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实施方案4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方案 篇1
20xx年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持续开展整村推进、产业扶持开发、农村贫困大学生资助、小额到户贷款贴息、农民科技培训等系列扶贫攻坚行动,全县有1.35万户、4.99万名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走上了健康发展、自主致富的良性轨道,但仍有1.12万户、4.88万人处在贫困状态。这些贫困人口分布在全县各个行政村,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复杂而艰巨。为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加快全县精准脱贫攻坚步伐,实现20xx年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全面脱贫,与全县人民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现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致富的决策部署,立足建设“两富两美”新XX,采取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贫、科学化脱贫的方法,建立精准脱贫包联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同向、同心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确保20xx年实现全县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一个不落的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 基本原则
——坚持稳定脱贫原则。加大精准脱贫和扶贫开发力度,进一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户自主致富的“造血”能力,力促贫困人口早日摆脱贫困。
——坚持一户一策原则。建立全县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精确分析查找致贫原因,采取“一户一策”的方法,科学精准制定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具体计划与工作方案。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水利、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质量。
——坚持群众参与原则。脱贫攻坚的关键和主体是贫困群众。因此,在脱贫项目的选择、实施、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尊重群众意愿,接受群众监督。 ——坚持合力攻坚原则。按照“统筹安排、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的原则,整合县扶贫农发、发改、交通、水利、住建、国土、财政、民政、农林等政策性资金,激活企业、商会、慈善组织等社会资源,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合力。
三、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市既定的人均收入2500元(20xx年不变价)贫困线和达到“两不愁、四保障”(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标
准,到20xx年,全县1.12万户、4.88万贫困人口人均收入全部跨越2500元(20xx年不变价)贫困线,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色优势产业初具规模,教育、卫生、社保等优惠政策惠及所有贫困人群,为20xx年同步够格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阶段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重点攻坚、全面脱贫”的思路,力争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490户14800人;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800户17000人;20xx年,完成脱贫任务3910户17000人。
四、 重点工作
(一)完善数据,科学化核查。通过建档立卡,把真正的脱贫对象及准确信息摸清核准,为精准脱贫提供可靠依据。
——核实完善贫困户信息,做到“四清”。对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逐户调查核实,切实做到“四清”:一是核准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完善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二是核准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完善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三是核准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做到“对策清”;四是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实行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的“四定两不”帮扶机制,做
到“责任清”。(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社区)
——核实完善贫困村信息,做到“五有”。对贫困村逐村摸底调查核实,重新录入县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切实做到“五有”,即: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以往扶持情况和效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按照“缺什么、扶什么”的原则,抓住主要矛盾,提出项目清单;有村级规划,包括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计划、金融支持计划、龙头企业带动计划、科学技术指导方案等;有帮扶记录,包括领导、单位、干部帮扶工作记录,以及贫困户增收脱贫时限。(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统计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二)多措并举,精准化脱贫。以建档立卡为依据,整合资源,集中力量,确保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大成效。
1.乡村建设脱贫。对建档立卡的67个重点贫困村中20xx户9353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加强水、电、路、两委会阵地、卫生室、老年人幸福互助院、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提升人居环境水平。对建档立卡中有危漏房等安全隐患的贫困户,通过实施危房改造、高崖滑坡治理等
项目,促使贫困户住有所居、安居乐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新农办,相关镇办、社区)
2.产业扶持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和经营能力但无产业途径的1153户5085名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开发、低收入户产业扶持、产业化扶贫等项目,鼓励发展猕猴桃、核桃、苗木花卉、御石榴、手工布艺、土鸡养殖等特色产业,引导开办小商店、农家乐,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商贸旅游产业,有效增加经营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商务办,各镇办、社区)
3.岗位开发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经营能力的178户621名贫困人口,设立保洁员、协管员等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开发爱心工作岗位,吸纳和安置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上岗工作,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县劳动服务局、城管局、公安局、交警大队、农业园区办、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镇办、社区)
4.搭帮联营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
220户764名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种植养殖大户、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
入。对吸收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企业、合作社等,优先向上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农林局、畜牧局、财政局、农业园区办,各镇办、社区)
5.土地流转脱贫。对建档立卡中经营不了承包地或经营承包地效率低的409户1702名贫困人口,由政府引导,支持和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优先流转贫困户承包地,并优先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贫困户财产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各镇办、社区;参与单位:县国土局、农林局、畜牧局、农业园区办、扶贫农发办)
6.教育保障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因家庭困难致子女难以完成学业的926户4832名贫困人口,支持其完成从学前到大学学龄的学业教育,从根本上斩断“穷”根,防止贫困代际遗传。对贫困家庭小学生、初中生,继续用足用好义务教育阶段各项政策;对贫困家庭高中生,实行免除学费,并给予每生每年20xx元的生活补助费;对贫困家庭中高职在校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通过实施“雨露计划”等培训项目,每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对贫困家庭在校大学生,通过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发放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帮助其完成学业。(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民政局、团县委、总工会、残联、妇联)
7.技能提升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缺少职业技术技能的1086户5265名贫困人口,通过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经营和就业技能本领,有效增加其经营性和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科技局、人社局、农林局、农业园区办、畜牧局)
8.电商创业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一定文化水平、富有创业愿望的.317户1413名贫困人口,发挥我县“陕西省电子商务示范县”作用,通过淘宝大学电商培训,鼓励和扶持其开办淘宝网店、开发电商产品、参与物流配送等,实现创业就业,增加收入。(牵头部门:县电商办、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商务办、供销联社,各镇办、社区)
9.劳务输出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但无固定收入的1603户7115名贫困人口,发挥“全国劳务输出示范县”、“人力资源大县”等优势,定期组织外地企业来武举办现场招聘会,积极实施“春风行动”,力促更多贫困户外出打工,增加工资性收入。(牵头部门:县人社局;参与单位:各镇办、社区)
10.金融服务脱贫。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经营能力但缺少资金的941户3877名贫困人口,协调金融机构按照基准利率,提供5万元以下、3年内免担保和免抵押小额贷款,扶贫资金全额贴息,以及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运行互助资金、小额贷款等项目,帮助贫困人口发展小微企业、商贸、旅游
等特色经营产业。同时,县财政设立2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贷款担保基金,对需要扩大经营规模的贫困人口,由扶贫办和商业银行联手协作发放适度规模贷款,满足贫困人口创新经营资金需求。(牵头部门:县扶贫农发办;参与单位:县财政局、劳动服务局,各金融机构)
11.部门帮扶脱贫。对建档立卡中除扶贫整村推进村之外的贫困村1614户6107名贫困人口,参照市县两级“两联一包”驻村联户帮扶模式,由县级部门派驻工作队驻村包扶,每年投入帮扶和脱贫资金不低于3万元,连续实施三年,使其全部脱贫。对建档立卡中其他扶贫对象,通过实施“十联百包千帮”、“4411”扶贫帮困等工程,针对性地帮助贫困户有解决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实现“一对一”脱贫。(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农发办、民政局;参与单位:各相关部门)
12.政府供养脱贫。对建档立卡中656户2666名特殊贫困群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由政府兜底脱贫。对贫困老年人,按规定发放基本养老金和高龄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专项补贴;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和“两癌”妇女,用好新合疗等医保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予以救助;对符合条件的“五保户”、孤寡老人等贫困群众,全部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
“五保”供养范围。(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参与单位:县残联、卫生局、合疗办)
(三)严格督查,精细化考核。一是完善制度。建立完善精准脱贫攻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把“减少贫困人口,增加农民收入,提高贫困户生产生活水平”作为考核党政部门、领导干部的重要指标,适当增加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权重,严格奖惩。二是细化责任。把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分解到包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帮扶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三是严肃问效。通过随机抽查、抽样调查、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办整改。严格落实目标考核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牵头部门:县考核办;参与部门:县联合督查室、扶贫农发办)
五、 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实施精准脱贫,是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也是贫困群众的热切期盼。为了做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级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扶贫农发办、农林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镇办、社区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农发办,负责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落实等相关工作。各镇办、社区也
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领导主抓,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县上负总责,部门搞帮扶,镇办(社区)抓落实,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创新推行县级领导包镇办(社区)、党政部门包村、科级干部包户精准脱贫工作责任制,使每个包抓人员身上有担子、心里有压力、手里有办法、措施有实招。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层层签订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精准脱贫工作责任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成效上。
三要强化资金投入。除中央和省、市各类专项脱贫资金外,县财政每年列支100万元精准脱贫攻坚专项资金,助力贫困户脱贫。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和涉农项目资金,集中财力、物力,集中攻坚脱贫。鼓励社会各界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引导群众自筹资金,为脱贫项目供强资金保障。同时,主动向上争取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开辟多元融资渠道,依靠内外力量发展经济,努力使脱贫攻坚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由“给钱给物”型向“帮助上项目、帮助建项目”型转变。
四要强化服务指导。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镇村干部和群众按要求实施项目、发展产业,力促早日脱贫致富。各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指导,提高
群众应用科学技术的能力,增强农民群众整体素质。要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为贫困户提供新技术、新品种,提供市场信息、农业信息和项目信息,促使更多贫困户走向产业致富道路。各职能部门要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统筹使用各种资源,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五要强化氛围营造。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打好“整体战”、“攻坚战”,确保各项脱贫措施掷地有声、落地开花。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门户网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意义、工作成效,使脱贫攻坚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要及时总结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大张旗鼓进行表彰,着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和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实施方案 篇2
按照市慈善总会今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市区低保和低收入特困家庭实施“慈善温暖行动”,给予一次性慈善资金救助,现将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镇江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本次救助:
1、20xx年12月1日以后至今,家庭成员患癌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衰竭肾透析、心脑血管病等严重疾病手术或住院治疗,在各类医疗保险结算和慈善助医后,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仍在5000元以上,给家庭经济造成严重困难的;
2、20xx年12月1日以后至今,遭受火灾、车祸等意外突发事件,家庭实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影响基本生活的;
(二)具有镇江市区户籍(同上)的市区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1080元以下),出现第(一)条所列重大困难情形,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也可申请本次救助;
本年度已接受过市、区慈善机构一次性慈善救助,其中低保对象受助20xx元,低收入对象受助1000元以上的人员,不再重复申请。
青少年儿童白血病、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金额高于本次行动,仍按《镇江市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镇江市慈善总会儿童大病医疗慈善救助资金管理和实施办法》执行,不列入本次救助范围。
二、申报程序和审批
1、申请本次“慈善温暖行动”救助的对象,须凭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低保证、家庭收入证明)和当期相关的诊断书、住院小结、伤残证明以及医院有效医疗费收据,(其中个人支付医疗费收据必须是原件),向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慈善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报街道民政办(或慈善分会)。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被医保结算机构留存的,必须由医保机构出具医疗结算分割单。
2、街道民政办(或慈善分会)对上报的申请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7日无异疑后,发放《20xx年“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填写,居委会(村)街道签署意见后,送区慈善总会。
3、区慈善总会进行复核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和救助金额建议后报市慈善总会。
4、市慈善总会对各区慈善总会上报名单进行汇总审查,研究确定拟救助对象的名单和救助金额后,在《镇江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将救助名单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疑后正式确定为本次“慈善温暖行动”救助对象名单。
三、救助标准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视困难程度分别给予1000至3000元一次性救助。具体为:
1、低保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20xx元;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
2、低收入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20xx元。
四、资金安排
本次救助行动所需慈善资金,由市、区两级慈善总会按照6:4比例承担。
五、时间安排
各辖区慈善总会接本通知后,要及时商请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切实有效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12月10日前各辖区慈善总会完成救助对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市总会12月15日左右公示确定救助名单。
20xx年元旦后,市和市慈善总会领导将上门向重点救助对象进行慰问,并发放救助金。其余救助金将委托区慈善总会有组织地发放到每位救助对象家庭。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机构和单位要满腔热情,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落实,细致审核把关。具体材料要清晰、准确。
2、申请救助对象填写申请表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反映其家庭收入状况及具体困难情况,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医疗费支出必须提交医保正式发票,火灾、车祸等突发事件经济损失须提供消防和交警部门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祥实的,应予以退回补充。
3、申报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救助;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慈善救助金的,责成当地慈善机构和有关单位负责限期追回,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本次救助行动救助金发放确认反馈程序,将实行“一人一单”,务必由受助者本人签名或盖章领取确认,并将救助金领取确认反馈单及时反馈市慈善总会入账入档。代领代签一律无效。
附:1、20xx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
2、20xx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汇总表
3、20xx年冬季“慈善温暖行动”救助资金发放签收单样式
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化公司用人机制改革,建立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和岗位管理机制,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的选人机制,从而提高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和利用水平,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竞聘目的
通过重新竞聘聘任中层管理干部,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管理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管理人员素质,以竞争促激励,从而激发干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员保证。
二、竞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任用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绩、兼顾全面的原则。
3、坚持民主测评与竞聘演讲相结合的原则。
三、组织结构
为确保本次竞聘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成立领导小组(略),领导小组下设竞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工作部,负责竞聘工作的日常运行和协调。
职 责:
1、审核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公开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对报名参加竞聘所辖系统各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员工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3、对公开竞聘工作进行整体组织、安排、部署、监督跟进,同时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
4、汇总竞聘人员民主测评及竞聘演讲、答辩结果。
四、竞聘岗位
公司组织机构改革,重新组建的部门负责人,具体岗位为:
洗煤分厂厂长1名
焦化分厂厂长1名
生产经营部部长1名
综合工作部部长1名
总工办主任1名
五、竞聘范围
本次竞聘对象面向全公司范围内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中层管理人员(含厂长、部长助理)。
六、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中层干部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工作作风扎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
2、资格条件
(1)参加竞聘者年龄在5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
(2)参加竞聘者符合《工作分析手册》中描述的竞聘岗位的任职资格。
(3)参加竞聘者应担务正职2年以上,副职3年以上。
(4)对于在公司中表现突出的专业人才,由于工作经历和经验不能完全满足岗位描述要求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七、竞聘流程
1、综合工作部于20xx年8月30日前发布《关于中层管理干部公开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竞聘者在综合工作部333室领取并填写《中层管理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并提交毕业证、职称等证件。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后通知本人。
3、组织竞聘者进行竞聘演讲和答辩。由综合工作部组织,竞聘工作领导小组为评委,报名者根据拟聘岗位职责发表竞聘演讲并答辩,演讲内容包括对过去工作总结及评价(10分)、工作能力和经验(20分)、工作思路(40分)、现场答辩(25分)、举止仪表(5分)。
4、由相关领导审定并确定聘任人选后,对初定的聘任人选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从公示之日起为期三天。
5、公示期满无异议,综合工作部按相关流程办理干部聘任手续。
八、时间安排
竞聘工作从20xx年8月30日8:00—9月2日17:30完成。
报名时间:8月30日8:00——17:00
报名地点:综合工作部333室
九、有关说明
在聘用过程中发现德才兼备、素质较好,但未能竞聘成功的人员,将作为储备干部培养。
附件:
1、《中层管理干部竞聘上岗报名表》
2、中层管理干部竞聘上岗演讲、答辩方案
实施方案 篇4
根据济宁市教育局、曲阜市教体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强调“一校一章程”的要求,尽快落实学校建章立制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宪法、教育法律法规为依据,加强依章程为核心的学校制度建设体系,凝练学校办学理念、办学宗旨、办学精神,提升学校发展内涵,突出办学特色,完善治理结构,依法治校,全面推动现代化学校的制度建设,提高学校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重要意义
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和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实施办学和管理、开展社会活动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赋予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规定设立学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有组织机构和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享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的权利。由此可见,学校章程是学校依法确立法人地位,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必要条件,也是学校实施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依法接受监督的基本依据。依法制定和实施学校章程,对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反映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意愿,凝练共同的理念与价值认同,体现学校的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体系,促进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意义重大。
三、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以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循教育规律。
(二)基础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基于学校发展实际和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对学校重大和基本事宜做出规定,统领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体系。
(三)发展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将校情、发展愿景与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要求相结合,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力求体现本学校的传统、特点和文化。
(四)人本性原则。学校章程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核心价值引领,凝聚共同愿景,促进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各方价值的共同实现。
四、基本内容
学校章程应当载明以下基本内容:
(一)学校登记名称(含简称、英文译名)、办学地点、机构性质、隶属关系、学制和办学规模等基本信息。表述应当规范、准确。
(二)学校的发展历史、办学宗旨、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和办学特色。可结合实际,规定校训、校风等内容。
(三)学校标识,包括校徽、校歌、校旗、校庆日等,一般使用文字描述。
(四)教师与学生。主要规定教师、学生的权利、义务,教师队伍建设、考核评价、职务聘任,学生入学、学籍管理、评价以及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保障与救济机制。
(五)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主要规定学校的领导体制、校长、校长办公会议、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组织的定位、宗旨、职责以及基本的组织、议事规则,各内设机构的组成与职责。要落实校长负责制,注意理顺学校内部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关系,避免职责交叉、重复,建立科学、高效、有序的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参与机制。
(六)教育教学科研管理。主要规定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务、基本准则以及课程体系、目标要求、实施方式、质量监测、考核评价等。
(七)资产、财务与经费管理。主要规定学校经费的来源渠道、使用原则和管理制度,接受捐赠的规则与办法。
(八)学校章程修订。学校发生撤并,或者名称、类别层次、办学宗旨、发展目标与管理体制机制等重大内容变化的,可以对章程进行修订。
(九)学校章程解释权归属与施行日期。
除上述基本内容外,各学校要将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基一〔20xx〕10 号印发)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依据,并将相关内容体现在章程中;学校章程应当文体规范、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字简明、措辞准确,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学校章程为条文式,可分为章、节、条、款、项、目等。
五、阶段时限
(一)成立章程起草组织(20xx年9月)。建立学校校长、校委会有关成员、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参加的章程起草工作小组。
(二)形成章程草案阶段(20xx年10月)。要认真做好章程起草的准备工作,梳理有关中小学管理与办学的法律法规政策,作为章程起草的`基本依据;杜绝网上下载文本搞形式主义,脱离学校实际做表面文章,要深入调查研究,对学校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发展方向,以及学校的办学特色、发展定位等进行全面的调研分析,总结提炼;要对本校已有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充分借鉴已制定章程的建设经验,精心梳理章程内容按时形成草案。
(三)征求意见阶段(20xx年11月)。章程草案形成后,要在校内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以及与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问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或者通过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教职工、家长、学生、社会(社区)等多方面意见、充分论证。对涉及与举办者权利关系的内容,学校应当与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协商。
(四)教代会讨论阶段(20xx年12月)。章程草案经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要及时提交学校教代会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对章程草案审议后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会议决议的方式做出。
(五)学校审定阶段(20xx年1月15日前)。章程草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起草组织应当将章程草案、起草说明以及征求意见的情况、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等,提交学校决策机构审定,审定无异议后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街道教委和教体局核准并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章程建设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必然选择,一定要高度重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学校和中心园要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制定计划落实任务。街道教委建立监管机制,学校包保责任人跟进指导,督促制定学校和中心园章程工作。20xx 年9月,各学校按照全市要求,全面启动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到20xx 年1月基本完成,实现“一校(园)一章程”格局。
(二)加强指导交流。街道教委将根据学校章程建设进展情况,对中小学章程制定进行督促、咨询,进行校际间的交流。已形成章程的学校将章程公布在时庄教育网,加强经验交流与信息共享。
(三)完善执行机制。建立健全章程执行机制,形成学校依法依章程自主办学、主管部门对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作为实施管理依据的新格局。各学校要结合章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学校各项工作,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章程执行情况要形成年度报告或作为学校年度工作报告的内容之一,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主管部门报告。
20xx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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