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时间:2023-06-10 09:24:01 方案 我要投稿

【推荐】评选方案十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评选方案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推荐】评选方案十篇

评选方案 篇1

  一、活动目的

  为了提高同学们的收听率,增加同学们与广播的'互动性,安排此次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3日至4月18日。

  三、投票对象

  全校各位老师、同学(投票者)[完全采取自愿方式]

  广播四个小组 (候选人)

  五、投票方法

  4月17日各班到大队部室领取选票组织填写。填好选票后,交到大队部。18日宣布最后票数,票数最多的小组将获得大队部的奖励。

  六、奖励方法

  大队部将奖励票数最多的小组,奖品为文具。

  (附:选票样式)

  “我最喜欢的广播栏目”评选活动选票

  校园情报站

  (单周周二)

  快乐小驿站

  (单周周四)

  小故事大智慧

  (双周周二)

  读书故事会

  (双周周四)

  (注:可多选,在选的小组下方打“√”)

评选方案 篇2

  为了更好地做好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明确优秀教师的评选条件,从而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教师队伍中先进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教师典范,特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制定学校优秀教师的评选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教龄满一学期以上的,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不从事第二职业,凡从事第二职业者不得参加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均取消参评先进教师资格。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三)勤

  1、积极参加市、镇、校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增城市教育局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其他教师做好班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不能评为优秀。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每月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学期初制定的学科质量目标。

  2、每月备改检查被评为优秀,在全组教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特别是对待后进生,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操作,民主管理。

  2、每年度评选一次,按程序操作。

  3、评选出的优秀教师给予当年度优秀教师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优秀教师申报表》(附表),并上交个人优秀事迹材料和有关印证材料。

  2、学校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定符合条件的参评人选,并综合确定初步候选人。

  3、学校对初步人选的事迹在学校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

  4、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最终确定“优秀教师”人选,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当选,公示期如有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程序处理。

评选方案 篇3

  根据波宁市教育局甬教人[20xx]326号《关于开展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和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进行“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xx年9月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后出生)、在职在岗的教师。

  凡已被评为波宁市“教坛新秀”一等奖或浙江省“教坛新秀”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教坛新秀”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热心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管理工作,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能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活动,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识,教学质量高,教学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在青年教师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所教学生反映好。

  4、教学基本功扎实,课堂教学能符合新课程理念和要求,教学法用语表述清晰有条理,板书工整美观,普通话达标,具有较强的教材分析和教案编写能力,能运用多媒体及网络进行教学。

  三、评选步骤和办法

  1、凡是在评选范围之类的教师必须参加,由教研组上报名单,截止时间12月8日下午。

  2、报名的老师填报《波宁二中第十三届“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可在校园网公告栏下载),于12月15日前上交推荐表,相关材料于12月22日之前上交。

  3、评选课程设置如下: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研究性学习)、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4、具体上报材料

  1)《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评选推荐表》电子稿,传到z;并请注明“教坛新秀申报表”及申报人姓名字样。

  2)参评教师2年来撰写的教学论文一篇,可以电子邮件形式上传。

  3)业务评奖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5、评选通过课堂教学、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水平和全面素质等考核,差额评出波宁二中“教坛新秀”一、二、三等奖。凡获奖者,享受波宁二中教坛新秀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优秀者参加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

  6、评审时间定于12月底,具体另行通知。

  四、组织领导

  波宁市第二中学第十三届“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担任,组织实施评审和推荐参加市“教坛新秀”等工作,并报校务会审核、-校园网上公示推荐参加波宁市第十三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比名单。

评选方案 篇4

  为了弘扬公司企业精神,展现优秀员工的风采,营造人人争当先进、人人争为公司发展做贡献的良好氛围,同时也为了更好地体现“一起成长、一起升级”的人才管理政策,经公司研究决定,充分挖掘工作表现优异的员工和优秀事迹,进行【瑞辰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1.公司总部及项目所有正式员工,总监级以下

  2、本月无任何形式的违纪批评或处罚;

  3、具备出色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合作态度、服务意识、工作业绩以及良好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自律精神;

  4、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企业忠诚度。

  二、评选原则:

  1、【瑞辰之星】选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2、【瑞辰之星】选应能够获得主管领导及多数员工的认同;

  三.评定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1、评定委员会组成:集团董事总经理、集团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集团董事副总经理、集团顾问。

  职责:负责评选经理含经理级以上推荐入选人员及各种奖项评议终审结果的评定、审核与审批。

  2、执行部门及监督机构:集团行政管理部

  职责:负责评选管理办法与具体方案的制定;负责各部门及项目部各奖项提名人员资格与材料的审核;负责组织集团年度评优评审会。

  四、奖项设置:

  (一)【瑞辰之星】管理奖

  1.能很好的`根据战略部署,合理安排所管部门的具体工作,按计划完成目标;

  2.有较高的组织管理水平,有一套管理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

  3.带领本部门积极开拓进取,有创新意识,努力深入挖掘新体系或完善现有体系;

  4.在理顺与地方有关部门工作关系上有所突破,或在落实有关政策方面成效显着;

  5.作风民主、廉洁奉公,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较高威信;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优秀的瑞辰酒店经理人是工作能力超群,能高效的带领团队取得优异的业绩,并在团队建设上,在适应公司发展,理解企业战略上有重大贡献的部门经理级员工。

  (二)【瑞辰之星】员工奖

  1.超额或全部完成年度、月度工作目标;

  2.员工对本部门职能的实现和工作成效的贡献卓越;员工德才兼备,没有缺勤等情况出现;

  3.员工在平时工作中能结合公司以及本岗位的具体情况,结合先进思想提出创新理念或整理与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

  4.员工认同公司的企业价值观、受同事的尊敬与信赖;

  5.员工在工作与生活中能积极与团队的配合,并无私的做出贡献,做到个人和团队均有良好的业绩;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瑞辰之星】优秀员工是工作能力超群、工作态度积极、工作业绩卓着,并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五、各奖项评选方式:

  A【瑞辰之星】员工评选方式

  各项目分别通过民主投票公开唱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出票数最高的1位,作为月度【瑞辰之星】。

  注:投票过程中应保证各部/各组之间评选结果均衡,项目按名额提报名单即可。

  B【瑞辰之星】经理评选方式

  组织各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统一通过民主投票公开唱票的方式进行投票选出票数最高的一位,作为月度【瑞辰之星】优秀经理。

  六、奖项设置:

  1、月度【瑞辰之星】获奖者由酒店或项目根据《员工手册》进行奖励。

  2、年度【瑞辰之星】获奖者由公司根据相关奖惩条例将给予相应物质奖励或旅游培训奖励以及发放【瑞辰之星荣誉证书】。

  七、评选程序:

  1、公司各项目提交瑞辰之星生活照片以及介绍函,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

  2、公司人力资源部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审核、汇总。

  3、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各奖项名额,确定获奖名单,并签署意见。

  介绍函具体要求:

  字数:100--150字;

  内容:项目名称、职务、工作年限、突出业绩。

  八、评优表彰及其他事项

  1、当选的瑞辰之星,公司将通过内部网站等内部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树立典范,以供员工效仿和学习;

  2、各项目每月25日前将本月评选出的“瑞辰之星”报到公司。

  九、评选自二0xx年xx月份开始执行。

  北京瑞辰酒店管理公司

  20xx年xx月

评选方案 篇5

  一、评选办法

  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且符合入选条件者,由系(部)推荐,学院教务处组织评委评出教学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报学院审核表彰。

  二、入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完成本学年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

  2、学生评教平均分85分以上。(由系部组织测评,提供评分表及汇总表)

  (二)量化评分

  1、为人师表,积极进取,有一定示范作用(20分)。(由系部组织教师民主评议,量化评分并排列推荐顺序)。

  2、教学资料完整、规范(20分)。(提供课程大纲、授课计划、教学日志、教案、作业批改、试卷、成绩登记表、评学记录等材料,由教务处组织评分)。

  3、教学效果良好以上(10分)。(学生总评成绩优秀率10%以上,及格率85%以上,由教务处根据期末学生成绩统计结果评分)。

  4、参加学院优质课评选,且课堂教学规范,效果良好(30分)(由教务处组织优质课评选,且得分在85分以上,按30%计入总分)。

  5、完成规定听课任务,听课记录完整,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能互相交流教学经验(10分)(本学年8次以上,提供听课记录本)。

  6、积极参与质量工程建设(10分)(提供书面总结一份)。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1、本学年请假(含事假、婚假、产假、病假)累计超过十五天。

  2、无故旷课、旷会。

  3、发生教学事故。

  4、上级文件规定不得参与评先评优的'其他情形。

  四、名额分配

  各系(部)按本部门专任教师总数10%的比例推荐,并于20xx年6月25日前将初步推荐名单报送学院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委量化评分,对总得分在85分以上的教师按得分高低分别评出教学优秀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报学院审核表彰。

评选方案 篇6

  一、两学期班主任量化分数相加得出总得分

  1.期末班级文明班评比总得分,取平均值来记。

  2.班主任月工作量化考核平均分。

  3.积极参加德育论文或课题研究的在区级及以上获级的加1-3分。积极参加班会课优质课评比和班主任基本功比赛的获区级及以上获级的加1-3分。

  4.班主任手册检查评比优秀者加2分。合格者加1分。不合格者扣1分。

  ①学期初及时完成班主任手册的有关内容记录:如班级计划、学生名单、班干部名单等,期末及时完成工作总结,不及时完成的或不符合的不给分

  ②一学期要求记录:⑴学生座谈、家访达到20人次;⑵各类会议5次以上;⑶班主任会议全部有记录。

  5.学期各班级教学质量综合奖得分(以教务处考核为准)

  6.其他在德育方面或班级(特色班级的创建)做出贡献的`酌情加1-3分

  7.以上项六项分数相加,得出班主任考核量化总分。

  二、每年级段至少一名(前提是量化总分必须是中等以上)

  三、按照量化总得分评出4-6名和谐园丁(优秀班主任)

  四、学校将颁给和谐园丁(优秀班主任)荣誉证书及适当的奖金(鼓励为主)。

  说明事项:

  1.请假3周以上或体罚学生的(造成恶劣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公出除外。

  2.班主任量化考核1/2以下的班主任不得评为优秀。

  3.班主任任职期间,所在班级发生学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评为优秀。

  4.未明事项,解释权属学校政教处。

评选方案 篇7

  一、活动目的:

  为进步家庭教育水平和家长科学育儿的质量,积极构成家长关心下一代成长的良好教育氛围,根据研究决定自本年度开始,在全园展开优秀家长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这一活动的展开,引领广大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把握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让幼儿真正成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受益者。

  二、评选时间:

  5月下旬

  三、评选对象:

  无锡市xx实验幼儿园家长。

  四、评选条件:

  1.能够关心爱惜孩子,尊重孩子的独立人格,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情感联系,经常以同等的姿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换。

  2.重视修建良好的家庭文化氛围,家庭环境民主***,家长以身作则,教育方法得当,举止文明,言行一致,积极进取,各方面为孩子做榜样。

  3.积极宣传幼儿园的办园思想、教育目标和教育成果;关心幼儿园发展,支持幼儿园工作;及时反映家长、社会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

  4.积极配合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有关心班级、支持教育活动的突失事例。热情为家长和班级服务,乐于付出自己的精力、时间。

  5.积极参加“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学习把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有较丰富的育儿经验。

  6.不说侵害幼儿园名誉的话,不做侵害幼儿园利益的事,如对幼儿园管理和老师故意见的,能以正常途径,有礼貌的向幼儿园反映。

  五、评选办法:

  1.由家长个人申报与教师推荐相结合,由班级教师与学校综合审定。

  2.坚持“公然、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最优秀的家长推荐出来。

  3.推荐的优秀家长要填写申报表,同时附家永生活照一张、育儿经验材料一份。(交电子稿,育儿经验800字左右)。

评选方案 篇8

  为配合做好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期间,评选出石角镇中心小学“师德标兵”,并推荐相关人员参加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各学校在编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县教育局、镇中心小学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教书育人、热爱关心学生方面事迹突出,深受学生、家长爱戴。

  2、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有较强的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勇于创新,学而不厌,刻苦钻研业务,始终站在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前沿,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情况优良,受到同行和学生的好评。

  3、爱岗敬业,奉献教育,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积极发挥榜样和带头作用,成为学生道德的表率。

  5、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6、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

  7、担任过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且获得过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一线教师。

  三、推荐办法

  先由各单位评选出本单位“师德标兵”(石角中心小学、三八中心小学、龙南中心小学各评出3名,石角镇中心幼儿园评出2名,黄花中心小学评出1名)。由镇中心小学根据各单位评出的“师德标兵”的表现和实绩,推荐3名参加县“十大师德标兵”候选提名。县教育局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后,从中推选出15名候选人,通过公示,投票和测评,评选出佛冈县“十大师德标兵”。

  四、上报材料时间

  各单位要于9月26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20xx字左右)一式3份盖章后报镇中心小学,并把电子文档发送至镇教研中心公共邮箱。

  各单位在评选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关,坚持好中选优,确保评选质量。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树立教师良好形象,展现教师风采,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评选方案 篇9

  一年来,我校广大教职员工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我是一中人,我为一中添光彩”的意识,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涌现出了大批师德高尚、作风优良、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在平凡的岗位上以不平凡的事迹感动了学生、家长、同事,树立了一中教育的良好形象。为树立身边的优秀人物和精神楷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教职员工进一步增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意识,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首届“感动一中人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体在岗教职员工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个人品质。爱国守法,模范从教;顾全大局,甘于奉献;明礼诚信、团结协作;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

  2.参评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为学校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勤奋学习、工作努力,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不平凡的事迹,为广大教师、学生、家长所认可;有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特殊事迹,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家庭等方面的表现特别感人。

  3.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评资格:

  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与同事、家长发生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损害学校形象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和集体推荐(6月28日)。以处室和级部为单位,对照标准进行民主推荐,每个处室和级部推荐候选人名额不超过1人。教师个人认为符合评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自荐。候选人要形成不超过20xx字的事迹材料,于6月30日下午放学前报学校办公室,电子稿发至z。

  2.投票(7月3日)。学校将把首届“感动一中人物”候选人事迹在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投票,并将投票结果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3.审查。(7月4日—6日)学校成立审查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照事迹材料认真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和信度。

  4.公示(7月7日——9日)。评审委员会将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5.表彰。学校将于今年教师节期间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进行公开表彰。

  四、待遇

  对评选出的“感动一中人物”,学校将给予3000元的奖励,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年度考核加分待遇。

评选方案 篇10

  一、评选范围

  在我校校报20xx年第2期至第11期发表的文章(不包括新闻)或诗词。

  二、评选系列和名额

  共分五个系列,即业务类教师文章系列、文学类教师文章系列、高一学生文章系列、高二学生文章系列和毕业班学生文章系列,各取参评人数的五分之一(数值是小数的`,小数部分四舍五入)。

  三、评选流程

  1、由宣传中心将删去作者姓名后的参选文章电子稿发给评选小组成员。

  2、评选小组成员认真阅读参评文章并依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宣传中心将参评文章得分汇总,根据得分多少排名,三个系列的前五分之一为本学期优秀文章。

  4、宣传中心公示优秀文章及作者名单,公示期三天。

  5、对评为优秀文章的作者进行奖励。

  四、评选小组成员

  高一年级:z

  高二年级:z;

  高三年级:z

  处(室):z

  五、评分标准

  1、中心明确,立意清楚(25分)

  2、内容充实,表达明白(25分)

  3、结构完整,首尾圆合(25分)

  4、语言通顺,没有病句(25分)

  六、奖励

  1、获奖师生由宣传中心颁发校级优秀文章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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