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方案

时间:2024-12-06 13:15:39 方案 我要投稿

应急救援方案(优)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救援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应急救援方案(优)

  应急救援方案 篇1

  1、总则

  1.1目的

  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全市辖区内水上(内河)交通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发生的水上(内河)交通事故。

  本预案作为《汉中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分预案,完全服从总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及职责

  汉中市水上(内河)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市交通局局长、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局企运科、市地方海事局有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确定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检查落实;在发生重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时,决定启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

  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其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地方海事局航政科长兼任。其机构设在市地方海事局。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本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处置建议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承担本预案修改和管理工作。

  2.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体制,建立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组建抢险救援队伍,保证抢险设备器材,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提供资金保证;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区)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建设,组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不断提高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事故监测及报告

  (一)一旦发生事故征兆或发生事故,各船舶单位或公民要立即向乡(镇)政府或当地海事机构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县级地方海事机构报告,县级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要将核实的水上交通事故在上报同级政府的同时上报市地方海事机构。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大事故(死亡1人以上)以上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含大事故)报告,在核实基本情况后1小时内在报告市人民政府的同时上报省地方海事局,并且在3小时内按规定格式书面报告省地方海事局,并将上级部门的指示及时下传至县地方海事机构。全市水上交通事故的报告时效从发生事故到报告市政府和省地方海事局严格按规定控制在24小时以内。

  (二)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全天候运作,24小时值班。紧急海事电话:2212019传真:2212019

  3.2紧急救援行动

  (一)发生事故的船舶或设施要组织进行自救,过往船舶及现场人员必须积极参与抢险救助。

  (二)船舶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县区人民政府、市地方海事机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组织调度救助船舶和就近船舶及抢险设备开展救援工作,迅速控制或切断事故链,尽快对事故水域实施交通管制,转运事故现场人员,搜救落水人员,接应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救助伤者;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它意外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分析、制定打捞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碍航物体,疏通航道,恢复水上交通,确保其他船舶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事故实施属地管理,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市、县级地方海事机构要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船舶交通事故处理规则》进行事故证据的收集和事故取证,分析包括人为因素在内的与事故有关的所有因素,研究水上交通事故发生的各个细节;查明事故原因,判明当事各方及有关人员责任。由水上(含内河)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宣布结束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立即进入事故全面调查阶段。

  3.3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保障及宣传培训

  (一)全市各级海事系统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的通讯保障体系,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公开紧急海事电话,船舶、船舶单位和乡镇政府要配备必要的通讯设备,确保信息畅通。

  (二)县(区)人民政府应保证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在通航水域比较发达、船舶比较集中的水域,要配备必要的海事巡逻艇和海事救险车辆,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保证全天候值班;在渡口和有水上漂流项目的地方,要配备足够的抢险救生器材物资,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交通和物资保障。

  (三)各县(区)地方海事机构要大力宣传水上安全法规,对船舶业主、船员、乘客开展水上交通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

  (四)市、县(区)地方海事机构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船舶单位要组建水上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3.4新闻报道

  涉及水上交通事故的新闻发布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内容由办公室正副主任按国家规定审查。

  3.5应急结束

  水上交通事故应急结束由各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

  4、后期处置

  水上交通事故的社会救助及善后由各级人民政府统一负责。

  5、附则

  5.1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汉中市交通局制定,由汉中市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5.2施行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应急救援方案 篇2

  安全施工预防最重要,不幸发生了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地现场救护也同样重要。对降低伤残程度,提高生存率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为减少生命损失,我处制定上述安全事故预防、监控措施的.同时,又制定如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建立安全事故救援领导组织

  组长:(水利水电工程处处长)

  副组长:(水利水电工程处分管安全副处长)

  成员:(安全科科长)

  (二)安全事故救援物资准备

  1、救援用汽车两部:轿车一部、皮卡一部,适合于伤者坐卧、躺和担架、床板及伤者需人护理的情况送往医院。

  2、救援设备:担架、床用木板。

  3、医用物品:绷带、体温计、血压计、听诊器、注射器、输液装置、氧气袋、75%酒精、2%碘酒、双氧水等各种消毒液,1%新洁尔灭,0.9%盐水、1%龙胆紫液、汞液、20%甘露醉注射液等部分抢救药品。

  (三)人员培训

  为了使参加救援的人员见到伤残事故不至惊慌无措,而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使事故由大变小,使损失降到最小程度。我处选择了部分大胆细心的人员进行救援知识和救援方法的培训。这些人大部分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些人员有知识有能力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幸万一发生了安全事故又有知识有方法处理事故。

  培训的内容也包括救援程序和救援知识、救援方法。

  聘请内外科医生对救援人员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开放性创伤、闭合性内脏损伤、挤压伤、骨折、颅脑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触电、淹溺救护知识进行讲解。救护方法进行演练。

  经过培训十余人掌握了事故救援程序和人工呼吸、肌肉注射、扭伤复位制动、清创术,能对伤口消毒及临时处理进行操作。

  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方案 篇3

  第一步:演习开始

  1、演练总指挥厂长指示“xx铝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开始

  第二步:事故汇报

  1、风机房值班人员xx向调度室汇报:xx车间除尘系统发生爆炸,具体原因不明,现场无人员伤亡。

  2、调度室值班人员xx接到汇报后,向总指挥汇报:xx车间除尘系统发生爆炸,爆炸原因不明,现场无人员伤亡,请领导指示?

  第三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厂长指示:启动“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调度值班人员xx立即通知调度室值班主任李xx、值班厂领导刘xx助理,并按照厂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通知厂相关领导、相关科室、车间负责人。

  第四步:厂长应急处置

  1、值班司机xx汇报:xx车间除尘系统爆炸,已安排事故现场人员撤离,爆炸原因正在查找,请领导指示?

  2、演练总指挥厂长指示:

  值班人员立即查明事故损坏情况,并切断发生事故的除尘风机电源,做好事故现场自救工作。命令刘助理立即赶赴风机房,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救援工作。书记带领保卫科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做好保卫、警戒工作。

  xx汇报:报告指挥长,厂领导、相关科室人员到齐,请指挥长指示?

  厂长指示:xx车间除尘系统发生爆炸,按照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成立应急指挥部,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立即向公司机关汇报事故情况。按照预案要求成立8个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其中安排如下:

  1、现场抢救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车间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2、技术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根据现场抢救组提供的现场情况,以及事态判断,制定应急救援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保障。

  3、警戒保卫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厂区的治安,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遇灾人员的急救。包括急救站的设立、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等。

  5、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事故地点;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运送应急救援人员或物资。

  6、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核实伤亡人员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伤亡人员亲属;安排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其他事宜,负责洽谈补偿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7、信息发布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根据厂领导指示,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负责事故报告起草工作。

  8、事故调查及演练考核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监督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到位情况,考核演练效果。组织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收集资料形成事故报告。

  第五步:工作进展情况

  总指挥厂长安排:

  “各科、车间干部安排本单位16点班员工班前会待命,做好职工稳定工作,并做好应急救灾前的'准备工作”。

  各组汇报情况:

  (1)技术保障组组长xx汇报:

  事故抢险救灾图纸、资料准备齐全,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已经制定。

  总指挥厂长讲:同意技术组分析和救援方案。

  (2)警戒保卫组组长xx汇报:(风机房汇报)

  保卫科已在风机房周围警戒,封闭相关场所,维护现场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

  总指挥厂长讲:做好现场警戒工作。

  (3)医疗救护组组长xx汇报:

  厂医院急救人员及医疗救护车已准备好,负责伤员救护及转运,善后处理等工作。

  总指挥厂长讲:原地待命。

  (4)后勤保障组组长xx汇报:

  已做好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工作;并将全部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齐全。

  总指挥厂长讲:原地待命。

  (5)信息发布组组长xx汇报:

  已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总指挥厂长讲:待命。

  (6)事故调查组xx汇报:

  已经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

  (7)善后处理组崔全龙汇报:

  已经做好本次事故善后处理工作,本次事故无遇难人员。

  (8)调度室、机电科、安全科向总指挥汇报:已向公司汇报事故演练情况。

  (9)现场抢救组组长xx汇报:

  已到达风机房,压风机电源已切断,并打开风管上的闸门,将压风机其余压力卸掉。除尘系统受损不严重,需对除尘系统爆炸现场进行清点,为确保不出现其他问题,建议对周围电器及房屋进行检查,经检查无问题后恢复运行。请总指挥长指示下一步工作安排。

  总指挥厂长指示:

  该事故是由于除尘器线体泄爆膜不起作用,造成除尘系统压力过大,无法释放,造成除尘箱体爆炸,本次事故仅限于xx车间,对其它厂区无影响,不会产生次生事故。

  立即对需对除尘器爆炸现场进行清理。

  第六步:事故现场恢复

  现场抢救组组长xx向调度室汇报:

  事故现场已清理完毕,对现场已进行全面检查,不存在问题。

  第七步:演习结束、恢复生产

  总指挥厂长指示:

  风机房司机按照除尘器安全操作规程,恢复除尘器运行,并做好班中巡检工作。

  第八步:考核总结评价

  厂长总结:

  通过这次灾害演习,主要使每位干部职工增强安全责任感,提高厂井实际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事故的自我防范和应对能力,将灾害损失减小到最小限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为实现厂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处理粉尘爆炸爆炸事故,主要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本着“先急后缓”、“先易后难”、控制事故蔓延、防止事故扩大。一旦出现意外爆炸事故,在救灾过程中,要以人为本,首先抢救受伤害和受灾害威胁区域人员,并采取措施控制灾害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应急救援方案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工作,有效应对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民用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处置和相关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则所指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航空器或者机场设施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严重损坏以及其他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严重损失的情况。

  本规则所称机场及其邻近区域是指机场围界以内以及距机场每条跑道中心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第四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相关规章、标准的制定和对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进行总体监督检查,并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负责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E以上(含4E)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并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负责飞行区等级指标为4D以下(含4D)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审批工作。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的要求,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使用该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根据在应急救援中承担的职责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与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相协调,送机场管理机构备案。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接受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

  本规则所称地方人民政府是指机场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

  第五条机场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最大限度地抢救人员生命和减少财产损失,预案完善、准备充分、救援及时、处置有效的原则。

  第六条在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下、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指导下,机场管理机构负责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汇总和报批工作,同时负责发生突发事件时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指挥。

  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机场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和应急救援响应等级

  第七条机场突发事件包括航空器突发事件和非航空器突发事件。

  航空器突发事件包括:

  (一)航空器失事;

  (二)航空器空中遇险,包括故障、遭遇危险天气、危险品泄露等;

  (三)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包括劫持、爆炸物威胁等;

  (四)航空器与航空器地面相撞或与障碍物相撞,导致人员伤亡或燃油泄露等;

  (五)航空器跑道事件,包括跑道外接地、冲出、偏出跑道;

  (六)航空器火警;

  (七)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

  非航空器突发事件包括:

  (一)对机场设施的爆炸物威胁;

  (二)机场设施失火;

  (三)机场危险化学品泄露;

  (四)自然灾害;

  (五)医学突发事件;

  (六)不涉及航空器的其他突发事件。

  第八条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分为:

  (一)原地待命:航空器空中发生故障等突发事件,但该故障仅对航空器安全着陆造成困难,各救援单位应当做好紧急出动的准备;

  (二)集结待命:航空器在空中出现故障等紧急情况,随时有可能发生航空器坠毁、爆炸、起火、严重损坏,或者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等紧急情况,各救援单位应当按照指令在指定地点集结;

  (三)紧急出动:已发生航空器失事、爆炸、起火、严重损坏等情况,各救援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出动,以最快速度赶赴事故现场。

  第九条非航空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响应不分等级。发生非航空器突发事件时,按照相应预案实施救援。

  第三章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是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决策机构,通常应当由地方人民政府、机场管理机构、民航地区管理局或其派出机构、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航空器营运人和其他驻场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

  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总体方针和工作重点、审核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及各应急救援成员单位之间的职责、审核确定机场应急救援演练等重要事项,并在机场应急救援过程中,对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第十一条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由机场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担任,全面负责机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第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机场应急救援指挥管理机构,即机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作为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同时也是机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指挥机构。其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制定、汇总、修订和管理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二)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人员培训、演练、物资储备、设备保养等工作的保障落实情况;定期修订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电话号码。

  (三)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制定年度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并组织或者参与实施。

  (四)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以及预案要求,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并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五)根据残损航空器搬移协议,组织或者参与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工作。

  (六)定期或不定期总结、汇总机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向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第十三条机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将获知的突发事件类型、时间、地点等情况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程序通知有关部门;

  (二)及时了解发生突发事件航空器机长意图和事件发展情况,并通报指挥中心;

  (三)负责发布因发生突发事件影响机场正常运行的航行通告;

  (四)负责向指挥中心及其他参与救援的单位提供所需的气象等信息。

  第十四条机场消防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救助被困遇险人员,防止起火,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二)根据救援需要实施航空器的破拆工作;

  (三)协调地方消防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四)负责将罹难者遗体和受伤人员移至安全区域,并在医疗救护人员尚未到达现场的情况下,本着“自救互救”人道主义原则,实施对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第十五条机场医疗救护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进行伤亡人员的检伤分类、现场应急医疗救治和伤员后送工作。记录伤亡人员的伤情和后送信息。

  (二)协调地方医疗救护部门的应急支援工作。

  (三)进行现场医学处置及传染病防控。

  (四)负责医学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航空器营运人或其代理人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提供有关资料。资料包括发生突发事件航空器的航班号、机型、国籍登记号、机组人员情况、旅客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机上座位号、国籍、性别、行李数量、所载燃油量、所载货物及危险品等情况。

  (二)在航空器起飞机场、发生突发事件的机场和原计划降落的机场设立临时接待机构和场所,并负责接待和查询工作。

  (三)负责开通应急电话服务中心并负责伤亡人员亲属的通知联络工作。

  (四)负责货物、邮件和行李的清点和处理工作。

  (五)航空器出入境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负责将事件的基本情况通报海关、边防和检疫部门。

  (六)负责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

  第十七条机场地面保障部门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在发生突发事件现场及相关地区提供必要的电力和照明、航空燃油处置、救援物资等保障工作;

  (二)负责受到破坏的机场飞行区场道、目视助航设施设备等的紧急恢复工作。

  第十八条除本规则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涉及的单位,其他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地方救援单位的职责,由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三条订立的支援协议予以明确。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则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协调统一。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针对各种具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应急救援程序及检查单等。

  (二)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本规则和机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参与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在机场不同突发事件中的主要职责、权力、义务和指挥权以及突发事件类型及相应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

  (三)针对不同突发事件的报告、通知程序和通知事项,其中,通知程序是指通知参加救援单位的先后次序。不同的突发事件类型,应当设置相应的通知先后次序。

  (四)各类突发事件所涉及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五)机场管理机构与签订应急救援支援协议单位的应急救援资源明细表、联系方式。

  (六)机场管理机构根据本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要求与各相关单位签订的应急救援支援协议。

  (七)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

  (八)机场及其邻近区域的应急救援方格网图。

  (九)残损航空器的搬移及恢复机场正常运行的程序。

  (十)机场管理机构与有关航空器营运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有关残损航空器搬移的协议。

  (十一)在各类紧急突发事件中可能产生的人员紧急疏散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警报、广播、各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在引导人员疏散时的职责、疏散路线、对被疏散人员的临时管理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条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明确机场公安机关在机场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以下职责:

  (一)指挥参与救援的公安民警、机场保安人员的救援行动,协调驻场武警部队及地方支援军警的`救援行动;

  (二)设置事件现场及相关场所安全警戒区,保护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三)参与核对死亡人数、死亡人员身份工作;

  (四)制服、缉拿犯罪嫌疑人;

  (五)组织处置爆炸物、危险品;

  (六)实施地面交通管制,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七)参与现场取证、记录、录像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当考虑极端的冷、热、雪、雨、风及低能见度等天气,以及机场周围的水系、道路、凹地,避免因极端的天气和特殊的地形而影响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经相应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修改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执行,同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将修改后的预案及时印发给参与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

  机场管理机构在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征求机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航空油料供应单位及其他主要驻场单位的意见。

  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在向民航管理部门报批前,应当征得地方人民政府的同意。

  第二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与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对机构、消防部门、医疗救护机构、公安机关、运输企业、当地驻军等单位签订机场应急救援支援协议,就机场应急救援事项明确双方的职责。

  支援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协议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二)协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协议单位的救援人员、设施设备情况;

  (四)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等级派出救援力量的基本原则;

  (五)协议单位参加救援工作的联络方式、集结地点和引导方式;

  (六)协议的生效日期及修改方式;

  (七)协议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通知对方的程序。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对该协议进行一次复查或者修订,对该协议中列明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当每月复核一次,对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协议应当附有协议单位根据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的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实施预案。

  在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已明确机场突发事件地方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驻军的职责和义务时,可不签署支援协议,但本规则规定的协议内容应在相关预案中明确。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获知支援单位的救援力量、设施设备、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二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绘制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方格网图,图示范围应当为本规则第三条所明确的机场及其邻近地区。该图除应当准确标明机场跑道、滑行道、机坪、航站楼、围场路、油库等设施外,应当重点标明消防管网及消防栓位置、消防水池及其他能够用来取得消防用水的池塘河流位置、能够供救援消防车辆行驶的道路、机场围界出入口位置、城市消防站点位置和医疗救护单位位置。

  机场管理机构还应当绘制机场区域应急救援方格网图,图示范围应当为机场围界以内的地区,该图除应当标明本条前款要求标明的所有内容外,还应当标明应急救援人员设备集结等待区。

  方格网图应当根据机场及其邻近区域范围和设施的变化及时更新。

  机场指挥中心、各参与机场应急救援单位和部门应当张挂方格网图。机场内所有参加应急救援的救援车辆中应当配备方格网图。方格网图可以是卫星影像图或者示意图,方格网图应当清晰显示所标注的内容。

  第五章应急救援的设施设备及人员

  第二十五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设或指定一个特定的隔离机位,供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胁的航空器停放,其位置应能使其距其他航空器集中停放区、建筑物或者公共场所至少100米,并尽可能避开地下管网等重要设施。

  第二十六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的要求配备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消防装备配备》的要求配备机场各类消防车、指挥车、破拆车等消防装备的配备,并应保证其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第二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护设施配备》的要求配备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医疗救护人员,并确保机场医疗急救设备、医疗器材及药品在机场运行期间始终处于适用状态和使用有效期内。

  第二十八条机场指挥中心及机场内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安装带有时钟和录音功能的值班电话,视情设置报警装置,并在机场运行期间随时保持有人值守。值班电话线路应当至少保持一主一备的双线冗余。所有应急通话内容应当录音,应急通话记录至少应当保存2年。

  第二十九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用于应急救援的无线电专用频道,突发事件发生时,机场塔台和参与救援的单位应当使用专用频道与指挥中心保持不间断联系。公安、消防、医疗救护等重要部门应当尽可能为其救援人员配备耳麦。

  为能在第一时间了解航空器在空中发生的紧急情况,指挥中心宜设置陆空对话的单向监听设备,并在机场运行期间保持守听,但不得向该系统输入任何信号。在航空器突发事件发生时,指挥中心确需进一步向机组了解情况时,应当通过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与机组联系。

  第三十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作参加应急救援人员的识别标志,识别标志应当明显醒目且易于佩戴,并能体现救援的单位和指挥人员。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均应佩戴这些标志。识别标志在夜间应具有反光功能,具体样式应当为:

  救援总指挥为橙色头盔,橙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总指挥”字样;

  消防指挥官为红色头盔,红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消防指挥官”字样;

  医疗指挥官为白色头盔,白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医疗指挥官”字样;

  公安指挥官为蓝色头盔,蓝色警服,警服外穿前后印有“公安指挥官”字样的背心。

  参加救援的各单位救援人员的标识颜色应与本单位指挥人员相协调。

  本条所指外衣可以是背心或者制服。

  第三十一条在邻近地区有海面和其他大面积水域的机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机场所使用的最大机型满载时的旅客及机组人员数量,配置救援船只或者气筏和其他水上救生设备,也可以采取与有上述救援设备的单位以协议支援的方式来保障,但机场应当配备满足在救援初期供机场救援人员使用需要的船只或者气筏和其他水上救生的基本设备。

  当突发事件发生在机场及其邻近地区的海面或大面积水域时,还应向当地国家海上搜救机构报告。

  第三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场航空器年起降架次,配置与机场所使用航空器最大机型相匹配的残损航空器搬移设备,并在机场运行期间保证其完好适用。

  年起降架次在15万(含)以上的机场,应当配置搬移残损航空器的专用拖车、顶升气囊、活动道面、牵引挂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钢板、绳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5万以下,10万(含)以上的机场,应当配置顶升气囊、活动道面、牵引挂具以及必要的枕木、钢板、绳索等器材。年起降架次在10万以下的机场,应当配置活动道面以及必要的枕木、挂件、绳索等器材。

  活动道面配置应当满足航空器每一轮迹下的铺设长度不小于30米;航空器牵引挂具的配置应当满足能牵引在机场使用的各类型航空器;对于在发生突发事件起2小时之内机场管理机构可能取得专用拖车和顶升气囊的,机场管理机构可不配备专用拖车和顶升气囊,但应当有明确的救援支援协议。

  第三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用于机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的车辆,该车应当配有无线通讯、传真、摄像、视频传输、电脑、照明等设备,并配有应急救援的相关资料库及主要材料的纸质文件。

  第三十四条在机场运行期间,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在保障正常运行的同时,应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人员。

  参加应急救援各单位的值班领导、部门领导及员工应当熟知本单位、本部门及本岗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预案。

  第三十五条参加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对按照机场应急救援预案承担救援工作职责的相关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对于专职应急救援管理人员、指挥人员、消防战斗员、医疗救护人员应当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救援基础理论、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岗位职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医疗急救常识、消防知识、旅客疏散引导及其他相关技能。

  在机场航站楼工作的所有人员应当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器材使用、人员疏散引导、熟悉建筑物布局等的培训。

  第六章应急救援的处置和基本要求

  第三十六条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得知事件情况的单位,应当根据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报告程序,立即将突发事件情况报告指挥中心。

  发生突发事件后,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

  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在收到机场发生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事件的类型、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本部门应急救援预案逐级向上级机关报告,直至民航局突发事件应对部门。同时,应当迅速采取积极措施,协调和帮助机场管理机构处置突发事件。

  第三十七条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的人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相关信息。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有利于救援工作的开展。其他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可以发布有关本单位工作情况的信息,但不得发布对应急救援工作可能产生妨碍的信息。

  第三十八条发生突发事件时,指挥中心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程序,迅速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通知有关单位,通知内容应当简单、明了。

  第三十九条发生突发事件后,机场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应当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由消防、公安、医疗和其他驻场单位分别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行使分指挥权,特殊情况下,总指挥可以授权支援单位行使分指挥权。

  实施突发事件救援时,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人应当服从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及其突发事件应对部门的指挥,并根据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及其突发事件应对部门的要求和命令,分时段、分区域向其移交指挥权。

  发生本规则第八条所指明的应急救援等级为紧急出动的突发事件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组成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由机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者其授权的人担任现场指挥员,在总指挥的总体救援行动意图下,统一指挥突发事件现场的各救援单位的救援行动。

  有火情的突发事件发生后,总指挥可以授权消防指挥员担任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员。

  第四十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及在实施应急救援时,如需机场外的支援单位参加救援工作,应当由机场内相应的救援单位提出需求和方案,经总指挥批准后通知支援单位前来支援,紧急情况下,也可先通知支援单位到达集结地点,再向总指挥报告,经总指挥同意后参加救援工作。

  第四十一条涉及在空中的航空器突发事件需要紧急着陆时,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协助该航空器着陆。

  第四十二条当发生本规则第八条所指明的应急救援响应等级为集结待命的突发事件时,各救援单位的人员及车辆设备应迅速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到达指定的集结地点集中待命,并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未经批准,不得离开集结位置,随时准备投入救援行动。

  第四十三条突发事件发生时,机场内行驶的车辆和行人应当避让参加救援的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在保证安全的条件下,可不受机场内车辆时速的限制。在服从现场交通民警的指挥下,救援车辆可以驶离规定的车道。

  参加应急救援的车辆和人员需要进入运行中的跑道、滑行道及仪表着陆系统敏感区时,应当通过指挥中心征得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特殊程序,以保证外援救援车辆和人员顺利、及时到达事故地点。

  第四十四条应急救援时,当需要在跑道上喷洒泡沫灭火剂时,不得因此降低机场应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级的最低水平。

  第四十五条应急救援时,应当在交通方便的事发地点上风安全位置及时划定伤亡人员救治区和停放区,并用明显的标志予以标识。上述区域在夜间应当有充足的照明。

  第四十六条当航空器受到劫持或爆炸物威胁时,机场塔台管制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指挥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将该航空器引导到隔离机位。

  第四十七条在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参与救援的人员应当尽可能保护突发事件现场。

  在航空器事故应急救援中,应当在事故调查组进入现场前,尽可能避免移动任何航空器残骸、散落物和罹难者遗体。如确需移动航空器残骸、散落物、罹难者遗体时,在移动前,应当进行照相、录像,有条件时应当绘制草图,以标明其移动前的状态和位置。同时,如有可能,在被移动的物体和遗体上粘贴标签,并在原位置上固定一根带有相应标签的标桩。所有发出的标签的记录应当妥善保存。

  发生事故航空器驾驶舱内的任何仪表和操作部件,在被移动前,必须照相或者录像,有条件时应当绘图并做详细记录。

  第四十八条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时,为保证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机场公安机关应当在事故现场及时设立警戒线,任何非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需经总指挥或者其授权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应急救援现场的灭火和人员救护工作结束后,残损航空器影响机场的正常安全运行的,机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合当事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迅速将残损航空器搬离。

  残损航空器的搬移责任应当由当事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承担,具体搬移工作应当按照该航空器营运人或者其代理人与机场管理机构协商实施。

  残损航空器搬移应当取得事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

  第五十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授权单位或者部门应当及时召集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单位对该次应急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讲评,对暴露出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中不合理的部分及缺陷进行研究分析和修改完善,在该次应急救援工作结束60天内,将修改后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按照《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的要求报批后,印发实施。

  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在每次应对本规则第八条(三)中规定的紧急出动等级的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的30天内,将该次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送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五十一条在事故调查机构进行事故调查时,机场管理机构及参与应急救援的各单位应当配合事故调查机构的调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介绍事故现场的情况。

  第七章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和演练

  第五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及其他驻场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以检验其突发事件发生时的驰救时间、信息传递、通信系统、应急救援处置、协调配合和决策指挥、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等,机场管理机构及参加应急救援的驻场单位均应当将应急救援演练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驻机场的航空器营运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应当配合机场管理机构,做好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第五十三条应急救援演练分为综合演练、单项演练和桌面演练三种类型。

  综合演练是由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其授权单位组织,机场管理机构及其各驻机场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及协议支援单位参加,针对模拟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组合而进行的综合实战演练。

  单项演练是由机场管理机构或参加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组织,参加应急救援的一个或几个单位参加,按照本单位所承担的应急救援责任,针对某一模拟的紧急情况进行的单项实战演练。

  桌面演练也称指挥所推演,是由机场管理机构或参加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组织,各救援单位参加,针对模拟的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的组合以语言表达方式进行的综合非实战演练。

  第五十四条机场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应当至少每三年举行一次,未举行综合演练的年度应当至少举行一次桌面演练,机场各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每年至少应当举行一次单项演练。

  第五十五条举行综合演练时,可以邀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民航地区管理局、航空器营运人及其他有关驻场单位人员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并参加演练后的总结讲评会。

  第五十六条在举行机场应急救援演练前,机场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单项演练的相关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应当按照突发事件发生、发展的进程进行编制,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可以是一种或几种突发事件的综合。演练计划主要包括:

  (一)演练所模拟的突发事件类型、演练地点及日期;

  (二)参加演练的单位;

  (三)演练的程序;

  (四)演练场地的布置及模拟的紧急情况;

  (五)规定的救援人员及车辆的集结地点及行走路线;

  (六)演练结束和演练中止的通知方式。

  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制定完毕并经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意后,应当在演练实施两周前报送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五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在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时,原则上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机场应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尽可能地避免影响机场的正常运行。如果由于应急救援演练致使本机场的正常保障能力在演练期间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的,应当就这一情况通知空中交通管理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并在演练后,尽快恢复应急救援的正常保障能力。

  举行综合演练时,机场管理机构应当视情事先通报相关部门。

  第五十八条演练工作应当坚持指挥与督导分开的原则。演练时,应当在演练指挥机构之外另设演练督导组。

  第五十九条演练督导组应当由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收到演练计划后召集。综合演练督导组应当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场管理机构、相关航空器营运人、空中交通管理单位人员及特邀专家组成。

  演练督导组应当在演练实施前研究并熟悉参演机场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次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全程跟踪演练进程,并在演练中提出各种实际救援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或者意外情况交指挥中心应对。

  对于演练督导组提出的情况,指挥中心及相关救援单位应当做出响应。

  演练督导组的具体工作程序和行为规范由民航局另行制定。

  第六十条演练督导组应当对机场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演练督导组应当根据演练形式和规模派出足够的督导人员,进入演练现场,对演练涉及的各个方面实施全程监督检查。

  第六十一条应急救援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者应召集各参演单位负责人进行总结讲评。总结讲评活动中,演练督导组应当就演练的总体评价、演练的组织、演练计划、演练人员和设备等方面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机场管理机构未按照本规则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十二条要求设立指挥中心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二十五条的要求设立隔离机位的;

  (三)未按照本规则第五十条或者第六十一条的要求,在应急救援或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工作后及时进行总结讲评的。

  第六十三条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张挂和及时更新应急救援方格网图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条要求制作足够的救援人员识别标志的;

  (三)违反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发布妨碍应急救援工作信息的。

  第六十四条机场管理机构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适用状态的;

  (二)未按照本规则第七章的要求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的。

  第六十五条机场管理机构或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要求,在机场运行期间保持相关标准要求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人员,导致机场应急救援未能及时实施的;

  (二)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四条的要求,参加应急救援各单位的值班领导、部门领导及员工不了解本单位、本部门及本岗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预案的;

  (三)未按照本规则第三十五条的要求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进行培训的。

  第六十六条机场管理机构或者其他参加应急救援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航管理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六条,发现紧急情况不按规定程序报告的;

  (二)违反本规则第三十八条,接到紧急情况报告,不按规定程序通知到有关单位的;

  (三)违反本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在跑道上喷洒泡沫灭火剂从而降低机场应保持的消防救援等级的最低水平的;

  (四)未按照本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及时划定伤亡人员救治区和停放区的;

  (五)违反本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残损航空器搬移工作中有关各方互相推诿,严重影响机场开放正常运行的;

  (六)违反本规则第五十七条,在举行应急救援演练时未保持机场正常运行时应有的应急救援保障能力的。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规则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六十八条在民航局制定通用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之前,通用机场可以结合本机场的具体情况参照本规则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报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

  第六十九条在本规则规定区域外发生的突发事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执行。

  第七十条航空器受到非法干扰和机场设施受爆炸物威胁所涉及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其他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一条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有偿服务,应当采用先救援后结算的办法。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计算方法由有关各方本着公平合理、等价有偿的原则协商确定。

  第七十二条本规则自20xx年9月9日起施行。20xx年4月3日发布的《民用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民航总局令第90号)同时废止。

  应急救援方案 篇5

  一、演练目的

  (一)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加强职工对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二)使职工可以熟练使用各类消防灭火器材;

  (三)提高车间对火灾扑救工作的组织能力和处理能力,做到在发生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把事故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演练时间

  xx

  三、参加演练人员

  公司所有员工

  四、演练地点

  空地

  五、应急预案演练小组及职责

  为确保演练取得成效,切实抓好演练的.各个环节,成立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小组,负责整个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效果检查工作。

  总指挥:xx

  职责:全权负责指挥、调度、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演练的准备和演练工作,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要取得实质性效果。

  副组长:xx

  职责:配合协助总指挥做好现场调度、协调指挥工作。

  组员:xx

  职责:负责讲解灭火器的种类及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讲解火灾中安全疏散逃生方法及注意事项;负责讲解洒水车、消防车的使用;负责应急演练过程中拍照、影像留存工作。

  六、演练场景模拟设置

  (项目一)模拟某车间发生导热油泄露,发生火情,车间组织人员紧急疏散逃生和应急处理火情。

  (项目二)模拟火情得到控制,部分轻微火势仍在燃烧,工作人员使用灭火器材将火势扑灭。

  七、演练内容

  (一)讲解灭火器的种类及各类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讲解火灾中安全疏散逃生方法及注意事项;

  (三)演练火灾事故发生后,人员紧急疏散逃生;

  (四)实际操作消防器材进行灭火演练;

  八、演练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参加演练人员要清楚的认识到本次演练的重要性和了解本次演练的基本步骤;

  (二)为避免发生意外,参加演练的人员必须统一听从指挥;

  (三)参加演练的全体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

  (四)爱护消防灭火器材,尽量避免器材损坏,演练人员注意选择风向喷射,以免人员受伤;

  (五)演练开始后,所有参加演练人员都要听从指挥人员安排,确保此次消防演练顺利完成。

  (六)大家严肃认真对待此次消防演练,确保演习真实感;

  (七)参加演练人员要按时到场。

  九、演练过程

  (项目一)模拟火灾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理及紧急疏散人员。

  1、生产部长在接到现场人员火灾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工作部署;并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2、安委会办公室紧急宣布启动《火灾应急预案》,并开展紧急疏散工作;

  3、总指挥通知设备部切断水、电、油、气阀门管道,准备应急照明用具;

  4、织布车间组织疏散人员,分别在两个安全门外引导职工向安全地点(院内空旷地)疏散,疏散完毕后组织员工在空地集合然后清点员工人数,向总指挥汇报人员疏散情况;

  5、疏散顺序:先从着火部位开始,由内到外,由上到下,逐步疏散,切勿拥挤。

  (项目二)模拟火灾事故发生后组织人员进行火灾扑救工作。

  1、安环部接到通知后,迅速将消防车、洒水车开至现场,对火势进行控制,由消防员操作消防车、洒水车灭火,操作过程中进行讲解;演示完毕后由车间主任进行实操;

  2、火情得到控制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各车间主任)立即携带灭火器材对生产区内的轻微火势进行灭火,并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的可能,及时扑灭蔓延的火焰;

  3、生产部安排部分人员在火情现场外围清除路障,确保消防车辆畅通无阻,疏导车辆离开现场,劝导围观人员离开现场,维护好外围的秩序;。

  4、安环部清理火灾现场,避免死灰复燃;

  5、解除警戒后,总指挥宣布救援结束,设备部负责检查油、电、水、气管线,向总指挥汇报检查结果;

  6、各班组成员收拾现场的消防器材、救护物品及其他应急物资。

  十、演练结束。

  演练结束后,安环部对此次演练进行总结。

  应急救援方案 篇6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 ×××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

  成员:××× ××× ×××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xxx

  模拟伤员:xxx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xxx(模拟泄漏)xxx(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20xx年xx月xx日x:00-xx:xx时

  六、应急演练目标、评价准则及评价方法

  根据演练范围和目的,确定展示以下演习目标(表1)

  表1应急演练目标

  序号

  目标

  展示内容

  目标要求

  1

  应急动员

  展示通知应急组织,动员应急响应人员的能力

  责任方采取系列举措,向应急响应人员发出警报,通知或动员有关应急响应人员各就各位;及时启动应急指挥中心和其他应急支持设施,使相关应急设施从正常运转状态进入紧急运转状态

  2

  指挥和控制

  展示指挥、协调和控制应急响应活动的能力

  责任方具备应急过程中控制所有响应行动的能力。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应急组织、行动小组负责人都应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事故指挥体系,展示指挥和控制应急响应行动的能力

  3

  事态评估

  展示获取事故信息,识别事故原因和致害物,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及其潜在危险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应具备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收集、获取事故信息,评估、调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危险性以及危险品泄漏等有关情况的能力;具备根据所获信息,判断事故影响范围,以及对公众和环境的中长期危害的能力;具备确定进一步调查所需资源的能力;具备及时通知场外应急组织的能力

  4

  资源管理

  展示动员和管理应急响应行动所需资源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根据事故评估结果,识别应急资源需求的能力,以及动员和整合内外部应急资源的能力

  5

  通讯

  展示与所有应急响应地点、应急组织和应急响应人员有效通讯交流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建立可靠的主通讯系统和备用通讯系统,以使与有关岗位的关键人员保持联系

  6

  应急设施

  展示应急设施、装备及其他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情况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足够应急设施,且应急设施内装备和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与管理状况能满足支持应急响应活动的需要

  7

  警报与紧急公告

  展示向公众发出警报和宣传保护措施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按照应急预案中的规定,迅速完成向一定区域内公众发布应急防护措施命令和信息的能力

  8

  应急响应人员安全

  展示监测、控制应急响应人员面临的危险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保护应急响应人员安全和健康的能力,主要强调应急区域划分、个体保护装备配备、事态评估机制与通讯活动的管理

  9

  警戒与治安

  展示维护警戒区域秩序,控制交通流量,控制疏散区和安置区交通出入口的组织能力和资源

  要求责任方具备维护治安、管制疏散区域交通道口的能力,强调交通控制点设置、执勤人员配备和路障清理等活动的管理

  10

  紧急医疗服务

  展示有关现场急救处置、转运伤员的工作程序,交通工具、设施和服务人员的准备情况,以及医护人员、医疗设施的准备情况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将伤病人员运往医疗机构的能力和为伤病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11

  泄漏物控制

  展示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危险品溢漏,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泄漏物进行围堵、收容、清洗的能力

  12

  消防与抢险

  展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及时扑灭火源的能力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组织扑灭火源,有效控制事故的能力

  13

  撤离与疏散

  展示撤离、疏散程序以及服务人员的准备情况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安排疏散路线、交通工具、目的.地的能力以及对疏散人员交通控制、引导、自身防护措施、治安、避免恐慌情绪的能力并对人群疏散进行跟踪、记录

  为了达到确定演练是否达到目标要求,检验各应急组织指挥人员及应急响应人员完成任务的能力的目的,在演练覆盖区域的关键地点和各参演应急组织的关键岗位上,派驻公正的评价人员,全面、正确地评价演练效果。评价人员的作用主要是观察演练的进程,记录演习人员采取的每一项关键行动及其实施时间,访谈演习人员,要求参演应急组织提供文字材料,评价参演应急组织和演习人员的表现并反馈演习发现。按对人员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将演习发现划分为3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不足项、整改项和改进项。

  七、演练现场规则

  为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应急演练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演习过程中所有消息或沟通必须以“这是一次演习”作为开头或结束语,事先不通知开始日期的演习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监督措施,以便保证演习人员和可能受其影响的人员都知道这是一次模拟紧急事件;

  2、参与演习的所有人员不得采取降低保证本人或公众安全条件的行动,不得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不得接触不必要的危险,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险;

  3、演习过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拟条件错当成真的,特别是在可能使用模拟的方法来提高演习真实程度的地方,如使用烟雾发生器、虚构伤亡事故和灭火地段等,当计划这种模拟行动时,事先必须考虑可能影响设施安全运行的所有问题;

  4、演习不应要求承受极端的气候条件或污染水平,不应为了演习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气或造成类似危险;

  5、参演的应急响应设施、人员不得预先启动、集结,所有演习人员在演习事件促使其做出响应行动前应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6、除演习方案或情景设计中列出的可模拟行动及控制人员的指令外,演习人员应将演习事件或信息当作真实事件或信息做出响应,应将模拟的危险条件当作真实情况采取应急行动;

  7、所有演习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执法人员的指令;

  8、控制人员应仅向演习人员提供与其所承担功能有关并由其负责发布的信息,演习人员必须通过现有紧急信息获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习过程中传递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具有明显标志;

  9、演习过程中不应妨碍发现真正的紧急情况,应同时制订发现真正紧急事件时可立即终止、取消演习的程序,迅速、明确地通知所有响应人员从演习到真正应急的转变;

  10、演习人员没有启动演习方案中的关键行动时,控制人员可发布控制消息,指导演习人员采取相应行动,也可提供现场培训活动,帮助演习人员完成关键行动。

  八、应急演练前的准备

  1、演练前1-2天,用广播通知全厂职工及企业周边群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策划组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评价标准;

  3、培训所有参演人员,熟悉并遵守演练现场规则;

  4、采购部门准备好模拟演练响应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5、演练前,策划人员将通讯录发放给控制人员和评价人员;

  6、评价组准备好摄像器材,以便进行拍摄图片及摄像,做好资料搜集和整理。

  九、应急演练事故情景说明

  20xx年xx月xx日x:xx时,x车间x岗位正在进行光气接收作业,突然光气贮槽a01进口阀门前阀兰与管道焊接处发生泄漏,泄漏未得到有效控制并逐步升级扩散。因现场大量腐蚀性烟雾造成电气短路导致局部停电并引起该岗位易燃化学品贮槽a0n起火,消防队迅速出动,从应急取水口取水灭火。假定当时气象条件:气温30℃,多云,主导风向为东北风,风速2.1米/秒。

  十、演练程序(表2)

  表2演练程序(略)

  十一、应急演练总结与追踪

  在演练结束一周内,策划组根据评价人员演练在过程中收集和整理的资料,以及演习人员和总结会中获得的信息编写演练总结报告。策划组应对演练发现进行充分研究,确定导致该问题的根本原因、纠正方法、纠正措施及完成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对演练中的不足项和整改项的纠正过程实施追踪,监督检查纠正措施的进展情况。

  附:名词术语

  1、演习人员

  指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做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人员。

  2、控制人员

  指根据演练方案及演练计划的要求,引导演习人员按响应程序行动,并不断给出情况或消息,供参演的指挥人员进行判断、提出对策的人员。

  3、模拟人员

  指在演习过程中扮演替代正常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应与应急指挥中心、现场应急指挥所相互作用的机构或服务部门的人员,或模拟事故的发生过程的人员。

  4、评价人员

  指负责观察演练进展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5、观摩人员

  指来自相关单位或邻近社区,旁观演练过程的观众。

  6、应急演练目标

  指检查演练效果,评价应急组织、人员应急准备状态和能力的指标。

  7、通讯录

  指根据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制定的记录关键演习人员通信联络方式及其所在位置等信息的文件

  8、演练现场规则

  指为确保演练安全而制定的,对有关演练和演练控制、参与人员职责、实际紧急事件、法规符合性、演练结束程序等事项的规定或要求。

  9、演习评价

  指观察和记录演习活动、比较演习人员表现与演习目标要求,并提出演习发现的过程。

  10、演习发现

  指通过评价过程,发现应急救援体系、应急预案、应急执行程序或应急组织中存在的问题。

  11、不足项

  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应急准备缺陷,可能导致在紧急事件发生时,不能确保应急组织救援体系有能力采取合理应对措施,保护公众的安全与健康。不足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纠正。最有可能导致不足项的应急预案编制要素包括:职责分配、应急资源、警报、通报方法与程序、通讯、事态评估、公众教育与公共信息、保护措施、应急人员安全和紧急医疗服务等。

  12、整改项

  指演练过程中观察或识别出的,单独不可能在应急救援中对公众的安全与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应急准备缺陷。整改项应在下次演练前予以纠正。两种情况下,整改项可列为不足项:一是某个应急组织中存在两个以上整改项,共同作用可影响保护公众安全与健康能力的;二是某个应急组织在多次演练过程中,反复出现前次演练发现的整改项问题的。

  13、改进项

  指应急准备过程中应予改善的问题。改进项不同于不足项和整改项,它还会对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视情况予以改进,不必一定要求予以纠正。

  应急救援方案 篇7

【应急救援方案】相关文章:

应急救援方案09-22

应急救援方案08-25

应急救援演练方案10-05

应急救援演练方案09-26

【精】应急救援演练方案11-21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方案12-02

应急救援演练方案范文09-20

应急救援方案(精选18篇)06-26

消防应急救援演练方案11-23

医疗救援应急演练方案通用08-19