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方案

时间:2024-12-04 13:37:50 方案 我要投稿

复工复产方案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复工复产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复工复产方案

  复工复产方案 篇1

  为全面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两手抓、两手硬、两战赢”的总体要求,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三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闭环生产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7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科学防控,组织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牢守住疫情防控工作底线,坚持分类、有序、受控原则,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有序平稳复工,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县“三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三、严格实施工业企业复工核准管理

  “三区”内任何企业须符合复工相关标准及要求并经核准后方可复工,未经核准的企业暂缓复工。

  四、复工批次

  按照“保重点、保特需”的原则,有序推进“三区”内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具体分为以下三个批次有序推进。

  第一批:国家和省、市需要保供畅链的企业,以及“三区”属地单位研判需要列入第一批的重点白名单企业;

  第二批:经“三区”属地研判列入白名单的企业;

  第三批:“三区”内其他符合复工条件的工业企业。

  五、复工流程

  (一)企业准备工作

  1.企业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和闭环生产工作专班,明确专职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2.企业应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闭环生产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名单及生活保障措施、人员、场所、物流、物资的管控措施,应急处置流程等。

  3.企业须设置测温点和临时隔离室,配备足额的防护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必要的防疫物资。

  4.企业应为闭环生产区域内的员工提供相应的饮食、住宿保障。通过厂区外第三方保障的应遵循就近、“点对点”、闭环的原则。

  5.企业应组织员工开展防疫知识培训,确保管理人员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员工掌握基本防疫知识和技能。

  (二)审批流程

  1.企业申请。企业向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闭环生产工作方案。其中,园区外企业提交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园区内企业提交工业园区。

  2.现场审核。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联合企业属地乡镇(街道)进行书面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应重点检查“六到位”:工作指挥体系是否到位、制度规范是否到位、防疫物资准备是否到位、人员食宿等生活保障措施是否到位、人员培训是否到位、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到位。

  3.专班备案。企业闭环生产申请和审批情况报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属地乡镇(街道)备案。

  4.复工监管。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属地乡镇(街道)须对复工企业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现场监管巡查,确保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管控要求

  (一)人员管控

  1.实施封闭管理。员工之间做到无接触换班,必须接触的应做好防护,返岗人员要安排安全的交通工具,“点对点”运输。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入闭环管理区域,确需进入的,须核酸检测连续3次阴性,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并全程做好防护。

  2.严格返岗要求。员工进入闭环生产区,须“健康码”和行程卡无异常,核酸检测连续3次阴性,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实行分类管控。门卫、装卸工、司机等与外界接触的员工为高风险人员,须与其他员工分开就餐、住宿,加强个人防护等级。保安、厨师等流动性强、内部接触人员多的岗位人员为中风险人员,应尽量减少人员接触频次、保持社交距离。不与外界接触的员工为低风险人员,应避免与高风险人员接触,员工需100%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参加核酸检测。

  4.强化健康监测。企业应指定专人每日汇总记录人员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员工,应第一时间做好隔离,安排专车转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医,排除涉疫风险后方可返岗。

  (二)场所管控

  1.实施场所分类管控。门岗、物资运输装卸区域、进口物品暴露区域为高风险区域,应设置隔离或标识,严格加强个人防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不同风险区域人员的日常生活作息(就餐、洗漱等),应做好隔离或错时安排避免交叉。

  2.加强住宿区管理。按照同工作、同住宿的原则安排宿舍,减少人员接触。新返岗员工要进行健康观察,住宿、生活相对独立。

  3.加强就餐区管理。合理布局食堂就餐区域桌椅,取餐时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鼓励错峰用餐、独立用餐。

  4.加强场所清洁消杀。做好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的消毒频次,同时做好场所通风。

  5.加强会议组织管理。尽量采用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必须集中召开的会议,严格控制会议频次、时间、规模,并做好参会人员个人防护。

  6.设置临时隔离观察区。企业应在县疫情防控部指导下,设置相应的临时隔离观察区,用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临时隔离,用后须进行彻底消杀。

  (三)运输和物资管控

  1.物资进入厂区。应设置专用路线和固定装卸场所,并与其他区域隔离,设置明显的高风险区域标识。

  2.外来供应商车辆司乘人员须“健康码”和行程卡无异常,持有48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进入企业内有关场所,司乘人员确保“即停即卸、即装即走”,全程不下车,不得在景过夜。

  3.鼓励采取非接触式货物交接。安排固定人员进行货物接收、装卸、贮存、拆封、消毒等,交接中确需人员接触的,应加强员工个人防护。

  4.涉及进口物品的按照《浙江省工业企业进口物品常态化疫情防控操作规程(试行)》要求,通过工业物防链应用落实各项管控措施。

  5.规范垃圾处理和清运。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应设置专用收集装置,原则上日产日清。

  6.规范货车出入申请。严格按照《关于发放使用全国统一样式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的通知》执行,根据网上统一办理,实行闭环管理。

  (四)应急处置

  1.企业应当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应急演练,确保员工熟悉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应急流程和措施。加强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沟通,建立涉疫人员转运联络机制。

  2.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县疫情指挥部报告,果断采取人员管控隔离等防疫措施,并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次密接转运隔离和相关场所消毒等工作。

  七、四方责任

  (一)强化属地责任。统筹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活物资保障、运输保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属地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对督查发现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无法整改的,果断采取停工停产措施。

  (二)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县经济商务科技局、工业园区要强化保链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帮助协调解决困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局要加强企业货物运输协调保障工作,指导物流公司做好闭环运输管理。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帮助落实核酸检测、清洁消杀等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管理。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负责人要一手抓生产一手抓防疫,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健康。企业要加强对员工身心的关怀关爱,协助解决工作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保持员工良好状态。企业应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督促员工加强个人防护。

  (四)强化员工个人责任。加强工作人员健康教育,戴口罩、勤洗手,按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出现疑似症状的,自觉做好自我隔离,并及时报告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管,如瞒报漏报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复工复产方案 篇2

  为组织好我县20xx年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确保煤矿企业复工复产按标准、严要求、有秩序开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临煤安发〔20xx〕58号、临煤安发〔20xx〕59号及20xx年3月2日省、市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煤矿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瓦斯防治、现场管理等制度和措施,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实现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有序进行,县政府成立全县煤矿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组:

  组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长助理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煤炭工业局,办公室主任:(兼),具体负责全县煤矿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和监督管理。

  三、复工复产验收标准

  1、《煤矿安全规程》

  2、《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

  3、《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xx〕133号)

  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管监察办法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许可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100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煤炭厅关于规范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xx〕9号)

  6、《临汾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检查验收表》

  四、验收程序

  煤矿复产验收工作原则上从20xx年3月5日开始按照程序开展验收工作。

  1、矿井复工复产前,煤矿首先要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县煤炭工业局申请复工或复产验收整顿。

  2、县煤炭工业局批准进行复工复产验收整顿后,煤矿企业要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整顿,对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排查治理,并按照复工复产验收标准逐项自检。排查治理和自检合格后,向县煤炭工业局提出复工复产验收申请。

  3、县煤炭工业局接到煤矿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县长签字同意,并在市局备案后,县煤炭工业局下发同意复工复产通知书,煤矿企业接到复工复产通知书后方可组织建设或生产。

  五、复工复产否决项

  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矿井,不得通过复工或复产验收:

  1、所持证件(即“五证”: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有一证过期的;

  2、未制订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或复工复产验收整顿方案未经批准的;

  3、矿井风量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存在微风、无风作业的;

  4、主要通风机不能正常运行、通风设备设施不符合要求的;

  5、未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产量监控系统、井下人员管理系统,或者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6、井下机电管理混乱、存在电气设备严重失爆的;

  7、采掘工作面支护不齐全,未按规定配置监控设备的;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100%的;

  9、煤矿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参加工伤保险率未达100%的,煤矿全员培训时间不够或培训后未在县级以上煤炭行政部门建档登记的;

  10、购买、储藏、使用非法火工品的;

  11、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违规转包、层层承包、以包代管的;

  12、存在《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中十五种重大隐患之一的;

  13、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第一轮排查出的隐患未整改完成,重大隐患未闭合销号,第二轮复查查出隐患未整改到位或未经第二轮复查的;

  14、红线管理资料未经审查,并未在市局备案的;

  15、未组织培训或培训工作不到位的。

  六、有关要求

  1、县煤炭工业局要严格审批煤矿企业的复工复产整顿方案,根据矿井的整顿工作量,批复其入井人数和整顿时间,防止无限期整改,甚至以复工复产整顿为名擅自组织生产。对批复整顿时间到期仍然未申请验收的矿井,要立即下达停止整顿通知,查清原因后,酌情处理。

  2、在复工复产验收中,要严格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矿井,要提出停产整顿措施,责令其限期组织整改。对弄虚作假、违规验收或降低标准验收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导致发生死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为保证复工复产矿井验收质量,县煤炭工业局要按照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等专业配备相应的检查人员;其他相关部门也必须按照验收标准,配备懂专业、熟业务、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验收工作,保证其准确把握标准,严把验收关,确保验收质量。

  4、县煤炭工业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井的监管,在发挥驻矿安全监督员作用的同时,还要派专人盯守、组织巡回检查等,防止其借整改之名非法违法组织施工、生产。

  复工复产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林西县安监局《关于20xx年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防止盲目恢复生产,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定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消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全面推进矿山标准化建设,坚决杜绝事故发生,为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工作程序

  复工复产准备阶段(7月20日–2月29日):

  1、矿山成立复工复产验收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

  2、检修设施、设备。

  3、矿山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机构的培训,且考试合格,新工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老工人40学时。

  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全部到岗。

  三、组织领导

  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矿山自行组织,由矿长监督落实,各战线组长全面负责,安全科、协助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组织验收。

  复产验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验收标准

  在执行县局相关验收标准的同时,结合矿山实际情况,矿山20xx春节后复工复产验收要求达到以下基本条件,未达到以下条件的,不予验收:

  1、矿山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证件上的法定代表人、矿长与实际相符。证件过期和不符合基本建设条件的一票否决。

  2、矿山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和考核全部合格。

  3、矿山劳动用工登记备案率、职工培训率、参加工伤保险率要求达到100%,矿山工人上岗前培训学时达到相关规定(新职工培训不得低于72学时,老职工复训不得低于20学时),培训后必须建档登记,方可上岗。

  4、矿山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其全并持证上岗。安全管理机构体制不顺、机构配备不全的一票否决。

  5、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行动中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6、矿山必须建立专门的档案室,有专人进行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混乱、未设置专人进行档案管理的一票否决。

  7、严格实行矿领导带班跟班作业管理。

  8、矿山无重大隐患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及被上级部门停产整顿未整改结束的一票否决。

  9、存在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和越层越界开采行为的一票否决。

  10、矿山必须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案。

  11、如有与县局复工复产验收标准相抵触的情况,则按照县局标准执行。

  五、验收程序

  1、各部门要在情况清楚、准备充分的'基础上,按照验收标准制定并落实安全措施,做好复产前的事故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

  2、全面排查矿山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3、认真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各部门在复产前必须由安监部组织从业人员认真进行培训教育,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讲露天矿山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学习矿山复产安全技术措施、强调复产后的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备查;各部门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参加工伤保险,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完成后,由矿山验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并报县安监局申请复产验收,经验收合格由县局下发批准复工复产文件后方可恢复生产。

  六、工作要求

  1、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排查整治,扎扎实实搞好我矿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既要严格标准,又要加快复产进度,有计划有组织的验收,确保安全有序。

  2、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复产验收方案。矿长必须认真组织做好复产前的自查工作,明确复产验收程序、严格复产验收的安全技术措施。

  3、严格标准,执行矿山节后复产验收工作责任追究。要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复产验收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做到分兵把关,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对于在检查验收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坚持“严管、强查、重罚”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4、达到复产标准后,各战线矿长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领导跟班带班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越层越界开采,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

  复工复产方案 篇4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年”活动的基础上,继续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隐患台账和分级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排查范围。企业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3、易受暴风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

  排查重点内容

  1、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4、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动员排查阶段:各企业制订本企业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年度台账。

  整改督查阶段:各企业要结合三个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全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通过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验收阶段: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对各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监管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并制定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做到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突出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企业,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等事故高发行业。

  逗硬督查,确保落实。区安委会、区经信局将对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在排查期间,对走过场、图应付、工作不落实、报表不及时或不报表和违反工作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通报。对因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实,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复工复产方案 篇5

 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复工复产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新冠肺炎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综合组,办公室主任由综合组副组长包春生担任。办公室负责复工复产工作开展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并督促协调各有关单位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疫情防控、人员返岗、物资调配、金融服务及其他生产生活保障等问题。

  二、复工复产范围

  农牧业生产、工业企业、商贸流通领域、文体旅游广电行业、交通运输、住建领域、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金融保险业、个体诊疗等。

  以上行业中,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复业需要提出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

  从业人员10人以下经营主体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自行恢复营业,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管,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复工复产条件

  各复工复产主体要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

  (一)疫情防控机制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建立企业、单位疫情防控管理体系,责任到人到岗。

  (二)员工排查管理到位。对所有员工按“一人一档"的方式建立包含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健康情况等信息的员工台账,排查返岗意愿、返岗路径、活动轨迹、密切接触人员等情况,确定可按时复工人数。

  (三)内部防控管理到位。结合复工复产实际,制定车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和岗位预防措施,建立扫码测温、佩戴口罩、通风消毒、分散就餐、信息报送等制度。对复工复产的.车辆、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规范消毒,对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更衣室、生活垃圾堆放处等重点区域安排专人每日消毒。

  (四)防控设施物资到位。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必要的消毒液、一次性医用橡胶手套、N95口罩及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物资。各场所必须设置隔离观察点。

  (五)安全生产防范到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强对复工复产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车辆、场站、安全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备等进行全面安检和修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六)员工岗前教育到位。要针对性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强化员工个人防护意识,规范员工自我健康监测、返岗途中防护、到岗检查等,提高员工对新冠肺炎病毒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复工复产时间

  自2022年6月30日起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具体按各行业复工复产方案执行(详见附件)。旅游景区、洗浴、美容养生店、棋牌室、台球厅、游泳馆、影院、网吧、歌厅、酒吧、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线下培训机构继续暂停营业,具体恢复开放时间,由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视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五、复工复产流程

  (一)提出申请。各主体对照“六到位“要求,做好复工复产前的自查准备工作。在自查合格的条件下,向本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组织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为本行业复工复产责任部门,接到复工复产申请后,要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审核验收合格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贵同志把关签字后报政府审核,政府分管责任领导签字后,送复工复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方可复工复产。责任部门负责将申请材料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审核验收中发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存在问题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复工复产。

  六、相关要求

  (一)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1.公共场所等要严格执行预约、限流、错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实行“一场一码,扫码进场”,公示并使用"锡林健康宝"微信小程序。落实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进入上述人员密集场所须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2.坚持职工每日监测登记。复工复产后,对所有职工坚持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和健康监测,填报《职工日常监测表》并建档,对因病缺勤职工的病因做追查与登记。

  3.坚持对流动人员监测管理。凡是进入企业(市场经营主体)、学校内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且在监测点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留观,并及时报告。

  4.坚持进出车辆检查登记,凡是进出企业、学校的车辆,必须进行检查登记。

  5.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需正确佩戴口罩,注意手卫生消毒。

  6.每天要对车间、食堂、宿舍、电梯间、卫生间等人员密集处进行消毒,并建立台账。

  7.食品经营场所需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餐馆、公共食堂暂停堂食。

  8.采取分餐送餐等方式减少人群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9.各复工复产主体单位员工及学校师生要按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方案》落实好核酸检测工作。

  (二)规范防护物资使用

  1.各复工复产单位和学校防护用品保证5-7天使用量的合理库存。

  2.单独设置收集点和专用收集桶,对废弃口罩等特殊垃圾

  进行集中统一收集,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生产废弃物。

  (三)强化防控工作监督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细化行业复工复产申请标准和申请流程,并将标准和流程报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强化本行业疫情防控监督工作,采取定期巡查及抽查方式进行,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开展不到位的要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完成通过验收后方可复业。

  七、责任分工

  (见附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扛牢复工复产监管责任,切实履职尽贵,深入防控第一线,抓好日常监测和督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采取行动,内防倒灌、外防输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抓好各项防控任务落实,确保全旗有序复工复产,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由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复工复产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做好复工复产安全及防疫管理工作,强化全员安全及防疫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特殊时段安全生产维稳运行。根据《上级监管单位工作通知》、《上级监管单位工作通知》(文号)文件要求及2023年2月XX日,决定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前安全及防疫培训、考核及检查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及股份公司关于节后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部署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装置、重点环节,落实安全及防疫管理主体责任人,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切实做到不落项、不留死角,确保“防疫”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确保公司安全平稳运行为目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监督、重实效”的要求,以重点装置及主要生产部位为中心,全面开展安全及防疫专项检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及疫情扩散。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员安全生产及防疫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不合格不上岗,为公司节后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及防疫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司领导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及防疫主体责任,将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逐级分解到班组、岗位,切实做实、做细,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维稳运行。

  (二)全面开展安全及防疫专项检查

  1.安全管理部组织开展复工前专项检查工作,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防疫措施,以生产设备为中心开展,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按照“四个清单”要求,做好闭环管理。

  2.公司各部门积极配合EHS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查处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及时限,对于不能一时整改的问题,要制定防范措施和工作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对于防疫措施不合格的直接停止复工,并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安全管理部,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复查验收等闭环工作,保证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三)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

  1.培训内容:

  主要防疫知识、公司防疫工作安排、安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特殊作业、特种设备操作、闭锁管理制度、事故警示教育等内容。

  2.培训对象:生产相关人员

  3.培训时间:

  4.考核时间:

  5.培训地点:

  6.培训要求:

  (1)各部门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积极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视频,做好笔记。

  (2)本次培训、考核重点为防疫知识,按照防疫办要求,未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待再次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值守工作

  1.认真做好“防疫”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守工作安排。

  2.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重视并认真抓好“防疫”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守,通讯保持畅通,遇到重大情况及时请示、报告公司总经理或安全总监,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班组要充分认识到本文件内各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总体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及防疫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节后复工、 “防疫”期间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二)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要将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的部署精神层层传达到各班组、各岗位,让全体干部职工能够充分认识到开展此次工作的重要性和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心,切实提升全员安全生产及防疫意识,将“我要安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深入人心。

  (三)严格监督检查,扎实整改落实。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及工作内容,认真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任务,发现问题,严格按照“四个清单”制度,组织整改落实,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及防范措施,确保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复工复产方案 篇7

  1总则

  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切实有效控制传染病,保障公众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履行社会责任,维持必要的正常生产经营,根据政府相关防控要求,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做好传染病宣传预防知识,定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搞好各项卫生,建设传染病的发生。当发生疫情时,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及时对发生的疫情进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的.扩散,保障员工、家属的身体健康。

  2疫情控制领导小组组成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疫情控制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 (项目经理)、副组长: (负责人):

  a)决定预案的启动;

  b)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部署相关事务;

  c)调用公司人员、各类物资和场地等资源;

  d)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工作协调;

  e)负责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置工作;

  f)必要时向政府部门请求援助。

  2、陈喆: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前后相关准备;传达、监督落实指挥部相关决定。

  3、田洛川:把控人员信息和动向,确认病例或疑似情况,联系医院,报告指挥部。

  4、杨友元:公共区域的卫生和人员管控,应急用品准备。

  5、吴斌:负责维持区域内治安,做好人员、车辆进出管理,部分应急物资准备。

  4防疫物资

  消毒药品、消毒器具(如84消毒液、大喷雾器等)

  调度室:人员、车辆等

  材料库:体温枪1支、84消毒液6公斤、口罩100只、手套60套、餐纸6包(建立每天领用防疫材料登记表)

  施工现场:切实做好实名制管理、加强体温检测、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每日消毒制度、强化卫生管理等。

  5预防措施

  (一)人员管理

  1、人员入场教育:

  (1)结合广西公司防疫工作指导手册,项目负责人将相关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

  (2)除“五牌一图”外,现场围挡需张贴疫情防控宣传知识图片。开展病毒防疫知识宣讲教育,将疫情防控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结合起来进行,提高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意识。

  2、人员登记:

  (1)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参建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要求返岗人员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复工人员健康申报表》,核实人员来源地、身份证号、手机号、健康状况等信息。

  3.人员检查:

  (1)每天对所有上岗人员开展不少于2次的体温检测(上岗前及下班后),记录在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建设工程从业人员健康情况表》,并通过住建行业各施工单位防疫工作情况系统填报上传。

  (2)对体温高于37.3℃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小组要迅速与属地社区及疾控部门联系,按规程就地采取筛查、隔离、治疗等措施。

  (3)疫情防控非重点地区来邕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社区和疾控部门,按疫情处置规程进行处置。

  4、人员防护:

  (1)疫情管控期间,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所有进场人员要固定使用自己的安全帽、安全带、其他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作业工具,并做好名字标识,做到专人专用。

  (2)施工过程中,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施工人员之间尽量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

  (3)工地会议尽量在露天场所召开,参会人员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二)施工现场管理

  1.门卫设置:

  (1)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尽量只开放一个出入口。在出入口设立24小时健康检查点,配备体温枪等体温检测设施,每天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核实入场人员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测温时要做好人员组织,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2)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工地,工地内人员应尽量减少外出,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流动。

  (3)材料、物资运送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如实登记人员信息,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如条件允许则车辆尽量不入场或司机尽量不下车。

  2.现场消毒:

  (1)要严格依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的技术要求,利用84消毒液或酒精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每日不少于两次的通风、消毒和防疫工作。

  (2)由于工人不在生活区集中居住,要向工人发放满足防疫消毒要求的物资,由工人每日对租住房屋自行消毒两次,消毒工作落实情况由现场负责人存档记录。

  3.环境管理:

  (1)项目工地生活区内应设置食堂、厕所、盥洗设施、淋浴间、开水房、密闭式垃圾箱和废弃防疫用品密闭式垃圾箱,确保封闭生活不受影响。

  (2)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通过错时排队、打包分餐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安排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并做好转运、排放管理和消毒防疫工作。

  6疫情分级防控策略

  (一)疫情分类

  1、未发现病例。指单位职工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包括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发现疑似病例。指单位职工出现1例疑似病例,尚未确诊。

  3、出现确诊病例。指单位职工出现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二)疫情防控策略

  7应急处理

  1、当项目部内发生疫情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拨打“120”请求早治疗病人,患者所在生产现场、生活环境消毒。接触人员确认范围、采取隔离措施。按照当地政府的疫情防治工作的统一部署,进行全面隔离。立即停工停产,复工时间另行决定。

  2、疫情上报登记

  当地政府部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人民医院“120”

  3、拨打求援电话如:“110”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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