清理,保持城市道路交通畅通。

  (六)市工商局:协助市城管局做好该地段广告、店招、灯箱的清洁和文字规范工作,以及店铺临街面其他附着物的清洁和规范工作,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色彩协调、设置高度一致和清洁整齐;负责规范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各类违规行为。

  (七)市商务局:负责该地段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市场基础设施。

  (八)市环保局:负责该地段所有临街店面的油烟治理工作,杜绝临街面设置油烟排气筒(窗)。

  (九)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该地段城镇风貌专项治理资金。

  (十)市邮政局:负责对该地段的邮亭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对该地段路名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二)泸州电业局:负责对该地段变、配电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三)电信公司:负责对该地段电话亭、电话交换箱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四)公交公司:负责对该地段公交站牌进行清洁或统一包装。

  (十五)江阳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动员该地段市民积极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的整治工作,协调整治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十六)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负责本单位建(构)筑物及其附着物的清洁、修补和规范工作;组织动员单位职工积极参与本地区、本单位城镇风貌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城镇风貌专项整治行动。

  五、具体措施

  参照遂宁城镇风貌整治经验和我市实情,为确保该项工

  作顺利开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23栋公共建筑由市整治办责成各栋建设业主自行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资金自行协调解决。5栋居民住宅楼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50万元,由财政统一安排。

  (二)包装整治施工前期各业主单位应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店招、楼顶及墙身广告、防盗窗、雨棚、空调外机等与规划设计方案不相符的附着物。施工过程中矛盾协调由业主负责,江阳区政府配合。市整治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检查、督促。

  (三)城市道路绿化及市政设施改造由市政府按规划设计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预算资金为300万元。

  (四)城市道路两侧公共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箱、电话亭、电话交换箱、公交候车亭等)应由各自职能部门负责清洗或统一包装,资金自行协调解决。

整治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8.12”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客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切实加强全省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坚决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县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副县长马郡、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罗照荣任副组长,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孟和达来、县公安局副局长夏永梅及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和督导检查、信息传递、数据收集等工作,王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对全县石油化工企业和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2、从消防安全布局、消防审批许可情况、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专(兼)职消防队伍建立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情况、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进行细致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顶格执法,坚决查处,并以政府或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通报行业部门;

  3、严格执法,坚决落实八个“一律”刚性措施。(对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的,一律坚决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发现无证从事生产、经营、运输的单位及甲、乙类生产、储存场所设在地下、半地下的,一律通报安监部门予以取缔;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生产、储存、经营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一律坚决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坚决责令停产停业;对违法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或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一律坚决给予罚款或拘留处罚;对机动车不安装防火罩进入化学品库区或人员密集场所,或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一律坚决给予责任人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对单位存在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足、占用防火间距等方面的火灾隐患,一律坚决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坚决予以临时查封并提请当地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除。)

  (二)灭火救援准备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理念,规范安全处置行动程序和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强化官兵的个人防护,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科学指挥,依规指挥;严肃火场纪律,严纠“六乱”问题;开展多队、多部门实战联合演练,从力量的联勤联动、专家辅助决策、战勤保障等重点环节入手,开展区域性联合实战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2、逐一对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等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推进市政消火栓、农村“土”消火栓建设,加快水源摸排工作,建立单位企业水源档案;修订完善作战指挥信息卡,确保管用实用。

  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装备,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侦察、救生、灭火、排烟、供水、堵漏、输转、洗消等模拟化、实战化、专业化训练和浓烟、高温、轰燃、爆炸、地震、洪涝等实战环境下开展全员、实装、实景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初战打赢制胜能力;组织开展勤务实战化课题大讨论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比武练兵活动,激发官兵训练热情,营造浓厚比武氛围。

  4、强化火场风险科学评估意识,开展火场风险规避训练教育,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等场所单位实景教学,促使官兵掌握其工艺流程、管道阀门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特性等专业问题。

  5、强化车辆装备维护保养和实战性能测试,确保官兵熟知熟用和器材完整好用。大队每周、中队每天必须对随车所有装备器材检查一遍,每周车场日必须全部下车下架进行维护、保养、更换。每次出警归队后,要在第一时间更换补充水带、油料、锯片等器材,及时恢复战备状态。广泛动员装备技师、班长、骨干开展车辆装备器材发明革新活动,立足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切实发明革新一批管用实用的装备器材。

  6、拓展指挥中心功能,将安监局物联网信息化平台接入指挥中心,远程监控辖区危险化学品、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时时监控重点部位。

  7、加快推进《政府目标责任书》签订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进度,督促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尽快解决;对已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车辆装备达不到要求的,要提请政府配齐配全人员、车辆装备。

  8、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专职队业务指导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消防经费保障,配齐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储备充足的灭火药剂;开展现役队与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相关应急部门、力量的实战联合演练,提升整体作战效能。

  9、加强执勤备战检查,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在岗在位,消防车辆“水、电、油、气”充足,官兵对装备器材熟知熟用,且完整好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于重大、紧急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指挥中心报告,严禁迟报、瞒报、漏报现象的发生。加强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工作,对涉消负面信息,要积极主动妥善处置,严防恶意炒作和事态扩大。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渠道,针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特点,广泛宣传火灾报警、初起火灾扑救及火场自救逃生等消防知识。

  2、督促企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学习、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集中对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广泛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曝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火灾隐患,切实形成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全力防控事故发生的舆论声势;

  4、鼓励群众举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整治的积极性。

  四、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从20xx年8月中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22日)

  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全面动员部署。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所有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23日至11月22日)

  综合运用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工作方式,集中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3日至12月25日)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停产停业的.场所单位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针对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制定针对当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夏季消防检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安保和西藏成立50周年大庆安保等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台,建立工作台账,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部门联动,强化配合。要在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基础上,对辖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底数重新进行摸排,将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研判,对发现的火灾隐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突出“高、严、细、实”,落实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把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细。安监、质监、交通、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督促落实相关单位、场所主体责任;住建、牧农、商务、工商、食药、卫生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本领域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开展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住建、牧农、国土、规划、工商等部门,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消单位场所集中区域开展综合治理。

  (三)认真检查,严格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态度,用足用好责令停产停业、临时查封等手段。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采取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严格依法督促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强化经常性消防安全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火灾预防和初期火灾扑救等消防知识。同时,加强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重点岗位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整治方案 篇8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整治方案 篇9

  一,整治的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食品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研究决定,在20xx年6月至7月份,对全区食品生

  产加工的小作坊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整顿。

  此次专项检查治理,以区、镇驻地和小作坊式食品加工集中地为重点,以肉类、蔬菜、乳制品、豆制品、饮料、大桶水、儿童食品、保健品为重点食品。

  通过此次检查和整顿,使全区食品加工的小作坊得到治理,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二,整治的.主要工作措施及方法步骤

  此次全区小作坊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以检查促整治,以整治促提高。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分宣传发动、集中治理和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宣传发动,此阶段通过召开全区食品安全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掀起对食品加工业整治的号角,使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加工小作坊经营户,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全社会形成重视食品安全的工作氛围。

  二是集中治理,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检查与整治,切实解决小作坊加工中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小作坊重点检查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有关经营手续和证照情况,检查小作坊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生产许可证

  (二)加工工序情况,检查从原料购进到成品包装出作坊销售的全过程,查看购进的原料是否为合格品,有无违禁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剂,原料是否为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等。

  (三)检查加工成品情况,成品有无经过自检和送检,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检验。

  (四)检查作坊加工环境卫生情况,查看环境卫生是否符合食品加工卫生要求。

  三是总结提高,此阶段属整改提高阶段,一是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边检查边整改。二是检查结束后,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整治情况,要针对这次专项整治中小作坊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排查,按照职能分工,各部门抓好治理和落实,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

  三,组织领导

  全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是按照“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统一布署进行的,旨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对生产加工环节的小作坊进行治理,提高作坊食品的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此次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整顿由区药监局、区质监分局牵头,区工商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盐务局配合,从上述单位抽调专人,组成“区食品加工小作坊专项治理检查工作组”,进行专项检查。区质监分局抽调一名分管负责人和2—3名执法人员,区工商、卫生、公安、盐务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上述人员在“专项检查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各镇、街要配合“检查组”,做好本辖区内的检查接待工作,在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承担监管职能的成员单位拿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治措施。检查中要针对小作坊的实际因势利导,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处罚不是目的,要通过检查,使小作坊的食品质量得到提高,全区食品加工经营秩序得到有效的整治。

整治方案 篇10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顿工作,全面清查各类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加强基层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整顿和规范个体、民营等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逐步建立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巡查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

  三、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集贸市场等场所存在的假医、游医。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2.整顿和规范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厂矿企业医务室、民营医院等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特别是医疗机构使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3.以群众投诉及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为线索,打击超范围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各类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20xx年3月1日至4月30日,卫生局对辖区内的各类医疗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关注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全面掌握辖区内各类诊疗机构和非法医的基本情况,明确整顿内容。4月份召开个体、民营等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医疗机构执业的相关内容,各类医疗机构要按规定标准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医师(城区)或执业助理医师(乡镇),以及没有按法律法规执行产生的相应后果。要求各类医疗机构按照《诊所基本标准》等医疗机构设置规定,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人数、房屋场所面积、设备等逐项自行填报(具体见自查表)。

  2.排查阶段:20xx年5月1日—5月31日,卫生局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和个体诊所等各类医疗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登记造册。

  3.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11月31日。根据各类医疗机构自查及医政股监督的`情况,各类医疗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4.验收阶段:20xx年12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对各类医疗机构进行整改验收,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暂停年检校验处理。对延后半年还未能达到整改要求将注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辖区内所查处的无证行医名单将通过卫生局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公众防范意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卫生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监管”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健康同行》、宣传栏等媒介,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和自身保护意识,引导群众的正确择医,同时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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