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4-09 08:30:55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实施方案3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精选]实施方案3篇

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推行和规范优质服务工作,促进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切实服务于用户、服务于群众,根据公司年初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规范

  1、上岗必须佩戴上岗服务证,举止得体,文明礼貌,自觉使用文明服务用语,不顶撞用户。

  2、热情接待来企业办事的人员和来访用户,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脱岗,不迟到早退,不聚众聊天、嬉笑打闹,工作时间不吃零食干私活,不占用办公电话聊天。

  4、遵守业务纪律,严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严禁在工作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5、当天事情当天办,疑难事情热心办,份内事情尽心办,所有事情依律办,杜绝索拿卡要,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要挟、刁难、报复用户,不得私自收受用户礼品、现金。

  6、实行首问负责,凡首先接到用户的来电、来信、来访的科室或员工,首问负责到底,能解答的即刻解答,能办的事迅速办理,不刁难,不推诿,更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凡涉及其他科室的,立即协调解决,如果需要交接办理的,做到交接清楚,明确责任;凡不能办到的事,耐心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实,使来者满意而归。

  7、虚心接受各方意见和批评,对有意见的用户不得打击报复、恶意刁难,严肃查处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和事。

  二、保证措施

  1、加强规范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此项工作由公司“行风建设,优质服务”督查督办小组负责,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督查、督办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资料收集整理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2、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政治学习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政治素质。

  3、加强对职工的廉洁教育。抓好《规范》的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公司服务规范细则,提高职工自觉抑制不正之风的能力。

  4、公司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四不准”:(1)不准违章作业;(2)不准对用户失礼;(3)不准向用户吃、拿、卡、要;(4)不准向用户乱收费、乱摊派。

  5、加强对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

  6、抓好典型。及时表扬、奖励服务工作中的好人好事,严肃查处违规、违纪事件。凡公司员工,只要发生用户投诉经查属实的,除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外,本人要向用户赔礼、道歉。

  7、广泛开展内外监督,理顺、协调好公司内部各环节的关系,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

  三、检查与考核

  1、对《规范》的执行情况,“各科室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公司每季组织一次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抽查。

  2、对《规范》条款的执行情况,与经济责任挂钩,纳入各科室精神文明目标考核。

  3、对各科室和个人执行《规范》的情况,公司纳入阶段性工作和年度工作考评考核。

  4、年底公司将对各科室分别进行用户满意率回访,对用户满意率最低的科室出示黄牌,限期整改,如连续两次用户满意率最低,撤消科室负责人任职资格。

  5、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实施方案 篇2

  为使教师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竞争平台,促进教师进步和成长,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充分体现教师的人生价值,鼓励、帮助学校教师争创"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关系和谐、学生爱戴,家长欢迎、社会满意"的名师。同时,为学校培养一流师资,通过校级名师来带动培养出更多的名师,为学校培养储备优秀人才,充分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和带头作用,推动名师创名校,名校带名师活动,以此来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特制订、实施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针,立足我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需要,遵循小学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充分发挥全校教师的积极性,确定正确的政策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机制,创设教师成长的良好环境,打造好优秀教师梯队建设。

  二、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名师工程的指导思想,成立培养管理领导小组。

  三、培养目标

  到20xx学年末,学校名师培养目标如下:学科带头人4名,骨干教师7名,教坛新秀4名(30周岁以下)。学校努力为培养人才创设条件,包括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和帮助,每年拿出不少于公用经费5%用于名师工程的建设。县、市、省级名师将在校级名师中推荐。

  拟:20xx-2009学年评学科带头人2名、骨干教师3名、教坛新秀2名。

  20xx-2010学年评学科带头人1名、骨干教师2名、教坛新秀1名。

  20xx-2011学年评学科带头人1名、骨干教师2名、教坛新秀1名。

  四、实施步骤:

  (一)个人申报。个人根据自己的情况,对照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提出书面申请。申报资格条件:

  1、忠诚于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无违法乱纪或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

  2、服从学校领导管理,能胜任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教学工作,在本校任教以来教学质量等级优级,或一个年级两个班所任教班级半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高出另一个班2分以上。

  4、具有丰富的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艺术。20xx-2008学年以来,执教的'评优课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奖励,或执教校级及以上的公开课、示范课、研讨课,效果优。

  5、积极参加教育科研工作,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研究。20xx-2008学年以来,每学年在县级以上发表独撰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1篇及以上。

  6、特长教育成绩显着。20xx-2008学年以来,本人直接指导的学生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一、二等奖,或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正规报刊上发表作品1份以上。

  7、大专学历及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语文二甲及以上,数学及其它科二乙及以上。

  8、取得NIT中级证书或国家计算机一级等级证书,能够使用电化教学手段进行授课。

  (二)组织评审。

  1、初审。评审小组按照资格条件要求,对教师提供的个人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名师候选人。

  2、公开考评。通过候选人说课、上课、评课综合评定,对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录取,产生名师。

  (三)认定实施。由校长颁发名师证书,实行名师资格制度。

  (四)时间安排:(20xx-2009学年度)

  个人申报:20xx年5月1-10日

  组织评审:20xx年5月11-15日

  认定实施:20xx年6月20-25日

  年度审核:学年末6月25日至30日。

  五、名师待遇:

  1、学校为校级名师颁发证书,并长期保留档案。

  2、学校每学年为名师订阅一份教育教学刊物。在学校名师称号获得期间学校每学期给予学科带头人300元、骨干老师200元、教坛新秀100元津贴。

  3、名师有优先外出培训进修的机会。

  4、为发挥他们的作用,提高他们的知名度,学校将在校园显眼位置张贴他们的照片和事迹介绍。

  5、在评优评先或选拔任用等工作中,校级名师优先考虑。

  六、名师义务和责任

  校级名师均有带头落实素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有培养带动学校其他教师成长的责任和义务,在工作中有为学校分忧解难的责任和义务。校级名师所带班级成绩达优级,学生综合素质较高。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要做到"六个一",即:①直接指导学生参加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并获奖或指导学生在正规刊物上发表作品1人次及以上;②至少要出一节示范课;③承担一项科研课题;④至少发表一篇水平较高的学术论文;⑤至少帮助一名教师迅速成长;⑥至少为教师做一次培训讲座。骨干教师每学年要做到前"五个一",教坛新秀每学年要做到前"四个一"。

  七、管理办法

  1、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校级名师的评选及命名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考核小组评审、校长审核批准的办法。

  2、学校对名师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一任期,任期内实行"年审制",对有违反师德规范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不享有荣誉称号及相关待遇,对未履行好关于教学质量及"六个一"等名师职责每学年有一项未达要求依次扣除学科带头人津贴60元、骨干教师50元、教坛新秀40元。

  八、一年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审:

  1、违反上级教育禁令。

  2、因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

  3、思想意识差,搞不团结,个人主义严重者。

  4、师德表现不良者。

  5、一年请假累计达一个月以上者。

实施方案 篇3

  一、实施原则和产权界定

  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安装在住宅的公共部位,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指一户家庭安装一只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城市供水企业按户计量收费。

  应遵循“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和“用户自愿”原则,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过程中。对不愿意申请改造的用户,仍按原供水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水表在建筑物外集中安装的供水设施产权以水表为 界,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后。水表在每层楼梯间或管道井内集中安装,供水设施产权以表前支线管道距建筑物散水坡1。5米为分界点,表前(或分界点前)供水设施产权归属供水经营者,维修保养由供水经营者负责(计量水表强制检定按《计量法》和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表后(或分界点后)供水设施产权归用户所有,维护保养由用户负责。注册水表产权属供水经营者。

  二、实施对象和范围

  (一)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实施对象是七层(含七层)以下的成套居民住宅;七层以上的成套居民住宅及地势较高的住宅。必须报供水企业审批,并经供水企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对未经同意安装二次供水设备,供水企业有权要求限期整改,可停止供水,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规处罚。

  (二)对已建成住宅“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改装。要求安装安全、美观,不妨碍住户通行等正常活动。

  (三)根据户型、结构等实际情况。同一单元或一幢楼应尽可能采用同一种形式改装。

  (四)自来水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应采用经质量技术监督(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的产品。鼓励采用具有先进性、技术成熟、多种形式的新型贸易结算计量水表。对400户以上规模的住宅小区。100户以下的可根据用户意愿选用IC卡智能水表或机械表。

  (五)应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用合适的材料。水管管材、配件及附属设施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六)改造过程中。应根据用户的要求,有选择地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七)实施“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过程中。同步取消屋顶水箱。

  (八)小区内公共消防必须安装消防水表。消防水表所发生的水量,除用于消防灭火之外,水费由小区所有居民或单元居民共同分摊。

  三、组织实施

  (一)供水企业成立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黄冈市自来水公司)负责制定城市供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实施规划和细则。并对“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工作的`进展情况、贸易结算计量水表的选用和安装工作的安全、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供水企业负责实施具体的改造工作。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操作。

  (三)新建住宅必须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要求进行设计。所需费用按实际计入住宅建造成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必须将分户给水管道和室外水表位纳入设计审查内容,以便落实“一户一表、计量出户”供水管理方式。对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和私自施工的供水企业可以不予供水。

  (四)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所发生“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五)对已建住宅要求按“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抄收到户”改造的住户。集体向供水企业提出安装申请。供水企业受理安装申请后,按实地勘察、设计签订合同、组织施工、竣工验收等程序进行,所需费用按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

  (六)居民成套住宅户内供水设施的更新和改造。

  (七)对个别确实无法实施改造的住宅。签订《供用水合同》

  (八)凡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及管网维修、改造工程涉及到道路施工、占用绿地。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恢复原状;绿化如有损坏,由城市供水企业按原品种补种。

  (九)已纳入旧城改造三年内计划的以及违建住宅、房屋一律不予实施“一户一表”供水企业有权不予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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