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08-07 17:26:53 金磊 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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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7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通用17篇)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

  为切实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如下:

  一、帮扶对象。

  家庭贫困学生中的下列情况:

  1、革命烈士子女

  2、孤儿

  3、残疾人(父母均残疾或其中一人残疾且家庭无经济来源)子女或学生本人为残疾;

  4、父母一方去世且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

  5、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证的学生及由于家庭成员常年有病,或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

  6、家庭无经济来源:农村,指父母没有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只有口粮收入;城镇,指父母下岗、劳动能力较差。

  二、帮扶程序

  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的审批、发放由县帮扶贫困中小学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区教育局具体操作,学校负责本单位家庭贫困学生的调查、申报及助学金发放工作。资金必须坚持“扶持贫困、公正客观、保证效益”的原则。(一)审批程序

  1、每学期开学初,学校召开学生大会、学生家长(监护人)会,把帮扶家庭贫困生的对象、标准、程序等向家长(监护人)及社会公开。

  2、由学生或学生的监护人自愿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并将能证明申请理由的有效证件交申请学校。需提供的主要证件为;革命烈士子女,需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孤儿,需村民委员会(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残疾人子女,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父母一方去世且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需村民委员会(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证的学生及由于家庭成员常年有病,或因其他灾害造成家庭生活水平明显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学生,城镇户口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居委会出具的家庭贫困情况证明书。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村民委员会(户口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贫困情况证明书。

  3、由班主任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填写《帮扶贫困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表》中的`相应栏目。

  4、由学校依据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申请和班主任意见,深入到学生家长(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学生家庭进行调查了解。由学生家长(监护人)所在单位(村)在《帮扶贫困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表》的相关栏目中填写意见。学校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填写意见并报新源县帮扶贫困中小学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发放程序

  助学金划拨到学校5日内,各学校给被帮扶学生家长(监护人)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书,告知学生家长(监护人)助学金发放金额、时间及相关事项。

  三、助学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家庭贫困学生的生活费及其他学生用品费。资金严格按照“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单独设帐、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管理措施得力,财务制度健全,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班主任要做好家庭贫困学生助学金使用的指导工作,学生的每笔支出必须有班主任签名。每学年结束,学校将助学金余额发放给学生本人,学生领取助学金时,要登记签名。学校必须无条件接受审计、监察、财政、教育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在专项资金实施过程中,对出现的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挪用或变更资金用途情况,视其情节,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每学期结束后,学校要将学生助学金使用情况明细账书面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县教育局,接受社会监督。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

  为了加强我校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开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全校的全覆盖,是落实教育扶贫、精准扶贫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效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成员

  三、主要内容

  (一)资助原则、形式

  1、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政策,特别是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建立起符合我校实际情况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

  2、资助形式

  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入校国家补助金。从20xx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进行资助,每人每年1000元。分学期发放。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校补助金实施办法

  1、补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幼儿,优先考虑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享受入校补助政策的幼儿人数按照上级文件分配的`指标分配。

  2、资助标准。20xx年春按资助对象人平500元标准。

  3、操作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程序组织评审。具体评审程序是:

  ①贫困户幼儿家长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

  ②幼儿家长持申请表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签署意见,并盖好公章;

  ③幼儿校组织评审工作小组认真评审;

  ④评审结果在幼儿校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拍照保留公示资料存档;

  ⑤将受助幼儿申请表、受助幼儿明细表和公示照片上报学区,由学区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将评审资料统一存档;

  ⑥学区上报后,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标准发放到粮补存折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资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xxx为第一责任人,为直接责任人。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靠的实施方案。学校要将实施方案上报乡镇学区备案。

  2、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要充分对教育资助政策进行宣传,召开好各种资助工作会议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

  3、完善基础信息。学校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教育资助工作。资助管理员要根据有关要求建立教育资助工作管理系统,在全国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做好在校学生和受助儿童基础管理工作,根据学生数量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4、确保资金落实。及时上报数据,并和家长保持联系。看资助是否及时到位。

  5、加强档案建设。学校制定资助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资助档案。将省市县的资助文件、受助学生申请表、受助学生明细表、受助学生名册汇总表、教育基本情况统计表、公示和发放照片、学校经过公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签字名册和统计表等有关资料和资助工作情况分学期、分年度装订成册,建档备查。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3

  为切实做好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与基本原则

  主要目标

  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和完善各项助学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基本原则。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

  1、加大财政投入。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2、经费合理分担。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资金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

  3、政策导向明确。在努力让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教育的同时,鼓励学生刻苦学习,接受职业教育,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4、多元混合资助。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补、减、免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

  5、各方责任清晰。中央与地方、各相关部门及学校明确分工、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完善制度,操作办法简便易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

  二、主要内容

  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制度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其中,涉农专业为20xx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xx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资金分担。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按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免学费补助资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测算标准与省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生源地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我省分担比例为8:2,生源地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我省分担比例为6:4。我省应分担的部分,根据财政供给渠道实行分级分担,县级财政供给的中职学校由省级与县财政8:2比例分担。

  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县财政根据中央、省财政实际核拨数按8:2比例实施配套。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4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特制订本校贫困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助学对象

  在校就读的学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就学和正常完成学业的学生。具体条件如下: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

  (二)依法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

  (三)革命烈士子女;

  (四)残疾学生;

  (五)少数民族学生;

  (六)因受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及审核程序

  (一)低保家庭子女凭《最低生活保障卡》,残疾学生凭《残疾证》,革命烈士女凭《烈士证》,其他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村委会、乡镇政府、班主任核实。

  (二)学校贫困生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教育局下达的.指标确定贫困生助学的对象,研究同意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三)审批结果在学校公示7天,接受村民和学生的监督。

  (四)申报时间:每年的5月和11月份。

  三、助学补助等级

  助学对象按孤儿、单亲、特困生、贫困生等分类,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给予补助。

  四、助学金管理

  1、学校成立贫困生助学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

  2、学校常年接受社会捐资助学资金和物资,尽量避免出现重复申报。

  3、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学生入学。

  4、加强对助学金的管理、确保助学金专款专用,及时拔付。

  5、加强对助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教育他们要珍惜这个机会,勤奋学习、长大报效祖国。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5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A、资助资金使用原则: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B、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

  3、下列情况学生,优生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并在学校和所在村、社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公示情况上报上级资助小组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帐,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6

  为切实做好普通高中贫困生资助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特制定当涂一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

  一、资助范围:

  县教育局计划内录取的在籍学生(不含择校生、高三复习生)。

  二、资助条件: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学生及少数民族学生;

  2、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己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3、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5、文件规定除以上四个条件以外的其他情况导致的家贫学生。

  三、资助程序:

  1、在学校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由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班主任按学生申请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资助范围和条件,并结合学生在校思想表现,家庭经济状况,学习生活情况和分配各额,做初步评审后将结果报学校政教处。

  3、政教处复核,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公布栏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有关表格,建立档案资料。

  4、公示无异议,将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资助内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的`学杂费视情况予以一定的减免,具体为:单下岗300~400元;双下岗400~500元;单方亡500~600元;双方亡600~850元。

  2、中央彩票公益助学。根据当涂县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认真做好彩票公益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特困学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校每年根据县教育局的统一安排,对我校的学生实施资助。

  3、马鞍山市慈善助学。马鞍山市慈善总会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按照马鞍山市慈善总会的安排对学生进行资助。

  4、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希望之星”慈善助学。安徽梦都慈善基金会每年给予1000元的助学款。受助人名单一经确定,只要保持受助条件,基金会将资助其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即每年获得1000元助学款)。

  5、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慈善协会,各热心教育的公司企业等对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以及其他。

  五、资助款的管理与发放:

  1、学校对上级拨附的资金设专门帐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到帐后,由学校政教处依照批文,印制学生资助金发放表,报校长审批后,交学校财务室,学生凭有效证件在财务室签字领取,并将领款表复印件报上级主管部门,原件存学校财务专帐。

  2、各年级、各班要对受资助学生款的使用给予必要的指导,凡发现乱花费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以后不再资助。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7

  为认真贯彻落实《合肥市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完善我校学生资助体系,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原则

  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资助内容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一)资助范围及对象

  实施范围和对象是指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当年就读我校高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项目及标准

  我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继续实行享受免学费政策。同时,学校切实落实从实际收取的学费收入中提取3%经费要求,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三、工作程序

  (一)资助申请审批和核查

  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按照以下程序操作执行:

  1、学生申请。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开学2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填报“肥合六八一中学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以及下列其中一种有效证件和复印件:

  (1)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村社、居委会出具并加盖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公章的`其他困难证明。

  2、学校初审。学校负责对申请资助学生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初审,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按照本校贫困学生状况和贫困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核定享受免学费受助学生名单。分班级为每个学生建立资助档案,并对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学校将“肥合六八一中学贫困学生享受面目学费学生资助公示表”在学校醒目的地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应切实做好宣传、解释及质疑工作,认真做好群众和学生反映问题及处理意见的文字记录,未通过审核的要将原因告知学生本人。经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经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免学费学生名单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审核。

  3、免学费资助发放。第一年入学所有学生按照宏志生正常标准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免学费认定对象在经过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退还其学费和住宿费。以后如果没有变动,则按照规定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专人专职负责本校普高学生资助资格初审、材料收集及上报等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校积极广泛开展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宣传工作,通过专栏、展板、校园广播、年级主任会议、班主任会议、学生及家长会等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资助政策、资助程序等,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加强资金管理。学校强化资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代签冒领,弄虚作假,严禁抵顶实物、扣减其他费用等。对流失、休学、退学等受助学生,及时上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学校认真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切实规范申请及审核程序,做到程序公开、操作透明,确保困难学生真正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对在资助工作中弄虚作假、套取资助资金,代签冒领、贪污挪用挤占资助资金等行为,要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8

  为了使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交纳全部学费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

  二、减免学费的条件

  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如: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

  (2)孤儿(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

  (3)父母双下岗或失业,在家未出去工作;

  (4)家庭平均收入接近或符合最低保障条件的;

  (5)经济困难的特困户;

  (6)其他有特殊情况符合减免条件者。

  (7)学生本人遵守国家法令及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者。

  三、减免额度和比例

  1、减免额度分为:

  A、学费全免

  B、1200两个档次;

  2、减免学费的.学生比例原则上控制在4%以内,名额不平均分配,由各班班主任上报学校研究决定。

  四、申请减免的程序

  1、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减免学费申请,填写《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审批表》;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它申请对象需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人民政府教育或民政部门开出的有关证明一份及单寸照片2张;

  2、各班主任要认真核实申请者的实际情况与理由(根据家访回馈),提出减免意见;

  3、各年段将申请表及所附材料(学生申请和证明等)及家访材料交到团委,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批;

  4、政教处对减免名单进行公示;

  5、学生减免学费的审批手续要在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

  6、学生减免学费的申请原则上为每学年一申请。

  五、附则

  1、对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各班级、年段要认真重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2、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要生活俭朴、不挥霍浪费,无违纪记录、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如发现上述不良表现,学校将追回已减免的学费,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和因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减免;

  3、申请减免学费的学生,学习上要积极努力。一学期出现两门以上(含两门)功课不及格者将取消减免;

  4、各班级、年段要切实做好学生减免学费的审核工作,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除补交减免的学费外,视其情况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对于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学生,要根据本办法随时调整学费的减免。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贫困人口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实保障中小学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67个市直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对904名中小学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打造全市合力脱贫攻坚的`大格局,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扶贫、关注贫困学生的浓厚氛围。

  三、帮扶对象

  全市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贫困学生。

  四、帮扶内容

  激励和引导市直部门党员、干部为贫困学生家庭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惠民政策、送贴心服务、送爱心款物“三送”行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3名党员、干部最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学生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扶持;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4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市直部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任务分解表》(附件1)向市直部门提供相关学校贫困学生名单及情况,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领确定帮扶对象。

  (二)及时报到对接。5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并填写《市直部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5月28日前报市扶贫办。

  (三)制定帮扶计划。5月30日前,党员、干部针对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和需求,在对贫困学生家庭“三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需求清)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应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帮扶难度较大的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多帮一”。

  (四)深入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就业、创业。

  (五)总结上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计划,认真总结帮扶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市扶贫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不仅是当前解决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帮助贫困学生和学生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努力寻找解困出路,尽快脱贫致富。

  (二)强化联系沟通。党员、干部要详细了解联系对象的住址、家庭成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本人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帮把忙、无事拉家常。每次联系帮扶情况及时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工作记录表》(附件3)上进行登记。

  (三)切实帮解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联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好指导、协调、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促进贫困学生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所有党员干部任成员,任命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市扶贫办联络工作。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0

  一、具体目标任务

  1.资助范围: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xx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细则(20xx年5月中旬前)。团县委牵头研究制定《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的实施方案》。

  (二)社会动员(20xx年5月至6月)。团县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省政府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让全社会知悉惠民政策,使政策入民心、暖民心。

  (三)确定资助对象。按照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录取时间,对20xx级录取新生,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进行统计确定。第一批统计对象(20xx年8月5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第二批统计对象(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

  三、责任分工

  1.县教育局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xx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审核确认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

  2.县民政局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逐级上报团省委汇总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由团县委牵头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项目。

  (二)严格统计数据。县教育部门要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要建立科学准确的比对工作机制。团县委要做好公示和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制定高效、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一四”战略目标,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指导,依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通知》(湘一师教通〔20xx〕101号),制定本方案。

  二、帮扶对象与帮扶人员

  帮扶对象:每学期补考后有一门及以上课程学习困难的学生。

  帮扶人员:相关课程教师、辅导员、班导师、教师党员作为帮扶教师。有较好学习基础、能承担公共课或专业课帮扶的`同级或高年级学生、学生党员作为朋辈帮扶。

  三、帮扶策略

  1.学院成立专门的学习帮扶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全面的学习帮扶工作。具体帮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依据专业差别,分别为帮扶对象指定帮扶教师和朋辈帮扶,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一对一帮扶辅导。优先安排院领导、中共党员作为帮扶人员,了解被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帮扶。具体帮扶对象安排表见附录。

  3.对教师帮扶过程进行定期检查。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分别对教师帮扶情况和相关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帮扶效果好的教师进行表扬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于帮扶效果差的老师提出批评。

  4.帮扶人需要从知识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帮扶,采取多帮助、多鼓励方式,并做好帮扶工作记录。

  5.系统安排学生辅导答疑时间。要求各教学系制定学生学习辅导时间值班表,每个任课教师至少在每个星期需要值班半天,为学生学习提供辅导答疑服务。

  6.建立家校联系机制。在每个学习期末考试结束后,学工办将学生挂科情况及时通知给家长,对于学习状态不好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2

  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重视教育、关心人才、推进科教兴国的具体表现,为了保障我校贫困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保障贫困学生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成长,为了进一步解决我校贫困生的经济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的有用之才,根据舞钢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xx年我校贫困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学校领导组成的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贫困生档案库;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并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

  二、扶助步骤:

  (一)贫困生的界定:

  1、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未入学或已辍学的学生。符合下列情况,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及少数民族学生。

  (2)孤儿

  (3)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4)残疾学生

  (5)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6)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7)子女较多,因上学导致家庭贫困。

  (8)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1000元以下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150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子女。

  2、资助贫困生的方式: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免贫困寄宿生住宿费等。

  (二)贫困生评定及建档:

  贫困生的评定及建档工作主要由班主任负责审核、报批和存档工作,具体办法是:

  根据个人申报资料划定为贫困生。贫困生建档程序采取贫困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供所在辖区管委会,或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证明。报班主任审核,审核结束后,报学校评审小组讨论。

  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后,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在学校和学生家庭所在村(居委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和评审公示情况上报中心校审核确定。

  贫困生比例采取动态管理,每学年视学校学生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调整,时间为12月中旬。

  三、扶助贫困生的工作监督及处罚:

  学校资助贫困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的原则,既帮助他们完成学业,又激励他们克服困难,发奋学习,报效祖国,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设立举报箱,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贫困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贫困生待遇。

  2 、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学生。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的,要严肃处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消资助资格,已发资助金的予以追回。

  四、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 ,分上学期和下学期两次资助。

  五、资金来源:

  1、当年社会各界的部分捐款,学校的勤工检学收入

  2、民政部门和教育局的救济款项

  3、学校组织教职工的爱心捐款

  六、工作程序

  1、宣传贯彻文件精神

  学校召开有关科室、年级组负责人和班主任会议,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2、公布资助信息并组织学生填写申请书。

  班主任通过班会向全体学生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让具备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出具有关证件或证明,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资助申请书,申请书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申请资助理由等。

  3、资格认定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4、公示

  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5、上报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学生组织填写《舞钢市贫困生资助登记表》,学校填写《舞钢市贫困生资助登记汇总表》上报市教育、财政部门并建立资助学生档案。

  6、资金或物品的发放

  教育部门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后,学校填写《舞钢市贫困生资助资金发放花名册》,由学生本人签字并领取现金或物品,学校将花名册一式两份,报市教育局。

  7、总结

  学校对整个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总结,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一式两份上报。

  七、学校成立贫困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贫困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资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

  主任:

  成员:

  工作人员: 各级各班主任

  3、评审小组

  组长:

  评委:

  八、工作要求

  1、资助贫困生工作是党和国家对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合格人才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学校要求相关科室、年级组、班级要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个学生,要认真调查摸底掌握贫困学生,特别是特困学生的情况,从严掌握标准和条件,切实把资助资金落实到要资助的学生身上。

  2、贫困生资助工作以班为单位向学校进行申报,班主任对学生或家长提供的证件或证明要进行深入调查,严格把关,确保其真实性。

  3、贫困生救助资金或物品必须专款专用,必须按标准将资金分学期发到每个学生手中,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流、挪用,不得用于抵顶学生以前年度的欠款,不得发放物品、有价证卷等,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寄宿生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创建平安校园,为广大寄宿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国家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精神,为落实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家庭贫困学生上学问题,减轻农民负担,客观公正的落实贫困生救助资金的合理发放,帮助贫困寄宿生顺利完成学业,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

  根据xx财教【20xx】33号文件规定,原则上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生人数的70%的比例确定资助范围,切实保证在校寄宿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获得生活补助,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二、资助标准

  标准:小学500元/生,初中625元/生。

  各相关学校要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的资助范围和标准认真实施,及时、足额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给贫困寄宿生,不得擅自扣减补助标准。

  三、资助对象评选条件

  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

  条件:申请困难寄宿生生活费需满足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

  2、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学生;

  3、孤儿或残疾学生;

  4、农村计生家庭子女;

  5、家庭经济困难复员退五军人子女;

  6、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学生。

  原则上对以上1-6种困难学生优先进行资助。上学期全校寄宿生总人数为217人(上学期的指标数),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寄宿生人数的70%的比例资助人数为152人(本学期比例后的指标数),剩余65人未受生活补助。

  四、资助原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2、受助学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3、转出寄宿生指标按有关程序调整给其他符合条件贫困寄宿生原则。

  4、本学期转进本校和本学期自愿住校的寄宿生(除建档立卡户外)未享受寄宿生活补助原则。

  5、在同一户家庭中,有2个子女以上(含2个)就读五至六年级的学生,学校尽量照顾减免一个原则。

  (注:本学期全校寄宿生总人数为122人按70%的比例受资助人数为86人,其中符合以上条件享受寄宿生生活资助的学生人数为56人,剩余30人由领导小组进行评审决定。)

  五、资助程序

  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的评审小组,按照政策和资助对象进行评审,确定拟定资助的学生名单,并经过不少于7天公示期无异议后,向受助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发放生活补助费必须经学生本人、班主任、经办人和校长签字。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4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上级教育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资助原则

  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对象精准识别,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合理。

  应助尽助: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实行全覆盖,确保不遗漏任何一名应资助学生。

  动态管理:建立资助对象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变化及时调整资助措施。

  三、资助对象与标准

  资助对象: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

  资助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资助金额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补助、学费减免、学习用品资助等。

  四、实施步骤

  宣传动员:通过校园广播、家长会、班级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资助政策,确保每位学生及家长了解资助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

  申请与审核:学生或家长根据资助政策要求,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成立资助评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助对象真实准确。

  公示与确认:对审核通过的资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及家长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资助名单。

  资金发放: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学生或家长手中。同时,做好资助资金使用的跟踪管理工作。

  总结与反馈:每学期末对资助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收集师生及家长反馈意见,不断优化资助工作流程和措施。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资助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等,确保资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提高师生及家长对资助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力度。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5

  一、背景与目标

  鉴于当前教育领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现实困境,为切实保障他们的受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本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二、资助范围与条件

  资助范围:覆盖全校所有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条件:学生需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标准,如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等;同时,学生本人需勤奋学习、品德优良,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资助项目与方式

  生活补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补助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学费减免: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全免或部分减免政策。

  学习用品资助: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用品,如书包、文具等。

  心理辅导与关怀: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关怀和辅导工作,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克服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四、实施步骤

  摸底排查:通过家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全校学生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摸底排查,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宣传解读:召开家长会、班会等会议,向学生及家长详细解读资助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

  申请与审核:学生或家长根据政策要求提交资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校组织专人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资助对象精准无误。

  公示与发放:对审核通过的资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保护学生隐私),接受师生及家长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发放资助资金或物品。

  跟踪管理:建立资助对象跟踪管理机制,定期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调整和完善资助措施。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

  完善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图,确保资助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和上级部门的检查评估。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6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扶贫政策,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我校特制定本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旨在通过精准资助、全面覆盖,让爱的'阳光洒满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温暖每一颗童心,助力学生健康成长,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工作目标

  精准识别: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机制,确保资助对象准确无误。

  全面覆盖: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小学毕业的全阶段资助,不漏一人。

  公平公开:资助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及家长监督,确保资助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注重实效:不仅解决学生经济困难,更关注其心理健康与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三、实施措施

  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务处、财务室、德育处等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为成员,负责资助工作的规划、组织与实施。

  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通过家访、问卷调查、学校观察等方式,全面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建立详细档案。

  实施多元化资助方式:包括减免学费、提供生活补助、发放学习用品、设立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灵活选择资助方式。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为受助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他们树立自信,乐观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挑战。

  开展感恩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演讲比赛、志愿服务等形式,引导学生学会感恩,传递正能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四、监督与评估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资助工作监督小组,定期对资助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实施绩效评估:每年对资助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完善资助政策和工作机制。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在资助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17

  一、背景与意义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为了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个人梦想,特制定本小学资助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困难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帮助,让爱与希望伴随他们成长的每一步。

  二、主要任务

  建立资助体系:构建以政府资助为主,学校补助、社会捐赠为辅的多元化资助体系,确保资助资金来源稳定可靠。

  精准识别对象:通过科学、公正、公开的程序,准确识别出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资助资源用到实处。

  优化资助流程:简化资助申请与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强化后续管理:对受助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关注其学习与生活情况,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支持。

  三、具体措施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家长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国家及学校的'资助政策,提高师生及家长的知晓率。

  完善认定机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结合学生家庭收入、消费支出、健康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拓宽资助渠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捐赠,建立专项基金,为更多困难学生提供资助。

  注重人文关怀:在提供物质资助的同时,关注受助学生的心理健康与情感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活动,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氛围。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资助工作有序开展。

  强化队伍建设:定期对资助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建立反馈机制: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及时收集师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资助工作。

  加强监督考核: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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