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实施方案[优]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 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广州市的行政管理机关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关于推进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的战略合作协议》,按照《专题研究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础网络建设
年新建15个无线基站,实现行政村无线网络覆盖率95%;新建7个3G基站(略)。
二、惠农手机投放
按照《专题研究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62期)要求,年内向未使用手机的农村居民和农民工投放3万台惠农手机(详见下表),投放所有手机终端均印有惠农终端标识,手机资费可选重庆移动 分公司主流资费。
三、信息化平台建设
四、园区信息化
建成四个工业园区远程视频监控和管理、远程视频会议等信息化应用平台。重庆移动 分公司在年10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报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开展组织实施,确保年11月底前投用。
五、资金投入
根据《专题研究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第62期)精神,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整合资源、减少重复投资的原则,由企业投入一部分、政府补贴一部分、用户适当承担一部分,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县财政年内预算100万元,补贴全县信息化体系建设;县经济信息委、农委、发展改革委争取落实市级专项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一是组建机构。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成立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和信息员。二是加大宣传。重庆移动 分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乡镇、村信息员培训,县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并积极向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简报。
(二)加快推进。一是手机终端的`发放。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按照惠农手机终端投放目标任务分解表(见附件二),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二是信息化平台应用。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推广并使用农村信息化平台。三是基础网络建设。涉及基础网络建设的相关乡镇,要严格按照征地拆迁政策为重庆移动 分公司基站建设征用土地,协调解决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施工环境。四是工业园区视频监控建设。重庆移动 分公司要在年11月底前完成园区网络建设和视频监控建设。
(三)强化督查。凡在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过程中,不支持、不配合、造成工作推进不力者,由县统筹城乡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济信息委)予以通报批评。
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卫生面貌和人居环境,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创卫工作制度化、工作措施常态化,确保我镇农村创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卫生镇、卫生村、文明卫生单位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做到工作重心、工作责任、工作任务下移到村,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使我镇城乡卫生状况明显改观,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标准。
二、成立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XXXXXXXX
成员:全体行政、财政、驻村干部和城建办、市管所、环卫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办,XX为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镇党委、政府将切实加强对农村创卫工作的领导,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创卫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等日常工作。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定1-2名专业保洁人员。工作经费由镇财政下拨到村,保证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并由镇财政统一出资购买好安全责任险。保洁员必须保证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见不到各种垃圾。
2、按照职责分工,将创卫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实行农村创卫目标管理责任制并严格考核。
3、创卫经费投入,要根据市、县创卫领导的要求,镇财政要保证各项创卫经费的投入。镇财政出资给马路沿线农户发放垃圾焚烧桶,国、省道沿线村分院落补建垃圾池。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发动群众,积极营造创卫氛围,使创卫工作成为各级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各村(居)委会要设立各类创卫宣传标语和宣传栏,每村张贴各类标语30-50条。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对创卫工作不作为和脏、乱、差现象,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镇农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进行督查、暗访,解决创卫工作中的困难,促进创卫工作的落实,推动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创新机制,长效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做到工作重心、工作责任、工作任务下移到村,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村级对辖区卫生工作的管理职能。从管理机制上入手,研究管理方案,推行政府、社会、市场三者互动共管的管理模式,实现卫生管理从突击型向长效型的转变,逐步使卫生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
1、对集镇、207国道沿线村(长冲、集镇、桥东、庙山、四联)、居民聚集区、背街小巷、主要交通干道、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沟渠河塘、公共场所等地的积存垃圾、卫生死角、堆物废料在3月30日前组织全体行政、各部门干部进行全面的大清扫、大清理、大清运,村民日常生活垃圾和主要公共场所实行白天12小时保洁清运。对集镇主要街道按每70米间隔设置果皮箱,按150米间隔设置垃圾车。为确保207国道保持整洁,国道两旁村确保专人每天定时清捡垃圾,镇财政按每公里2000元下拔给经费。集镇新产生的垃圾确保做到垃圾入池(桶)、专人保洁、及时清运、集中处理。马路沿线村将在每家每户门口设立垃圾分类池、垃圾焚化池和垃圾堆放池。其余各村新产生的垃圾全面实行分户分类分散处理,即可焚烧垃圾分户焚烧、玻璃垃圾分户填埋、煤渣等垃圾还田还土。实现“三有”,即户有垃圾存放桶、村有垃圾收集池、镇有垃圾处理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专人负责,实现“三无”,即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规范店面广告牌匾,拆除乱搭乱建,清除“牛皮癣”和马路横幅,严禁占道经营和占道施工。
2、集镇、市场管理
加大集镇、集贸市场整治力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聘请部分老协和有爱心的人员担任“创卫劝导员”,对集镇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宣传教,促其改正。全面清理影响镇容镇貌、影响行人通道的各种棚、亭、架和违章建筑;取缔马路市场、流动摊点,规范集贸市场管理,提倡兴办农村集贸超市,确保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3、交通秩序
各村居委会要协同公安部门加强集镇交通管理,实现道路交通、车辆停放有序、通畅、安全;取缔跨门营业、占道经营;要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取缔不文明广告、违法广告;
杜绝在207国道、县道及其他交通干线上堆放杂物、占道经营和乱停车辆等现象。
4、设施建设
加大乡镇垃圾中转设施、清运设备的'投入,有步骤、有重点、有特色地建设村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加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5、河道环境卫生管理
加强对镇内河道环境卫生的管理,严禁往河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处罚力度。派专人负责镇内207国道大桥和老街大桥进行监管,不定期的加强巡查,严格查处周边居民往河内倾倒垃圾。
6、全面组织开展农村清洁户评选活动,动员广大村民自觉投入到农村创卫活动中,各村每月对各户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卫生检查,一季度一评比,对做的好的户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评比倒数五名的进行曝光处理。大力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文明水平。
7、健康教育
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摒弃生活陋习,提高卫生意识,提升生活质量。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23日一3月28日)
3月底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农村创卫工作。镇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让全体村民了解农村创卫活动,积极参与农村创卫大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4月一9月)
各部门、各村根据农村创卫的具体标准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专项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持久开展。
(三)完善设施阶段(20xx年10月一11月)
进一步加大农村创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规划、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确保进度与质量。
(四)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12月)
在镇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各村农村创卫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评,探索建立农村创卫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城市的意见》,完成我市“十一五”期间学习型组织建设的初步达标率,决定开展学习型组织示范命名活动,每年进行一次。现将今年的命名表彰方案拟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贵阳要求开展学习型组织示范命名活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总结创建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把全市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示范命名的范围、基本条件和名额
(一)范围
全市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村镇、学习型家庭六类学习型组织的牵头单位及组织内成员单位。
(二)基本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基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活动领导机构,创建工作深入细致,扎实有效。
2、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对创建学习型组织目标具有较高的认同度和支持率,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创建计划,在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组织内各种学习活动普遍开展。
3、各项制度建立健全,政策措施完善到位。有较完备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考核制度、监督制度、经费保障制度和约束激励制度。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
4、组织竞争力明显增强,职工队伍素质显著提高。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组织学习力持续提升,组织创新力、竞争力和凝聚力不断增强。
(考评细则见《贵阳市学习型组织考评标准》)
(三)名额(名额分配依据见附件)
1、学习型领导班子(县级):30个。①市直机关10个;②各区、县、市20个(在各区、县、市的县级领导班子中产生)。
2、学习型机关:20个(市直机关)。
3、学习型企业:50个。
4、学习型社区:50个。
5、学习型村镇:50个。
6、学习型家庭:200个。
三、评审机构
由市建设学习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六类学习型组织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农办)参加,组成“贵阳市学习型组织评审小组”,在市建设学习型城市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学习型组织的评审、认定和命名工作。
四、评审方式
1、市六类学习型组织牵头单位负责对本组织范围内符合示范命名基本条件的对象,按规定名额向评审小组推荐;
2、评审小组对被推荐示范对象进行评审与认定;
3、评审小组根据评审基本条件最终确定命名对象(所推荐命名对象须附先进事迹文字材料。材料要紧扣示范命名的基本条件,实事求是地反映被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字数在XX字左右。)。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阶段。3—4月,各学习型组织牵头单位在本组织范围内选择一批工作目标明确、载体形式多样、机制健全完善的组织作为创建示范单位报评审小组认定。
(二)创建阶段。5—10月,各个示范单位按照市委《关于建设学习型的意见》和《贵阳市学习型组织达标考评标准》要求,积极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三)评审阶段:11月,各学习型组织牵头单位在所推荐的示范单位中考察、酝酿命名推荐对象,并将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根据命名基本条件,对报来的推荐对象进行评议,按规定名额确定命名名单。
(四)表彰阶段:12月召开全市学习型组织命名表彰大会,对被命名的学习型组织进行表彰。
六、表彰
(一)市建设学习型城市领导小组对被命名表彰的XX年年度学习型组织进行奖励。
(二)市属各新闻媒体对命名表彰活动进行报道,并向社会介绍被命名表彰学习型组织的先进事迹。
实施方案 篇4
XX区于20xx年7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为规范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程序,加强高龄津贴管理,建立健全高龄津贴工作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
具有天心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城乡高龄老人。
二、发放标准
以年龄段划分为3个标准档次:
(一)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50元;
(二)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100元;
(三)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400元。
三、申请程序
高龄津贴须经申请、审批后发放。
由街道、社区建立辖区范围内高龄老人的电子照片档案,申请高龄津贴的老人需于初次申请时及以后每年年初提交本人手持当月报纸的5寸电子照片,填写天心区百岁老人津贴申报表
或80—99周岁老人的津贴申请表。其申请、审批程序如下:
1.申请。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可在年满80周岁前1个月起向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高龄老人可委托亲属代理申请,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留复印件)。
2.初审。村(社区)收到申请后,凡申请材料齐备的应予受理,并在每季10日前完成初审。村(社区)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向公安派出所核实情况等形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申请人应予配合。经核实无误后,由村(社区)上报至街道民政办。
3.复审。街道民政办应在每季15日之前审核,将高龄津贴新增和取消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上报至区民政局老龄办。
4.审批。区民政局老龄办在每季20日之前审批完毕,并于批准后分上半年(6月)和下半年(12月)发放高龄津贴。
四、变更和终止
(一)年满100周岁的高龄老人,应在年满100周岁之月起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查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向其户籍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转为百岁老人津贴,并填报《天心区百岁老人津贴申报表》。村(社区)签具意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表上报街道民政办,街道民政办应在每月15日之前上报区民政局老龄办审批。
(二)享受高龄津贴的人员户籍迁出本辖区的次月或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之日起满6个月的停止发放高龄津贴。村(社区)应在查证事实后2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上报至街道民政办。街道民政办在20个工作日内报区民政局老龄办,从批准之月起停止发放津贴。因上述原因停止发放高龄津贴的高龄老人再度居住本辖区,可以重新申请高龄津贴,申请核准的次月起重新发放,但停发部分高龄津贴不予补发。
(三)高龄老人满90周岁的当月系统会自动变更发放标准,不需要街道重新报送此类老人资料。
(四) 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去世后,其子女或亲属应于当月将老人死亡情况告知村(社区),村(社区)也可自行调查核实,将情况上报街道民政办。街道民政办应在每季15日之前报区民政局老龄办,从批准之月起停止发放高龄津贴。
五、发放方式
(一)建立季报制度。村(社区)每季10日前将新增或取消的高龄津贴申报表和高龄老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上报街道民政办审核;街道民政办将新增或取消的高龄津贴申报表汇总盖章后,于当月15日前上报区民政局老龄办。
(二)高龄津贴每半年由民政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划入以高龄老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存折上。
六、监督管理
(一)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家庭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二)对享受高龄津贴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高龄津贴待遇的'人员,各街道民政办要每半年复审一次,复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尤其要对申报人是否健在予以核实。
(三)高龄津贴应全额用于高龄老人本人改善生活,赡养人及其他人员不得占用和挪用,不得虚报高龄老人,不得瞒报或迟报去世老人情况,违者将追究责任。
(四)从事高龄津贴审批和发放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和依法追回高龄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符合享受高龄津贴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拒不受理的;
2.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克扣、故意拖欠高龄津贴的;
3.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高龄津贴的。
XX市天心区城南路街道办事处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实施方案08-01
[经典]实施方案10-03
[精选]实施方案10-09
实施方案(经典)10-28
项目实施方案03-08
项目实施方案01-23
实施方案范文02-06
合作实施方案07-20
实用的实施方案08-06
实施方案[推荐]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